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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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xxxxxx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编制:审核:批准:xxxxx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的国家秘密信息安全,根据国保发(1998)1号文件精神,依照BMB17-2006《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BMB20-2007《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涉密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规定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由本单位的各类涉密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服务器、用户终端)、网络设备、外部设备、存储介质、安全保密产品等构成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本规定包括:信息系统基本要求、台账、维修、报废、审计、安全保密防护、密码保护、存储介质、外出携带、互联网计算机使用等内容。

第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严禁涉密信息系统直接或间接连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网络;严禁使用连接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计算机和信息设备进行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

第五条保密办公室负责公司各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及涉密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二章台账、维修、报废管理第六条本单位的计算机和信息系统设备总台账由保密办公室负责统计、维护和管理,涵盖本单位的各类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服务器、用户终端)、网络设备、外部设备、存储介质、安全保密产品等。

第七条各部门应建立本部门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分台账。

由各部门负责统计、维护和管理。

第八条台账应以电子和文档版本形式存在,总台账和分台账内容应当吻合,并与实物相符,发现问题实时更新台账,保证台账与实物相符。

第九条台账信息按照设备分类,应包含以下信息:㈠计算机台账应当包含:密级、放置地点、使用人、操作系统版本、安装时间、硬盘物理号、IP地址、MAC地址和使用情况(包含再用、停用、报废、销毁等);见附表九。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1、简介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是指建立保护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的合理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以避免机密信息泄露、破坏和利用,并对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实行保护和管理的一种手段。

本文将介绍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包括管理职责、安全技术措施、监控与审计等方面。

2、管理职责2.1 责任制建立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职责。

2.2 职责分工确定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职业分工,制定细则,建立管理制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和权限。

2.3 信息安全保护责任制建立信息安全保护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信息安全保护职责。

2.4 培训和考核建立完善的培训和考核制度,对从事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3、安全技术措施3.1 访问控制制定访问安全控制政策、采用认证技术、密码技术等手段,确保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3.2 网络安全建立网络安全保护制度、采用网络安全产品,维护网络安全,防范网络攻击。

3.3 防病毒采用防病毒技术和防病毒软件,确保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安全。

3.4 机房安全采取物理安全措施、人员安全措施,确保机房的安全性。

4、监控与审计4.1 监控采用监控技术和监控手段,实时监控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运行状态,及时反应异常情况。

4.2 审计对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定期的内部审计,对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分析,并制定完善的处置措施。

5、结语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是保护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的有效手段,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以确保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同时,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需要加强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信息安全保护意识,共同维护国家和组织的信息安全。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化系统(包括涉密信息系统和非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标准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涉密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定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的系统或网络,包括机房、网络设备、软件、网络线路、用户终端、存储介质等内容。

第三条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要本着“预防为主、分级负责、科学管理、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控制源头、归口管理、加强检查、落实制度”的原则,确保涉密信息系统和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第四条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防护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标准、规定和集团公司文件要求进行设计、实施、测评审查与审批和验收;未通过国家审批的涉密信息系统,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公司成立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组织机构,人员结构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相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即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领导小组成员,信息化办公室成员即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办公室成员。

1、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领导小组组长:陈宇肇副组长:吕碧辉组员:2、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成员:第七条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公司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领导小组是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二)协调处理有关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的重大问题,对重大失泄密事件进行查处。

第八条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办公室(简称保密办)主要职责:(一)拟定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各项保密防范措施;(二)对系统用户和安全保密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安全保密教育培训,审查涉密信息系统用户的职责和权限,并备案;(三)组织对涉密信息系统进行安全保密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提出涉密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保密要求;(四)会同信息中心对涉密信息系统中介质、设备、设施的授权使用的审查,建立涉密信息系统安全评估制度,每年对涉密信息系统安全措施进行一次评审;(五)对涉密信息系统设计、施工和集成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对进入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产品进行准入审查和规范管理,对涉密信息系统进行安全保密性能检测;(六)对涉密信息系统中各应用系统进行定密、变更密级和解密工作进行审核;(七)组织查处涉密信息系统失泄密事件。

涉密计算机保密制度及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

涉密计算机保密制度及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

涉密计算机保密制度及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的管理,保护涉密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性、保密性和稳定性,确保国家机关、军队、企业和其他有涉密计算机系统的单位的信息系统安全,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涉密计算机的使用、审计、维护、报废、拍卖和处置。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是指具备发展涉密计算机技术能力,存储和处理核心领域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敏感信息的计算机系统。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保密规定,接受安全审计,并应能经受未知攻击和压力测试。

第二章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设立和使用第五条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审查和备案,取得涉密计算机使用许可证。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设立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业务需要,合理选择合适的涉密计算机设备和信息系统配置方案;(二)进行严格的安全审查和备案,确保设备和系统符合国家和军队的保密标准;(三)根据系统级别,进行设备运行状态监控和安全审计,并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使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建立严密的权限控制体系,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和操作系统;(二)加强对系统和数据的备份和恢复管理,确保系统和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三)定期对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和安全评估,及时修补和更新软件和系统补丁;(四)加强对用户行为的监控和审计,防止非法使用和信息泄露的行为。

第三章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维护和报废第八条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维护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建立完善的维护流程,及时修复设备和系统中的漏洞和故障;(二)建立严格的维护记录,对维护行为进行备案;(三)指定专门的维护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四)建立设备和系统备份机制,确保在维护过程中数据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报废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建立完善的报废管理制度,对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报废进行备案和审查;(二)在报废前,对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存储设备进行数据清除,并进行安全检查;(三)将报废的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进行分类处理,并及时进行拍卖和处置;(四)对报废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进行安全销毁,确保数据的完全销毁和信息的保密性。

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办法

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办法

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方法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方法一、总则为加强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管理,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保障水平,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订立本方法。

二、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本单位使用的全部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管理。

三、保密责任本单位全部使用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人员,都有保护国家隐秘、敬重学问产权和个人隐私的法律责任和职业道德。

本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保密工作,认真履行保密责任。

四、安全防范1、物理安全防范: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必需放置在专门的安全室内,保证独立的空间、电力和空调设施。

安全室内不得放置任何非涉密计算机以及用于外网的计算机设备,如需上网,必需设立独立的网络设备,经过严格的访问掌控。

2、网络安全防范: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必需与外网进行物理隔离,通过安全网关、防火墙等技术手段建立安全的网络环境。

