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著名的贪官都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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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著名的贪官都有谁?[学者]
1.清朝第一贪和珅,富可敌国
2.秦朝郎中令赵高
3.西汉武帝时期丞相田蚡
4.唐朝唐玄宗后期宰相李林甫、杨国忠
5.北宋宋徽宗太师蔡京
6.南宋权臣秦桧、贾似道
7.明朝中期大贪官严嵩父子等等历史上九大“著名”贪官:
犹以和珅所贪数额最大
★梁冀(?—159),东汉外戚,顺帝时任大将军,专断朝政近20年。

聚敛财富,大肆搜刮,并向求官者收取贿赂。

建私家林苑,方圆近千里。

桓帝治其罪,被迫自杀。

其家产没收变卖合30余万万,相当于东汉政府一年租税收入之半。

★杨国忠(?—756),唐蒲州永乐(今山西永济)人,玄宗时任吏部尚书。

因其妹杨贵妃有宠而权倾中外。

结党营私,贿赂公行,选任官吏均于私第暗定。

安禄山以“讨国忠”为名发动叛乱,随玄宗奔蜀时,被士兵杀死。

★朱勔(1075—1126),北宋苏州(今属江苏)人。

因献媚蔡京、童贯而得官。

投徽宗所好,以承办“花石纲”为名,捞取钱财,以至家藏甚富,置田30万亩。

凡谄事之人即得官,不附己者则罢去,时称“东南小朝廷”。

钦宗继位,被罢官处死。

★陈自强,南宋宁宗时做到了右丞相,他依仗着曾经做过实权人物韩侂胄启蒙老师的资历,贪赃枉法,什么事都干。

凡是求官的人,他都派人谈好价钱,一切办妥后再
“光明正大”地授官。

地方官送公文到京城,封函上一定要注明“某物多少一起献上”。

凡是没写的,就根本不打开。

后来,韩侂胄北伐失败失去了权势,陈自强失去了靠山,又因谎报军情被朝廷罢免,最终死于流放地。

★刘观,雄县人,明太祖朱元璋对贪官污吏的惩治十分残酷,贪污60两银子的官员就要被剥皮,在皮囊里填草后放在衙门公座旁以警诫继任者。

此法在当时收到一定效果。

可是到了明朝中后期,贪污已成了风气。

到了明宣宗时,最大的贪污犯竟是经历了四代皇帝、资历高深的最高司法官左都御史刘观。

刘观执法犯法,大肆贪污受贿。

在他影响下,御史们个个贪婪无比。

宣德三年六月罢朝后,宣宗召大学士杨士奇、杨荣至文华门询问,现在朝廷里哪个官员最腐败?杨荣毫不犹豫地说是刘观。

宣宗立即下诏,命刘观巡视河道,实际上把他调离了御史位置。

嗅觉灵敏的御史们立即闻风而动,纷纷弹劾刘观及其子刘辐。

宣宗大怒之下准备处死刘观父子,后在杨士奇等人的一再求情下,改贬二人到辽东戍边。

刘观最后死在辽东。

★王振(?—1449),明山西蔚州(今河北蔚县)人,永乐时入官为宦官。

英宗时因受宠而擅权,成为明代宦官专权之始。

大兴土木,广收贿赂,操纵官吏选拔、升迁。

土木之变,策动英宗亲征,于土木堡兵败,为乱军所杀。

★严嵩(1480—1565),明江西分宜人,弘治年间进士,嘉靖时任内阁首辅。

与其子严世蕃狼狈为奸,贪财纳贿,卖官鬻爵,结党营私,祸国殃民。

后被弹劾罢官,抄其家所得金银、珍宝、字画,数以百万计。

★噶礼(?—1714),清满洲正红旗人,由荫生任吏部主事,后升任两江总督。

搜刮民财,广收贿赂,在江南有贪婪之名。

康熙五十一年,因江南科场案发,事涉受贿被革职。

