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管理制度

1、药房必须严格执行麻醉药品、一类精神实行“五专”管理:专人负责、保险柜、专用帐册、专用登记、专用处方(右上角标注“麻”)。二类精神药品实行专用处方(右上角标注“精2”),专册登记。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1)前记: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门诊病历号、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名编号、科别、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加专科要求的项目。(2)正文:病情及诊断:以Rp或者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3)后记:医师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师签名。

3、药房须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调配,调剂时,收方后对处方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必须是医务科备案的有麻醉处方权的本院医生处方,麻醉药品须使用专用处方。如处方内容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

4、药剂人员发药时,应及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

格、数量、批号、处方医生、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

5、药房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对信用和发放必须做到日清月经结,帐卡相符、帐物相符。麻醉药品处方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保存2年,专用帐册最少保存到药品有效斯后2年备查。

6、对回收的空安瓿、废贴和过期、失效、破损、患者退回的药品须妥善保管,每年集中登记造册,统一监督销毁。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以及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为了严格麻醉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的安全使用,制定本制度。 (二)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麻醉药品 品种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机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麻醉药品具体品种另列) (三)使用麻醉药品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所在科科主任填表审请,考核 合格,院长批准,医务科将审批表副页及签名字样送药剂科备案,方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四)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冲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开方医生名章清楚可见;配方时应严格核对;配方和核对人员均应签名,并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或亲属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五)因工作需要,留存指定基数麻醉药品的科室,其管理均应按本制度执行。 因治疗而使用麻醉药品后,须补充基数时,应持处方(如为注射剂应随带空安培)送交药剂科换药;注射剂处方和空安培二者缺一不得换药。 (六)对晚期癌症病人因剧痛而需麻醉药品止痛者,凭“麻醉品 专用卡”使用麻醉药品。专用卡由医院保存,病人凭身份证道医院挂号,开方 取药;发药部门应详细记录发药的数量及发药时间。专用卡的使用期限为二个月,过后仍需使用者,须重新办理换卡手续。 (七)严格麻醉药品管理。禁止非法使用、转让或租借麻醉药品。麻醉药品要 有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红色)、专册登记。麻醉药品要实行交接班制度。处方保存三年备查。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者有权拒绝发药,并

调剂室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调剂室管理制度范文(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3879调剂室管理制度范文 Model of the transfer room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岗位责任制度 调剂室的收方划价、配药、核查、发药为一线工作岗位。而药品分类、补充药品、处方统计、登记、处方保管则为二线工作岗位。调剂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的内容要求具体化、数据化,这样便于对岗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审查。 调剂室工作人员除确保药品质量和发给患者药品准确无误外,还应明确调剂室工作环境的卫生责任,并应经常进行对患者热情服务的教育。 2.查对制度 发药窗口必须对药品与处方内容认真查对无误后方可发出,确保调配的处方和发出的药品准确无误。 3.错误处方的登记、纠正及缺药的处理 一方面是对医师处方差错进行登记,另一方面是对药剂

人员调配和发药的差错登记。如发现处方存在书写不清楚、用法或用量不当、有配伍的错误、缺药等,应及时与书写处方的医师联系,不得自行更改或代用。 4.领发药制度 调剂室从药库领取,应有领药制度,控制领药的品种、数量和有效期,发到治疗科室病房及其他部门的药品必须有发药制度,领发药制度除保证医疗、教学、科研的供应外还具有药品帐目管理的目的。 5.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管理分为三级管理,一级管理是麻醉药品和毒性药品原料药的管理,二级管理是精神药品、贵重药品和自费药品的管理,三级管理是普通药品的管理。 6.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特殊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用毒性药品。 (1)麻醉药品是指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僻的药品。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师,须具有2-3年以*经验,经院药事委员会审核批准,方有处方权。病人须有病历,每次开药在病历上记录。凭"晚期癌症病人麻醉药品专用卡"每次发药不超过

