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配备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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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药品配备管理制度内容

科室药品配备管理制度内容

科室药品配备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了规范科室药品配备管理,提高药品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用药需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配备药品的管理(一)规定配备范围1. 根据科室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的用药需求,确定科室药品的配备范围,包括急救药品、常用药、特殊药品等。

2. 配备范围应根据患者病种、患者数量、治疗方案和临床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二)规定配备数量1. 根据科室临床服务量和患者数量,合理确定各类药品的配备数量,需有科学依据和稳健的数据支持。

2. 配备数量应遵循合理用药原则,避免过量存药和浪费。

(三)规定配备方式1. 药品配备方式包括领用配、缺货补等。

2. 严格执行领用配制度,不得超量领用或擅自调换配备药品。

三、配备药品的申领使用(一)领用申请1. 科室医师根据患者实际需求,提出药品配备申请。

2. 药品申领应填写患者姓名、病历号、用药名称、用药数量、使用频次等信息,并经患者确认。

(二)药品配备1. 药品管理员核对申领单中的用药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药品配备。

2. 药品配备应按照临床需要和患者用药情况进行适量配备,避免过量存药。

(三)用药操作1. 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医嘱和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并保证用药安全。

2. 药品使用过程中,如遇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主治医师汇报并进行处理。

(四)药品库存管理1. 药品管理员应根据库存情况和患者需求,合理控制药品库存,避免过期药品产生。

2. 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确保库存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药品配备的质量和安全保障(一)药品采购1. 药品采购应优先选择正规的药品供应商,并购买具备合格证明的药品。

2. 采购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药品储存1. 药品管理员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和要求,合理摆放药品,确保储存环境整洁、清净。

2. 对于易损坏、易变质的药品,应做好防护和监控措施,确保其质量。

(三)药品管理1. 对于特殊要求的药品,应严格遵守管理规定,确保其安全、有效使用。

临床科室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药品管理制度(一)病区备用药品1.根据专科疾病特点和需要,确定备用药品种类、基数,包括口服药、注射药、外用药、抢救药和毒麻药等,并在中心药房备案。

2.病区备用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3.所有药品依据有效期时限的先后,按“左进右出”、“前出后进”或“上出下进”等原则,依次存放和取用,确保“先进先用,近效期先用”。

4.建立备用药品登记与交接记录本,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及有效期,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药品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

5.病区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二)抢救药品1.抢救药品由专人请领及保管。

2.抢救药品应在抢救车内做好四定(定种类、定量、定位放置、定期消毒),保证基数,标签清晰,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

3.抢救药品及物品用后及时补充,便于紧急时使用。

4.设有专用清点本,每日清点抢救药品数量、质量及有效期。

5.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

(三)毒麻药品1.毒麻药品存放于专用保险柜中,双人双锁管理,钥匙随身携带。

2.毒麻药可按需保持一定基数,申请的基数量需在医务处和药剂科备案,并进行批号管理。

3.建立专用毒麻药登记本,交接时必须双方当面清点并签全名。

4.医师开具医嘱及毒麻药专用处方,护士遵医嘱用药,使用后保留空安瓿。

5.毒麻药使用后在毒麻药登记本上记录患者姓名、床号、药名、剂量、日期、时间,并签字。

6.总务护士持专用处方及空安瓿到药房请领,补充基数后在毒麻药登记本上记录并签名。

(四)高警示药品1.高警示药品目录应与国家相关规定更新同步。

2.高警示药品应专柜存放,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3.高警示药品存放处有醒目标识牌,提醒专业技术人员注意。

4.加强高警示药品的效期管理,确保按“先进先用,近效期先用。

”(五)贵重药品管理1.贵重药应单独存放并加锁保存。

2.每班清点交接。

3.患者停药后及时退回药房。

(六)病区备用药品存放要求1.备用药品分类存放,药柜保持清洁、整齐、干燥2.内用药与外用药分开放置,静脉用药与口药、肠内营养液分开放置;外观相似、药名相近的药品分开放置;同种药品但不同规格的分开放置。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备用药品基数管理1.建立合适的备用药品贮存基数。

科室负责人需根据各科专科用药特点提交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申请,报医务科、护理部、药学部共同审核签字,审批后统一从药库领取。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备用基数还需经主管院长审批。

2.各科备用药品要尽量精简品种和数量,既要保证临床急需用药需要,又要方便管理避免积压,避免造成药品失效和浪费。

3.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基数确定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治疗需要,确需增加品种和基数的,须重新申请并说明原因,按上述程序审批后方可变动。

4.各科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目录需报医务部、护理部、药学部备案。

二、备用药品一样平常管理1.临床各科室应指定一名业务熟练、义务心强的护士,负责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一样平常管理工作。

