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只盖公章不签字的合同效力是多少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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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公章盖的不清晰

劳动合同公章盖的不清晰

劳动合同公章盖的不清晰在现代社会中,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

它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会出现公章盖的不清晰的情况。

这种情况给劳动者带来了一定的困扰,也引发了一些法律问题。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公章盖的不清晰的角度,探讨相关法律问题。

首先,劳动合同公章盖的不清晰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

如果劳动合同公章盖的不清晰,无法确认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那么该合同可能被视为无效合同。

这将给劳动者造成一定的损失,因为他们可能无法享受到合同约定的权益。

其次,劳动合同公章盖的不清晰可能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

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劳动者的工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重要内容。

如果公章盖的不清晰,劳动者可能无法享受到合同约定的权益。

例如,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数额不清晰,劳动者可能无法获得应有的工资待遇。

这将严重影响劳动者的生活和工作,甚至可能导致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劳动合同公章盖的不清晰可能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到合同约定的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些福利待遇,如五险一金、年假、病假等。

如果公章盖的不清晰,劳动者可能无法享受到这些福利待遇。

这将给劳动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因为他们可能无法享受到应有的权益。

为了解决劳动合同公章盖的不清晰的问题,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公章的清晰度。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使用高质量的公章,避免因为公章质量问题导致不清晰。

其次,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公章的盖印位置,确保公章清晰可见。

最后,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管理,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劳动者在遇到劳动合同公章盖的不清晰的情况时,应当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重新签订清晰的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重新签订,劳动者可以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合同落款的““签字”“盖章”“签章”你了解多少?看律师怎么说

合同落款的““签字”“盖章”“签章”你了解多少?看律师怎么说

合同落款的““签字”“盖章”“签章”你了解多少?看律师怎么说合同落款的““签字”“盖章”“签章”你了解多少?商品经济⾼度繁荣、合同为王的时代,每个⼈都离不开合同,但你真的了解合同落款处的“签字”“盖章”“签章”有哪些细微差别吗?或许,这种不起眼的存在直接影响合同的效⼒呢?⼀、签字或盖章=签字有效,盖章亦有效这是最容易理解的形式,签字或者盖章⼆者之间是选择关系,要么签字,要么盖章,都不影响合同的⽣效。

只要符合其中任何⼀种,合同即告成⽴并⽣效,双⽅权利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即可。

签字(盖章)=签字或盖章⼆、签字、盖章=签字+盖章顿号的作⽤是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在前的“签字”与在后的“盖章”系并列词组,即表⽰:只有在“签字并盖章”情况下,该合同⽅可⽣效,缺⼀不可。

签章=签字+盖章三、与公司签订合同时的签字与盖章1、只有单位盖章,⽆任何公司代表签字公司的⾏政公章、合同章只要是经公安机关备案的防伪章,⼀般情况下就可以完全代表公司意思,故合同或协议中有这两种章之⼀,就⾜以认定为公司的真实意思,合同有效。

如果签订合同时对⽅⽤私刻的印章,原则上不能代表公司意思,合同⽆效。

但是只要守约⽅尽到审慎注意义务,我国《合同法》保护善意相对⼈的合法权益,对被误盖或他⼈偷盖公章的合同,⼈民法院⼀般也是采⽤“认章不认⼈”的原则来判定合同的效⼒。

因此,这种类型的合同因履⾏⽽治愈,相关违约责任也可参照合同约定。

如果缔约过程中,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最终导致合同⽆效,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假公章的私刻⼈和使⽤⼈⾏政机关追究⾏政责任,严重的司法机关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2、只有法定代表⼈签字,⽆单位盖章根据我国《公司法》之规定法定代表⼈代表法⼈⾏使职权,⼀般情况下法定代表⼈的签字视为公司⾏为,其代表⾏为有效,其以法⼈名义对外作出的⾏为应由法⼈承担责任,⽽加盖公章并⾮合同成⽴的必备条件。

因此,只有法定代表⼈或负责⼈签字,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下,应视为公司的⾏为,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

劳务合同能随便盖章

劳务合同能随便盖章

在现实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些公司或个人在签订劳务合同时,会随意盖章,认为只要盖上了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合同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然而,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劳务合同能否随便盖章呢?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此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为完成某项工作而签订的协议,约定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

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合同盖章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一般来说,合同盖章分为公章、合同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等。

