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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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7.12•【字号】豫政办〔2024〕35号•【施行日期】2024.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4〕35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7月12日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推动全省循环经济体系提级、提档、提质、提效,加快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推动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合理延伸,提升废弃物循环利用价值,保障再生资源供应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全面建设美丽河南。

到2025年,初步建成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积极进展。

到2027年,全省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秸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2.5亿吨,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5%;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年利用量达到2500万吨;报废汽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废旧家电年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社区管理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社区管理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社区管理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11.08.04•【字号】洛开[2011]79号•【施行日期】2011.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社区管理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开〔2011〕7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有关单位:《洛阳高新区社区管理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洛阳高新区社区管理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社区是城市的细胞,是党委、政府在城市的执政基础和工作基础,在服务居民、城市管理、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一些无主管居民区由于配套设施老化陈旧、管理不到位,直接影响到居民生活质量,影响到城市形象。

为切实解决无主管居民区存在的问题,实现我区社区管理全覆盖,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福民强市”总体目标和打赢“六加一”攻坚战,以公共服务社会化、社会事务民主化为方向,以提高居民群众对社区基层组织的满意率、信访稳定问题的解决率为标准,全力推进无主管居民区实现社区管理全覆盖工作,增强居民的归属感,提高居民的满意度,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二、工作对象无主管居民区,主要指:一是因改革改制等原因失去主管单位的;二是主管单位濒临破产倒闭、无力管理的;三是历史原因等造成无主管单位的。

三、工作目标2011年8月31日前,全区无主管居民区实现社区管理全覆盖。

2011年12月31日前,居民群众对社区基层组织的满意率、信访稳定问题的解决率有明显提高;把无主管居民区建成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小区,成为社区建设的亮点。

四、工作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就近纳入;坚持稳妥推进、分步实施,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高新区“扬尘专项治理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高新区“扬尘专项治理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高新区“扬尘专项治理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14.03.25•【字号】洛开[2014]15号•【施行日期】2014.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高新区“扬尘专项治理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洛开〔2014〕1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有关单位:《高新区“扬尘专项治理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3月25日高新区“扬尘专项治理月”活动实施方案为加强第32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期间扬尘防控,为中外游客提供一个舒适优美的旅游环境,根据市领导的指示要求,决定自3月20日起至5月20日,开展为期2个月的城市区“扬尘专项治理月”活动。

按照《洛阳市创模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区“扬尘专项治理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洛创模办〔2014〕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治理,减少和抑制房屋建筑工地、市政道路工地、建筑物拆迁工地、散流体运输车辆抛洒等易发生扬尘污染的问题,进一步巩固区扬尘治理专项战役成果,促进扬尘治理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管理轨道,不断提升创模工作的升档晋级,促进牡丹文化节期间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二、责任区分(一)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责任单位:城市监察管理局、服务业发展促进局、开发建设工程局、环保分局、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孙旗屯乡、辛店镇、西环路及张庄改造指挥部、创业中心、房屋征收和补偿中心、孙旗屯改造指挥部、三山改造指挥部、文教体局治理标准:围挡设置规范;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冲洗设施正常运转;车辆驶出工地进行冲洗;工地内裸露土方和工地外围2米距离范围内裸露土方实行覆盖或洒水抑尘(非雨情况下每日不少于4次);散流体运输车辆搞好密闭;记录好扬尘治理日工作台账;设置规范化扬尘治理责任牌。

洛阳垃圾分类活动策划书3篇

洛阳垃圾分类活动策划书3篇

洛阳垃圾分类活动策划书3篇篇一洛阳垃圾分类活动策划书一、活动主题“环保从小事做起,分类从我做起”二、活动目的1. 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市民环保意识。

2. 推广垃圾分类方法,引导市民正确分类垃圾。

3. 增强社区居民之间的互动和合作,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三、活动时间[具体时间]四、活动地点[具体地点]五、活动主体全体洛阳市市民六、活动流程(一)活动准备1. 与当地社区、学校、企业等合作,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参与。