不定期搜检药品的数量、效期、表面等情况,查看药品有无变色、沉淀、变质等质量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惩罚,使药品始终保持完好状况。

2.科室应配备必要的温湿度控制办法,严厉按国家核准的药品仿单所列贮存条件存放,防止药品变质失效。

要建立温湿度记录本,记录房间及设备的温湿度,每日2次。

3.备用药品要按其性质分辨别类存放、摆放整洁、有序。

每种药品按其使用频率不同固定货位,并贴有药品标签,内容包括品名、剂型、规格。

4.看似、听似、多规格药品应设有警示牌,避免取错药品。

5.效期在3个月以内的药品应设近效期警示牌,并在《近效期药品登记簿》上登记,每天排查药品是否过期。

6.高警示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专柜(或专区)存放,并设有显著的专用标识。

7.备用药品使用应遵循"先辈先出、近期先出"原则,避免过期失效.8.科室备用药品要始终保持备用状态,用后及时补充,严禁私自借用、挪用。

9.各病区过期失效药品应及时交药学部统一管理,由药学部按程序集中销毁处理。

科室依据失效药品品种数量,按规定审批程序从药库领取相应品种,以补齐备用药品基数。

10.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明确职责要求,定期检查科内药品质量合理情况,并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提高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水平,保证用药安全,规范药品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医院各临床科室对于备用药品的管理及使用。

三、原则1、科室备用药品应遵循“科学选药、规范使用、安全便捷”的原则,确保用药安全。

2、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3、加强药品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及时总结药品使用和维护情况,掌握药品库存和药品及时补充。

四、职责与权限1、药品采购人员负责科室备用药品库存的采购、更新、及时储存,按照质量标准选品,防止货品与伪劣药品混淆,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

2、药剂师负责对科室备用药品进行检查和验收,检查药品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做好药品的记录和库存管理。

3、医师负责对药品的选择、使用和监管。

当选择备用药品时,需要考虑到患者的不同病情特点和病因,根据需要合理选择药品。

在使用中,应按照药品说明书和药品管理制度,规范用药行为。

应定期检查和记录药品的库存情况,并及时申领物品,同时将库存记录归入监测范围。

4、护士负责药品的储存、发药、追溯、销毁及临床应用,及时汇报药品库存变化情况。

五、管理流程1、科室备用药品对外开放原则上只供本科室使用。

2、定期检查药品,对于已过期和药品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及时予以淘汰和销毁,并保留销毁记录。

3、药品每一次开盘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4、对药品库房进行化学灭菌或紫外灯杀菌。

5、药品库存管理应有清晰的记录,药房内寻找药品应按操作规程操作,减少药品的消耗,药品的库存应符合规定标准。

6、收到过期药品时应在10日内完成处理工作。

7、药剂师应负责科室备用药品的验收、入库、出库、转库、销毁等工作,对药品质量,种类,使用数量等应进行记录管理。

8、科室备用药品采取批控方式, led显示屏根据出入库记录,药剂师检查和定期复查工作,及时调整科室备用药品库存量。

9、科室备用药品使用时应填写药品使用记录表,纪录用药情况。

10、科室备用药品不得外借,不得在科室内以任何形式销售。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Ⅰ目的加强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促进患者用药安全。

Ⅱ范围适用于全院各临床科室。

Ⅲ制度一、为加强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使用管理,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品种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品因储存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促进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临床科室备用药品是指为方便临床工作,预防某些情况因取药不及时影响患者及时用药而日常储存在临床科室的药品。

三、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品种和数量由各临床科室根据各自诊疗特点和实际需要自行研究确定,但须经护理部、药学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备案。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允许在临床科室备用;医院统一备用的急救药品不得重复备用。

确因特殊诊疗需要备用以上药品的,须经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

四、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在药库领取,药品费用作为临床科室支出。

已经领用的备用药品不能退库。

五、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责任人为各临床科室护士长,应指定护士管理科室备用药品,明确职责,每天对科室备用药品数量进行交接,并记录在交接记录本上。

日常管理工作接受药学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六、备用药品的管理:(一)备用药品应单独存放,不得与日常领药混放。

(二)有满足药品储存的基本条件,存放药品的区域(包括冰箱)应有规范的温湿度监测记录。

(三)第二类精神药品、高警示药品使用带锁的专柜储存,贴有专用警示标识。

需要冷藏的高警示药品应在冰箱的单独隔断存放,存放区域贴专用警示标识,且不得存放其他药品。

(四)有保证“近期先用”的措施。

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不得出现过期药品。

(五)有备用药补充的规定,保证备用药品的及时补充,数量准确。

(六)备用药品的使用、补充要及时在《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基数登记表》进行登记。

