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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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施工作业是指在生产区域内进行新建、改扩建、检修、维修等施工作业项目。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按照《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施工。

第三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法》签订施工作业合同书,合同书中应有安全条款,或签定安全作业协议书。

第四条施工单位进入生产设施、装置施工现场检修和维修作业,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全面负责,建设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进度计划,报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施工作业许可证。

第七条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生产设施和装置施工现场,应按《生产厂区封闭化管理规定》执行。

第八条建设单位负责在施工作业现场划出安全隔离作业区,施工单位根据作业内容和作业场所环境情况制定出安全有效的作业区隔离措施方案。

1.建设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审批施工单位制订的隔离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隔离措施。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2.凡与施工项目相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必须加盲板进行隔离;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禁动标志。

3.凡在运行的装置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由企业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不停产状态下进行施工作业,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认真执行。

1.基层单位应制定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和演练。

2.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不得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

3.遇有异常情况,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应立即停止一切施工作业,撤离人员并及时报警和报告处理。

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规定(5篇)

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规定(5篇)

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一)为做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证安全施工,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操作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或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技术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三)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技术要求,选择符合安全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

(四)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等进行安全防护。

(五)必须审查监理单位的监理文件,监理单位应当将施工安全纳入监理范围,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组织实施。

(六)为施工提供的各类产品和安全设施应当保障人体健康,符合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七)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八)对于存在危险因素施工作业,必须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安全作业设计,经批准后才准予实施。

(九)安全技术资料应当专人管理,做到及时、完整归档。

(十)天然气站场及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应当实行封闭式管理。

施工现场的入口处应当设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安全规定、防火制度等标牌。

(十一)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干净、畅通,有交通指示标志。

施工现场的沟、坎、井应当填平、设围栏或者盖板;危险地区应当悬挂警戒标志,夜间应当设置红灯示警。

(十二)施工现场应当建立防火和危险品保管、使用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设施,并保持其完好的备用状态。

(十三)现场工程人员应当遵守施工安全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和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现场工程人员有权对危害人身安全或者健康的作业程序、作业条件、作业方式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十四)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及时向上级和当地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报告。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一、前言安全施工是工程建设必需遵从的基本原则,是保证工程建设顺当进行,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关键措施。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订立肯定的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以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及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建设中的各种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建筑、桥梁、路基、码头、管道、以及其他拆迁、绿化、景观工程等全部工程项目。

三、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一)工程项目总监1、订立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施工方案,并报告建设单位及监理进行确认;2、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检查,适时发觉和解决安全隐患,避开事故的发生;3、依照规定,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安全素养,确保施工中符合安全规范和标准要求;4、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并组织完成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二)施工单位负责人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划,订立安全施工主张及方案,并组织实施;2、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标准,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3、负责组织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设备、人员安全;4、完成施工任务前,向建设单位提交安全施工方案,经过论证和确认后实施,并承当责任,保证项目安全顺当完成;5、对公司各部室和工程班组进行安全会议,策划和操作技能培训,以推动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加强。

(三)工程现场重要负责人1、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严格依照安全施工方案进行操作,确保项目安全;2、全面监督检查工地人员安全教育,确保达到国家要求的安全文化素养;3、积极参加安全会议,并主持会议时,讲解有关施工方面的安全规范和标准,明确责任;4、负责现场交通安全、机具用电、不安全作业、防雷等安全保障工作,适时监督发觉并适时解决问题;5、组织对不安全区域进行隔离和封闭,落实安全管控措施,确保确保工地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四)劳务班组长1、监管劳务工人的操作,督促劳务工人依照规定佩戴好安全用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施工安全;2、对劳务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及保护意识,防范事故的发生,降低损害损失;3、针对劳务工人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进行引导和矫正;4、依照安全施工方案要求,相互搭配,适时处理工地安全问题。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4篇)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4篇)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敬请注意,以下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适用的规定。

1. 项目安全组织与管理a. 设立项目安全责任部门或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其职责和权利;b. 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项目安全工作的协调和监督;c. 提供必要的人员、设备和经费,确保项目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d. 落实项目安全目标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e. 加强与相关承包商、供应商和监理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安全合力。