2. 准备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如海报、传单、手册等。

3. 联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提高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 招募志愿者,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

5. 准备垃圾分类设备,如垃圾桶、垃圾袋等。

(二)活动宣传1. 在社区、学校、商场等公共场所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方法。

2. 在社区、学校、企业等发放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向居民、学生、员工等宣传垃圾分类知识。

3. 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提高公众对垃圾分类的关注度。

4. 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垃圾分类相关信息,吸引更多人参与活动。

(三)活动内容1. 垃圾分类知识讲座:邀请专家或相关人士进行垃圾分类知识讲座,向市民普及垃圾分类的重要性、方法和技巧。

2. 垃圾分类游戏:设置垃圾分类游戏环节,通过游戏的方式让市民更加深入地了解垃圾分类的方法。

3. 垃圾分类实践:组织志愿者上门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并指导市民进行垃圾分类实践。

4. 垃圾分类展览:举办垃圾分类展览,展示垃圾分类的成果和意义,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

(四)活动后续2. 对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志愿者和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鼓励更多人参与到垃圾分类活动中来。

3. 继续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提高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和参与度。

4. 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持续开展。

七、活动预算活动预算主要包括宣传费用、场地租赁费用、设备租赁费用、物资采购费用、人员费用等,预计总费用为[X]元。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城市区人民政府,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0六年八月九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实施意见为确保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洛政〔2006〕72号)精神,现就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代征单位(一)各城市区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为本辖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代征单位;(二)客运、货运车辆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市交通管理部门代征。

二、征收任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每年度各城市区的征收额度由市建委测算后下达。

三、征收管理分配办法(一)对各城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实行年度责任目标管理。

足额完成征收任务的代征单位,市财政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洛政〔2006〕72号)规定的征收资金比例进行分配;完不成代征任务的,由市财政部门按照确定的基本任务向各区财政征收补齐;超额完成基本任务的单位,超额部分按市、区1:9的比例分成。

(二)对各城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分配实行浮动政策。

对各区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及清扫保洁工作实行百分考核制度(见附表)。

依据洛阳市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及清扫保洁工作考核标准,市建委、财政局等部门每月对各区垃圾收费管理及清扫保洁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垃圾分类与回收利用实施方案

垃圾分类与回收利用实施方案

垃圾分类与回收利用实施方案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垃圾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日益严重的挑战。

如何有效地分类、回收和处理垃圾,以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环境的保护,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

因此,制定一份垃圾分类与回收利用实施方案,对于我们社区的发展和环境的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垃圾分类与回收利用体系,旨在提高垃圾分类与回收利用的效率,降低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步骤1. 宣传教育我们将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垃圾分类与回收利用的宣传教育,以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与回收利用的认识和意识。

这包括但不限于:在社区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页、举办宣传活动、开展主题讲座等。

2. 设施建设我们将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合理布局垃圾分类与回收利用设施,包括垃圾桶、回收站、处理中心等。

同时,我们还将配备专业的垃圾分类与回收利用人员,负责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3. 垃圾分类与回收利用方案实施我们将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垃圾分类与回收利用方案。

该方案将明确各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再利用方式,以确保垃圾得到科学、合理的处理。

4. 监督与评估我们将建立垃圾分类与回收利用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调整,以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和取得预期效果。

四、预期效果通过本实施方案的实施,我们预期能够达到以下效果:1. 提高垃圾分类与回收利用的效率;2. 降低环境污染;3. 实现可持续发展;4. 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5. 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

五、结论垃圾分类与回收利用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

本实施方案旨在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垃圾分类与回收利用体系,以提高垃圾分类与回收利用的效率,降低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

