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与医疗保险制度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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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和医疗保险合并怎么报销

生育险和医疗保险合并怎么报销

生育险和医疗保险合并怎么报销生育险和医疗保险合并怎么报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20日发出《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通知称,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这两种保险的合并,之前已有“预告”,即“十三五”规划建议中已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而这次是中央部委首次明确具体的合并项目,也意味着相关工作已经在进行中。

一旦正式合并,不仅会减轻企业与职工的缴费负担,同时还将降低管理成本,给参保人带来报销便利。

去年,我国下调了失业、工伤、生育三项保险的费率。

不久前,又首次下调了养老保险费率。

而“五险”中的医疗保险费率至今却未见下调,这或许是等待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之后统一调整,企业负担有望继续减轻。

应该说,这两种保险合并后的费率会小于当前两险相加的费率。

众所周知,医疗与生育事宜一般都在医疗机构,然而这两种保险在管理、报销方面却是两个体系。

虽然都归人社部主管,但却是两个基金两个体系,管理成本自然不低。

如果合并为一个基金、一个管理机构,必然降低管理成本,同时也便于参保人一次性报销。

所以,期待早日合并。

不过,合并这两种保险似乎不是想象的那么容易。

一方面,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这三大医保什么时候实现统一管理,还存在不确定性。

据悉,2013年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方案中已明确三大医保的职责由一个部门承担,当年的关于实施任务分工的通知也要求,6月底前完成整合三大医保的职责。

但到今天为止,仍未实现上述目的。

在今年1月发布的有关文件中,也只是部署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还未涉及城镇职工医保,可见整合之难。

如果三大医保没有整合,生育保险就只能与城镇职工医保合并,而农民、城镇居民就会丧失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权利,这是不公平的。

另一方面,现行生育保险制度本身也是有缺陷的,如果不借合并之际解决缺陷问题,那么相关缺陷很可能会长期存在下去。

比如一个明显缺陷是,《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的保障对象只有城镇企业的已婚女性职工,把行政事业单位、乡镇企业、个体经营者以及城乡居民排除在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全国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18号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练兵比武活动作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系统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作为提升人社服务品质的重要支撑。

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发动系统窗口工作人员参加练兵比武活动,实现人员全覆盖。

要因地制宜,在认真落实好练兵比武活动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创新自选动作。

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新方式渠道,丰富活动载体,实现倍增效果。

要坚持立足实践,对接群众需求,推动知行并举,将练兵比武活动成果转化为提升人社服务效能的具体行动。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案件办理规则》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41号本规则适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再申诉案件的处理。

处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应当坚持合法、公正、公平、及时的原则,严格权限、条件和程序,保障申诉人正当权益。

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应当分别组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公正委员会,负责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申诉、再申诉案件。

具体申诉案件的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组建审理组负责,也可以由申诉公正委员会直接承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目前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

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

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

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各省要制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过渡措施,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

年基金 收支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基金收 支新增减 因 素 合理预 测基金收支规模


并说

编制


、政 策依据 、数据来 源
预测

及计算依据 ,
增减变
化原


积 极
探 索 建 立 健 全 基 金 风 险 预 警机 制 , 加 强 基 金风 险 的 预 警 预 判 。 坚 持 基 金 收 支 运
行 情 况 公 开 加 强 内 部 控 制 强 化 基 金 行 政 监 督 和 社 会 监 督 确 保 基 金 安 全 稳


树立
新发展理

遵循保


险种

保障
待遇






降低成 本


体思


推 进 两 项 保 险 合 并 实 施 , 实 现 参 保 同 步 登 记 、 基 金 合 并 运 行 、 征 缴 管 理 一 致 、 监
督管 理 统 一 、经 办服务 一 体化 。
通 过 整 合 两 项 保 险 基 金 及 管 理 资 源 强 化 基 金 ,
统一


记 。
参 加 职 工 基本 医 疗 保 险 的 用 人 单 位 在 职 职 工 同 步 参
加 生 育保险 。
要 将 所 有 用 人 单 位及 其 职 工 纳 入 生 育 保 险 覆 盖 范 围 结 合 全 民 参 ,
保 登 记 计 划 摸 清 底 数 , 实 现 应 保 尽 保 。
( 二 ) 统一 基金征缴和管 理 。