2. 安全培训与教育a. 组织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项目所有人员对安全管理规定的了解和遵守;b. 为项目管理人员、承包商和施工人员提供适时、适量的专业安全培训;c.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演练,提高人员应变能力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3. 安全技术措施a. 制定项目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按照国家安全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b. 提供足够的安全防护装备和工具,确保每位施工人员的安全;c. 建立项目安全投入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监督机制,确保措施的有效性。

4. 安全监督与检查a. 设置项目安全监督岗位,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检查;b.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c. 对安全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纠正;d. 发生事故时,组织事故调查,确定责任和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5. 安全应急管理a. 制定项目安全应急预案,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b.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进行安全演练;c. 加强与相关应急救援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应急援助的及时到位。

6. 安全记录与统计分析a. 要求项目各方建立安全档案,记录项目的安全工作和事故情况;b. 定期对安全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c. 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方面报告项目的安全情况和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

以上就是一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的基本内容,具体的管理规定还需根据项目的特点、规模等细化制定。

项目部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项目部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项目部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项目部施工现场是一个涉及多种施工活动、多个施工队伍和多个工种的复杂环境。

为了保障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制定一系列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项目部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一、项目部施工现场的进出管理规定1.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帽、防护鞋和工作服。

2. 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严格的身份验证,并领取临时访客证。

3. 未经许可,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4. 临时工人必须在专门指定的区域领取工作牌,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二、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规定1. 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包括禁止通行、禁止吸烟、危险区域等。

2. 设立合理、安全的施工通道和应急疏散通道,并保持通畅。

3. 安装必要的消防设备和逃生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4. 安装防护网、防护栏杆等,保证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

三、项目部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管理规定1. 使用机械设备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并备案登记。

2. 严禁未经许可私自更改机械设备的参数和功能。

3. 禁止未经培训和资质认证的人员擅自操作机械设备。

4. 使用机械设备时,应设置专人负责观察周围环境,确保安全。

四、项目部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管理规定1.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2. 对于危险作业,必须按照规定配备足够的人员,进行专人监护和保护。

3. 严禁酒后作业和疲劳作业,必要时要进行体检和休息。

4. 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防止引发火灾。

五、项目部施工现场的施工材料管理规定1. 施工材料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标识和存放,并定期检查和清理。

2. 严禁使用过期、质量不合格的施工材料。

3. 使用液体材料时,必须设置防漏装置,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六、项目部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规定1. 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秩序,不得乱扔垃圾和污水。

2.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干净,定期进行清理。

工地安全施工管理规定(3篇)

工地安全施工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地安全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施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装饰装修施工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本规定由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八条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组织编制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三)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四)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五)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和要求。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明危险区域、安全通道、消防设施等。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当保持整洁、有序,防止杂物堆积,确保通道畅通。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一)临边防护:施工楼梯、平台、阳台、通道等临边处设置防护栏杆;(二)洞口防护:施工孔洞、楼梯口、电梯井口等处设置防护栏杆和盖板;(三)垂直运输防护:设置防坠安全网、安全绳等;(四)高空作业防护:设置安全带、安全网等;(五)电气安全防护:设置漏电保护器、接地线等。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保护参与施工人员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和进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本办法。

二、施工安全责任:1. 项目负责人应自觉履行施工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施工安全。

2.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并及时报告施工安全问题。

3.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措施,并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 参与施工人员应遵守施工安全规章制度,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三、施工安全措施:1. 确保现场环境安全:对施工现场进行划定,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清理施工现场杂物,保持通道畅通;确保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完好。

2. 安全设施设置:根据施工需要,设置安全围挡、安全网等设施,防止人员坠落和物体飞出。

3. 用电安全:合理进行用电设计,选用符合标准的电器设备,确保线路安全可靠;严禁乱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不合格电器设备。

4. 高处作业安全:设置临时防护设施,如安全网、安全带等,确保工人在高处作业时的安全。

5. 机械作业安全:使用经过检测、合格合法的机械设备,严禁在未经培训的情况下操作机械设备。

6. 危险物品安全:严禁在施工现场上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存放危险物品应按规定进行分类、标识、储存,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7. 施工道路交通安全:设置合理的交通标识,安排专人指挥交通,确保交通秩序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8. 烟尘防治:对存在大量烟尘的施工现场,应采取防护措施,如喷洒清水,设置风帘等;施工人员应佩戴口罩,防止烟尘对人体的危害。