我们希望通过本实施方案的实施,能够为社区的发展和环境的改善做出贡献。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洛阳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2010]23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洛阳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2010]23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洛阳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洛阳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2010〕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龙门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10部门联合制定的《2010年洛阳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2010年洛阳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农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公用事业局、市水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畜牧局、洛阳供电公司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2010年河南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开展金水河流域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对全市医疗机构废水及铅冶炼、焦化、电解铝、水泥行业进行深度治理,全面完成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任务,开展废矿物油无害化集中处置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深入推进全市化工企业、重金属排放企业整治行动,继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使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削减,确保“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圆满完成,推动全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

河南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2024年

河南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2024年

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迅速,城市垃圾产生量不断增长,垃圾处理成为一项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有效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河南省决定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并于2024年开始实施。

二、目标和原则(一)目标: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提高垃圾处理效率。

(二)原则:1.依法治理:依法制定、执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执法,加大处罚力度。

2.全民参与:提高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激发市民的参与热情,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3.分类细化:根据不同垃圾的性质和处理方式,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四类。

4.资源化利用:优化垃圾处理方式,推动垃圾资源化利用,减少对自然资源的依赖。

5.教育宣传:通过大力开展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和技能水平。

三、分类方式和标准(一)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等可再生资源。

废纸以纸盒、纸张等纯净的废纸为主,塑料以塑料瓶、塑料袋等可回收的塑料为主,玻璃以玻璃瓶等可回收的玻璃为主,金属以罐头等可回收的金属为主。

(二)有害垃圾:包括电池、荧光灯管、过期药品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害的废弃物品。

(三)湿垃圾:主要由剩饭剩菜、蔬菜瓜果等易腐垃圾组成。

(四)干垃圾:指其他不能回收、无法降解的一般垃圾。

四、分类收运和处理方式(一)可回收物:由专门的回收人员收集、分类后进行资源化利用,提供给有需求的企业进行再生和再利用。

(二)有害垃圾:由专门的有害垃圾收集车辆进行收运,送至指定的有害垃圾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湿垃圾:由专门的湿垃圾收集车辆进行收运,送至指定的湿垃圾处理中心进行生物发酵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四)干垃圾:由专门的干垃圾收集车辆进行收运,送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或封存处理。

五、政府的责任和举措(一)政府责任:1.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2.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9.11•【字号】洛政办〔2019〕48号•【施行日期】2019.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洛政办〔2019〕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9月11日洛阳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加强科学管理放在首位,把形成长效机制作为保障,把推动习惯养成作为关键,切实把垃圾分类工作抓牢抓实。

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努力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基本原则1.政府主导,全民参与。

加强政策引导,明确规范标准、统一管理要求。

落实各城市区政府(含管委会,下同)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发挥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对生活垃圾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新区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新区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新区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12.04.05•【字号】洛开办[2012]8号•【施行日期】2012.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新区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洛开办〔2012〕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区交警二大队,各有关单位:《高新区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高新区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有效遏制城市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沿路抛洒和乱拉乱倒现象,切实解决建筑垃圾扬尘污染问题,营造干净、有序的城市环境,管委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综合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2012年牡丹文化节前,实现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各主干道、支路和重要区域无建筑垃圾沿路抛洒、乱拉乱倒现象,基本解决建筑垃圾倾倒难问题。

力争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率、核准运输单位运输率、《建筑垃圾规范处置承诺书》签订率、出入口及运输路线保洁率、运输车辆准运证携带率、适量装载率、运输车辆密闭率均达到90%以上。

按照市政府要求,落实规范化管理的建筑垃圾消纳场2处。

(二)2012年国庆节前,实现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和全方位管理。

源头管理责任落实率达到98%以上,建筑垃圾车辆密闭化运输率达到95%以上,建筑垃圾消纳场规范运行。

二、组织机构为切实做好我区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工作,区管委会成立高新区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田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副组长:李建辉(区城市监察管理局副局长)周建钢(区交警二大队副大队长)高保军(孙旗屯乡党委委员)李文浩(辛店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建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交警二大队抽调4人,城市监察管理局抽调10人,孙旗屯乡政府抽调5人,辛店镇政府抽调5人为办公室成员。