(七)备用药出现过期失效或破损时,可填写申请,重新从药库补领。

已过期的药品交药学部统一处理。

七、药学部建立《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督导得分表》,药师定期下临床检查备用药品管理使用情况,根据检查出的问题向临床科室下达整改通知书,临床科室根据问题填写《临床科室药品管理质控督导记录单》。

医院各科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各科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合理、有效,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采购管理1. 医院药剂科是唯一授权从事医院药品采购业务的部门。

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药品采购业务。

2. 采购药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审核经营(生产)企业的相关证照,不得从无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

3. 药品采购渠道必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确定。

4. 医院药品网上采购必须经过《山西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5. 所采购药品必须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临时急救药品除外。

新引进药品应符合医院新药引进规则。

6. 所购药品应及时如实填写入库单。

采购人员、入库验收人员均应在购药发票上签名,并经科主任审核后办理财务手续。

三、药品储存管理1. 药剂科负责全院的药品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

2. 药品应按规定的储存条件及药品性质专柜存放,按药品批号和有效期分类,对于名称、外观相似的药品要分开存放。

近效期药品有明显标志。

3.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按相关规定执行。

4. 急救药品应存放于显著、固定的位置,做好防范措施,防止丢失、被盗。

5. 药品管理人员定期检查药房和冰箱内温、湿度并作相应记录。

四、药品使用管理1. 医院各科室应严格执行药品使用规范,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临床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药物说明书,合理选择药品,并确保用药剂量、途径和疗程的准确性。

3. 药剂科负责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药品使用合理、安全。

4. 医院各科室应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一旦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药剂科。

五、药品质量管理1. 药剂科负责起草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认真组织执行。

2. 药剂科负责对供货单位和购进药品的合法性和药品质量进行审核。

3. 药剂科负责建立本单位所使用药品的质量档案。

4. 药剂科负责药品质量查询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5. 药剂科负责不合格药品的检查确认和处理。

科室药品配备管理制度范文

科室药品配备管理制度范文

科室药品配备管理制度范文科室药品配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科学配备、管理科室药品,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科室的药品配备管理工作。

第三条科室药品配备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得违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科室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药品,确保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科室应建立科学的药品配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药品无缺货现象和过期现象。

第六条科室药品配备管理应做到严格控制,规范操作,提高效率。

第二章配备管理第七条科室应根据医疗工作需要和患者需求,合理配备药品,确保能够满足各类病情的治疗需求。

第八条科室应建立完善的药库制度,明确药品存放的地点和存放要求。

第九条药品的配备须经过科室主任批准,并进行记录。

第十条科室应建立科学的药品配备计划,根据治疗需要合理安排药品的配备数量。

第十一条科室应严格按照药品配备计划进行药品的采购,不得超量和超标配备药品。

第十二条科室药品配备应考虑药品的质量、有效期、价格等因素,确保安全有效。

第十三条科室应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并对即将过期的药品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科室应对药品进行分类管理,确保药品的易用性和易找性。

第十五条科室应建立药品库存盘点制度,定期对药房库存进行盘点,并做好盘点记录。

第十六条对于临床用药的药品,科室应根据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原则,加强对药品的管理,防止滥用和浪费。

第三章药品使用第十七条科室应建立科学的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药品使用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八条科室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合理选择药品,并进行医嘱书写。

第十九条科室应对药品进行严格的配药、复核和发药工作,防止错误发生。

第二十条科室对于高风险药品应进行特殊的管理,明确使用条件和操作要求。

第二十一条科室应积极开展用药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用药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二十二条药品配备管理由科室主任负责,分管药品工作的副主任负责具体操作和监督。

医院各科室常规用药管理制度

医院各科室常规用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各科室常规用药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常规用药的管理,包括药品采购、储存、调剂、使用、监测等环节。

三、组织管理1. 医院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常规用药管理制度。

2. 各科室设立药品管理员,负责本科室常规用药的采购、储存、调剂等工作。

3. 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储存、调剂、供应等工作,并对各科室常规用药进行监督管理。

四、药品采购1. 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药品采购政策执行。

2. 采购药品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药品质量。

3. 采购药品应参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医院用药目录,优先选用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

五、药品储存1. 药品储存应遵循温湿度适宜、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原则。

2. 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进行分类储存,并设立明显的标识。

3. 药品储存环境应定期检查,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六、药品调剂1. 药师应根据处方要求,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剂量、用法进行调剂。

2. 药师在调剂过程中应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型、用量等,确保无误。

3. 药师应做好调剂记录,详细记录药品名称、规格、剂型、用量、调剂时间等信息。

七、药品使用1. 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年龄、性别、体质等因素,合理选择药物品种、剂量和疗程。