那么,劳务合同能否随便盖章呢?一、公章的使用公章是公司或单位的最高权力机关,具有法律效力。

在签订劳务合同时,使用公章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合同内容真实、合法,符合公司或单位的经营范围;2. 合同签订主体为公司或单位,且合同内容与公司或单位业务相关;3. 经公司或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随意使用公章签订劳务合同,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二、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合同专用章是公司或单位用于签订合同的专用印章,具有法律效力。

在签订劳务合同时,使用合同专用章应符合以下条件:1. 合同内容真实、合法,符合公司或单位的经营范围;2. 合同签订主体为公司或单位,且合同内容与公司或单位业务相关;3. 经公司或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随意使用合同专用章签订劳务合同,同样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三、法人代表章的使用法人代表章是公司或单位法定代表人用于签署合同的印章,具有法律效力。

在签订劳务合同时,使用法人代表章应符合以下条件:1. 合同内容真实、合法,符合公司或单位的经营范围;2. 合同签订主体为公司或单位,且合同内容与公司或单位业务相关;3. 经公司或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随意使用法人代表章签订劳务合同,同样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合同只盖公章不签字的合同有效力吗

合同只盖公章不签字的合同有效力吗

合同只盖公章不签字的合同有效力吗?一、合同只盖公章不签字的合同效力是多少《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在这条规定中,我们需要注意六种特殊情况,因为只签字或者只盖章的合同到底能有多大的效果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二、六种特殊情况第一种情况如果甲乙双方中,有一方比如说是甲方已经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那么一方(不论是甲方还是乙方)履行了合同上的主要职责并且另一方也可以接受的话,合同就可以成立了;第二种情况如果甲乙双方有一方已经签字或者盖章,那么一方(不论是甲方还是乙方)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但是另一方不予接受或承认的话,这种情况下合同是失效的;第三种情况签订合同的双方只有一方签字或盖章但是双方都不履行合同上职责的话,合同就不成立;第四种情况甲乙双方都没有在合同上签字,但是有一方履行了合同的职责并且被另一方接受的时候,合同也会生效;第五种情况当甲乙双方都没有在合同上签字,但是有一方履行了合同上的义务但是不被另一方接受的情况下,合同不生效;第六种情况甲乙双方都没有在合同上签字,而且甲乙双方都没有履行合同上的内容,这种情况下,合同也是不生效的。

三、书面合同中有效合同成立的条件主要分为四个:1.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签订合同的双方都是自然人,有完全的行为能力。

如果说签订合同的双方有一方是没有行为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话,需要由法定代理人来代签合同。

如果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话是可以与自己年龄、智力等情况相等的公司签订合同的,但如果是无行为能力人的话就只能在法律相关部门允许的范围内才能签订合同;2.双方当事人可以表达内心的真实想法,意思就是合同上面的内容要与合同双方的想法一致,如果合同上有明显不公平的现象,或当事人对合同有重大误解的时候,是可以对合同进行修改或申请合同失效的;3.最重要的一点,任何合同的签订都要建立在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础上,并且不能损害到社会的公共利益;4.要确定合同上的合同标,因为现在每个公司的公章都很多,例如合同章、财务章等等,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就应该写明每个公章对应的效力,以免出现偏差。

销售合同上盖公章有效吗

销售合同上盖公章有效吗

在商业交易中,销售合同是买卖双方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

公章作为企业法人代表其权利行使的一种象征,其盖印在合同上的有效性一直是法律界和商业界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销售合同上盖公章的有效性。

一、公章的定义与作用公章,又称法人印章,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组织依法设立的,用以证明其法人身份和行使权利的标志。

公章具有以下作用:1. 证明法人身份:公章是企业法人的象征,加盖公章的文件可以证明其法人身份。

2. 表明意思表示:公章的加盖表示企业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具有表明意思表示的作用。

3. 法律效力:公章加盖在合同上,可以增加合同的法律效力,使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销售合同上盖公章的有效性分析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由此可见,合同成立需要双方签字或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章程、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应当加盖公司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名。

”这意味着公章加盖在合同上具有法律效力。

2. 公章加盖的有效性(1)公章真实有效:销售合同上盖的公章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即公章应当是法人组织依法设立的,具有法律效力。

(2)加盖公章的主体:加盖公章的主体应当是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

如果加盖公章的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合同可能存在无效的风险。

(3)合同内容完整:销售合同上盖公章时,合同内容应当完整,包括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

如果合同内容不完整,可能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4)合同签字盖章时间:合同签字盖章时间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确保合同成立。