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第1篇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及目标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也在持续增长。

垃圾分类作为一项重要的环保措施,对于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政策要求,为加强垃圾分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1. 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垃圾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分类标准和方法,提高分类效果。

2. 社会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形成政府、企业、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3. 科技支撑:运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

4. 宣传教育: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培养良好分类习惯。

三、工作措施1. 制定分类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明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2. 建立分类体系:- 设立垃圾分类投放点,合理布局,方便居民投放;- 建立分类收运体系,实行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加强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处理能力。

3. 加强宣传教育:- 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 加强对学校和社区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培养良好分类习惯;- 利用媒体、网络等平台,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方法。

4. 完善政策法规:- 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 建立激励机制:- 对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企业、社区、居民给予表彰和奖励;- 探索建立垃圾分类积分制度,鼓励居民参与分类。

6. 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机制,定期对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考核;- 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监督,确保工作落实。

四、组织实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明确责任分工。

2. 制定实施方案: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间节点。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7〕65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7〕65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7〕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6月30日洛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7—2019年)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河南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7号)要求,依据《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生态环境建设体系和指导意见》(洛发〔2016〕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道路畅通、环境净化、乡村绿化、村庄亮化、农村美化为重点,以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和污水处理专项行动为载体,以达标村、示范村创建为抓手,逐步提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水平,让农村环境更整洁,村庄更宜居,生活更美好,农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目标任务2017年7月底前,各县(市、区)全面完成小型堆放点的农村陈年垃圾清理任务。

年底前1/3的县(市、区)完成省级和市级达标验收,1/3以上行政村完成省级和市级达标验收。

各地基本达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标准,普遍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开展垃圾分类和污水治理试点。

2018年年底前,2/3的县(市、区)完成省级和市级达标验收,2/3以上行政村完成省级和市级达标验收。

洛阳社区垃圾分类规划方案 (2)

洛阳社区垃圾分类规划方案 (2)

洛阳社区垃圾分类规划方案摘要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垃圾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

垃圾的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方向。

本文针对洛阳市社区的垃圾分类问题,提出了一些规划方案,旨在通过垃圾分类来减轻环境压力,提高资源利用率。

现状分析洛阳市社区垃圾的分类工作尚未得到很好的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存在以下问题:•垃圾的分类意识不够:大多数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理解较少,对分类要求不了解,导致垃圾分类工作无法开展。

•缺乏分类设施:社区缺乏垃圾分类设施,如分类垃圾桶等,居民无法分开纸类、塑料类、玻璃类和厨余垃圾等,无法开展分类垃圾清理工作。

•没有强制性政策:缺乏强制性政策的推动,导致垃圾分类工作无法得到居民们的积极响应,甚至出现了混装垃圾、满满的垃圾桶和乱扔垃圾等问题。

规划方案针对洛阳市社区垃圾分类的现状,设计了以下规划方案: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社区广播、公告、宣传单和社区活动等形式,加强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使居民能够理解垃圾分类的意义和重要性,并能够正确分类垃圾。

同时,可以在社区内设置分类垃圾桶,便于居民分类投放垃圾。

2. 建立分类设施在社区内建立分类垃圾桶和分类垃圾收运设施,为居民提供方便的分类投放和垃圾收运服务。

分类垃圾桶应该分别为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也要配备分类垃圾袋,方便居民投放。

3. 设立奖惩机制针对分类垃圾的投放和分类不当的行为,设立相应的奖惩机制。

在社区内设立分类垃圾清理监督员,定期巡查社区内的分类垃圾桶和垃圾区,对混装垃圾、满满的垃圾桶和乱扔垃圾等行为进行警示和处罚,激发居民将垃圾分类做好。

4. 支持分类垃圾处理企业支持分类垃圾的处理企业,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加快垃圾分类的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进程。