2. 医师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疗程、禁忌等使用药品。

3. 医师应密切关注患者用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及时处理,并向药剂科报告。

八、用药监测1. 药剂科应定期对全院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包括药品使用量、品种、使用频率等。

2. 药剂科应定期对医师用药情况进行评价,对不合理用药提出整改意见。

3. 医师应积极配合用药监测工作,及时纠正不合理用药行为。

科室药品配备管理制度范本

科室药品配备管理制度范本

科室药品配备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科室药品配备管理,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科室内所有药品的采购、储存、配发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科室应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健全科室内的药品保管和使用制度,确保药品在存储、配备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科室药品配备管理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合规采购和使用药品。

第五条科室药品配备管理要坚持遵循“适用、合理、经济、安全”的原则,保证医疗卫生服务的连续性和全面性。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六条科室应根据患者需要和门诊/病房等用药需求,合理制定和实施药品采购计划。

第七条科室应依法、合规选择药品供应商,并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采购要求、标准、数量、价格和交付时间等信息。

第八条科室应建立合理的采购程序,保证采购程序的透明公正性,防止不合理限制竞争。

第九条采购人员应当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产品质量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国家标准,并具备合法的注册资质。

第十条采购人员应当依法开具采购合同或协议,对于采购数量、价格等应当与供货商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合同或协议履行相关义务。

第十一条采购人员应当做好采购文件和材料的归档工作,将采购的资料及时归档,确保采购过程和结果的可追溯性。

第三章药品库存和储存管理第十二条科室应根据患者需求和医疗服务规模合理确定储备药品的种类、数量和规格,并建立相应的库存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科室应当建立制度规范的药品储存场所,保证药品的储存条件符合要求,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科室库房应当按照药品种类、剂型、有效期等因素合理布置,严格区分药品,确保储存安全。

第十五条根据药品的性质、特点、质量要求及有效期,科室应建立合理的分类、标识和储存方式,保证药品的完整、封闭、清洁、干燥和通风。

第十六条科室应实行先进、科学的药品储存管理方法和技术,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温湿度监测、避光、除湿、防潮等工作。

第十七条科室库房应制定药品的入库、出库和盘点制度,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报表,保证药品的有效管理。

科室储备药管理制度

科室储备药管理制度

科室储备药管理制度内容1 角色与职责1.1 药房人员:检查、核对科室所备药品的种类、数量以及质量。

1.2 科主任或护士长:全面负责药品的领取、保管及报损等管理工作。

1.3 医师或护士:能够正确的保管、使用药品。

2 科室储备药管理制度2.1 建立全院各个部门备用药品的品种与数量清单,经相关职能部门与分管院长审批,作为各部门的备用基数。

2.2 需新增的备用品种与数量,由临床科室根据各自的情况与需要提出申请,报相关职能部门与分管院长审批。

审批同意后送药剂科,并领走相应药品。

2.3 根据科室储备药的种类与性质,将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定位放置、定量贮存,专人负责保管,并上锁。

2.4 按医院规定使用规范的药品标签,所放位置标识清楚。

2.5 所有药品,只供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6 药剂科每季度到科室检查一次,检查内容:药品效期、药品外观性状、存放是否规范等。

检查结果及时与各护理单元沟通。

2.7 科主任/护士长和专管员每月全面检查药品的质量,防止积压、变质、过期等,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存在问题及时处理和改进。

2.8 距近效期6个月药品,及时到药剂科更换新批号(如无新批号,则继续使用)。

近效期药品(距失效期3月),在该药包装外做好标记,以作警示。

不常用药品距失效期半个月、外观性状明显变化或安瓿字迹不清楚的药品,到药剂科更换,领取新批号产品。

原产品由药剂科作统一处理。

2.9 药品说明书中要冷藏的药物必须放在冰箱内,冰箱的温度控制在2-8℃,每班检查冰箱温度并登记。

遇冰箱温控失灵,及时把冰箱内药品转至附近科室冰箱或药剂科冷库储存。

2.10 患者的贵重药品或自备药,应写明姓名、登记号,加锁存放。

不用时应及时归还给患者。

2.11 麻醉药品原则上不在病区备用。

特殊科室备用时应设固定专柜,定量加锁存放,专人保管;每班应清点签名,用后经两人核对并保留空安瓿,由医生开处方后凭空安瓿向药房领回,并作登记。

科室或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科室或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科室或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科室或病区内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依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1、备用药品是指存放于相关科室或病区内的常用、急救等药品。

