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巡视制度

合集下载

古代的巡视制度

古代的巡视制度

古代的巡视制度古代巡视制度在中国历史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监督官员、保障百姓利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通过对古代巡视制度的起源、演变以及影响进行探讨,以期更加深入地了解这一制度的历史意义。

一、巡视制度的起源古代巡视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

当时,各国国君为了巩固自身权力,特地设置了巡视制度。

君主派遣官员驻扎于边远地区,通过定期巡视,以确保边境安全,稳定边疆民生。

这一制度在秦汉时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巡视的范围逐渐扩大到整个国家。

巡视官员会巡察各地的行政管理、军事布防、百姓生活情况等,及时解决问题,落实政策。

二、巡视制度的演变随着历史的发展,巡视制度也不断演变。

在唐代,巡视制度达到了巅峰,是历史上最为完善的一个阶段。

唐玄宗时期,设立了大量的巡察使,负责巡视各地,并对政府官员的执政情况进行监督。

巡察使由皇帝直接委派,既有权威的巡视者,也是监察者。

他们的巡视范围包括了政治、军事、经济等各个方面,从而达到政府权力的制衡效果。

然而,随着唐代的衰落,宋代的巡视制度开始走向式微。

宋代的巡察官权力逐渐削弱,巡视范围也逐渐缩小。

到了明代,巡视制度几乎草草收场,仅仅作为一种象征存在,并没有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巡视制度的影响古代巡视制度对于社会稳定、官僚管理、人民福祉等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巡视制度是古代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通过定期巡视,及时发现并解决各地区的问题,防止了局部冲突升级,维护了社会的整体稳定。

其次,巡视制度加强了对官员的监督。

巡视官员可以对地方官员的政治表现、行政效能等进行评估,从而促使地方官员更加勤政廉洁,为百姓谋福利。

最后,巡视制度保障了百姓的权益。

官员滥用职权、虐待百姓的行为都难以瞒过巡视官员的眼睛。

他们会及时报告并纠正这些问题,确保了百姓的基本权益不受侵害。

综上所述,古代巡视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虽然现代已经有了更加完善的监察制度,但我们仍然可以从古代巡视制度中汲取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现代的巡视制度,实现社会稳定和官员廉政的目标。

出巡是古代帝王常用的行政方式吗?

出巡是古代帝王常用的行政方式吗?

出巡是古代帝王常用的行政方式吗?
1. 出巡的背景及意义
出巡,是古代帝王常用的一种行政方式,通常指帝王亲临各地巡视、考察、巡行的行为。

这一行政方式的背景主要源于古代帝王需要巩固统治和了解民情的需要,通过亲临各地,了解实际情况,掌握百姓疾苦,体察地方官员的政绩,有助于稳定政局,增进民心,树立威信。

2. 出巡的历史渊源
出巡这一行政方式起源于中国古代,最早可以追溯到周朝时期的巡狩制度。

在周宣王时期,为了巩固王室的权威,宣示皇权,周宣王首创“周游”之制,即帝王亲自出巡,展示王者威严,巩固统治。

3. 出巡的具体实施
古代帝王出巡通常需要进行精心安排,以展示帝王的尊严和威仪。

帝王乘坐华丽座驾,随行大臣、武士护卫,声势浩大,彰显帝王的统治权威。

途中会安排巡游景点,接见地方官员和民众,进行巡视检查,以体察民情政绩,维护王权。

4. 出巡的影响及局限
出巡虽然有助于增进帝王和百姓之间的联系,深化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联系,但也存在一些局限。

长时间的出巡可能导致政务疏忽,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增加开支,并且带来移动的不便,影响政务安排。

5. 出巡在当代
随着历史的演变和科技的发展,出巡这种古代帝王行政方式在当代已经不再普遍适用。

现代国家的建设和管理采用更为规范科学的方式进行,帝王出巡更多是作为文化传统或外交活动,展示国家文化和形象,而非作为行政管理的主要方式。

巡察相关制度

巡察相关制度

巡察相关制度(最新版3篇)目录(篇1)I.巡察相关制度概述II.巡察制度的起源和演变III.巡察制度的特点和作用IV.巡察制度的实践和成效正文(篇1)一、概述巡察制度是一种古代的政治制度,起源于中国周朝的“巡狩”制度。

该制度旨在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确保地方官员恪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

随着历史的发展,巡察制度逐渐演变出多种形式,如御史制度、钦差制度等。

二、起源和演变巡察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中国周朝的“巡狩”制度。

当时,天子派遣官员巡视各地,监督地方官员的工作,维护社会秩序。

随着时间的推移,巡察制度逐渐演变出多种形式,如御史制度、钦差制度等。

在中国历史上,巡察制度在明朝达到顶峰,设立了专门负责巡察的御史台。

三、特点和作用巡察制度具有以下特点:1.独立性:巡察官员通常不受地方官员的干扰,能够独立行使职权。

2.广泛性:巡察官员通常能够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关注民生。

3.公正性:巡察官员在行使职权时,必须秉持公正、廉洁的原则。

巡察制度的作用主要在于:1.监督地方官员的行为,防止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

2.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

3.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巩固皇权。

四、实践和成效巡察制度的实践在中国历史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例如,明朝的御史台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贪污腐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现代,巡察制度的实践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目录(篇2)1.巡察相关制度的概念和背景2.巡察相关制度的实施过程3.巡察相关制度的实施效果4.总结正文(篇2)一、概念和背景巡察相关制度是指对某个地区或单位进行巡视、检查、监督等工作的制度。

这种制度起源于中国古代的御史制度,后来逐渐发展成为现代的巡察制度。

在现代社会,巡察制度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监督机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过程1.确定巡察对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需要巡察的地区或单位。

2.制定巡察方案:根据巡察对象的特点,制定详细的巡察方案,包括巡察时间、巡察内容、巡察方式等。

贺清龙 古代巡视制度史话

贺清龙 古代巡视制度史话

贺清龙古代巡视制度史话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 they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贺清龙古代巡视制度史话一、古代巡视制度的兴起1.在古代中国的历史长河中,巡视制度可谓是起源甚早,具有悠久历史。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中国古代巡视制度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的齐国,但真正得到制度化和广泛应用是在汉朝。

巡视制度是古代政府为了管理和监督地方行政工作而设立的一种制度。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中国古代巡视制度。

在中国古代,地方行政的实际管理者是州、郡、县等各级官员,但由于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等原因,地方官员的腐败问题经常发生。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汉朝开创了巡视制度,以提高地方行政的廉洁性和效率。