科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科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医院科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促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保证医疗安全和患者正常医疗需求,防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是国家法律法规严格监控的药品,由于其特殊的药理作用,对临床科室备用该类药品进行完善管理,各科室应按照以下流程领用、补充备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二、备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配置流程: 1、科室初次配置备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科主任、护士长应根据本科室疾病特点和需要,设立基数,填写科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备用基数表(附表1,一式三份,科室、药房各一份)。报药剂科、医务办审核,并经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配备。 2、科室因实际需要更改基数,填写科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备用基数更改表(附表2,一式三份,科室、药房、药剂科各一份)。 三、备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补充流程: 1、基数药品实行动态管理,基数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内,保证随时可用。 2、定期核对检查批号、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题,如有沉淀、污染、变色、潮解、过期、标签模糊、包装损坏或有涂改和其它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况,应停止使用,同时应立即报告护士长,详细做

好登记,及时汇报药剂科处理。 3、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失效。每月对药品效期进行自查,建立药品效期记录本并做好登记工作。对接近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应及时联系药房予以更换,以确保药品质量。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后的空安瓿应妥善保存,补充时必须凭专用、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和空安瓿到药房领药。补充基数时,可向药房工作人员要求发放有外包装的药品,以便识别有效期和生产批号。无外包装的药品应询问并清晰标记。 四、为规范备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相关科室应按照以下要求管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五专”要求,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五专”管理。 2、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记录本,内容按照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 3、有醒目标示,数量固定。储存各环节应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实行每日交接制,做到帐物相符。并有交接班登记。交接有交接人双签名,每日交班时核对、清点。 4、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残余量实行制度化管理,保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残余量能在双人监督下被销毁并有记录。 5、医院定期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

处方调配差错的防范与处理

处方调配差错的防范与处理 一、处方调配差错的防范 (一)处方差错的表现 处方差错的内容包括:①药品名称出现差错;②药品调剂或剂量差错;③药品与其适应证不符;④剂型或给药途径差错;⑤给药时间差错;⑥疗程差错;⑦药物配伍有禁忌;⑧药品标识差错如贴错瓶签、错写药袋及其他。 (二)出现差错的原因 引起处方差错的因素有:①调配工作时精神不集中或业务不熟练;②选择药品错误;③处 方辨认不清;④缩写不规范;⑤药品名称相似:⑥药品外观相似;⑦分装;⑧稀释;⑨标签;⑩其他。 (三)差错的防范和处理 1 在调配处方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医疗单位有关医疗行为的各项规定 2?严格执行有关处方调配各项管理及工作制度,熟知工作程序及工作职责 3?建立“差错、行为过失或事故”登记(时间、地点、差错或事故内容与性质、原因、 后果、处理结果及责任人等),对差错及时处理,严重者及时报告。 4. 建立首问负责制。无论所发生的差错是否与己有关,第一个接到患者询问、投诉的药师必须负责接待患者或其家属,就有关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并立即处理或向上级药师报告 5. 为减少和预防差错的发生,需遵守下列规则。 二、调配差错的应对原则和报告制度 1. 报告制度 所有调配差错必须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2. 差错的处理应遵循下列步骤。 (1)建立本单位的差错处理预案。 (2)当患者或护士反映药品差错时,必须立即核对相关的处方和药品;如果是发错了药品或发错患者,药师应立即按照本单位的差错预案迅速处理并上报部门负责人。

(3)根据差错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采取救助措施,如请相关的医师帮助救治或治疗, 到病房或患者家中更换药品,致歉、随访,取得谅解。 (4) 若遇到患者自己用药不当、请求帮助,应积极提供救助指导,并提供用药教育。 3. 调配差错的调查 进行彻底的调查并向药房主任或药店经理提交一份“药品调配差错报告” ,报告应涵盖以下内容。 (1) 差错的事实。 (2) 发现差错的经过。 (3) 确认差错发生的过程细节。 (4) 经调查确认导致差错发生的原因。 (5) 事后对患者的安抚与差错处理。 (6) 保存处方的复印件。 4. 改进措施。 (1) 对杜绝再次发生类似差错提出建议。 (2) 药房主任或药店经理应修订处方调配工作流程,以利于防止或减少类似差错的发生。 (3) 药房主任或药店经理应将发生的重大差错向医疗机构、药政管理部门报告,由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协同相关科室,共同杜绝重大差错的发生。 (4) 填写“药品调配差错报告表”