经 办 流程 。

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问题研究

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问题研究

2013 16392 283
515
2009 10876
88
212
2014 17039 368
593
2010 12336 110
261
2015 17771 411
684
( 资 料 来 源 :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历 年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事 业 发 展 统 计 公 报 》相 关 数 据 整 理 )
议 和 对 策 ,以 期 为 推 进 制 度 整 合 提 供 参 考 借 鉴 。
关 键 词 :生 育 保 险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制 度 合 并
中 图 分 类 号 :F 842. 61
文 献 标 识 码 :八 文 章 编 号 :1 0 0 7 — 6 9 2 1 ( 2 0 1 7 ) 1 0 — 0 0 4 6 — 01
May 2017 No. 10 Total No. 380
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问题研究
房 旭 平 ,郑 浩
( 内 蒙 古 大 学 公 共 管 理 学 院 ,内 蒙 古 呼 和 浩 特 10030)
摘 要 :对 生 育 保 险 和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两 个 险 种 合 并 整 合 的 障 碍 和 困 境 进 行 了 分 析 ,并 提 出 了 相 关 建
从费用支付方式角度采用定额支付方式的生育保险与采用按项目付费方式的基本医疗保险存在较大差异生育的医疗费女性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和男性生育陪护假及津贴的支付与报销与基本医疗保险暂时无法匹配等都是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所面临的问题
2017年 5 月 第 10期 总 第 380期
Inner Mong内olia蒙Sc古ien科ce T技ec与hno经log济y & Economy

医疗和生育保险统筹工作制

医疗和生育保险统筹工作制

医疗和生育保险统筹工作制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一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人民健康和促进人口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管理和运作,确保保险金的合理使用和保障效果的最大化,国家采取了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统筹工作制。

本文将从统筹工作制的意义、制度设计和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全面解析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统筹工作制。

一、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统筹工作制的意义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统筹工作制是指将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统一纳入一个整体进行管理和运作的制度安排。

其主要目的是实现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资源优化配置、风险共担和效益最大化。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 提高基金的可持续性。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经济可行性是其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通过统筹工作制,可以将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基金进行整合,实现基金的总量控制和分配均衡,从而确保基金的长期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2.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通过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统筹工作制,可以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缓解医疗资源短缺和分布不均的问题。

同时,可以推动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和发展,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3. 实现风险共担和效益最大化。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统筹工作制可以实现风险共担和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通过整合保险基金和风险共担机制,能够平衡各类参保人群之间的负担,确保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二、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统筹工作制的制度设计1. 统一管理机构。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统筹工作制需要设立统一管理机构,负责整合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资源和资金,并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

该机构应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和管理权力,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2. 统一基金账户。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基金应设立统一的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制度。

基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基金的安全、有效和透明。

3. 统一支付和结算标准。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支付和结算标准应统一制定和执行,确保各类参保人群享受到同等的待遇和优惠。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制度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制度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31•【字号】东府[2009]57号•【施行日期】2009.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制度的通知(东府〔2009〕5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为整合社会保险资源,优化及发挥社会保险功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市政府决定从2009年6月1日起整合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制度,促进两个险种协同发展,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权益。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整合社会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制度,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征缴,生育保险不再另行缴费,其结余基金划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二、扩大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待遇支付范围,增加生育引起疾病住院医疗费待遇,按现行社会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及标准支付。

三、扩大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待遇支付范围,增加生育津贴待遇,其中女职工剖宫产或经产道分娩津贴一次性计发1500元、女职工独生子女津贴一次性计发800元、男职工假期工资津贴一次性计发280元。

四、参保人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2年以上,并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按规定在计生部门申报登记人口计生信息并接受计划生育技术管理服务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待遇。

为做好相关的衔接工作,在2009年度内生育但未按要求办理计生登记的参保人,允许其按照计生部门的要求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五、为确保政策顺利过渡,本通知实施前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由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有关待遇衔接工作。

六、本通知从2009年6月1日起实施,实施后生育待遇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其他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东莞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1.19•【文号】国办发〔2017〕6号•【施行日期】2017.01.1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试点地区和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1月19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河北省邯郸市等12个试点城市行政区域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的决定》,现就做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统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推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及管理资源,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

(二)主要目标。

2017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试点期限为一年左右。

通过先行试点探索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优化保险管理资源、促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

二、试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工作基础,在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晋中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山东省威海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南省岳阳市、广东省珠海市、重庆市、四川省内江市、云南省昆明市开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2.13•【字号】铜府办发〔2020〕8号•【施行日期】2020.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正文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铜仁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2月13日铜仁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育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切实保障生育对象合法权益,拓宽生育保险制度覆盖面,有效提升基金共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关于贵州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黔医保发〔2019〕49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

第三条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行市级统筹。

全市统一参保缴费、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

第四条市级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全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县级医疗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计划生育政策以及医疗机构对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政策执行的监督工作;税务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征缴,配合编制医疗保险费年度预算收支草案;审计部门负责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规范使用进行审计。

医保与生育保险合并的说明范文(3篇)

医保与生育保险合并的说明范文(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我国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和生育保险(以下简称“生育险”)两项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险的统筹层次,降低企业负担,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和生育权益,国家决定将医保与生育险合并实施。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二、合并目的1. 提高统筹层次,实现资源共享。

通过合并医保与生育险,实现两项保险制度的统筹规划、统一管理,提高社会保险的统筹层次,实现基金在更大范围内的合理配置。

2. 降低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合并两项保险,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3. 保障职工权益,提高服务水平。

合并两项保险,有利于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确保职工生育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提升社会保险服务水平。