四、施工安全检查:1.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

五、事故应急预案:1. 施工单位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警、疏散、救援等各项措施。

2. 施工单位应进行事故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六、安全教育培训:1.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操作、安全防护常识等方面的培训。

项目安全施工管理规定(3篇)

项目安全施工管理规定(3篇)

项目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由于____工程建设项目处于居民集中住宅区中施工,场地狭窄,为此要求各施工班组、各专业、各工序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特别为加强危险作业、交叉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违章施工、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有效的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为确保整个工程的优质、高效、安全、如期竣工,保证____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顺利,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安全施工管理规定施工班组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及发包方有关防火、防盗、防爆炸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夜间施工,遵守环境及城管部门等规定,并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特制订以下罚则:1.施工班组必须对单位工程、分项工程、专业工程进行技术措施、安全交底,无措施、无交底,发包方有权让施工班组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的将处____元的罚款。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网必须按规定挂设,每发现一人次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根据情节轻重,处以____元的罚款。

3.对于有危险性的作业部位或安全要求严格的部位,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标识要求设在醒目位置,班组不得擅自拆除、挪动,否则后果由施工班组自负,并处以____元的罚款。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实行三级配电逐级保护,必须使用合格的漏电保护器,施工照明、生活用电严禁乱拉乱接,严禁使用破损麻皮的电线、穿堂及走道内的临时用电,所有的临时配电箱必须架空设置在通风干燥处,且箱体完整,漏电保护器、空气开关必须无损、有效,禁止使用无盖闸刀,因以上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除有责任方承担所有责任外,发包方视情节轻重处以____元的罚款。

5.施工班组在施工期间严格管理好所属施工人员,对各自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文明施工,保证施工期间的清洁卫生、工完场清,现场材料堆放有序,不得杂乱混放和材料的浪费,如发现一次罚款____元。

6.在施工场地不准随地大小便,讲究文明卫生,如发现在施工楼层内大便者一次罚款____元。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作者帮大家整理的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为了实现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提高防护水平,杜绝和减少伤亡事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为了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项目部对各专业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除了进行经常性检查外,并定期进行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安排在月末进行,检查结果于次月初公布。

第二条:项目部对各专业班组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进行每旬一次检查及不定期经常性的检查,预防事故发生。

第三条:各班组进行周检查,着重检查有无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交底内容进行施工。

第四条:个人进行日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每天施工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五条: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处理1、安全检查中查出中的隐患要进行登记,并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给责任人,引起整改人员重视。

对有即发生事危险的隐患,安全员应责令停工,被检查班组必须立即整改。

2、对于班组长违章指挥的作业行为,工地专职安全员可以当场指出进行纠正,对性质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必要时给予行政处分及罚款。

3、被检查的班组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进行“三定”(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立即进行整改。

4、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项目部,由工地专职安全员复查,经复查验收认定隐患消除后,此事方为结束。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21、安全组织机构制度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项目经理,副组长为项目总工程师,成员为安全工程师、施工队长、道路工程师、结构工程师、质检工程师、材料科长等有关人员。

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工程安全负总责。

安全工程师负责具体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

2、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制度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项目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项目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项目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份常见的项目安全施工管理规定,供参考:
1.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a. 设立项目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b. 项目负责人应当负责项目的安全工作,明确分工,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

c.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2. 安全管理计划:
a. 在项目实施前,应制定安全管理计划,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b. 安全管理计划应包括项目安全目标、安全措施和管理要求等内容,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 安全控制措施:
a. 在项目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并做好安全标识的维护工作。

b.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作业中的事故发生。

c. 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移动和损坏安全设施和防护设备。

4. 安全教育和培训:
a. 安全管理人员应开展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b. 新员工参加工作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5. 安全监督和检查:
a. 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b. 安全监督部门应定期对项目施工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向项目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 事故处置和报告:
a. 发生施工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事故处置,保护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

b.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以上规定只是一份基本的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具体的管理规定还需要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要求来制定和实施。

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范文施工现场是危险性较高的工作场所之一,为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安全管理规定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主要就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探讨,以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施工现场的入场管理规定1. 所有人员必须在进入施工现场之前经过相关培训和合格考核,并持有有效的上岗证明。