网络设备必需经过密级检查和安装调试后投入使用,定期检查网络设备配置和漏洞,并适时更新补丁,做好安全审计。

3、组织安全防范:建立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涉密信息取得、存储、传输和处理的事项和流程,健全管理体系和标准,保障信息安全和保密。

五、保密管理1、密级管理:本单位依据需要将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分为不同级别,其中涉密信息的级别应相应确定,设立专门的保密责任人负责各自级别的保密管理工作。

2、访问掌控:实行严格的访问掌控制度,全部使用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人员必需先经过严格的安全审查,并签订保密协议后才能进入安全室,使用计算机及信息系统。

3、密码管理:全部用户必需使用强密码,定期更改密码,并保密本身的密码。

全部用户必需禁止将本身的密码泄漏给他人。

4、安全审计:对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进行定期的安全审计,包括系统漏洞的检查、身份认证的管理、登陆日志的审查等。

审计结果和处理情况要适时报告有关领导,适时发觉和解决安全问题。

涉密计算机保密制度及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

涉密计算机保密制度及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

涉密计算机保密制度及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计算机信息系统是全县农村信用社发展各项业务的核心技术手段,为了保护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网络设备、数据信息以及其相关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数据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是指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硬件、软件、网络和数据的安全必须受到保护,不因自然的和人为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和丢失,以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能连续正常运行。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是指对涉及*******商密的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软件、硬件、系统数据信息、技术开发文档、管理及操作规定、自有知识产权产品等资料、信息保守秘密,包括利用密码技术对信息进行加密处理,防止信息非法泄露,保障*******的利益。

第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指保障计算机、数据信息网络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运行环境(机房)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和网络功能的正常发挥,防止工作或政治因素造成的失密、泄密,防止人为或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破坏,以及防止利用计算机犯罪等。

第五条 *******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计算机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科技部门按相关管理规定,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

第六条*******(以下简称“***”)各部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有关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定期向***保密委报告安全保密工作情况;(二)督促本部门安全保密措施的贯彻执行;(三)组织安全保密检查;(四)进行安全保密教育。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从事或危害农村信用社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规定1. 引言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是指为了保护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和资源,防止非授权访问和恶意攻击造成的损失,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

本文档旨在规范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确保组织及其成员的信息资产安全。

2. 目标本文档的主要目标是:•确保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机密性,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确保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完整性,防止数据被篡改或损坏;•确保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可用性,防止服务中断或停止;•促进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合规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3. 安全保密管理责任3.1 信息资产管理责任所有组织成员均有责任保护和管理相关的信息资产。

信息资产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确保信息资产的安全性,防止数据泄露和非授权访问;•制定有效的信息资产管理策略和措施;•审查和评估信息资产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减轻或消除风险;•培训组织成员关于信息资产管理的知识和技能。

3.2 网络安全管理责任网络安全管理是保证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和建立安全的网络架构,保护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免受网络攻击;•监测和检测网络流量,发现和阻止可能的网络攻击;•及时修补和更新网络设备和系统的漏洞;•建立网络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处理网络安全事故。

3.3 访问控制管理责任访问控制管理是防止非授权访问的重要手段。

访问控制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和维护用户账户和权限管理系统,确保只有授权用户能够访问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定期审查和评估用户账户和权限,及时删除或禁用不再需要的账户和权限;•限制和监控敏感数据的访问,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定期备份数据,并存储在安全的地方,以防止数据丢失和损坏。

4. 安全保密措施4.1 密码策略密码是保护信息资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密码策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强制要求密码复杂度,包括长度、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的组合;•要求用户定期更换密码,并限制密码的重复使用;•禁止将密码写在容易被他人看到的地方;•采用多因素身份验证,提高密码安全性。

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办法

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办法

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管理,保障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使用、管理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管理,应当遵循“突出重点、积极防范、确保安全、便利工作”的原则,实行分级保护,强化管理措施,落实责任制度。

二、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确定与分类第四条本单位根据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将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

第五条确定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密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密级一经确定,应当在其显著位置标明相应的密级标识。

三、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第七条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标准,具备相应的安全保密防护措施。

第八条建设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应当选用国产设备和软件,并进行安全保密检测和评估。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应当由本单位内部专门人员负责,严禁外部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

第十条对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进行设备更新、软件升级、系统改造等,应当事先进行安全保密评估和审批。

四、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使用第十一条使用者应当经过保密培训,并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涉密计算机应当设定开机密码、登录密码等,密码应当定期更换,且复杂度符合保密要求。

第十三条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非涉密存储介质,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涉密存储介质。

第十四条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应当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严禁连接无线网络。

第十五条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应当按照相应密级进行存储、处理和传输,不得擅自降低密级。

第十六条打印、复印涉密文件资料应当在专门的涉密设备上进行,并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范本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范本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 为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披露和篡改等行为,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所有部门、员工和外部合作伙伴等与本公司相关的范围。

二、基本原则1. 保密责任原则:所有参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人员都应承担保密责任,不得泄露任何机密信息。

2. 严格访问控制原则: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访问计算机信息系统,且已授权人员仅限于其工作职责范围内的访问。

3. 用途限制原则:计算机信息系统仅用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目的,任何非法、违规的使用行为均禁止。

4. 安全审计原则: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定期安全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问题。

5. 安全教育培训原则:对参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保密意识和安全知识。

三、保密管理措施1. 访问控制措施(1) 分配唯一账户和密码给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每个授权人员。

(2) 设置严格的权限控制,根据不同职责和需求,给予不同人员不同的访问权限。

(3) 定期更新账户密码,并要求授权人员采用强密码规范。

(4) 禁止共享账户和密码,严禁借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

(5) 使用双因素认证或其他更加安全的认证方式,提高系统的访问控制能力。

2. 数据加密措施(1) 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重要数据进行加密,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不被非法获取。

(2) 对敏感信息进行脱敏处理,确保敏感信息在系统中的使用不暴露真实内容。

(3) 采用强加密算法和安全协议,保障数据传输的安全性。

3. 安全审计措施(1) 定期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安全审计,发现潜在漏洞和安全威胁,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2) 监控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登录、操作和访问记录,排查异常操作和异常行为。

