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建筑物给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建筑物给排水工程设计规范建筑物给排水工程设计规范是为了确保建筑物的给水和排水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并满足人们对生活和工作环境的需求。
本文将从建筑物给水系统和排水系统两个方面,探讨建筑物给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一、建筑物给水系统设计规范1. 给水设备选择在设计建筑物给水系统时,应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用途选择合适的给水设备。
首先要考虑建筑物的用水量和峰值用水量,然后选择合适的水泵、水箱等设备。
2. 给水管道设计给水管道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给水管道布置要合理,能够满足建筑物内各个用水点的供水需求。
- 管道的直径要根据流量和水压损失计算确定,确保足够的供水压力和流量。
- 给水管道的材料要选用符合相关标准的耐腐蚀、耐压力的材料,确保管道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3. 给水设备布置给水设备的布置要合理,方便设备的运维和维修,并确保给水设备与建筑物其他部分的协调。
二、建筑物排水系统设计规范1. 排水管道设计排水管道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排水管道布置要合理,能够有效地将污水排放至污水处理系统。
- 管道的直径要根据排水量和水流速度计算确定,防止堵塞和积水。
- 排水管道的材料要选用符合相关标准的耐腐蚀、耐压力的材料,确保管道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2. 排水设备选择排水设备的选择要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用途确定。
例如,对于高层建筑,需要选择高效可靠的排水泵和排水阀。
3. 排水设备布置排水设备的布置要合理,方便设备的运维和维修,并确保排水设备与建筑物其他部分的协调。
三、其他相关规范除了以上提到的建筑物给水系统和排水系统的设计规范外,还有以下一些相关规范需要注意:1. 建筑物的给排水系统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用途进行系统设计。
3. 建筑物的给排水系统设计应考虑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尽量减少能耗和对环境的影响。
结论建筑物给排水工程设计规范是确保建筑物给水和排水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
建筑物给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建筑物给排水工程设计规范引言:建筑物给排水工程是建筑工程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其设计规范是确保建筑物正常运行和保护环境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在不涉及政治和敏感词汇的前提下,探讨建筑物给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的相关内容。
1. 给排水工程的概述给排水工程是建筑物中负责供水和排水功能的系统,包括供水管道、给水设施、污水管道、污水处理设备等。
设计时需考虑建筑物的用途、人流量、供水质量要求、污水处理标准等,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计。
2. 给水工程设计规范(1)供水规模: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人流量确定供水规模,包括供水压力、供水流量等。
设计时需考虑正常用水、消防用水等的需求。
(2)供水设备:选择适当的供水设备,包括水泵、水箱、水表等。
需考虑供水设备的性能、可靠性和节能性能等因素。
(3)供水管道:根据供水规模和布局设计供水管道,保证供水质量和供水平衡。
管道材料、直径和斜度等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消防供水:根据消防需求,设计消防供水系统,并按照相关规范设置消火栓、喷淋等设备,保证消防用水的正常供应。
3. 排水工程设计规范(1)污水管道系统:根据建筑物的污水产生情况,设计合理的污水管道系统,保证污水的顺利排放。
设计时需考虑管道材料、直径、斜度和通风等因素,确保污水流动畅通。
(2)污水处理设备: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相关标准,设计适当的污水处理设备,如沉淀池、调节池、曝气池等。
处理设备应具备良好的处理效果,达到排放标准。
(3)雨水管道系统:根据建筑物的雨水排放需求,设计雨水管道系统,包括雨水收集、分流和排放。
设计时需考虑雨水的排放标准和与污水管道的分离。
4. 给排水防水设计规范(1)防水设计:建筑物的浴室、厨房等区域需进行防水处理,以防止水渗漏。
防水材料和施工工艺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确保防水效果。
(2)防水层设计:在建筑物的地下室、地下管道等区域,需要设计防水层,以防止地下水渗透。
防水层材料、厚度和施工工艺应符合相关规范。
(3)漏水检测和报警装置:在关键区域或设备上设置漏水检测和报警装置,及时发现漏水情况,保护建筑物和设备的安全。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 15-88 (1997年版)主编部门:上海市建设委员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89年4月1日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6号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由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范中相应的条文规定同时废止。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年9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通知(88)建标字第196号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已经修订完毕。