巡视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派遣特派员对地方的行政机构进行事实考察,了解地方官员的工作情况以及他们是否有廉洁行政的表现。

特派员一般由朝廷派遣,他们负责旅行到各地,随机检查官员的工作情况,对照朝廷的法令和政策,了解地方民众的实际状况,并将考察结果上报朝廷。

巡视制度的实施也需要一些具体的程序。

首先,朝廷需要确定巡视的地点和时间。

其次,朝廷会选派经验丰富、廉洁正直的官员担任特派员,他们必须熟悉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执政能力。

然后,特派员要到达指定地方后,会组织一次统一的考察,主要包括官员的廉洁性、工作效率以及对民众的关怀等内容。

最后,特派员要将考察结果写成报告,详细汇报给朝廷。

巡视制度的实行使地方官员倍感压力,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工作会被特派员仔细考察,一旦出现违法行为或失职现象,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另一方面,巡视制度也给地方官员留出了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特派员不会对一切小节苛求,主要关注违法行为和廉洁问题。

巡视制度的实施对于古代中国政府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提高了地方行政的廉洁性和效率,遏制了官员的贪污腐败。

其次,巡视制度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地方的监督和控制力度,保持了政府的稳定和统一。

再次,巡视制度为民众提供了一个向政府反映问题的途径,使政府能够及时了解民生状况,做出相应的调整。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巡视制度是一种有效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地方行政的廉洁性和效率,保持了政府的稳定和统一,同时为民众提供了一个向政府反映问题的渠道。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对当今巡视制度的启示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对当今巡视制度的启示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对当今巡视制度的启示身为我国古代监察制度重要途径之一的巡视制度是历代统治者监督官员、整顿吏治的有效途径,在当前回顾我国古代巡视制度的历史进程对党当前寻求在制度层面上有所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将根据梳理我国古代巡视制度的历史沿革来分析当今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中所蕴含的传统底蕴,探究新时期下中国共产党对巡视制度的再创造,以求做到弊绝风清、官廉吏明。

标签:我国古代巡视制度;当今巡视制度;借鉴;再创造1我国古代巡视制度的历史沿革中国是最早拥有监察制度的国家之一,巡视制度是封建统治阶级巩固加强自身统治地位的高效监察途径,其演变经历了漫长的时间考验。

我国古代的巡视制度在尧舜禹至春秋战国时期开始萌芽,在秦汉王朝逐步稳定成型,在隋唐宋三朝不断的成熟完善,最终于明清时期进一步强化。

从《尚书·尧典》的记载看来,从舜的时候起开始“五载一巡狩”,意为每过五年就要由国君亲自巡狩各方,可以将此视为我国古代巡视制度的初始萌芽状态。

到了春秋战国依然主要靠国君巡狩,但除此之外的相国、郡守也可以巡视其管辖的县,首开“巡县之制”先河。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一统六国之后开始构建较完善的监察制度,可谓是古代巡视制度形成的重要时期。

皇帝沿袭了临时巡视地方的传统也开始在中央和地方逐步着手构建多维度的巡视体系,在地方设置监郡御史用以负责对地方官吏的监督工作。

汉朝则废除了监郡御史,开始把全国划分为十三州分区巡视,每个州内各有一名刺史驻地专司监察当地官员。

综上所述,秦汉时期所设置的专业监察刺史代表了我国古代巡视制度的最终成型。

从隋唐开始我国古代的巡视制度逐渐稳定成型得到進一步发展。

到了隋代也同样延续了魏晋时期的御史台制度,设有监察御史负责代表君主巡视地方以行使监督地方的重任。

唐朝时的御史台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巡察范围不断扩大且途径众多。

唐中宗时,全国分设了十道巡察区,每道设两名巡按使行使监察地方的职责,即“十道巡按”制度。

中国古代的巡视制度

中国古代的巡视制度

中国古代的巡视制度文/浙江张建明中国地域辽阔,古代限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交通信息极为不便,为防止地方诸侯与中央政府离心离德,藩镇割据;防止地方官贪污腐败,结党营私,除帝王亲自巡行或遣使巡视地方外,监察机构特别是中央监察机构往往实施对地方的巡视监督,加强对地方诸侯的监视控制,以维护中央集权。

古代巡视主要有帝王亲自巡视、帝王遣使巡视和中央监察机构对地方及地方监察机构(包括地方行政长官等)对所属州县巡视四种形式:一、帝王亲自巡视巡视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

当时的巡视形式主要是天子亲自到各氏族、部落巡视,监督各氏族、部落首领按原始的习惯和全体氏族成员的意愿管理好公共事务。

这是我国最古老的权力监察方式。

三代君主常带领随从人员省视诸侯国,了解诸侯国情况,其主要目的是进行监察。

“天子适诸侯,为巡守(狩)。

”此后,历代有作为的皇帝差不多都亲自到全国各地巡行。

例如,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下令修建了宏伟壮丽的阿房宫,可他在外巡行的时间却远远超过在宫中安居的时间。

汉高祖刘邦和光武帝刘秀常常外出巡察,其目的之一便是考察地方吏治。

唐太宗李世民即皇位以后,经常巡幸各地。

清朝皇帝中,出巡最多的是康熙和乾隆。

康熙认为,皇帝走出深宫,进行实地视察,比单纯看奏章或听臣子们的议论更能了解实际情况。

他说:“臣下之贤否,朕处深宫何由得知?缘朕不时巡行,凡经历之地,必咨询百姓,以是知之。

”乾隆亦极喜巡视,足迹几乎遍及全国各地。

总之,帝王外出巡视,虽没有形成比较确定的规章制度,而且也与各个帝王的嗜好习惯有关,但它却是中央加强对地方及其官员的控制和监督的有效途径。

同时,也是帝王获取地方真实情况、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它又成为中央决策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帝王遣使巡视帝王遣使巡视在商代就已开始。

商代甲骨文中有“东吏来”,“乃令西吏”等记载,据陈梦家考证,“东吏”和“西吏”,“当指派至于东或于西的使者”。

这些商王的使者,除所负的其他使命外,还有监察诸侯国对中央是否忠诚并向天子汇报的职责。

中国古代的中央巡视组

中国古代的中央巡视组

中国古代的中央巡视组中国古代,中央政府派遣监察官员巡视全国,防范检查官员腐败。

一般来说,古代“巡查制度”分为常设和临时派遣两种形式。

两种“巡查”制度一是位高权重、职宽责严的巡按御史。

汉武帝时,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每个区设置一名刺史巡行监察,代表中央监督地方,权力很大,属于常设巡查机构。

