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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基建〔2010〕33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主题词:行政事务制度基建文明施工通知
抄送:祁达才副总经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部 2010年12月27日印发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南方电网基建〔2010〕33号
关于印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011版)》的通知
各分公司、子公司:
按照一体化管理工作方案,公司编制了《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公司基建部。
特此通知。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网公司所有基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责任,加强风险防控,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确保项目安全、质量和进度的统一。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电网公司基建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五条电网公司基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具备较强的组织、指导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六条电网公司应设置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基建项目的安全管理,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加强对项目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各级管理人员要履行安全管理责任,配合安全生产部门做好基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解决项目安全隐患,确保项目安全、质量和进度的统一。
第三章风险防控第八条电网公司基建项目应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定项目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九条基建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对项目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调整防范措施。
第十条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的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临时设施和设备的布置,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一条基建项目的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安全隐患,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安全文化第十二条电网公司应加强基建项目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倡导“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理念。
第十三条基建项目的施工单位应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要求,熟悉紧急疏散逃生的方法和技能。
第十四条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的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奖惩制度,激励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修订)
1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Q/CSG213002-2015Q/CSG213002-2015I 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职责和定位 (2)第三章管理模式 (5)第四章技术管理 (7)第五章采购管理 (8)第六章安全管理 (10)第七章质量管理 (11)第八章进度管理 (13)第九章造价管理 (15)第十章综合管理 (17)第十一章附则 (19)附录1:业务分类表 (20)附录2:基建项目管理权限表 (22)附录3:工程费用变更范围表 (27)附录4:公司小型基建定义和分类 (28)附录5:基本建设管理总体流程 (30)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并规定了公司基建管理各级单位部门的职责和定位、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总体要求、总体流程。
适用于公司系统电源、电网、小型基建等基建项目建设管理。
第二章职责和定位第三条各级基建部门是公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职能管理部门。
负责对列入公司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项目从初步设计(电源项目从招标设计)到竣工投产建设过程的职能管理,包括技术管理、采购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造价管理和综合管理,负责统筹与进度计划匹配的年度投资需求。
各级基建部门归口管理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电力建设定额站工作。
第四条各级计划发展部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2究、核准等前期工作,负责制定并下达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公司年度基建投资计划、重点工程计划、前期费用计划;负责前期费结算,参与项目总结算;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五条各级物资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物资的采购、供货和品质控制(含监造)管理,包括物资供货里程碑进度管控、参与物资现场交接、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物资费用计划及实施、督促供应商做好基建工程现场服务、按时完成物资采购结算书等,参加工程验收及启动投产。
2.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
附录A 基建工程建设准备工作流程图4
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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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工作,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结合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基建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电源、电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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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
费用管理
建设准备费用按照定额标准计列。
只有列入当年工程建设前期及准备工作费用计划中的项目,建设准备费用方可开支。
列入公司年度电力基建投资计划的项目,其项目建设准备费用列入项目总投资,所发生的建设准备费用转为相应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成本。未获立项(项目不成立)的项目,建设准备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负责按照隶属关系建立健全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工程对外协调管理体系,完善机构及岗位设置,配置人员,落实责任。
负责将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在本区域建设的工程项目一并纳入与当地政府签订的电网建设绿色通道协议。
15
项目策划
建设单位应组织业主项目部做好项目策划,制定项目的安全、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和技术、信息管理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提出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建议。
负责推动本辖区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统一的电网建设赔偿标准,在征地(含临建)、拆迁、青苗赔偿、林木砍伐、交叉跨越、大件运输等协调工作、办理和完善工程建设所需各类手续等方面取得政府部门支持。
建设单位
接受委托实施工程项目管理,负责牵头组织完成工程项目的项目策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征地、拆迁、移民、报建和四通一平等建设准备工作。
初步设计
建设单位应组织业主项目部编制项目初步设计进度计划,向设计单位提交配合资料,督促设计单位按期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配合组织或参加初步设计审查及收口,及时提交物资及工程招标需求。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修订)综述