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修订后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为国家标准,自1989年4月1日起施行。
原《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TJ15-7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上海市建设委员会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中国计划出版社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88年8月24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件的通知,由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TJ15-74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经我委组织审查,完成了报批稿。
本规范共分四章。
修改的主要内容有:用水定额、住宅与公共建筑生活给水管道设计秒流量计算公式、生活污水排水设计秒流量计算方法和雨水道设计方法等。
本规范还补充了高层建筑给水排水、排水管道通气系统和医院污水消毒处理的内容,增设了游泳池和喷泉两节。
其他如防止水质污染、节水节能、安全供水、新型管材等方面也作了较多的修改和补充。
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并抄送我委,以便再次修订时参考。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是我国建筑行业的一项重要标准,涵盖了建筑物的给水、排水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等方面的规定。
该规范的目的是确保建筑物的给水排水系统安全可靠、符合卫生要求,同时也是保护环境和节约水资源的重要措施。
该规范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给水系统设计:规范了建筑物内的给水设备选择、水源选择、管道布置和水压计算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给水设备的选择要考虑到使用人数、日用水量和供水压力等因素,确保供水充分并且稳定。
2.排水系统设计:主要包括室内排水系统和外部排水系统的设计要求。
室内排水系统设计考虑到不同用水设备的排水量、管道的坡度和排水口的布置等,以确保排水畅通并避免污水倒流。
外部排水系统设计则考虑到周边排水管道的接入和设计分流等。
3.设备安装和施工:规范了给水排水设备的安装要求,包括管道的焊接、密封和固定等,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同时,施工过程中还需要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以保证施工质量。
4.设计验收和竣工验收:规范了建筑物给水排水系统的设计验收和竣工验收流程。
设计验收主要是审核设计方案和图纸,确保设计方案符合规范要求。
竣工验收则是在施工完成后的综合验收,包括设备的正常运行、系统的安全性和卫生达标等方面。
此外,该规范还补充了一些建筑物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措施,例如高层建筑物的给水排水系统设计、地下室和负压管道系统的应用等。
总结来说,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是建筑行业的一项重要标准,通过规范建筑物的给水排水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等方面的要求,保证了建筑物的水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
在实际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建筑师和相关施工人员应遵守该规范的要求,确保建筑物的给水排水系统的安全可靠和符合卫生要求。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15-8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6号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V由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范中相应条文的规定同时废止。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主编部门: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通知(88)建标字第196号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已经修订完毕.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修订后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为国家标准,自1989年4月1日起施行。
原《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TJ15-7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上海市建设委员会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中国计划出版社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88年8月24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件的通知,由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TJ15-74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经我委组织审查,完成了报批稿。
本规范共分四章。
修改的主要内容有:用水定额、住宅与公共建筑生活给水管道设计秒流量计算公式、生活污水排水设计秒流量计算方法和雨水道设计方法等。
本规范还补充了高层建筑给水排水、排水管道通气系统和医院污水消毒处理的内容,增设了游泳池和喷泉两节。
其它如防止水质污染、节水节能、安全供水、新型管材等方面也作了较多的修改和补充。
建筑给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建筑给排水工程设计规范在进行建筑给排水工程设计时,遵循规范是十分重要的。