4. 安全教育培训措施(1) 定期组织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安全素养。

(2) 向员工普及信息安全的基本知识,包括密码安全、网络钓鱼等常见安全威胁。

(3) 强调员工在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时的责任和义务,警示员工遵守规定,确保安全使用。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积极防范、突出重点、确保安全、便利工作”的原则,实行分级保护,严格管理,责任到人。

第二章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第四条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建设前,应当进行保密审查,并制定保密方案。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用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安全保密产品和设备,并按照规定进行检测和认证。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保密资质,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应当经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第八条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使用者应当经过保密培训,签订保密承诺书。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设置严格的用户身份认证和访问控制,禁止未经授权的用户访问。

第十条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涉密信息应当按照密级进行分类、标识和存储,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第十一条禁止在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与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第十二条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涉密信息需要输出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和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四章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维护第十三条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维护应当由本单位内部的专门技术人员负责,确需外部人员进行维护的,应当经过保密审查,并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四条维护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对维护过程中知悉的涉密信息严格保密。

第十五条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需要进行升级、改造等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和审批。

第十六条对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故障和安全事件,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按照规定报告。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和公司内部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审批暂行办法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技术要求、及关于转发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标准的通知和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和公司内部信息的单位部门和个人.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以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为主体,按照一定应用目标和规则构成的用于处理各种信息的人机系统.第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遵循“突出重点,积极防范,既保守秘密又要方便工作”的方针,实行“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的原则,公司所属各单位的领导,对本单位部门主管业务范围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指“人机”系统保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第五条各单位应设专兼职计算机管理员,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对系统进行职权范围内的保密检查、检测和监督.第二章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人员的职责第七条技术部负责公司计算机的安全保密管理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和资源配置,履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与审查、审批职能,同时对与计算机相关的各种秘密载体介质负有管理和审查、审批责任.技术部应经常分析计算机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状况,建立健全保密安全制度,不断改进防护措施,提高公司计算机及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安全水平.配合保密办进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日常检查,协助查处计算机信息系统泄密事件.第八条各单位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安全实行领导负责制.各单位部门领导应指定一位人员担任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员,管理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应用和保密工作.定期检查本单位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落实执行情况.第九条各单位的专、兼职计算机信息安全员,在技术部计算机信息安全员的指导下,做好本单位的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第十条各单位应按规范要求切实用好配备的计算机资源,加强安全管理.并对出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公司技术部协调解决.第十一条涉密信息系统安全员以下简称安全员是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系统管理员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保障涉密信息系统的顺利运行.其职责是:一计算机安全员是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的监督人和执行者,负责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二各单位部门计算机安全员应定期一个月更换计算机密码,做好密码更换日志,技术部定期审查,保密办协同检查.三各单位部门计算机安全员应做好涉密计算机上机人员的身份鉴别工作, 制定每月允许上机人员名单及其使用的计算机,交保密办审批备案.并填写密表17涉密计算机上机人员审批表四技术部计算机安全员要监控系统管理员维护系统、设置权限的全过程,要督促系统管理员做好病毒防治、漏洞修补工作.五安全员要定期与系统管理员协同进行应急演练.六涉密计算机出现故障需要送修时,安全员要检查是否拆除CPU、内存、硬盘等关键部件,并督促系统管理员全程监督.七安全员应参与涉密载体的监销过程,在保密办缺席时要作为主要监销人.八安全员应做好涉密载体和涉密计算机的台帐和标识,上报保密办备案登记,并维护标识的完好性.九安全员要严格监控涉密载体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复制和出厂,督促系统管理员和复制载体使用人员严格按照保密制度执行.十安全管理员要随时检查计算机内涉密资料的存储和标识情况,并将不合格项及时反馈给系统管理员.