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看余华写作风格的转变

从《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看余华写作风格的转变
从《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看余华写作风格的转变

论文题目:从《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

看余华写作风格的转变

摘要: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余华作为“先锋文学”的代表作家在文坛崭露头角,他热衷于对暴力、苦难、恐惧尤其是死亡的叙述,例如《十八岁出门远行》、《现实一种》、《一九八六年》、《河边的错误》、《死亡叙述》、《西北风呼啸的中午》等作品,无一不是叙述着人性的暴力、罪恶、丑陋,余华用一种冷静的叙事话语,营造出了一幕幕血腥而又紧张的情节氛围,但这种先锋的叙事方式并不为大多数读者所接受。从1990年的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呼喊》开始,余华的写作风格发生转变,从冷漠的叙述暴力、死亡转向对生命的体恤和温情,改用了一种体恤性的语言来表述,整个叙述变得非常质朴、简单,完全不同于前期的先锋倾向。《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是他风格转变后的代表作品。本文主要运用作品分析和比较研究的方法,主要针对余华写作风格的转变,从创作主题、人物形象、叙事话语三个方面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并浅析了这一转变的原因及意义。

关键词:余华;写作风格;转变;原因;意义

Abstract:

Key words:yuhua;

目录

导言-------------------------------------------------------------- 1 一、分析余华写作风格的转变------------------------------ 1 (一)创作主题的转变------------------------- 1 (二)人物形象的转变------------------------- 2 (三)叙述语言的转变----------------------------------------------- 二、分析作者写作风格转变的原因---------------------- 13(一)先锋文学本身的原因---------------------------------------- 13(二)作者的个人原因---------------------------------------------- 14(三)社会因素的影响---------------------------------------------- 15三、余华写作风格转变的意义---------------------------- 16 (一)对广大读者的意义------------------------------------------- 16(二)对作者自身的意义------------------------------------------- 17(三)对整个社会的意义------------------------------------------- 18结语---------------------------------------------------------------------- 18 参考文献---------------------------------------------------------------- 19 在校发表的学术论文------------------------------------------------- 20 致谢---------------------------------------------------------------------- 20

《许三观卖血记》赏析_共4页

《许三观卖血记》赏析 《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法国《读书》杂志在评论《许三观卖血记》时说道: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一、作者简介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中国浙江杭州,3岁时随父母迁至海盐,1977 年高中毕业后,曾经从事过5年的牙医工作,23岁进入县文化馆,1983年开始发表作品,后就读于由北京鲁迅文学院和北京师范大学联合举办的研究生班,1989年调入浙江嘉兴市文联,现定居背景。至今已经出版长篇小说4部,中短篇小说集6部,随笔集3部,其作品被翻译成二十多种文字,在近三十个国家出版。1998年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2004年获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2005年获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等。 余华是先锋小说”勺代表作家之一,其写作可以分为两个阶段。80年代 的作品诸如《世事如烟》、《现实一种》、《鲜血梅花》等通过对暴力、死亡和血腥的冷静的叙述,以及在冷静”背后的愤怒和人的生存环境,让当时不少读者、批评家为之骇异。90年代开始,余华的小说还是从先锋向世俗转变,作品中温情”开始出现。正如作者在《活着》中提到,随着时间的推移, 我内心的愤怒渐渐平息”当然作者仍然关注着人的生存状况。 二、作品简介 《许三观卖血记》发表于《收获》1995年第6期,同年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单行本,后由台湾麦田和香港博益以及海南公司出版,并被译成法文、韩文、德文和意大利文出版。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要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度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恶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 小说中许三观总共卖血十二次,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结实,同时也掌握了献血的一些道理,并用卖血的钱娶了许玉兰;第二次

许三观卖血记 经典语句

许三观卖血记经典语句 2017-09-10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了,才会有办法,没上绝路以前,不是没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余华《许三观卖血记》爱不是我多有钱,有多么大的智慧和成就,而是我把一切给你。 关键时刻,替你挡风遮雨。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却看到了生活的种种幸福。 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生活中的各种事情带来的味道总是相伴而至,有时这个味道重点,有时那个味道重点,这样才真实。 质朴之人,秉持真性情之人,不是一定什么都看得开,不是一定什么都做得对,不是一定什么问题都能解决,但是生活在他们眼里,就像他们的性情一样真,他们的生活中有所守护,有所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他们的生活即使无奈,但总是有一种可以用来面对无奈的幽默,生活的种种不幸中总会弥漫人性的暖意。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人活一辈子,谁会没病没灾。 谁没个三长两短?遇到那些倒霉的事,有准备总被没准备好。 聪明人做事都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其实你们妈不是他们要批斗的,你们妈是去陪着那些走资派、那些右派、xx、地主,你们妈站在那里也就是装装样子,你们妈是陪斗,什么叫陪斗?陪斗就是味精,什么菜都能放,什么菜放了味精以后都吃起来可口。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就算是你不是我的儿子,就算再骂你,你饿了还是要给你买面吃——余华《许三观卖血记》我今天来是要对你们说,我今天才知道我前世还烧了香,让我今生嫁给了许三观,你们不知道许三观有多好,他的好几天几夜都说不完,别的我都不说了,我就说说许三观卖血的事,许三观为了我,为了一乐,为了这个家,今天都到医院卖血啦,你们想想,卖血是丢命的,就是不丢命,也会头晕,也会眼花,也会没力气。 许三观为了我,为了一乐,为了我们这个家,是命都不要了……——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也不能说力气比你多,我们比你们城里人舍得花力气,我们娶女人、盖屋子都是靠卖血挣的钱,这田地里挣的钱最多也就是不让我们饿死。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

