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人才交流中心定位的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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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人才交流中心定位的再思考

摘要: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是新时期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方向,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高校人才交流中心工作定位也应与时俱进,有所谋划,应着重加强社会服务、协调和谐劳动关系,从促进校内人力资源的开发、有效整合校内资源入手,引导学生理性择业,服务好各用人单位,从而改进目前较为单一的工作现状,开创现代高校人才交流工作的新局面。

关键词:高校;人才交流中心;定位

近年来,高校围绕如何搞活用人机制、扩大校内部门的用人自主权、精简人员、提高办学效益,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进行了许多有益尝试。高校人才交流中心的组建,既有计划经济模式带来的历史原因,也有转型期高校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进行结构调整、机构改革、人员精简的现实因素,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的产物。经过较长一段时期的发展,高校人才交流中心面临着一些困境,为此,应在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背景下,积极探索高校人才交流中心的定位,以适应社会对高校人才流动和需求的新情况、新机制。同时,要利用法规政策和信息技术、新的管理理念来推进高校人才交流工作。

一、高等教育中介组织

教育中介组织,在西方被称为“中介团体”(Intermedia ry-Body)、“缓冲组织”(Buffer Organization)或“减压阀”,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缓

和政府与高校之间的矛盾。一般认为,高等教育中介组织是指涉及高校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活动的非政府机构、非高校的组织。是按照一定的法律法规,遵循独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与高校事物决策和高校管理的社会组织。

教育中介组织按功能特征来划分,可分为研究咨询型中介组织、评估鉴定型中介组织和社会服务型中介组织。高校人才交流中心属于社会服务型教育中介组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力资源配置由政府计划性的调节和分配,转向由市场机制起基础性作用。但在现实中,仅靠政府调控或是市场配置很难全部掌握所有的人力资源信息,这就需要人才交流中介机构的存在,以解决政府与市场的“难为”与“不为”。高校人才交流中心这一教育中介组织的介入,为政府、市场、高校三方相互了解、相互选择提供了机会,为更高效地获取人力资源提供了场所。

二、高校人才交流中心的发展及现状

高校人才交流中心是高校深化内部管理体制和促进人事制度改革发展的产物,在转换用人机制、搞活用人制度,理顺关系、提高效益,优化人力资源、促进学科发展、增强高校社会服务功能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从高校人才交流中心的地位来看,是高校改革中体制创新的集中体现,是解决高校人事制度改革难点的突破口,是高校持续发展的载体,因此,高校人才交流中心已成为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高校人才交流中心在工作内容上,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不再是单纯地负责高校聘余人员的接

收、培训、安置,而是涉及高校人事代理、用工管理、人才培训等职能,但在实际运作中,部分高校人才交流中心仍然定位为人事处的一个职能科室,负责非在编人员的人事业务、日常管理。

从现行模式来看,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挂靠型,人才交流中心挂靠人事处名下,业务上相对独立,由学校人事处正职或副职具体负责;二是从属型,机构上成为人事处的一个科室,分管相关人才交流工作;三是独立型,单独成为一个学校的职能部门,或者直接注册成为独立法人单位。

从现时开展的业务来看,常见以下几种职能:一是非在编人员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学校工勤岗的临时性社会用工以及教辅岗的雇员日常管理;二是校内人才中介机构,负责校内企事业部门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档案接收派遣、合同签订鉴证、社会保险代办缴纳等;三是聘余人员接收安置工作,主要负责聘余人员的接收、安置、培训,对其进行再培训和日常管理,协调聘余人员的校内流动再上岗。

三、制约高校人才交流中心发展的现实因素

高校人才交流中心虽然定位为校内人才流动的服务平台,并且正逐步由单一工作内容,向多元服务拓展,但是在实际运作中,多数中心仍举步维艰,难以开展真正意义上的人才交流工作。主要因素有以下方面。

1.性质方面,高校人才交流中心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无法独立行使职能。现实情况是,大多数人才交流中心是高校人事部门下的一种附属机构,虽然具有相对的工作独立性,但其工作的开展在很大

程度上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人事部门的制约,成为其附属物。

2.功能方面,目前各高校人才交流中心的主要工作仅限于聘余人员的安置、校内临时用工、流动编制人员的管理与服务等,远不能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市场和高校对人力资源配置的要求和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

3.建制方面,高校人才交流中心与校内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比较,存在功能设置矛盾,业务领域重复,缺少必要有效的整合和区分,内部关系繁琐、模糊,缺少全校人才交流工作一盘棋的定位,浪费了校内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

4.条件方面,高校人才交流中心无论是从政策支持上还是发展地位上,尚不具有优于其他行政职能部门的发展条件,同时在人员配备和信息获取、交流方面,仍不具有领先性,而更着重于按部就班式的完成常规性工作。

四、新时期高校人才交流中心定位的思考

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和“十二五”规划的提出,我国已明确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高校应根据自身实际,认真领会《纲要》精神,编制学校未来发展的新规划。因此,在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视野下,高校人才交流中心也必将应时代发展的要求,积极调整工作发展思路。

1.实现高校人才交流中心性质转变

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在建立全国高校人才交流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下放权力,使其正式成为独立法人。各高校也可以考虑将人才交流

中心从人事部门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运转的法人实体。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以全国高校人才交流中心为枢纽的各部属高校和地方高校人才交流中心共同运转的多层次高校人才交流中介体系。

2.制定有关人才交流中心发展的政策、措施

各高校应积极联系所在地区的组织、人事、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学习、掌握相关政策文件、吃透各项与人才交流工作相关的通知精神。同时,应更好地结合各地方、各高校的办学进展、人员流动现状等,制定出符合各高校今后若干年内、可持续发展的人才交流工作规划,落实各项切实可行的人才交流政策制度,从而保证高校人才交流中心长足发展。

3.加强高校人才交流中心的自身建设

各高校应招贤纳士、广罗人才,真正把高校人力资源方面的专家、业务骨干吸纳进来,成立高校人才交流的“智囊团”,引入高校人才交流工作的新理念、新风尚,强化各种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各项工作环节的掌控,积极、有效、稳妥地开展校内外人才交流工作,促使高校人才交流中心的工作具有权威性和不可替代性。

1.促进校内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

高校人才交流中心要善于整合校内人力资源,做好相关类型的人力资源开发、测评工作,引导校内部门“会用人”、“用好人”、“用活人”。要改变以往单纯以非在编人员管理为主,转为开发挖掘教职员工的能力资源,为学校整体发展服务;要利用好人才交流中心培训功能,开展好新进教师的岗前培训,教学技能技巧提高培训,教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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