4. 促进生育政策落实,优化人口结构。

通过合并两项保险,进一步落实国家生育政策,降低生育成本,促进人口结构优化。

三、合并原则1. 合并原则。

在合并过程中,坚持依法合规、平稳过渡、保障权益、提高效率的原则。

2. 保障权益。

合并过程中,要确保职工原有权益不受影响,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和生育权益。

3. 统筹规划。

统筹考虑医保和生育险的政策、基金、经办等各个方面,实现两项保险的有机融合。

4. 优化服务。

简化经办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为企业和职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四、合并内容1. 基金合并。

将医保和生育险的基金合并,形成新的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职工的基本医疗和生育费用。

2. 政策合并。

将医保和生育险的政策进行整合,形成新的医疗保险政策,统一规范两项保险的缴费、待遇、支付等事项。

3. 经办合并。

将医保和生育险的经办业务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的经办机构,实现两项保险业务的统一经办。

4. 信息共享。

加强医保和生育险的信息共享,实现两项保险数据的互联互通,提高经办效率。

五、实施步骤1. 制定合并方案。

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医保与生育险合并实施方案。

黑龙江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操作办法(2020)

黑龙江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操作办法(2020)

黑龙江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操作办法(2020)各市(地)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人社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处,省森工集团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现将《黑龙江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操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2月20日黑龙江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操作办法一、登记管理(一)参保登记。

合并实施后,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职工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或参保关系转入的,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并按当地规定缴费。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继续按照《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91号)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不变,同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二)变更登记。

合并实施前,用人单位或其职工在本地未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直接为用人单位或其职工办理参保险种新增(用人单位在本地参加生育保险且在其他地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除外),并按规定缴费。

(三)注销登记。

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地不同的,应终止原生育保险参保关系,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同一地区参保;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登记的人员,同步注销其生育保险参保关系;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出等注销登记的人员,同步终止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关系。

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与参加生育保险人员范围应保持一致。

二、基金征缴(四)单位缴费费率。

合并实施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与生育保险费合并征缴,单位缴费费率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与生育保险费费率之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账户划拨比例保持不变。

(五)保险费征缴。

用人单位参保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与生育保险费应连续缴纳。

用人单位补缴合并实施以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或生育保险费的,执行原政策;补缴合并实施以后费用的,按合并实施后政策核算应补缴费用额度。

解析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的合并

解析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的合并

2019. 6(下) 现代国企研究105一、前言随着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我国的生育制度有着很大的变化,这与近年来逐渐加速的老龄化有着直接的关系,我国开始逐渐的放开二胎政策,这就给生育保险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在实践应用的过程中,必须要积极的改进和提升,研究出一条与我国实际情况相适应的“两险”合并政策,生育保险并入到医疗保险中可以更好的促进我国保险制度的发展。

二、我国现行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现状从当前人社部发布的相应数据可以发现,当前的全社会参与的医疗保险人数已经超过了13亿,几乎所有人都参与到医疗保险体系中,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还在逐渐的扩大,并且当前的保险补偿比例已经达到了50%。

补偿比例的逐渐提升,居民医疗保险的经济负担也在逐渐的减小。

而与之相反的是,我国的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却没有明显的增大。

人社部在2015年发布的数据,生育保险的参与人数仅为6.66亿。

这与法律规定存在直接的联系,从当前我国所实行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中明确的规定,只有城镇且在职的女性员工才能参加到生育保险行列中,这就使得我国大部分的女性并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这也说明了生育保险存在着不公平性。

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之后,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可以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不应该只是针对乡镇企业已婚女性,还应该扩大到行政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城乡居民等群体中。

三、两险”合并实施的合理性(一)有利于解决两险之间的竞合问题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可以将当前的医疗就医过程中的医疗与生育交叉的问题消除掉。

如果没有进行合并,就会导致有些女性并不能享受一定的福利。

“两险”合并后,相关的部门在进行办理的过程中就不要再进行分辨其属于生育保险还是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结算与报销工作都非常的简单。

(二)有利于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面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后,可以更好的将生育保险的福利扩大到更大的群体中。

当前我国所实施的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比较小,都没有达到医疗覆盖范围的三分之一。

