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房地产大佬变形记
大连恒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水平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大连恒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水平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4.29【案件字号】(2021)辽02民终317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贾春雨任娲刘冬艳【审理法官】贾春雨任娲刘冬艳【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大连恒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水平;于庆新【当事人】大连恒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水平于庆新【当事人-个人】王水平于庆新【当事人-公司】大连恒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庞宏良辽宁志方联合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庞宏良辽宁志方联合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庞宏良【代理律所】辽宁志方联合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大连恒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王水平;于庆新【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原审调整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逾期办证违约金标准是否得当。
【权责关键词】代理违约金过错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合同约定诚实信用原则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期间,当事人均未提交新证据,且均对一审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没有异议。
经本院二审审查,本院对一审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原审调整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逾期办证违约金标准是否得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本案中,上诉人未按照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为被上诉人办理案涉商品房产权登记是双方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上诉人应当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面临的问题和对策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面临的问题和对策目录一、内容概括 (2)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概述 (3)三、当前面临的问题 (4)1. 政策法规不完善 (5)1.1 政策制定与实施脱节 (6)1.2 监管机制不健全 (7)2. 住房供需矛盾突出 (8)2.1 房源供应不足 (9)2.2 需求与供给结构不匹配 (10)3. 资金筹措困难 (12)3.1 融资渠道单一 (13)3.2 建设资金不足 (14)4. 配套基础设施滞后 (16)4.1 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 (17)4.2 社区服务水平不高 (19)四、解决策略与对策建议 (20)1.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21)1.1 加强政策协调与衔接 (22)1.2 强化监管力度,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23)2. 优化住房供需结构 (25)2.1 增加房源供应,满足多样化需求 (26)2.2 优化选址布局,提高居住品质 (28)3. 拓宽融资渠道,保障资金投入 (29)3.1 多元化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风险 (30)3.2 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1)4. 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33)一、内容概括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旨在缓解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压力,尤其是在大城市中,住房成本往往高居不下,导致许多人难以负担。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提供了一种解决方案,通过政府补贴或降低市场价格的住房供应,使得更多人能够安居乐业。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面临着诸多挑战,包括资金短缺、建设用地紧张、建筑质量问题、住户需求多样化以及后续管理不善等。
资金短缺:保证性住房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政府财政预算有限,往往难以满足所需资金。
对策建议包括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如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通过发行债券等金融工具筹集资金。
建设用地紧张: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日益紧张,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更是难以保证。
对策建议包括合理规划城市土地使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积极寻找可用的建设用地。
破解庄河楼市寒冬背后的迷局
地产报告——破解庄河楼市寒冬背后的迷局金九银十猝然而逝,阴霾笼罩下的中国城市,或多或少有些灰灰的忧伤,久违的蓝天白云,生生被遮于浮沉之后,一片灰蒙蒙下,甭管是天气或是楼市,在这即将入冬的季节里疑惑而无奈,沉重而漫长。
今年,萝卜白菜大葱等农产品价格不甚理想,煤炭钢铁房价等大宗商品已然如此,作为中国最为荒诞不羁的一年,中国经济在经历了互联网使然的大背景下,显得有些感慨万千。
今年,互联网企业融资最为频繁,互联网革命冲击了众多传统行业后,某些传统的行业的卑微显而易见,被互联网的车轮碾压后的传统行业体无完肤,不再坐以待毙的传统行业纷纷试水O2O,希望通过新的融合获得新生。
阿里巴巴赴美上市后的市值,令马云稳坐中国新首富的宝座,渠道为王的年代不复存在,中国零售业巨头大商集团也开始试水线上线下模式,天狗网悄然入市,万科作为中国甚至世界住宅地产的大佬,已开始试水移动互联网营销,全民经纪新模式万客通APP效果甚好,而万达商业地产也正在积极融入互联网时代的革新浪潮。
庄河在最近公布的2014中国百强县市中位列第30位,作为东北县市第三,进步程度可圈可点,但与兄弟城市海城和瓦房店相比,依旧被甩的老远,不禁令人反思我们的差距到底在哪,暂且不说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江山代有人才出,自然环境优良,光是城市规模,工业产值,企业数量,交通环境,人口数量等就差很大一截,再想想庄河楼市如今的惨淡与凄凉,似乎庄河楼市寒冬背后的迷局自然一目了然。
长期以来,我国地方政府财政主要收入来源之一,便是依靠城市规划蓝图通过卖地开发等形式,城市建设楼市发展成就了单纯层面上的高地价高房价,而当前城市发展的直观表现,则依靠房价出位叹为观止的国民经济新增长。
政府,开发商,银行的三方互动,民众的捧场,拉动地方政府的GDP,高地价高房价最终仍靠当地百姓买单,过度开发后导致市场饱和,这就是三四线城市楼市依旧无法回避的现实,消费主体依然通过本地人口消化而非外来人口的融入,庄河作为五线城市一样难逃宿命,产城融合之路任重道远。
