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生产加工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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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产品加工要求(除涂装)………………………第二章涂装加工要求……………………………………第三章产品结构标准……………………………………第四章产品品质及检验标准……………………………

制订、变更及执行程序

一、目的:针对本公司及外协产品制订本加工要求及品质标准,

指导生产和测量、检查、监控。

二、执行范围:本公司及外协所有的产品加工。包含所有产品的

产品设计、生产制造以及品质检验的全过程。外协加工单位(组织)的生产制造、品质检验也按此标准执行。

三、制订、变更程序

1、本《产品加工要求及品质标准》由生产技术部、品

质管理部联合制订。

2、涉及到运作过程中的变更、修改和充实,必须由班

组逐级上报经审核后阶段性修改变更和充实,审核者为生产技术部和品质管理部。

3、变更后的标准应有变更记录,并送达各有关部门。

四、执行程序

本《产品加工要求及品质标准》由生技部、品管部共同制订后报总经理室审批执行。

第一章产品加工要求

一、原木加工及干燥要求

1、原木应小头进锯,锯解板材厚度公差为+1MM~-0.5MM;

2、排板隔条厚度要求均匀,容许厚度误差为1MM;两端隔条距板端100MM;

3、隔条在材堆中放置间隔合理,上下保持垂直,垂直度公差5MM;

4、木材干燥应无内裂,无明显端裂、无过度弯曲、翘曲,含水率均匀;

5、木材出窑含水率为6-8%。

二、配料加工要求

1、实木面框拼接料宽度≤80MM,长度超过1米的拉档和玻璃门框不允许使用独根材料;

2、拼板应无明显色差,无明显胶线;

3、刨光后无跳痕、无焦黑痕、无蓝斑、无横茬;平整光滑;

4、板材厚度公差+0.2MM,不得有大头小身;

5、有虫孔的木料不可使用;

6、面框配料加工厚度尺寸+0.5~+0.2MM;组框后需铣型边的面框料宽度尺寸放3MM加工余量,面框深度尺寸+0.5~0.2MM;

7、人造板封边的配料厚度尺寸为人造板厚度尺寸+0.6~0.2MM;

8、直边牙板厚度、宽度尺寸为+0.4MM,曲边牙板宽度放2MM 加工余量,与脚耳相配的牙板宽度为+0.2MM;

9、需铣型、仿型、车型无方身的脚配料放3MM加工余量;

10、零件必须方、正、平、直;

11、显木纹油漆产品胶拼部件颜色必须相近,木纹必须对称;

12、显木纹油漆产品所有零件不许有明显木材缺陷,外表部件无腐朽、变色、死节、开裂、过大黑线等缺陷,内部零件可允许存在不影响外观的轻微缺陷,但必须修补合格后下发;

13、不显木纹油漆产品用材要求;

(1)不影响产品结构强度和外观的木材缺陷可以使用,但死节直径不大于20MM,不存在贯通裂缝;

(2)雕刻、型边、企口等外表部位不应有死节、髓芯、开裂等缺陷;

14、平面中含有圆弧面线条的部件,圆弧面应凹进1MM,以免砂平圆弧面。

三、薄片拼接及胶贴加工要求

1、薄片含水率控制在8-10%;

2、所有薄片厚度公差控制在+0.05MM~-0.05MM;

3、拼花、拼缝不大于0.2MM;

4、面板薄片材质要求:

(1)无腐朽、死节、变色、蓝斑、开裂、鱼鳞斑等缺陷;

(2)无横向连贯木纹、节子;

(3)同一板面纹理相近、弦向、径向纹按要求拼接;

(4)树瘤切片必须遵循对称、花纹一致原则,除非不易辨别之花纹可混用在同一面板上;

(5)INLAY拼接时斜拼,同一面板INLAY尺寸、颜色需一致;

5、芯板除端部外,允许有变色、不脱落死节。芯板拼缝不大于0.5MM,无叠芯现象;

6、不可见之部位或面板背板材质允许一定缺陷,但不允许大的空洞,也可纵向接,但不可同缝;

7、门板、抽头等有对称要求的要对称拼接;

8、表面平整、光滑,无透光现象;

9、不允许叠芯;

10、45度拼角偏离不大于1MM;

11、胶贴薄片不得有脱胶、鼓泡、离芯、迭芯、透胶现象;

12、胶贴表面不得有胶块、凹痕、异物、排骨印;

13、需胶贴部件厚度公差≤0.3MM;

14、遵循对称平衡原则;

15、涂胶量、温度、压力、时间符合工艺要求;

16、按图加工,不许贴偏,拼花类加工件胶压贴偏≤3MM;

17、切片余量长、宽各≤20MM;

18、有对称拼花和薄片木纹要求的部件要作记号、保证装配一致性;

19、客户对薄片有特殊要求的按特殊要求处理。

四、机加工要求

1、严格制作模板。用模板加工的零件必须符合图纸形状、角度、尺寸;

2、加工不许出现崩茬、纤维撕裂、跳刀痕、加工面发黑、毛边、划伤等缺陷;

3、实配公、母刀铣型零部件,确保装配严密;

4、正确选用基准面,加工中严格区分正反面,确保外表零件无明显材质缺陷;

5、门、侧板等木纹应山形纹向上,树瘤切片要求对称的部件(如抽屉等)要保持加工后一致并标记后发往后道;

6、玻璃和大理石开口尺寸公差+0.5~0MM;

7、采用45度角接合部件的锯角必须确保组框后不出现外开口,内开口不大于0.5MM;

8、圆榫孔深度尺寸不许出现负偏差;

9、嵌入式抽屉的抽头要留有砂光余量,确保砂光后装配件符合工艺要求;

10、需实木封边的人造板开企口槽要与实木封边料实配,不得过松或过紧;

11、箱榫结合要严密方正,不得过松或过紧;

12、抽底板槽要松紧适宜,公、母抽滑要松紧适宜;

13、严格控制含水率不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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