余华作品《 许三观卖血记 》赏析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赏析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 《许三观卖血记》共29章,讲述了一个叫许三观的丝厂送茧工在生活困难的年代多次卖血求生的故事。他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结实。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他的大儿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他不赔钱,方铁匠就带人拉走了许家的东西,无奈,只好再一次去卖血。第三次卖血是因为他一直暗中喜欢的女工林芬芳踩上西瓜皮摔断了右脚,他趁虚而入,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自己的初恋情人,为了报答她的好心,让她吃到“肉骨头炖黄豆”,早日痊愈,于是,他走进了医院。 第四次卖血是1958年的“大跃进”、大炼钢和大食堂之后,全民大饥荒,无论他老婆许玉兰怎样精打细算也不能填饱一家人的肚子,他的“嘴巴牙祭”也无济于事,在一家人喝了57天玉米粥之后,又找到了李血头。第五次卖血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并将卖血的钱直接给了一乐。第六次卖血是在刚送走一乐后,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又来了,为了招待队长,万般无奈的许玉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第一次开口求丈夫:“许三观,只好求你再去献一次血了。”然而,这次卖血却遇到了麻烦,由于“血友”根龙连续卖血后死亡,让他感到了恐惧。就在这之后不久,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了,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到了63元钱,他一边让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到李血头。可李血头不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旅行路线,在六个地方上岸,“一路卖着血去上海”。这一路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40年以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他又突发奇想,想再卖一次血,可已经没有人要他的血了。40年来,每次家里遇到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许三观开始哭。 创作背景:余华曾经被认为是”小说革命的先锋拓展“,20世纪90年代以后,他在现实力量的感召下,创作了《许三观卖血记》等作品,他真切地体会到描写现实比形式探索有着更为感人的力量。余华通过《许三观卖血记》这样的文本回击了文学界对于先锋作家所谓的现实失语和玩弄形式的指责,确立了自己的能力和价值。 作者简介:余华,1960年4月3日出生于浙江杭州,现代作家。1977年中学毕业后,进入北京鲁迅文学院进修深造。1983年开始写作,同年进入浙江省海盐县文化馆。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其作品已被翻译成英文、法文、德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荷兰文、韩文、日文等在国外出版。2005年获得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现就职于杭州文联。 人物形象:许三观许三观是小说的主人公,他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许三观卖血喂养的别人的儿子,他老婆和别人的儿子。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使他成了英雄。像他这样一个俗世中人,纲常伦理是他的安身立命之本,但他却背离了这个常理。一个小人物的善良、热心、狡猾、盲目乐观、自我满足等种性格体现在他的身上,许三观有着浓厚的喜剧色彩。 许玉兰许玉兰是许三观的妻子,在余华小说中,她是一位有血、有肉、性格鲜明的女性的形象,具有民间女性的特有的性格,面对生活的苦难,她表现出了坚韧跟顽强。在跟许三观结婚前,许玉兰是一个人称“油条西施”的卖油条的女性。婚前,她用为数不多的衣服能搭配出迷人的效果。结婚后更加显现出她的精明她的能干。一个女人能干是一种能力,“撒泼”就是这种能干的附属品,她的撒泼并不是摔盆砸碗,而是坐在自家门槛上号啕大哭,用哭来表达生活的不幸与她内心的哀愁,但是哭过之后她不会自甘堕落而是选择坚强的去面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的赏析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赏析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父亲是一位退休了的外科医生。多年之前,这位外科医生给余华讲了一个关于“卖血”的故事。 成百上千个人在一位姓李的“血头”的组织下,长途跋涉五百多公里,从浙江一直到江苏。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卖血”。这样的故事离我们今天已经很遥远了,我们听说过“献血”,但却不知道“卖血”是怎么回事。 于是余华提笔写下了《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不是为了告诉读到这本书的人什么是“卖血”,而是为了讲述一个“卖血为生”的人——许三观背后的人生故事。 相对于《活着》一书中的福贵,许三观的人生离我们更近,也更加自然和真实。他是旧时中国千千万万个普通劳动人民的集体群像映射,他的形象塑造更具普世价值。当你读到这个形象的时候,你会不假思索地想,我是不是在哪里也认识这么一个许三观。 许三观也有可能不叫“许三观”,他有可能是任何一个普通的中国农民,也有可能是任何一个在社会底层为了生存而挣扎的小人物。 作为大时代之下的一个小人物,许三观的人生面临了诸多的苦难。《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讲述的就是许三观如何一次又一次地通过卖血,来不断战胜自己人生之中的惊涛骇浪,用自己单薄的力量去化解人生之中不断遭遇的噩运,最后捍卫家庭和幸福的故事。 许三观一生忠厚、善良,亦不乏担当和责任感,但却一生命途多舛。为了活着而活着,是那个特定年代大部分底层百姓的缩影。 在当时的农村,卖血被当作检验一个男人体质是否强健的标准。荒诞而落后的乡野理论,影射出了那个时代背景下农村生活的愚昧无知,以及由于愚昧无知而导致的悲剧性。 对于年轻的许三观而言,生活还没有给他出难题。出于好奇,许三观跟着阿方和根龙第一次进城卖血,认识了医院里的李血头。 通过卖血,许三观获得了人生的第一笔巨款——三十五块钱,并很快和“油条西施”许玉兰结婚了。婚后,妻子生了三个儿子,许三观分别给他们取名为一乐、二乐和三乐。许三观俨然走上了人生的巅峰,通过自己的奋斗,他过上了平静而安稳的生活。 可是当一乐慢慢长大,他才发现命运用九年时间把他编织进一个天大的谎言。一乐长得不像许三观,反而像妻子的初恋情人何小勇。城里的人传起了闲话,妻子许玉兰亲口承认在婚前与何小勇发生了关系。 像所有男人的正常反应一样,许三观觉得自己受了天大的屈辱,并开始有意疏远一乐。打小最亲的儿子怎么就一下子成了别人的种?许三观觉得郁闷而憋屈,他发泄的方式,就是把所有的家务活都推给许玉兰。 祸不单行,福无双至。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面对巨额的医药费,许三观退缩了,因为一乐不是他亲生的。无奈之下的许玉兰,放下作为一个女人的尊严,去求何小勇。何小勇抵死不认,他的女人无情地奚落了许玉兰。 方铁匠带人到家里搬东西。许三观终归于心不忍看着这个家分崩离析,顾不得邻里的窃笑和嘲讽,用第二次卖血换回来一个家的完整。 许三观并非圣人,他的心里一直没能跨过去那个坎。许玉兰给他戴了绿帽子,许三观也要去出轨,只有这样,他才能找回作为个男人的心理平衡。许三观去医院看望摔断了腿的旧情人林芬芳,情不自禁地和她发生了关系。许三观第三次去卖血,是为了补偿林芬芳。 许三观出轨的事情最终闹得人尽皆知,他和许玉兰终于扯平了,谁也不欠谁。遇上了饥荒年景,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为了让家里的人能够吃上一顿饱饭,许三观第四次去卖血了。一家人去胜利饭店,每个人吃了一碗面条。可是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许三观舍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在《许三观卖血记》中,余华几乎写尽了人间的艰辛,将所有的艰难埋入许三观的人生道路上,但这所有的不幸,遇到了许三观之后便做了温情,一波波冲击着读者。 开篇年少的许三观独自去看爷爷,通过爷孙二人不着边的问答,将许三观孤儿的身份介绍出来,但此时的许三观或许是他一生中最快活的时光了,虽然无父无母,但他有四叔,还有爷爷。当时的他已经成为了纺织厂的送茧工人,从生活上来讲,我感觉他应该没有什么压力,直到他遇到根龙和阿方。 从根龙和阿方那里,许三观第一次接触到卖血,了解了卖血的细节——喝凉水、吃炒猪肝、喝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这些细节随之伴随了他的一生,而卖血这件事也改变了他的一生。 在第一次卖过血后,许三观要讨老婆了,他看上了许玉兰。那天下午,他请许玉兰吃了八角三分的东西。可这时候许玉兰和何小勇已经有了感情,许玉兰不同意嫁给他。这或许是许三观遇到的第一件难事儿,但此时的他意气风发,他到了许玉兰家,提着酒、拿着烟,同许玉兰爹三言两语敲定婚事,拿着卖血的钱成了家。 之后的时间在余华笔下过得飞快,一乐、二乐、三乐三个儿子相继出生,许三观守着自己的家,乐呵呵的过着日子。 余华的小说写到这里,再给人啼笑皆非的荒唐感的同时,更给人带来一种生活的气息,这才是人间烟火。本来,许三观的生活可以这么平淡的度过,直到他发现他最喜欢的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这件事对许三观打击颇大,但虽然这是心中的一根刺,许三观还是要养孩子、过日子。他和许玉兰结婚九年,每月存着厂里发的手套,让许玉兰拆开织了线衣,先是给三个儿子织了线衣,之后才是许玉兰——他们结婚九年,前面七年的积累,让许玉兰给自己织了一件精纺的线衣。 此后种种事情发生在许三观身上——一乐闯祸;许三观看望林芬芳;大饥荒;一乐下队生病;二乐下队,宴请二乐队长——这种种事情的花费都是靠许三观卖血度过的,他靠着卖血,硬生生撑起了一个家。 其中,某次卖血后,根龙死了,许三观固执的认为是卖血害死了根龙,他吓得直打哆嗦,走在阳光下都打冷子,他不敢卖血了,但最后为了家、为了孩子,他还是一次次顶着恐惧去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同样是一个普通人“活着”的故事,相对于《活着》而言,这篇小说留下了更大的叙述空间,它着重表现人物的人性内涵,而不仅仅是命运对人物的压迫。 《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意义上说仍然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福贵面对一次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面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救赎。对许三观来说,他对付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卖血”,但每一次卖血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人生内涵。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血与生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达到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