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问题分析

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问题分析

∗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问题分析卫聪聪(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吉林长春130012)摘㊀要:2017年2月4日,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启动试点工作㊂这标志着社会保障制度内两险合并的首次尝试由理论进入到实践㊂两险的合并实施,既是适应经济新常态㊁应对人口老龄化㊁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党和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㊂本文通过阐述两险合并实施的历史发展和理论意义,进而试图分析在实践中两个保险项目合并实施时应注意的问题,为以后的理论推广到实践提供理论借鉴㊂关键词: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保险基金中图分类号:F840.684㊀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㊀㊀文章编号:1672-1047(2017)02-0061-04DOI :10.3969/j.issn.1672-1047.2017.02.18㊀㊀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是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完善的重要表现㊂生育保险制度建立之初是为了保障育龄妇女的生育权利,但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生育问题作为医疗问题的一部分而不断存在并发展,因此,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成为必然㊂㊀㊀一㊁两险合并实施的背景要求(一)发展历史1994年12月,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其中提出企业按不超过1%的资金向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㊂2015年,人社部㊁财政部发布关于阶段性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提出自2015年10月1日起,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㊂2016年4月,人社部㊁财政部联合发文指出,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具体实施办法待国务院制定㊂2017年2月24日,人社部启动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试点工作,试点城市有邯郸㊁晋中㊁沈阳㊁泰州㊁合肥㊁威海㊁郑州㊁岳阳㊁珠海㊁重庆㊁内江和昆明㊂试点期限为一年㊂这是我国社保制度内部两个险种合并试点推广的初步探索㊂(二)必要性分析生育保险自实施以来,面临着诸多问题,与制度建立之初的目标背离,具体包括覆盖面过小㊁公平原则无法体现㊁覆盖人群少㊁无法实现互助共济;地区间基金差别过大,发达地区基金缴存和给付额高,贫困地区则情况相反,拉大地区差距等问题㊂但生育保险的建立是有必要的,因为,它可以维护女性的合法生育权益,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和社会结构完善㊂因此,对生育保险的结构性调整则成为必要㊂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国家 十三五 规划纲要提出的任务要求㊂推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做好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可以让更多职业妇女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进一步解决部分育龄女 不敢生 问题,有利于全面实施两孩政策㊂可以充分体现社会一体化运行的要求,有效整合管理资源,有利于提升管理服务效能㊂可以提高基金共济能力,加快生育保险扩面步伐,有利于可持续发展㊂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及管理资源,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㊂㊃16㊃第19卷第2期2017年4月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报Journal of Huanggang Polytechnic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Vol.19No.2Apr.2017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ʏ∗收稿日期:2017-03-18㊀㊀㊀作者简介:卫聪聪,女,河北沧州人,社会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㊂研究方向:农村社会保障㊂合并实施不是简单地将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而是在保留各自制度功能的前提下,按照新的发展理念,通过制度政策衔接㊁整合资源,实现一体化运行管理服务,探索建立更具协调㊁灵活㊁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参保扩面机制㊁待遇保障机制㊁基金管理机制㊁医疗服务激励约束机制㊁统一经办管理机制㊂要按照两项保险的制度要求和运行管理的客观规律,统一参保登记,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人群,更好地发挥生育保险的保障功能㊂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确保基金征缴到位㊁监管到位㊁支出管理到位,杜绝跑冒滴漏㊂统一医疗服务管理,借鉴医疗保险管理措施和平台,规范生育医疗服务行为㊂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确保经办业务不中断,参保群众更便捷,社保信息更安全㊂要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㊂同时,要妥善处理好合并实施的制度和政策衔接㊂生育保险保障的是女性在特殊阶段的医疗权利,与医疗保险密不可分㊂当前,基本医疗保险自从2003年建立以来,发展迅速,覆盖面和覆盖率都远超过生育保险,并且发展水平和体系都比生育保险完善㊂因此,在医疗保险渐渐发展完善时,从制度顶层设计的宏观战略眼光来看待,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不仅是微观范围内的险种合并,扩大制度覆盖范围,更是宏观意义上制度整合与一体化发展的需要所在㊂㊀㊀二、两险合并的理论意义(一)有利于制度覆盖面的增加和扩大,保障女性的合法权益2016年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统计快报显示,截止2016年末,医疗保险参保人数高达74839万人,而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仅有18443万人㊂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将在非正规部门就业女性或以非正规方式就业女性涵盖进来,有效增加了制度覆盖人数,扩大了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率,使得制度实施作用得到进一步体现㊂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主要是职工生育保险,主要保障的是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或者虽提及到保障男性职工家属的合法生育权益,但主要目的都是为了保障职工的生育权利,除此之外,失业妇女等这类群体的生育权利无法通过生育保险系统得到保障㊂因此,将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既可减少缴费程序,同时更重要的是扩大受益群体,使得女性的生育权利作为国民的一项基本待遇得到保障㊂(二)基金共同结算,提高基金互助共济的规模效应截止到2016年底,统计快报显示医疗保险基金的收入高达12751.1亿元,基金支出仅有10548.9亿元,而生育保险基金的收入519亿元,比上年增加23亿元,增长4.64%,基金支出为526.8亿元,基金支出比去年增加119.8亿元,增长29.4%㊂这主要是由于国家实行的 放开二孩 政策导致,生育保险基金实行现收现付制,支出的大幅增长使得生育保险基金面临给付压力,两险合并,符合保险理论的大数法则㊂同时,基金的共同筹集与支付也增加了互助共济的规模效应,减少了管理成本和信息成本㊂(三)项目的整合统一,有利于实现制度公平社会保障制度中包括社会救助㊁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三个主要组成部分㊂其中,社会保险包括 五险一金 ,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减少险种的同时,将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既有利于解决制度覆盖范围内的纵向不公平问题,同时也有利于解决由于地区差异导致的横向不公平问题,医疗保险基金的省级统筹甚至全国统筹的实现,将有利于全国范围内缩小待遇差距,实现机会公平㊂保险项目的整合统一,在制度设计上更加考虑了避免由于制度碎片化造成的不公平问题㊂总之,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是相互促进㊁共同发展的㊂既有利于更多人群享受到生育权利待遇,又有利于医疗保险内部的项目统一和发展;在基金方面,二者的缴费和给付方式也可以相互借鉴,综合预付制与后付制的优缺点,根据具体的医疗项目和鉴定标准进行科学考量和划分㊂(四)两险合并实施,有利于减少管理成本,提高运作效率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在内容方面存在很多交叉性㊂在医疗鉴定时,生育保险包括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补助两项内容㊂生育津贴补助指的是为职工提供正常工资以维持生活水平,而生育医疗待遇则指的是育龄妇女在医院进行的有关分㊃26㊃娩前后的医疗服务㊂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生育本身属于医疗问题,所以,很多项目和内容也与医疗保险的保障内容有所重合,使得二险实施时增加了重复界定和计算的成本㊂二险合并实施后则可以免去重复的待遇计算程序和操作成本,大大提高了医疗机构及利益相关者的运作效率,节省了有关的人力物力,从而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㊂㊀㊀三、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时的注意事项(一)承担缴费与待遇享受的关系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之前已经在生育保险项目里面缴费的单位面临着基金转移和改变缴费标准的问题,而且生育保险中个人不缴费,但是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的是国家㊁企业和个人三方负担的问题㊂因此,两险合并后个人缴费面临着增加压力㊂并且基金规模的增大,使得基金投资运营的风险也加大,基金的安全性受到挑战,基金给付压力增加㊂为了应对这样的问题,两险合并实施后,应遵循权责统一的原则,首要明确的是,两险在缴费和待遇享受上的标准和资格条件等问题,缴费义务与待遇享受的权利都应对应存在,尤其是对于此前未被纳入生育保险的群体,在两险合并实施后应努力提高覆盖率,使得所有国民可以充分享受到生育保险权利待遇,而对于在此前已经缴过生育保险费的人群来说,则应注意险种合并前后的衔接问题,保证缴纳生育保险费时所享受的生育补助和生育津贴的标准和水平不下降㊂(二)顶层设计和配套设施的关系顶层设计是指两险合并实施所依据的制度政策和方针原则,主体主要包括人社部有关部委㊁中央政府以及地方政府,内容依据主要是指人社部和有关部委在政策出台前所做的征求意见,结合我国现阶段社会保障发展的实际状况所作出的关于两险合并实施的决定㊂这些是国家作出的顶层制度设计,各地方都是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大政方针进行区域性的调整㊂配套设施是指生育保险在此之前作为独立险种而存在,有其运行的整套规则与秩序,两险合并后利益相关者包括经办机构在内的配套设施需要进行调整㊂机构的增减变化都需要以智能需要为机构设置依据,两险合并实施后不论采用何种结算方式,都需要对现有的医疗机构进行调整,包括机构定位和机构职能等方面,在试点过程中就要进行理论制度的建构,以指导实践操作㊂(三)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我国,由于行政区划的原因,使得中央与地方成为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统一体㊂两险合并实施作为一种社会政策,其制定和发展都有着自身遵循的框架体系,但是在统筹层次方面,生育保险的发展历程较晚,发展还未成体系,主要集中在市县级统筹,并且地区差异和操作流程差距明显,将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则面临着水平参差不齐,统计口径宽窄不一等问题,除此之外,险种的合并实施必然遭到既得利益集团的反对,更加大实施难度㊂这时中央作为制度的最初推动者与执行者,需要充分协调地方间关系,尤其是面对地区差异较大的东部发达地区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协调㊂因为,两险合并实施后提高统筹层次时,必然会出现基金在省级范围内互助共济的问题㊂这时中央需要充分把握大局,制定的缴费和待遇享受标准,既不损害发达地区人民的缴费积极性,又能保障欠发达地区人民的待遇享受㊂在中央统一原则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各地区的差异性,做到求同存异,减小改革阻力㊂(四)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时需要正确处理政府㊁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关系㊂首先,政府担当的角色应该准确定位,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政府所承担的角色是多重的㊂既是制度设计和制度实施与执行者,又有资金承担这部分的角色㊂因此,政府在两险合并时更应注意与企业和个人划清界限,坚持权责统一的原则㊂具体说来,在生育保险项目中,政府参与制度的制定但主要是制度的实施者,在基金筹集方面,政府负责兜底,基金给付过程中政府承担的则是监督和管理角色,但在医疗保险中还涉及到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是由政府直接创办的,政府规制着不同医疗资源的分配㊂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有所放开,允许竞争,但政府在医疗机构尤其是公立医院的职能和定位,至今尚无清晰的界定㊂因此,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后,政府的角色定位需要从制度建设方面㊁基金筹集与给付方面等进行明晰,以确保政府职能清晰化㊂其㊃36㊃次,两险合并后一定程度上企业负担减轻,因为生育保险中个人不缴费,企业是主要缴费责任主体,而医疗保险中的缴费责任则是由国家㊁企业和个人三方负担㊂两险合并后缴费责任由三方负担,并且会综合考虑费率问题㊂这将大大降低企业的资金压力和负担,同时纳入个人缴费也有利于规避个体的道德风险问题㊂政府在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项目合并实施中承担的不仅是制度设计问题,而且是作为实施主体与企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尤其是在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政府的定位和职能都有待厘清㊂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企业,不仅作为经济利益主体和经济单位而存在,更多地承担了社会职能㊂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企业负担增加,加剧企业与政府间的角色冲突㊂社会保障制度中政府与企业的角色互相补充,共同促进,但在具体的保险项目中,既存在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协调问题,又存在政府与企业间的矛盾处理问题㊂因此,在首度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内两个保险项目的合并还处在探索阶段,更需要遵循以往制度中处理政府与企业关系的规律,包括企业在市场中占据主要地位,政府负责规制和调控这些原则的把握㊂总之,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此前作为相对独立的两个保险项目,在合并实施时不仅应该注意保险项目本身所涉及的基金和人群,更应注意相应的配套设施和主体关系㊂因为,只有正确及时地处理好顶层设计与配套设施㊁中央与地方和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才能使制度的功能得到切实发挥,使制度作用得到持续性体现㊂参考文献:[1]杨燕绥,刘跃华.生育保险并入基本医疗保险的问题研究[J].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16 (12):31-33.[2]卢纯佶,程琳敏.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思考[J].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6(12):34-35.[3]王丽彬.浅析职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合理性[J].人才资源开发,2016 (14):185.[4]张鹏,马琳,孙权,刘阳. 两险合并 设想对缓解女性就业隐性歧视的影响探析 基于对若干民企管理者的访谈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6 (17):13-15.[5]关于在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中进一步落实生育保险待遇的建议[J].中国妇运,2016(3):31-32.[6]远峰.也谈谈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J].天津社会保险,2016(1):47-48.[7]梁艳华,李菲菲,王传华.将生育保险纳入医疗保险之中的可行性分析[J].劳动保障世界(理论版),2012(9):48-51.[8]李云娅.泉州市生育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研究[D].华侨大学,2013.[责任编辑:焦柳英]Analysis on Integrated Implementation of Maternity Insuranceand Basic Medical InsuranceWei Congcong(Jilin University,Changchun130012Jilin)Abstract:In February4,2017,the pilot work of integrated implementation between maternity insurance and basic medical in-surance are started.This marks the first attempt of two insurances integrated in social security system from theory into practice.The merger of two insurances implementation is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adapt to the new economic norm,to cope with an aging popula-tion,to establish a fairer and more sustainable social security system,which is also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implement the party and the country s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strategy.Through describing the historical development and theoretical significance of implementing the merge of two insurances,this paper tried to analyze the problems should be noted in the practice of two insur-ances project,providing theoretical reference for the future theory to be extended to practice.Key words:Maternity insurance;Basic medical insurance;Insurance fund㊃46㊃。