★和珅(1750—1799),清满洲正红旗人,生员出身。

因办事干练,深得乾隆皇帝信赖,倚为腹心,任军机大臣20多年。

专擅弄权,控制官员升迁,大肆贪污。

嘉庆四年
(1799)定其20大罪状,赐死。

查没金银、珍宝极多,时有“和珅跌倒,嘉庆吃饱”之谚。

中国历史上的贪官文化
寻找贪字早期的仙迹
其一、徇财曰贪,玷官曰墨。

见于宋代《册府元龟》卷307《外戚部.贪黩序》。

其二、贪以败官为墨。

见于《左传.昭公十四年》。

其三、贪夫徇财,烈士徇名。

见于《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其四、贪人败类。

见于《诗经.大雅.桑柔》。

从这些最早的有关贪的定义里,可以看出,贪官是以谋求财产为标志的,谓之循财。

玷官是有污点的官,我觉得叫脏官最合适不过了,至于墨,其原意是指贪污不廉洁,可叫作赃官。

这里我们就可以下定义了:
贪官,是以追求财产为目的的官员,其表面是黑的,其本质是肮脏的。

问题是这么一种肮脏东西自古就有,延续到今天,居然层出不穷,越涌越多,导致我们不得不把它列为文化现象之一种来进行研究了。

贪官始于何时
其一、始于汉时。

见顾炎武《日知录集释》卷13《除贪》。

其二、西周时已有贪污受贿的记载。

见刘泽华、王兰仲《论古代中国社会中的贪污》,载《天津社会科学》1988年第3期。

其三、认为自殷商以降,跟着私有财产制度和阶级国家的成立,贪污遂成为统治阶级的职业。

见翦伯赞《贪污列传序》,载《新华日报》
1945年9月2日版。

其四、贪官大约在原始社会晚期尧舜时期即产生,迄今已有五千年的历史了。

见周怀宇《贪官传》序。

有关贪官起源时间,就这么四种说法。

也许我这么一种排列方法很让人泄气:
华夏文明有多悠久,那贪污历史也就有多悠久,华夏五千年文明史,伴随着五千年的贪污史!
传统贪污之手法
贪污不外是贪钱,贪权,贪色这三样,现在的贪官不成器,在这方面也没有创新能力,时至今日,仍是钱、权、色三字。

至于贪污手法,古今似乎也没什么大变化。

这里,拣关键的说几种。

其一、买官卖官。

现代国人比较实在,买官卖官就叫买官卖官,一点也不含糊,可古代比较文雅,不这么叫,客气地叫作赀选,赀,指财货,纳赀,指向封建政府交纳金钱或财物,拜官授爵。

故赀选又叫卖官鬻爵。

而国家政府,就是个大卖主。

秦时,纳粟授爵。

西汉文帝时,为了培养民众对于抵抗匈奴的爱国情操,政府令边民入粟边,拜爵,同时,又颁布纳赀钱可为官的法令。

中国的卖官制从此大兴。

更奇怪的是,这种卖官制始建的初衷竟是为了反贪:
西汉初,中下级官吏俸禄不高,恐家贫者为吏,必贪,故也。

按当时的行情,交钱十算(十万钱)乃得为官,有市籍的商人,不得为官,遂造成贾人有钱不得为吏,廉士无赀又不得为官的局面。

景帝时,鉴于廉士寡欲易足,赀算四得为官,也就是说,皇家卖官打了折扣-四折,算是优待廉士们。

《史记.司马相如列传》里说,司马相如以赀为郎,中国史料向来不屑于数字的精确,所以,一代名人司马相如到底用多少钱换来一郎之职,景帝给他打了几折,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至于汉代有名的清官张释之,居然也是以赀为骑郎,后升至廷尉,相当于现在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卖官去当清官,可见古人为人民服务之觉悟甚高。