这种巡查制度,为历代沿用借鉴,如魏晋、隋唐时期有“监察御史”,宋朝有“监司”,元朝有“按察使”“廉访使”,及至明代,巡查制度已相当完备。

据朱绍侯主编的《中国古代史》,明洪武初年的监察机关称御史台,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称都察院,都察院下设13道监察御史,纠察内外官员。

监察御史在都察院供职时,称为内差或常差。

若奉命出巡盐务的御史,就称为巡盐御史;若奉命出巡漕运的御史,则称为巡漕御史;若奉命巡按地方的御史,即称为巡按御史。

奉命外出担任巡按御史,是监察御史最常见的工作,称为外差或特差,实为中央政府派遣的“巡视员”。

据《明史·成祖本纪》载,永乐元年(1403年)二月,中央政府“遣御史分巡天下,为定制”,明代的巡按御史制度正式确立。

清袭明制,都察院下设15道监察御史,顺治年间基本沿用明朝的巡按御史制度,雍正年间还曾置巡察各省御史,之后就不再常设巡按御史了,遇事由皇帝临时差遣,民间常称之为“钦差”。

二是发展民生、整饬风俗的“巡视组”。

汉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朝廷派遣太仆王恽等领八路人马“分行天下,览观风俗”。

这个“巡视组”虽名为“览观风俗”,但规格极高。

唐朝初年也常临时派遣官员巡视天下,观风察俗,称为“观风使”“观察处置使”。

《新唐书》记载,贞观初年“遣大使十三人巡省天下诸州,水旱则遣使,有巡察、安抚、存抚之名”。

很显然,这是临时简派去处理自然灾害的“巡视组”。

史上声势最大的临时派遣巡视当在明初。

《明史讲义》载,洪武二十年(1387年)“命国子生武淳等分行天下州县”。

这次巡视的任务,是核定全国田土面积。

这为大明帝国创设和确定了“鱼鳞图册”制度,编定了“田土之最要底册”,使之成为明清两代最重要的农业制度。

中国古代的巡视制度

中国古代的巡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古代的巡视制度篇一:中国古代巡视监察制度的历史考察及其启示中国古代巡视监察制度的历史考察及其启示开展巡视工作是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

中国历史源远流长,积累了治国安邦的丰富经验,在历史上发挥过重要作用的巡视监察制度,就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

深入研究我国古代的巡视监察制度,学习借鉴先哲的吏治经验,对于做好新时期巡视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巡视制度是中国古代行政监察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封建帝王或中央监察机构经常性地派遣特定的监察官员巡察地方的巡视制度是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行政监察制度史上极具特色的内容之一。

从性质上讲,它是建立在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基础之上,其直接目的是为以皇权为代表的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但是从这一制度实施的客观效果和实际运行过程来看,巡视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对惩恶除奸、匡扶正义、反腐肃纪和吏治清明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因此,从历史中汲取有益的经验为我党今天的巡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一、中国古代巡视监察制度的历史考察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发展经历了较为漫长的历史过程,其孕育于原始社会,初步形成于秦汉,逐渐完备于唐宋,强化于明清,历代相沿,经久不衰,自古就是统治阶级巩固其统治地位,强化提升其统治能力的有效监察手段之一,而且在世界上也是独树一臶,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的鲜明特色。

巡察制度最早可追溯到原始社会尧、舜、禹时期,这一时期的主要巡察方式是天子巡狩制,也就是天子亲自对所属地域范围内进行的巡察,以考察地方诸侯的政绩和公德。

尧命舜摄政后确立了“五载一巡狩”制度。

这一制度成为后世巡察制度的历史渊源。

奴隶社会时期,夏、商、周三代基本上都沿袭这一制度。

到了封建社会的战国时期,又有了“巡行”、巡县制度,国君、相国、郡守都可以巡视地方。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也十分重视对地方进行视察,先后五次“巡行”,以加强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统治。

巡狩名词解释

巡狩名词解释

巡狩名词解释巡狩,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一项重要规定,指的是皇帝或地方长官对所辖地区进行巡视、考察和监督。

巡狩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源远流长,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存在,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内容和形式也不断发生变化。

一、巡狩制度的起源巡狩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

在夏商周三代,由于交通不便和通讯手段落后,中央政府对地方的管理相对较为松散,而地方诸侯则在自己的封地内拥有较大的权力。

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和监督,同时也为了宣扬皇权和彰显自己的威严,巡狩制度逐渐形成。

二、巡狩制度的演变随着历史的发展,巡狩制度也经历了一系列的演变。

秦汉时期,中央集权逐渐加强,巡狩制度成为皇帝控制地方的重要手段之一。

这一时期的巡狩主要是由皇帝亲自出巡,巡视的地方也比较广泛,不仅包括京畿地区,还包括边疆地区。

到了唐朝,巡狩制度进一步完善。

唐朝规定每年皇帝要出巡两次,一次是“巡幸”,主要是巡视京师周边地区;另一次是“省方”,主要是巡视边疆地区。

此外,唐朝还设立了巡察使、按察使等官职,负责巡视地方和监督司法活动。

明清时期,巡狩制度进一步发展。

明朝规定皇帝每三年要出巡一次,而清朝则规定每年皇帝要出巡一次。

这一时期的巡狩不仅是对地方的控制和监督,更是对地方官员的考核和选拔。

同时,明清时期还设立了总督、巡抚等高级官员,负责巡视地方和监督司法活动。

三、巡狩制度的作用1. 控制和监督地方巡狩制度是中央政府控制和监督地方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出巡地方,皇帝可以了解地方的情况,掌握地方的信息,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同时,皇帝在出巡过程中还可以对地方官员进行考核和选拔,确保官员的素质和能力符合中央的要求。

2. 宣扬皇权和彰显威严巡狩制度也是皇帝宣扬皇权和彰显威严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出巡地方,皇帝可以向百姓展示自己的权威和地位,加强百姓对皇权的认同感和敬畏感。

同时,皇帝在出巡过程中还可以对地方进行整治和建设,提高地方的治理水平和民生福祉。

3. 加强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在边疆地区进行巡狩,可以加强对边疆地区的控制和管理,促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

巡视制度:历代相沿的监察制度

巡视制度:历代相沿的监察制度

巡视制度:历代相沿的监察制度巡视制度是中国每个朝代的君主都采用的一种监督行政官员的监察形式,目的是震慑百官,巩固和强化其统治地位,因此在国家监督体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古代巡视制度的几个特点从监察对象看,古代巡视制度主要是针对各级官员,防止其对君主不忠、谋反或违法乱纪,为巩固和强化君权服务。

