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局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局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一、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根据省、安庆市、桐城市交通发展总体布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定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引导。
(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建设。
(三)负责编制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拟定城市客运行业规范并实施监管;负责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指导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承担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交通行政、交通许可审批工作,负责全市汽车维修市场、驾驶员培训市场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工作的行业管理。
(四)指导全市交通运输通行条件的管理;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进行调控;在遇到抢险、救灾、国防建设等紧急或其它特殊运输任务时,发布调度运输工具的命令;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五)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监管全市内河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和局属单位生产安全。
(六)组织全市交通重大科技开发,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全市交通体制改革、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行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七)负责辖区内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述交通运输局职责范畴内的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由交通运输管理所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由地方公路管理局承担;交通运输稽查、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由交通运输稽查站(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客运市场管理工作由客运管理办公室承担。
二、内设机构及其职责(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工作;组织重要会议,负责会议报告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局机关值班、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宣传报道、网站管理、调研、督查、督办、档案、信访、机要、保密、外事接待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网络问政等事项;负责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文明建设创建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招商引资、双拥及计划生育工作。
交通运输局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局及设机构主要职责一、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根据省、市、桐城市交通发展总体布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定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引导。
(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建设。
(三)负责编制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拟定城市客运行业规并实施监管;负责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指导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承担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交通行政、交通许可审批工作,负责全市汽车维修市场、驾驶员培训市场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工作的行业管理。
(四)指导全市交通运输通行条件的管理;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进行调控;在遇到抢险、救灾、国防建设等紧急或其它特殊运输任务时,发布调度运输工具的命令;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五)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监管全市河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和局属单位生产安全。
(六)组织全市交通重大科技开发,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全市交通体制改革、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行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七)负责辖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述交通运输局职责畴的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由交通运输管理所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由地方公路管理局承担;交通运输稽查、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由交通运输稽查站(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客运市场管理工作由客运管理办公室承担。
二、设机构及其职责(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工作;组织重要会议,负责会议报告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局机关值班、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宣传报道、管理、调研、督查、督办、档案、信访、机要、、外事接待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网络问政等事项;负责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文明建设创建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招商引资、双拥及计划生育工作。
交通运输局岗位职责

交通运输局岗位职责【篇一: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一、主要职责(一)承担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
组织起草地方性交通运输法规和规章草案。
负责全县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
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指导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
(三)承担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
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运输市场、运输服务、车辆维修、停车场、搬运装卸、机动车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
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四)承担管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
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指导航运、地方海事和船员管理有关事宜。
(五)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负责行业内部审计。
(六)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
拟订公路、水路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组织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负责公路、水路等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
负责全县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七)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
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负责县内国、省县重点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承担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八)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发布有关信息。
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九)按照省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25•【字号】镇政办发[2010]114号•【施行日期】2010.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镇政办发〔2010〕114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镇江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镇江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573号)和《中共镇江市委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镇发〔2010〕11号),设立市交通运输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实施相关政策,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
(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
拟订实施公路、内河港口、航道、地方铁路、城市地铁、轨道交通和交通物流业等行业规划。
编制城市客运发展规划和交通运输枢纽规划。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和大中型交通工程建设。
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行业管理。
统一管理全市内河港口岸线、陆域、水域。
(四)监管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
指导城市客运管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和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工作。
