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村卫生室和村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考核拨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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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卫生局

关于印发《方城县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考核拨付方案》的

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

现将《方城县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考核拨付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元月七日

方城县村卫生室和村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补助资金考核拨付方案

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切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发放,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考核,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

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岗位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有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进一步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突出公益性原则。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为考核重点,促进村卫生室全面履行职责,体现公益性和社会效益。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开考核程序、内容、标准,考核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促进村卫生室全面履行职责。

(三)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原则。考核结果将作为划拨村卫生室的资金补助、落实工作人员待遇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及补助对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补助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考核及补助对象为村卫生室及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的人员。原则上一个行政村确定一家集体性质的村卫生室,承担其所在行政村村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和任务,其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少于2人。

四、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村卫生室实施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具体包括协助乡镇卫生院或独立开展辖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免疫规划,传染病报告与管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管理,健康教育,儿童、孕产妇、65岁以上老年人、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等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落实情况,癫痫防治项目、叶酸增补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等工作开展情况等。考核村卫生室工作项目的同时还要考核参与该项目的乡村医生完成的工作量。

五、考核程序

乡镇卫生院分别于每季度末组织对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集中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评总结,年终进行总评,并公示考核结果。

各乡镇卫生院年终将辖区村卫生室和村医考核情况报卫生局备案,卫生局对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审核。

六、考核方法

1、查阅资料。包括村卫生室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统计报表、工作记录、疫情报告、免疫规划考核结果(由县CDC 和乡镇防保站提供)、相关文件和医疗文书等。

2、现场检查。抽查部分农户,核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情况,并查看其内部设施、工作制度、服务流程和档案资料管理、环境卫生等。

3、调查访谈。召开座谈会,走访患者及辖区居民,进行问卷调查,了解群众的满意度。

4、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七、考核结果及资金发放

卫生局根据各乡镇农民人数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拨付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根据考核结果发至村级卫生机构和村医手中。

1、乡镇卫生院根据各行政村居民人数,核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量并计算应分配的补助资金数额,再根据考核结果核算实际发放数额。

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补助资金根据对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结果发放,具体办法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全额发放政府补助的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不合格者按补偿标准的70%发放;考核分值在60~80分的,按实际得分除以80确定发放比例。

对考核不合格的村卫生室结余的政府补助资金,应奖励考核合格且得分位列乡镇前三名的村卫生室,并对该卫生及

其负责人给予通报表扬,也可对全乡单项工作先进个人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且得分位列全乡最后二至三名的村卫生室,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2次考核均位列全乡最后二至三名的村卫生室,免去负责人职务。

2、对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发放,以本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总额为基础,按照乡村医生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承担的具体工作量结合考核

成绩核算后予以发放。即某村医承担某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该工作项目分值÷该卫生室考核总分×该村医承担此项工作任务比例(百分数)×该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补助资金总额。

八、时间安排

1、2011年元月7日—10日,各乡镇完成本方案的学习和培训,并结合实际制订出本乡镇考核办法。

2、2011年元月11日—21日,各乡镇完成考核工作。

3、2011年元月28日前,各乡镇完成乡村医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发放,并将考核及资金发放情况上报卫生局疾控基妇股。

九、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

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严肃追

究责任,予以通报批评,追回所发资金。

2、各乡镇要召开全体乡村医生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精

神,讲解考核办法,使乡村医生了解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

资金的发放原则、考核办法。考核结果由参与考核的乡村医

生本人签名确认,资金发放之前要进行公示。

3、各乡镇卫生院要以本办法为依据,结合实际,制订

本乡镇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标准,抽

调人员组成考核组。要量化考核指标,增强可操作性,提高

考核质量。

附:方城县村卫生室及村医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标准

附:

方城县村卫生室及村医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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