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风险告知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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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风险告知书(范本)

风险委托人:为了更好地为用户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请您对我所的律师工作进行监督。

您在签定《委托合同》时认真阅读本当事人须知并签字确定。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不得以与经办案件的法官仲裁员检察官侦查人员或他们的上级相熟为理由或为前提承接委托人案件,亦不得以保证委托人案件必须胜诉或无罪为前提承接委托人案件。

委托人不得要求律师通过非正常途径与经办法官仲裁员检察官侦查人员或他们的上级沟通。

委托人的案件具有法律风险,委托人的主张及律师的法律意见部分或全部有不被采纳的可能,委托人的案件部分或全部有败诉的可能。

委托人应当真实客观全面及时地向承办律师介绍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律师办案的进程受到侦查检察审判仲裁等机构及相关当事方的制约。

律师承办业务,须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有关规定收取律师费,并向委托人统一开具正式发票。

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财物。

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律师费。

请您在签定《委托合同》后,亲自到律师事务所财务部交付合同约定的费用,并索取正规发票。

承办律师在接受委托后,有违反《律师法》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有关规定行为的,委托人可以向承办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及司法行政部门投诉。

在《委托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您对律师提供的服务有异议时,请拨打本所服务投诉电话:转分机行政主管;或者来信来函。

投诉信箱: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收,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号粤海集团大厦层,邮编:。

本须知一式二份,事务所和当事人各留一份。

委托人确认:承办律师已我方上述事项,我方已完全了解中所提示的内容。

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二篇:诉讼风险告知书字诉讼风险尊敬的当事人:为充分体现对您知情权选择权的尊重,提高您的诉讼风险意识,吉林敖联律师事务所根据《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民事行政案件在诉讼各个阶段可能存在和出现的主要风险及其责任承担原则,如下:一诉讼并非解决社会纠纷的唯一方式,却是一种高成本的救济保障体系。

每一个诉讼案件的发动,都意味着国家司法资源的分配,当事人为此要投入一定的费用。

草率地选择发动诉讼,就会承担负担诉讼成本的风险,慎重切实地选择发动诉讼,可以避免风险的发生。

二并非任何纠纷都可以寻求司法救济,不属于人民法院处理范围的纠纷,应当寻求非诉讼解决的方式,无理缠讼的,只能承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风险。

三凡属人民法院有权处理的纠纷,当事人行使起诉权必须具备受理的条件,如:提供明确的被告及原告本人亲自行使起诉权等,都是双方当事人有效行使诉权的重要保障。

不具备起诉条件而坚持告诉的,要承担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风险。

四除诉讼费的减免缓交的特殊情况外,按时交纳诉讼费是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一个方面,不预交起诉费反诉费追加诉讼请求费用上诉费保全费等费用的,都不能启动相关的诉讼程序,为此当事人要承担相应的不予受理的风险。

五当事人诉讼请求不明确不确定的风险。

按诉审相对应的原则,诉讼请求不明确不确定的,要承担人民法院不予审理的风险。

当事人变更追加诉讼请求,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超期提出也要承担不予审理的风险。

六不据实提出诉讼请求的风险。

当事人应当据实提出相应的诉讼请求,偏离实际情况,人为地扩大损失夸大诉讼请求范围的,要承担被驳回并致相应诉讼费等诉讼成

本无法弥补的风险。

七超时提供证据的风险。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限期内完成证据的提交,超过举证的时限提供证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不能获得法庭质证对方同意质证的除外,不能作为定案证据,相应地要承担该证据得不到认定和采信并致败诉的风险。

八不能充分提供证据的风险。

即使是在举证限期内提供的证据,如若不够充分,同样要承担举证不利并致败诉的风险。

九当事人要承担对诉讼代理行为授权不明,监督把关不严的风险。

当事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庭参加诉讼的,其诉讼代理权范围内的行为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当事人要对诉讼代理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当事人对诉讼代理行为授权不明或对代理行为执行监督把关不严等,要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一方下落不明的诉讼风险。

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必然造成送达等程序工作的复杂化,此情形下的法定期限比在案当事人的时间要长,当事人要承担国法定原因所致审理周期长无法尽快结案的风险。

十一财产证据保全强制措施的风险。

保全措施是一项特殊的强制措施,必须具备受理的条件,特别是

当事人有义务提供保全标的的确切线索。

同时当事人要投入一定的保全成本即支付保全费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担保。

因当事人不能提供准确的保全标的线索等,导致保全措施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要承担投入的成本无法弥补的风险。

十二证据不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形式要件的风险。

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

若证据系在城外形成的,必须履行相应的证明手续,否则会导致证据无效的后果。

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须亲自出庭作证除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并获法院许可的情况外,否则会承担证人证言不予采信的风险。

十三申请评估鉴定的风险。

申请评估鉴定的各方当事人,不按举证通知书要求于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或不预交评估鉴定费用或不提供评估鉴定所须相关材料的,将承担鉴定不能的风险。

十四申请法官调查收集证据的风险。

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当事人,不按举证通知书所要求的期限提出申请的,将承担不予受理或致败诉的风险。

十五不能按时出庭的风险。

在接到法院通知后,不按时参加法庭审理活动的,原告要承担起诉被视为自动撤诉的风险;被告则承担缺席审理裁判或举证不能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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