2、医院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依据各科临床药物治疗工作需要制订备用药品目录。

3、相关科室参照医院备用药品目录,设定适用于本病区的备用药品目录和基数。

4、药剂科和各相关科室应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

5、备用药品应有专人负责,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破损或近效期药品应及时报损和更换。

6、备用药品实行基数管理,所设的备用药品基数应与药剂科备案基数保持一致。

7、各科室的急救备用药品应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8、急救药品、高危药品、麻醉和精神药品等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并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9、科室做好日常备用药品的养护工作,确保备用药品质量。

10、备用药品的使用应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以减少备用药品的过期失效率。

11、因科室需要变更备用药品基数时提出申请,报医务科、护理部批准后到药剂科备案,然后到药品库房领取相应数量的药品。

12、药剂科、护理部、医务科应定期对各科室或病区的备用药品进行督导检查。

各科室配备药品管理制度

各科室配备药品管理制度

各科室配备药品管理制度随着医疗技术和供应链管理的不断发展,药品管理制度在各医疗机构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各科室配备药品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措施。

本文将从药品管理意义、科室配备药品管理制度内容以及实施中的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药品管理的重要性1.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在医疗过程中,正确的药品使用是保障患者安全用药的前提。

科室配备药品管理制度能够规范药品管理流程,避免患者因用药错误或滥用导致的不良反应或并发症。

2.提高医疗质量。

良好的药品管理制度可以保证科室用药准确、合理,减少用药错误,提高医疗效果,从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3.节约药品成本。

科室配备药品管理制度能够规范用药,避免药品浪费和过期问题,提高药品利用率,降低医疗成本,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

二、科室配备药品管理制度内容1.药品配备规范。

科室需要根据临床需要和患者需求确定合理的药品种类和数量,避免过量或不足。

2.药品储存管理。

科室需要建立药品储存管理规范,包括统一存放、分类摆放、温湿度控制等措施,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药品采购与验收。

科室需要建立药品采购渠道,选择正规的供应商,并建立严格的药品验收程序,确保药品的合格性。

4.药品使用管理。

科室需要制定用药规范,规定医护人员使用药品的程序和方法,避免用药错误和滥用。

5.药品库存管理。

科室需要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及时更新库存信息,防止出现药品过期浪费和缺货现象。

6.药品退库管理。

科室需要建立药品退库制度,规范药品退库流程,减少药品浪费,确保药品使用和管理的安全性。

7.药品报废处理。

科室需要建立药品报废处理规范,及时处置过期、损坏或不合格的药品,避免对患者造成风险。

三、科室配备药品管理制度的实施注意事项1.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科室需要根据自身特点和规模建立健全的药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流程。

2.药品管理人员培训。

科室需要定期开展药品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他们的药品管理水平和意识,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科室药品配备管理制度范本

科室药品配备管理制度范本

科室药品配备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规范本科室药品配备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药品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配备原则1. 合法性原则:药品配备应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合法采购、储存、配送药品。

2. 安全性原则:药品配备应确保药品质量,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科室。

3. 有效性原则:药品配备应满足科室临床需求,确保药品疗效。

4. 经济性原则:药品配备应合理控制成本,优化药品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 保密性原则:药品配备过程中,应严格保密患者个人信息及药品相关信息。

三、药品配备范围1. 本科室临床诊疗所需药品,包括常备药品、特殊药品、新药、特药等。

2. 本科室科研、教学所需药品。

3. 本科室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药品。

四、药品配备流程1. 药品采购(1)根据科室临床需求,由科室负责人提出药品采购计划。

(2)采购计划经药剂科审核后,由医院采购部门统一采购。

(3)采购药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药品质量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药品验收(1)药品到达科室后,由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有效期等,确保药品符合规定。

(3)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及时入库,建立药品清单,定期进行库存盘点。

3. 药品储存(1)药品应按照药品特性、储存要求进行分类存放,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规定。

(2)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情况,确保药品质量。

(3)特殊药品、危险药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储存,严格执行安全措施。

4. 药品配送(1)药品配送应按照科室需求及时进行,确保药品供应。

(2)建立健全药品配送管理制度,提高药品配送效率。

(3)药品配送过程中,应严格保密患者个人信息及药品相关信息。

五、药品配备管理责任1. 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药品配备管理负责,确保药品合法、安全、有效。

2. 科室药品管理人员负责具体执行药品配备管理职责,确保药品质量、供应和信息安全。

科室自备药物管理制度

科室自备药物管理制度

科室自备药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科室自备药物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应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各科室自备药物的管理。

第三章管理责任1. 临床部门负责医疗机构内各科室自备药物的管理工作。

2. 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各科室自备药物的管理工作。

3. 科室负责人对科室内自备药物的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第四章基本要求1. 科室自备药品应符合医疗机构的用药方针和规定,只能用于本科室医疗活动。