十一对各单位部门信息管理员定期提交的各种日志、登记表、申批表等,安全员要认真检查,并交保密办审查.十二安全员和信息管理员应定期对各单位兼职计算机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十三安全员和信息管理员要互相监督,对彼此的失职行为要上报保密办,不得包庇隐瞒.第十二条涉密信息系统管理员以下简称信息员是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系统安全员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保障涉密信息系统的顺利运行.其职责是:一信息员是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者和维护人,负责系统的顺利运行.二信息员负责做好系统维护工作,确保计算机的正常使用,根据安全员提供的使用人员名单及其使用的计算机情况,做好计算机安全防范系统的维护工作.三信息员应做好计算机防杀毒工作,定期对病毒库升级,并做好杀毒记录.四系统管理员要经常检查应急反应措施的可靠性,做好文件备份,协同安全员共同定期演练并做好记录.五涉密计算机出现故障时,信息员要全过程监控维修的全过程.六磁介质涉密载体需销毁时,信息员应在保密办或安全员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做好登记.七信息员要对涉密计算机的输入输出做好有效地控制,按照有关制度要求执行,杜绝非法的数据输入输出.八信息员要严格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做好计算机涉密信息的复制和出厂审批.九信息员要督促各单位部门安全员按照保密制度规定存储和标识涉密资料.十信息员要做好计算机系统维护日志,并定期提交安全员检查.十一信息员和安全员应定期对各单位计算机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十二信息员和安全员要互相监督,对彼此的失职行为要上报保密办,不得包庇隐瞒.第三章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第十三条涉密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和使用一公司在规划建立涉密计算机网络前,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保护.具体要求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标准BMB17-2006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的标准.二公司在规划建立涉密计算机网络前,建设方案必须向地方市级以上的保密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能实施.三网络建设方案和具体实施必须选择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的单位具体实施.四网络安全产品的采购原则上必须采用国产设备,选择具有军用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的产品.五涉密计算机网络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报市级以上地方保密部门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使用.第十四条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一使用或存放涉密载体的部位必须配备密码柜,涉密载体必须集中存放在密码柜中.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二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在有安全防护设施的部位,处理存储机密级信息的涉密计算机可采用口令进行身份鉴别.口令长度不得少于十个字符,口令更换周期不得长于一周.处理存储秘密级信息的涉密计算机口令长度不得少于八个字符,口令更换周期不得长于一个月.口令一般应是大小写英文字母、数字、特殊字符中两者以上的组合.口令必须加密存储,并且保证口令存放载体的物理安全.三经常操作使用涉密计算机的人员必须是经公司保密办审批允许的涉密人员.使用涉密计算机的涉密人员必须填写密表17涉密计算机上机人员审批表,如有人员变动及时向保密办重新申报上机人员名单.各单位部门建立完整的上机日志,填写密表18涉密计算机使用登记表.附密表17 涉密计算机上机人员审批表密表18 涉密计算机使用登记表四其他单位部门人员出入涉密机房,是要害部位的要严格按照公司要害部位管理制度中的出入规定执行.五涉密计算机在使用前必须向地方保密部门申请进行电磁辐射检测,不符合BMB5-2000涉密信息设备使用现场的电磁辐射发射防护要求的部位,必须购买电磁辐射干扰器.六加强涉密计算机的安全防护工作,严禁私自非法拆卸、更换计算机部件,涉密计算机在出现硬件故障时,首先报公司技术部维修,无法自行维修时,应选择有保密资质的计算机维修公司上门维修,在技术部计算机安全员、信息员的监控下进行修复并填写密表19涉密计算机维修记录单如需送外修理时,必须拆除CPU、内存及硬盘,由技术部管理人员送至维修站并监控维修全过程.附密表19涉密计算机维修记录单七涉密计算机及其关键部件如因故障无法修复需要报废时,应在技术部计算机管理员的监督下填写密表20涉密计算机设备报废申请单,在指定的场所物理销毁.附密表20涉密计算机设备报废申请单八涉密计算机需要用作其它用途,改做非涉密计算机使用时,必须填写密表21涉密计算机设备调出申请单.上报保密部门批准,技术部计算机管理员进行非密化处理,经脱密处理后方能调拨.附密表21涉密计算机设备调出申请单九新增计算机需要定为涉密计算机时,必须填写密表22新增计算机定密申请表经保密办审批登记后,由技术部加贴统一标签方能投入使用.附密表22 新增计算机定密申请表十涉密计算机应在显着位置加贴统一定制的涉密计算机标签,任何人不得撕毁破坏. 如下图标示涉密计算机标签十一连接有打印机、绘图仪的涉密计算机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除管理人员外严禁任何人进行输出操作.对于输出的涉密载体按照涉密载体管理制度的第二章涉密载体的制作,第九条第二款执行.十二涉密计算机严禁上互联网及其他非涉密网,应实行物理隔离.十三涉密计算机严禁存储高于自身密级的文件.第十五条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一涉密载体的密级根据存储文件的最高密级确定,严禁存储高于自身密级的文件,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网计算机上使用.二涉密载体由技术部加贴统一定制的标签,并在保密办备案.不得擅自破坏、加贴或更改标签内容,不得随意使用未贴标签的磁介质.三对涉密载体存储内容列出明细清单,并填写密表23涉密载体信息明细表清单内容必须与存储内容相一致.附密表23 涉密载体信息明细表四不得擅自在计算机中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五每台计算机都必须设置屏幕保护密码,密码设置为用户口令.用户在短时间离开计算机时必须启动屏幕保护,长时间超过半小时离开必须注销或关闭计算机.第十六条数据备份管理一涉密计算机中存储的涉密文件必须做好备份,数据备份采用软盘、移动硬盘、U盘或备份服务器进行,备份数量至少一份.二电子文档化的涉密文件必须及时进行数据备份,机密级文档备份的时间不得超过1天,秘密级文档备份的时间不得超过7天,具体保存期限视文件而定.三数据备份用载体或计算机应按照其中备份数据的最高密级定义.第十七条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一每台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并定期人工杀毒,管理人员应做好杀毒记录.二各单位部门计算机管理员每周到技术部对杀毒软件进行一次升级,技术部信息员做好杀毒软件升级记录.第十八条应急措施一涉密信息系统必须具备应急反应断电和应急恢复数据备份手段.二涉密计算机必须配备UPS作为应急反应手段.三涉密计算机必须配备外部存储介质作为应急恢复手段.四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应急反应和应急恢复演练并做好记录,第四章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第十九条“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非涉密计算机单机的人机系统和非涉密载体.第二十条非涉密计算机严禁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接入互联网,要在显着位置加贴非涉密计算机标识.非涉密计算机标签第二十一条非涉密计算机必须明确使用人员,非使用人员不得擅自使用计算机.第二十二条非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并定期升级.第二十三条用于产品测试的非涉密计算机必须专机专用,不得用于其它用途.第二十四条存储敏感商业秘密信息的非涉密计算机要严格控制使用,必须设置开机口令和屏保口令.对此类计算机可参照本制度第三章规定进行管理.第二十五条非涉密载体管理一所有计算机配件由主管领导审批,审批后,由技术部统一编号,采运部统一采购,再由技术部登记发放,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购买.