2. 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并确保帽子佩戴正常、覆盖头部,不准戴开盖式或有凹陷的安全帽。

3.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鞋,且鞋底必须具备防滑功能,以防止意外滑倒。

4.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毒害等危险物品进入施工现场,如有特殊需要,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和管理。

5. 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装置。

二、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管理规定1. 所有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合适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以保障消防设备的可用性。

2. 所有施工现场必须合理设置警示标识和安全警示线,明确标示危险区域和安全通道,提醒人员注意安全防护措施。

3. 在施工现场的室外场地和高架工作平台上,必须设置合适的护栏、安全网等安全设施,以防止人员从高处坠落。

4. 所有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完善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合理规划电气线路、定期检查电器设备、设置避雷系统等,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性。

三、施工现场的作业管理规定1. 所有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计划进行,并设立专人负责协调和监督施工,确保各项作业的顺利进行。

2. 在进行机械作业时,必须遵守相关机械操作规程,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并配备专人进行机械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3. 所有施工现场的垂直井道和孔洞必须设置合适的防护栏杆,以防止人员意外跌落。

4.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门的临时用电线路,并由专人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临时用电的安全性。

5. 所有施工作业必须设立专人负责协调与周边环境的沟通,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5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5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一、安全生产1.施工现场(工地)安全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2.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3.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应备有各个工种安全生产手册或须知,并做到每个职工人手一册,特殊工种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5.施工现场秘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

(1)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各种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

油库易燃品存储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禁止火源进入。

供电路布设及施工用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规程和规定,并应避免防碍正常作业和交通。

(2)爆破作业前必须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

火工产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火工产品的运输、存放必须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3)高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作业规程,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杆,视具体情况使用安全带等防护设备。

6.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7.施工现场应建立完善的机具设备例保、检修制度,保证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

8.施工单位要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组织机构,制订出完善、可行的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

坚持汛期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9.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

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0.施工单位的取土场、弃土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必要的维护,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现角的发生。

11.管理处将对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将进行停工整改。

项目安全施工管理制度(5篇)

项目安全施工管理制度(5篇)

项目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建立以施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设专职安全监护,对工地现场的各部位、各楼层的安全设施进行日常检查、整改。

2、在安全设施上重点加强对外墙、龙门井、楼梯、预留洞及临边的防护,如外墙和楼梯临边采用钢管作水平栏杆;预留洞采用竹胶合板覆盖并用膨胀螺栓固定于楼面。

3、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意识,明确施工人员安全职责,实行动态管理和上岗前的安全交底工作,使安全工作深入人心,落实到每个施工工序上。

4、电气、机械设备的施工生产必须按各自的施工规程进行,班组长必须负责带头实施,现场施工员、安全员负责监督,使工程走上安全生产的正常轨道。

5、本工程的结构支模及防护架均采用钢管脚手架,作业量大、技术要求高,负责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脚手架的操作规程进行。

6、该工程层高较高,在装饰作业尤其是天棚吊顶及墙面装饰施工中,应搭设满堂里脚手架,并满铺架板,操作人员应栓好安全绳,并管理好施工机具、材料,防止坠落伤人。

架下应尽量少安排交差作业。

所有施工人员应带好合格的安全帽。

7、对某些新工艺、新设备在安全上重点进行管理,对脚手架、外装饰等易出现事故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详细的使用、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作业班组长专门进行培训,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实时监控,无论从硬件上还是软件上都力争将事故的可能性降为零。

8、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传递物品禁止抛掷。

9、装饰活动爬梯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横档间距以300为宜。

10、现场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实行三相五线制系统配置和布线。

实行两级保护,配电房应昼夜值班。

各种开关箱都应有防雨、防潮、防尘等措施。

楼梯间和行灯照明,应设安全电压,现场水泵,搅拌机械、木工房、钢筋房、电气焊、宿舍等都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项目安全施工管理制度(2)一、总则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规范施工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特制定本项目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2024年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发布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2024年全国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应注重科技创新,借助先进的管理技术手段和安全监测设施,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保障项目施工安全。

