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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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经桂林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9年11月5日
桂林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19—2021年)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要求,为有效推进桂林市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尽快提高污水处理实施和污水管网的收集处理效率,结合我市污水处理系统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广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明确的工作目标,三年内初步实现提升桂林市污水处理系统。具体如下:
(一)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2019年消除率达50%,2020年消除率达80%,2021年消除率达100%。
(二)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2019年消除率达30%,2020年消除率达80%,2021年消除率达100%。
(三)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2019年消除率达90%,2020年消除率达100%,2021年消除率达100%。
(四)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逐步提升。2019年达69%,2020年达73%,2021年达80%。
(五)结合服务片区管网规划与建设,制定“一厂一策”的收集系统整治方案,稳定保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生化需氧量(BOD )浓度(mg/L )。2019年达到99mg/L ,2020年达105mg/L ,2021年达110mg/L 。
二、各部门职责
为切实做好全市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牵头统筹协调推进该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住建局,桂林海事局和灵川县、六城区根据各自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确保顺利开展全市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工作。各职责具体如下:
市生态环境局:大力整治企业、养殖单位环保不达标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进行长期监测。
市城管委:牵头组织编制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方案,并推进方案的实施。负责桂林市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日常工作,做好对排水系统的排查。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做好生活污水直排口截污工作,杜绝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水体或通过雨水管道、排洪沟等途径排入水体。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工作整治经费和工程建设费用。
市水利局:加强对各相关城区人民政府整治工作的支持和指导,推动清理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整治范围内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减少农业面源对水体的污染。开展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整治范围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配合各相关城区人民政府依法关闭或拆迁保护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及网箱养鱼。
市市场监管局:协调和指导各相关城区人民政府依法取缔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整治范围内的渔餐馆、农家乐等违规餐饮业。
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协助属地政府清除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整治范围内的非法排筏、小型机动船等,整治违规设立码头。
灵川县、各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配合编制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方案,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服从市政府统一安排,承担辖区范围内的河道、湖泊、水塘等水体的整治。实施部分截污项目,负责协调周边民众,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负责辖区范围内河道、湖泊、水塘的长效管理;负责辖区范围内排水管网的整改和管理;负责清除辖区内的非法排筏、小型机动船等,整治违规设立码头;负责依法关闭或拆迁保护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及网箱养鱼。每月15日前向市城管委报送清理整治进展情况。
其他相关市直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上述牵头单位做好整改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排查部分
1.按照“点、线、面、网”网络化排查的方式,组织开展城市主要水体沿岸排污口排查,摸清底数,对入河湖排污口(雨、污水排污口)在GIS上进行标注,统一编码和管理。
2.摸清污水收集系统地表水体倒灌、错接混接、外水入渗、污水外渗、工业废水超标纳管等问题。
(1)组织开展对城镇因内涝等原因导致的地表水倒灌污水收集系统情况的排查。
(2)组织开展对城中村、老旧小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餐饮、洗车、商铺污水通过雨水口进入雨水系统情况的排查。
(3)组织开展对城镇辖区内污水错接、混接进入雨水排水系统情况的排查。
(4)组织开展对高地下水位地区地下水渗漏进入污水收集系统情况的排查。
(5)组织开展对污水收集系统管网外渗情况的排查。
(6)组织安排对各重点排水户排放水质的连续取样事宜。
(二)工程措施
1.将旱天直排进入地表水体的污水和未纳管的污水通过工程措施接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
2.采取有效方法,防止地表水体水通过排水口倒灌进入污水收集系统。
3.针对排水管道和检查井破损、断裂、脱节等结构性缺陷,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治理,封堵地下水等外水入渗和污水外渗“通道”。
4.将混接在污水管道中的污水改接到污水管道中的雨水改接到雨水管道中,实现雨水、污水各行其道和“清污分流”。
5.通过源头、过程和末端等工程措施削减雨水管道排水口和合流制管道排水口溢流污染。
6.建设和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尽快补齐短板。
7.更新污水处理厂设备,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三)管理措施
1.强化水位协调调度制度。
2.完善管网移交制度。
四、项目实施计划
(一)继续开展桂林市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项目(二期),该项目投资1.52亿元,2017年开工,计划2019年12月完工;
(二)开展2019年黑臭水体整治完善项目,计划对漓江及部分支流进行综合整治及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