1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Q/CSG213002-2015Q/CSG213002-2015I 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职责和定位 (2)第三章管理模式 (5)第四章技术管理 (7)第五章采购管理 (8)第六章安全管理 (10)第七章质量管理 (11)第八章进度管理 (13)第九章造价管理 (15)第十章综合管理 (17)第十一章附则 (19)附录1:业务分类表 (20)附录2:基建项目管理权限表 (22)附录3:工程费用变更范围表 (27)附录4:公司小型基建定义和分类 (28)附录5:基本建设管理总体流程 (30)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并规定了公司基建管理各级单位部门的职责和定位、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总体要求、总体流程。
适用于公司系统电源、电网、小型基建等基建项目建设管理。
第二章职责和定位第三条各级基建部门是公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职能管理部门。
负责对列入公司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项目从初步设计(电源项目从招标设计)到竣工投产建设过程的职能管理,包括技术管理、采购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造价管理和综合管理,负责统筹与进度计划匹配的年度投资需求。
各级基建部门归口管理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电力建设定额站工作。
2第四条各级计划发展部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核准等前期工作,负责制定并下达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公司年度基建投资计划、重点工程计划、前期费用计划;负责前期费结算,参与项目总结算;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五条各级物资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物资的采购、供货和品质控制(含监造)管理,包括物资供货里程碑进度管控、参与物资现场交接、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物资费用计划及实施、督促供应商做好基建工程现场服务、按时完成物资采购结算书等,参加工程验收及启动投产。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质量管理办法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基建项目质量管理办法目录1总则 (3)2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职责 (3)4.1公司基建部 (3)4.2分子公司基建部 (3)4.3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 (4)5管理内容与方法 (4)5.1基建项目质量过程管理 (4)5.2基建项目质量监督管理 (5)5.3基建项目质量责任管理 (5)5.4基建项目质量评价管理 (6)5.5基建项目质量控制的技术与工具应用 (7)6附则 (7)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公司基建项目WHS作业流程图 (8)附录 B (规范性附录)公司申报优质工程项目达标投产流程图 (9)附录 C (规范性附录)公司基建项目优质工程评审流程图 (10)附录 D (规范性附录)公司基建质量管理术语与定义 (11)基建项目质量管理办法1总则1.1为强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项目质量过程管理,提升工程实体质量水平。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基建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1.2凡列入公司基建投资计划的基建项目(包括电网、电源和小型基建项目)的质量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其它项目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5434-2009)《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电建质监〔2005〕52号)以上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如经修订,以最新版本为准。
3 术语和定义见附录D。
4职责4.1公司基建部4.1.1组织制订公司基建项目质量管理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和作业标准,并监督实施。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结算管理规定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结算管理规定(试行)目录1 总则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职责 (3)5管理内容与方法 (4)6附则 (7)1 总则1.1 为加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的投资管理,规范基建工程的结算流程,及时、高效地完成工程结算工作,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纳入公司基建投资计划的电网工程和电源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
《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2004〕46号)。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Q/CSG21354-2011)。
3 术语和定义3.1 工程结算:是指依据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的立项、审批、实施、验收投运等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工程设计、施工、咨询、技术服务、设备材料供应、工程管理等费用结算的活动。
3.2 设计变更:指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要求或设计单位自身对施工图进行的修改、补充和升版,每一项设计变更针对一项单位工程的内容进行变更,并须满足工地专业及工段分工施工的要求。
因方案和设计更改造成的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的增减,计入设计变更。
3.3 工程签证:指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根据施工图设计客观地确定施工过程中完工实物工程量的签审凭据。
4 职责4.1 公司基建部负责电网工程和电源工程结算的归口管理,职责是:4.1.1 负责公司电网工程和电源工程的结算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办法。
4.1.2 监督、检查各分、子公司的结算工作。
8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规定(以此为准)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Q/CSG213077-2011 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次1 总则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及定义 (2)4 职责 (3)5 管理内容与方法 (4)6 附则 (8)附录 A 电网、电源工程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表 (9)附录 B 电网工程项目一级进度计划表 (12)附录 C 电网工程项目二级进度计划表 (14)附录 D 基建工程开工报审表 (16)附录 E 基建工程开工备案表 (17)附录 F 南方电网公司项目进度管理规定流程图(包括进度计划制定、开工管理、进度计划调整流程图) (18)I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规定1总则1.1为提高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水平,加强建设计划管理,实现项目进度计划的全过程控制,保证工程工期目标的顺利实现,制定本管理规定。
1.2列入公司电力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不包括小型基建工程),自可行性研究批复至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进度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2.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2.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Q/CSG-21354-2011)3术语及定义3.1关键节点:代表工程项目的一个重要阶段,在各级项目进度计划表中体现。
3.2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贯穿工程项目自可研批复至竣工投产的全过程关键节点进度计划,反映工程项目主要进度形象,用于公司基建部、分子公司掌控工程主要进度(见附录A)。
所有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的汇总为年度基建工程进度计划。
3.3项目一级进度计划:根据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按项目单项工程分解自可研批复至竣工投产的全过程关键节点进度计划,用于建设单位掌控工程进度。
(见附录B)3.4项目二级进度计划:根据项目一级进度计划,按项目单位工程制定的综合关键节点进度计划,用于业主项目部掌控包括设计图纸交付、施工组织、物资到货在内的各阶段、各单位工程的主要进度。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安全风险管理规定