拟订实施有关物流业政策和标准。
(五)指导全市路政、运政、航政等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除长江以外全市通航水域的水上安全监督、内河救助打捞工作。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0.16•【字号】市政办发〔2015〕84号•【施行日期】2015.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0月16日西安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5〕44号),设立西安市交通运输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整合的职责。
1.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交通运输和邮电综合协调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2.将市教育局承担的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搬运装卸经营许可职责。
(三)下放的职责。
1.将零担(快捷)货运许可、大型道路物件运输许可、道路集装箱运输许可、道路冷藏货物运输许可、搬家运输服务许可职责下放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和蓝田县、周至县、户县政府。
2.将县乡道路超限运输许可职责下放区县政府。
3.将县乡道路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许可职责下放区县政府。
4.将县乡道路增设平面交叉道口许可职责下放区县政府。
5.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职责下放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和蓝田县、周至县、户县政府。
6.将公路建设项目交竣工验收许可职责部分下放区县政府。
7.将滩张、秦镇治超点超限运输管理职责下放辖区区县政府。
8.将区县建设的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职责部分下放区县政府。
9.将公路工程项目设计变更职责部分下放区县政府。
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内设机构及职能办公室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本局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安排全省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督促协调机关各部门和下级运管机构执行局部署的工作。
二、负责行政公文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印鉴管理、重要文稿起草和保密工作。
三、负责行业通联、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
四、负责行业信访接待工作。
五、负责局机关有关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及检查落实工作。
六、负责征询、安排、筹办局机关行政会议。
七、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
八、负责制定机关和行业的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考评及总结工作。
九、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发放工作。
十、负责局机关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局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局车辆、驾驶员管理和行政、后勤事务性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委办公室(精神文明办公室)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局党委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安排党委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
督促协调各部门执行党委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党内公文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印鉴管理、文稿的起草及保密工作。
三、负责制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指导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
四、负责全省道路运输管理队伍建设工作。
五、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内来信来访的办理工作。
六、负责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工作。
七、负责组织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做好后备干部的管理和人才工作。
八、负责党委换届选举的组织工作,指导各党支部的换届工作。
九、负责中层干部的考察、考核和后备干部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规划处工作职责一、负责编制全省道路运输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全省汽车站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的编报、前期工作、建设的监管及竣工验收。
三、负责全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补助计划的编报。
四、负责全省道路运输行业统计报表及抽样调查报表的下达、汇报及上报。
五、协助省物价局对全省道路运输价格进行监管及制定运价政策;负责跨省和高等级公路旅客运输票价的审核。
交通部内设机构以及职责

交通部内设机构以及职责交通部是国家政府的一个重要部门,负责规划和管理国家的交通事务。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交通部内设了多个机构,分别负责不同的职责和任务。
以下是一些交通部内设机构以及他们的职责的介绍。
1.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研究院:负责研究和制定交通运输领域的发展规划,包括制定交通运输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和政策措施。
2.交通运输管理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的交通运输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包括道路、铁路、水路和航空等交通运输方式的管理和监督。
3.交通安全管理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的交通安全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包括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等工作。
4.交通科学研究院:负责开展交通科学研究,为交通运输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参考。
5.公路管理局:负责公路建设和管理工作,包括公路规划、设计、建设、养护等各个环节。
6.铁路局:负责铁路建设和管理工作,包括铁路线路规划、设计、建设、监督等各个环节。
7.水上交通局:负责水上交通运输的管理和发展,包括船舶管理、港口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8.航空局:负责民用航空领域的规划和管理,包括机场建设与管理、航空公司监管、空中交通管理等工作。
9.交通服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和管理交通服务,包括出租车、公交车、货运车辆、物流等交通服务的监督和调度工作。
10.通信与导航管理局:负责通信和导航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包括电信、移动通信、导航卫星系统等。
11.基础设施规划局:负责国家基础设施规划工作,包括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发展规划。
12.交通企业管理局:负责交通企业的监管和管理工作,包括交通运输公司、航空公司、船舶公司等企业的监管。
13.交通产业发展局:负责交通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包括交通装备制造、交通信息技术等领域的发展。
14.交通行政执法总队:负责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包括交通管理、违法行为查处和处罚等工作。
15.交通人才培训中心:负责交通人才的培训和科研工作,包括开展培训课程、组织培训项目等。
交通运政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交通运政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交通运政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职能配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交通运政管理处的职能配置如下:
一、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市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年度交通运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障交通运输行业的正常运营。
二、负责本市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业的监督管理,对交通安全、营运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和安全事故,并对违法行为和事故进行处置。
三、负责规划和建设本市道路、桥梁、隧道、交通枢纽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并协调有关方面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四、负责组织实施本市公共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等公共交通服务的规划、管理和监督工作,优化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布局,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五、负责组织实施本市客运站、货运站、港口、机场综合交通枢纽等综合交通枢纽设施建设规划管理和运营管理,提高综合交通枢纽服务能力和效益。
六、负责本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规划和管理工作,确保交通运输信息化系统和平台安全运行。
XX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规定)

XX县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一条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9〕4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XX县交通运输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XX县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协调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有关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行业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贯彻实施。
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负责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
