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矿产法简介吉尔吉斯矿业投资环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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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吉斯矿业投资环境简介
王兴尧
一、吉尔吉斯国家及矿产资源概况
吉尔吉斯位于中亚东北部,面积19. 85万平方公里,国地的93%为山地,人口520.2万人,主要民族有吉尔吉斯族,占64.9%,乌兹别克族占13.8%,俄罗斯族占12.5%。80%信奉伊斯兰教。全国划分为7州2市。比什凯克为其首都,奥什为其重要城市。2005年,吉尔吉斯经历了一场自独立以来最剧烈的政治动荡后,修改了宪法,改总统制为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的议会-总统制国家。吉尔吉斯现任总统为库尔曼别克.巴基耶夫,总理为伊戈尔.丘季诺夫。吉尔吉斯目前政局较为稳定。
吉尔吉斯货币为索姆。1美元约合40索姆左右。
吉尔吉斯矿产资源十分丰富。目前吉尔吉斯境内共发现种类矿产地2000多处,拥有化学元素周期表中的所有元素。目前得到工业开发的仅是部分矿产资源,许多矿产资源的储量和颁布情况有待进一步勘探研究,以确定开发前景。
前苏联时期,由于各加盟共和国分工明确,没有把该国作为勘探开发重点。勘探开发潜力很大,找矿靶区很易选定。据有关统计,现有探明储量的优势矿产有金、钨、锡、汞、锑、铁等。
按照传统地地质构造单元划分,吉尔吉斯分为北天山、中天山和
南天山三个构造单元(成矿带)。不同的构造单元,矿产颁布和1
矿种亦不相同:北天山以金、铜、铅、锌、银、铝、铁、钨为主;中天山以金、钨、铜、铅、锌、铁为主;南天山以锑、汞、铝、银、金为主。
吉尔吉斯黄金开采业产值占全国矿山开采业产值的90%,占工业总产值的40%以上。据估算,吉尔吉斯金的资源量约4000t,如库姆托尔金矿经过几年开采,现有控制金储量为1100t,其它如,杰鲁伊克金矿(金储量80吨)、塔尔布拉格金矿(控制储量75吨)、马尔季尔(储量50吨)、伊什坦别尔德金矿远景储量108吨。此外,吉尔吉斯还有许多中型金矿(30—70吨),如玛赫玛尔、博济姆恰克、温库尔塔什、塔赫塔赞等;尚知小型矿山有索尔顿—萨雷、詹姆格尔、杰列克、杰列坎等。
1990年前已探明7个锑汞矿床,这7个矿床合计锑矿储量1600万吨,其中锑27万吨。汞矿床以海达尔肯是最重要汞的基地,探明储量达1160万吨。
吉尔吉斯国钨、锡矿化100多处,矿床类型多样,探明锡的总储量为2097万吨,钨的总储量12.4万吨。
钨矿可以签订意向的矿山除特鲁多沃、阿特日伊尔、乌奇科什康和肯苏矿床之外,还有劳动者钨锡矿床、乌什括什括尼锡矿床和柯泥苏矿床。劳动者钨锡矿床,位于伊塞克湖阿克苏区,矿床矿
石组合为含萤石的钨—锡矿组合。乌什括什括尼锡矿床,位于伊塞克湖州的阿克西拉克山南坡。柯尼苏矿床,位于日斯开阿拉拖山的南坡,萨勒加政区域谷峰部分,海拔3300—3750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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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吉尔吉斯投资法简介
吉尔吉斯1998年12月20日加入WTO,不仅成了独联体国家中首位WTO成员,并且至今仍保持着独联体国家中惟一世贸组织成员的殊荣。其关于投资的法律体系比较完备。
吉尔吉斯吸引外国投资的基本法律依据是《吉尔吉斯共和国投资法》。此外,在吉尔吉斯《自由经济区法》、《土地法》、《税法》、《海关法》、《股份公司法》、《私有化法》、《许可制度法》、《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决议中也都对在吉尔吉斯的外国投资和外国投资者有相应规定。
吉尔吉斯现行“投资法”于2003年3月月27日由第66号总统令批准生效,是吉尔吉斯经济投资领域现行的基本法规。该法正式颁布后,1997年的“外国投资法”随之作废。但是,由于该“投资法”取消了原“外国投资法”给予外国投资者的税收优惠等规定,而吉尔吉斯的投资环境近年来并没有发生令人振奋的改善,因此该法实施以来并没有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兴趣和投资信心产生显著的正面影响;其次,该法规缺少可操作性,如果不辅之以其他行之有效的具体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以及其他相关领
域的同步改革、尤其是政府服务领域的改革,仅这一部法规的出台恐难以在近期内对吉尔吉斯投资环境的改善产生根本的影响;其三,吉尔吉斯涉及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修改频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较差,且政出多门,无形中加大了在吉尔吉斯投资的风险系数。
(一)吉尔吉斯投资法的主要内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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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国投资者在吉尔吉斯投资不受行业限制,可在吉尔吉斯任何经济活动领域进行投资;
2、对外国投资者实行国民待遇。除了在自由经济区注册的外资企业,其他外资企业一般情况下不享受税收优惠;
3、对投资性进口商品(如外资企业用于生产的机器设备)免征进口关税;
4、对外国投资不得歧视。外国投资者在吉尔吉斯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在吉尔吉斯境内独立自主进行投资活动,其财产、投资及合法权利受到吉尔吉斯法律保护;
5、外国投资者可自由支配一切合法所得,可将在吉尔吉斯经营所得利润及人员的工资收入自由汇往境外,且数量不受限制;
6、外资企业依法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吉尔吉斯政府部门不得随意干涉外资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国家税务部门每年只能对企业进行一次检查);
7、凡在吉尔吉斯政府鼓励投资的优先发展领域进行投资、以及在吉尔吉斯国家发展规划项下对特定区域进行投资,均可根据吉尔吉斯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对投资者给予相应的优惠(优惠内容未做具体规定。见吉尔吉斯《投资法》第二章第4节第7条);8、在吉尔吉斯政府对投资法、税法和关系到国家安全、公众健康及环境保护的法规进行修改或补充的情况下,外国投资者有权在上述修改或补充生效之日起10年内自由选择对其自身最为有利的适用法规条款。即外国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利益的需求,在原有4
法规和修改后的法规之间进行自由选择;
9、在吉尔吉斯法律对自由货币在其境内外的流通实行限制的情况下,外国投资者不受其限制。如对外国投资者实行此种限制,则必须以防止洗钱交易的法规为依据;
10、外国人有权在吉尔吉斯购置不动产,但无权取得土地所有权(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外国自然人无权在吉尔吉斯购置住宅,但在吉尔吉斯注册的外国法人可以按规定程序购买住宅。
(二)吉尔吉斯吸引外资优先领域
1、交通运输业:
2、电信业:
3、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业:
4、矿山开采业:吉尔吉斯主要的矿产资源中得到工业开发的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