第六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评估,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主体应当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并按照规定的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第二章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第八条建设工程项目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组建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团队,负责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制定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和要求。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进行安全技术评估,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安全要求进行施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第三章安全管理要求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工作环境。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履行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程序,确保施工活动按照安全规程进行。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管,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检查机制,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定期检查竣工验收文件及相关资料,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符合相关规定。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建筑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工程。

第三条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遵循“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全员参与、科学管理的要求,采取措施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和领导第四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向施工现场所有人、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岗位证书。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项目特点和施工规模,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计划,并在施工前向监管部门进行备案。

安全管理计划应当包括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施工单位还应当向施工现场所有人、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相关单位提供安全技术咨询和指导。

第三章危险源控制第九条建筑施工现场应当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和安全通道。

危险源应当采取隔离措施,并制定防护措施和管理办法。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当合理设置围挡和防护设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人员坠落、物体掉落等事故。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器具,如安全帽、安全鞋、安全带等,并进行有效的使用和维护。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材料和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意外事件。

第四章火灾和电气安全第十三条建筑施工现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火灾防控措施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火灾演练。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施工项目的组织管理第四条施工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负责组织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施工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施工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向施工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第三章施工项目的安全防护措施第七条施工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施工项目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向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装备。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对参与施工的劳动者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知识。

第四章施工项目的监督检查第十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项目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施工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第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条例解释权归国家相关部门所有。

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3篇)

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保障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施工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施工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条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企”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施工项目部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决策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和治理;(三)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四)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五)完成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施工项目部各部门、班组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施工项目部各级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一)项目经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二)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三)班组长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以下内容:(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组织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和治理;(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四)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五)组织应急演练;(六)落实安全生产奖惩措施。

第四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十条施工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安全操作规程;(六)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七)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八)应急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明确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5篇)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5篇)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除施工组织设计对安全生产有原则要求外,凡重大分项工程的施工分别由施工队、项目经理部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措施要有针对性。

施工队编制的措施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项目部编制的措施由单位总工程师审批。

2安全技术交底制施工员向班组、土建负责人向施工员、项目总工程师向土建负责人及施工队层层交底。

交底要有文字资料,内容要求全面、具体、针对性强。

交底人、接受人均应在交底资料上签字,并注明收到日期。

3特殊工种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对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吊装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实行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从事上述工种的作业。

4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每半月、施工队每十天定期作安全检查,平时作不定期检查,每次检查都要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

对未按要求整改的要给单位或当事人以经济处罚,直至停工整顿。

5安全验收制度凡大中型机械安装、脚手架搭设、电气线路架设等项目完成后,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试车或投入使用。

6安全生产合同制度项目经理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劳务队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操作工人与劳务队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并订立"安全生产誓约";用"合同"和"誓约"来强化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及安全意识,加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

7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制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查处。

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责任者未受到教育、没有预防措施或措施不力不得放过。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建设施工项目的所有参与方,包括项目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等。

项目安全管理规定(3篇)

项目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安全管理,保障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稳定,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项目施工、运营、维护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决策、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

第六条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 负责制定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培训,确保安全管理措施落实;2.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 处理安全事故,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4. 对项目安全管理进行考核,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项目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1. 负责编制项目安全管理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管理措施;2. 负责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落实;3. 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4. 负责安全培训和教育;5. 负责安全信息报送和宣传教育。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项目安全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人员管理:(1)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2)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员工具备相应资质;(3)加强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2. 施工现场管理:(1)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2)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3)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确保施工通道畅通;(4)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设备管理:(1)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2)加强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提高设备操作技能;(3)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使用。

施工安全管理规定(5篇)

施工安全管理规定(5篇)

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前言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工程管理员、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消除不安全因素,避免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指施工安全,所称施工单位指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部,所称施工人员指施工班组工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的施工单位和承包公司承接施工任务的其他施工单位。

第二章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第四条安全管理的目标1.预防伤亡事故。

2.预防、消除危险,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达到最佳安全状态。

第五条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1.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

安全管理是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安全,并对此负责,一切与生产有关的机构、人员都要参与安全管理,并在管理中承担相应责任。

2.以预防为主。

在施工生产活动中,经常检查,及时发现、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经常与安全监督部门联系,自觉接受监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动态管理。

⑴.安全管理涉及到施工生产活动中的各方面,涉及到从项目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部施工生产过程,涉及到全部施工生产时间和一切施工生产因素,在施工生产活动中要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安全管理。