将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的探索与思考

将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的探索与思考
理 讨 论 探
将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的探索与思考
孝感 市财政局课题组
生 育 保 险和 基本 医疗保 险是我 国 目前 独 立运 行 的 两个 社会 保 险 险种 ,两个 险种 之 间既有 联 系也有 区别 。本 课题 提 出将 生 育保 险并入 医疗保 险的 观点 ,是基 于 下面 几 个 立论 基础 。一是 全 民医保 的原 则 。按 照党 的十七 大 精神 ,建 立 中国特 色 的 医药 卫 生体 制 ,逐 步 实现 人 人 享有基 本 医疗 卫 生 服务 的 目标 ,提 高全 民健康 水 平 ,是 现 阶段 医疗 改 革 的重点 。 预计 :2 2 年 ,城镇 职  ̄ 00 J 工 基 本 医疗 保 险、城 镇 居 民基 本 医疗 保 险 、新 型农 村 合作 医疗和 城 乡医疗 救 助共 同组成 基 本 医 疗 保 障体 系 ,将 分别 覆 盖9 % 的全 国人 口。而 目前 现 行 的生 育 保 险政 策却 仅仅 适 用 于企 业女 职 0 工 ,大量 的 社会 行政 、事业 单 位 的女 职工 及城 镇 居 民却排 除 在 生育 保 险大 门之外 。 虽然 针对 这
主义改造”与 “ 文化革命 ”时期生育保险、改革开放时期的生育保 险。 第一个 时期为建 国初期 ,实行全 国统筹 与企业 霸存相 结合 的基金 管理制度 。1 5 年2 91 月 2 日政务院第7 次政务会议通过 了 《 3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全国
统一的社会保障法规 ,规定 了生育保 险金包括在劳动保 险金之中 ,对女工人与女职员生育期间
4 .生育休假 ,包括母育假 ( 产假 ) 、父育假 ( 母亲产假 期间的父亲育)' 和育儿假 ( L f E) 母
亲产假 后 父母双 亲任 何 一 方的育 儿休 假 ) 。 中国 生育 保 险 制度 的建 立和 发 展 大致 可 以分 为三 个 时 期 ,即 :建 国初 期 生 育保 险 、 “ 会 社