车宏、大连内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车宏、大连内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6.29【案件字号】(2022)辽02民终537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薛辉刘畅任娲【审理法官】薛辉刘畅任娲【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车宏;大连内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车宏大连内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车宏【当事人-公司】大连内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侯之叶了辽宁住邦律师事务所;于也辽宁智库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侯之叶了辽宁住邦律师事务所于也辽宁智库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侯之叶于也【代理律所】了辽宁住邦律师事务所辽宁智库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车宏【被告】大连内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民法典施行前成立的合同,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该合同的履行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因民法典施行前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因民法典施行后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第三编第四章和第五章的相关规定。
【权责关键词】社会公共利益撤销代理违约金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合同约定直接证据反证证明力自认关联性合法性诉讼请求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双方当事人对一审查明的事实均无异议,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民法典施行前成立的合同,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该合同的履行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因民法典施行前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因民法典施行后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第三编第四章和第五章的相关规定。
庄河市新华翔悦蹦床俱乐部、李晶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庄河市新华翔悦蹦床俱乐部、李晶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27【案件字号】(2020)辽02民终634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郑福一司玉峰金艳【审理法官】郑福一司玉峰金艳【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庄河市新华翔悦蹦床俱乐部;李晶【当事人】庄河市新华翔悦蹦床俱乐部李晶【当事人-个人】李晶【当事人-公司】庄河市新华翔悦蹦床俱乐部【代理律师/律所】纪成成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纪成成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纪成成【代理律所】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庄河市新华翔悦蹦床俱乐部【被告】李晶【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裁判结果】本案按上诉人庄河市新华翔悦蹦床俱乐部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一审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810元,减半收取405元,由上诉人庄河市新华翔悦蹦床俱乐部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1-11-02 07:28:48【一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20年4月13日17时许,刘扬驾驶“冀F×××××"号小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锡海线751公里100米处(阜平县北桑地村拐弯)路段时,因操作不当,车辆驶出路外,造成刘扬受伤、路边树木石墙损坏、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阜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刘扬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9年6月29日,刘扬为“冀F×××××"号车辆在泰山财险肥乡支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一份,并在泰山财险保定支公司商业车辆损失限额为100万元的保险一份,本次事故发生时处在保险期间内。
大连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庄河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大连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庄河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3.09【案件字号】(2022)辽02民辖终2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吕风波殷传茂魏久直【审理法官】吕风波殷传茂魏久直【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大连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庄河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大连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庄河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公司】大连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庄河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贾秀宁辽宁环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贾秀宁辽宁环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贾秀宁【代理律所】辽宁环胜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大连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被告】庄河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观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级别管辖专属管辖管辖权异议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经审查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案双方当事人在《物业服务合同》第十二条第五款中明确约定发生纠纷,提交《租赁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机构解决。
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纠纷的解决方式为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租赁场所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无边光景一时新--辽宁省庄河市以土地市场建设推动城市发展纪实
无边光景一时新--辽宁省庄河市以土地市场建设推动城市发展
纪实
修成国
【期刊名称】《国土资源》
【年(卷),期】2002(000)012
【摘要】@@ 提起庄河市,读者应该不会陌生.我们曾于<中国国土资源报>2000
年2月18日三版头条和2001年2月28日二版头条,分别以<闸住暗河>和<三槌奏出新乐章>为题,报道过他们进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市场建设的做法和经验.现在,两年时间过去了,当我又一次来到庄河的时候,这个黄海岸边的县级市,仿佛一夜之间旧貌换新颜了.更令人兴奋的是,这可以用"翻天覆地"来形容的变化,依然是市委、市政府以经营土地带动起来的.因此,我只好再来做一篇庄河的土地文章.在这里我们看到,庄河市的这块土地资源是怎样变成巨大资产的,而这块巨大资产又反过来怎样
变成无形的巨大资源的.