附件: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安全风险管理规定(Q/CSG210022-2011)1总则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重点防范基建人身伤亡事故发生,有效控制和降低过程风险,依据国家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基建安全管理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基建各单位行政正职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基建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1.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了管理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管理内容,是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必要补充、完善和基本要求。
1.4公司所属单位承接公司系统外的工程建设任务时,应遵循相关行业和业主单位有关管理规定;承接境外工程应遵守我国涉外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所在国相关法律、法规。
2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如经修订,以最新版本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2-2004架空电力线路部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3-1997变电所部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Q/CSG21354-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Q/CSG210001-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Q/CSG21005-2010)《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规定》(Q/CSG21007-2010)《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问责规定》(Q/CSG210008-2011)《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激励规定》(Q/CSG210009-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Q/CSG210010-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Q/CSG210012-2011)3 术语和定义3.1 建设单位:指履行工程建设管理职能的地市级供电局、超高压局、建管局、建设分公司、独立法人电力公司,县区局等。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技术管理规定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基建工程技术管理规定Q/CSG213078—2011I 目次基建工程技术管理规定 (2)1 总则 (2)2 规定性引用文件 (2)3 职责 (2)4 管理内容与方法 (3)5 附则 (5)附录 A 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管理流程图 (6)基建工程技术管理规定1总则1.1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技术管理,建立和完善基建工程技术管理机制,提高基建工程技术管理水平,特制订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列入公司基建计划的工程技术管理,包括基建工程技术标准、科技项目以及设计、施工等方面的技术管理。
2规定性引用文件《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技监局令第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1990年4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号发布)《电力行业标准制定管理细则》《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Q/CSG21354-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标准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档案管理规定》3职责3.1公司基建部负责基建工程自初步设计至竣工移交阶段,涉及设计、施工、标准设计等管理;在遵循公司相关设备运行专业技术标准的基础上,负责编制、实施、审查、修订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安全、新技术应用等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根据公司技术标准组织标准设计的研究策划、修制订、维护、宣贯等工作,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基建工程技术应用效果审核、评价管理。
3.2公司各级计划部、财务部、市场部、生技部、物资部、安监部、农电部等部门和各级调度机构按公司赋予的职责开展基建工程技术相关管理工作。
3.3 分子公司经授权修制订基建工程技术有关规定、制度、标准,并组织落实;经授权组织标准设计应用、编制、维护、宣贯、监督、检查、总结、修订建议等工作;负责基建工程技术应用情况的定期分析、评价和上报;负责权限内基建工程技术应用的效果审核和评价管理。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基建工作安全、高效、顺利进行,依法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网公司的基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改造、扩建、拆除、修缮以及设备安装等工程,适用于公司内部员工、外聘人员、承包商等参与基建工程的人员。
第三条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倡导全员参与、全员负责的安全文化。
第四条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网行业相关规定,加强科学技术支撑,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强化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提升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第五条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风险控制、过程监控、技术保障和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六条电网公司应建立健全基建工作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责任到人。
第七条电网公司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组织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素质和技能。
第二章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第八条电网公司进行基建工程前,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场址环境、工程施工工艺、施工设备和施工人员等。
第九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等程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可靠。
第十条电网公司应制定安全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以落实。
第十一条电网公司应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现场施工负责人的职责,督促执行安全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电网公司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技能,确保他们具备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电网公司应购买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设备和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第十四条电网公司应设立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基建工作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并进行整改。
2014年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_图文
2014年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_图文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Q/CSG213020-2014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职责和定位 (2)第三章管理模式 (3)第四章技术管理 (4)第五章采购管理 (5)第六章安全管理 (6)第七章质量管理 (6)第八章进度管理 (7)第九章造价管理 (8)第十章综合管理 (9)第十一章附则 (10)附录1:业务分类表 (11)附录2:基建项目管理权限表 (12)附录3:工程费用变更范围表 (14)附录4:公司小型基建定义和分类 (15)附录5:基本建设管理总体流程 (16)Q/CSG213020-201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管理,按照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推进“两型两化”、实施“两个转变”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并规定了公司基建管理各级单位部门的职责和定位、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总体要求、总体流程。