发现擅自购买者,技术部有权回收,统一处理.二各单位计算机管理员对载体领用情况应建帐.所有计算机使用场所严禁使用未经登记的载体进行数据复制、备份.三载体正常损坏后,使用者不得擅自处理,应由单位计算机管理员收回统一上交技术部集中销毁.销毁过程应由专人监销,并填写密表24非涉密载体销毁登记表四非涉密载体严禁存储涉密信息,严禁公盘私用.第五章笔记本电脑安全保密管理第二十六条涉密笔记本电脑管理一涉密笔记本电脑不得存储涉密信息,处理涉密信息时必须使用涉密载体进行存储.二涉密笔记本电脑出厂时,必须到经理部填写密表25笔记本电脑出厂许可证,随笔记本出厂的涉密载体必须填写密表12国家秘密载体外出携带登记表.严禁独自一人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和涉密载体外出,至少要有两人分别携带.回厂后必须办理注销手续,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三涉密笔记本电脑、随机配备的涉密载体严禁用于上网,必须由专人管理并存储在密码柜中.第二十七条非涉密笔记本电脑管理一非涉密笔记本电脑不得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二因工作需要携带非涉密笔记本电脑外出时,使用人须填写密表25笔记本电脑出厂许可证,经技术部检查确认未存有涉密信息、保密办审查后,方可携带出厂.回厂后必须到经理部办理注销手续.第六章上网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第二十八条申请上网单位,必须提交书面申请,主管领导签字后报经理部审查批准.报公司技术部、保密办备案,由设备工程部具体负责安装.第二十九条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与其它计算机信息系统物理隔离.第三十条上网计算机不得存储或处理任何涉密信息,不得用于办公,必须专机专用.第三十一条上网计算机应在显着位置加贴有“上网计算机严禁存储工作信息”字样的标签予以警告.上网计算机标签第三十二条上网计算机要设置开机密码,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第三十三条上网计算机不得发送涉密信息.非涉密电子邮件的发送必须填写密表26信息、电子邮件发送表,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发送.对发送信息内容是否涉密,把握不准的送保密办审批.发送的信息内容单位必须存档.第三十四条涉密载体不得在上网计算机上使用,只能使用专用的非涉密载体.第七章落实制度的保障措施第三十五条技术部和保密办定期对各单位的涉密计算机台式、便携式按密表27涉密计算机及载体保密检查表中的内容检查.第三十六条技术部和保密办定期对各单位的非涉密计算机台式、便携式、上网计算机按密表28非涉密计算机及载体检查表中的内容检查.第三十七条各单位计算机管理员和保密员要经常对计算机载体及存储内容进行检查,发现未经标识的载体坚决予以没收.第三十八条技术部、保密办定期对各单位载体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相应处罚.第三十九条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自查工作,对照密表27涉密计算机及载体保密检查表、密表28非涉密计算机及载体检查表中的内容,作好自查记录.第八章附则第四十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公司范围内用于业务工作的所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包括台式、便携式计算机和各外联设备、计算机使用的载体.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技术部、保密办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废止.附件:密表17涉密计算机上机人员审批表密表18涉密计算机使用登记表密表19涉密计算机维修记录单密表20涉密计算机设备报废申请单密表21涉密计算机设备调出申请单密表22新增计算机定密申请表密表23涉密载体信息明细表密表24非涉密载体销毁登记表密表25笔记本脑出厂许可证密表26信息、电子邮件发送表密表27涉密计算机及载体保密检查表密表28非涉密计算机及载体检查表密表17涉密计算机上机人员审批表单位:单位领导:呈报人:保密办审批:密表18涉密计算机使用登记表密表19涉密计算机维修记录单维修日期:经办人员:机器编号:涉密编号:故障原因:维修部位:维修单位:维修方式:维修过程记录:维修结果:技术部计算机管理员:维修人员:年月日密表20涉密计算机设备报废申请单保密责任人应对报废的涉密计算机的销毁负责,在技术部、保密办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处理.密表21涉密计算机设备调出申请单1、保密责任人应对调出计算机的脱密负责,在保密办的监督下,由技术部计算机管理员进行脱密处理.2、本表格内容只适用于涉密计算机的厂内调配.密表22新增计算机定密申请表¨¨¨¨¨¨¨¨¨¨¨¨¨¨¨¨¨¨¨¨¨¨¨¨¨¨¨¨¨¨¨¨¨¨新增计算机定密申请表密表23涉密载体信息明细表密表24非涉密载体销毁登记表密表25笔记本电脑出厂许可证存根联第号年月日笔记本电脑出厂许可证申请单位:第号年月日本许可证一式两联,存根联留经理部,使用者凭许可证出厂.许可证联由使用者妥善保管,设备归还后由技术部、保密办签署意见,交回经理部注销.密表26信息、电子邮件发送表信息、电子邮件发送表信息、电子邮件发送表信息、电子邮件发送表密表27 涉密计算机及载体保密检查表密表28 非涉密计算机及载体检查表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职能主管部门统一配置”与“基层单位定置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对发送、传递、使用设备进行保密审查审批.第二条办公自动化设备特指用于业务工作的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刻录机及拍照、摄像器材.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审批暂行办法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技术要求及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章普通机、传真机管理第四条本制度所称普通、传真机是指各种无加密措施的有线、移动、对讲机和传真机.第五条公司在新增或改装电讯通信设备时,应根据国家通信保密技术要求,满足机电磁泄漏发射限值和测试方法BMB1-94的标准要求,统筹安排保密措施.公司涉密人员和领导干部使用、配置应当符合国家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第六条公司经理部为普通主管单位,公司保密办对所有的保密管理进行指导、监督.一公司涉密人员不得使用别人赠送的机、等通讯工具处理公务;并禁止通过普通、谈论公司重要涉密事项.二涉密会议的会场严禁使用无线话筒、对讲机.涉密会议会场内,禁止携带等通讯工具入内,且要布置无线电信号屏蔽器.三在接待境外人员时,会议场所不允许携带等通讯工具,且要加装屏蔽装置;境外人员因工作需要而使用公司内部、普通传真机等通信设备,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备案,在有关人员的监控下进行.四严禁使用无加密措施的有线或无线通信设备含有线、移动、传真机、对讲机等和明码电报传输涉密事项.严禁私自在保密要害部位内用可拍照进行拍照,五传送国家秘密信息必须坚持“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使用无保密措施的普通、传真机传递、发送国家秘密信息.凡出差在外的工作人员如需传送国家秘密信息,应通过出差单位的有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进行传送.六传递、发送信息实行自审与送审制度,各单位领导应对本单位需发送的信息进行审查,确定无涉密内容后方可发送.第七条凡配备传真机的单位,要采取保密措施,制定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传真件的传送、接收,严禁通过普通传真机将涉密文字资料、图纸等对外传送.第八条在发送传真信息时,必须确保内容无敏感信息和字眼,发送非涉密信息时,填写密表26信息、电子邮件发送表.因工作确需传送涉密信息时,各单位必须首先根据公司所定密级项目、载体信息确定的密级,填写密表9对外提供资料审批表,由本单位领导审核,报业务主管领导签字.再到保密办审核备案.由发送单位到汉航集团加密传真机上发送,并做好记录.第九条已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传真件底稿必须严格按国家秘密载体进行管理,无条件进行保管的单位,应及时将涉密底稿交公司经理部,由保密办监督经理部进行销毁.第十条各单位对发送传真要建立台帐,并认真进行审查和登记.第十一条密码电报的传递、阅办、保管,必须严格执行航空工业总公司密码电报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坚持“密来密复”的原则,严禁“密来明复”.公司涉密资料的传送,必须通过机要通信或专车接送,不得通过普通邮递渠道来传送密级资料.第三章复印机的管理。