建筑给排水工程设计规范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并提供安全、可靠、高效的给排水系统。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建筑给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一、总则建筑给排水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安全、经济、环保的原则。
设计应充分考虑建筑功能以及不同环境条件下的实际需求。
二、建筑物内给排水系统设计规范1. 供水系统设计规范供水系统设计应满足日常生活与消防用水需求,保证供水质量和供水压力稳定。
设计时应考虑水源的可靠性、水质处理系统、配水管网以及消防水系统等因素。
2. 排水系统设计规范排水系统设计应保证排水畅通、防止倒流和气味的扩散。
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排水管网的坡度及尺寸、排水器具的选择等因素。
3. 给水与排水设备选用规范给水与排水设备的选用应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规范要求,确保设备的性能稳定,安全可靠且易于维修。
三、建筑物外给排水系统设计规范1. 雨水排放系统设计规范雨水排放系统的设计应保证雨水的快速、安全排放,防止雨水积聚和渗漏,避免对建筑物及周边环境造成损害。
2. 污水处理系统设计规范污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污水产生情况,选择适当的处理工艺,确保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四、施工与验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施工结束后,应进行验收,检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总结建筑给排水工程设计规范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设计人员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应详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范要求,确保设计方案的安全、可靠、高效。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设出更好的建筑给排水系统,为人们的生活提供更好的舒适与便利。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建筑给排水设计是建筑工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关系到建筑物的正常使用、卫生安全以及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
合理的给排水设计能够为人们提供舒适、便捷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同时也能有效地节约水资源,减少水污染。
一、建筑给排水系统的组成建筑给排水系统主要由给水系统和排水系统两大部分组成。
给水系统的任务是将符合水质标准的水输送到建筑物内的各个用水点,满足生活、生产和消防等方面的用水需求。
它通常包括水源引入管、水表节点、给水管网、加压设备以及用水设备等。
排水系统则负责将建筑物内产生的污水、废水和雨水及时、顺畅地排出,以防止积水和污染。
排水系统一般由排水管道、排水检查井、污水提升设备、污水处理设施以及出水口等组成。
二、建筑给水设计规范1、用水量标准用水量标准是确定给水系统规模的重要依据。
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如住宅、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其用水量标准各不相同。
在设计时,需要根据建筑物的用途、规模、人员数量以及卫生设备的配置等因素,合理确定用水量。
2、水质要求给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对于特殊用途的水,如游泳池水、景观用水等,还需要满足相应的水质标准。
3、给水管材选择给水管材的选择应综合考虑管材的性能、价格、使用年限以及施工安装条件等因素。
常见的给水管材有塑料管、钢管、铸铁管等。
4、给水方式常见的给水方式有直接给水、设水箱给水、设水泵给水以及分区给水等。
选择给水方式时,需要根据建筑物的高度、层数、用水量以及市政管网的水压等条件进行综合考虑,以确保供水的安全可靠和经济合理。
5、加压设备当市政管网水压不能满足建筑物用水需求时,需要设置加压设备。
加压设备的选型应根据用水量、水压要求以及运行管理等因素确定。
三、建筑排水设计规范1、排水体制排水体制分为分流制和合流制。
分流制是将污水和雨水分开排放,合流制是将污水和雨水合在一起排放。
在新建地区,一般应采用分流制排水体制,以减少污水对环境的污染。
2、排水管道布置排水管道的布置应遵循排水通畅、便于维护、不影响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原则。
建筑物给水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建筑物给水排水工程设计规范建筑物给水排水工程设计规范旨在确保建筑物内部的给水和排水系统设计合理、安全可靠,以满足用户的日常生活和生产用水需求。
本文将从设计原则、给水系统设计、排水系统设计等方面进行阐述。
设计原则1. 安全性: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保证建筑物内的给水和排水系统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和水质污染。
2. 经济性:在保证安全和可靠性的前提下,设计应尽量节约用水和能源,减少成本。
3. 实用性:给水和排水系统设计应符合建筑物功能、规模和使用需求,满足用户的日常用水和生产用水需求。
4. 可维护性:设计应考虑设备和管道的易维修性,以确保系统长期稳定运行。
给水系统设计1. 供水源:根据建筑物所在地、用水量和水质要求选择合适的供水源,可以是城市自来水、地下水或水库水等。
2. 储水设施:根据建筑物用水量确定储水池容量,确保供应持续稳定。
同时,应考虑消防供水需求,配置相应的消防水池或消防水泵。
3. 管道布局:根据建筑物平面布局和楼层高度确定给水管道的布局方案,合理选择管材和管径,确保水流畅通。
4. 水质处理:根据供水水质要求,设计合适的水处理设备,如过滤器、软化器、消毒器等,保证出水水质卫生合格。
排水系统设计1. 内部排水:根据建筑物不同功能区域的排水需求,合理设计内部排水管道布局,并设置合适的下水道及沉淀池,保证污水顺利排出。
2. 外部排水:考虑建筑物周围地势及降雨情况,设计合适的雨水排放系统,包括雨水收集设施和雨水管道,避免积水和水logging现象。
