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及汇算清缴》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

2020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总结一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依据《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政策内容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政策要点1.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中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
2.无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小微企业,均可以享受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3.预缴申报时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同时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和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申报填列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内预缴申报时,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自主选择是否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二设备一次性扣除▶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政策内容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政策要点1.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2.新购置的相关设备,主要体现在购买所属期是2020年,设备是全新或者是二手不受限制;设备用途是为了扩大产能。
3.相对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符合政策条件的生产设备没有一次性扣除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限制。
▶申报填列季度预缴申报时,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第4行“二、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填报相关情况;年度纳税申报时,在《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第10行“(三)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填报相关情况。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本周学习内容概要本周我们将主要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相关解读,以下是对本次学习内容的简要概括:1、年度汇算的主体仅指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则无需办理年度汇算;2、年度汇算可以更好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醒纳税人查遗补漏,充分享受改革红利;3、纳税人年度综合所得不超过12万元或补税不超过400元、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且纳税人无需退补税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预缴税额与应纳税额不一致、需要退补税的,则需要办理;4、纳税人可以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三种方式办理2021年度汇算;5、纳税人可通过网络办、邮寄办、大厅办三种渠道办理年度汇算,目前最主流的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掌上办税”来办理;6、办理年度汇算的相关资料需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2021年度的即自2021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7、纳税人在通过网络办理申报时可不受物理空间限制、实行全国通办,也可以前往负责接受纳税人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8、税务部门从健全制度和优化功能两个方面着手帮助纳税人规范办理年度汇算。
日期:2021年3月26日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税务总局在全面总结2019年度汇算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听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并吸收完善后,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总体上延续了2019年度公告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并推出了进一步简便优化办税的新举措。
现解读如下:一、什么是年度汇算?年度汇算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
2020年税收优惠政策

2020年税收优惠政策01增值税1、对月销售总额10万元下列(含本数)的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
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时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若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2、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02企业所得税1、对小型微利公司年应缴税收入额不超过100万元的一部分,减征25%计入应缴税收入额,按20%的征收率缴纳所得税;对年应缴税收入额超出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征50%计入应缴税收入额,按20%的征收率缴纳所得税。
2、小型微利企业缓缴2020年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答: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3、小型微利企业如何申请缓缴企业所得税?答:无需提交申请。
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预缴申报时,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4、企业提高职工公共福利支出可以采用非货币支付的办法提高职工公共福利支出,例如免费为职工提供宿舍(公寓);免费提供交通便利;提供职工免费用餐等等。
企业替员工个人支付这些支出,企业可以把这些支出作为费用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在实际工资水平未下降的情况下,减少了部分应由个人负担的税款,可谓企业个人双受益。
5、利用年终奖实现避税税法规定,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讲解

04 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
种税前扣除。
05 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 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
年适用税率
06 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
预填报机制
基于唯一的“自然人纳 税人识别号”,所有纳 税年度,全国范围内, 全部涉税信息。
一人式归集
✓ 预判机关&确定机关 ✓ 汇缴地范围 ✓ 展示已申报情况 ✓ 各地可查询工薪等三项综合所
得年度汇算情况清册
一人式试算
年度汇算情况 清册
预填报
每年1月征期后,系统后台 集中对上年度综合所得按 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汇算清 缴试算,并形成年度汇算 清缴试算结果表。
(一)注册
实名注册(图一)
大厅注册码注册(图二) 人脸识别认证注册(图三)
图二
图三
(二)登录
实名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图一) 指纹登录(图二) 扫脸登录(图三)
图一
图二
图三
(三)申报入口
(四)简易申报
综合所得收入额低于6万元,已预缴税款,需要申请退税 点击后,系统自动判定并进入简易模式 ➢全量版预填:正常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全量版计算:所有全年一次性奖金、央企负责人奖金等会合并计入 ➢基本上只需关注已预缴税额
符合规定情况的纳税人, 系统根据试算数据自动填 写申报表中相关数据。
申报类型—简易申报
申报 条件
综合所得收入额低于6万元,只显示已预缴 税款,需要申请退税
2020年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最新解答

2020年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最新解答新政策的主要内容及变化是什么?同时文件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减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是否需要审批?答: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专门备案。
2015年1月1日以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享受优惠?答:(1)实行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如果预缴方式为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超过2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如果是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政策。
(2)实行核定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有定率征税、定额征税二种方式。
采用定率征税方式的小微企业,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20万元的,不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3)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2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4)上一年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本年度预计可能符合的,季度预缴时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2020西藏企业所得税政策详细解读