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安全与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安全与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序言为确保计算机网络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管理,规范计算机网络、信息、设备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切实有效地做好路桥建设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项目经理部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防范工作,根据《铁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铁道部令〔2003〕10号)、《关于在全路开展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保密发〔2009〕4号)、《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有限责任公司保密管理办法》(沪昆湘综〔2009〕13号)、《关于加强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工作的通知》(沪昆湘电〔2011〕167号)和《关于印发[沪昆客专湖南公司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的通知》(沪昆湘综【2011】35号)文件,结合我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章算机网络使用管理,,,,,,,,,,,,,第四章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第五章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设备使用管理,,,,, 第六章测量资料管理规定,,,,,,,,,,,,,第七章三维地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信息化管理是实现工程管理方式根本转变和施工管理工作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理顺管理关系、细化管理流程、优化管理模式、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的先进手段,具有很高的社会经济效益,各部室要严格遵照本办法,做好计算机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

第二条本单位联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国际互联网的所有部室和个人用户以及拥有电子邮件信箱的个人,都必须执行本办法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信息负责。

严禁利用国际互联网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单位利益、他人利益的活动及其它一些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由路桥建设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项目经理部信息安全保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管理本单位计算机网络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组织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计算机信息及互联网的保密法律、规章、组织宣传教育、制订保密制度及防范措施、每月进行一次保密检查,查处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泄密事件及其它问题。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护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中的重要信息不被非法获取、使用、泄露或破坏,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下面将详细介绍一种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重点包括制度概述、保密责任、信息分类和分级保护、访问控制、应急响应、风险评估和监督检查等内容。

一、制度概述该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岗位。

目的是加强对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的控制,保护公司的信息资产和重要业务信息安全。

该制度的内容包括保密责任、信息分类和分级保护、访问控制、应急响应、风险评估和监督检查等。

二、保密责任1.公司领导层负责制定保密管理制度,并对其全面负责。

2.所有员工都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篡改、破坏企业的机密信息。

3.建立保密岗位,负责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执行和监督。

三、信息分类和分级保护1.对公司所有信息进行分类,包括绝密、秘密和普通三个等级。

2.具体信息等级的确定由信息拥有者和保密岗位商定,并经批准后执行。

3.不同等级的信息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比如绝密信息必须在专门的安全环境中存储和处理。

四、访问控制1.建立权限管理制度,对所有员工进行访问控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访问和处理相应的信息。

2.制定账号安全管理制度,对账号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及时删除或停用不再使用的账号。

五、应急响应1.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各类安全事件和事故的应急响应措施。

2.建立安全事件追踪和记录系统,对安全事件进行记录、分析和处理,及时采取措施阻止和修复安全漏洞。

六、风险评估1.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安全风险和漏洞。

2.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并确保其执行。

七、监督检查1.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检查。

2.对不符合保密管理制度要求的行为,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总结: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是企业重要的信息资产保护体系之一,通过严格的保密责任、信息分类和分级保护、访问控制、应急响应、风险评估和监督检查等措施,可以有效地保护企业的信息资产和重要业务信息不被非法获取、使用、泄露或破坏。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编号:SM-ZD-29184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遵循“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管理职责,落实制度措施,强化技术防范,不断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有效监督。

第四条保密委员会全面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主要职责是:(一)审订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建设规划、方案;(二)研究解决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三)对发生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泄密事件及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做出处理决定。

第五条保密管理部门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指导、监督和检查。

主要职责是:(一)指导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建设规划、方案的编制及实施工作;(二)监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措施的落实;(三)组织开展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专项检查和技术培训;(四)参与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的风险评估、分析及安全保密策略的制定工作。

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办法

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办法

保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管理措施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保密计算机和保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管理,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哈佳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涉密计算机,是指专门用于处理或存储国家秘密信息、收发文电、连接互联网的台式计算机;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指专门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第三条为确保国家秘密、公司工程项目相关技术资料的安全,公司各部门和个人不得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第四条公司设保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司内部保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管理,日常保密管理、监督职责如下:(一)审查、选择专门人员作为机密计算机信息和信息系统的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和密钥口令管理员,要求职责清晰,分工明确。

(二)定期对涉密计算机、使用分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分类移动存储媒体、保管情况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三)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完善各项保密防范措施。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日常管理人员对涉密计算机的安全保密负责,其日常保密管理监督职责如下:(一)注册计算机和软件的安装,定期核查。

(二)设置开机口令,长度在8个字符以上,并定期更换,防止他人盗窃和解密。

(三)不得安装、运行、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四)应将其标记在保密计算机的显著位置,不得让其他无关人员使用涉密计算机。

(五)未安装隔离卡的涉密计算机单机,管理人员应拆除网卡,严禁涉密计算机上网;应严格按照正确的方法使用安装了隔离卡的机密计算机,严禁他人在外网上处理(即打开、查看、拷贝、传递涉密文件)和存储任何涉密信息;严禁他人在外网上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六)定期检查并杀灭与秘密计算机相关的病毒、防治和系统升级工作,及时进行数据备份,防止涉密信息的意外丢失。

第六条机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员是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和密钥口令管理员组成,具体职责如下:(一)系统管理员负责机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登录权限分配、访问控制和日常维护及修理,保证系统和单机的正常运行。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司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遵循“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管理职责,落实制度措施,强化技术防范,不断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三条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有效监督。

第四条保密委员会全面负责组织领导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审订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建设规划、方案;(二)研究解决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方面的重大问题;(3)对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泄漏及严重违纪行为的处理作出决定。

第五条保密管理部门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指导、监督和检查。

主要职责是:(一)指导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建设规划、方案的编制和实施;(二)监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措施的落实;(三)组织开展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专项检查和技术培训;(四)参与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的风险评估、分析及安全保密策略的制定工作。

第六条信息管理部门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

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建设规划、方案、制度的制订和实施;(二)负责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技术措施的实施、运行和维护管理;(3)建立和管理信息设备台帐;(四)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策略的制定、调整、更新和实施;(五)定期组织风险评估和风险分析,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建议,编制安全保密评估报告;(六)开展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技术检查工作;(七)涉及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审查、审批;(八)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结合工作实际,设立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系统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和安全审核员,分别负责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审核。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4篇)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4篇)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是指国家或组织为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制定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内容:1. 访问控制:规定了谁可以访问系统以及访问权限的级别。

