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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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头义工制度汇编
一、义工的定义
义工是指本人出于自愿,在包头人家论坛注册,愿意无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与帮助的个人。
二、义工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承认管理办法,具有奉献精神。
2、年龄在16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具备参加义工服务的身体、能力素质,自愿无偿参加义工工作的公民。
3、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义务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义务服务工作。
三、义工的主要任务
1、自愿选择服务项目,为有困难的对象提供义务服务。
2、根据论坛的安排参与慈善宣传、善款筹募、扶贫济困等义务服务工作。
3、承担临时性、突发性义务服务任务(如大型慈善活动、救灾、紧急救援等)。
4、从事具有专业技术要求的义务服务工作等。
四、义工的招募
招募方式。主要通过论坛注册和活动报名。
五、义工的权利
1、根据自身情况参加本论坛组织的义务服务活动。
2、接受与义工服务有关的知识和服务技能培训。
3、参与义工服务组织的管理,对组织者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4、参与义工服务计划的拟定、设计、执行及评估,获得所参与义工服务活动的完整信息。
5、请求义工组织解决在义务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6、获得从事义务服务工作所需的物质和安全保障。
7、有困难时优先获得本论坛义工组织的帮助和服务。
8、自由退出义工服务组织。
9、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六、义工的义务
1、遵守义工组织管理规定,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本人已承诺参加的义务服务活动。
2、履行义务服务承诺。
3、尊重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4、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5、妥善使用和保管义工徽标和工具等。
6、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义务。
7、义工组织者有必要将每次活动的情况进行记录,并将具体费用收支情况在论坛公示。
七、行为规范
1、言行文明,态度热情。服务时态度要友善、热情、细致,提供一流服务品质,展现义工的良好形象。
2、举止端庄,衣着整洁。义工活动期间,义工必须佩带“包头义工”标志,仪表端正,举止稳重,文明礼貌。
3、遵守纪律,忠于职守。义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组织纪律。一旦承诺,无论是临时服务还是定期服务,要信守诺言。服务要守时,如因事拖延或不能上岗,必须提前通知义工组织和服务对象。义工之间要密切协作,互相鼓励,共同进步。
4、平等相待,谢绝馈赠。尊重服务对象的个人习惯、传统和信仰,不可将自己的价值观念强加给对方,尊重服务对象的私人资料,不准随便公开。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或委托服务对象办事。
八、考评机制
1、注册义工参加论坛组织的义工活动,全年参加活动时间不少于6小时。每次活动计时2-3小时,达不到6小时要求的,视为自动退出义工组织。
2、根据参加义务服务时间、实际工作量、服务质量、社会影响程度,年终评出一定数量的“优秀义工”。
包头义工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财务公开,提高财务收支透明度,坚持真实性、及时性的原则。
第三条综合组负责财务的管理。财务设会计一名(阳光叶子),出纳一名(何日在相逢)。会计负责记帐;出纳负责现金的进出管理,记现金流水帐,并及时与会计核对,及时在论坛发布收支信息。支出单据要注明用途、经办人、证明人,批准手续要齐全(风筝牵雨或者热线签字)。原始单据留存备案,以备后查。
第四条每笔支出须经综合组集体讨论并发帖公示。严格遵守专款专用。
第五条发生的收支事项,及时由出纳在义工活动财务收支专门贴上通报或公示,接受大家的监督。
第六条任何因讨论义工事务的费用不得从经费挪用,可施行AA制。
第七条接收的捐资须建立详细的记录,注明捐资人的详细联系方式或接收人和证明人签字。
第八条接收捐资和捐助出去资金的有效原始表格必须留存备案,以备后查。
第九条如对财务问题疑问,请直接咨询综合组,或者在义工版发帖(不得在其他无关区域发布与财务有关帖子),综合组将及时作出解释。
二、阳光公益管委会义工管理制度
阳光公益联盟网(国际域名)义工是由网友们对关注弱势群体、救急扶危、助学助教、环保节约、爱护动物、倡导文明、志愿服务等社会比较关注的公益活动而自发组织和义务参与的纯民间机构,它受阳光公益联盟协会管理机构领导。所有义工必须是健康理性,积极向上的有志公民,能不计任何报酬,自愿义务地参加各项公益活动。
阳光公益联盟网组织的理念:
一、我们倡导高尚的志愿者精神
我们坚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真诚无私的为社会服务;
二、我们倡导价值与快乐
我们以己微薄之力团结起来,共同帮助国内贫困失学儿童,创造我们的人生价值与社会价值,追求人生的意义与快乐。
三、我们倡导正义与和谐
我们弘扬正义、唤醒良知,提倡善良,缔造和谐稳定的社会!
四、我们倡导民主和真爱
志愿者和义工加入和退出团队皆为自愿,只要您拥有一颗爱心,我们都永远是朋友和战友,我们为你自豪
一、申请参加义工的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
2、认同阳光公益联盟网的管理理念、在阳光公益联盟网注册的正式会员。
二、申请义工程序
1、必须认真细致填写阳光公益联盟网义工申请表,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三张。
2、经过阳光公益联盟网管理机构审查讨论后,方能成为义工,见习期三个月。
三、义工守则
1、思想品质必须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奉献精神。
2、精诚团结,互相合作,及时沟通,齐心协力完成阳光公益联盟网的义务工作。
3、义工提供阳光公益联盟网的个人资料,经本人同意,授权阳光公益联盟网在必要时公开部分真实资料以及联络方式。
4、接受阳光公益联盟网委托从事有关活动时,所需费用个人自理;活动期间发生的任何纠纷与意外事故均自行负责。
5、坦诚提出对阳光公益联盟网管理的意见或建议,积极参与阳光公益联盟网的团队建设。不参与违背阳光公益联盟网理念的任何活动,维护阳光公益联盟网名誉。
6、不参与任何可能对阳光公益联盟网造成危害的组织,更不得以阳光公益联盟网的名义进行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7、未经阳光公益联盟网管理机构授权,义工不得参加以下活动:
a.利用阳光公益联盟网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b.接受任何来自媒体、官方和其他不属于阳光公益联盟网范围的邀请、访谈或者采访;
c.以个人名义接受他人给予阳光公益联盟网金钱上的资助或自己不经阳光公益联盟网直接给予受益人金钱、物质上的资助;
d.泄露阳光公益联盟网的任何资料,或擅自利用获得的资料用于非阳光公益联盟网工作;
e.宣称自己代表阳光公益联盟网,以阳光公益联盟网名义展开相关工作。
8、义工与阳光公益联盟网组织的任何纠纷仅限在内部解决,不得泄露于除阳光公益联盟网外的其它任何个人或组织。
9、当义工无法从事阳光公益联盟网工作时,需提前一月通知阳光公益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