从职能上看,巡察官员主要有五项职责:一是监督朝政,驳正违失;二是纠弹百官,察举非法;三是检查政务,考察民情;四是推鞫狱讼,审录冤枉;五是广施恩惠,举荐人才。

如果要总结一下,中国古代巡视制度具有如下特点:(1)官员职责明确,有完备的法规依据和法规保障。

如汉代的《刺史六条问事》、隋代的《刺史巡察六条》、唐代《巡察六条》以及明代的《出巡相见礼仪》、《奏请差点》、《巡历事例》等,都是专门的巡察法规。

此外,中央巡察官员的权力直接来源于君主,只对君主负责,不受其他部门干扰,便于独立行使职权。

(2)官员出巡具有很大的权威性。

由于代表君主行使监察权,巡察官员能够“以小监大”、“以卑督尊”,如汉代刺史的秩位只有六百石,却能监察二千石的地方长官。

而且巡察官威势极大。

在唐代,有“御史出巡,地动山摇”的说法。

在明代,巡按御史虽然只有七品,但即便是三品以上的布政使、按察使等地方大员也“唯唯承命”,州县的一般官员更是“迎跪道旁,倘遇风雨,即知府亦陷膝泥中”。

(3)出巡时间有充分保证。

汉武帝时的刺史,每年8月下去巡察,年底结束,有4个月的工作时间。

唐代监察御史出巡可达半年之久。

明代巡按御史有大半年的时间在各自的巡视区视察。

这些官员长期流动,一般不长驻一地,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不是地方一级行政机构。

而且愈到后来,出巡时间愈长,明清时的“巡抚”甚至成了地方一级行政长官。

(4)注重对巡察官权限的设置。

按照顾炎武的说法,中国古代监察官的特点是“人众、秩卑、权重、职广、位显”。

“人众”是指其在政府机构系列中占有一定的比例,而且兼负监察职责的官员往往更多;“秩卑”是指其品级较低。

中国古代的巡视制度

中国古代的巡视制度

中国古代的巡视制度2014年09月22日第A12版:参考文摘作者:佚名来源:学习时报字数:3979微服私访与刺史出巡巡视制度作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一部分,最早可追溯至先秦时期的“天子巡狩”制,即天子对各地进行自上而下的巡察。

相传尧命舜摄行天子之政,舜即开始巡视东西南北四方,确立“五岁一巡狩”的制度。

秦始皇更是在统一六国后,先后五次巡视各地,他的这种巡视当然有加强中央集权、威慑地方官员的目的,但更主要的原因恐怕还是秦始皇在炫耀自己的文治武功以及寻求长生不老仙丹。

其庞大、豪华的出行队伍一路更是劳民伤财,由此还引发了刘邦、项羽各自的两段神评论。

以后历代如汉武帝、隋炀帝等都有大规模的巡狩和出游活动,而真正把这种巡游发展到极致的当属康熙和乾隆两位皇帝。

这种高规格的天子巡狩从监察角度来看,往往形式大于内容,安全也是一个大问题,秦始皇就死于其巡视的路上。

看看至今已长达五部的《康熙微服私访记》,就知道天子的权威在那个制度和社会环境下能留下多大的遐想空间了。

皇帝本人出巡多有不便,再加上皇帝每天“日理万机”,“代天子巡狩”的职位就产生了。

西汉时期,汉武帝把全国划为十三部,每部设一名刺史,刺史“乘传周流”(“传”指公家驿站的马车;“周流”意为到处巡视)、“所察六条”。

“所察六条”即刺史的职责,从其规定来看,主要针对官员及其子弟和地方黑恶势力为非作歹的行为。

刺史一般在秋天八月巡行郡国,岁末到京师报告巡行结果。

汉代的郡守工资是二千石,而刺史工资只有六百石,所以说刺史仅仅是监察官,并不是太守的上司。

可太守在刺史面前不敢造次,都当上级伺候着,时间一久,刺史还就真成了太守的上级,成了郡的上一级行政单位。

不过此时,巡视、监察的功能自然就见鬼去了。

唐贞观十八年(公元644年),由于唐太宗李世民对地方官吏不放心,派出由孙伏伽、褚遂良等23人组成的巡视组到各地巡视。

这次巡视规格非常高,孙伏伽是大理寺卿,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而褚遂良则是谏议大夫,御史台的首领之一。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起源巡视工作作为一种监督方式,是从我们的祖宗那里传下来的。

先秦以及秦代,曾有天子、帝王“巡狩”、“巡幸”之类的活动,但并不能视作巡视。

巡狩是指天子出行,视察邦国州郡;巡幸则专指皇帝巡游驾临,这和我们今天说的以监督为职责的巡视工作都不是一回事。

真正意义上的巡视是从西汉武帝时开始的。

汉武帝是西汉的第五代皇帝,他即位后面临着如何巩固中央集权的重大课题。

为此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化中央集权,其中就包括刺史出巡制。

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汉武帝在地方推行新制,把全国划分为十三个监察区,称为十三部(习惯上也称州)。

分别是:冀州(约今河北中南部、山东西部及河南北部);幽州(约今辽宁大部分地区,河北、内蒙古、吉林一部及朝鲜半岛北部大部分地区);并州(约今山西大部及河北、内蒙古一部分地区);兖州(约今山东西南及河南东部地区);徐州(约今江苏长江以北和山东东南地区);青州(约今山东大部分地区及河北一部分地区);扬州(约今安徽淮河和江苏长江以南及江西、浙江、福建等地,不是今天江苏省的扬州);荆州(约今湖北、湖南及河南、贵州、广东、广西一部分地区);豫州(约今河南东部、安徽北部及江苏的部分地区);益州(约今四川、贵州、云南大部分地区及湖北西北部等地区);凉州(约今甘肃、宁夏、青海等地区及陕西、内蒙古一部分地区);交趾(约今广东、广西大部分地区以及越南北部、中部);朔方(约今宁夏银川至壶口的黄河流域地区)。