武帝后期,自由民主之风甚炽,大开卖官之范围。

东汉中后期,卖官几成国家财政主要收入。

汉灵帝一代明君,在售官方面做到了公开透明,童叟无欺,在京城皇宫宫门外,公开贴榜,标价出售。

《文献通考.选举八》载:
崔烈出钱五百万买了个司徒,灵帝后悔打折太低了,说,我真有点后悔,太便宜了。

《资治通鉴.卷58》载:
钜鹿太守司马直是个清官,灵帝因以有清名而减价,让他出三百万钱升官。

吴思给司马直算了一笔帐:
太守相当于现在的省委书记兼省长,俸禄每年两千石,皇帝让司马直出钱三百万,便宜透了,打折不足二成。

问题是,300万的钱相当于太守19年的工资总和,不打折,则相当于太守128年的工资总和。

最后的结果是:
司马直二折的钱也拿不出来,请辞,上不准,司马直自杀!到了清朝,赀选改称捐纳。

雍正时期担任过兵部尚书,刑部尚书,直隶总督的李卫,就是康熙年间捐纳出身的。

详情参见《清史稿.李卫传》。

乾隆时,每年卖官收入300万两白银,子比父强,嘉庆时则达到400万两。

其二、买法卖狱。

在中国办案,靠的似乎不是律师的专业本事,而是非专业之外的交情,比如他给你办案,向你吹的,不是他自己的法律知识和辩才,而是他跟法官的交情。

而这交情,一靠熟,二靠钱,我把它总结为买法卖狱。

如果不信,请看方苞的《狱中杂记》。

清朝文学家方苞蹲过中央级的监狱,遂成《狱中杂记》之名篇。

篇中说:
犯人临刑前,有人会找你谈心。

如果是凌迟处死,刽子手可以先刺你的心,也可以先卸你的胳膊腿儿。

如果是绞刑,可以一上架就断气,也可以绞上它个两三回。

总之,一切全看你的意思了。

意思够了,就给你来个痛快的死刑,意思不够,叫你生不如死,死又不得好死。

看了方苞的文章,你就会明白,电影武打里的死刑犯临刑前跟刽子手说的那一句:
哥们儿,来点痛快的,竟然全是虚的。

如果没有银子打点,你临死找痛快,没门儿。

马克思主义的传播者李大钊就是被缢了三次才死的。

维新人士谭嗣同死得其所,快哉的走上了刑场,他却不知,他的家人为了他能全尸,费了多大的周折。

谭受的是斩刑,斩刑也有诸
多讲究,一刀下去,头滚老远,痛快是痛快了,可家人不愿看见人首分离的惨象。

如果一刀下去砍不死,需要再补一刀两刀的,更不是个意思了。

最高级的斩法是,一刀下去,头断皮连,人即咽气。

后人再出钱找人,用专业手法把死者的头与脖子缝到一块才好下葬。

问题是,要想得到如此斩法,需重重的下贿钱,否则刽子手不干!一个社会,若出现上述两种贪污现象,整座大厦就完了。

大家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各种贪污小伎俩层出不穷,更关键的是,似乎也用不着什么伎俩,只要当个官就行,直接往家拿就是了。

试举一例,淮军统领卫汝贵,临上朝鲜作战前,领饷22万,老小子一点也不含糊,先往家里送了8万,一下子拆走三分之一强。

古代中国是如何反贪的
其一、尧舜时期,中国即开始反贪了。

要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得澄清三个侧面:
其一,那时候是否有官员?其二,是否有反贪条例?其三,是否有贪官落马的事实?当然,如果能找到尧舜时期就有反贪局的史例就更好了。

众所周知,尧舜时期的社会组织是一种松散的部落联盟,即我国原始社会中行将崩溃瓦解的父系社会晚期。

其时生产力相对提高,产品有了剩余,占有剩余产品的私有制已逐步形成,为了维护这一制度,国家机器胚胎开始形成,氏族中的贵族阶层联合起来,设立百官,统称为百姓。

《尚书.尧典》上有平章百姓的记载,含义就是处理百官事务,同时还记载制订了五刑。

尧用舜作自己的辅佐大臣,舜修订并放宽了五刑,用流放代替死刑,同时在五刑中确立官刑,说明当时对官员有了专门的约束。

不服从官刑,就要受到处罚,怎么处罚,《尚书.尧典》记载说:
鞭作官刑。

孙星衍解释其含义为:
在官有禄者,过则加之鞭笞。

其实不用解释大家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不外是打屁股罢了,估计跟明朝的廷杖差不多。

《左传.文公十八年》里记载,春秋时鲁国史官太史克讲述了尧帝时有一个反贪故事:
缙云氏有不才子,贪于饮食,冒货贿,侵欲崇侈,不可盈无。

聚敛积安,不知纪极,不分孤寡,不恤穷匮,天下之民以比三凶,谓之饕餮,舜臣尧,宾于四门,流四凶族,浑敦,穷奇,梼杌,饕餮,投诸四裔,以御魑魅。

这话翻译过来,就是这个缙云氏不才子太不象话了,贪侈过分,既不三讲,也不够三个代表,就被流放到边远地方打鬼去了。

舜为帝时,也处置了一个贪官,名叫伯封。

《左传.昭公二十八年》里这样描述他:
实有豕心,贪婪无餍,忿类无期,谓之封豕,有穷后羿灭之。

这话翻译过来就有意思多了,说伯封贪得象猪。

不过,时至今日,拿贪官比作猪,实是对人家猪类的一种侮辱,对不起了,猪们!禹建夏,由法官皋陶作《禹刑》,也叫《夏刑》,里面仍有惩贪条例。

春秋时鲁国大夫叔向处罚贪官羊舌鲋时,援用的就是夏刑,说:
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请从之。

最后叔向是这样给羊舌鲋定罪的:
贪以败官为墨,羊舌鲋被论墨罪,杀,弃尸于市。

其二、殷商时不任用贪官。

商朝初建,继承古代鞭作官刑,制订《官刑》。

《尚书.伊训》载:
制官刑,儆于有位敢有殉于货色,桓于游败,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