同时,加快分类垃圾处理企业的标准化建设和设施建设,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分类垃圾处理环境和服务。

结论本文提出了针对洛阳市社区垃圾分类问题的规划方案,包括宣传教育、分类设施建设、奖惩机制和支持分类垃圾处理企业,旨在通过合理的垃圾分类措施来减轻环境压力,提高资源利用率。

洛阳垃圾分类活动策划书3篇

洛阳垃圾分类活动策划书3篇

洛阳垃圾分类活动策划书3篇篇一《洛阳垃圾分类活动策划书》一、活动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的产生量也日益增加。

垃圾分类对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洛阳作为一座历史文化名城,也面临着垃圾处理的挑战。

为了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和垃圾分类能力,特策划本次垃圾分类活动。

二、活动目的1. 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市民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 引导市民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促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

3. 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时间[具体活动时间]四、活动地点洛阳市[具体活动地点]五、参与人员全体市民六、活动内容1. 垃圾分类知识讲座邀请专业人士进行垃圾分类知识讲座,介绍垃圾分类的意义、方法和注意事项。

通过图片、视频等形式,生动形象地向市民展示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操作方法。

2. 垃圾分类宣传展览在活动现场设置垃圾分类宣传展览,展示垃圾分类的相关政策法规、分类方法、处理流程等内容。

通过展板、海报等形式,向市民宣传垃圾分类的知识和意义。

3. 垃圾分类游戏互动设置垃圾分类游戏互动环节,如垃圾分类投篮、垃圾分类拼图等。

通过游戏的形式,让市民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垃圾分类的能力。

4. 垃圾分类志愿者招募在活动现场招募垃圾分类志愿者,组织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和监督等工作。

通过志愿者的示范和引导,带动更多的市民参与垃圾分类。

七、活动宣传1. 线上宣传通过公众号、微博、抖音等社交媒体平台发布活动信息和宣传海报,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知晓度。

2. 线下宣传在社区、学校、企业等场所张贴活动海报和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市民对活动的关注度。

八、活动预算1. 讲座费用:[X]元2. 展览费用:[X]元3. 游戏道具费用:[X]元4. 宣传资料费用:[X]元5. 志愿者服装费用:[X]元6. 其他费用:[X]元总预算:[X]元九、活动效果评估1. 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市民对活动的满意度和对垃圾分类知识的掌握程度。

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不断增长,垃圾问题日渐凸显。

不合理的垃圾处理方式不仅危害环境,还直接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

当前,垃圾分类管理已成为改善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措施。

本文将详细介绍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目标与任务1. 目标通过垃圾分类管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优化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2. 任务(1) 宣传教育任务: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和垃圾分类意识;(2) 设施建设任务:完善垃圾分类设施,包括垃圾箱、分类回收站等;(3) 监测与考核任务:建立垃圾分类数据监测系统,定期进行评估和考核,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进行;(4) 政策制定任务:制定相应的垃圾分类管理政策,明确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职责;(5) 执法与处罚任务:加强垃圾分类的执法力度,对违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和纠正。

三、实施步骤1. 宣传教育(1) 制作宣传海报、视频等多种形式的垃圾分类宣传材料,张贴于小区、学校、超市等公共场所;(2) 开展垃圾分类培训讲座,邀请专家解析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方法;(3) 利用微信公众号、社交媒体等渠道传播垃圾分类知识和技巧;(4) 设立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组织义务宣传员进校园、社区等地进行现场宣传。

2. 设施建设(1) 配置足够数量的垃圾分类桶,将其分为可回收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三个类别;(2) 在小区、商业区和公共场所设置分类回收站,方便市民进行垃圾分类投放;(3) 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填埋场,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4) 支持垃圾分类企业的发展,鼓励投资者参与垃圾分类产业。

