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热水锅炉招标文件模板(供暖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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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Ⅰ期

燃煤热水锅炉

建设单位:**公司

日期: 2014 年 1 月 10 日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及招投标范围

第二章投标文件编制及装订要求第三章投标函

第四章(附表)报价单

第一章工程概况及招投标范围

1.工程概况

1.1 工程概况:**总占地面积1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锅炉房建筑面积为752平方米,采暖方式为自行燃煤供暖。本次招标工程为锅炉房内安装二台燃煤热水锅炉含附属设备(锅炉房长25米,宽25米)。

1.2工期要求

锅炉安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竣工日期:自可安装之日起 50 个日历天(以有效安装日期为准)。

2.本次招投标工程范围

2.1投标人负责对锅炉制作、安装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燃煤热水锅炉(含附属设备),包括图纸二次设计、仪器仪表、供货、运输、装卸、仓储保管、安装、调试、检测验收、锅炉使用证的办理、保修、维修、技术指导等。

2.2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除土建外的所有部分均由中标方负责。锅炉设备基础由中标方出图进行二次设计并负责施工。

2.3办锅炉使用证(含检验费)费用全部由中标方承担,办证需要的相关批文由招标方提供,若因招标方原因没有办证,合同结算时需扣除本项费用。

2.4制作标准:执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WP133-199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BG16297-199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锅炉专业技术标准》等国家最新版本的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环保、烟尘和灰渣排放要求达到国家环保要求。执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WP133-199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BG16297-199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锅炉专业技术标准》等国家最新版本的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2.5质保期:所有设备质保期为2个采暖期。2个采暖期过后厂家须承诺以成本价格终身维修并提供技术服务。

3. 时间、地点安排及要求

3.1现场勘查安排:请各投标人于取招标文件时自行到达现场进行现场勘查,

投标人自行承担此次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意外损失及损害。

3.2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0年1月10日上午9时整,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

标截止之日即2014年1月20日下午17时整,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并被接受。

3.3除招标人向投标人介绍招标范围内与本工程有关的情况外,投标人应通过

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调查,充分了解施工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与施工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市容、环保、交通、治安、消防等规定要求。

3.4按要求认真填写《报价表》,投标人所填报的报价一旦被招标人确认后在

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5投标人一旦中标,需配合招标方办理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检测、验收手续。

投标人须按政府规定向有关管理部门缴纳应缴费用。

3.6办锅炉使用证(含检验费)费用全部由中标方承担,办证需要的相关批文

由招标方提供,若招标方原因没有办证,合同结算时需扣除本项费用。4.无效标书条件

投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标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对被认定无效标书的,招标人无须对投标人进行解释。

1)投标书未能按照规定包装密封;

2)未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或重要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或涂改未加盖公章确认的;

4)《投标函》未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

章;

5)投标书逾期送达的;

6)其它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或严重违例的

5. 投标书的更改与撤回

5.1在送交投标书截止日期之前,允许投标人更改或撤回投标书,投标截止日

期以后,投标书不得更改或撤回。

5.2更改或撤回的投标书应同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记和

发送。

6.评标方法

本工程招标拟参考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标法。

7.中标通知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确认其投标已中标。在发出中标通知之前,招标人将把预期中标单位的所有资料,交由预期中标单位确认,这些文件、资料将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投标文件编制及装订要求

1.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1.1投标文件必须用密封袋注明标书名称,并加盖密封章。

1.2标书内容:技术标书、投标函、经济标书、资信标书包括企业法人身份证明

书和授权委托书、银行资信证明、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环保备案登记证、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各种荣誉证书及业绩。

1.3投标报价为固定合同总价,总造价一次性包死并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

投标报价依据应包括锅炉制作安装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税金、配合费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包括图纸二次设计、供货、运输、装卸、仓储保管、安装、调试、检测验收、锅炉使用证的办理、保修、维修、技术指导等)。投标人漏报或不报,招标人将视为相关费用已包括在总造价中。

第三章投标函

致:

1.在考察了现场并仔细研究了《**锅炉工程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后,本投标

人愿意以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及其报价说明,依照所述合同条款的要求实施、完成并维护上述锅炉制作安装工程。

2.本投标人对贵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合同条件已研究明了,并完全同意。

3.一旦本投标人的投标被接纳,本投标人将在合同签署后按贵方的要求开始施

工,并按合同要求在50日历天内,按国家现行锅炉制作安装验收规范的标准,完成并交付使用锅炉制作安装验收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4.本投标人同意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书有效期限之前,本投标书将始终对本

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贵方接受。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签署日期: 本招投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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