【总页数】3页(P36-38)
【作者】修成国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为了大地的重托——辽宁省桓仁县国土资源局节约集约土地推动发展纪实 [J],
周林;李艳晶
2.十年磨一剑——宁波市城市土地储备中心服务城市建设发展纪实 [J], 谢霞
3.调整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土地市场建设的切入点—乐山土地市场建设的实践和思考 [J], 曾永昌
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 [J], ;
5.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设之我见 [J], 张国红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庄河市大郑镇高阳村民委员会、董淑梅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庄河市大郑镇高阳村民委员会、董淑梅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2.02【案件字号】(2021)辽02民终48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颖于长江刘丽媛【审理法官】张颖于长江刘丽媛【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庄河市大郑镇高阳村民委员会;董淑梅【当事人】庄河市大郑镇高阳村民委员会董淑梅【当事人-个人】董淑梅【当事人-公司】庄河市大郑镇高阳村民委员会【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庄河市大郑镇高阳村民委员会【被告】董淑梅【本院观点】上诉人于本院二审期间所提交的《证明》内容为“我于2018年9月26日向原审法庭出具的证明不属实,特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证明,以该证明为准。
针对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是否存在借贷关系一节,被上诉人提交了13份债权凭证用于证明其诉讼请求,虽然债权凭证上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但13份债权凭证中的12份上盖有债务人的印章,另一份虽没有盖有印章,但该份债权凭证与其余的债权凭证格式相同,加之上诉人于2018年9月26日出具《证明》载明“原庄河市郭店居民委员会因办厂借王福乙款项属实”,故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权责关键词】代理合同自认合法性诉讼请求维持原判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针对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是否存在借贷关系一节,被上诉人提交了13份债权凭证用于证明其诉讼请求,虽然债权凭证上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但13份债权凭证中的12份上盖有债务人的印章,另一份虽没有盖有印章,但该份债权凭证与其余的债权凭证格式相同,加之上诉人于2018年9月26日出具《证明》载明“原庄河市郭店居民委员会因办厂借王福乙款项属实”,故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庄河房地产大佬变形记
地产报告——庄河房地产大佬变形记庄河房地产行业在过去短短几年当中获得了极大机遇与财富,这与庄河大开发大发展的形势密不可分,南城区的开发建设被提上了日程,北城区的改造步步紧逼。
而在新城区建设当中,南部的将军湖区域,明珠湖区域,金港湾区域,临港工业区与大学城区域,北部的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区域,环路上的物流商贸城区域,是庄河未来城市发展与房地产开发的新增长极。
在迎来巨大开发潜力的带动下,庄河地王频现,更有众多溢价地块随之而生。
但我市在有限的人口数量,有限的规模企业,无奈的交通现状,暴露出了过度开发后留下的残局。
庄河楼市市场饱和的姿态显而易见,而在今后的几年中,庄河房地产行业即将迎来新的挑战,新的格局,打破了房地产暴利时代,终结了房地产繁荣大时代背景下,全民参与,全企参股的参与性和积极性。
当年庄河楼市,许多人和许多企业尝到了甜头且看到了希望,却不幸在如今楼市看到了绝望与残酷。
大热之下的楼市注定有着诸多创富机会,也必然隐藏着一种不确定性隐患,物极必反,否极泰来,是不变的发展规律,不管当初或是现在,都是暂时的繁华与萧条,未来是值得期待与遐想,即便有壮士断腕之心,也不可逞一时之能。
庄河房地产企业若要在竞争日益激烈下杀出一条血路,能够在庄河楼市占有一席之地,不仅需要自身内功过硬,在楼盘品质,市场定位,价位优势,物业服务等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排除地段因素,购房者在更加透明,全盘比价,信息公开,口碑影响,才会做出最终选择,而庄河楼市多元化发展下,房价细分化,结束了纯盈利时代,楼市参与者变得更加理性不再盲目,最终才会使得庄河房地产行业走上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之路。
庄河房地产大佬变形记,可以说是庄河“土豪”成长记,土豪是怎样炼成的?当然离不开我们这样的购房者,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并关注过的楼盘,成就了楼市发展的大时代,缔造了开盘排队疯抢售罄的神话,而丈母娘效应更成为楼市的催化剂,当年房地产投资风靡一时,更让庄河的房地产大佬们兴奋异常,总之是购房者宠幸了大佬们,并与其激情演绎了一场风花雪月的事。
大连大和中盛房地产有限公司、董晖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大连大和中盛房地产有限公司、董晖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24【案件字号】(2020)辽02民终154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钱孙利颖范瑞瑶【审理法官】张钱孙利颖范瑞瑶【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大连大和中盛房地产有限公司;董晖【当事人】大连大和中盛房地产有限公司董晖【当事人-个人】董晖【当事人-公司】大连大和中盛房地产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吴学红辽宁学宏律师事务所;李双喜辽宁学宏律师事务所;郭秀杰辽宁顾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吴学红辽宁学宏律师事务所李双喜辽宁学宏律师事务所郭秀杰辽宁顾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吴学红李双喜郭秀杰【代理律所】辽宁学宏律师事务所辽宁顾阳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大连大和中盛房地产有限公司【被告】董晖【本院观点】鑫圣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传福的证人证言进一步佐证了以房抵债的事实。