2. 科室自备药物应按照药品管理规定进行采购、使用、保管、分发等环节管理。

3. 科室自备药物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药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4. 科室自备药物的使用应有书面记录,包括用药品种、剂量、频次、使用情况等。

5. 科室自备药物的药品库房应符合相关要求,确保药品的存储条件符合药品要求。

6. 科室自备药物的保质期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药品要求进行管理,过期药品应及时处理。

第五章采购管理1. 科室自备药物的采购应按照医疗机构采购管理规定进行,采购人员应具有相关证书。

2. 采购人员应按照医疗机构用药方针和规定进行采购,不得越权采购,确保采购药品的质量和效果。

3. 科室自备药物的采购应有明确的采购程序和文件记录,保留采购信息不少于5年。

4. 采购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的库存和有效期,及时补充和替换药品。

第六章使用管理1. 科室自备药物的使用应有专门的药品管理员负责,确保用药准确、安全。

2. 科室自备药物的使用应按照用药指南和医疗规范进行,不得随意更换药品或剂量。

3. 科室自备药物的使用记录应真实、完整,包括用药时间、药品种类、剂量、效果等信息。

4. 科室自备药物的使用应加强医护人员的培训,提高用药时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5. 科室自备药物的使用不得擅自分发给其他科室或患者,必须经过审核和批准。

第七章保管管理1. 科室自备药物的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和记录药品的库存情况,确保药品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

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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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药品相关管 理制度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来自目录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
各科室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 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备用药品包括:急救药物、麻精药品、高浓度电解质等,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 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 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2.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科室、病区首 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领用 3.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住院药房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 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
4.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 须填写《新增必备药品审批表》,写明详细理由、列出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明细,上报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5.对有效期在1个月内的药品,药房及科室备用药品应及时上报上级审批后准备下架,造 表后退回药库 6.各科室、临床病区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医务部、护 理部、药学部门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月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 改 附件:领用备用药品申请、审批、目录表

医院科室自备药管理制度

医院科室自备药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医院科室自备药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使用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自备药品的管理,包括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三、职责分工1. 科室主任:负责科室自备药品的总体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合理使用。

2. 护士长:协助科室主任管理自备药品,监督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等工作。

3. 药剂科:负责提供药品采购、验收、储存、调配等技术服务,并对科室自备药品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管理制度1. 药品采购(1)科室自备药品的采购需经过药剂科审核,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采购药品应选择正规渠道,索取相关证明材料,如药品生产批号、检验报告等。

(3)采购的药品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药品数量与账目相符。

2. 药品储存(1)科室自备药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专用药柜中,避免阳光直射。

(2)药品应分类存放,分别放置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并按药品性质分类存放。

(3)储存药品应定期检查,确保药品有效期,对过期药品及时清理。

3. 药品使用(1)科室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处方要求使用药品。

(2)处方药的使用需经过医师审核,非处方药的使用需经过护士长或以上职务的批准。

(3)医务人员在使用药品过程中,应关注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4. 药品调配(1)科室自备药品的调配应由药剂科负责,确保药品准确无误。

(2)调配药品时应仔细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避免差错。

(3)调配后的药品应立即发放给患者,并做好登记。

5. 药品回收(1)科室自备药品使用后,应将剩余药品回收至药剂科。

(2)回收的药品应进行分类处理,合格药品可继续使用,不合格药品予以销毁。

五、监督与考核1. 药剂科对科室自备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科室主任、护士长对科室自备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制度落实。

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结合医院实际,制定《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二、参考文件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2.《关于印发患者安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3〕13号)三、名词定义备用药品:为确保患者及时用药,医院各病区根据临床实际工作需要配备的供临时周转使用的药品。

四、内容(一)各临床(医技)科室应充分评估用药需要,合理制定本科室备用药品目录和基数,降低药品存放数量,减少药品安全隐患。

备用药品的品种及数量目录须经科室内讨论确定,填写申请表,经审核后在药剂科备案。

(二)各临床(医技)科室首次领用备用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在药剂科药库办理出库。

(三)所有备用药品,只能用于患者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在12小时内凭医嘱(处方)到药房领取,进行基数补充。

(四)备用药品的管理1.各科室科主任、护士长为本科室药品管理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科室备用药。

每天进行药品清点养护,实行交接班管理。

2.加强药品效期管理,备用药品摆放应左进右出,按批号顺序以近期先用的原则使用。

对于近效期3个月内的药品进行近效期警示管理,并及时协调调配使用,避免过期失效,对于已经过期失效的药品按相关规定交回各药房处理。

3.备用药品在储存过程中若发现药品有沉淀、变色、外包装污染等情况时,应查找原因并停止使用。

4.对开启包装可多次使用的药品(如胰岛素等),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启日期及时间,对于开启时间不详或超过保存期限的药品,不得使用。

