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

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浙人专[2005]199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5.09.06

【实施日期】2005.09.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人专[2005]199号)

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现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省首次二级建造师考试使用全国统一命题的试卷,考试时间为2005年11月19日和20日。有关报名的具体要求和考务事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另行通知。

附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建设厅

二00五年九月六日

附件:

第一条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专〔2004〕77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和省建设厅共同组织实施。省人事厅具体负责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并会同省建设厅确定合格标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