2. 用户管理:规定了用户的身份验证、账号管理、密码策略等。

3. 数据保护:规定了对敏感数据的加密、备份、传输等安全措施。

4. 网络安全:规定了网络的防火墙设置、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措施。

5. 安全审计:规定了对系统的日志记录、审计和分析。

6. 系统漏洞管理:规定了及时修补系统漏洞的措施。

7. 内部控制:规定了对系统管理员、操作员等人员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8. 外部安全保护:规定了与外部合作伙伴的信息交换和安全保护措施。

9. 应急响应:规定了系统遭受攻击或数据泄露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10. 法律责任:规定了对违反保密规定者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这些规定可以由国家相关机构或组织自行制定,并根据需要随时进行修订和更新。

对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非常重要,可以有效防范信息泄露和系统被攻击等风险,保护系统中的数据和信息安全。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2)一、人民法院涉密计算机局域网的建设应与保密设施同步规划,做好控制源头的工作,加强技术防范措施。

涉密局域网投入运行前,必须通过当地(地级以上)保密工作部门审批。

二、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应采取系统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数据保护和系统监控管理等技术措施。

三、存储涉密信息文件的计算机要固定使用,设置开机密码口令并由专人使用。

严禁无关人员使用存储涉密信息文件的计算机。

四、对存有暂不能公开的案情或诉讼文书以及其他信息文件等内容的计算机,应设置访问权限密码以免泄密。

五、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入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六、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各种计算机软件及信息,不得公开进行学术交流,不得公开发表。

七、存储涉密信息文件的计算机严禁安装外来游戏和使用来历不明的磁、光盘,以防止计算机感染病毒,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制度广东有限公司[2021]第号信息技术资料安全和保密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电脑信息系统安全、技术资料安全和保密管理,保障电脑信息系统和技术资料、研发数据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严格落实电脑信息系统安全、技术资料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为技术资料、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电脑信息系统安全、技术资料安全和保密管理。

第二条信息安全部是公司电脑信息系统安全、技术资料安全和保密管理的统筹部门,具体负责技术保障、保密管理工作,研发部协助信息安全部对云终端电脑进行信息安全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处理执行,其他各部门配合执行。

第三条电脑的使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信息安全部负责公司内所有电脑及网络的管理,各部门应将电脑使用人名单报给信息安全部确认并由信息安全部记录IP地址等计算机信息进行备案管理(包括云终端计算机登陆信息),未经信息安全部认可,各部门所有办公电脑不得修改计算机名称、IP地址、网关、DNS服务器、子网掩码等设置。

如有变更,电脑使用人应在变更当天向信息安全部申请备案(备案为用来测试或演示的设备除外)。

(二) 公司内所有的电脑应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使用,每台电脑的使用人员均定为该电脑的使用负责人,如果其他人要求使用(不包括信息安全部人员),应取得电脑使用人的同意,严禁让外来人员使用工作电脑,出现问题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电脑使用人承担。

(三)电脑应设置开机口令,长度不得少于8个字符(英文+数字),并定期更换,防止口令被盗;(四)电脑应安装防病毒、防火墙等安全防护软件,并及时进行升级,及时更新操作系统补丁程序;(五) 电脑设备未经信息安全部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更换;如果电脑出现故障,使用人应及时向信息安全部报告,待其查明故障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如属个人原因,对电脑使用人做出处罚。

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办法

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办法

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保护国家秘密和重要单位的信息安全,规范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使用,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使用者、管理员、维护人员等相关人员。

三、保密审查1.本机构或单位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使用必须经过保密审查,保密审查部门对其进行评估、审核和批准。

2.在保密审查通过前,不得使用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进行任何操作。

四、安全责任1.本机构或单位应明确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安全责任并制定相应的责任制度。

2.各级领导应加强对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的领导和监督,并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教育培训。

五、系统维护1.管理员应定期对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进行系统维护和安全检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2.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并要保证系统维护过程中信息的保密性。

六、安全管理1.硬件及软件的安全管理–确保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硬件和软件在使用前经过严格检测和安全审查。

–及时更新系统软件的补丁和安全更新,防止黑客攻击和病毒侵入。

2.网络安全管理–配置防火墙、入侵检测和防病毒软件,防范网络攻击和恶意程序的侵入。

–加密重要数据传输,保证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3.访问控制–设定用户账号和权限,限制不同用户对系统的访问和操作。

–定期审查用户权限和访问记录,及时排查潜在安全风险。

七、事件处理1.发生安全事件时,及时采取措施阻止其扩散并追查源头,保护系统和数据的安全。

2.建立安全事件处理的规范流程,随时准备应对各类安全威胁。

八、安全教育1.新用户应进行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安全培训,了解使用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

2.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九、违规处罚1.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纪律处分,并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2.对于故意泄密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是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希望大家认真阅读并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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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Y-AQ-04635(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Computer and information system security management measures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遵循“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管理职责,落实制度措施,强化技术防范,不断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有效监督。

第四条保密委员会全面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主要职责是:(一)审订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建设规划、方案;(二)研究解决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三)对发生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泄密事件及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做出处理决定。

第五条保密管理部门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指导、监督和检查。

主要职责是:(一)指导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建设规划、方案的编制及实施工作;(二)监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措施的落实;(三)组织开展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专项检查和技术培训;(四)参与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的风险评估、分析及安全保密策略的制定工作。

第六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建设规划、方案、制度的制订和实施;(二)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技术措施的落实及运行维护管理;(三)负责建立、管理信息设备台帐;(四)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策略的制定、调整、更新和实施;(五)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评估、风险分析,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建议,并编制安全保密评估报告;(六)开展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技术检查工作;(七)涉及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审查、审批;(八)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应结合工作实际设定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安全审计员,分别负责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保密和安全审计工作。

“三员”的权限设置应当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安全保密管理员与安全审计员不得由一人兼任。

没有涉密信息系统,只使用单台涉密计算机的单位,应当配备安全保密管理员。

第八条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及集团公司对涉密人员的要求;(二)熟悉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各项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和标准;(三)熟练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四)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上岗培训,并获得上岗资格。

第三章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第九条建设涉密信息系统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进行,安全保密设施必须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第十条建设涉密信息系统,应当在方案设计前,由保密委员会根据所建系统拟涉及国家秘密的最高密级确定保护等级。