每部设一名刺史,共十三名刺史。

实际工作中,每名刺史手下应有若干助手。

刺史每年八月起开始在各自的监察区内巡行,年底回中央报告工作。

据史书记载,刺史出巡时“乘传周流”。

乘传,指乘坐公家驿站的车马,传即车马;周流,即在自己的监察区内到处转悠。

汉武帝给他们规定了明确的监督职责,叫“六条问事”,即按照六个方面的问题去监督检查,具体内容是:第一条,豪强恶霸侵占田地,以强凌弱;第二条,二千石的郡守对抗中央,欺压百姓;第三条,二千石的郡守贪赃枉法,滥杀无辜;第四条,二千石的郡守任人唯亲,不举贤能;第五条,二千石的郡守依仗权势,拉帮结派;第六条,二千石的郡守勾结豪强,不奉政令。

国学常识之我国古代的巡视制度

国学常识之我国古代的巡视制度

国学常识之我国古代的巡视制度巡视制度是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主要形式,其显著特征是皇帝和中央监察机关定期或临时派遣官员巡视地方,以达到监察百官、察举非法、反腐肃贪和惩奸除恶等作用。

巡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官制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萌芽于“三皇五帝”时代,确立于秦汉,完备于隋唐宋,成熟和强化于元明清时期,历代相沿。

在形式上,有皇帝亲自巡视,也有皇帝派遣官员代为巡视,后来逐渐发展为设立中央和地方监察机关,派遣巡官到中央部门和地方巡视。

巡视既有明察,也有暗访。

明察是公开巡官身份,所到之处,“地动山摇”;暗访是不张声势地深入民间微服私访,谓之“行路御史”。

巡视制度是一种监督行政官员的监察形式,目的是震慑百官,在国家监督体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萌芽时期在远古的尧、舜、禹时代,就出现了自上而下的巡察,形成了后来巡视制度的雏形。

如尧命舜摄行天子之政,舜即开始巡视东南西北四方,确立了“五岁一巡狩”的制度。

《尚书·舜典》记载了舜巡视四方的情况:“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

”此后,夏、商、周三代均循此制,但巡狩的时间各不相同。

西周时设立监察御史,但只是天子左右负责拟文记事、保管典籍的官吏。

当时设有称为“方伯”的官吏,对称臣纳贡的异姓诸侯和分封的同姓诸侯进行监察。

至春秋战国时期,巡视仍以国君为主,国君有“巡县之制”,国君、相国、郡守都可以巡视地方。

监察御史也开始行使监察职能。

齐相管仲认为,监察御史对于君主统治具有主动性,“一曰长目,二曰飞耳,三曰树明”。

从总体上看,“巡行”的最初作用是为了维护部族间的秩序,方便天子了解诸侯治理政务的情况。

虽然也有整顿吏制、纠察不法行为以及选拔人才的作用,但没有形成制度,偶然性很大。

而且,这时的巡视并不是专职巡视,既没有独立的巡视机构和体系,也没有专职的巡视使臣和法规,巡视和监察活动也比较简单,因此仅仅是巡视制度的萌芽和初创阶段。

建立时期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先后五次“巡行”,以加强中央集权的专制统治。

中国古代巡视监察制度的历史考察及其启示

中国古代巡视监察制度的历史考察及其启示

中国古代巡视监察制度的历史考察及其启示开展巡视工作是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

中国历史源远流长,积累了治国安邦的丰富经验,在历史上发挥过重要作用的巡视监察制度,就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

深入研究我国古代的巡视监察制度,学习借鉴先哲的吏治经验,对于做好新时期巡视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巡视制度是中国古代行政监察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封建帝王或中央监察机构经常性地派遣特定的监察官员巡察地方的巡视制度是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行政监察制度史上极具特色的内容之一。

从性质上讲,它是建立在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基础之上,其直接目的是为以皇权为代表的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但是从这一制度实施的客观效果和实际运行过程来看,巡视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对惩恶除奸、匡扶正义、反腐肃纪和吏治清明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因此,从历史中汲取有益的经验为我党今天的巡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一、中国古代巡视监察制度的历史考察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发展经历了较为漫长的历史过程,其孕育于原始社会,初步形成于秦汉,逐渐完备于唐宋,强化于明清,历代相沿,经久不衰,自古就是统治阶级巩固其统治地位,强化提升其统治能力的有效监察手段之一,而且在世界上也是独树一帜,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的鲜明特色。

巡察制度最早可追溯到原始社会尧、舜、禹时期,这一时期的主要巡察方式是天子巡狩制,也就是天子亲自对所属地域范围内进行的巡察,以考察地方诸侯的政绩和公德。

尧命舜摄政后确立了“五载一巡狩”制度。

这一制度成为后世巡察制度的历史渊源。

奴隶社会时期,夏、商、周三代基本上都沿袭这一制度。

到了封建社会的战国时期,又有了“巡行”、巡县制度,国君、相国、郡守都可以巡视地方。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也十分重视对地方进行视察,先后五次“巡行”,以加强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统治。

汉朝时,汉武帝创设了对地方监察的刺史制度,采用巡视的方法监察郡县,开始了中央政府的监察官员巡察地方的先例。

中国历史看现在的巡视制度

中国历史看现在的巡视制度

中国历史看现在的巡视制度
中国历史上的巡视制度可以追溯到古代,当时它是一种监察官
员和地方官员的制度。

巡视官员会定期到各地进行巡视,以确保地
方官员遵守法律和政策,同时也是为了了解民情、解决问题和维护
社会秩序。

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减少腐败和滥用职权的情况,同时也增强了中央政府对地方的管理和控制。

而现代中国的巡视制度则是指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派驻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组织的巡视组,对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进
行巡视检查,发现和纠正违反党的纪律和法律的行为。

这一制度的
实施有助于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保障党的纯洁
性和先进性。

巡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中国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环,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来看,巡视制度都具有监督和管理的功能,有助于减少腐败和滥用职权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
力和保持党的先进性。

然而,巡视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和加强,以
适应时代的发展和党的建设需要。

古代巡视制度的形成与演变

古代巡视制度的形成与演变

古代巡视制度的形成与演变作者:李宪堂来源:《人民论坛》2023年第24期【关键词】监察制度巡视制度形成演变【中图分类号】K23 【文献标识码】A巡视制度是我国古代中央政权对地方进行行政监察的主要形式。

它发端于原始社会后期的部落联盟时代,肇兴于秦汉大一统专制王权的建立,成熟于传统政治文化如日中天的隋唐,完备于中央集权盛极而衰的明清,在强化社会治理、维护中央集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尚书·尧典》记载,尧舜时期就有了“五载一巡守”的制度。