在中国这个非常传统的国家里,妻子的背叛使丈夫丧失了男人做人的尊严,在道德观念的驱使下,许三观决心用自己的鲜血供养“别人的儿子”,显然需要经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考验,承受内心的巨大煎熬。许三观的卖血行为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商业行为,他的血也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商品的血”,卖血与施爱的过程超越了父与子的伦理范畴。在这种伦理冲突中,许三观仍选择了为一乐卖血,足以体现了伦理温情的力量。 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王安忆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全书以主人公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在胜利饭店吃了人生中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口温过的黄酒。接下来,他因为大儿子一乐打伤了他人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出于对出轨对象林芬芳的内疚而卖血;自然灾害时期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而卖血;儿子们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又卖血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

许三观卖血记

黑龙江大学 本科生学年论文 论文题目:浅析《许三观卖血记》的重复 叙述模式 学院:文学院 年级:2009级 专业:汉语言文学 姓名:张丽岩 学号:20091880 指导教师:叶红 2012年3 月5日

摘要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得到世界认可的长盛不衰的作品,内容上的考究和紧密贴近百姓生活,并用“卖血”这个不太受中国传统接受的生存方式谱写出了一曲平民英雄的壮歌。本书在情节设置上主要运用重复叙述模式,让我们在重复之中看见了生命的价值,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小说。 关键词 《许三观卖血记》重复性叙述模式