这话翻译过来更有意思了,苦口婆心的,跟咱们现在的政府反贪一个腔调,连哄带吓:
贪财,贪色,贪出国游玩,身为官者,占其一,就把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给毁了!盘庚是最注重反贪的一位人民领袖,《尚书.盘庚》载盘庚一段话:
兹予有乱政同位,具乃贝玉,作丕刑于朕孙。

朕不肩好货,敢恭先生鞠人谋人之保居,叙钦!今我既羞告尔于朕志若否,罔有弗钦。

无总于货宝,生生自庸,式敷民德,永肩一心。

盘庚的话翻译过来是这样的:
我不任用贪财之人,那些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幸福能让人民安居乐业的干部,我将按贡献的大小依次任用。

今天我把自己的主张告诉你们,就是希望你们听党的话,不要贪恋身外之物,要努力为人民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精神,紧紧团结在以我为核心的皇中央周围,以德治国,与时俱进。

其三、西周出现惩贪法。

周穆王时期,吕候制《吕刑》,内有五刑,五罚,五过,五疵。

五疵里就有两条有关贪污的,一是唯货,二是唯赇。

唯货是贪,赇也是贪,因为赇字可以理解为求贝,当然,赇也可能是早期的贿赂,因为赇字也可以理解为以贝相求。

其四、春秋时贪污泛滥。

上梁不正下梁歪。

周王任用贪官,各诸候国君也以身作贼,带头贪污,下面小官小吏竞相效尤,贪风甚炽。

《诗经》里的名篇,如《硕鼠》《伐檀》等,皆有刺贪之意,约相当于现在的民谣,一句话,政府反贪不力,民谣即兴,古今一理。

其五、封建社会反贪。

汉代开始惩治官吏的经济职务犯罪,有两条刑律:
主守盗,受赇。

前者,利用职务盗窃国家物资人;后者,惩治官吏枉法受贿行为。

从行政制度上,汉文帝规定官吏以饮食免,相当于现在中央政府禁止大吃大喝之类的红头文件,用意相同,唯一的区别是,现在的官吏可以四菜一汤的小吃小喝,而文帝的规定就严多了,上级官吏吃下级官吏一顿饭,免!汉元帝时规定:
坐赃者,皆禁锢不得为吏,意味着贪官一但事发,政治生命从此结束,尚没有出现如今易地为官的变通之法。

到了东汉时,规定更严酷:
赃官子孙,三代不得为官。

宋代重视反贪,赵翼云:
宋以忠厚开国,凡罪罚悉从轻减,独于赃吏最严。

王安石也说:
今朝廷之法所尤重者,独贪吏耳。

行政上,宋设反贪局,时称武德司,皇城司。

神宗时,更是重禄重法,一边给公务员增加工资,一边加大法制建设,两手齐抓,不过,也没发现有什么效果。

到了元代,官吏赃罚,轻则打屁股,重则处死。

明代,由于朱元璋同志出身贫苦,了解劳动人民的不容易,所以,反贪决心最大,力度也最强:
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

官府公座旁各悬一剥皮实革之袋,使之触目惊心。

元璋同志还经常在地方官上任之间,与之谈心,告诉他们如何对待低工资,如何反贪拒腐防变,可谓是语重心长和譪慈祥。

新中国诞生前,为防止共产党执政后腐败,毛泽东在著
名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了"两个务必"的防腐方针,特为党的高级干部作了不做寿、不送礼、少敬酒、少拍掌、不以人名作地名、不把中国同志与马恩列斯并列等6条规定。

“文雅书记”出国贪腐记
《法制与新闻》郑绎
李大伦与妻子在法庭上2009年4月20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湖南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一案公开宣判:
被告人李大伦受贿1404万元,巨额财产1797万元不能说明来源,据此,依法判决被告人李大伦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李大伦比较注意包装自己的形象,因为他挂有中国散文学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湖南省作家协会会员的头衔。

为了体现自己的水平,上任头一年,李大伦便出版了《岁月如诗》、《大伦书法集》两本书,“李大伦是个文雅书记”的说法很快在当地传开了。

李大伦在收取钱财的问题上善用手段,力求做得天衣无缝,不露马脚。

一天,香港丰生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锡明来到李大伦办公室,将一个装有10万元现金的皮包放在桌上,提出投资兴建郴州市五岭大市场的要求。