贯彻执行国家、省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
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市、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
拟订提出县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意见。
贯彻执行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组织实施。
(五)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
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拟订公路、水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承担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重点工程建设。
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
承担有关交通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组织实施战备公路、水路建设和维护。
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
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及水上救助打捞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的结构和职责【详尽版】

交通运输部门的结构和职责【详尽版】1. 引言本文档旨在详细阐述我国交通运输部门的结构和职责。
交通运输部门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负责国家交通运输行业的规划、管理、建设和运营。
通过本文档,我们将深入了解交通运输部门的组织架构、主要职责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2. 交通运输部门的结构2.1 组织架构我国交通运输部门的组织架构分为四级: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
- 国家级:交通运输部,作为国家交通运输行业的最高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的规划、管理、建设和运营。
- 省级:各省市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局),负责本地区交通运输行业的规划、管理、建设和运营。
- 市级:各设市交通运输局(委),负责本地区交通运输行业的规划、管理、建设和运营。
- 县级: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本地区交通运输行业的规划、管理、建设和运营。
2.2 内设机构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内设若干职能机构,主要包括:- 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保密、档案等工作。
- 规划与发展司:负责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政策制定、项目审批等工作。
- 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司: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技术管理、质量监督等工作。
- 运输服务司:负责交通运输服务管理、运输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等工作。
- 财务审计司: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管理、审计、价格等工作。
- 人事教育司: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国际合作等工作。
- 政策法规司: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制定、行政执法、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3. 交通运输部门的职责3.1 国家级职责- 制定国家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
- 统筹国家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地方交通运输发展。
- 管理国家交通运输市场,维护市场秩序。
- 负责国家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
- 指导地方交通运输工作,对地方交通运输部门进行考核和评估。
3.2 省级职责- 制定本地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
- 组织实施本地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项目质量。
交通部内设机构以及职责

交通部内设机构以及职责交通部是国家的行政部门,负责领导和管理国家的交通运输事务。
为了更好地实施其职能,交通部设立了多个内设机构,每个机构都拥有不同的职责和任务。
以下是交通部的一些内设机构及其职责的介绍:1.运输管理局:负责制定、实施和管理国家的交通运输管理政策,监督和指导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工作,推动国家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2.铁路局: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全国的铁路网络,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和高效。
3.航空局:负责监督和管理国内航空运输,包括航空公司的运营、航空器的适航和航空运输的安全。
4.公路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公路发展规划,推动公路建设和管理,提高公路运输的质量和效率。
5.水运局:负责管理国内水运事务,包括内河运输、港口建设和管理,以及航道维护等。
6.邮政局:负责监督和管理国家的邮政事务,包括邮政服务的提供、邮政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7.交通建设局:负责规划、设计和建设国家的交通基础设施,包括公路、铁路、水运和航空设施等。
8.交通信息中心:负责收集、统计和分析国家交通运输的相关信息,提供决策支持和信息服务。
除了上述的几个主要机构,交通部还设有一些特定领域的机构,如交通科学研究院、交通法规和标准研究所等,它们的职责是在特定领域进行研究和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
此外,交通部还负责与各级地方政府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合作,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的和发展。
它还参与国际交通运输组织的活动,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促进国际交通运输的发展和合作。
总之,交通部的内设机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共同推动国家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通过制定政策、规划和管理基础设施、监督和指导运输管理工作等,交通部致力于提高交通运输的效率和安全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05•【字号】汕府办[2010]171号•【施行日期】2010.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汕府办[2010]17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汕头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O一O年十一月五日汕头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汕发 [2009]14号),设立汕头市交通运输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和调整已由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税费改革涉及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能。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的协调发展职能。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协调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负责协调中央、省垂直管理的海事、民航、铁路、航道、航标、救助、打捞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涉外运输、节假日旅客运输工作。
(四)承担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
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城际轨道交通、道路客货运输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组织、协调收费公路和组织实施地方公路、农村公路的建设及养护;监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造价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岗位职责之交通运输执法局职责

交通运输执法局职责【篇一:交通运输局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交通运输局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一、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根据省、安庆市、桐城市交通发展总体布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定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引导。
(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建设。
(三)负责编制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拟定城市客运行业规范并实施监管;负责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指导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承担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交通行政、交通许可审批工作,负责全市汽车维修市场、驾驶员培训市场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工作的行业管理。
(四)指导全市交通运输通行条件的管理;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进行调控;在遇到抢险、救灾、国防建设等紧急或其它特殊运输任务时,发布调度运输工具的命令;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五)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监管全市内河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和局属单位生产安全。
(六)组织全市交通重大科技开发,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全市交通体制改革、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行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七)负责辖区内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述交通运输局职责范畴内的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由交通运输管理所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由地方公路管理局承担;交通运输稽查、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由交通运输稽查站(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客运市场管理工作由客运管理办公室承担。