3. 排污设备:在厨房、洗手间等污水产生地点,选用适当的排污设备,如沉污池、油脂分离器等,提高污水处理效果。
4. 排气系统:排气系统应考虑建筑物内的沉积污物和污水释放的有害气体,设置通风设备,保证室内空气质量和正常排气。
施工与验收1. 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编制详细的给水排水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施工计划、设备选型及布置图等,供施工方参考和执行。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24附条文说明详细版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24附条文说明详细版
1.附条文-A预备知识
该附条文主要介绍了建筑给排水设计的相关基本知识和概念,包括给水、排水、雨水排放等基本概念的定义和理论基础。
2.附条文-B基本要求
该附条文列举了建筑给排水系统设计需要遵循的基本要求。
包括建筑
物的功能分区、人流量、排水设备的选择和布置等。
其中还包括对于住宅、公共建筑以及特殊场所(如医院、学校等)的具体要求。
3.附条文-C给水系统设计
该附条文详细阐述了建筑给水系统的设计要求。
包括给水管道的材料
选择、管径计算、水源设备配置和给水设备的选择等。
此外,还对于建筑
物的消防给水系统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4.附条文-D排水系统设计
该附条文详细说明了建筑排水系统的设计要求。
包括排水管道的材料
选择、管径计算、排水设备的布置和选择等。
此外,还对于建筑物的雨水
排放系统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包括屋顶排水、地面排水和地下室排水方面
的设计要求。
5.附条文-E给排水设备和器具的选择和配置
该附条文对给水设备和排水设备的选择和配置提供了详细的要包括给
水泵、水箱、水表等设备以及排水设备和器具的选择和布置等。
6.附条文-F给排水系统的卫生保护与防腐
7.附条文-G建筑给排水系统的检验与验收
该附条文规定了建筑给排水系统的检验与验收程序和标准。
包括给排水工程验收的内容、程序和标准等。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一、规范目的和适用范围1.规范目的:规范旨在确保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的结构设计能够满足强度、稳定性、耐久性、使用安全和施工质量要求。
2.适用范围:规范适用于给水排水工程中的新建、扩建、改造的各类构筑物的结构设计。
二、结构设计要求1.强度和稳定性:构筑物的承载力必须满足使用要求,并考虑抗风、抗地震、减振等因素。
2.耐久性:构筑物的结构材料和防护措施必须能够抵抗自然环境和使用条件的侵蚀和老化。
3.施工质量:构筑物的结构设计必须符合相关的施工工艺要求,确保施工质量。
4.使用安全:构筑物必须具备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的安全性能,包括考虑人员活动、设备操作、地震等因素。
三、构筑物类型的结构设计要求1.水池:要求对水池的设计考虑到水荷载、土压力、温度变化等因素,并合理选择结构材料。
2.水塔:要求水塔的设计应考虑到自重、水荷载、风荷载、地震作用等因素,并根据具体条件选择合适的结构形式。
3.水库:要求对水库的设计应考虑到水荷载、水压、平衡、防渗和波浪作用等因素。
4.水闸:要求对水闸的设计应考虑到水荷载、水压、冲刷和涨水作用等因素,并确保水闸的合理运行。
四、结构设计方法与计算内容1.载荷计算:根据施工条件和使用功能确定荷载类型,包括常规荷载、附加荷载、地震荷载等,并进行计算。
2.结构模型简化:对于复杂的结构形式,可以采取简化方法进行计算。
3.尺寸、质量、材料控制:结构设计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尺寸、质量和材料,并考虑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要求。
4.局部计算:对于构筑物中的局部构件,需要进行细致的计算和设计。
5.构造连接:对于不同构件之间的连接,应选择合适的连接方式,并进行强度计算。
五、验算、试验与技术文件1.验算和试验:结构设计完成后,需要进行相关的验算和试验,以验证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技术文件:结构设计应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说明、验算报告等。
六、施工和监理要求1.施工要求: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结构质量。
建筑给排水工程规范
建筑给排水工程规范一、引言建筑给排水工程是指建筑物内外的供水、排水系统设计、施工和维护工作。
准确的规范和指导能够确保建筑物的给排水系统安全、高效运行,并保护环境。
本文将对建筑给排水工程的规范进行详细讨论。
二、设计规范1. 给水系统设计规范给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确保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根据建筑物类型和人员需求,合理确定给水管径和截面积;(3)对于大型建筑物,应设置备用供水系统,以确保连续供水;(4)给水系统应采用防止水锈、杂质积聚的措施;(5)给水系统中的阀门、泵站等设备应设置在易于维护和排水的地方。
2. 排水系统设计规范排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根据建筑物类型和人员需求,合理确定排水管径和坡度;(2)确保排水系统能够迅速、有效地排除建筑物内部产生的污水;(3)排水系统应设置检查井、消声器等设备,以便于检查和维护;(4)排水系统应采取防止异味、积水的措施;(5)排水系统中的管道、阀门等设备应具备耐腐蚀和耐久性能。
三、施工规范1. 给水系统施工规范(1)在给水管道施工前,应对管道进行清洗和消毒;(2)严禁使用劣质材料和设备,确保给水系统的质量;(3)安装过程中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管道连接、支架设置等工作;(4)给水系统施工完成后,应进行严格的水压测试,确保系统无漏水现象;(5)施工团队应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并按照规范操作。
2. 排水系统施工规范(1)排水管道施工前,应进行管道的试验和检查,确保无损伤和堵塞;(2)选择合适的施工材料和设备,确保排水系统的质量;(3)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管道连接、坡度设置等工作;(4)施工团队应具备排水工程施工经验,并保证工作质量;(5)排水系统施工完成后,应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系统无渗漏和异味。