李大伦立即将皮包塞给王锡明并严肃地说:
“犯法的事我是不会干的。

”到了晚上,李大伦却打电话给王锡明,约他在华天大酒店会面。

王锡明不明原因匆匆赶去。

走进李大伦的房间,见到的是李大伦热情的笑脸。

李大伦说:
“五岭大市场的开发非你莫属了,不过有一点你要记住,在郴州你送一分钱的礼我也不会收,我希望我们能长期合作,哪天如果我去香港会找你的。

”王锡明听后频频点头:
“多谢李书记关照,到香港一定及时通知我。

”2
001年4月6日,李大伦赴澳大利亚考察,行程中他打电话告诉王锡明,自己将于4月12日途经香港,住九龙丽晶酒店。

王锡明接到电话,做了精心准备。

4月12日,李大伦抵达香港时,王锡明早已在九龙丽晶酒店恭候。

在李大伦住的房间,王锡明将一个装有15万元港币、2万美元的皮箱递给了他:
“李书记,一点小意思,今后我在郴州的工程还望您多关照。

”李大伦打开皮包,见一次收到这么大的礼顿时心花怒放,嘴上却说:
“何必客气呢?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我回郴州后,你有什么要求尽管提,我会让你在郴州发大财的。


之后,李大伦把本来每亩50万元的土地按22万元出让给王锡明,一共300亩免征一切城市建设配套费。

这样就使国家减少了8000余万元的收入。

2001年8月6日,李大伦率郴州市代表团赴香港参加湖南省在香港的招商活动,李大伦一住进香港城市花园酒店的总统套间,就马上打电话通知王锡明。

第二天晚上,王锡明提着6万元港币来到李大伦的房间,说感谢李书记对他投资五岭大市场项目的关照。

李大伦假意推辞几下便收下了。

神不知鬼不觉中,李大伦的不义之财数额不断增加,他感到十分兴奋,兴奋之余他得出了结论:
出国能发财,境外受贿最安全。

因此,一有机会他就争着出国考察,没有机会创造条件也要出国。

2002年初,一次李大伦在省里开会,向省有关领导汇报郴州经济要走出去发展外向型企业的思路,提出要亲自率团去南非考察。

在郴州有关部门的会议上,他更是放出风来,要组团到南非去考察。

4月10日,李大伦带领郴州市有关部门领导赴南非考察。

当李大伦4月16日返回香港,住进九龙香格里拉大酒店时,他曾经的同事,后下海经商的邢立新即时来到李大伦的房间,一番寒暄后,邢立新告诉李大伦,已解决他儿子李宏瑞去加拿大留学的问题,已经在银行为其办好了20万元的担保金,文件已交
给了李大伦的妻子陈立华,接着邢立新又拿出2000美元给李大伦,让其在香港购物用。

李大伦笑纳后,问其有什么要求,邢立新便直截了当提出,想承包郴州桂阳县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四大家的搬迁工程。

李大伦马上表态:
“好,此工程就给你们公司承包了。

”在郴州,一些大型能赚钱的工程,几乎都掌握在李大伦手中,一些公司的经理老板们都在挖空心思接触李大伦。

李大伦从在香港收受王锡明、邢立新的贿赂中得到启发,在境外受贿一是无人作证最安全,二是交境外老板朋友能互惠互利,三是一旦引进外资,自己还可另得引进外资奖金,因为李大伦亲自拟定了“引进外资提成奖”。

2002年7月,李大伦又准备到欧洲考察,便对一些在郴州的投资商放出了风,一些不知内情的商人,还以为是他不在郴州了,有事暂时不要找他,而在郴州投资的怡丰锡业有限公司的香港老板沈志敏,通过渠道得知了李大伦出国考察放出话的真正目的,便在郴州请李大伦吃了饭,后飞赴香港等待李大伦。

2002年8月6日,李大伦赴欧洲考察出发前,打电话告诉沈志敏返回香港的日期。

8月12日,沈志敏在李大伦返回香港后便来到他的酒店房间,送给李大伦10万元港币。

李大伦收下后,问沈志敏有什么事需要解决。

沈志敏提出想免去自己公司欠国税局的1000万元税款。

2003年3月2日,李大伦到美国、巴西考察,郴州老板曹某赶到李大伦途经香港住下的酒店送给他2万美元。

2004年7月6日,李大伦赴欧洲考察,又有郴州老板汪金林、于付阳在途中等待给其送钱。

因为出国能给李大伦带来许多好处,他尝到甜头后,从2000年起至他被捕,李大伦共7次赴美国、法国等国考察,赴香港考察招商引资8次。

在郴州,人们戏称李大伦不是市委书记,而是“外交部长”。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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