如果合同签字盖章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可能存在合同无效的风险。

三、总结综上所述,销售合同上盖公章是有效的。

只要满足公章真实有效、加盖主体合法、合同内容完整、签字盖章时间符合法律规定等条件,销售合同上盖公章的法律效力就得到保障。

协议盖公章还是合同章

协议盖公章还是合同章

协议盖公章还是合同章在企业日常的合同签署过程中,经常会涉及到盖章的环节。

而在盖章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一个问题,就是到底是盖公章还是盖合同章?这个问题可能对于一些初次接触这方面工作的人来说会有些困惑。

那么在实际操作中,到底应该盖公章还是合同章呢?下面就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公章和合同章的概念。

公章是企业的法定章,是企业的官方标志,具有法律效力。

而合同章是用于盖在合同文件上,表示企业对该合同的认可和承诺。

在实际操作中,盖章的过程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

在签署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是与外部单位或个人签署的合同,一般需要盖公章。

因为公章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有效地证明该合同是由企业代表签署的,并且具有法律约束力。

而在一些内部文件的签署过程中,可能会使用合同章来代替公章,这是因为内部文件的签署并不需要具有法律效力,只需要表示企业对该文件的认可即可。

另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还会涉及到同时盖公章和合同章的情况。

比如在某些合同文件中,除了盖公章外,还需要盖上签字人的合同章,以表示个人对该合同的认可。

这种情况下,需要注意公章和合同章的盖章位置,一般来说,公章会盖在文件的首页面,而合同章会盖在签字人的签名处。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盖公章还是合同章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

一般来说,与外部单位或个人签署的合同需要盖公章,而内部文件的签署可能会使用合同章。

在特殊情况下,可能还会涉及到同时盖公章和合同章的情况。

在进行盖章的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公司的章程和相关规定来进行操作,以确保盖章的合法有效。

总的来说,盖章是企业日常运营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操作。

在选择盖公章还是合同章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盖章的合法有效。

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区别

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区别

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区别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

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

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

合同专用章是指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是指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在达成的书面合同上各自加盖本公司的合同专用印章的行为。

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一般印章名称后面带有专用字样的印章,都为专用章。

合同章是专用的,只能盖在合同上,盖在合同以外的公文上无效。

公章用于单位的公文,公章使用范围有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等,使用范围广泛。

这就是公章与合同章的大概区别。

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合同专用章是必须备案的印章,使用备过案的合同专用章才能维护公司单位的合法权益。

合同印章是指合同专用章。

由于公章类印章均代表企业行为,加盖了合同专用章,就等于公司承认了合同条款,就要受到合同的约束。

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这是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

公章的使用范围?印章一般只在其标示的名称范围内使用。

鉴于不同的印章具有其独特的作用,在使用时应当加以区别,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公章不像合同专用章那样可以刻多个,公司单位只可以刻一个公章。

公章可以说是“公家”的或是“公用”的印章,所以在所有印章中公章的效力范围是最大的,公司单位最常用的也是公章,公章是最重要的印鉴章之首,公章是公司企业单位权力的象征。

盖章行为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案例

盖章行为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案例

盖章行为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案例一、案例一:萝卜章引发的风波。

这时候,小李拿出一个章盖了上去,老张也没多想。

可等老张付了预付款,左等右等不见货来。

他跑去大公司一问,才发现那个章是小李私自刻的“萝卜章”,根本不是公司的正规章。

在这个案例里,盖章这个行为就严重影响了合同的效力。

虽然老张和小李确实达成了协议的意向,但是因为这个章是假的,大公司根本没有认可这个合同,所以这个合同就是无效的。

老张只能去追究小李的个人责任,想要从大公司拿到货是没门儿了。

这就好比你以为你拿了一把金钥匙能打开宝藏的大门,结果发现那钥匙是假的,宝藏的大门根本就不会为你打开。

二、案例二:盖错章的乌龙事件。

有个建筑公司A和材料供应商B签订合同。

建筑公司A的项目经理小王负责这个事儿。

小王那天忙得晕头转向的,合同拿来盖章的时候,他没仔细看,随手拿了一个项目部的章就盖上去了。

材料供应商B按照合同供应了材料,等到结算的时候,建筑公司A的财务不认账了,说这个合同盖的是项目部的章,不是公司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按照公司规定这个合同是不规范的,效力有问题。