四、维护规范1. 给水系统维护规范(1)定期检查给水管道的状态,如有损坏或老化情况,及时更换;(2)确保给水管道清洁,避免水锈和杂质积聚;(3)定期检测水质,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4)对备用供水系统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以确保正常运行。
建筑给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建筑给排水工程设计规范一、引言在建筑领域,给排水工程设计规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良好的给排水系统能够有效地满足居民和建筑物的需求,并保证室内环境的舒适和健康。
本文将介绍一些建筑给排水工程设计规范,以指导工程师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合理选择材料、布局和设备。
二、生活给水系统设计规范1. 管道布置:生活给水管道应尽量减少水压损失和噪声。
在管道布置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布局,满足最大需求的同时尽量缩短管道长度。
2. 管道材料:选用耐腐蚀、耐压、耐热的材料,如铜、聚乙烯等。
同时,应严格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确保质量和安全。
3. 设备选型:根据实际需求和设计参数选择水泵、水箱等设备,确保稳定供水,并考虑到系统的节能和维护成本。
4. 防止冷凝水:在设计过程中,应合理安排绝热层和隔热材料,以避免冷凝水的产生,保证供水的卫生质量。
三、污水排放系统设计规范1. 排水管道布置:污水排放管道应满足排放需求,保证污水顺利排出并防止气味扩散。
合理的管道斜度和弯头设置能提高排水效率。
2. 排水阻力控制:在管道设计中,应考虑排水阻力,选择适当的管径和材料,减少排水过程中的能量损失。
3. 污水处理设备:根据污水来源和性质,选择合适的污水处理设备,如格栅、沉砂池、曝气池等,以达到分离和净化的效果。
4. 噪声控制:采用吸声、隔声等措施,减少污水排放过程中的噪声污染,保证居民和周边环境的健康和安静。
四、雨水收集利用系统设计规范1. 雨水收集系统布置:合理布置雨水收集设备,如雨水管网、收集池等,确保雨水得到有效收集和利用。
2. 一次性排放设计:在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降雨过程中的滞流和排水需求,选择合适的容量和排放方式,避免排放过多或过少的情况。
3. 储水设备选型:根据实际需求和可行性,选择合适的储水设备,如水塔、蓄水池等,以确保雨水的长期利用。
4. 雨水净化处理:通过过滤、沉淀、消毒等方式,对雨水进行净化处理,以确保其可以安全用于灌溉、清洁等用途。
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_50015_200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Code for design of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GB 50015-20031 总则1.0.1为保证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质量,使设计符合安全、卫生、适用、经济等基本要求,制订本规。
1.0.2本规适用于居住小区、民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亦适用于工业建筑生活给水排水和厂房屋面雨水排水设计。
但设计下列工程时,还应按现行的有关专门规或规定执行:1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和胀缩土等地区的建筑物。
2抗震设防烈度超过9度的建筑物。
3矿泉水疗、人防建筑。
4工业生产给水排水。
5建筑中水。
1.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应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同时还应为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以及安全保护等提供便利条件。
1.0.4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除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的要求。
2.1 术语2.1.1生活饮用水 potable water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用于日常饮用、洗涤的水。
2.1.2 生活杂用水 non-drinking water用于冲洗便器、汽车,浇洒道路、浇灌绿化,补充空调循环用水的非饮用水。
2.1.3小时变化系数 hourly variation coefficient2.1.4 最大时用水量 maximum hourly water consumption最高日用水时间,最大一小时的用水量。
2.1.5回流污染 backflow pollution1 由于给水管道负压引起卫生器具或受水容器中的水或液体混合物倒流入生活给水系统的现象。
2 非饮用水或其它液体、混合物进入生活给水管道系统的现象。
2.1.6 空气间隙 air gap1 给水管道出口或水嘴出口的最低点与用水设备溢流水位间的垂直空间距离。
2 间接排水的设备或窗口的排出管口最低点与受水器溢流水位间的垂直窨距离。
2.1.7 溢流边缘 flood-level rim指由此溢流的容器上边缘。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15_88)
中华人民国国家标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GBJ15—88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6号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GBJ15-88V由建筑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中相应条文的规定同时废止。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国建设部1997年9月1日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GBJ15—88主编部门:市民用建筑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国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的通知(88)建标字第196号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要求,由市建设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室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已经修订完毕。