5.护理部负责对各科室备用药品日常管理进行督导检查。

6.药剂科监管药师负责指导相应科室药品质量管理,定期检查各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

(五)备用药品的储存1.各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应统一规范管理。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使用、监督检查等活动。

第三条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安全、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储存第四条医院应当根据临床需求、药品供应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供应充足。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公开、透明的采购程序,确保药品质量。

第六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采购,不得由科室自行采购。

第七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储存,设立专门的药品库房,实行信息化管理。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在储存过程中质量安全。

第三章药品保管与使用第九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统一编号,明确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第十条医院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保管工作,实行每日交接班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药品使用的范围、剂量、途径等,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药品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监督管理制度,设立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评估,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医院应当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医院每个科室常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每个科室常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药品管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合理、有效,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康复科等。

三、职责1. 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

2.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药品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3. 药剂科人员负责药品的调配、发放和回收。

四、药品管理1. 药品采购(1)药剂科根据各科室药品使用情况,制定采购计划。

(2)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分管院长批准后执行。

(3)采购员必须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严禁购进假药、劣药。

2. 药品储存(1)药品按药品性质、规格、批号分类存放,确保药品质量。

(2)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药品说明书要求,温度、湿度适宜。

(3)药品储存区域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药品保管(1)药品入库、出库需登记,做好药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的记录。

(2)药品出库前需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3)药品过期、损坏、变质等情况应及时处理。

4. 药品使用(1)各科室使用药品需遵循临床诊疗规范,合理用药。

(2)临床医师开具处方时,应注明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

(3)护士在执行医嘱时,需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

五、药品监督与检查1. 药剂科定期对各科室药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药品合理使用。

2.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

3. 对药品质量、储存、保管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药品安全。

六、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药品知识、合理用药等方面的培训。

2. 对医务人员进行药品使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从事药品相关工作。

七、附则1. 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科室配备药品管理制度

各科室配备药品管理制度

各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1.病房、急诊科(室),小药柜内所有药品,只能供住院和急诊病人按医嘱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拿取。

2.小药柜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药品领取供应和保管工作.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质、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须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4.按药剂科要求、对毒麻、限剧药品,贵重药品进行保管。

毒麻药应建立登记卡,保持一定基数,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锁,每日交接班时清点,按医嘱使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并携带空瓶向药房领回。

5.治疗护士下班时,备好急救药品和常规药品,然后将药柜加锁.6.定期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

7.建立完善的特殊药品报废销毁制度。

原则上失效、过期、破损的特殊药品及旧空瓶等容器每年报废一次,由药学科统计,医院领导批准,报药品监督部门监督销毁,并详细记录处理过程,现场人员签字。

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废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

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签批。

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2名护士管理科内药品(一名管账,一名管物),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2、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1)总护士长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有效期<6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到药剂部门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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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1.病房、急诊科(室),小药柜内所有药品,只能供住院和急诊病人按医嘱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拿取。

2.小药柜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药品领取供应和保管工作。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质、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须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4.按药剂科要求、对毒麻、限剧药品,贵重药品进行保管。

毒麻药应建立登记卡,保持一定基数,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锁,每日交接班时清点,按医嘱使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并携带空瓶向药房领回。

5.治疗护士下班时,备好急救药品和常规药品,然后将药柜加锁。

6.定期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

7.建立完善的特殊药品报废销毁制度。

原则上失效、过期、破损的特殊药品及旧空瓶等容器每年报废一次,由药学科统计,医院领导批准,报药品监督部门监督销毁,并详细记录处理过程,现场人员签字。

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废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

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签批。

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
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2名护士管理科内药品(一名管账,一名管物),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1)总护士长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

对于有效期<6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到药剂部门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
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五)备用药的摆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3、基数药品使用标志:基数药品未使用时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六)备用药品的交接
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做到班班交接、账务相符、确保使用需要。

白班——夜班进行循环交接。

(七)毒麻、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1、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专人定位定数、专柜上锁管理,实行班班交接,确保帐物相符,钥匙随身携带。

2、建立“病区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完善使用记录。

3、毒麻、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日清日结制”。

4、领取毒麻药品特殊要求:注射用的毒麻药品(如度冷丁等),须凭处方及空瓶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由于人为造成空瓶破碎等意外情况,当事人需提交事情经过报告,并报科室护士长—总护士长—药学部门负责人,经确认审批后,进行处理。