这里呢,盖章盖错了类型,就使得合同的效力处于一种很模糊的状态。

从供应商B的角度来看,他以为和建筑公司A达成了有效的合同关系,毕竟是和项目经理对接并且盖了章的。

但是从建筑公司A的内部规定来说,这个章不能代表公司对这份合同的完全认可。

这就像你去参加一场比赛,结果发现你的入场券盖错了章,人家不让你进,你觉得自己冤枉,可人家有自己的规则呀。

最后呢,双方为了这个事儿闹上了法庭,法庭综合考虑各种情况,比如材料是否确实用于建筑公司A的项目等因素来判定合同是否有效。

如果建筑公司A确实使用了材料并且没有证据表明供应商B知道盖章有问题是故意为之,可能会认定合同有效,只是要求建筑公司A完善盖章手续;要是有其他复杂情况,那就不好说了。

三、案例三:未盖章的隐患。

小周是个自由摄影师,和一家杂志社谈好了要给他们提供一组照片,用于杂志的封面和内页。

合同中“签字盖章”与 “签字、盖章”区别

合同中“签字盖章”与 “签字、盖章”区别

通常,在签订合同时最后都有这么一句“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或者写成“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那么“签字盖章”与“签字、盖章”究竟是什么意思?是需要同时“签字+盖章”合同才生效,还是签字或盖章合同都生效?估计你已经晕了吧!可以说99.99%的当事人并不知道。

今天,给大家带来最高院的两份判决书中的裁判要点,看看“签字盖章”与“签字、盖章”生效的区别,由于这关系到你签订的合同是否生效的问题,建议您仔细看完全文哦!那么,在合同没有约定生效条件的前提的下,看看《合同法》关于合同生效是如何规定的:《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而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自成立之日时生效,即在合同没有约定或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情况下,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生效。

一、“签字盖章”并非是指“签字”+“盖章”案例:北京大有克拉斯家具商城与中国机床总公司、北京牡丹园公寓有限公司进口代理合同纠纷案。

案号:(2013)民申字第72号。

该案再审申请人认为:《协议书》中“此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的约定,其生效条件是否是双方的“签字”和“盖章”必须同时具备!最高院认为:根据一审期间司法鉴定结论,《协议书》上家具商城印章印文与工商档案材料中印章印文是同一枚印章盖印,家具商城对该鉴定结论予以认可。

《协议书》上盖有家具商城真实的公章,虽无家具商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但足以表明《协议书》是家具商城的真实意思表示。

《协议书》上虽只有机床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而无机床公司的公章,但机床公司并不否认《协议书》的真实性。

据此,一、二审判决认定《协议书》真实有效并无不当,家具商城否定《协议书》的真实性及其效力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

二、“签字、盖章”是指“签字”+“盖章”案例:浙江顺风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宁波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案。

案号:(2005)民一终字第116号。

案例学习:仅有公司公章而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的合同并不当然生效

案例学习:仅有公司公章而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的合同并不当然生效

案例学习:仅有公司公章而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的合同并不当然生效裁判要旨1.本案《协议书》加盖了公司的公章但没有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业务经办人签字,而《协议书》非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其是否依法发生效力,需要根据具体签订的经办人员是否具有公司的授权(具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授权)而定。

2.尽管公章是公司对外作出意思表示的重要外在表现形式,但法律并未规定法定代表人以外持有公司公章的人仅凭其持有公章的事实就能够直接代表公司意志,某人持有公章只是反映该人可能有权代表公司意志的一种表象,不能据此认定具有表见代理的外观。

案例索引《辽宁立泰实业有限公司、抚顺太平洋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2019)最高法民申2898号】争议焦点仅加盖公司公章而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裁判意见最高院认为:《协议书》及其附件均加盖浙江太平洋公司、抚顺太平洋公司、辽宁立泰公司的公章,均没有该三公司当时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业务经办人签字。

该三公司当时的法定代表人均为陆泽华,其当时正处于配合有关机关调查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状态。

一、二审法院认定抚顺太平洋公司方面加盖公章的人是当时掌管公章的黄海锋,浙江太平洋公司方面加盖公章的人是当时持有该公司公章的汪建康,三方当事人对此均无异议。

对于辽宁立泰公司方面在《协议书》上加盖公章的经办人具体为何人,该公司在一、二审中未予明确;辽宁立泰公司在本院审查再审申请询问当事人时,陈述其直接经办人是黄海锋、徐之红(徐之红当时同时担任抚顺太平洋公司和辽宁立泰公司的董事)和参与的律师及会计,但抚顺太平洋公司和浙江太平洋公司对此均有异议,出庭作证的证人黄海锋的相关证言也与之不同。

辽宁立泰公司方面加盖公章的经办人一直不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法定代表人作为最基础的公司意志代表机关,是法人意志的当然代表,能够对外代表公司的人一般仅有法定代表人;而法定代表人以外的其他人以公司名义对外为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授权,适用有关委托代理的法律规定。