《尧典》为战国儒生根据史传旧文编纂而成,是有一定的史实基础的。

西周时期,天子巡守地方成为定制,同时还设“方伯”,负责对地方诸侯的监督和管理。

春秋战国时期,国君有“巡县之制”。

秦朝创建独立的监察制度:中央设御史大夫,为丞相之副,位列三公,掌监察、纠劾百官;在地方上,派御史驻郡,称“监御史”,负责监察郡内官员违法犯禁之事。

此乃监察制度肇兴之始。

汉承秦制而多有变通。

汉初,中央设御史大夫为最高监察长官,以御史中丞为副,负责检举、弹劾百官,并派御史巡视郡国。

汉武帝时,将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称州部,各设刺史1人,刺史“掌奉诏条察州”(《汉书·卷十九上》),每年秋天出巡,对所属各郡“六条问事”——“六条”的提出意味着对督察的内容和处置的依据进行了详细规定。

同时各郡设督邮一职,负责督察县乡。

东汉时期,原来13个州部被重新规划为1个中央直辖区(司隶)和12个州。

司隶的最高长官为司隶校尉,负责纠察朝廷百官和京师近郡作奸犯科者;每州置刺史1人,以考察郡官政绩,弹压不法豪强,受理沉冤大案。

东汉末年,由于朝纲废弛导致刺史权力膨胀,逐渐变为凌驾于郡守之上的一级行政长官。

晋代继承了派遣御史巡察郡县的制度,并且御史有“风闻弹奏”的权力,即可依据传闻直接向皇帝陈奏。

到南朝时,皇帝往往选派身边亲信担任“典签”,定期或不定期巡视地方。

隋朝在御史台外设谒者、司隶二台,其中御史台掌纠察朝廷百官,司隶台监察京畿和郡县,谒者台掌奉诏出使,持节巡察。

古代巡视制度

古代巡视制度

古代巡视制度
古代巡视制度是指古代国家设立的巡视制度,用于监督地方行政、维护社会秩序、防止腐败等目的。

在古代中国,巡视制度起源于周朝的“巡守制度”。

巡守制度是指由君主派遣官员定期巡查地方,以监督地方行政、收集情报、处理纠纷等。

随着历朝历代的更替,巡视制度也逐渐发展完善。

如唐代的巡按制度,宋代的监察制度等,都是巡视制度的重要形式。

巡视制度通常由中央政府派遣巡视使或巡抚等高级官员,前往地方巡视。

他们可以直接督促地方官员执行政策、纠正不当行为、解决民生问题等。

巡视使还可以接受来自地方百姓的诉求和举报,并进行调查处理。

此外,巡视使还要检查地方税收征收情况、推行法律和司法制度、监督官员廉政等。

巡视制度在古代社会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它可以保持地方行政的稳定和公正,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同时,它也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官员的不当行为、防止腐败和滥用职权。

巡视制度的实施,为国家提供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工具,增强了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然而,古代巡视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巡视使的权力过大,容易滥用职权,压制地方官员的权力,造成官员的反抗和抱怨。

另一方面,巡视廉政也有可能被地方官员所腐化,以躲避巡视的检查。

总的来说,古代巡视制度是古代国家管理地方的一种重要手段,起到了促进地方行政正常运行、维护社会秩序、防止腐败等作用。

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它对于古代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
1.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啊,那可真是厉害得很呢!就好比一个明察秋毫的侦探,在国家的各个角落查找问题。

像汉武帝时期的刺史,不就是到处巡查,把那些不法之事都给揪出来嘛!
2. 嘿,你知道中国古代巡视制度吗?它就像一张大网,把国家治理得紧紧有条呀!比如唐代的御史出巡,那可是雷厉风行,谁敢乱来呀!
3.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这可是个超级重要的东西呀!想想看,要是没有它,那不就像没了眼睛一样嘛!明朝的巡抚不就是这样守护一方的嘛!
4. 哇塞,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真的太牛啦!简直就是国家的守护者呀!像清朝的钦差大臣,那权力多大呀,到哪都能让不法之徒瑟瑟发抖呢!
5.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这可是个厉害的角色呀!它就如同黑夜中的明灯,照亮那些阴暗的角落。

就说宋代的提点刑狱司吧,可没少为百姓做主呢!
6. 哎呀呀,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真不是盖的!那可是保障国家稳定的重要力量呀!好比先秦时期的巡狩,多有气势呀,能及时发现问题呢!
7.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呀,真的太有意思啦!这不就是为国家健康把关的嘛!像隋朝的谒者台,也是发挥了很大作用呢!
8. 哇哦,中国古代巡视制度,那可真是神奇得很呢!就像一个超级监督者,让一切都有条不紊。

比如元朝的肃政廉访使,可不是吃素的呀!
9.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这可是个宝贝呀!没有它国家还不乱套啦!就像历史上那么多的巡视官员,都是为了国家好呀!
10. 嘿呀,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绝对值得好好研究呀!这可是国家治理的一大法宝呢!想想那些古代的巡视故事,多精彩呀!
我觉得中国古代巡视制度在当时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对维护国家稳定、保障百姓权益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

中国古代的巡视制度

中国古代的巡视制度

知古鉴今2019.03上传说中的“八府巡按”在中国古代,皇帝本人出巡多有不便,“代天子巡狩”的职位应运而生。

西汉时期,汉武帝把全国划为十三部,每部设一名刺史,乘坐公家的马车巡视各地,巡视内容主要是针对官员及其子弟和地方黑恶势力为非作歹的行为。

刺史一般在秋天八月巡行郡国,岁末到京师报告巡行结果。

此时刺史仅仅是监察官,并不是太守的上司,但太守在刺史面前不敢造次,都当上级伺候着。

后来,刺史常年驻守地方,成了太守的上级,巡视、监察的功能也就消失了。

唐贞观十八年(公元644年),唐太宗李世民派出由孙伏伽、褚遂良等23人组成的巡视组到各地巡视。

这次巡视规格非常高,孙伏伽是大理寺卿,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而褚遂良则是谏议大夫,御史台的首领之一。