Abstract The Chronicle of a blood merchant is a prevalent be recognized on the world of work, the content fastidious and close close to people's lives, and "sell blood" the not too by China's traditional way of life that accept composed a one song civilians ZhuangGe hero. This book mainly used in the plot set to repeat the narrative pattern, let us see the repeat of the value of life, is a rare and novel. Keywords 《Chronicle of a blood merchant》repeatability Narrative mode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中的人物分析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中的人物分析 《许三观卖血记》以许三观为主人公和他的十一次卖血历程为主要线索,描写了一个小人物在中国艰难时期下的“奋斗”过程。 小说主人公许三观的刻画十分生动饱满,他老实诚恳,他善良乐观甚至是坚韧,还有他的好面子和粗俗性格,在一次次卖血事件和日常生活中生动地确立出来。 在许三观的一次次卖血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行动元大致可以分为四方:卖血者、卖血受惠者、买些促进者和收血者。先来看看卖血受惠者。第一次是许玉兰(他妻子)或说家庭,第二次是一乐,第三次是林芬芳和家庭,第四次是家庭,第五次是一乐和二乐,第六次是二乐,第七、八、九、十和十一次是一乐。在这组行动元中可以看出,没有一次许三观是为自己卖血的。而且在看似变化的行动元中几乎都有一乐的影子。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余华在描写一次次的买些事件中有意把受惠者给予一乐,无疑暗暗使得许三观的人物形象更加高大感人。特别是最后几次卖血中营造悲剧氛围的同时,让许三观形象得到升华。而书中的卖血促进者基本(除一、三次)与受惠者保持一致,这也加强了许三观的形象。其实,身为卖血者的许三观只是那个时代(甚至是现在)万千卖血者中的一个,他的形象虽然在书中是最饱满最有个性的,或善良或粗俗,但却暗含普遍意义的共性,如书中出现过的其他卖血者(阿方、根龙、来喜和来顺)一样,都代表着万千卖血者的纯朴善良和为生活“奋斗”的精神,他们是一个符号。

书中人物中的收血者包括几个血头也是时代的符号,代表那个时期各个医院的血头。在收血者行动元变化中身在救死扶伤的医院的他们却惊人的相似—自私残忍甚至无人性。在一个情节中,李血头不让许三观卖血是怕连累自己,却告诉他可以去其他医院。这暴露了那个年代黑暗的一角。幸好书中其他人物大都可爱的,家人的互相扶持(特别是危难中),路人的友好举动,街坊邻里的帮助,他们中也可能有卖血者,他们身份不一,但都代表着那个时期的温情,人们的简单纯朴。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个赞扬和讽刺的悲喜剧。它告诉了我们很多东西。一个在新中国的大历史事件背景下的普通工人(或卖血者)依靠自己的“能力”,度过了一个个难关,为家庭,为尊严,为活着。其中的时代精神让我们震撼和敬佩。同时许三观的“能力”选择卖血无疑是具有讽刺的,在那个时代,他的每一个难关都没有得到国家帮助,要靠卖血度过,这是一个时代的印记和悲哀。在书中最后,他居然会为自己不能卖血感到伤心(这是那个时期留给他的伤痕,似乎是在让我们警醒),让我们啼笑的同时也感到那个时代普通人的卑微可怜。可以说,余华把那个人(一种人)的卑微和伟大都描写出来了。

《许三观卖血记》的语言力量

浅析《许三观卖血记》的语言力量 作为先锋派作家,余华常常给读者带来与众不同的阅读体验。从《十八岁出门远行》的一夜成名,到《兄弟》的褒贬不一、议论纷纷,余华的创作总是受到各界的关注。作为余华创作转型期的重要作品,又是其代表作之一的《许三观卖血记》,不仅受到了国人的瞩目,也远销海外,引起外国人的兴趣。认为这是一部“非常中国”的作品。 余华在许多场合都曾表示过,《许三观卖血记》在最初的构想中只是一个短篇,但写着写着就收不住了,变成了一部十多万字的长篇。从这部作品我们可以看出,构成这十多万字的,大部分都是人物的对话。而正是这极富个性的对话语言,构成了《许三观卖血记》的特色之一。 与之前的作品不同,《许三观卖血记》似乎褪去了一些先锋派作品的色彩。那些迷离漂浮、捉摸不定的氛围渐渐散去,取而代之的却是温和敦厚的气质,以及简洁干净的语言。在阅读之中,我们很直观的感受到小说通篇几乎都是平白质朴的白话、口语,短句多于长句,俗语多过书面语。这一点立即就为作品赢得了最广大的读者群,也赢得了极好的口碑。不过,也因此被人加以“罗嗦、凌乱”评价。 其实,“平白”、“罗嗦”之类的情形只是余华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写作语言的表象特征,其背后则是真实客观的叙述内容。没有经过刻意修饰的、繁复华美的描写,不依靠一般小说创作中常见的夸张、议论,而是尽量采用对话的叙述方式,重复的叙述模式,以合理的逻辑顺序展开故事的情节。小说中有一些句子不符合严格的语法规范,但在表现人物的心理、性格时候却意外的贴切,真实可信。如许玉兰多次坐在门槛上的哭诉,她与何小勇妻子的争吵,路人的几次议论等处,作者就用琐碎而生活化的语言描画了绘声绘色的日常生活。 在许多小说中,作者有时以全知全能的叙述者视角引导着读者阅读,并时不时的对小说中人物的行为动作加以评论。这样的叙述者,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几乎不见了踪影。在作品的开篇,作者余华只用了简单的一句话就交代了主角的身份:“许三观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这一天他回到村里来看望他的爷爷”。其具体的身份情况,都是在之后的一段段对话中展现的。他爷爷的问话带出了许三观父亲去世,母亲遗弃他改嫁的家庭现状,他和四叔的情谊也是在随后许三观与一乐的对话中体现的。作者通过一段段具体的对话将背景信息透露给读者,在人物的心理情况上则给读者以充分的想象空间。 而对于小说的主要线索“卖血”,城乡间的差距也从人物的对话中体现。乡下的爷爷说:“你没有卖血;你还说身子骨结实?我儿,你是在骗我”,乡下的女人说:“我先是听人说,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500字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500字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以男主人卖血为主线的一部小说。许三观只是一位普通的工人,面对生活中一次次困难和打击,他一次次用卖血去换取金钱,帮助他度过当时的难关。他卖血大多是为了别人,为了妻子、为了孩子、为了私情、为了家庭等,很少为了自己。 许三观第1次卖血的钱帮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第2次卖血是为赔偿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并保住了他全部的家当。第3次卖血是为了私情,为“报答”林芬芳。第4次卖血是看孩子们饿的可怜,卖血带家人去吃面条。第5次卖血是因一乐下乡插队生病,卖血帮一乐改善生活。第6次卖血为使二乐早日回城,卖血请二乐的队长吃饭。随后因一乐被检查出患了肝炎,为救一乐,他沿路多次卖血。最后一次卖血是他突然想吃炒猪肝喝黄酒,去医院卖血,但因年龄大,遭到年轻医生的侮辱,卖血被拒,没有卖成。 卖血被拒的许三观伤心万分,哭着在大街上一圈接一圈走,他感到自己被时代所抛弃,感觉自己像一头被抛弃的老黄牛,感觉自己再无用处。但他的妻子却一件件地诉说着他为家庭做的贡献,在他妻子和儿子的心中,他依然无可替代。 除了卖血帮助家庭和亲人外,许三观还有一颗善良的心,对家人、

