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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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治理辖区环境噪声污染,给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舒适、安静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按照《XX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XX市DD区XX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宜居FF”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各负其责、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原则,在辖区集中开展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整治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干扰群众正常生活的环境噪声污染违法行为,切实改善辖区环境质量,保障居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集中整治夜间建设施工噪声扰民问题。重点整治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的建筑施工、道路施工以及市政建设等夜间施工噪声,严厉查处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二)集中整治歌厅和酒店等娱乐行业卡拉OK音响噪声扰民问题。重点整治居民区经营性餐饮娱乐场所未采取有
效噪声防范措施,噪声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
(三)集中整治企事业单位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的噪声扰民污染。重点整治使用各种风机、水泵、金属切割、空调、冷却塔、排风机、音响等设备,导致噪声超标排放,干扰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
(四)集中整治城市公共广场娱乐、集会等活动噪声扰民污染。重点整治在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娱乐、集会活动未经审批或未采取噪声防范措施,产生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五)集中整治室外商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噪声扰民污染。重点整治在居民区和公共场所的商家促销、流动商贩使用音响设备、街头烧烤以及早、夜市市场经营叫卖等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六)集中整治机动车交通噪声扰民污染。重点整治辖区机动车辆违反禁鸣规定、车辆不正确使用警报器和音响装置等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三、责任分工
(一)规建所:牵头组织噪声整治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督办检查等工作;负责查处建筑(市政)工地、拆迁工地等擅自夜间作业造成噪声扰民和企事业单位、餐饮服务业使用机械加工设备、风机、水泵、空调、冷却塔、油烟排风机、音响等固定设备噪声超标等违法行为,对噪声超标且干扰群
众正常生活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使其达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二)区综合政执法局一支队:负责整治商业经营活动室外音响等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染违法行为;查处和清理占路经营、流动商贩使用音响叫卖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街道、广场和社区娱乐、集会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三)FF勤务大队:负责查处在政府机关、各大医院、学校周边、居民集中区和主、次干道的禁鸣标志,制止机动车违规鸣笛和使用音响装置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四)FF工商所:对因噪声扰民被责令停业、搬迁、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责令变更住所或经营范围,逾期不办理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五)信访办:接收和批转噪声信访件,及时答复需信访部门反馈的上访人,配合办理重大噪声污染案件。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4月30日)
按照区政府、区环保局的统一部署,各责任单位(部门)大力宣传环境噪声的危害、防治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发动市民积极参与噪声污染防治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6月30日)
结合实际,围绕建设施工噪声、商业噪声、娱乐场所、
机动车鸣号等整治重点开展整治活动,对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老大难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专题整治,综合治理,限期解决。整治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总结阶段(7月1日-7月30日)
各有关单位(部门)对噪声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提升整治成果,防止噪声污染反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成立由街道主要领导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街道各部门、区综合政执法局一支队、FF勤务大队、FF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噪声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针对各阶段整治重点,研究加强部门协调、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效能的具体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建所,负责日常工作。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并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密切配合,多措并举,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原则,围绕整治重点,对群众通过区长公开电话、环保12369、数字城管“12319”以及其他途径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调集足够力量,严厉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和干扰群众正
常生活的环境噪声污染违法问题,坚决取缔不符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噪声扰民的违法业户。
(三)突出重点、挂牌督办,切实解决难点热点问题
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影响较大、扰民严重的噪声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对辖区内挂牌督办案件要逐一落实,明确治理目标、解决时限、责任单位、督办部门。
(四)加强宣传、强化监督,形成共同参与良好氛围
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宣传,广造声势,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各责任部门投诉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举报环境噪声违法问题;要分阶段、分层次、分主题在辖区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形成鼓励守法、震慑违法的强大声势。
(五)加强沟通、互通信息,确保政令畅通。
各部门加强上下协调,确保政令畅通,定期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确定专人负责噪声整治专项行动的联络和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和重点督办问题的进展情况、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环境违法问题的立案和结案情况以及材料上报情况等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