结合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归纳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1.本案是否需要中止审理;2.董晖关于大和中盛公司向其交付房屋的诉请应否予以支持。
【权责关键词】无权处分催告撤销代理违约金过错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合同约定第三人证人证言质证诉讼请求反诉中止审理中止诉讼(诉讼中止)驳回起诉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一审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结合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归纳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1.本案是否需要中止审理;2.董晖关于大和中盛公司向其交付房屋的诉请应否予以支持。
关于焦点一,上诉人大和中盛公司主张本案应中止审理,其所提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庄河房产调研报告
庄河房产调研报告庄河房产调研报告一、引言庄河市位于中国辽宁省大连市辖区内,是大连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
近年来,庄河市的房产市场发展迅速,许多投资者逐渐将目光聚焦于这个地区。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庄河房产市场的发展情况,并提供有关的市场分析和推测。
二、市场概况庄河市的房产市场近年来呈现出稳步增长的趋势。
这主要得益于政府对该市的发展投入和房地产政策的支持。
庄河市目前人口较为稳定,资源丰富,交通便利,这些都为该市的房产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根据市场数据,庄河市的房价年均增长幅度约为5%。
尽管相对于大连市的某些区域来说,增速较慢,但稳定的增长表明该市的房产市场有着较好的潜力。
三、市场分析庄河市的房产市场主要以住宅为主。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购买住房已经成为人们的首要需求之一。
因此,住宅市场需求的稳定增长为该市的房产市场稳定发展打下了基础。
另外,庄河市的房产市场还存在商业地产的发展潜力。
目前,庄河市的商业地产项目主要集中在市区和主要交通枢纽周边,但随着市中心地区的拓展和交通系统的完善,商业地产市场有望得到更多发展机会。
四、市场前景据市场观察,庄河市的房产市场未来展望良好。
一方面,庄河市作为大连市辖区内的一个县级市,距离市中心较近,交通便利,具备较高的投资价值。
另一方面,庄河市的政府近年来积极推动该市的发展,经济实力逐渐增强,这为房产市场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庄河市的房地产市场有望获得更多发展机遇。
庄河市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枢纽城市,有着无限的发展潜力。
五、结论综上所述,庄河市的房产市场呈现出稳定增长的态势,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政府的大力发展和对房地产市场的支持将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机会。
然而,投资者在进入市场之前,还应对市场进行详细调研,并充分考虑风险和回报比。
六、建议针对庄河市的房产市场,我们向投资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确保充分了解市场状况和政府政策,包括土地规划、建设项目和相关法规。
大连安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樊林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大连安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樊林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2.02【案件字号】(2021)辽02民终770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冬艳刘小南刘畅【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大连安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樊林【当事人】大连安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樊林【当事人-个人】樊林【当事人-公司】大连安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王丛姝辽宁坤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丛姝辽宁坤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丛姝【代理律所】辽宁坤诚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大连安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樊林【本院观点】樊林对安邦公司提交的上述两份文件的真实性没有异议,本院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1.安邦公司应否承担逾期办证违约责任;2.若安邦公司应当承担逾期办证违约责任,则樊林的诉讼请求是否超过诉讼时效;3.樊林主张的违约金标准是否过高。
根据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约定处理:办理该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为一年,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由买受人负责办理;如因出卖人的责任,自房屋交付起超过一年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权属证书。
【权责关键词】违约金合同约定证据不足证据交换质证举证通知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根据上述证据的认证,本院查明:2012年10月22日,大连市城乡建设系统信访办公室向甘井子区政府出具《关于安邦北湾樱花北园小区业主无法办理产权证问题的调查处理意见的函》,其中提到:安邦北湾樱花北园小区项目规划中有一所幼儿园,地处鞍钢大连石灰石矿地块(该地块在规划红线内),因鞍钢大连石灰石矿至今未搬离使幼儿园无法开工建设。