对儿子深深的爱。如:饥荒时刻,妻子多煮了一碗粥加糖为他庆祝生日。许三观却把粥让给自己的孩子喝,只让孩子们给他磕头当寿礼。如:他卖血的钱一开始不舍得给一乐买面条吃,但找到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后,最后还是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当他们看到胜利饭店的灯光时,他不再骂一乐,并对一乐突然变得特别温柔。如:许三观为了二乐的工作,卖血请二乐的队长吃饭,并舍命陪二乐队长喝酒。主动让粥、特别温柔,舍命陪酒,说明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深深地疼爱着他的儿子们。 如:许三观为了救一乐,被迫多次卖血。在大冬天,他走到有积雪的河边,用碗端起冰冷刺骨的河水喝,一碗接着一碗。因卖血导致他全身发抖,盖了四床棉被还感觉冷。在松林,他为了多卖血筹钱,抽血过频过多导致自己晕倒,差一点把自己卖死。面对逆境,许三观没有抱怨命运,也没有抱怨儿子,尽力履行自己的职责。 除了许三观对亲人的爱之外,书中的其他人物也展示出了自己真善美,如:二乐发现一乐生病,在冬天的风雪夜,背着一乐走了一个多小时,脱下自己的棉袄给一乐盖上,并在风雪夜再次狂奔为一乐取被子。一乐得病后,许三观找三乐借钱,听到一乐有重病,三乐把仅有的12元钱全部拿出来交给许三观,这都展示了深深的亲情。 许三观找方铁匠借钱,方铁匠干脆爽快地把口袋里的十元钱(或

余华作品 《许三观卖血记》赏析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赏析 读完书名大家应该也了解不少吧!对了,这本书主要写了许三观卖血。但是这本书是充满父爱的一本书,也许大家会认为这很平常。因为每一位父母都爱孩子,但是你们见过这么一位父亲吗?一位为了不是亲生儿子“卖命”的父亲;一位为了儿子而受尽折磨的父亲;一位意志坚强的父亲…… 人心是可以被打动的,世上没有铁打的心! 当许三观发现大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时,他非常愤怒。因为她觉得她像个傻子一样,为别人养了十多年的孩子。于是他决定将大乐送还给亲生父亲,可大乐的母亲万般不愿,当然大乐也不愿。因为他已经认定许三观是他的父亲。许三观无可奈何,但他暗暗决定,不能对大乐好。于是他便一次次冷落大乐,但大乐却仍不变心。时间慢慢过去了,他们却迎来了灾难—闹粮。但是他们还是熬了过去,过去后许三观又去卖血了。因为他想让他家人去吃一顿好的,但他唯独留下了大乐。给他一块钱,让他去买红薯吃。但是小小的红薯并不能满足大乐的肚子,只好静静的坐在门槛上等待父母。当他们回来时,已经夜深了,大乐看着他们有说有笑。顿时说不出话来,二乐对大人说:“哥你的红薯好吃吗?”许三观什么也没说他们四人进去了。唯独大乐,大乐一直向前走。越走越远,越走越黑。正在另一方许三观在睡觉。大乐的母亲着急,他求许三观去找大乐。许三观气冲冲的去了,当找到大乐时,怒火已收到心头。他走到大乐前面,大乐不理他。只是边走边喊:“谁给我买一碗面,我就是他儿子!”许三观大喊:“你别

回来了。”大乐一直向前走,许三观这时不禁一震,心想:“这小兔崽子!”便跑向大乐,板着脸说:“回家!”于是便蹲下身子,把大乐背了起来。一分一秒过去了,大乐说:“这不是回去的路。”许三观告诉他,带他去吃面。也因为这件事,许三观下定了决心。有一次他在大众面前,用刀划开了脸。庄严地对大家说:“下次谁要是说大乐不是我儿子,我就拿刀子和他对着干。”转身便拉大乐走了…… 父爱,比天大地大! 几十年过去了,许三观的几个儿子都有了各自的生活。但不幸的是大乐患了重病,并且危及生命。可是他们家并没有充沛的金钱,于是年老的许三观去四处卖血。他常在冰雪中过夜,不管晴天、雨天他都在走着。好人家见了他,他需一些盐。因为他说这样有利于卖血。卖血前,他总会喝几碗井水,因为他说这样血多一点。卖好血,他便会吃一盘猪肝儿,因为这样有利于卖血。那一片地洒满了他的汗水,终于大乐的钱凑齐了。大乐得救了,他们又过上了一个平淡的生活。可我却觉得他们活出了奇迹!