2020西藏企业所得税政策详细解读一、《实施办法》第二条所称的国家和自治区限制性行业是指包括国家和自治区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
具体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实施办法》第三条所称西藏自治区的企业是在西藏注册登记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各类企业,包括西藏驻区外企业及入驻藏青工业园区的企业。
三、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暂免征收除采矿业和矿业权交易行为外,我区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
四、对从事我区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产业和项目的,可按以下规定给予相应的免税优惠:(一)从事特色优势农林牧渔产品生产、加工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
特色优势农林牧渔产品生产、加工是指从事青稞、牦牛等我区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农林牧渔产品生产以及以上述产品为主要原料,经过物理或化学等方式加工生产的特色产品。
农林牧渔产品生产、加工免税范围不包括木材采运。
(二)投资生产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及生产生活用品的企业,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
其中属于手工制作的民族产品,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民族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及生产生活用品是指具有鲜明的藏民族及我区其他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特质和元素,作为旅游纪念品或生产生活用品销售的产品。
手工制作的民族产品是指利用传统工艺且产品制作工序70%作工序70%以上依靠手工制作完成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及生产生活用品。
上述产品的适用范围和制作工序的确定参照西藏自治区民族工艺品协会制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三)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自相关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6年。
1.从事新型药品研究、开发和生产;传统藏药的剂型改良、配方革新和规模化生产,并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新型药品是指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最新税收政策解读2020年1月

五、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
(一)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
度有关事项的公告》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3号)
(二)生效时间 2020年1月1日、2020年4月1日
(三)公告背景 为贯彻落实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
营商环境有关要求,对涉税专业服务信息采集、信用复核 、约谈等制度进一步简化、修改和完善。
(五)公告的内容 一是明确送达效力,规定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是遵循自愿原则,规定电子送达以受 送达人同意为前提,受送达人同意电子送达的签订《税务 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税务机关提供线上、线下多种签 订途径;三是明确送达路径,税务机关通过特定系统送达 电子版式税务文书;四是规范送达操作,规定送达完成标 准、系统自动记录、信息提醒服务等内容;五是限定文书 范围。
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失信行为尚未纳入纳税信 用评价的,纳税人无需提出申请。
二、《无欠税证明》开具
(一)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无欠税证明》有关事项的
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7号)
(二)生效时间 2020年3月1日
(三)公告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动优化营商环
3、规范涉税专业服务约谈 进一步明确了税务机关开展约谈的程序和有关要求。
五、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
4、要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应当严格遵 守税收法律法规及《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 规定
2020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2020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的基本原则按照税收优惠适用对象的不同,税收优惠可分为“区域性”税收优惠和“行业性”(或“产业性”)税收优惠。
此前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特别是2008年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前)企业可获得的主要税收优惠种类一直处于这两大类并行的态势。
前者主要有经济特区税收优惠、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保税区、高新区税收优惠等;后者则有高科技产业、软件行业、再生资源等行业性税收优惠等。
多种优惠政策是可以交叉的,同一纳税人可能同时满足多个税收优惠的条件,如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而各个税种有可能包含多种税收优惠,纳税人需全局性考虑。
税收优惠立法如果企业过于依赖税收优惠以外的筹划方式,可能导致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避税的严重后果,不仅需要补缴税款,承担高达每日万分之五的税收滞纳金,还可能面临50%-300%的税收罚款。
一、免征与减征优惠(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7.2020年修订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详解(十七)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2020年修订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详解(十七)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目录一、表样二、表单基本情况三、政策要点四、表单填报详解五、表内、表间关系六、填报案例一、表样二、表单基本情况本表适用于发生捐赠支出(含捐赠支出结转)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根据税法、《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4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61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8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捐赠支出会计处理、税收规定的税前扣除额、捐赠支出结转额以及纳税调整额。
纳税人发生相关支出(含捐赠支出结转),无论是否纳税调整,均应填报本表。
三、政策要点(一)公益性捐赠支出概述公益性捐赠支出包括“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和“用于慈善活动的捐赠支出”。
1、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具体范围包括:(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2、用于慈善活动的捐赠支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的向慈善活动的捐赠支出,具体范围包括:(1)扶贫、济困;(2)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3)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4)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5)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6)其他公益活动。
关于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关于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1什么是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纳税年度终了之⽇起5个⽉内或实际经营终⽌之⽇起60⽇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为。
2如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企业每⼀纳税年度的收⼊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免税收⼊、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税率,减除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3哪些企业需要汇算清缴?1.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产、经营(包括试⽣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经营活动的纳税⼈,⽆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实⾏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不进⾏汇算清缴。
2.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跨省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级分⽀机构也应按规定进⾏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并按照总机构计算分摊的应补(退)税额,依法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3.不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跨省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级分⽀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税款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
4.⽢肃省内跨市州、跨县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由总机构统⼀办理汇算清缴。
4什么时间汇算清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纳税⼈应当在2021年1⽉1⽇⾄2021年5⽉31⽇期间完成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2020企业所得税新政策