适用于公司系统电源、电网、小型基建等基建项目建设管理。
第二章职责和定位第三条各级基建部门是公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职能管理部门。
负责对列入公司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项目从初步设计(电源项目从招标设计)到竣工投产建设过程的职能管理,包括技术管理、采购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造价管理和综合管理,负责统筹与进度计划匹配的年度投资需求。
各级基建部门归口管理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电力建设定额站工作。
第四条各级计划发展部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核准等前期工作,负责制定并下达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公司年度基建投资计划、重点工程计划、前期费用计划;负责前期费结算,参与项目总结算;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五条各级物资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物资的采购、供货和品质控制(含监造)管理,包括物资供货里程碑进度管控、参与物资现场交接、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物资费用计划及实施、督促供应商做好基建工程现场服务、按时完成物资采购结算书等,参加工程验收及启动投产。
(完整word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进度管理办法(Q-CSG213007-2017)
(完整word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进度管理办法(Q-CSG213007-2017)Q/CSGQ/CSG-2017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基建项目进度管理办法2017-9-8发布2017-9-8实施中国南方电网有限1责任公司发布Q/CSG-2017目录2Q/CSG-2017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进度管理办法1总则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1.1建项目进度管理,加强项目进度计划的全过程控制,实现项目工期目标,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办法明确了基础设施项目进度管理中各单位的职责、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基建项目自可行性研究批复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进度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执行以下规范性文件时,公司制度以最新版本为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200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办法》(Q/CSG-2013)3术语及定义关键节点:关键工作两端的节点,在本办法特指基建项3.1目的主要阶段之间标志性工作开始或结束的时间点。
3Q/CSG-.2项目一级进度计划:即里程碑进度计划,包含项目前期一级进度计划和项目建设一级进度计划,用于公司、分子公司对基建项目进度的管理。
项目前期一级进度计划是自列入项目前期投资计划至取得核准文件的全过程关键节点进度计划,项目建设一级进度计划是贯穿基建项目自列入基建投资计划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关键节点的进度计划。
3.3项目二级进度计划:按项目单项工程制订的进度计划,用于建设单位和业主项目部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进度管控。
3.4指导工期:根据公司供电工程、电网工程主要阶段施工工期统计数据,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种外部条件,制定工程各阶段的合理工期,是制定基建工程进度计划的主要依据。
3.5属地单位:指基建项目所处的各分子公司及其各级供电区域所属管辖单位。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1.为了保障电网公司基建工程的安全,保护建设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定,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2.本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电网公司基建工程的全过程,包括项目的策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维等环节。
3.电网公司基建工程的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基建工程安全顺利推进。
二、基建安全责任1.电网公司基建工程的安全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并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
2.基建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协调、监督和执行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3.所有参与基建工程的人员都应具备必要的职业安全培训证书,确保能够全面掌握基建工程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
4.基建工程的参与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全员合理分工,各负其责,共同维护基建工程的安全。
三、基建安全设计1.基建工程的设计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并合理规划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2.基建工程的设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基建工程的设计应合理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标识,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避免发生事故。
四、基建安全施工1.基建工程的施工人员应确保每位施工人员持有有效的职业安全培训证书,并将其挂在显眼的位置。
2.基建工程的施工人员应遵守职业安全操作规程,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保证安全施工。
3.基建工程的施工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基建工程的施工人员应及时报告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工程的安全进行。
五、基建安全验收1.基建工程的验收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验收人员进行,确保验收工作的科学合理和公正公平。
2.基建工程的验收人员应仔细检查工程的安全隐患和不合格项目,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进行整改。
3.基建工程的验收人员应编制详细的验收报告,包括安全管理方面的情况,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网公司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网公司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风险评估和管理,确保基建工程安全可控。
第四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可持续的原则,采取全员参与、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方式,提升基建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应注重宣传教育,加强职工安全意识培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六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责任,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七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应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管理体制第八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应建立完善的机构、权限和分工体系,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部门或小组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业务技能和管理能力。
第十一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部门或小组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升员工的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部门或小组应制定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各岗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协同配合。