二、内设机构及其职责(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工作;组织重要会议,负责会议报告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局机关值班、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宣传报道、网站管理、调研、督查、督办、档案、信访、机要、保密、外事接待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网络问政等事项;负责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文明建设创建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招商引资、双拥及计划生育工作。
济南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济南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9〕5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09〕17号),设立济南市交通运输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城市客运管理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将原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的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城市客运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三)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6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五)将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行业资质认证、行业调查分析等工作交给行业协会。
(六)加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协调,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的职责。
(七)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城市客运业的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订道路、水路运输及城市客运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监督指导道路、水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和城市客运管理;负责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工作;负责汽车驾驶培训机构的资格管理工作。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1〕36号)精神,设立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行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二)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6项交通规费的稽征管理职责。
(三)划入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原市市政园林局指导城市客运职责和管理市港航管理局的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布局,促进道路、水路等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科学、有效衔接,切实形成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促进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公路、水路、港口等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订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编制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重点交通枢纽和站场的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制订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运输、交通科技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并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
(三)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
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及相关业务、港口、城市公共交通、汽车租赁、搬运装卸、机动车检测和维修、运输技术规范、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路政、运政、港政、航政的监督管理;参与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引导运输结构的优化;指导道路、水路运输服务行业和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管。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doc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1〕36号)精神,设立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行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二)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6项交通规费的稽征管理职责。
(三)划入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原市市政园林局指导城市客运职责和管理市港航管理局的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布局,促进道路、水路等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科学、有效衔接,切实形成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促进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公路、水路、港口等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订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编制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重点交通枢纽和站场的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制订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运输、交通科技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并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
(三)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
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及相关业务、港口、城市公共交通、汽车租赁、搬运装卸、机动车检测和维修、运输技术规范、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路政、运政、港政、航政的监督管理;参与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引导运输结构的优化;指导道路、水路运输服务行业和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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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局是负责管理、监督和推广全国交通运输事务的政府机构。
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交通运输政策、规划交通发展、管理交通运
输市场、监督交通运输安全、推动交通技术创新以及协调各个相关部门的
合作等。
下面将详细介绍交通运输局及其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
1.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局是交通领域的主管机构,负责制定全国交
通运输政策、规划交通运输发展、管理交通运输市场、推动交通技术创新、推广和监督交通运输安全等。
交通运输局通过立法、规章、行政措施等手
段来管理交通运输事务,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的顺利运行和健康发展。
2.铁路局:铁路局是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国铁路运输事务的机构。
其主
要职责包括:制定铁路运输规定和标准、规划铁路运输发展、推动铁路技
术创新、管理铁路线网和运输运营、维护铁路设施和设备、确保铁路运输
安全等。
铁路局负责协调各个地区铁路运输事务,提高铁路运输效率和服
务质量,推动铁路运输系统的现代化建设。
3.公路局:公路局是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国公路运输事务的机构。
其主
要职责包括:制定公路运输政策和规划、管理公路网和路段、推动公路技
术创新、监督公路运输市场、维护公路设施和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运输安
全等。
公路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公路建设和维护计划,促进公路运输的发展,提高公路运输的效益和安全性。
4.水路局:水路局是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国水路运输事务的机构。
其主
要职责包括:制定水路运输政策和规划、管理水路线网和港口、推动水路
运输技术创新、监督水路运输安全和环境保护、协调水路运输市场等。
水
路局负责发展水上交通运输体系,提高水路运输的效率和安全性,推动水上交通运输的发展。
5.航空局:航空局是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国航空运输事务的机构。
其主要职责包括:规划和管理航空运输网络、制定航空运输政策和飞行标准、推动民航事业的发展、管理和监督航空运输市场、保障航空运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等。
航空局负责调控民航市场,提高航空运输的效率和安全性,推动航空业的创新和发展。
此外,交通运输局还可能设有其他内设机构,如:技术标准与监督部门、运输市场监管部门、交通事故调查与处理部门、交通统计与信息部门等,这些机构根据具体需求负责不同的职责。
总之,交通运输局及其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交通运输政策、规划交通发展、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督交通安全、推动交通技术创新等。
这些工作旨在提高交通效率和质量,保障交通安全和顺畅,为人们生活和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交通运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