2020企业所得税新政策引言2020年,随着经济发展和税收改革的不断推进,中国企业所得税政策也迎来了新的变化。
本文将介绍2020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的主要内容,以及对企业税负和营商环境的影响。
一、税率调整根据最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修改,2020年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将适当下调。
从今年开始,企业所得税税率分为三档:15%,25%和35%。
其中,对小型微利企业,即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微利企业,税率将保持在15%。
对于其他企业,税率在25%至35%之间浮动。
二、减税优惠政策为了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2020年的企业所得税新政策还引入了一系列减税优惠政策。
1. 创新型企业税收优惠为鼓励企业创新,新的税收政策对创新型企业实施了优惠政策。
符合创新型企业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在适用税率时,可按照规定的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2. 每年季度缴税政策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按年度或按季度缴纳企业所得税。
按季度缴税可以有效帮助企业在财务上更好地规划和管理,并减轻企业的经营压力。
3. 暂行规定优惠政策暂行规定优惠政策是新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中的一大亮点。
根据最新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根据一定的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这项政策旨在鼓励企业更加注重创新、技术改造和研发投入,促进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
三、税收优惠申请企业需要主动申请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符合减税条件的企业,可以向税务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应的材料和证明文件,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需要确保申请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按时提交。
四、合规管理的要求加强随着税收政策的调整与优化,对企业的合规管理要求也进行了加强。
企业需要更加注重内部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和税务核算,保持企业财务的真实、准确和合规性。
五、影响和展望2020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的实施对企业的税负和营商环境将产生重要影响。
降低的税率和减税优惠将减轻企业的负担,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减税优惠政策为创新型和创业型企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转型升级。
解读国税函2020220号:土地增值税清算新规与所得税政策又增区别

近日,为了进一步做好土地清算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土地清算工作中有关问题作出明确。
笔者结合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收入确认的问题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
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解读:《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治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规定纳税人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一、房地产项目全数完工、完成销售的;二、整体转让未完工决算房地产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利用权的。
纳税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一、已完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记录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具有以上条件,不管是主动清算仍是被动清算,都要第一面临一个问题,确实是如何确信收入总额。
依照具体可归纳为以下两种情形。
1、开发项目销售完毕且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开发产品销售收入若会计处理均通过“预收账款”科目核算,则“预收账款”各年度该项目累计发生额即为收入总额。
此种情况下,商品房确权面积已经完成,确权面积结算价款已经确认,最终结算发票已经全部开具,依据发票所载金额确认土地增值税收入是成立的,某些省市规定开发商只要销售收款就必须开具发票,比如天津市。
所以发票所载金额能够准确反映出商品房销售收入。
这种情况下清算时要注意复核编制的项目签约销售清单、确认面积结算单、销售发票或销售收据是否一致,相互勾稽关系是否成立。
2020年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