房先生不动产(庄河)有限公司金贸银座分公司企业信用报告-天眼查
房先生不动产(庄河)有限公司金 贸银座分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
本报告生成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0 日 08:46:53,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天眼查数据快照。
目录
一.企业背景:工商信息、分支机构、变更记录、主要人员 二.股东信息 三.对外投资信息 四.企业发展:融资历史、投资事件、核心团队、企业业务、竞品信息 五.风险信息:失信信息、被执行人、法律诉讼、法院公告、行政处罚、严重违法、股权出质、
1.3 变更记录
序号
1
变更项目
负责人变更 (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 首席代表、合 伙事务执行人 等变更)
变更前内容
冷俊茂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变更后内容
王俊涛
变更日期
2012-10-23
1.4 主要人员
序号
1
姓名
王俊涛
职位
负责人
二、股东信息
截止 2018 年 11 月 20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因使用该报告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天眼查概不负责。
2
一、企业背景
1.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
房先生不动产(庄河)有限公司金贸银座分公司
工商注册号: 210283000023455
统一信用代码: 91210283MA0TXH4J0H
法定代表人: 王俊涛
5.3 法律诉讼
截止 2018 年 11 月 20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王成国、大连明和兆泰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成国、大连明和兆泰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3.04【案件字号】(2021)辽02民终1047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贾春雨任娲张钱【审理法官】贾春雨任娲张钱【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成国;大连明和兆泰置业有限公司【当事人】王成国大连明和兆泰置业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王成国【当事人-公司】大连明和兆泰置业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王成国【被告】大连明和兆泰置业有限公司【本院观点】因明和公司不否认该证据的真实性,本院对该聊天记录真实性予以确认,但从聊天内容看,仅能证明王国成交付了2万元购房定金,而另2万元于聊天记录中体现的款项性质确为团购费。
结合双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双方当事人对案涉房屋的总房款为408500元并无争议,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如何认定上诉人王成国已支付的购房款数额。
王成国仅以明和公司为配合其办理房屋按揭贷款而开具的购房款发票主张其已付购房款142500元,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权责关键词】代理违约金支付违约金证明力自认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双方当事人对一审已查明的案件事实无异议,经本院二审审查,本院对一审已查明的案件事实予以确认。
另根据王成国于本院二审期间进行法庭询问时的陈述补充查明,王成国自认,案涉房屋至今未成功办理剩余房款的按揭贷款,原因在于王成国向银行提供的银行卡交易流水未通过银行审核。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结合双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双方当事人对案涉房屋的总房款为408500元并无争议,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如何认定上诉人王成国已支付的购房款数额。
从现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可知,对于双方当事人于2018年8月31日签订的《提前交房申请会签单》之真实性,其均无异议,该会签单上明确载明了案涉房屋的总房款为408500元,这也与双方当事人的主张吻合,而王成国不认可该会签单上关于其已付款为34300元的记载,辩称其签署该会签单时,上述内容空白,但该节主张既不合常理,王成国也未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
大连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美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大连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美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15【案件字号】(2020)辽02民终811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贾春雨张钱任娲【审理法官】贾春雨张钱任娲【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大连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美贤【当事人】大连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美贤【当事人-个人】吴美贤【当事人-公司】大连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王绍学辽宁金刚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绍学辽宁金刚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绍学【代理律所】辽宁金刚石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大连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吴美贤【本院观点】昌盛公司提交该证据的真实性应予采信,但该证据不能证明昌盛公司可以据此免于向吴美贤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