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修订后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GBJ15-88为国家标准,自1989年4月1日起施行。
原《室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TJ15-74同时废止。
本规由市建设委员会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市民用建筑负责。
出版发行由中国计划负责。
中华人民国建设部1988年8月24日修订说明本规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件的通知,由市民用建筑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室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TJ15-74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经我委组织审查,完成了报批稿。
本规共分四章。
修改的主要容有:用水定额、住宅与公共建筑生活给水管道设计秒流量计算公式、生活污水排水设计秒流量计算方法和雨水道设计方法等。
本规还补充了高层建筑给水排水、排水管道通气系统和医院污水消毒处理的容,增设了游泳池和喷泉两节。
其它如防止水质污染、节水节能、安全供水、新型管材等方面也作了较多的修改和补充。
在执行本规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市民用建筑并抄送我委,以便再次修订时参考。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_GB50015-2010(附条文说明,详细版)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及关键技术应用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技术水平得到快速提高,适应了社会经济生活和生产对建筑产品的质量、标准的不断提高的要求。
近几年来,我国建筑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开发、技术创新,开发的新技术和新设备已广泛应用于建筑产品的各专业。
一些新的建筑思想和理念也在建筑工程设计的各专业中体现出来。
我国建筑给水排水技术在建筑技术的这种日新月异的发展中取得了巨大进步,在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及宜用性等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研究,取得了很多新的技术成果和设计新思想。
适应了建筑产品的多功能化、宜人化发展的需求,同时在建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做了技术上的创新性改进。
在建筑给水排水系统与建筑内、外部系统的对接和与相关专业技术的衔接上进行了设计理念的更新。
这些新技术新设计思想应在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中体现出来,提高技术设计水平,适应建筑工程技术的发展。
有的技术已用于工程实践中,并已取得了良好的工程效益。
本次规范的修订是为适应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技术的新的发展成果和新的建筑产品要求进行的。
加强了建筑给水排水技术严谨性和系统性,集成了目前我国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最新的技术和经验。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2.3A、3.2.4、3.2.4A、3.2.4C、3.2.5、3.2.5A、3.2.5B、3.2.5C、3.2.6、3.2.10、3.9.14、3.9.18A、3.9.20A、3.9.24、4.2.6、4.3.3A、4.3.4、4.3.6、4.3.6A、4.5.10A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规范条文修订历史回顾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历次修订情况:(1)《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1964开始试行;(2)《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TJ15-74),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75,上海市城市建设局革命委员会主编。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一、给水设备材料标准所有给水设备及其材料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并具备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管道材料应选用耐腐蚀、耐老化、承压能力强的材料,如PPR、PE、不锈钢管等。
阀门、水泵等给水设备应选用性能稳定、操作简便、维护方便的产品,并符合设计要求。
二、给水管网设计规范给水管网的设计应根据建筑用途、用水量、水压要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保供水安全可靠。
管网布局应合理,尽量减少管道长度和弯头数量,降低水头损失。
管道连接方式应牢固可靠,不得出现渗漏现象。
三、室内给水设计要求室内给水系统应满足生活、生产等不同用途的用水需求,并确保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给水管道应沿墙、梁、柱等结构布置,避免穿越卧室、厨房等居住空间。
各类用水器具的安装位置应合理,方便使用,并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
四、排水管网设计要点排水管网的设计应根据排水量、排水性质等因素进行确定,确保排水畅通无阻。
排水管道应采用耐腐蚀、耐磨损的材料,如UPVC、铸铁管等。