作者: 王军[1]
作者机构: [1]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北京100142
出版物刊名: 交通财会
页码: 4-8页
年卷期: 2020年 第6期
主题词: 企业所得税;冠状病毒感染;税收征收管理;纳税申报;亏损结转;政策解读;国家税务总局;疫情防控;税前扣除;纳税人识别号
摘要: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
疫情突如其来,我国面临着战疫情、促发展两大艰巨任务。
企业所得税作为我国的第二大税种,在其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们将定期、及时对2020年以来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进行解读。
此次是第一期,介绍前期出台的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一次性扣除政策、困难行业企业所得税支持政策、疫情捐赠所得税支持政策、电影行业企业所得税支持政策、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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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及汇算清缴
课程背景: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才重视和关注已经晚了,功夫要用在平时。
又到一年汇算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年一度又要开始,去年的噩梦还没有过去今年已经到来,每年的所得税汇算都是一个难题,今年不光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还有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真可谓是头疼之上加头痛、大雪之上加白霜。
今年注定是个不平凡的年份,难上加难,我太“南”了,我要去南方,结果疫情又来了,只能是家里蹲。
所得税之所以“南”,根源在没有理清思路,找准根源、理清思路、解决问题水到渠成。
法律问题你重视不重视,认不认它都在哪里。
课程目标:
●了解汇算清缴本质,笑面痛苦人生
●几个重点费用税前扣除详细解析,不走弯路
●税收优惠全覆盖,重点问题深解析
●简略了解汇算清缴表的填写问题
课程时间:2天,6小时/天
课程对象:企业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人员、办税人员、企业管理层等
课程方式:讲师讲授+案例分析
课程大纲
前言:
本课程属于实操课,力求从根源、原理上找到问题的实质,理清解决问题的思路,水到渠成的解决本就不是问题的问题。
第一讲:回顾企业所得税,透过文件看本质,正本清源找病根,解决问题不用愁
1、正确认识企业所得税,不是汇算清缴时才用得上。
企业所得税日常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能涉及到,平时不努力,汇算徒伤悲。
2、企业所得税法立法过程,最新版本要看好。
历史很长了解就好,最新2018年12月29日修订,2019年第一年实施新版。
3、法律、条例加文件,找齐最新优惠政策,三位一体学全面。
税务资料=法律+条例+文件,政策多变,不建议用书籍。
可用当年考证教材。
第二讲:政策当中找规律,看清税法懂实质,汇算清缴是目标,结果好坏看过程。
一、基础原理整明白,日常工作规范好,汇算清缴不用愁。
1、增值税=毛利税:不管有钱没钱、不管收钱欠钱、一概到点收税
鸟过留声、雁过拔毛,只要发生流转并增值就要收税,增值俗称毛利润。
2、所得税=净利税:企业所得净利税、个人所得税分红税。
所得就是税法认可净利润,有利征税,无利不征,赔本不补贴。
3、会计利润要真实:不管有票没票,只要真实发生,一概都要记账。
以票控税不是以票做账,记账反映真实情况,真实未必有票。
无票未必不能入账。
4、算税所得要合法:税法认可都能算,算入未必实际,实际未必算入,前提必须合法。
税会有差异,优惠有多样,收入可少算,扣除可多算,少算与多算,未必是实际。
5、税会差异按税法:做账依照准则,纳税依照税法,准则行业规则,税法高于准则。
记账按实际,算税按政策,出发点不一样,结果大不同。
二、公式很简单,概念清,算法明,差异懂,优惠全,汇算算个事?
1. 应纳税所得额,就是要交税的基数,又叫税基,类似但不等于会计核算利润。
2. 会计利润=收入-成本-费用-支出-损失-税金
3.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税前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4、税前扣除=成本+费用+支出+损失+税金
4. 应纳税额就是应该缴纳的税额,不完全等于实际交税额。
5.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6. 实际交税额是再套用各种各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之后的实际交税。
7、税收优惠=减免收入+看重身份+多算扣除+重点扶持+减征免征
8.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大扫描。
五大类优惠措施全解析。
减免收入: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重点企业间分红收益。
看重身份:小微企业、高新认证
多算扣除:加计扣除、加速折旧
重点扶持:基础设施、环保节能
免征减征:农林牧渔、技术转让
9. 纳税调整是难点,会计核算有差别,相互结合是关键。
认可有基础,真实又有效、合理又合法、健全又可查、财税要一体、业财要融合
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按年算账,季度预缴申报。
重点是收支两端
1、税法收入九大类,免税收入分开算,会计核算要配套,汇算数据不用愁
收入核算,免税不征税收入单列,不同增值税率单列。
2、各项扣除是关键,成本费用和支出、损失罚没加税金,各项条款三十多。
3、扣除各项对会计,成本费用加支出,财税一体标准化,对应核算不发愁。
4、科目设置看税法,财税一体来核算,业财融合是重点,理论现实相结合。
科目设置考虑实际需要的同时要照顾汇算用数据的需要。
5、交税收入扣除项,准予扣除不准扣,最终还是要条件,分门别类介绍清。
扣除分类:全准扣、分期扣、不准扣、条件扣
6、汇算报表七大块,总数一共三十七,基础信息加情况,调整补亏和优惠。
预缴申报和汇算清缴报表类别数量多,实际用到的少,理解基础上填报不是问题。
第三讲:重点项目要注意,业务招待属第一,广告宣传随后行,限额计算别胡搞
1. 工资社保全额扣,部分商保不准扣,工资附加限额扣,福利工会加教育。
2. 业务招待加广宣,研发费用加开办,利润表上单列项,会计核算特注意。
3. 公益捐赠正当时,名利双收负责任,捐赠方法有讲究,费用扣除有标准。
4. 分红税款加罚没,不规捐赠和赞助,无关收入的支出,税前一概不能扣。
第四讲:税务筹划提前做,汇算清缴节税负。
所得基数准,应纳税额清,税会差异略,税收优惠明。
1. 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套用税收优惠计算所得数。
2. 十大优惠会操作,重点关注税总文,结合实际来适用,优惠政策用足够。
3. 汇算清缴合法规,始终坚持实质性,实质重于形式,纳税调整不含糊。
4、纳税筹划合法规,注意反避税条款,关注数据平衡,按时汇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