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汇总表(何有娣)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汇总表
案件(项目)名称:何有娣诉陈世洪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工作时间:2014年5月15日至2014年8月30日
工作文书名称:《民事起诉状》《代理词》
活动记录简述:
案件简介:2012年12月27日18时30分,被告驾驶无号牌“宗申”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104省道由仙霞往中溪方向行驶,途径104省道258公里260米处与道路前方行人(即本案原告何有娣)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原告被送往宁国市人民医院救治,被住院治疗22天,被诊断为:广泛性脑挫裂伤等等。2014年2月14日经安徽省阳光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L1、L3椎体压缩骨折损伤等级为8级,重型颅脑损伤后轻度智力缺损等级为9级。事故发生后,给原告造成损失人民币共计92152.5元。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该笔损失,被告无理拒绝给付。
心得体会:该案件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也是本人办理的第二起实务案件,所有工作基本是个人独立完成,在认真听取了当事人陈述的基础上,我认真的分析了案情,并向指导律师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在充分了解当事人诉求的基础上,认真准备了相关诉讼材料向宁国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审理过程中,因案件事实没有任何争议,且事实简单清楚,只是赔偿数额多少的一个问题.体会到,在做案件时,一是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二是分析表象当中的实质,找到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三是要认真准备。只有这样,案件办理时才能游刃余。指导律师点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