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我国医改历程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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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我国医改历程回顾
1979年元旦
时任卫生部部长的钱信忠提出,要“运用经济手段管理卫生事业”。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提出“卫生工作重点转移到医疗卫生现代化建设上,建设全国三分之一重点县”。此后不久,卫生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医院经济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1980年
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允许个体医生开业行医问题的请示报告》,打破了国营公立医院在医疗卫生领域一统天下的局面。
1981年3月
卫生部下发了《医院经济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卫生机构经济管理的意见》,开始扭转卫生机构不善于经营核算的局面。
1984年8月
卫生部起草了《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提出:“必须进行改革,放宽政策,简政放权,多方集资,开阔发展卫生事业的路子,把卫生工作搞好。”
1985年4月
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提出:“必须进行改革,放宽政策,简政放权,多方集资,开阔发展卫生事业的路子,把卫生工作搞好。”由此拉开了医疗机构转型的序幕。1985年后来被称之为“医改元年”。
1989年
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扩大医疗卫生服务有关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提出通过市场化来调动企业和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同年11月,卫生部正式颁发实行医院分级管理的通知和办法。医院按照任务和功能的不同被划分为三级十等,这一办法能更客观地反映医院的实际水平,同时也有利于医院在政府的控制下展开有序的合作和竞争。
1992年9月
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卫生医疗体制改革的几点意见》,卫生部工作会议中要求医院要在“以工助医、以副补主”等方面取得新成绩。
1993年5月
时任卫生部副部长殷大奎在全国医政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反对市场化,要求多顾及医疗的大众属性和起码的社会公平。
1996年12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为下一步卫生改革工作的开展打下了
坚实的基础。
1997年1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卫生工作的奋斗目标和指导思想,并提出了推进卫生改革的总要求,在医疗领域主要有改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卫生管理体制、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等。
2000年2月
国务院公布了数易其稿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确定了实行医药分业等几项原则,之后陆续出台了13个配套政策。
2003年11月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
2006年初
国务院颁布《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
2006年9月
由11部委组成的医改协调小组成立,国家发改委主任和卫生部部长任组长,新一轮医改正式启动。
2007年
十七大报告首次完整地提出了中国特色卫生医疗体制的制度框架,包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四个重要组成部分。
2008年10月14日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