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答题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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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名词解释就是解释概念,而一个完整的概念,包括它的内涵和外延。以上三点其实就是法系的内涵和外延,即包括性质,含义,特点,分类,意义等几个方面
主要答题的思路就是:
第一点一般写出这个概念的性质,属于什么范畴;
第二点开始写概念的意思。
第三点写特点,
第四点写分类(如果有分类)
第五点写这个概念的意义。
二、综合课中有选择题了,但是非常简单
三、简答题
例子:
1、什么是法的要素?法的要素有哪些?(10分)
答:1、法的要素也称法律要素。它是指构成法律这个系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元素、部分、因素。法律就是由这些要素构成的集合体。
2、法的要素的特点是:
(1)、个别性和局部性,表现为一个个元素或个体;
(2)、多样性和差别性;
(3)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
3、一般认为,法的要素包括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等方面。
(1)法律规则。法律规则是指具体规定权利、义务以及具体法律后果的准则,或者说是对一个事实状态赋予一种确定的具体后果的各种指示和规定。它具有较为严密的逻辑结构,包括假定(行为发生的时空、各种条件等事实状态的预设)、行为模式(权利和义务规定)和法律后果(含肯定式后果和否定式后果)三部分。
(2)法律原则。它是指可以作为规则的基础或本原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原则。它的主要特征有:
①具有普遍性、一般性的特点。
②稳定性程度比较高,不因个人、社会条件而发生变化。
③法律原则没有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设定,也没有确定的法律后果的设定,而只是一些抽象性、一般性的公理。
④法律原则覆盖面比较广,适用性非常广泛,可以运用于许多法律领域,对具体的法律云做具有指导性作用,往往成为判案遇到困难的法官的重要依据。
⑤法律原则的逻辑形式主要体现在:在机构上比较简洁、简单,一般不设定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在命题的陈述上都是一些陈述性命题,主要体现在序言、总论、修正案、法律原则专章等。
法律原则主要有两类: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
(3)、法律概念。它是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他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术语)。
①法律概念具有明确性、规范性、统一性等特点。
②法律概念的意义:它是法律之网上的纽结,构成了法律经线和纬线的交织点。法律权威的发挥和实现,规则、原则的适用取决于法律概念的明确和正确使用。
③法律概念的分类,依其所涉及的内容,可以分为涉人概念、涉事概念、涉物概念。
以上三个要素构成了法的要素的主要内容。
注:简答题,一般10分左右,贵在简!即所有知识点只要点到就可以,不要深入。其实通过以上分析已经可以感觉到,任何题目的回答,首先是建立在概念的基础上的,而对概念的回答,前面已经讲述,就是包括内涵和外延。所以无论回答什么问题,先把相关的概念都摆出来。绝对错不了!
重复:本问题的做答内容本身不重要,重要的是思路和方法。以上回答的内容的结构设置,相信你已经看出来!
四、案例题
从去年的考题中我们知道,案例题的考点都是最重要的部门法的最重要的法条。
因为案例简单,这里不做解释。就是一个原则,题目问什么,我们回答什么,在保证说清楚了的前提下不要罗嗦。
注:对08年的法学综合课的一点点小看法:
法学综合课考试历来都是注重考查学生基础知识,考查知识的广度,因此回答不要太深,点到为止,答案本身也以教材为根本
哪些观点是学校老师自己的观点的,一定要标注出来,这是必考点,不在初试就在复试考查。少不了的!无处可逃。
专业课试题
一、简答题(每小题10分)
1、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
答:1、法系是在对各国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历史渊源源进行比较研究的过程中形成的概念。它是指依据法律的历史渊源和传统以及由此形成的不同存在样式和运行方式,而对现存的和历史上存在过的各种法律制度所做的分类。
2、依法学界的通说,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制度可以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3、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或罗马日尔曼法系,是承袭古罗马法的传统,仿照《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的样式而建立起来的各国法律制度的总称。欧洲大陆上的法、德、意等国和拉丁美洲、亚洲的许多国家的法律都属于大陆法系。
4、英美法系又称英国法系、普通法系或判例法系,是承袭英国中世纪的法律传统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制度的总称。英、美、澳大利亚、等英语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均属于英美法系。
5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都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产物,其阶级本质是相同的,其法律的主要原则和内容也是相同的。但由于受不同历史条件的影响,在存在样式和运行方式上也歌具特点,两者的主要区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源源不同。……
(2)法律结构不同
(3)法官的权限不同。……
(4)诉讼程序不同。……
(5)法律分类不同。大陆法系有公法私法之分,普通法系有普通法衡平法之分。
此外,两大法系在法律术语,法学教育,司法人员录用和司法体制等方面,也有许多不同之处。进入20世纪以后,两大法系之间相互交流不断加强,相互借鉴、相互汲取的程度和深度不断加大和深化,因而差别逐渐缩小,呈现为相互靠拢、相互融合的趋势。但是,
在总体上,两者所承袭的传统及各自存在样式和运行方式仍然有重大的差别,恐怕在短期内不容易完全合一。
注:此题内容在《法学通论》这本教材中有具体反映,不同的是,比红本教材多了上述第五点,这里就验证了前面的说法,老师的说法和红本不同的,必有考点。通过以上分析,也可以看出,专业课的答题比综合课的答题更深入,不仅要答题目问的,也要回答某些相关的重要概念和问题。
如本题,题目只问两者区别,
但是我们必须先把“法系”这个核心概念答出来,
然后把两个概念分别写出来。
然后再写两者相同点,(因为社会要和谐嘛,就一定要说两者相同然后再说区别,没有相同点,老师不可能会把两个概念放一起考察的。)
再然后就写两者区别,
最后说一下两者有什么发展趋势,这叫展望未来,属于马克思主义里的历史的方法研究问题。而整个分析方法就是辨证的分析方法,即看到区别又看到联系。
几乎所有辨析题都可以如此做题。
当然,如果题目是开放性的,书中答案并不很全,就是说,即使把书中的内容全部背下,也不一定能得到这个题目的全部分数,那只能有以下几种方法补足。
(1)、看老师的论文或社会热点问题的论文。学校老师以前写过的论文,应该看看,主要是老师对于某个具体问题的具体看法,一旦看了就应该记下,讲究效率,这样看论文也要不了几天。就平时去图书馆的电子阅览室搜搜就可以搜出来,或者考前去看看,这样能容易记住,不会因为看久了忘记。
(2)、自己知识的积累。只要有道理,自己觉得有这印象,在哪里看过这样的说法,或者自己觉得怎么说有道理就写几点,因为老师看分是踩点,多点分布,把最重要的话放在每一段的开始!把教材上的话放在每次答题的开始,先穷尽教材上的说法再自己找脑海中的说法。
论述题。
同样的原则,同样的方法,只是在每个知识点应该稍微分析一下,使之更透彻。
贵在组织知识点。先穷尽教材上的说法再自己找脑海中的说法。
最后不得不重复的几点:
以上的答案,以自己曾经的考试成绩和自己的直觉,分数应该可以得到八成到九成。大家只可以参考,不是标准答案。
本帖的价值不在于做出答案的本身,而在于如何组织答案,如:如何使结构清晰,脉络流畅,内在逻辑严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