巡视的力度也非常大:处死有罪的地方官7人,罢免数百人,晋升20人。

唐朝初期,中央派下去的巡视官员一般由监察御史担任,出巡时间不定。

到了唐中宗时,朝廷制定了明确的十道巡按制度,将全国划分为十个监察区,即“十道”,每道设巡按使,任期一年,代表中央巡察州县,“大事奏裁,小事立断”。

巡按御史制度的正式确立是在明朝。

在民间,老百姓一般都认为“巡按”是清廉而权势很大的官,由此也出现了“八府巡按”之说。

周星驰主演的电影《九品芝麻官之白面包青天》中,包龙星就被皇帝封为“八府巡抚”。

包龙星问皇帝:“我这个官几品啊?”皇帝伸出一个手指头,金口玉言:“一品!”此外,传统戏曲如《窦娥冤》《卷席筒》《玉堂春》等,都有八府巡按主持正义的情节。

而在历史上,根本不存在“八府巡按”之说,更不可能是一品大员。

即便明朝都察院设有十三省巡按一职,品级依然是正七品;清代改名为十三科道,俗称道台,也不过正四品。

历史上的著名清官海瑞还担任过“十府巡按”,但其巡视的范围不过南京周边地区而已。

百姓对清官的期待1569年,海瑞率“中央巡视组”监察南京周边的应天十府。

应天周围是明王朝最富庶的地区之一,官员自然也富得流油。

海瑞应天巡抚的任命刚一公布,官员们一个个都吓得不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巡视制度是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主要形式,其显著特征是皇帝和中央监察机关定期或临时派遣官员巡视地方,以达到监察百官、察举非法、反腐肃贪和惩奸除恶等作用。

巡视制度是一种监督行政官员的监察形式,目的是震慑百官,在国家监督体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巡视制度是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主要形式,其显著特征是皇帝和中央监察机关定期或临时派遣官员巡视地方,以达到监察百官、察举非法、反腐肃贪和惩奸除恶等作用。

巡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官制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萌芽于“三皇五帝”时代,确立于秦汉,完备于隋唐宋,成熟和强化于元明清时期,历代相沿。

在形式上,有皇帝亲自巡视,也有皇帝派遣官员代为巡视,后来逐渐发展为设立中央和地方监察机关,派遣巡官到中央部门和地方巡视。

巡视既有明察,也有暗访。

明察是公开巡官身份,所到之处,“地动山摇”;暗访是不张声势地深入民间微服私访,谓之“行路御史”。

巡视制度是一种监督行政官员的监察形式,目的是震慑百官,在国家监督体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萌芽时期在远古的尧、舜、禹时代,就出现了自上而下的巡察,形成了后来巡视制度的雏形。

如尧命舜摄行天子之政,舜即开始巡视东南西北四方,确立了“五岁一巡狩”的制度。

《尚书·舜典》记载了舜巡视四方的情况:“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

”此后,夏、商、周三代均循此制,但巡狩的时间各不相同。

西周时设立监察御史,但只是天子左右负责拟文记事、保管典籍的官吏。

当时设有称为“方伯”的官吏,对称臣纳贡的异姓诸侯和分封的同姓诸侯进行监察。

至春秋战国时期,巡视仍以国君为主,国君有“巡县之制”,国君、相国、郡守都可以巡视地方。

监察御史也开始行使监察职能。

齐相管仲认为,监察御史对于君主统治具有主动性,“一曰长目,二曰飞耳,三曰树明”。

从总体上看,“巡行”的最初作用是为了维护部族间的秩序,方便天子了解诸侯治理政务的情况。

虽然也有整顿吏制、纠察不法行为以及选拔人才的作用,但没有形成制度,偶然性很大。

而且,这时的巡视并不是专职巡视,既没有独立的巡视机构和体系,也没有专职的巡视使臣和法规,巡视和监察活动也比较简单,因此仅仅是巡视制度的萌芽和初创阶段。

建立时期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先后五次“巡行”,以加强中央集权的专制统治。

同时,改以前的“方伯”巡视为中央派人巡视和郡级定人巡视。

朝廷三公之一的“御史大夫”最重要的职责是监察百官,等于副丞相,可以递补相位,其下有御史中丞、侍御史等,位高权重,百官畏之如“风霜”。

后有诗云:“扶颠待柱石,独坐飞风霜。

”汉承秦制,设御史台,隶属少府,“内承本朝之风化,外佐丞相统理天下”,其监察范围包括“盗贼、铸伪钱、狱不直、徭赋不平、吏不廉、吏苛刻、逾侈及弩力十石以上、作非所当服”。

当时御史中丞与尚书、司隶校尉朝会皆专席而坐,史称“三独坐”,地位十分显赫。

汉武帝时,创设了对地方监察的刺史制度,采用巡视的方法监察郡县,开始了中央监察官员巡察地方的先例。

汉武帝把全国分为十三部,每部设立一名刺史,其工作方法是“乘传周流”,其职责被钦定为《六条问事》。

刺史定期巡察所辖郡国,称为“行部”,监察郡守、国相、诸王不法行为。

同时,还设立了督邮察县制度,即在郡级地方政府增设督邮一职,采取巡部方式,掌管县内官吏的监察。

为了防止监察机构坐大失控,朝廷规定监察官员必须接受监督,所谓“惧宰官之不修,立监牧以董之;畏督监之容曲,设司察以纠之;宰、牧相累,监、察相司”。

宰、牧相累,是行政权与监察权之间相互制约;监、察相司,是监察机构之间相互监察。

这一时期是巡视制度的发韧期和建立期,其显著特征是分层与分部巡视相结合,有章可循,职权分轫,各司其职。

至魏晋时,御史台脱离少府,成为独立的监察机关,由皇帝直属,号称“天子耳目”。

南北朝时期,司隶校尉合归御史台。

御史台则完全跃出百官之列,成为直接受命于皇帝的监察机构,称为“南台”或“南司”,地位特殊。

完备时期隋朝仍沿袭御史台制度,以御史大夫为首长,设监察御史巡察地方。

监察御史代表皇帝出巡地方,监察郡县,以保证中央集权的统一性。

为了进一步加强巡视制度,隋在御史台之外又增设司隶、谒者二台,三台分理监察。

司隶台是专门监察诸郡的机构,以司隶大夫为长官,佐官有别驾二人,分监京师和东都;所属刺史十四人,掌巡察畿外诸郡。

每年二月巡郡,十月入奏。

又颁布“司隶六”的监察法条,制定《开皇律》的刑律,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备的巡视机制。

