对建立“鼓励激励”机制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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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立“鼓励激励”机制的几点思考
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励劲”。
当前,干事创业内动力不足是制约干部工作的难点问题。
长期以来,在“鼓励激励”干部方面依然存在着问题:理念上人本管理意识不够,讲服从多、讲关爱少;机制上不够健全,各自为政多、整体谋划少;手段上相对单一,大呼隆措施多、针对性办法少;执行上缺乏刚性,口头喊得多、行动落实少。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干部队伍的活力。
建立干部“鼓励激励”机制,直面少数干部“活力不足”问题,牢牢抓住了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这一核心关键,有效填补了调动干部积极性的制度短板。
实践中,要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建立“鼓励激励”机制,要注重拓宽覆盖面,让更多的干部享有激励的机会。
干好新时代的事业,需要每一名党员干部担当负责、主动作为。
因此,“鼓励激励”机制的设计不能只针对干部队伍中的部分特殊群体,而应涵盖干部队伍的所有层面。
既聚焦在推进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也关注在处理突发事件和承担专项重要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干部;既聚焦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也关注长期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的村(社区)干部,既聚焦先进典型、模范人物,也关注曾犯错误的干部,真正在惠及所有干部的前提下体现制度的价值。
第二,建立“鼓励激励”机制,要统筹兼顾,让每一名干部都能找到产生激励作用的发展方向。
“鼓励激励”政策牵涉面广,既涉及干部个体,又关系队伍整体;既涉及当前工作,又关系长远事业,必须统筹兼顾,区别对待。
一要实行差异化激励措施。
对领导干部,以政治激励、声誉激励为主,充分给予信任;对一般干部,职务激励和物质激励相结合,激发他们爱岗敬业。
同时,立足不同职能的部门特点,实施分层分类激励办法。
二要处理好短期激励与长效激励的关系,把握干部诉求的阶段性变化,综合运用政治激励、物质激励、考核奖励、精神激励、关心关爱等手段,让多种激励方式相互作用、互为补充。
比如,短期方面:要针对特殊困难干部需求,设立专项救助资金;针对敢于动真碰硬干部需求,大力整治诽谤诬告;关心曾犯错误干部,强化思想疏导,等等;长期方面:要建立“干部一线选育机制”,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创新富民、生态建设、信访WW等一线考察发现和培养选拔干部,强化重实绩、重担当、重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有效调动和激发了各级党政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三要坚持“正向为主、负向为辅,正向为先、负向在后”的原则,合理运用一些负激励手段,通过给予足够的压力,对被激励干部产生警示作用,变压力为驱动力,努力使负向激励发挥出正向效应。
第三,建立“鼓励激励”机制,要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在操作层面能务实管用。
制定的政策得不到落实,再好的设计都是一纸空文,再美好的愿景都会成为空想。
因此,必须提升制度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