第十三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部门或小组应建立健全安全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和统计安全管理情况,及时进行数据分析和风险评估。
第十四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部门或小组应与相关部门、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及时传递和分享安全管理信息。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五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合法、规范。
第十六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应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计划,明确工程的安全目标、措施和责任人。
某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模板)
1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Q/CSG213003-2017Q/CSG213003-2017I 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职责和定位 (2)第三章管理模式 (4)第四章技术管理 (6)第五章采购管理 (7)第六章安全管理 (8)第七章质量管理 (8)第八章进度管理 (9)第九章造价管理 (10)第十章综合管理 (11)第十一章附则 (12)附录1:基建业务分类表及相对应管理办法 (13)附录2:基建项目管理权限表 (15)附录3:工程费用变更范围表 (18)附录4:公司小型基建定义和分类 (19)附录5:基本建设管理总体流程 (20)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管理,推进“两精两优、国际一流”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打造安全、可靠、绿色、高效的智能电网,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了公司基建管理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和定位、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总体要求、总体流程,适用于列入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电源、电网、小型基建等基建项目建设管理。
本规定中的总体流程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章职责和定位第三条各级基建部门是公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基建项目建设实施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对列入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基建项目从初步设计(电源项目从招标设计)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管理,主要包括技术管理、采购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造价管理和综合管理,负责统筹与进度计划匹配的年度投资需求。
第四条各级计划发展部门负责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核准等前期工作,负责制定并下达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年度基建投资计划、重点工程计划、前期费用计划;负责项目2前期费用结算,参与项目总结算;负责基建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五条各级物资部门负责基建项目物资的采购、供货和品质控制(含监造)管理,包括物资供货里程碑进度管控、参与物资现场交接、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物资费用计划及实施、督促供应商做好基建工程现场服务、配合开展项目结算工作等,参加工程验收及启动投产。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作者:————————————————————————————————日期: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Q/CSG21005-2010 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10-12-31发布2011 - 01 -01 实施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次1.总则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职责 (2)5.管理内容和方法 (3)5.1 办公、生活区域安全文明管理 (3)5.2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4)5.3 变电站(换流站)、抽水蓄能电站工程 (5)5.4 线路工程(配网、农网工程) (6)5.5 重大技改工程 (7)5.6 成品与半成品保护管理 (8)5.7 环境保护管理 (9)5.8 安措费用管理 (10)5.9 检查与评价 (10)5.10 奖励与处罚 (11)6. 附则 (12)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总则1.1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改善安全作业环境条件,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推进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检查评价标准化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基建工程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开展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是公司贯彻“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理念的管理手段,目的是促使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更加重视安全与文明施工,使公司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与文明施工环境管理工作得到持续改善。
1.3本规定适用于列入公司电力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项目(包括电源项目,主网、配网和农网等电网项目)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
其它项目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建筑施工安全检查》(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南方电网公司CSG/MS0403-2005)《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南方电网公司CSG/MS0404-200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Q/CSG21006-2010)《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南方电网公司GSG/MS0912-2007)3.术语和定义3.1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分包管理规定
附件: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分包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目次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2)5 管理内容与方法 (3)6 附则 (9)附录A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分包管理流程图I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分包管理规定1总则1.1 为进一步依法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的分包管理,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安全和质量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2 凡列入公司基建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分包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公司系统所属施工企业在公司系统外承包工程时,工程分包范围可从合同约定,相关的分包管理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3术语和定义3.1 施工分包:指施工承包商(指与项目法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具有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下同)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
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3.2 专业分包:指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分包商完成的活动。
