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调查记录本记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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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质野外记录内容与格式
野外工程地质记录是工程地质勘测最基本的原始资料,它直接关系到测绘成果与勘测质量。为统一我院地质测绘标准,提高地质资料质量,特拟定野外工程地质记录内容与格式要求,供外业参考。野外工程记录分百米标记录和工点记录两种,分别列出格式,有关记录要求和应注意事项,统一作如下说明:
一、野外记录内容必须按工程地质勘测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内容主要为地形地貌、岩性、构造、水文地质、不良地质现象,既有建筑物状态及访问记录等。描述方法可参考铁路工程地质手册。
二、野外地质测绘的观测点数量,可参照勘测细则要求进行。观测点的编号、位置要标注在平面草图上,参见附图2、3。
三、百米标调查时,野外记录本的左页必须按里程顺序,由小到大,由下而上,按一定比列(一般为1:10000)绘制地质平面示意草图和代表性地质剖面示意图(纵向、横向或其他方向)及局部放大的平面或剖面图。必要时绘制地质素描图。记录本的右页由上而下进行文字记录。左页草图与右页记录原则上应对照一致不够记时,可按下右页,但不宜超出半页以上,否则该左页相应部分应空出。
四、左页带状平面草图中的地形、地物仅绘与地质直接有关的,如穿越或紧靠村庄、河谷、沟渠、井泉、断层露头、人工开挖坑穴、水坝建筑物、地形等高线等。为考虑日后钻机进出工点,必要的道路交通情况亦应绘于平面草图上。
五、左页平面草图中的图例符号应采用工程地质图例中的统一符号表示,如C(黏土)、L(老黄土)、S h(页岩)等。
六、初测导线或定测中线应注明里程,如每公里须注明公里标,每100米或500米须注明百米标。里程要衔接,记录要全线贯通,否则须注明上承下接页数,便于核查。
七、每一测绘单元终了应作一小结。综合说明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及工程地质稳定性的初步评价等。
八、野外记录要文字简洁,清楚。要有定量的记载,要便于判断分析、有充分的记录依据。如发现遗漏或不足时,要去现场初充测绘。
九、野外记录必须在现场及时填写,如有错记部分,不能用像皮涂掉,应用铅笔划去,将正确的记录在上部或后边。切不可在室内回忆补描、补记。记录不论文字及图示,均限用软硬适宜的铅笔(硬度2H或以上),不准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以保持字迹的清晰,便于长期保管。
十、野外记录薄一般从第3页开始使用。第1、2页留待最后编制目录顺序用。记录薄中页数要保持连续编号,严禁撕去或作别用。
十一、外业派遣地质组长,对原始记录质量负总的责任,应每周检查一次野外记录情况,并鉴定意见。外业勘测验收时,野外记录薄是重要项目之一,并进行评定,指出优缺点,以利提高,调查者必须鉴字,以示负责。
十二、阶段任务完成后,野外记录薄应统一编号,随勘测资料一同上交归挡。封面另用白纸标签粘上,如附图1:
封面标签格式附图1
百米标记录示意图附图2
百米标记录格式及主要内容示例
工点记录示意图附图3
工点记录格式及主要内容示例
此要求附图2、3由李守礼总工提供,附图1由刘占峰提供, 文字由王永国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