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告知示范文本-最新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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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09〕1186号)
质检办特函〔2009〕1186号关于简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为了进一步方便企业,简化手续,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行为,现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及接受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
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如下要求:
一、告知性质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告知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后即
可施工,告知不属于行政许可。
二、告知方式和内容
(一)告知方式主要包括: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网上告知。
(二)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见附件)。
三、接受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一)接受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公布告
知机构的地址、邮编、传真或电子邮件地址。有条件的应建立网上接受告知系统,可采取网上接受告知。
(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告知后,应及时审查,对无问题的将告知文件存档,并将有关情况通知负责办理使用登记的机构和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需要监检的
检验机构即可。
(三)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与施工单位联系,确认其违反规定的,应责令停止施工,必须在有关问题纠正后,才可继续施工。
(四)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告知时应当便利施工单位为原则,不得任意增加本通知附件以外的告知内容。
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施工单位在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时,可以按照附件内容进行告知。此前关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要求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此通知转发有关单位。
附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注1)
告知单编号(注2):
施工单位:(加盖公章)
注1:告知单按每台安装、改造、维修的设备各填写一张。
注2:告知单编号为:制造单位设备编号+施工单位施工工号+年份(4位)。注3:按安装、改造、维修分别填写。施工单位应提供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分别填固定和移动电话。
关于简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
告知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的有关通知,现将简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告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自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简化后,务请各施工单位准确填写各栏目内容,并进一步强化施工过程内部监控,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相关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与标准的规定,确保施工质量安全,依法接受监督管理和施工监督检验。
二、限期过渡。为使施工单位适应简化版的告知单的填写要求,凡在我市开展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单位,3月31日前作为新、旧告知单(书)的过渡期,各单位可择一填写,4月1日起全市统一使用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新版《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见附件一)。
三、关注释义。为帮助准确掌握新版《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各栏目含义,我局编制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填写说明》(见附件二),请各单位组织相关管理人员认真阅读,统一按填写说明执行。
四、参照示例。为防止告知单填写操作上的歧义,我们提供了各类特种设备告知单示范文本(见附件三),初期接触遇有疑问的可参照同类设备施工“告知单”示范文本填写。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可在本局网站的特种设备安全栏目下载。
在实施中遇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特设处反映。
联系电话:
附件一: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
附件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填写说明
附件三:示范文本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锅炉)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压力容器)
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压力管道)
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电梯)
5.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起重机械)
6.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大型游乐设施)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0一0年三月十五日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注1)
告知单编号(注2):
施工单位:(加盖公章)
注1:告知单按每台安装、改造、维修的设备各填写一张。
注2:告知单编号为:制造单位设备编号+施工单位施工工号+年份(4位)。
注3:按安装、改造、维修分别填写。施工单位应提供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填写说明
一、适用范围
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调整范围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八大类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必须取得质检部门颁发的与施工资质等级相应的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按每台安装、改造、维修的设备各填写一张,且逐张加盖施工单位鲜公章。
二、栏目填写要求
(一)告知单编号为:制造单位设备编号+施工单位施工工号(施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年份(4位)组成。
注:
制造单位设备编号:填写产品质量证明书和铭牌上标注相一致的产品编号,有的产品表述为制造编号或者出厂编号;
施工单位施工工号:填写施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9位数);
年份:施工告知当年年份。取四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