排水管网应避免穿越重要房间或设备区域,以减少对建筑功能的影响。
五、室内排水设计细则室内排水系统应设置合理的检查口和清扫口,便于日常维护和检修。
排水管道应设置坡度,确保污水能够顺利排出。
排水器具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确保排水效果良好。
六、雨水排放设计标准雨水排放系统应独立设置,不得与生活污水合流。
雨水管网的设计应根据降雨量、汇水面积等因素进行计算,确保排水能力满足要求。
雨水口应设置在易于收集雨水的位置,并设置滤网等装置,防止垃圾堵塞管道。
七、油水分离设备规范对于含有油污的排水,应设置油水分离设备进行处理,确保排水水质符合环保要求。
油水分离设备的选型应根据排水量、油脂含量等因素进行确定,确保处理效果良好。
设备应定期清理和维护,保持其正常运行状态。
八、设计实施与检查要求给水排水设计应严格按照本标准进行,确保设计质量符合要求。
设计完成后,应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单位理解设计意图并正确实施。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是中国建筑设计领域中的一项重要规范,它主要规定了建筑物的给水及排水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等相关要求。
本文将对该规范进行详细介绍,包括规范的背景、适用范围、设计要求等内容,旨在加深对该规范的理解。
背景和适用范围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是由中国建筑学会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联合制定的,于1988年发布并实施。
该规范的制定旨在统一建筑给水排水系统的设计、施工及使用标准,提高建筑物给水排水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
该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物的给水和排水系统的设计,包括住宅、商业、工业、公共建筑等。
对于特殊建筑类型,如医院、学校、饭店等,还有其他相关规范做进一步的规定和要求。
设计要求1.给水系统设计给水系统设计要满足建筑物的需水量及压力需求。
设计中需要确定给水主管道的布置、管径、材料等。
同时,还要合理确定给水设备的设置位置、容量及阀门、泵等配套设备的选择。
2.排水系统设计排水系统设计要保证建筑物内部的污水、雨水、地下水等的有效排出。
设计中需要确定下水管道的布置、管径、坡度等参数。
同时还需考虑排水设备如下水口、沉淀坑、检查井等的设置位置和尺寸。
3.给水排水设备的选型和配置选择适当的给水排水设备是设计过程中的关键要素。
设计中需要考虑设备的质量、性能、安全性、可靠性等因素,以及设备与管道的配套关系。
给水设备主要包括水泵、水箱、水表等。
排水设备主要包括下水道、检查井、沉淀坑等。
4.安全与节约能源要求设计中要做好安全措施和考虑节能。
对于给水系统,要确保水质合格、水源稳定可靠,防止二次污染。
对于排水系统,要避免污水倒流,保障室内环境的卫生。
节能方面,要合理利用重力和压力差,减少泵和设备的运行能耗。
5.防火要求建筑物的给水排水系统在设计中要考虑防火要求,确保系统在火灾时能正常运行。
需要采取不燃材料、合理设置水源、消防设备等措施。
总结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是我国建筑设计中的重要规范,它规定了建筑物给水排水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等方面的要求。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一、设计原则《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明确了建筑给水排水系统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其中包括合理利用水资源,节约用水;保证供水质量及水质卫生;确保排水系统的畅通和污水排放的安全、卫生;满足建筑物正常使用和消防要求等。
设计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建筑结构、功能布局、消防要求等因素,确保系统的安全和可行性。
二、给水设计给水设计是建筑给水排水系统设计中的重要环节。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对给水系统的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
包括给水水源的选择和保证,根据建筑物用水量和用水峰值确定水管的直径和材质,确定水箱容量和位置,设计水泵及其管道布局等。
给水系统设计要符合节约用水的原则,并能满足建筑物正常的用水需要。
三、排水设计排水设计是建筑给水排水系统设计的另一个重要环节。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对排水系统的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
包括室内排水系统和室外雨水排水系统的设计。
室内排水系统包括下水道、拍子井、地漏、地埋式排水管道等,设计要充分考虑排水流量、排水速度、管道布局等因素。
室外雨水排水系统包括雨水收集、排除和储存等,设计要根据建筑物的具体情况确定设计参数和设计方案。
四、施工和验收《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还对施工和验收环节进行了规范。
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验收过程中要对给水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包括系统的安装质量、管道的连接是否牢固、水流是否畅通等。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后续使用阶段。
以上是对《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简要解读和说明。
作为建筑行业的参考文件,它对于保障建筑物的给水排水系统的安全运行和性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实际设计中,设计师需要结合具体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合理运用本规范的内容,设计出合理高效、安全可靠的给水排水系统,为用户提供良好的使用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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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J15-88
