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 攻坚克难 做好扶贫项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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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做好扶贫项目工作

项目股

第一部分扶贫项目库建设

第一步:群众参与和村级申报。

(1)到村项目。在包村干部或驻村扶贫工作队的指导下,村两委结合本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实际,提出拟入库扶贫项目清单,每个具体项目应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计划投资、项目实施效益等内容。然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初审。

(2)到户项目。村两委、帮扶责任人在充分了解贫困户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其发展实际需求、脱贫目标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到户扶持项目。然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初审。

第二步:乡镇初审。

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对村申报

的拟入库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项目与脱贫目标的匹配

度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项目按照类型分类汇总,依照

县脱贫攻坚职责分工,报送相关的县直项目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步:县级审核和分级公示。

(1)县直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县直项目主管部门严格对

照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行业部门规划,对乡镇人

民政府上报的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论证,并出具审核意见。审核通过后,报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分级公示。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情况,对项目主管部门上报的项目进行统筹平衡和审查,确定拟入库项目,及时反馈乡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实行分级公示,其中:县级通过县政府网站、报刊等媒体公示全县拟入库项目、乡镇通过公示栏等公示本乡镇拟入库项目、村级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公示本村拟入库项目。第四步:正式建立项目库。

(1)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扶贫办分部门、分乡镇建立全县扶贫项目库,并报送省、市扶贫主管部门备案。

(2)公示无异议后,各项目主管部门、乡镇和村分别建立各自的扶贫项目库。

扶贫项目库建设需留存资料。

(1)村级留存:①村民代表民主决策拟入库扶贫项目会议记录;②上报乡镇的报告(附本村拟入库扶贫项目表格);

③经县级审定后的本村拟入库项目公示图片和公示底稿;

④村级扶贫项目库表格。

(2)乡镇留存:①各村上报乡镇的报告及拟入库项目表格;②乡镇审核各村拟入库项目会议记录;③上报县级的报告(附本乡镇入库扶贫项目表格);④经县级审定后的本

镇拟入库项目公示图片和公示底稿;⑤镇级扶贫项目库表格。

第二部分扶贫项目实施

第一步:项目立项。

村两委按照年度脱贫攻坚计划,在扶贫项目库内择优选择到村和到户项目,然后上报至乡镇;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后,由乡镇报至县扶贫办。

第二步:项目审批。

县扶贫办会同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扶贫项目进行审核,制定年度项目任务清单,在县政府网站、报刊等媒体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组审批。

审批通过后,由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组下达项目批复,并报省、市扶贫部门备案。同时,根据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项目管理要求,及时将项目录入系统,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补充、完善相关动态信息。

第三步: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或县项目主管部门接到项目批复后,立即在乡镇、村两级公示公告,并按照批复的项目组织实施。对到户项目,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在村两委、帮扶责任人的指导和帮助下,由贫困户自行实施;对到村项

目,严格按照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有关程序,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跨行政村的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跨乡镇的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安排相关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第四步:项目调整。

经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组批复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建设标准等。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变更的,要按项目原申报程序报批。

第五步:项目验收和项目管护。

(1)实施单位自验。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主动进行自验,若发现项目实施不符合计划内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必须及时进行整改。自验合格后,项目实施单位按有关规定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县项目主管部门申请验收。

(2)主管单位验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成立项目验收小组组织验收;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项目由县主管部门成立项目验收小组组织验收。验收结束后,项目验收小组须向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组提交验收报告。

(3)验收依据。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国家、省、市的扶贫开发政策、相关制度规定、项目计划批复及变更文件、项目建设标准等;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效益等。其中,到户扶持项目验收必须有受益

贫困户签字确认。

(4)项目管护。项目验收后须依据有关规定,划分产权归属,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建立健全运行管护制度,确保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

项目实施过程中村级应做好以下工作。

(1)对于到户产业发展项目,村级在申报时需要因户施策,而且在验收阶段应提前做好摸底初验工作。

(2)对于基础设施类项目,村级应做好施工前的协调工作,确保在施工中不因群众纠纷延误工期,同时要组织引导群众开展工程质量日常监督工作。

(3)对于资产收益类项目,村级应反复斟酌、科学拟定受益户名单,交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

(4)对于集体经济类项目,村级应申报符合村情的“短平快”项目。

第三部分扶贫项目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的实施。

(1)公示公告的时间要求。①乡镇、村在收到项目批复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②项目实施完成并经验收后应在2个月内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告;③项目公示公告时间不得少于7天,并保留文字、图片等资料备查。

(2)公示公告的形式要求。①乡镇、村主要通过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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