合同签字盖章: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签字并盖章哪种才属于有效合同

合同签字盖章: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签字并盖章哪种才属于有效合同

合同签字盖章: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签字并盖章哪种才属于有效合同公司与⾃然⼈不⼀样,⾃然⼈之间签订合同的,⾃双⽅签订之⽇起⽣效。

公司合同的签订则较为复杂。

公司是必须在协议上盖章呢,还是⼀定要法定代表⼈签字呢?由店铺⼩编详细为⼤家解答。

⼀、公司签订合同⼀般分为以下⼏种情况:1、只有单位盖章,⽆⼈代表公司签字。

因为⼀个单位的⾏政公章、合同章能够完全代表⼀个公司,所以⼀份合同或协议,有公司盖章就⾜以认定为公司的真实意思。

这⾥的印章应该是在公安机关申请刻制并经备案的印章,如果是私刻的印章,原则上不能代表公司,同时对公章的私刻⼈和使⽤⼈要追究相应的⾏政责任乃⾄刑事责任。

司法实践中,对被误盖或他⼈偷盖公章的合同,⼈民法院⼀般也是采⽤“认章不认⼈”的原则来判定合同的效⼒,因此,任何单位对印章要严格监管,以免⼀次⼩的错误给⾃⼰单位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2、只有法定代表⼈签字,⽆单位盖章。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0条规定:“当事⼈采⽤合同书形式订⽴合同的,⾃双⽅当事⼈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

”依此理解,只有法定代表⼈签字未盖章的合同似乎并未成⽴。

但《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3条、第504条分别规定:“当事⼈订⽴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和民事⾏为能⼒。

当事⼈依法可以委托代理⼈订⽴合同。

”“法⼈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负责⼈超越权限订⽴的合同,除相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为有效。

”由此可见,法定代表⼈代表法⼈⾏使职权,⼀般应当视为其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和民事⾏为能⼒,其代表⾏为有效,其以法⼈名义对外作出的⾏为应由法⼈承担责任,⽽加盖公章并⾮合同成⽴的必备条件。

因此,虽然只有法定代表⼈或负责⼈签字,未加盖单位印章,只要该单位的法定代表⼈或负责⼈在相关注册登记上作了登记,对外就具有公⽰⼒,其代表单位签订相关合同与协议的⾏为理应视为单位的⾏为,单位应对此承担民事责任。

3、只有部门负责⼈签字,⽆单位盖章。

转让合同要不要签字盖章

转让合同要不要签字盖章

转让合同要不要签字盖章甲方(转让方)和乙方(受让方)在充分理解合同内容的基础上自愿签署。

1.2 甲方和乙方应确保其授权代表具有签订本合同的合法权利和资格。

1.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合同的盖章2.1 甲方和乙方应在合同的每一页及最后一页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个人印章。

2.2 盖章是确认合同内容和双方意愿的重要环节,未经盖章的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

2.3 甲方和乙方应确保所盖公章或个人印章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条签字盖章的法律效力3.1 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即视为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完全同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 如合同中有任何修改或补充,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在修改或补充处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3.3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修改合同内容,该修改无效。

第四条合同的生效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2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2 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7.1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7.3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请注意,这只是一个模板,具体合同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在签订任何法律文件之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合同章的法律效力有效

合同章的法律效力有效

合同章的法律效力有效合同章的全称是合同专用章,是一家公司里面专门用于合同、协议的公司用章,代表的就是该公司。

有的公司既有公章,又有合同章。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章的效力如何呢?为您做详细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章一般代表合同的效力,而法人章可以认定为法人的签名,法人的签名也是代表合同效力的一种形式,一份合同当中既有合同章,又有法人章,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此份合同有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就当事人来说,无非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自然人订立合同一般由订立合同的自然人签字或盖上自己的姓名章;法人、其他组织订立合同一般是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签名或盖上单位的公章。

法人、其他组织应该盖什么章,我国《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

现实中,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种类很多,有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行政章及各部门的公章等。

一般而言,合同专用章、行政章都能作为合同章,至于财务专用章、各部门的公章的效力那么要看详细情况,如果仅仅证明诸如欠款金额(企业之间对帐单)这样的财务方面的问题,那么财务章也是有效的。

除权判决是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其法律效力详细表现为:除权判决的效力具有相对性。

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并非依据确凿的证据,是根据公告期间内无人申报权利或者申报被驳回的事实,推定申请人为该票据的合法人。

这种推定有可能与实事不符。

票据的利害关系人可能因正当理由未在公告期间内提出权利申报因此,票据的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未申报权利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之日起1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票据纠纷诉讼。