读余华《许三观卖血记》心得体会

读余华《许三观卖血记》心得体会 即使生活不曾优待过你,你依然砥砺前行。这是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给我的大体感觉。作者平平淡淡的文字里,慢慢的构建成一幅画卷,让你感受到画卷里人物鲜活的生命力,他们面对每次苦难的强大求生欲望。 ?正如作者的序言,书中的人物像是有生命般,自己讲述着他们自己的人生经历。透过话语这又像一场激动人心的电影,又像一段深植人心的过往,在脑海里飘荡着许三观血的一生。许三观最珍贵的是他自己的血,帮他渡过了一个个难关,跨过了一道道险阻的血。 许三观卖过十一次血。 第一次卖血是因为好奇,跟随同村的龙根和阿方进城卖血。卖血后在胜利饭店,学到了龙根和阿方那一句“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这句话也成了许三观生命中的一句话,像是胜利凯旋的战歌。从此许三观开启他卖血之路的征途。随后,许三观用这次卖血捷足先登取了许玉兰为妻。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是吵吵闹闹,平淡朴实,家长里短,相濡以沫,共同进退……这是他们婚姻生活平实的面貌,一起携手渡过一次次难关。在文革时期,许玉兰被污蔑为妓女而遭到批斗。许三观则一直守护着许玉兰身边,为她送水送饭,为她按摩因站了一天而麻木的双脚。在一次家庭批斗会上他们也打开彼此的心扉,也珍惜患难与共的情感。

第二次卖血为了儿子一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要赔医药费,但对于一乐不是自己亲儿子令许三观很不是滋味。对一乐又爱又恨的矛盾心理一直折磨着许三观,他爱是因一乐的行为和性格与他如此的像,他恨是因所有的人都说一乐不像他,不是他亲生的。 第三次卖血为了一直暗中喜欢的林芬芳。丝厂女工林芬芳因摔断了腿而在家中养伤,许三观去她家中探病,乘虚而入得到了她。为了报答林芬芳给她买肉骨头、黄豆又卖了一次血。 第四次卖血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在大饥荒的环境下,吃了五十二天玉米粥的许三观一家实在受不了,而他为家人走进了医院。让我倍感温情的是许三观背上一乐去胜利饭店吃面条,他对一乐感情的矛盾和他的做法深深的触动了我的每一根神经。许三观是他四叔背回家的,而他背着一乐回家。从许三观能放下执念接受了一乐,也让我感觉到许三观温情的一面。许三观用菜刀在自己脸上划了一道口子,又伸手摸了一把流出来的鲜血,他对所有的人说“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也让我感受到许三观的温暖。 在之后的大跃进,文革,知青下乡的背景下,许三观先后为了得了肝炎病的一乐下乡和宴请二乐的生产队长去卖血。最后,为了治疗一乐的病许三观又卖了五次血。从林甫到长宁,在卖血的路上许三观也体会到路人给他的温暖与真情。命运多舛的许三观面对着生活不间断给予他的苦难绝不放弃,也让我感受到他的

