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图书馆在学校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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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图书馆在学校的地位
读书是大学校园内文化学习的重要内容,大学生思想敏锐,求知欲强,阅读兴趣广泛,在这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黄金时代,读书、进取、开拓、创新,图书馆是最好的场所。
高等学校图书馆是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它的工作是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就明确了高校图书馆在高等教育中所具有的功能和应发挥的作用,确立了高校图书馆在高校中应有的地位。
1987 年7 月原国家教委颁布的《规程》一直是我国高校图书馆建设中最重要的一项保障制度。
至2002 年 2 月, 15 年来它对我国高校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曾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规程》中把高校图书馆定位为学校的文献情报中心, 是学校教学和科研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2 年 2 月修订颁发的《规程》是教育部15 年来对1987 年颁布的《规程》第一次修订, 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适应高校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更好地为高校教学与科研服务。
修订后的《规程》把高校图书馆定位为“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 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机构”。
修订后的《规程》中重点指出:“图书馆建设与发展水平是学校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志”。
《规程》对高校图书馆的定位是从图书馆的性质、任务、服务方向和时代发展来定位的。
高校对图书馆的定位是从学校行政管理角度考虑的, 认为图书馆的职能只是围绕课堂教学, 为教科书内容提供相关的辅助教学服务。
这种服务的作用与后勤服务有些等同, 只是服务的形式和内容不同而已。
“机构是制度安排的产物, 有什么样的制度安排就有什么样的机构模式。
”图书馆作为高校行政管理制度下的产物, 教辅机构的定位只能是履行或执行特定制度目标的分工机制, 为实现这种“辅助”完成制度目标。
教学辅助机构的定位给图书馆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使人们对图书馆的认识只是一个藏书的场所, 图书馆员是一个从事借借还还的简单低层次的图书保管员。
图书馆这个被高校特定的“教辅”机构, 在几十年的发展中始终得不到地位的改变, 高校图书馆的命运也摆脱不掉“辅助”的束缚。
图书馆在高校中的存在是藏书的需要, 更是满足人们对知识需求的需要。
高校对图书馆这种“圈地”式的定位, 在工业经济时代图书馆的发展就受到了限制, 图书馆的真正职能得不到
充分发挥。
不在其位, 不谋其政。
高校对图书馆的定位决定了图书馆在高校中的地位, 这种地位又决定了图书馆在高校教育体系中所能发挥的作用。
作为为高校教学和科研提供服务的学术性机构,图书馆在学校教学研究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可以从提高馆员素质、提升科研水平、加强宣传力度、增强服务创新等方面改进,从而提高图书馆在学校的地位。
总之,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给高校图书馆工作带来了许多挑战,也为其提高自身在学校的地位带来了机遇。
在高校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中尽管存在许多问题,但只要清楚地认识到图书馆服务的宗旨,敢于正视问题,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跟随社会的进步,不断提高创新服务水平,加强高校图书馆学术科研方面的建设,建立研究型图书馆,馆员亦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必能提高图书馆在学校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