一般来讲合同章只能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时候使用,如果同时存在合同章与法人章的话,并不影响该合同的法律效力。

即使只有合同章,通常也是认定该份合同是由法律效力的。

希望的内容,能够为您提供一些法律帮助。

盖公章和合同章哪个更有法律效力私盖合同章的法律后果

盖公章和合同章哪个更有法律效力私盖合同章的法律后果

盖公章和合同章哪个更有法律效力私盖合同章的法律后果盖公章和合同章哪个更有法律效力都有法律效力。

合同章是专用于签订合同,公章代表单位。

公章可以代替合同章,但合同专用章不能代替单位公章用。

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员工私下有协议盖的是合同章,公司承担责任吗?首先,在司法理论和实践中,协议经盖章或签字生效,不论是盖合同章还是公章,在这个意义上,法律后果是一样的,公司要对这个行为负责。

也就是说该员工的行为,对客户造成了损失的话,公司要担责,但是如果公司能证明客户是明知道该员工没有权限仍恶意与他签约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免除责任。

这个案例涉及表见代理。

我国《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公司承担是否承担责任,必须确定2点:公司确实不知情,也就是该员工与客户签约事项,没有得到公司的合理授权。

这个你们最好准备证据资料。

客户也不知情,即客户不知道该员工无代理权。

或者说客户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该员工有代理权。

因为能够持有公司合同印鉴的,至少是公司信得过的吧。

如果你们无法证明,该员工实施的这项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你们公司承担。

收据上盖合同章是否有法律效益你们公司的员工已经构成表见代理。

最高人民法院1987年7且21日《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具体适用经罚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一)合同签订人用委托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者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合同的,应视为委托授权合同签订人代理权,委托单位对合同签订人签订的合同,应当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你由证据证明客户系恶意第三人,即合同条款明显违背市场规律,串通员工谋取公司利益行为的,可以视作无效合同,公司也就不用负责。

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的效力

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的效力

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的效力合同要成立生效,就要在合同的最后都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和盖章,但是也存在一些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那么这样的合同效力如何?也就是如果和公司或其他单位签订合同,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的效力是怎么样的?我在下文详细为您介绍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的效力的相关内容。

生活中,我们如果确定合同是否有效一般都是根据合同有无签名和盖公章。

因为合同的签订是双方进行交易的一种凭证也是一种约束,那么如果是加盖了公章但是却是空白合同的,这样的合同其效力又是怎样的呢?1、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的效力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应视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是证明代理人及其代理权限的书面文件。

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的,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所谓“有理由相信”是指被代理人及行为人客观的共同行为使善意相对人从一般的认识上能够判断出它们之间具有代理关系,具有客观性和直观性的特征。

比如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的空白盖章合同书;行为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行为,被代理人应当知晓但未明示声明反对;行为人曾经凭借被代理人的授权,与相对人就某一特定事项作出代理行为,代理人被取消代理权后,被代理人未明示通知相对人,代理人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就该事项与相对人进行行为等情况。

2、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有效的构成要件(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有合法资格自然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其中,个体工商户必须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内订立合同。

法人应当具备国家法律规定的法人条件,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其中企业法人必须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内订立合同。

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单位的合法代表人,全权代表法人对外订立合同。

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以及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项目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与盖法定代表人章的效力一样吗?

法定代表人签字与盖法定代表人章的效力一样吗?

法定代表⼈签字与盖法定代表⼈章的效⼒⼀样吗?王⼩五法定代表⼈签字与盖法定代表⼈章效⼒⼀样吗?也就是说,合同是不是必须由法定代表⼈亲⾃签字?可不可以直接盖上法定代表⼈章?宜⼩律原则上效⼒是⼀样的。

⼀、法律问题公司的法⼈章,即俗称的公章,公司的法定代表⼈印章(法定代表⼈的签名章,诉称“法⼈章”),如果法定代表⼈没有亲笔签名⽽是只加盖签名章,效⼒如何?法定代表⼈签字与盖法定代表章的效⼒⼀样吗?⼆、参考判例1、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民法院(原江苏省吴江市⼈民法院)(2017)苏0509民初3530号王福根与邵勋祺、刘岚等民间借贷纠纷⼀审民事判决书裁判要旨:公章+法定代表⼈印章=合同成⽴并⽣效。