许三观卖血记

余华 这一天中午的时候,许三观来到了林浦,他沿着那条穿过城镇的小河走过去,看到一处石阶,他就走了下去,在河水边坐下。许三观解开棉袄的纽扣,让冬天温暖的阳光照在胸前。不久前林浦也下了一场大雪,许三观看到身旁的石缝里镶着没有融化的积雪,在阳光里闪闪发亮。从河边的窗户看进去,他看到林浦的居民都在吃着午饭,蒸腾的热气使窗户上的玻璃白茫茫的一片。 他从包裹里拿出了一只碗,将河面上的水刮到一旁,舀起一碗下面的河水,他看到林浦的河水在碗里有些发绿,他喝了一口,冰冷刺骨的河水进入胃里时,使他浑身哆嗦,他用手抹了抹嘴巴后,仰起脖子一口将碗里的水全部喝了下去,然后他双手抱住自己猛烈地抖动了几下。过了一会儿,觉得胃里的温暖慢慢地回来了,他再舀起一碗河水,再次一口喝了下去,接着他再次抱住自己抖动起来。 在河边窗前吃着热气腾腾午饭的林浦居民,注意到了许三观。看着这个年近五十的男人,一个人坐在石阶最下面的那一层上,一碗一碗地喝着冬天寒冷的河水,然后一次一次地在那里哆嗦,他们就说:“你是谁?你是从哪里来的?没见过像你这么口渴的人,你为什么要喝河里的冷水,现在是冬天,你会把自己的身体喝坏的,你上来吧,到我们家里来喝,我们有烧开的热水,我们还有茶叶,我们给你沏上一壶茶水……” 许三观抬起头对他们笑道①:“不麻烦你们了,你们都是好心人,我不麻烦你们,我要喝的水太多,我就喝这河里的水……” 他们说:“我们家里有的是水,不怕你喝,你要是喝一壶不够,我们就让你喝两壶、三壶……” 许三观拿着碗站了起来,他看到近旁的几户人家都在窗口邀请他,就对他们说:“我就不喝你们的茶水了,你们给我一点盐,我已经喝了四碗水了,这水太冷,我有点喝不下去了,你们给我一点盐,我吃了盐就会又想喝水了。” 他们听了这话觉得很奇怪,他们问: “你为什么要吃盐?你要是喝不下去了,你就不会口渴。” 许三观说:“我没有口渴,我喝水不是口渴……” 他们中间一些人笑了起来,有人说: “你不口渴,为什么还要喝这么多的水?你喝的还是河里的冷水,你喝这么多河水,到了晚上会肚子疼……” 许三观的在那里,抬着头对他们说: “你们都是好心人,我就告诉你们,我喝水是为了卖血……” “卖血?”他们说,“卖血为什么要喝水?” “多喝水,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身上的血多了,就可以卖掉它两碗。” 许三观说着举起手里的碗拍了拍,然后他笑了起来②,脸上的皱纹堆到了一起。他们又问: “你为什么要卖血?” 许三观回答:“一乐病了,病得很重,是肝炎,已经送到上海的大医院去了……” 有人打断他:“一乐是谁?” “我儿子,”许三观说,“他病得很重,只有上海的大医院能治。家里没有钱,我就出来卖血。我一路卖过去,卖到上海时,一乐治病的钱就会有了。” 许三观说到这里,流出了眼泪,他流着眼泪对他们微笑③,他们听了这话都怔住了,看着许三观不再说话。许三观向他们伸出了手,对他们说: “你们都是好心人,你们能不能给我一点盐?” “这么多盐,我吃不了,其实有了茶水,没有盐我也能喝下去。” 他们说:“盐吃不了你就带上,你下次卖血时还用得上。茶水你现在就喝了,你趁热喝下去。” 许三观对他们点点头,把盐放到口袋里,坐回到刚才的石阶上,他这次舀了半碗河水,接着拿起一只茶壶,把里面的热茶水倒在碗里,倒满就一口喝了下去,他抹了抹嘴巴说:“这茶水真是香。” 许三观接下去又喝了三碗,他们说:“你真能喝啊。” 许三观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站起来说:“其实我是逼着自己喝下去的。” 然后他看看放在石阶上的三只茶壶,对他们说:“我要走了,可是我不知道这三只茶壶是谁家的,我不知道应该还给谁?” 他们说:“你就走吧,茶壶我们自己会拿的。” 许三观点点头,他向两边房屋窗口的人,还有站在石阶上的人鞠了躬,他说:“你们对我这么好,我也没什么能报答你们的,我只有给你们鞠躬了。” 12.小说开头描写了许三观坐在河边看到的周围的景象,这段描写有什么作用?(6分) 13.第2段中详细描绘了许三观喝水的过程,请分析其写法特点及效果。(4分) 14.文中多次写到许三观的笑,请说说划线的三处“笑”分别表现了主人公怎样的情感。(4分) 15.法国《读书》杂志这样评价《许三观卖血记》:“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请结合节选部分,谈谈你的理解。(6分)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佳作时,心中感慨万千。受《活着》影响,读这本书之前,我便想到许三观最终一定是卖血身亡。但作者余华这次却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结局。这本书有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代的印记。历经大跃进、文化大革命、改革开放三个阶段,是旧时代的缩影。我认为《许三观卖血记》虽无《兄弟》般惊涛骇浪,也不如《活着》般深沉,但它却给人不一般的会心一笑。 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没有太多文化却无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也只能卖血,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一次又一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 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舍得让别人家的儿子共享呢?在知道一乐无比委屈后,他心软了,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对待一乐如亲生儿子。最动人的是一乐患病时,他去筹集医药费,一路靠卖血艰难来到治病的上海,而这其中的艰辛又有谁知道。他身子发虚晕倒醒来再卖,终于在上海见到思念至深的儿子,许三观就是这样散发父爱的光辉。 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回血,他怀念以往卖完血后在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光,却发现自己的血不再有人收了,妻子许玉兰对他说:“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了,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 没有华丽情节,《许三观卖血》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听余华讲述一个小人物的悲欢。感叹许三观这一生坎坷的命运,面对不同逆境,他选择乐观。全书以卖血为主线,将许三观的一生勾勒出来,也让这个男人有血有肉,他隐忍善良,他人性的光芒体现出对四叔、对妻子刘玉兰、对情敌何小勇和出轨的林芬芳身上。