⑵.动态安全管理的重点是控制施工生产中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

⑶.安全管理要不断的发展、变化、总结经验,适应不同的施工生产活动,消除不断产生的新的危险因素。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成立质安部作为安全监督的工作班子,负责监督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计划和措施的贯彻落实。

第六条质安部经理、副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1.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法规制度,接受并协调同政府安全监察机构人员的安全监察活动。

2.拟订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办法及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监督、检查基层单位安技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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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总承包管理规定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制定本规定。

在施工过程中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规定。

(一)施组审批1、分包单位对所涉及的分部分项施工项目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经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总包单位审查、批准。

2、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须严格按建设部[2004]213号文件规定要求编制、论证实施。

3、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变更或不执行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作业。

(二)安全教育和持证上岗1、凡新进职工施工单位必须组织进场安全教育,并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

2、分包单位必须根据上海市建委相关规定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建立花名册、体检证、信息卡、安全上岗证和综合保险等事项,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施工人员。

3、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在节假日、安全月、不同气候条件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4、分包单位必须按建质[2008]91号文件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检查、监督事务。

5、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6、分包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告知施工人员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并组织施工人员认签。

(三)过程监督管理1、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全面负责。

在施工过程中应督促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严禁违章施工作业。

2、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总包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过程中对总包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组织人员按“三定”措施进行整改。

3、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根据JGJ59-99规定每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设施、设备和人员施工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情况组织检查,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政府、行业安全规定。

4、分包方应在阶段施工前组织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源辨识,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

对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组织人员进行严格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5、分包单位对现场施工人员按规定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人劳防用品、安全设施,确保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

6、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

7、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

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总包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8、分包单位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向上海市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手续。

(四)资料管理严格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政府部门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和文明工地创建的相关资料,确保相关文件、检查、验收、教育记录齐全。

(五)设施验收、使用1、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大型机械搭设后应按相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检测,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2、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保险装置、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

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六)事故管理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及事故苗子,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总包方和自己的上级单位报告情况,不得隐瞒,并负责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

对违反上述情况的,总包将根据上海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处罚细则和奖惩条例,对个人处以2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二、施工现场分包方机械设备管理的规定对施工现场分包方大、中、小机械设备,做好管、用、养、修等方面的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使用,安全运转,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明确规定对分包项目施工使用的塔式起重机、人货电梯,由公司设备分公司负责租赁,安、拆、装施工。

(二)合同管理工程分包涉及机械设备的,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主要机械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并签订安全协议。

分包项目部应设机管员,负责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管理工作。

(三)施组审核1. 分包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结构吊装、打桩作业等施工内容和垂直运输用的塔机、施工升降机、井架等设备,都需在施组编写中明确表述。

2. 施组必须经过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3. 分包方施组交总包后,按对分包方案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四)装拆要求1. 井架、电动升降吊篮的装拆须有装拆方案,拆装人员持上岗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有专业人员进行监护。

2. 装拆方案、企业资质和装拆人员上岗证复印件应留项目部备案。

(五)进场验收1. 塔机、施工升降机、电动升降吊篮、井架、钻机、桩架、履带式起重机安装完毕,经自检合格后报市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证复印件留项目部备案。

2. 木工机械、焊接机械、硂搅拌类机械、钢筋加工机械等设备须执行进场前的验收工作。

验收单必须一机一单,其中一联留项目部备案。

3. 分包方机械设备在进场前应按规定进行全面清洁、保养、检修工作,大型机械需做好二保工作,确保完好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4. 机械设备经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六)持证上岗1. 塔机、施工升降机的拆装人员需持证上岗。

2. 井架、电动升降吊篮的拆装人员需持《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上岗。

3. 塔机、施工升降机、履带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等起重机械驾驶人员和起重吊运指挥挂钩作业人员及金属焊接(气割)作业人员均需持《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上岗。

4. 电工和钢结构制作、安装的电焊工需持上岗证。

5. 井架、桩机、硂搅拌类机械等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均需持《上海市建设工人资格证书》上岗。

(七)安全操作1. 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执行JGJ33-2001《建筑机械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 如发生机械设备事故,分包方应保持事故现场,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应及时报告总包。