《邢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邢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邢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 10号1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冀医保发[2019] 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基本医保)实行市级统筹(以下简称市级统筹),是指在邢台市辖区范围内统一参保范围、基金征缴、医疗待遇、经办流程和服务网络,统一规范医疗服务管理、就医结算、基金的管理使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镇范围内各类用人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含临时雇佣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形成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X第四条市医疗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医保部门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负责医疗保险的具体承办工作;县(市、区)医保部门及其所属的经办机构,按照要求,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作。

人社、财政、税务、卫健、市场监管、审计、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配合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

第五条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参加生育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征缴。

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缴费比例为7.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生育保险0.2% ),其他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7.8%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生育保险0.8% );个人缴费比例为2%。

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按照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按统计部门统计口径计算)核定缴费基数,低于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高于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引言: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是现代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这两种保险形式的分开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和提高保障水平,人们开始探索将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的可能性。

本文将从合并的背景、优势和挑战三个方面对这一话题展开讨论。

一、合并的背景1. 分开的历史背景: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在发展初期是分开的,各自独立运行。

2. 分开存在的问题:分开运行的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重复收集、管理成本高等。

3. 国际经验:一些国家已经进行了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合并实践,如德国、瑞典等。

二、合并的优势1. 整合资源:合并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可以实现资源的整合,提高管理效率。

2. 降低成本:合并可以减少重复的信息收集和管理成本,降低社会保障的总体成本。

3. 提高服务水平:合并后的保险机构可以提供更加全面、高效的服务,满足人们的需求。

4. 促进公平:合并可以消除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差异,提高保障水平的公平性。

5. 简化程序:合并可以简化人们的申请和理赔程序,提高用户体验。

三、合并的挑战1. 管理问题:合并后的机构需要解决管理结构和人员配置等问题。

2. 立法问题:合并涉及到法律和立法方面的问题,需要制定相关的法规和政策。

3. 利益相关方的合作:合并需要各相关方的积极配合和合作,包括政府、保险公司、医院等。

4. 社会认知度:合并后的保险形式需要推广和普及,提高社会认知度和接受度。

结论: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合并是一个具有潜力的发展方向,可以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服务水平,并促进公平。

然而,合并也面临一些挑战,需要政府和相关方的合作以及社会认知度的提高。

未来,我们应该继续探索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的可行性,为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做出贡献。

工伤生育合并到医疗

工伤生育合并到医疗

工伤生育合并到医疗工伤生育合并到医疗是指将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在医疗保险中进行统一管理。

工伤保险是指职工在工作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致残或死亡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提供相应的伤残津贴、护理费、医疗费用等待遇。

生育保险是指职工在孕期、分娩期以及产后期享受的休假和产前、产后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将工伤生育合并到医疗保险中进行管理,可以实现保险资源的整合与优化,提高保险效益,为广大职工提供更加全面、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首先,工伤和生育是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将其合并到医疗保险中进行管理,既可以减少保险费用的支付,又可以提高保险待遇的比例,使职工在工伤和生育方面享受到更全面的保障。

其次,合并工伤生育到医疗保险中可以避免工伤和生育保险分散管理所带来的问题。

目前,工伤和生育保险由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渠道,导致职工在申请和享受保险待遇时存在繁琐的手续和重复的审批程序。

而合并到医疗保险中进行管理可以统一管理,减少不必要的程序和环节,提高保险服务的效率和便捷性。

再次,合并工伤生育到医疗保险中可以提高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

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的收入主要来自于职工的缴费,如果分开管理,不仅增加了管理成本,还会导致保险基金的浪费和闲置。

而合并管理可以将基金进行统一调配和分配,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职工在工伤和生育方面获得应有的待遇。

最后,合并工伤生育到医疗保险中可以促进保险制度的一体化建设。

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仍然比较分散,不同保险之间存在边界和差异,对于职工来说,不同保险之间的申请和享受待遇存在难度和不平等。