第十一条涉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的设计应当选择具有相应涉密资质的单位承担,建设方案按照建设系统的对应密级进行定密和管理。

建设方案完成后,由保密办报请上级保密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并备案。

第十二条涉密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管理措施。

系统集成、综合布线、系统服务、系统咨询、软件开发、工程监理等,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明确提出保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

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资料应当根据需要控制发放,并做出登记。

工程完工后,应当按登记如数收回。

施工现场应当采取措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三条涉密信息系统所采用的安全保密产品,必须选用通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授权测评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并应当查验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检测报告中所描述的适用范围及其有效期。

第十四条涉密信息系统的测评工作统一由集团公司保密办委托国家涉密信息系统测评中心兵器分中心实施。

第十五条涉密信息系统经测评完成,取得涉密信息系统检测评估报告后,由上级保密管理部门向集团公司保密办正式提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投入使用申请书》,并经集团公司保密办审核批准后,报相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领取《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使用许可证》。

第十六条新建涉密信息系统在投入运行前,应当经地方保密工作部门审批,在未取得《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使用许可证》前,不得投入使用。

在正式运行之前,不得存储和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第十七条涉密信息系统在设计、评审、施工及验收过程中发生失泄密事件或因有关工程信息资料泄露导致涉密信息系统防护措施失效、削弱的,属于建设单位责任的,由建设单位承担;属于其他环节责任的,由相关环节负责人负责。

第四章信息设备台帐与标识管理第十八条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建立信息设备总台帐,内设机构或部门应当相应建立二级台帐。

信息设备台帐可按以下类别分类:(一)计算机,包括服务器、用户终端;(二)网络设备和外部设备,包括交换机、路由器、网关、网闸、VPN设备、打印机、制图(绘图)机、扫描仪、光盘刻录机(外接式)等;(三)安全保密产品,包括计算机病毒防护产品,密码产品及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检测、边界防护和电磁泄漏发射防护等产品;(四)移动存储介质。

第十九条各类台帐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计算机管理台帐:部门、责任人、名称型号、密级或用途、操作系统安装日期、硬盘序列号、IP地址、MAC地址、使用情况等;(二)网络设备和外部设备管理台帐:部门、责任人、名称、型号、使用情况等;(三)安全保密产品管理台帐:责任人、名称、型号、检测证书名称和编号、购置时间、使用情况等;(四)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台帐:部门、责任人、名称、编号、序列号、密级或用途、使用情况等。

第二十条信息设备台帐管理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动态管理,并建立、健全信息设备从配置到销毁全过程的报告、审批和定期核验机制,确保信息设备台帐能够适时、准确的反映信息设备的客观情况。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对信息设备进行标识管理。

设备标识由公司统一制作。

标识内容应与台帐信息的主要内容相符,并保持完好。

不得故意损毁、涂改、撕揭或擦除。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中的服务器、用户终端、外部设备、存储介质、安全保密产品等,应当根据其处理和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或主要用途进行标识。

标识应当粘贴在明显位置,并与涉密信息的存储部件相关联。

移动存储介质如无法粘贴标识的,可以采取不可擦除的方式标注。

第五章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第二十二条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必须遵守如下规定:(一)严禁使用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连接国际互联网或公共信息网络;(二)严禁使用连接国际互联网或公共信息网络的计算机及其它非涉密计算机存储、处理涉密信息;(三)严禁将涉密计算机接入内部非涉密网络。

第二十三条涉密信息系统经安全保密技术测评,并正式投入运行后,如发生下列变更事项时,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保密管理部门和负责审批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一)涉密等级;(二)连接范围;(三)环境设施;(四)主要应用;(五)安全保密责任管理单位。

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是否需要重新进行测评和审批。

第二十四条外部信息导入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应当通过中间转换机或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安全可靠的信息交换措施进行。

使用中间转换机转换信息的,中间转换机应当按涉密和非涉密分别设立,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第二十五条涉及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设备,应当由单位统一选配,统一安装,严格控制,规范使用。

第二十六条禁止在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中使用无线键盘、无线鼠标、无线网卡、无线路由器等具有无线功能的设备或产品。

第二十七条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根据其相应密级采取对应的身份鉴别、数字签名、访问控制、安全审计、信息加密、数据保护、介质管理、防违规外联等技术措施。

第二十八条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服务器、用户终端应当设置相关安全策略,设置原则是:关闭全部共享、与应用无关的所有端口、服务、链接和系统授权。

第二十九条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采取计算机病毒防护措施,定期对计算机病毒与恶意代码防护措施进行查验,并及时更新计算机病毒与恶意代码样本库。

更新周期为:涉密信息系统不超过3天,单台涉密计算机不超过15天。

第三十条各单位应建立统一的补丁程序分发安装机制,在补丁程序发布后3个月内及时安装,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对不能安装系统补丁程序的非正版操作系统,应当更换操作系统。

第三十一条下列事项必须报经信息化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相关管理人员实施:(一)因系统崩溃、操作系统损坏等原因需重新安装操作系统的;(二)更改或清除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移动存储介质及外部设备安装、使用等日志记录的;(三)因工作需要对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装、扩展、缩减、拆卸软硬件的;(四)因工作需要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第三十二条需经常安装的应用软件和软件工具,经信息化管理部门审批后,由系统管理员上传到指定的服务器或存储在一次性刻录光盘中,供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用户终端下载、安装使用。

第三十三条公司要加强对连接国际互联网计算机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连接国际互联网;(二)公司集中使用的国际互联网计算机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分散使用的国际互联网计算机应当明确责任人,做好上网记录;(三)应制定国际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明确需要通过保密审查的信息范围和审查程序。

审查一般应由拟发布信息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业务主管部门把握不准的,由保密管理部门审查,单位业务主管领导审批;(四)公司应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对通过互联网或公共信息系统发送电子邮件等信息进行监控和记录。

第三十四条密码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便携式计算机和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第三十五条建立健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制度和措施,根据工作实际,采取集中管理,指定专人负责。

第三十六条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应当拆除具有无线联网功能(如无线网卡、蓝牙、红外等)的硬件模块,如无法进行拆除的,不得作为涉密计算机使用。

第三十七条携带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外出,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和领用前状态检查;返还时,应当对外出使用情况进行技术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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