鉴于双方对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存在争议,即吴美贤关于此项诉讼请求在客观上不具备诉的利益,法院亦无作出实体裁判的必要性。
【权责关键词】无效欺诈社会公共利益撤销违约金不可抗力合同约定第三人证明诉讼请求中止审理查封诉讼标的【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
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因吴美贤在案涉房屋被查封前、后与昌盛公司签订了多份合同,并提起本案诉讼,故虽然昌盛公司未对一审判决第一项、第二项提起上诉,本案二审仍应进行全面审查。
吴美贤原审诉讼请求确认双方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一节,按照已查明事实,双方于2015年10月16日签订认购协议书、2017年2月23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号、单价、总价款内容不正确)、2019年2月28日签订正确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昌盛公司对上述合同的真实性均无异议。
问题楼盘困境的化解与突破_记录
《问题楼盘困境的化解与突破》阅读记录目录一、内容概览 (3)1.1 背景介绍 (4)1.2 研究意义 (4)二、问题楼盘的定义与特点 (5)三、问题楼盘的成因分析 (6)3.1 开发商原因 (7)3.2 政府因素 (8)3.3 市场因素 (9)3.4 其他因素 (10)四、问题楼盘的化解策略 (11)4.1 政府层面的化解策略 (12)4.1.1 加强监管 (14)4.1.2 提供财政支持 (15)4.1.3 推动项目重启 (16)4.2 开发商层面的化解策略 (18)4.2.1 重新规划项目 (19)4.2.2 加强项目营销 (20)4.2.3 提高项目品质 (22)4.3 市场层面的化解策略 (23)4.3.1 调整市场定位 (24)4.3.2 创新产品类型 (26)4.3.3 优化供需结构 (27)五、问题楼盘的突破路径 (28)5.1 从政府角度寻求突破 (29)5.1.1 政策支持 (31)5.1.2 服务提升 (32)5.2 从开发商角度寻求突破 (33)5.2.1 创新商业模式 (34)5.2.2 强化品牌建设 (36)5.3 从市场角度寻求突破 (37)5.3.1 拓展市场渠道 (38)5.3.2 优化营销策略 (39)六、案例分析 (40)6.1 成功化解问题楼盘的案例 (41)6.2 未能成功化解问题楼盘的案例 (42)6.3 案例启示 (44)七、结论与展望 (45)7.1 结论总结 (46)7.2 研究不足与展望 (47)一、内容概览在阅读《问题楼盘困境的化解与突破》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深感其对于房地产行业面临的挑战提供了独到的见解和实用的方法论。
本书深入探讨了问题楼盘的成因、影响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投资者以及相关从业者来说,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书中首先对问题楼盘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并分析了其产生的背景和原因,包括市场供需失衡、政策调整、金融风险等多方面因素。
庄河改革开放30年的变化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庄河改革开放30年的变化班级:连锁一班姓名:王甜甜改革开放30年来,庄河市的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重大成就,经济社会、城乡面貌和人们的精神状态都发生了深刻变化。
一、庄河简介庄河是座落在辽东半岛黄海之滨的一座时尚之城(大连市属县级市)。
自古至今,其地理位置都非常重要。
唐贞观年间,唐太宗李世民率海陆大军登陆大连庄河花园口,收复辽东失地。
公元13世纪,明代在此修建防倭墩台,抵御侵扰。
中日甲午战争和日俄战争,日军曾两次在花园口登陆进而侵占旅顺的。
为了激励国人勿忘国耻,庄河市政府于1994年在花园口立碑纪念,将军张爱萍亲自为该碑题字。
庄河战略位之重要由此可见一斑。
庄河在2011年全国百强县(市)中的排序为第44位,被评为“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市)”和“全国最具区域带动力百强城市”。
二、改革前的庄河教育:大多数上学的都是男性,而且教育程度基本上都是小学初中文凭,对子女的教育并不是很重视,知识在人们的心中没有太大的地位。
文化:电视节目单一,仅靠图书馆、体育馆、文化馆的开放来丰富人民的文化生活。
经济:经济来源基本上是靠务农,少数人是工资收入。
市里商圈较小,人民的消费程度低。
人民生活:单调。
大多数人以工作务农为主,而且由于收入来源单一,所以主要支出都是在饮食上,在娱乐等地方的消费并不多。
三、改革后的庄河教育:所有人都意识到知识的重要性,知识最低程度是初中文化,大学生已经很普遍,学习已经不分年龄,所有的人都在努力学习,跟进时代的脚步,不断成长。
文化:庄河文化厅不断加大对市民的文化教育,从报纸、电视、文艺活动各个方面入手,让越来越多的人热爱家乡文化,增长见识,投身文化事业中。
现在庄河最著名的就是农民画、书法和剪纸。
欢乐中国行节目也在2010年在庄河进行演出。
经济:农业发展迅速,已经向机械化靠拢,农产品丰富,荣获“中国蓝莓之乡”的美誉,并且有自己的特产,如:大骨鸡、黑岛鸭蛋、歇马杏等多种农产品,并且销往国内外各地。
“管房生财”跌入牢房
“管房生财”跌入牢房文/林达“最美建设人”迷失方向“老百姓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都是‘血汗钱’,我们要把它保管好。
”这是浙江省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沈小龙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由于工作出色,沈小龙曾被评为浙江省房管建设系统的“最美建设人”。
履历显示,1986年7月,沈小龙大学毕业被分配到湖州市园林管理处工作,凭借自己的踏实努力,短短几年后就担任了园林管理处的副主任。
此后几年间,他的仕途可谓顺风顺水。
1996年,沈小龙就担任了市园林绿化总公司总经理,成为当时系统内最年轻的“一把手”。
2000年,沈小龙的事业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他被提拔为市城建委党委委员、副主任;2002年担任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2012年8月,沈小龙调任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在沈小龙的带领下,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大量惠民政策:率先出台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支付物业费、公积金异地贷款等十余项管理服务创新举措;带领团队编写完成《湖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范》并获批为市级地方标准,成为全国首个公积金业务操作地方标准;在全国率先开创办理职工公积金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的“无收费公积金”模式。