3. 监测与考核(1) 建立垃圾分类数据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垃圾分类投放量和处理情况;(2) 定期发布垃圾分类数据,向公众公开,增加透明度;(3) 制定垃圾分类考核指标,对各个片区的垃圾分类情况进行评估,并给予政府和居民相应的奖惩措施。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洛开[2011]35号
【发布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布日期】2011.04.26
【实施日期】2011.04.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洛开〔2011〕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洛政〔2006〕72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06〕66号)要求,现就做好2011年度我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高新区建成区范围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非企业组织、城市居民、建成区内履行垃圾集中处理的居住户(含驻地单位和个
人)、城市暂住人口等。

二、征收标准
(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每人每月2元;。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通知-洛开[2013]27号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通知-洛开[2013]27号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通知正文:----------------------------------------------------------------------------------------------------------------------------------------------------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通知(洛开〔2013〕2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有关单位: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洛政〔2006〕72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06〕66号)要求,现就做好2013年度我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征收标准(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每人每月2元;(二)城市居民(含建成区内实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居住户)按户计收,每户每月5元;(三)暂住人口按人计收,每人每月2元;(四)宾馆、饭店、旅社、招待所按床位计收,每床每月5元;(五)餐饮业按经营面积计收,每平方米每月1.5元;(六)各类专业市场、大型商场、超市(200平方米以上含200平方米)按经营面积计收,每平方米每月0.5元。

200平方米以下的商场、超市及除下述征收对象以外的沿街门店每平方米每月0.6元;(七)娱乐业(包括歌舞厅、游戏厅、保龄球馆、台球厅、网吧、茶吧)、桑拿浴业、高档美容美发等特种服务行业按经营面积计收,每平方米每月2元;(八)集贸市场按经营面积计收,每平方米每天0.5元(由负责经营管理的部门统一收缴);(九)单位或居民家庭装修及其它活动临时产生垃圾量较大的,按量计收,每立方米30元;(十)从事客、货运输经营的车辆,客运车辆按每座位每月1元,货运车辆按规定载重吨位每吨每月5元计收;(十一)建筑垃圾按吨计收,垃圾处理费(不含收集、运输)每吨5元;(十二)对具有餐饮、娱乐、住宿、桑拿等多种功能的服务业,按类别标准分别计收;(十三)对已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物业住宅小区,每月向居住户每户收取2元(原物业管理费中已包括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费3元)。

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实施方案

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实施方案

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垃圾处理问题已经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

垃圾分类是解决垃圾问题的重要举措,通过垃圾分类可以有效减少垃圾的数量,提高资源的再利用率,保护环境,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

二、目标。

本方案的目标是制定一套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提高垃圾分类的效率和覆盖范围,最终达到减少垃圾数量,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的目的。

三、实施步骤。

1. 宣传教育。

垃圾分类工作的第一步是进行宣传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向居民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方法。

可以利用社区广播、小区公告栏、宣传单页等方式,向居民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

2. 垃圾桶设置。

根据不同的垃圾分类要求,设置相应的垃圾桶。

例如,设置有机垃圾桶、可回收垃圾桶、有害垃圾桶等,确保垃圾分类的便利性和准确性。

同时,要对垃圾桶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保证垃圾分类工作的卫生和健康。

3. 垃圾分类指导员。

在社区内设立垃圾分类指导员岗位,由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指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

指导员要做到耐心细致,及时纠正居民的分类错误,提高垃圾分类的准确率。

4. 督查检查。

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检查机制,定期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办法,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进行。

5. 社区合作。

加强社区与垃圾分类相关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社区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作用。

可以通过举办垃圾分类知识讲座、组织垃圾分类志愿者等方式,提高社区居民的垃圾分类积极性。

四、实施效果。

通过以上实施步骤,可以有效提高垃圾分类的覆盖范围和准确率,减少混合垃圾的产生,提高可回收资源的再利用率。

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实施,将有效改善城市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五、总结。