急救物品、常规器械、仪器设备、药品管理
(一)急救物品
1、科室有急救物品管理制度。

监护、抢救设备设施齐备,完好。

2、急救物品做到五固定两及时:定物、定量、定位、定专人保管、定时检查,完好率100%;及时检查维修,及时请领报销。

3、护理人员应坚守岗位,随时保持急救物品(洗胃机)整洁,性能良好,处于备用应急状态。

4、建立账目,班班交接(交接内容:数量、性能)。

交接人员双方签全名。

5、所有人员必须了解急救物品性能及保养方法。

用后清洁、消毒、检查性能并保养,物归原处,签名。

6、每周集中检查、保养一次,有记录并签名。

7、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有记录并签名。

8、有使用操作流程。

所有人员均能掌握急救的基本操作技术,灵活机动的配合医生熟练的抢救患者。

(二)急救箱
1、科室急救箱管理制度。

2、定点放置,专人管理。

3、急救箱建立“2卡”、“1本”。

即急救药品一览卡、急救物品一览卡、急救药品及物品交接班记录本。

4、有物品及药品放置示意图,标记清楚。

5、急救药品及物品等有备用基数。

6、急救药品放入药品袋(盒)内,按作用机理分类放置,如“呼吸兴奋剂”、“循环三联”、“镇静剂”、“脱水剂”等,所有药物应标注有效期。

7、急救物品按无菌物品、一般物品等分层放置。

8、保持急救箱清洁,急救物品、药品、仪器齐全适用,用后及时领取补充,及时检查维修并有记录,及时消毒,无过期物品。

9、药品帐物相符,班班清点、检查有记录,交接班者签全名。

10、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有记录。

11、可是护理人员熟悉急救药品作用机理,熟练使用急救仪器设备。

(三)常规器械
1、科室有常规器械管理制度。

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2、分类定点放置,专人管理。

3、常规器械清洁,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

4、建立账目,班班交接,交接班者签全名。

5、使用常规器械,必须理解其性能及保养方法。

用后清洁、消毒、保养、检查性能,物归原处,签名。

6、定期检查,维修并有记录。

7、有使用操作流程标牌,所有人均能掌握,熟练应用。

8、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有记录。

(四)护理用品
1、基础护理用品配备齐全,性能完好。

2、配备护理用具,如简易呼吸器。

有条件的逐步配备超净台、床单位消毒设备、输液泵、微量注射泵、血氧仪等。

(五)药品管理
1、科室内所有设备用药保存一定基数,建立登记本,班班交接,交接班者签全名。

2、根据药品种类、性质(针剂、内服、外用等)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专人管理。

3、药物有效期标记明显,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等情况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或急救箱内,便于取放与应急使用。

5、药品借用后及时登记并及时补充。

6、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

(1)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原则上由药剂科统一存放管理,科室不得存放。

(2)根据病人需求需留备用的,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院长审批签字后方可保留。

(3)保留麻醉药品的管理要求:
1.药品设专用抽屉并加锁放置,专人保管.
2.毒麻药品使用后药保留空瓶.
3.每班严格交接,交接班时核对药品、空瓶、处方、医嘱、并签名。

病房药品安全管理与使用制度
为加强病房药品的管理,以确保需要时患者得到抢救和治疗用药,保证用药安全,特制定病房抢救药、备用基数药的管理与使用制度:
1、抢救药品、基数药品主要供病房临时周转使用,其品种和数量由各病房根据临床需要制定并列出药品目录清单进行技术管理,经科主任和病房护士长签字后,交住院药房备案,由值班护士采取交接班管理制度。

病房规定的药品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1年)进行调整。

2、病房应设专人管理药品,日常工作中由护理人员负责病房药品的请领补充,并对药品的数量、有效期和质量进行检查。

定期(每月)检查病房驻村药品的有效期,在有效期2个月前可返回住院药房调换新批号,因管理不善造成药品过期失效由病房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3、病房要柜内的注射液、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

凡抢救药品,必须在抢救车内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专柜加锁、专册登记、专人负责管理。

高危药品如氯化钾、咪唑安定、安定、安痛定、抗菌素等必须单独存放,并有醒目标志。

4、护理部定期对病房贮存药品定期(每3个月)检查,核对药
品种类、数量与药品清单是否相符,并建立检查记录。

5、在开据与执行注射剂的医嘱(或处方)是要注意配伍禁忌,如有疑问应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或向药房咨询。

6、加强输液安全管理,严格三查七对,严把药物配伍禁忌关,控制静脉输注速度、预防输液反应。

7、注意观察药物不良反应,发现可疑药物不良反应及时处置并填报报表并按流程上报。

8、加强病房药品的贮存管理,防止药品的丢失和损坏。

药品应贮存在所要求的贮存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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