为此,该中心先后荣获“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
客观地说,沈小龙有过刻苦努力的奋斗历程,也有过荣誉傍身的高光时刻,他一度被称作湖州市建设与房管系统的“功臣”。
然而,就是这位带领单位获得20多项国家、省部级荣誉的“能手”,在与形形色色的老板和商人们的接触中,渐渐迷失了方向。
管房人“栽倒”在房子里沈小龙长期在建设系统任职,分管房产工作,手握房产开发资质审核、房产项目日常管理、预售证滥用权力的代价 (图/视觉中国)发放、综合验收等权力。
这些权力本该服务于市场发展,最终却成了沈小龙谋取私利的工具。
2004年,沈小龙接受商人潘某请托,利用监督管理房产开发的职务便利,向开发商打招呼,帮助其顺利承接了湖州某小区的绿化工程。
大连梁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夏丽燕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大连梁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夏丽燕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6.29【案件字号】(2022)辽02民终518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薛辉任娲刘畅【审理法官】薛辉任娲刘畅【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大连梁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夏丽燕【当事人】大连梁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夏丽燕【当事人-个人】夏丽燕【当事人-公司】大连梁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大连梁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夏丽燕【本院观点】夏丽燕与梁顺公司因买卖“中梁御首府”项目第10幢2单元301号、302号房屋而签订的案涉两套《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均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无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合法有效。
【权责关键词】无效合同恢复原状合同约定新证据合法性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交新证据,且对一审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均无异议。
经本院二审审查,本院对一审已查明的案件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夏丽燕与梁顺公司因买卖“中梁御首府”项目第10幢2单元301号、302号房屋而签订的案涉两套《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均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无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合法有效。
对此,当事人并无争议。
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一、案涉两套《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应否解除;二、如果解除,如何认定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
关于第一个焦点问题,双方在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夏丽燕必须在2020年8月20日前以按揭付款方式支付总房款的80%,在《合同补充协议》第三条中载明案涉房屋在当事人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于2020年3月23日已办理抵押登记,债务履行期限自2020年3月4日至2021年9月4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地产报告——庄河房地产大佬变形记
庄河房地产行业在过去短短几年当中获得了极大机遇与财富,这与庄河大开发大发展的形势密不可分,南城区的开发建设被提上了日程,北城区的改造步步紧逼。
而在新城区建设当中,南部的将军湖区域,明珠湖区域,金港湾区域,临港工业区与大学城区域,北部的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区域,环路上的物流商贸城区域,是庄河未来城市发展与房地产开发的新增长极。
在迎来巨大开发潜力的带动下,庄河地王频现,更有众多溢价地块随之而生。
但我市在有限的人口数量,有限的规模企业,无奈的交通现状,暴露出了过度开发后留下的残局。
庄河楼市市场饱和的姿态显而易见,而在今后的几年中,庄河房地产行业即将迎来新的挑战,新的格局,打破了房地产暴利时代,终结了房地产繁荣大时代背景下,全民参与,全企参股的参与性和积极性。
当年庄河楼市,许多人和许多企业尝到了甜头且看到了希望,却不幸在如今楼市看到了绝望与残酷。
大热之下的楼市注定有着诸多创富机会,也必然隐藏着一种不确定性隐患,物极必反,否极泰来,是不变的发展规律,不管当初或是现在,都是暂时的繁华与萧条,未来是值得期待与遐想,即便有壮士断腕之心,也不可逞一时之能。
庄河房地产企业若要在竞争日益激烈下杀出一条血路,能够在庄河楼市占有一席之地,不仅需要自身内功过硬,在楼盘品质,市场定位,价位优势,物业服务等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排除地段因素,购房者在更加透明,全盘比价,信息公开,口碑影响,才会做出最终选择,而庄河楼市多元化发展下,房价细分化,结束了纯盈利时代,楼市参与者变得更加理性不再盲目,最终才会使得庄河房地产行业走上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之路。
庄河房地产大佬变形记,可以说是庄河“土豪”成长记,土豪是怎样炼成的?当然离不开我们这样的购房者,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并关注过的楼盘,成就了楼市发展的大时代,缔造了开盘排队疯抢售罄的神话,而丈母娘效应更成为楼市的催化剂,当年房地产投资风靡一时,更让庄河的房地产大佬们兴奋异常,总之是购房者宠幸了大佬们,并与其激情演绎了一场风花雪月的事。
此处插一下,关注“庄河满意中介(manyizhongjie)”微信公众账号,从此更懂庄河!