3.项目部机管员应加强对机操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机操人员遵纪守章、规范操作。

(八)日常检查1. 已验收使用的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加强检查,及时消除机械隐患和排除故障,保持机械完好。

2. 大型机械的机长每天上班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并做好例行保养记录。

(九)检查和监督1. 分包方应接受总包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 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每旬检查一次。

三、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的规定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治安、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治安消防工作,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一、治安防范:1、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仓库、材料堆场以及门卫室等设置布局要合理,搭建办公室、宿舍、食堂、仓库等临时设施,应符合防盗要求,道路保持畅通。

2、施工现场二瓶仓库、门卫室必须租赁定型产品。

重点部位安装“红外线报警器”和“电缆线报警灯”,有条件的可以安装摄像监视器。

同时把布防范围扩大到存放电脑、重要资料的办公室、材料仓库等部位。

3、电缆线、钢管、扣件、五金、水暖材料、有色金属等易盗易燃材料,应当入库存放或者集中堆放。

4、认真执行公司《关于加强施工现场胸卡管理的工作意见》的规定,做好胸卡管理。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凭有效证件及时办理胸卡。

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法制教育,严禁偷盗、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输赢的赌博活动;严禁男女混居;亲属探亲需凭有效证件。

严禁其他一切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6、施工现场警卫岗点的设置和警卫人员的配备,必须严格按集团总公司《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警卫工作暂行规定》执行,足额配备警卫人员,保证夜间有双人值勤,并做好值勤巡逻记录和车辆(人员)进出登记记录。

8、出门证管理。

车辆、个人携带材料物品应从有警卫人员值勤的大门出门。

出门时应主动出示出门证,警卫人员凭有效出门证,查验核对后予以放行。

二、消防安全:1、临时设施管理。

施工现场搭建办公室、宿舍、食堂、仓库等临时设施,应当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严禁用木板搭设临时设施。

办公区、生活区建筑要有一定的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

生活区应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水源及消防器材,食堂厨房间必须单独设置,严禁在办公楼或宿舍内设置厨房间。

搭建二层以上(含二层)的活动房必须两端设置楼梯。

宿舍内应安装用电限流表,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和石油液化气。

宿舍内严禁存放二瓶、油漆、液化气钢瓶等易燃易爆物品。

手机电板应放在安全部位充电,严禁放在床上或易燃物品上充电。

宿舍内严禁用木板做隔断;严禁使用大功率灯泡照明、取暖、烘烤衣物。

严禁躺卧在床上吸烟,不准乱扔烟蒂。

2、动火作业管理。

项目部要认真执行公司《施工现场消防管理程序》,加强动火作业管理。

一是规范“动火证”签发、严格审批程序和动火证管理。

签发动火证应当按照施工性质和部位确定动火等级,防护措施要有针对性。

施工现场使用切割机具作业时,视同明火作业。

二是加强动火作业操作人员的管理,规范对焊工操作人员验证登记、措施交底等管理,杜绝无效操作证、假证现象,增强焊割作业人员的防火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三是规范“二证一器一监护”操作和监护程序。

施工区域动用明火作业时,应当清除周边易燃品,严防火花、焊渣、切割溶块坠落,监护人员要做好立体监护措施。

重点防火区域(如外墙动火等)使用石棉布、铁畚箕、浇水等防范措施;四是加大动火作业点的监控力度。

项目部要建立动火作业一览表或动火点分布示意图。

高层建筑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作业点的消防安全情况。

3、危险化学物品管理。

要按照公司《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程序》要求,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氧气、乙炔、油类、油漆、稀料等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特性,必须储存在专门仓库,分类存放,两瓶仓库采用定型产品。

使用中的氧气、乙炔瓶之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米,且搬运时二者不得混装,装运二瓶的车辆必须使用定型产品。

两瓶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保持表具和皮管完好,严防沾染油脂;两瓶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到,严禁倒置、卧放;两瓶在使用时,不得靠近热源和其它电源设备,与明火距离一般不少于10米。

夏季要有遮阳设施,严禁在日光下曝晒。

氧气、乙炔瓶、剩余油漆在下班或使用后必须入库保管,不得散放在现场。

使用后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集中存放,并按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要求,配备灭火器材,设置禁止、警告标志,定期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对其回收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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