余华《活着》与《许三观卖血记》

余华《活着》与《许三观卖血记》 余华说:“我寻找的是无我的叙述方式”,在叙述过程中“尽可能回避直接的叙述,让阴沉的天空来展示阳光。”所谓“无我的叙事方式”也就是作者以一个冷静的叙述者来描述人物一生中经历的凄风厉雨,深重苦难。所以作者刻意的不发表自己对人物的好恶,让读者自己去探究作品中的深层意蕴。作者采用零度叙述法,并借他来提供观察世界的视角,让读者自己来做出评判,正如他自己所说的,“文学就是这样,它讲述了作者意识到的事物,同时也讲述了作家所没有意识到的,读者就是这时候站出来发言的”对于《活者》《许三观卖血记》中的人物,作者不动声色的讲述出来,既不作过多的议论,也不对人物进行心理分析,更不作价值评判在作品中,作者把零度叙述法运用得游刃有余,如实的反映出民间的纯朴,善良,愚昧,自私,在描绘中发掘民间生活的本质。 阔少爷时代的福贵可谓是一个"五毒"俱全的败家子,在城里他放荡形骸,甚至故意污辱自己的老岳父,让他无地自容;在家里他对父亲冷嘲热讽,把自己的放荡行为归结为"上梁不正,下梁歪。"紧接着福贵赌博输掉全部家产,并且间接害死了父亲,但小说只是把这一段当成福贵一生中令人不可思异的一个传奇,叙事者对于这个十恶不赦的败家子没有表现出任何好恶,而是冷静的叙述福贵没有继续堕落,一蹶不振,反而主动的去寻找生路,养活家人。龙二是导致福贵倾家荡产的幕后黑手,他理应对福贵避之而恐不及,但他也有人情味的一面,把五亩好田租给福贵也算是给福贵一条活路;曾经被福贵当众羞辱的岳父-米店老板,他对女婿可是恨之入骨,福贵倾家荡产后,他强行接回女儿报复福贵,然而在荒年时他也救济过福贵一家;平日为村民们排忧解难的队长,也有自私的一面。为凤霞和王四解决地瓜纠纷时,他从中巧妙的截下一块地瓜,当荒年时村民们发现福贵家有米煮都赶到他家时,队长赶走村民们自个私下向福贵家讨分"一杯羹"。 《许三观卖血记》的李血头(血头是指医院里负责卖血的人,民间称为血头)集狡猾,自私,同情心于一炉,到医院卖血需要经过他这一关批准,他从一开始就充分利用这一点,培养了卖血者对他的尊敬让最为朴素的大部分都目不识丁的农民们懂得礼物是人与人交流之间最为重要的依据,不过他也有人情味一面,当许三观为了给一乐筹医药费有求于李血头时,李血头教了他一个方法到不同的医院去卖血;黄小勇的妻子为了钱对丈夫年轻时的风流韵事的结果——一乐不承认,等到黄小勇被车撞死后又厚着脸皮去承认一乐是黄小勇的儿子。在读者眼里她自私,泼辣,但当一乐因为肺炎住院后,她也力所能及的拿出钱老借给许三观。一乐从小就与父亲感情好,虽然他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为了给一乐筹医药费许三观每个地方一个地方的去卖血,然而当一乐长大成人之后,就算他与许三观感情最好却不能理解许三观在街头哭泣的原因,甚至责备他给家人丢脸。

读书征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早在高中的时候,老师就推荐我们假期读余华先生所写的《许三观卖血记》,那时的我对看书不感兴趣,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给我的第一感觉是:这肯定是一个关于儿子卖血养活老母亲或者老父亲的故事,而且全书可能只会在最后的时候写得很感人,全书也只会写一次卖血的过程。所以,那时的我错过了这本书。现在上了大学,感觉时间过得好慢,所以把浮躁的心静下来,想要看一下这样一个名字的后面究竟有着一个怎样的故事。 翻开这本书,我看到了关于这本书的相关信息:这本书荣获美国巴恩斯-诺贝尔新发现图书奖(2004年);并入选韩国《中央日报》100部必读书;入选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力的10部作品"。 于是,怀着一种敬仰,我认真的读了这本书。 小说的开头就出现了卖血的故事,许三观回乡下看望爷爷遇到了根龙和阿方去卖血,学到了一些卖血的知识——包括卖血之前要多喝水,卖完血之后要去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等等。以后许三观每次卖完血都会到饭店里去学着根龙他们的样子要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基本上,炒猪肝和黄酒贯穿了整部小说,让我在心里形成了一种印象,只要许三观吃炒猪肝喝黄酒,那就表示他又去卖血了。事实上也正是这样,到最后许三观的生活不那么紧迫,也不需要靠卖血来维持生计的时候,他想吃炒猪肝想喝黄酒了,于是就去医院卖血。以前卖血是为了家里渡过难关,这最后一次是为自己吃炒猪肝喝黄酒找一个理由。 跟着根龙和阿方卖完血回到四叔家,跟四叔说只有四叔对自己好,想给四叔一点钱但是又不舍得,接着说了打算娶媳妇的事情,这一点表现出了人的质朴和真诚,很真实,虽然不合情理但是却很能说服人。只要我们心里想着我们最尊敬的人,知道自己应该用一种什么方式表达自己的感情就可以了,不需要一定要靠给钱这种方式表达。 许三观看上了许玉兰,就请许玉兰吃东西,一段滑稽的经历之后两个人就结婚了。在许三观跟许玉兰结婚之前,作者写了许玉兰和何小勇的一段故事,为后面的故事做好了铺垫,伏笔很深。 许玉兰为许三观生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后来三个儿子长大了, 大家都说一乐越长越像何小勇,刚开始许三观不信,拿着镜子看自己,看一乐,还让三兄弟站在一起看有什么不一样的,结果给自己一个结论:三个儿子长得一样就行了,跟自己不像没什么。 但是许三观还是没能抵住大家舆论的压力,也怀疑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于是许玉兰说了自己被何小勇逼上床的事情。之后许三观对许玉兰和何小勇的态度有了转变。许三观开始让许玉兰做男人活儿,故意为难许玉兰,在一乐打了方铁匠的儿子以后也不管不问,要许玉兰去找何小勇要钱赔给方铁匠。看到这里的时候,我感觉许三观有点过分,毕竟许玉兰是被何小勇强迫的,而且已经过去九年了,一乐喊了许三观九年的爹,人都是有感情的,为什么说变就变呢?但是仔细一想,我觉得我们应该理解许三观,把自己当成许三观去体会他当时的那种心情,许三观就变成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会喜会怒的有着七情六欲的活生生的人。 在最后何小勇不认一乐是自己儿子的时候,许三观不忍心自己的家被方铁匠搬空,那是他们结婚将近十年的全部家当啊。不得已,只能去卖血。 似乎作者是有意的安排,让许三观强奸了林芬芳。因为在后面的文化大革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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