庄河房地产大佬们的开发史
大连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水仙花园,水仙新城,水仙明珠,水仙公馆1期2期3期,东方水岸
大连鑫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鑫兴家园,书香园,紫韵,鑫兴大厦,紫郡
大连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幸福之家,伟业大厦,伟业商务大厦,伟业城市绿洲,金贸银座,伟业锦绣乾城,伟业御景城一期二期,
大连金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世纪小区,金鹏小区,金鹏家园,金鹏名府,金鹏黄海明珠一期二期三期五期,汇金国际,金鹏巴黎春田
大连景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景泰花园一期二期,景泰玫瑰园一期二期三期,景泰中央公园
枫林小镇,北方公寓,桂林园,北方中小企业创业基础
大连镇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伦花园
大连勃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华宸名城,华宸佳园,华宸兰庭,步云山老温泉疗养院
大连亚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馨家园,紫阳丽景
大连百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海云天一期二期,海云天首尊府邸,御河湾,将军府
大连丰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奥花园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国奥新天居一期二期三期,国奥学府名苑大连景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景源名郡
大连鑫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百鑫家园,祥瑞园
大连吉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阳光100一期二期
庄河市龙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清华园,御花园,大世界商业城
大连新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嘉隆苑一期二期
庄河市林茵置业有限公司
林茵国际广场
大连瑞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瑞奇五一花园,瑞奇园汇龙金畔
大连雍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百合花园,世纪百合,状秀苑
大连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芙蓉花园,帝璟河畔,帝璟东方圣菲
大连铭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铭润福邸,铭润将军第
大连百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百惠将军府3号
大连长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长河悦湖
大连永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永信国际蓝湾
大连宸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千韵坊卡拉菲亚
大连盛世麒麟广场开发有限公司
麒麟将军商业广场
大连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富谷集团)
富谷山海城
荷塘郦城
大连豪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天地商业城,新天地国际广场,新天地华府
大连弘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观驾山国际温泉养生庄园,观驾山温泉度假酒店
大连安邦临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观驾晟景
大连盛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壹品桃源
大连福乐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玉兰名住
大连长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东方红,新东方
大连九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九成测绘企业集团)
九鑫府,翰林苑一期二期
大连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华丰家具集团)
西山湖畔一期二期三期,华丰家具商场
大连冠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大卫建设集团)
新兴家园
大连明珠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三霖集团)
大连明珠湾
大连钰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红光美苑
抚顺天宇永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宇园
大连实力建设有限公司
实力大厦
大连洪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柏林春天
大连和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幸福里
大连金庄置业有限公司(江苏金坛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庄河国际商贸城
大连北宇置业有限公司
北方家居城
大连茂源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乾亿重工集团)
天亿温泉公馆
本人能力有限未能补充全面的大佬们(恳请谅解) 庄河市三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庄河市环宇房地产有限公司
大连仁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新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静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凯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政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富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金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合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鑫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毅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豪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庄河市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正滨置业有限公司
庄河市城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庄河市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亿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长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宏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海鹏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苏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荣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浚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庄河房地产大佬花名册丁长林大连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于龙远大连龙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孔繁军大连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韦禄勇大连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宝明庄河市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孟飞大连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曲云海庄河市城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孙公和庄河市三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孙文崇大连新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希鹏庄河市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苏在廷大连苏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何云峰大连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邢开波大连浚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肖林栋大连新北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洪绪大连宏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威大连荣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杜明成大连九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成效大连仁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忠权大连丰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恒杰大连亿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军大连鑫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尚书田大连勃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姜成帅大连海鹏房地产屋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姜峰大连鑫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吉海大连吉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高洪云大连镇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徐长宝大连长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寇美华大连金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隋云双庄河市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董国杰大连百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景晓东大连景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潘德平大连正滨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魏军大连亚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宋小龙庄河市林茵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于长征大连冠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冯玉武大连瑞奇房地产开发协会董事长
范传波大连毅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董事长
张进峰大连盛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孔繁军大连九洲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日猛大连豪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日平大连雍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长喜大连金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辉大连福乐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军大连合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于义东大连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董成志大连鑫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孙霞大连通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孟飞大连新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德谌大连静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于洪阳大连凯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景晓伟大连景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太敏大连富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