第1章总则
第2章给水
2.1 用水定额和水压
2.2 水质和防水质污染
2.3 系统选择
2.4 管道布置和敷设
2.5 管材、附件和水表
2.6 设计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
2.7 水泵、吸水井及贮水池
2.8 水箱和气压给水设备
2.9 游泳池
2.10 喷泉
第3章排水
3.1 系统选择
3.2 卫生器具、地漏及存水弯
3.3 管道布置和敷设
3.4 排水管道计算
3.5 管材、附件和检查井
3.6 通气管
3.7 污水泵房和集水池
3.8 局部污水处理
3.9 医院污水消毒处理
3.10 雨水
第4章热水及饮水供应
4.1 热水用水定额、水温和水质
4.2 热水供应系统的选择
4.3 热水量和耗热量的计算
4.4 水的加热和贮存
4.5 管网计算
4.6 管材、附件和管道敷设
4.7 饮水供应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建筑给水排水设计的质量,使设计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卫生等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应满足生活、生产和消防等要求,同时还应为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以及安全保护等提供便利条件。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但设计下列工程时,还应按现行的有关专门规范或规定执行:
一、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和胀缩土等地区的建筑物;
二、抗震设防烈度为10度的建筑物;
三、矿泉水疗、人防建筑和有放射性的、遇水引起爆炸的生产工艺等,有特殊要求的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的设计。
第1.0.4条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2章给水
2.1 用水定额和水压
第2.1.1条住宅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区条件,应按表2.1.1确定。
住宅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表2.1.1
第2.1.2条集体宿舍、旅馆和其它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区条件,应按表2.1.2确定。
集体宿舍、旅馆和公共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表2.1.2
第2.1.3条工业企业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
一般宜采用25-351/人·班,小时变化系数为3.0-2.5,用水使用时间为8h。
工业企业建筑淋浴用水定额,应按表2.1.3确定,淋浴用水延续时间为1h。
第2.1.4条生产用水定额、水压及用水条件,应按工艺要求确定。
第2.1.5条有洗车台的汽车库内汽车冲洗用水定额,根据道路路面等级和沾污程度,应按下列定额确定:
小轿车250-400L/辆·d
公共汽车、载重汽车400-600L/辆·d
注:每辆汽车的冲洗时间为10min,同时冲洗的汽车数应按洗车台的数量确定。
第2.1.5A条汽车库地面冲洗用水定额可在2-3L/m2范围内选定。
工业企业建筑淋浴用水定额表2.1.3
第2.1.6条消防用水量应按现行的有关消防规范的规定确定。
第2.1.7条卫生器具给水的额定流量、当量、支管管径和流出水头,应按表2.1.7确定。
卫生器具给水的额定流量、当量、支管管径和流出水头表2.1.7
第2.1.8条在满足使用要求和保持给水排水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应采用节水型卫生器具给水配件。
节水型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满足产品标准的要求,并具有产品合格证。
2.2 水质和防水质污染
第2.2.1条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当生活饮用水不能保证用水需要,或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非饮用水作为大便器(槽)和小便器(槽)的冲洗用水。
第2.2.1A条生活杂用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的要求。
第2.2.2条生产用水的水质,应按工艺要求确定。
第2.2.3条生活饮用水不得因回流而被污染,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给水管配水出口不得被任何液体或杂质所淹没。
二、给水管配水出口高出用水设备溢流水位的最小空气间隙,不得小于配水出口处给水管管径的2.5倍。
三、特殊器具和生产用水设备不可能设置最小空气间隙时,应设置防污隔断器或采取其它有效的隔断措施。
第2.2.4条生活饮用水管道不得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
在特殊情况下,必须以饮用水作为工业备用水源时,两种管道的连接处,应采取防止水质污染的措施。
在连接处,生活饮用水的水压必须经常大于其它水管的水压。
第2.2.5条严禁生活饮用水管道与大便(槽)直接连接。
第2.2.6条生活饮用水管道应避开毒物污染区,当受条件限制不能避开对,应采取防护措施。
第2.2.7条室内埋地生活饮用水贮水池与化粪池的净距,不应小于10m。
当净距不能保证时,应采取生活饮用水贮水池不被污染的措施。
第2.2.8条生活、消防给水合用的水箱(池),应采取防止水质变坏的措施。
第2.2.9条生活饮用水贮水池和生活饮用水水箱的溢流管必须采取防污染措施。
生活饮用水水箱溢流管的排水不得排入生活饮用水贮水池。
第2.2.10条生活或生活用水与其他用水合用的水池、水箱的池(箱)体应采用独立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底结构作为水池池壁和水箱箱壁。
第2.2.11条在非饮用水管道上接出水龙头时,应有明显标志。
2.3 系统选择
第2.3.1条给水系统的选择,应根据生活、生产、消防等各项用水对水质、水温、水压和水量的要求,结合室外给水系统等综合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或经综合评判方法而确定。
第2.3.2条生产给水系统应优先设置循环或重复利用给水系统,并应利用其余压。
第2.3.2A条生活、生产给水系统当采用循环水冷却系统时,循环水冷却宜采用机械通风冷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