合并工伤生育到医疗保险中,可以促进不同保险之间的协调和融合,建立起统一的保险制度,提高保险制度的覆盖面和公平性。

综上所述,将工伤生育合并到医疗保险中进行管理可以提高保险资源的整合与优化,实现保险制度的一体化建设,为广大职工提供更全面、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同时,合并管理可以提高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减少管理成本,提高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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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与医疗保险制度整合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可以被整合的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生育与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更多文章请浏览首页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是指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依托采用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平台和较完善的生育保险运行机制在对参保职工的生育状况、生育医疗费用水平以及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运行结余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整合原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为统一的生育医疗保险统一经办业务机构和操作流程实现参加一个保险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双重待遇
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的益处
1有利于解决两险之间的竞合问题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明文规定:“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行为引起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产生的医疗费则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某市一参保女职工因“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入院因病情危重急行“子宫下段剖宫产术+子宫切除术”该产妇同时参加了医疗和生育保险医保相关部门认为其系妊娠36周的孕妇诱发其疾病发生与妊娠有关故其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无法由医保基金支付;而生育保险相关部门则认为该参保职工患病在前生育在后按照规定只能支付其因病情危重急行剖腹产产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承担其他医疗费用出现医疗费用支付争议如果
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整合出现了生育与医疗交叉的情况无需再行甄别只需正常结算报销既缓解医、保、患三方的矛盾又提高经办效率 2有利于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预防避免选择性参保的问题生育行为是可预期的一些企业选择了替已婚未生育女职工投保而对男职工或者未婚以及已婚已育的女职工则选择不投保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在制度设计上基本实现全覆盖生育与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可以在短期内将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就业人员的所有人群大幅度提高参保人数让所有参保者只要参加一个险种就可以享受到医疗和生育保险两种待遇有效解决生育保险存在的选择性参保问题
3有利于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筹筹措
目前我国女职工的生育保险费用完全由企业承担个人不缴费国家不给予补贴没有体现出社会保险基金应由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共担的原则这种做法不仅保障能力较弱而且使女职工只能依赖企业单位将女职工置于不利地位与此同时职工作为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者完全不用缴纳任何费用违背了权利义务均等的原则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后医疗保险“统账结合”的筹资模式既可以减轻企业负担也可以减轻女职工对其单位的依赖程度
4有利于整合社保经办资源增强社保服务效能
医疗保险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合理精准的运行机制拥有较为完善的医保信息管理系统整合后生育保险可以共享医疗保险的网络信息平台避免重复投资也可实现刷卡就医、联网结算的一站式服务结算
效率显著提高整合以后还可以在社会保障卡内写入持卡人相关生育保险信息增加信息透明度方便查询相关情况医疗保险可以实现异地就医实时结算促进相关城市的服务管理同城化整合后生育保险可以借助医疗保险较为成熟的管理经验降低医疗成本节约医疗费用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的可行性
1生育医疗保险由同一社保行政部门主管
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管理服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主管部门一致可以确保整合后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整合以后就天津而言二者统一归由天津市医保结算中心经办管理生育医疗费用统筹由医保结算中心经办医保结算中心已经在经办生育医疗费用统筹业务中积累了经办生育保险住院联网结算的大量经验加之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执行相同的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支付标准整合操作难度降低
2其他城市已有整合经验
我国部分省市结合本地情况在生育保险管理模式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探索即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实行统一参保、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生育保险与医疗分别确定征缴费率基金分别立账待遇分开支付充分利用医疗保险的信息平台和管理机制实现生育保险的快速启动和推进管理在协同推进中逐步实现两项险种的政策整合和经办整合比如南京、上海等城市都积累了丰富经验广东东莞市自XX年6月1日起整合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实行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生育保险的结
余基金划入社会医疗保险基金这些创新探索为全国性制度整合提供了经验借鉴
生育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的模式选择
以增强制度的公平性和提高制度的运行效率为目标探索更加公平、有效的生育医疗保障机制使人人享有公平的生育保障形成新的覆盖全民的生育医疗保障体系均衡职工、城镇非工薪居民以及农村居民三类参保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待遇更好地促进劳动力再生产和社会可持续性发展
1合理确定筹资模式
合理的资金筹集模式是社会保障制度赖以生存发展的前提对筹资方式进行规范建立精准的数学模型对两险合并后的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地测算建立起一整套新型的、合理的、科学的、统一的缴费筹资模式
2合理确定管理模式
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的重要内容之一两险合并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生育津贴的发放模式进行研讨将生育津贴从资金来源、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等方面进行规范保障生育女性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社会保障卡已经集成了银行卡功能可以考虑将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直接发送至社会保障卡中减轻人工操作的机械性和劳动强度提高效率杜绝参保单位截留挪用本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现象的发生 3合理确定协议医疗生育机构
两险种整合后基金的承受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可以考虑将不孕不育医疗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范围扩大生育保障范围在对医疗服务机构考核评估的基础上选择适合生育医疗保险要求的定点医院签订生育医疗保险服务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参保职工在定点生育医疗保险协议机构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4合理保留延伸生育保险服务项目
两险种的服务重点有所差别生育保险享受者的医疗服务基本上以保健和监测为主而医疗保险享受者的医疗服务则主要以治疗康复为主两险合并后需要突出生育保险的特点在不降低生育保险待遇和服务水平的基础上保留和延伸生育保险相关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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