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只有通过不懈的宣传教育和实施措施,才能真正实现垃圾分类工作的目标。

高新区普通垃圾处置方案

高新区普通垃圾处置方案

高新区普通垃圾处置方案
1. 背景概述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人口数量增加,垃圾产生量也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

为了有效解决高新区垃圾处理问题,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效率,高新区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普通垃圾处理方案。

2. 普通垃圾产生量
根据高新区环保部门提供的数据,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高新区每天的垃圾处理能力也在不断提高。

截至目前,高新区每天的普通垃圾产生量已经超过了500吨,这一数字还在不断增长。

3. 普通垃圾处置方案
为了有效处理高新区日益增长的垃圾量,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垃圾处理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 增加垃圾收集设备
高新区政府增加垃圾收集设备,包括垃圾桶、垃圾分类设备等,有效降低了垃圾随地扔、乱倒等问题。

同时,高新区还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鼓励市民自觉将垃圾分类投放,提高垃圾再利用率。

3.2 建设垃圾中转站
高新区政府建设多个垃圾中转站,将垃圾进行初步处理和分类。

将可回收垃圾分类后运往对应的处理厂进行再利用,将有害垃圾统一进行安全处理,将普通垃圾运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3.3 环保处理技术的应用
高新区政府引进多种环保处理技术,对垃圾进行安全、高效的处理。

例如,采用高温焚烧技术处理医疗垃圾、采取物理化学方法处理电子垃圾等。

4. 总结
高新区政府对普通垃圾处理问题十分重视,通过不断完善垃圾处理方案,有效解决了高新区垃圾处理难题。

而市民也需要自觉养成垃圾分类、减少垃圾随地乱扔等不良习惯,共同为打造美丽的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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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总要求,通过先行先试,找准重点、突破难点,探索改进当前垃圾收运体系、制定科学的分类办法,为确定垃圾分类收集的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制定出台相关措施提供支撑性依据。

二、试点范围
经研究,确定陆浑水库小区和创展水岸贵都小区作为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小区。

三、分类原则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垃圾分类收集以控制水分作为分类示范的优先选择的要求,结合我区垃圾特性,试点阶段遵循“大类粗分、简便易行”的原则,将垃圾分为四类:
(一)可回收垃圾。

即:垃圾中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垃圾。

包括废纸、废金属、废玻璃、废塑料、织物和瓶罐等。

(二)干(湿)垃圾。

即:干垃圾指不包含水分和不易
腐烂的垃圾,主要是可回收垃圾和庭院清扫垃圾;湿垃圾指在自然条件下易分解腐烂的垃圾,如果皮、剩饭剩菜和各类食品、肉制品。

(三)有害垃圾。

即: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如废电池、油漆、灯管、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

(四)装潢垃圾。

即:装修、装饰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四、设施设置
(一)收集容器:干(湿)垃圾、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统一设置为桶装容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颜色区分垃圾种类。

干垃圾收集桶为蓝色,湿垃圾收集桶为绿色,有害垃圾收集桶为红色,其中干垃圾、有害垃圾和湿垃圾桶容积均为240升。

(二)设置标准:原则上每24户设1个湿垃圾收集桶,48户设1个干垃圾收集桶,每栋楼设1个有害垃圾收集桶。

小区设1处居民装潢垃圾收集场所,设车载式垃圾收集箱,箱体承载量达到3吨以上。

五、技术要求
(一)分类投放。

居民在家中将产生的垃圾实行袋装分类。

可回收垃圾由居民自行收集处置,不愿意处置的可作为干垃圾投放;干、湿垃圾分类袋装后,分别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有害垃圾应单独投放至设置的垃圾容器;装潢垃圾由
产生人装运至车载式垃圾收集箱内。

