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执业标准的创新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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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是现代高端服务业,具有独立、客观的价值发现和价值衡量功能,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专业力量, 知识产权评估尤为重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是全国资产评估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接受财政部和民政部管理。多年来,资产评估行业发挥价值服务专业优势,在国企改革与国有资产监管、促进资本市场繁荣与规范发展、推动金融改革与防范金融风险、“引进来”与“走出去”对外开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与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目前,行业共有资产评估机构3500多家,资产评估师35000多人,评估从业人员13万多名。资产评估行业已经与律师、注册会计师并称为中国三大专业服务行业。2016年7月,《资产评估法》颁布实施以来,资产评估行业进入了依法治理、规范发展的新阶段。

下面,我结合中国资产评估行业的专业特点,谈几点想法,供大家参考。

一、知识产权的资产评估需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单纯依靠承接、模仿和复制国外先

进技术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经济发展的时期已过去,对自主创新的要求越来越高,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

知识产权在运用、管理和保护的过程中,始终存在对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需求,而资产评估最重要的职能就是价值评估。资产评估可以有效地对相关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评估,并形成合理的评估结论,服务于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利用。

目前,我国对知识产权的运用主要集中在自我实施、作价入股、转让、授权使用、设定信托、设定质权及法定许可等方面。上述运用方式的实施,都需要以明确的知识产权的合理价值为基础。根据我国目前对知识产权的利用方式,资产评估为知识产权利用和管理提供的服务主要集中在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使用、出资、质押、诉讼、财务报告等方面。

二、资产评估的准则体系

要提供价值评估服务最重要的是要保证评估的质量,我们保证质量的方式就是完善的执业标准。关于标准的重要性,习总书记也论述过:标准助推创新发展,引领时代进步,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从中国古代的“车同轨、书同文”,到现代工业规模化生产,都是标准化的生动实践。标准已成为世界“通用语言”。

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标准有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为《资产评估法》,是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法律依据;第二个层面是财政部根据《资产评估法》制定的《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第三个层面就是资产评估准则。

我国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是由1项资产评估基本准则,1项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和25项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三部分构成。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由财政部制定,是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各种资产类型、各种评估目的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共同遵循的基本规范;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共1项,是对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的道德品质和体现的道德行为进行的规范;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共25项,包括具体准则、评估指南和指导意见三个层次,是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应当遵循的程序规范和技术规范。

从整体而言,我国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中的程序性准则,都能够为知识产权资产的评估服务;同时,具体而言,除了上述通用性质的准则,还有专门规范知识产权类资产的评估准则,如《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和《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

2006年,财政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资产评估机构从事知识产权评估业务时,应当严格遵循有关的资产评估准则和规范。这标志着政府部门认可评估准则。

三、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准则的创新

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建立过程,就伴随着执业标准准则的创新和发展的。我们对无形资产评估执业标准的重视由来已久,我们第一项资产评估准则就是无形资产的评估准则。今天在这里限于时间,给大家重点介绍一下近两年的一些创新和发展,特别是2017年。

2016年,《资产评估法》发布,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财政部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结合行业监管需求和执业需求,于2017年对我国已有的资产评估准则进行了全面修订,此次修订后,基本实现了从体系、内容到文字和格式的全面优化。今年,我们对部分准则又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

这两次重要修订都体现了三个基本特征:

第一是保持基本要求的稳定。就是注重保留已发布准则中符合行业实际、行之有效的内容,保持准则体系和内容基本稳定。因为我们的资产评估准则经过这么多年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有很多基础性的要求,如评估对象的识别程序要求,技术方法的运用要求,评估报告的内容要求等,已经非常完善,能够适应各种评估实务的需求。

第二是与法律法规的衔接。主要是指与《资产评估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衔接。在这个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点。(1)提高评估资料核查验证要求。我们在资产评估基本准则中提出了核查验证总体要求,在《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评估程序》里提供了专门的核查验证的方式。(2)开源节流指导评估方法选用。《资产评估法》从数量上规定了评估方法的选择,要求除了执业准则规定的可以使用一种评估方法外,需要使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我们依据《资产评估法》的要求,在资产评估准则中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增加了衍生评估方法的选择,同时明确可以使用一种评估方法的情形。(3)强化责任意识,防范虚假报告。《资产评估法》规定,评估专业人员不得签署虚假评估报告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评估机构不得出具署虚假评估报告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依据《资产评估法》的上述规定,财政部制定的《资产评估行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财政部门认定虚假资产评估报告和重大遗漏资产评估报告,应当以资产评估准则为依据,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专业技术论证,也可以委托资产评估协会组织专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我们在资产评估准则中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通过这些规定,我们提高了对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要求,同时有助于虚假报告的认定,能够更有效的约束资产评估执业行为。

第三是提升专业性和操作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提升评估报告的用户体验,主要是明确评估报告分类和明确评估报告使用人的规定,同时要求在评估报告中提醒评估报告使用人不能用评估对象实际实现的价格验证评估结论的合理性。(2)关注实践的发展体现准则的与时俱进。例如,我们在《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无形资产范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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