法院认为:被告万利达公司、兆丰公司、中丝公司以保证⼈⾝份在上述《借款协议》上盖章,并加盖了法定代表⼈印章,应认定冯⾦珍与被告万利达公司、兆丰公司、中丝公司之间的保证合同成⽴并⽣效,被告万利达公司、兆丰公司、中丝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应在保证期间和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最⾼⼈民法院(2017)最⾼法民申2581号许爱平、中国农业发展银⾏商南县⽀⾏⾦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裁判要旨:法定代表⼈未签字,但盖有法定代表⼈签章,应认定合同⽣效。

法院认为:《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当事⼈采⽤合同书形式订⽴合同的,⾃双⽅当事⼈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

”据此,签字或盖章仅具其⼀,案涉合同即可成⽴。

⼜据《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四条第⼀款规定:“依法成⽴的合同,⾃成⽴时⽣效。

”案涉协议成⽴后,不必签字、盖章兼具,即可⽣效。

经审查,涉案保证合同上加盖的带有编码的许爱平印章已在公安机关备案,该印章是许爱平担任豪琳公司法定代表⼈期间由其公司⼯作⼈员持豪琳公司委托书、法定代表⼈⾝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申请办理刻制,该印章并⾮伪造。

许爱平作为豪琳公司法定代表⼈,应知名章具有概括授权的法律效果,但其在离任后仍将个⼈名章存放于公司,不及时收回并妥为保管,先后在时隔⼆个⽉期间内反复使⽤于由其与配偶共同签署的四份保证合同书中。

合同附件都没签字盖章有效吗

合同附件都没签字盖章有效吗

合同附件都没签字盖章有效吗合同盖章签字的注意事项合同签字盖章应注意的事项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签字盖章的重要性是众所周知的。

1、谁能在合同上签字?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肯定能在合同上签字,但对于较大一些的公司,除非这个合同重大,一般来说很难见到法定代表人。

大量的合同都是由销售人员洽谈,这就存在一个问题:销售人员签字的合同对公司生效吗?是否对公司生效就看销售人员有没有得到公司的授权,授权应当有公司出具该的有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并且该委托书我方应留存原件。

授权委托书上的授权应明确具体。

如果没有授权委托书,销售人员签字的合同,其内容对公司是不具有约束力的。

2、盖什么章?公司一般都有一个行政章就是公章,一个财务章,一个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可用公章或合同章。

3、签字和盖章都要有吗?合同法规定的是签字或盖章,及只具其一即可,但合同可约定签字并盖章合同生效。

—1—合同盖章、签字的注意事项合同的条款并不要求当事人自行书写,但必需要亲自签字或盖章。

签字人应当是当事人本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授权的部门机构的负责人、代理人。

对于后者,较为谨慎的方法是由签字人交书面法人授权书。

法人授权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被授权人的基本情况,明确的授权范围包括授权的时间范围,对象等,授权人或授权单位的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授权日期。

盖章要与订立合同的主体相符。

通常会出现,合同当事人一栏与盖章主体不同。

这将给合同的履行,主体的确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分公司可以以自己名义订立合同,但单位的内设机构则不尽然。

签字时最谨慎的方法,是页签。

签字时最好用蓝黑色的墨水,易于分辩是否是原件。

有当事人习惯用炭素墨水,以为利于长年保存。

对于一般的合同而言,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当原件与复印件发生分辩困难时,才是真正的麻烦。

盖章时要加盖骑缝。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时起成立。

合同上面只盖章不签字有用吗

合同上面只盖章不签字有用吗

合同上⾯只盖章不签字有⽤吗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在这个合同中的内容盖上章印,然后也需要双⽅进⾏签字的,但也有可能会出现合同只有盖章没有双⽅的签字,这种情况法律是否承认呢?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上⾯只盖章不签字有⽤吗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九⼗条规定,当事⼈采⽤合同书形式订⽴合同的,⾃当事⼈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已经履⾏主要义务,对⽅接受时,该合同成⽴。

法律、⾏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约定合同应当采⽤书⾯形式订⽴,当事⼈未采⽤书⾯形式但是⼀⽅已经履⾏主要义务,对⽅接受时,该合同成⽴。