3.3 劳务分包:指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1务分包商完成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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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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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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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职责和定位...............................................................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管理模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基建项目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基建安全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基建质量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基建进度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节基建造价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节基建技术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基建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南方电网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基建管理, 按照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一体化管理制度, 加强公司的有效管控能力, 明晰各层级管理定位和管理关系, 提升综合经营效益”管理定位, 按照建设”智能、高效、可靠”绿色电网的总体要求,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并规定了公司基建管理各级单位部门的职责和定位、管理的基本内容和方法以及工作流程。
适用于公司系统电源、输变电、中低压配网等基建工程建设管理。
第二章职责和定位
第三条各级基建部门是公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对列入公司基建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 电源项目, 主网、配网、城网和农网等电网项目) 建设全过程的管理, 包括基建工程的项目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造价管理、进度管理和技术管理。
各级基建部门归口管理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电力建设定额站工作。
第四条各级计划发展部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核准等前期工作, 负责制定并下达公司年度基建投资计划、前期及建设准备工作费用计划, 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五条各级财务部门负责基建工程涉及的预算管理、资金管理
和竣工决算管理。
第六条各级物资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物资的采购、监造、供应和品质控制管理。
第七条各级农电部门负责对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农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理, 包括项目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造价管理、进度管理和技术管理。
第八条各级监察部门负责对基建工程依法合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各级审计部门负责对基建工程重要事项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负责组织竣工决算审计。
第十条各级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基建设备技术规范, 组织新设备入网管理, 负责提出反措意见,参加验收及启动投产。
第十一条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基建工程建设安全的监督、指导、考核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各级办公部门负责基建工程档案管理。
第十三条各级信息部门负责基建工程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
第十四条各级调度部门负责基建工程并网调度管理, 参加验收及启动投产。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方法
公司基建工程建设管理的内容主要是六个管理: 项目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造价管理、进度管理和技术管理。
第一节管理模式
第十五条公司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实行公司总部、分子公司、建
设单位( 业主项目部) 三级管理。
公司总部、分子公司负责职能管理, 建设单位受委托负责项目建设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总部、分子公司基建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及公司基本建设有关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负责编制公司基建工程相关的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作业标准等, 并指导、监督、组织实施; 负责公司基建工程的造价管理、设计管理和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投标管理, 对上述事项实行备案、复核、评审和批准; 负责组织实施新技术、新设计、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公司各类示范工程建设; 负责公司基建承建商的资信管理; 负责公司基建信息化建设; 负责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和协调工作。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受公司总部或省公司委托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 对项目建设管理负总体责任。
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完成工程建设准备和协调工作; 组建业主项目部并负责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和协调业主项目部工作。
建设单位包括超高压公司、调峰调频公司以及各级供电企业、建设分公司等。
第十八条业主项目部是公司基建管理的基层组织, 代表建设单位开展项目过程管理各项具体工作, 对项目建设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十九条各省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 原则上应将基建工程项目委托属地供电企业作为建设单位; 特大型供电企业属地范围的基建工程项目, 必须委托该供电企业作为建设单位。
公司系统任何跨区域基建工程项目涉及地域所属各单位, 有责任帮助项目建设单位协调解决各种基建工作问题。
第二节基建项目管理
基建项目管理的内容包括: 工程策划管理、建设准备管理、招标管理、合同管理、设计管理、开工管理、验收管理、启动投产管理、移交管理、承建商资信管理、信息化管理、档案管理、统
计及综合评价管理等。
基建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和技术管理, 应落实在基建项目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中, 并贯穿基建项目管理的全过程。
第二十条策划管理: 业主项目部负责项目管理策划, 明确质量、安全、造价和进度等目标, 制定项目管理和技术管理措施, 报建设单位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建设准备管理
( 一) 各分子公司负责组织编制及上报工程建设前期及准备工作费用计划建议, 并按照公司本部下达的计划, 落实完成本公司工程建设准备工作, 监督各建设单位具体实施。
( 二) 建设单位负责工程项目核准后至开工前所进行的准备管理, 包括项目策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征地、拆迁、移民、报建和四通一平等。
第二十二条招标管理
( 一) 公司系统招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招标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
( 二) 公司系统基建工程类招标实行公司总部、分子公司两级集约管理。
公司总部负责组织调峰调频电源基建工程、220千伏及以上的电网基建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监理和施工等的招标活动; 各省公司负责组织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基建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监理和施工等的招标活动, 并将评标结果报公司总部备案。
上一级能够根据情况委托下一级组织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但必须正式授权并做好指导、检查、监督和备案管理。
( 三) 公司所有基建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监理和施工公开招标信息必须统一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原则上公司总部每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