唐初,随着中央集权不断增强,巡视制度有了较大发展。

首先,中央御史台分设三院,各司其职,分工明确:台院是御史大夫本部,主掌纠察中央百官;殿院主管殿廷供奉之仪式,并随皇帝巡幸;察院负责地方巡察。

在“一台三院”的体制内,各部门职责明确,互相配合,对中央和地方形成系统分察制度,而且法规完备,为以后历朝所效仿。

其次,建立了“分道巡按”制度,以弥补御史台不定期出巡的不足。

“分道巡按”是中央对地方的一种经常性的巡回监察制度,担任巡按使的官员可以是监察御史,也可以是其他御史甚至行政官员。

贞观时,天下分为十道,定期派遣官员巡察地方。

《新唐书》载,贞观初年“遣大使十三人巡省天下诸州,水旱则遣使,有巡察、安抚、存抚之名”。

武则天时巡按使定额八人,每年春秋两季出巡地方。

唐中宗时,设各道台使二十人,选择内外官五品以下贤明清廉者充任。

巡按使的职责是代天子出巡,“大事奏裁,小事立断”。

宋朝继承了唐代的三院御使之设,御史掌握“肃正纪纲,纠劾不法,自朝廷至州县,由宰相及于百官不守典法,皆合弹奏”的职权,又将门下等省的谏诤权别立为谏院。

此前,御史主弹劾,言谏主讽诤,到宋代御史可以参与言事谏诤,形成台谏合一,成为很大的制约力量,以至于出现“宰相但奉台谏风旨而已”的局面。

宋代对地方巡察的机构总称为“监司”,皇帝可以通过监司出巡制控制地方官吏。

依律,监司要在一年或二年内巡遍所辖地区,出巡时在地方上逗留的时间“无公事不得住过三日”,违反规定的监司就会受到处罚。

成熟时期元代以后,巡视制度得以进一步强化。

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诏书云:“改提刑按察司为肃政廉访司,每道仍设官八员,除二使留司以总制一道,余六人分临所部,如民事、钱谷、官吏奸弊,一切委之。

俟岁终,省、台遣官考其功效。

”当时,全国划分为二十二个监察区,察院派“肃政廉访使”常驻地方,并在江南和陕西设“行御史台”,作为中央御史台的派出机构,以统治各道。

根据规定,廉访使除两人留守外,其他人员一年的主要工作就是巡视各地,“副使以下,每岁二月分莅按治,十月还司”,负责对所属地区路、府、州、县经常性的巡察任务。

明初,太祖朱元璋经常不定期派出监察御史巡按地方。

他在敕谕中反复重申:“风宪作朕耳目,任得其人,自无壅弊之患。

”明成祖朱棣即位后,正式确立御史巡按制度,按当时十三省区划设十三道监察御史一百一十人,再从中选派巡按御史。

选派巡按御史的条件和程序十分严格,先由都察院选出两名候选人,引至皇帝面前,请皇帝钦点一名。

明成祖称:“御史,朝廷耳目,非老成识体者不任。

”十三道监察御史平时归中央都察院管理,但在履行职能时却不受都察院控制,直接对皇帝负责。

巡按御史代表皇帝巡视地方又叫“巡方御史”,俗称“八府巡按”,权力极大。

每当地方发生重大事件,皇帝就派较高级别的都御史带衔出巡,不仅行监察权,有时也兼管行政、民政叫“巡抚”。

开始是临时性派遣,后固定设在内地或边疆地区。

这是巡视制度被强化和日益成熟的一个重要表现。

此外,为监督六部的活动,明朝还在中央设立“六科给事中”,“掌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并在各省设提刑按察司,负责对所属地区经常性的巡察。

多种方式相互交叉,相互补充,形成了全新的巡视体系。

再加上“东厂”和“西厂”的监视,明王朝对中央和地方官员的控制可以说达到了空前的程度。

清袭明制,由监察御史和提刑按察使共同负责对地方进行巡视,不同的是将监察御史改为十五道,比较精简。

但清朝御史机构的地位进一步提高,都察院不仅“纠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还有代“天子巡猎”、考察“政事得失”的职能,监察御史被誉为“天子耳目之官、朝廷之心腹”。

雍正曾反复强调:“科道乃朝廷耳目之官,所关甚大。

”康熙经常亲自巡视地方,他说:“臣下之贤否,朕处深宫何由得知?缘朕不时巡行,凡经历之地,必咨询百姓,以是知之。

”入清以后,“六科给事中”并入都察院,由六科给事中和十五道监察御史分掌中央和地方巡察,台谏合一,成为国家机器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为清初“康乾盛世”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特点和本质从监察对象看,古代巡视制度主要是针对各级官员,防止其对君主不忠、谋反或违法乱纪,为巩固和强化君权服务。

从职能上看,巡察官员主要有五项职责:一是监督朝政,驳正违失;二是纠弹百官,察举非法;三是检查政务,考察民情;四是推鞫狱讼,审录冤枉;五是广施恩惠,举荐人才。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具有如下特点:(1)官员职责明确,有完备的法规依据和法规保障。

如汉代的《刺史六条问事》、隋代的《刺史巡察六条》、唐代《巡察六条》以及明代的《出巡相见礼仪》、《奏请差点》、《巡历事例》等,都是专门的巡察法规。

此外,中央巡察官员的权力直接来源于君主,只对君主负责,不受其他部门干扰,便于独立行使职权。

(2)官员出巡具有很大的权威性。

由于代表君主行使监察权,巡察官员能够“以小监大”、“以卑督尊”,如汉代刺史的秩位只有六百石,却能监察二千石的地方长官。

而且巡察官威势极大。

在唐代,有“御史出巡,地动山摇”的说法。

在明代,巡按御史虽然只有七品,但即便是三品以上的布政使、按察使等地方大员也“唯唯承命”,州县的一般官员更是“迎跪道旁,倘遇风雨,即知府亦陷膝泥中”。

(3)出巡时间有充分保证。

汉武帝时的刺史,每年8月下去巡察,年底结束,有4个月的工作时间。

唐代监察御史出巡可达半年之久。

明代巡按御史有大半年的时间在各自的巡视区视察。

这些官员长期流动,一般不长驻一地,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不是地方一级行政机构。

而且愈到后来,出巡时间愈长,明清时的“巡抚”甚至成了地方一级行政长官。

(4)注重对巡察官权限的设置。

按照顾炎武的说法,中国古代监察官的特点是“人众、秩卑、权重、职广、位显”。

“人众”是指其在政府机构系列中占有一定的比例,而且兼负监察职责的官员往往更多;“秩卑”是指其品级较低。

明代监察御史秩正七品,同地方县官,给事中则只有从七品;“权重”是指其权限较大,具有相对独立性;“职广”是指其职责十分广泛;“位显”是指其地位非常显要。

这样定位是保证巡察官员能够无所顾忌,不畏权贵,独立行使监察、惩处大权。

历史作用在中国古代,由于生产力落后,交通信息不便,中央和地方以及中央各部门之间不能及时沟通,巡视制度在防止中央和地方官员与君主离心离德、结党营私、贪污腐化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在很大程度上缓和了社会矛盾,保障了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