需要注意的是,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有下列情况,在效果上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认定:第⼀种是只有⼀⽅当事⼈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了,如果⼀⽅(不论是否是签字或者盖章的⼀⽅)履⾏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并且为对⽅所接受,该合同成⽴,⽽不论接受⽅是否履⾏了其应负的义务;第⼆种是只有⼀⽅当事⼈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了,如果⼀⽅(不论是否是签字或者盖章的⼀⽅)履⾏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但不为对⽅所接受,该合同不成⽴;第三种是只有⼀⽅当事⼈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了,但是双⽅当事⼈都未履⾏合同的主要义务,该合同不成⽴;第四种是双⽅当事⼈均未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是当事⼈⼀⽅已经履⾏了其主要义务⽽且为对⽅所接受的,该合同成⽴,⽽不论接受⽅是否履⾏了其应负的义务;第五种是双⽅当事⼈均未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当事⼈⼀⽅已经履⾏了其主要义务但不为对⽅所接受的,该合同不成⽴;第六种是双⽅当事⼈均未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双⽅当事⼈也都未履⾏合同的主要义务,该合同不成⽴。

有效合同成⽴的条件主要有哪些1、当事⼈具有相应的民事⾏为能⼒民事⾏为能⼒包括合同⾏为能⼒和相应的缔约⾏为能⼒,这是当事⼈了解和把握合同的发展状况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条件。

⾃然⼈签订合同,原则上须有完全⾏为能⼒,限制⾏为能⼒⼈和⽆⾏为能⼒⼈不得亲⾃签订合同,⽽应由其法定代理⼈代为签订。

劳动合同盖人事章有法律效应吗

劳动合同盖人事章有法律效应吗

劳动合同盖⼈事章有法律效应吗
我们在⽤⼈单位上班,需要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

那么在劳动合同签订中对于盖⼈事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呢?这是很多⼈都不清楚的问题。

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了解,才能知道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盖⼈事章有法律效应吗
劳动合同只盖⼈事部门章是不具有法律效⼒的。

劳动合同是⽤⼈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要加盖⽤⼈单位公章,⼈事部门只是⽤⼈单位内设机构,对外不具有独⽴主体资格,不能单独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事部门的章,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盖公司的公章或者是合同章。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条劳动合同由⽤⼈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致,并经⽤⼈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本上签字或者盖章⽣效。

劳动合同⽂本由⽤⼈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份。

看完本⽂之后⼤家就要知道,在劳动合同中需要盖企业的公章。

因此那些盖⼈事章的情况下是没有法律效应的,所以我们要对此有相应的了解,这也是对劳动者⽐较重要的事情,希望⼤家做好了解。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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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只盖公章不签字的合同效力是多少?
我国《合同法》对其有相应规定:
合同法中有一条规定是这么写的:如果双方当事人决定采用书面形式来签订合同的话,只要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合同都会即刻生效。

但这并不是代表只要双方当事人没有签字或者没有盖章合同就不成立,在双方当事人决定采用书面形式来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只要有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上的主要义务并且另一方也予以承认接受的情况下,合同也会成立。

在这条规定中,我们主要需要注意六种特殊情况,因为只签字或者只盖章了的合同到底能有多大的效果还是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别的。

分为六种特殊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如果甲乙双方中,有一方比如说是甲方已经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了,那么一方(不论是甲方还是乙方)履行了合同上的主要职责并且另一方也可以接受的话,合同就可以成立了;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加以双方有一方已经签字或者盖章了,那么一方(不论是甲方还是乙方)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但是另外乙方不予接受或承认的话,这种情况下合同是失效的;
第三种情况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只有一方签字或盖章但是双方都不履行合同上职责的话,合同就不成立;
第四种情况是甲乙双方都没有在合同上签字,但是有一方履行了
合同的职责并且被另一方接受的时候,合同也会生效;
第五种情况是当甲乙双方都没有在合同上签字,但是有一方履行了合同上的义务但是不被另一方接受的情况下,合同不生效;
第六种情况是甲乙双方都没有在合同上签字,而且甲乙双方都没有履行合同上的内容,这种情况下,合同也是不生效的。

书面合同中有效合同成立的条件主要分为四个:
第一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比较好理解的。

是指签订合同的双方都是自然人,有完全的行为能力。

如果说签订合同的双方有一方是没有行为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话,需要由法定代理人来代签合同。

如果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话是可以与自己年龄、智力等情况相等的公司签订合同的,但如果是无行为能力人的话就只能在法律相关部门允许的范围内才能签订合同;
第二点、双方当事人可以表达内心的真实想法,意思就是合同上面的内容要与合同双方的想法一致,如果合同上有明显不公平的现象,或当事人对合同有重大误解的时候,是可以对合同进行修改或申请合同失效的;
第三点、最重要的一点,任何合同的签订都要建立在不违法我国法律的基础上,并且不能损害到社会的公共利益;
第四点是要确定合同上的合同标,因为现在每个公司的公章都很多,例如合同章、财务章等等,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就应该写明每个公章对应的效力,以免出现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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