(二)分类收运。

干、湿垃圾收运由所在单位物业安排专人负责或委托环卫专业队伍收运。

干垃圾在收运之前,应组织人员进行分拣,分拣后的干垃圾随湿垃圾一起收运,做到日产日清。

有害垃圾容器贮满后,收运至环境保护部门;装潢垃圾箱满后,由物业通知辖区环卫部门,环卫部门按照建筑垃圾管理有关规定,实施有偿清运。

收运过程应做到箱满即走、车走地净。

(三)分类处置。

干、湿垃圾经中转后进入市区无害化处理场卫生填埋;装潢垃圾进入辖区建筑垃圾消纳厂;有害有毒垃圾由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国家规范处置。

六、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做好我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区管委会成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田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杜倩(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局长)
杨朝晖(区城市监察管理局局长)
徐珍(区城市监察管理局书记)
安志军(孙旗屯乡政府副乡长)
司马强(辛店镇政府党委委员、副镇长)成员:王金娈(区城市监察管理局房管所所长)
修鹏(区城市监察管理局环卫科科长)
张献伟(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社区处副处长)
杨保国(创业路社区主任)
牛承爽(创业路社区合欢路工作站站长)
芙吉瞬(创展水岸贵都小区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确保垃圾分类收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监察管理局,徐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

具体分工为:区城市监察管理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指导,做到垃圾分类容器配置合理,分类标志符合标准,分类种类达到要求,建立干湿垃圾和装潢垃圾运输体制。

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负责督促试点小区设置宣传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要求试点小区物业或管理单位按要求配置垃圾容器,督促试点小区落实宣传责任人、数据统计责任人、设施管理负责人等责任制,做到垃圾排放每日有记录,每月一汇总。

(二)加强规范引导。

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在认识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的同时,要按照国家标准加强对试点单位的规范引导,要按照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通过试点,找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三)实施考核和奖惩制度。

各责任单位要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纳入城市管理的工作议程,作为打造干净、有序城市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试点单位的考核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试点要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行动滞缓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考核标准
附件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考核标准
一、制度建设(25分)
(一)小区设置有宣传栏,制作有宣传板报,印制有宣传手册,并分发到户。

未设宣传栏的扣3分,未制作宣传板报的扣2分,未印制宣传手册的扣2分,未分发到户的扣2分。

(二)宣传栏和宣传板报应定期更换有关垃圾分类收集的相关知识和政策。

不能每月更换一次的扣2分。

二、配套设施建设(25分)
(一)每24户设一湿垃圾收集箱;48户设一干垃圾收集箱;每栋楼设一有害垃圾收集箱;每小区设一装潢垃圾收集场所(车载式箱体)。

未按标准设置的每少一个垃圾收集容器扣1分。

(二)干、湿、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外观颜色分别为蓝、绿、红;容积不小于240升,箱体上应分别标注可回收、不可回收和有害垃圾字样,外观未按要求作颜色区别的每处扣0.5分。

容积小于240升,每处扣1分,未标注汉字的,每处扣0.5分。

三、数据统计上报(25分)
(一)建立小区垃圾排放台账,详细记录每日干、湿垃圾的排放量,每月汇总一次可回收垃圾数量和湿垃圾的产出
量。

未建立台账的扣2分,记录不详细的或遗漏记录的每次扣0.5分。

(二)每月5日前各单位汇总后将数据以书面形式上报至区城市监察管理局。

未按时汇总上报的扣5分。

四、管理队伍建设及自查登记(25分)
(一)有专门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人员,每小区1名。

未设的扣1分。

(二)干垃圾收运前,应组织人员进行分拣。

未分拣进行收运的每桶扣0.5分。

(三)分类收集后的干湿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

未做到日产日清的每桶扣0.5分。

(四)管理人员每日要对分类收集容器的垃圾投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检查和登统计。

未及时检查或不能及时纠正的,每处扣0.5分,未做检查登统计或登统计不及时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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