中药处方调剂制度流程

中药处方调剂制度流 程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中药处方调剂制度 1、中药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本院医师开出的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2、中药饮片调剂室的药斗等储存中药饮片的容器应当排列合理,有品名标签。标签和药品要相符。工作场地、操作台面应当保持清洁卫生。 3、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可拒绝调配;应由处方医生确认(“双签字”)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 4、中药饮片装斗时要清斗,认真核对,装量适当,不得错斗、串斗。 5、本院调剂用计量器具应当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定期校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6、调配处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中药饮片处方调剂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中药调配应按本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规定》应付的统一名称,准确称量,严禁估量抓药。处方中药物如有品种缺失或可代用品种,应在征得处方医师同意并签名后方可配方。 7、方剂中如有需先煎、后下、另煎、溶化、冲服等药材,必须单包并注明服用或煎煮方法。 8、处方调配完毕后应由主管中药师对照处方逐项复核,发出时将患者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上,并耐心地向病人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审核、调配及核对、发药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全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9、对已发出的中药饮片处方药品不予退药,如遇特殊情况(系药房差错导致时)须按照门诊退药管理之规定办理退费手续。 10、毒性中药饮片和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应按相关规定管理逐剂称 量、双人校对称量,处方消耗逐日统计、专账管理,做到帐物相符。 11、发放中药汤剂前仔细核对患者姓名、中药代煎单、药液袋数,经检查无

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有关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的规定,对本院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使用、保管,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为严格管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醉、精神药品),保证医疗的安全使用,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 三、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四、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要带出医疗机构外使用时,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患者或者其代办人出示下列材料后方可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⑴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⑵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 ⑶代办人员身份证明。 医疗机构应当在患者门诊病历中留存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建立由主管院长负责,医务、药剂、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或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加强医院麻

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或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加强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日常工作由药剂科承担。把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列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每月底组织开展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六、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精神药品的采购、运输、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七、分管麻醉、精神药品的负责人掌握与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法规和政策,熟悉麻醉、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八、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医护人员负责麻醉、精神药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九、定期对涉及麻醉、精神药品工作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必须按规定手续办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印鉴卡”,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在每年年初填写“年度麻醉药品使用数量申购单”报市药监局核定批准后,每季度从麻醉药品指定的经营单位巢湖市医药公司按临床需求量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购用印签卡”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申购单”购买,保持合理库存。购买药品付款是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十一、麻醉、精神药品的运输由经营单位专人负责押运、防止 丢失、被盗。麻醉、精神药品入库验收是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

《药品调剂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药品调剂差错事故管理制度》为提高调剂部门科学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1.药品调剂差错是指在处方调剂过程中发生的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或过失错误,并给正常工作、药品管理或患者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后果的情节较轻的行为;事故为已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不良行为。 2.药品调剂差错可分为内部差错和发出差错: ⑴内部差错:在药品调剂过程中发生的,被本人或科内其他人员发现后,及时更正,未发生无法纠正的情况或药已发出而在患者未使用前追回的; ⑵发出差错包括以下情况: ①外部发现的发错药、错量(少发、多发、漏发)、发错患者、配伍禁忌(包括“十八反、十九畏”)和过期变质,不论患者使用与否,或内部发现而患者已用药的(未造成事故); ②分装药品。商品标签与内装药品不符的;数量不对而发给患者的;③计价或审核错误,造成患者或医院经济损失的。 3.差错事故分级判定标准: ⑴事故:配、发错药品,已用于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⑵严重差错: ①配、发错药品,已用于患者,未造成人身损害的;

②药品过期失效、发霉、变质者,已发用于患者,未造成人身损害的;③分装药品错误,已发用于患者,未造成人身损害的。⑶一般差错: ①配、发错药品,及时发现追回而未用于患者的;②不按处方发药,多发或少发,经查出的; ③违反相关制度、规范、常规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4.调剂差错的预防。调剂处方严格遵循处方管理办法、岗位操作规程及“药品调配差错防范预案”。 5.调剂差错的报告及处理 ⑴药品调剂差错的当事人,在获知差错发生后,必须立即核对相关的处方和药品,查找取药者,并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发现调剂差错的非当事人有义务立即通知当事人并向负责人报告。 ⑵部门负责人必须及时调查并填写《差错事故登记表》,一般差错每月汇总上报科主任,严重差错立即报告科主任,造成事故的立即报告科主任并按医院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 ⑶部门负责人根据差错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一般差错,到病房或患者家中更换、致歉,取得谅解;严重差错,除采取上述措施外,应请相关医师帮助诊治;造成事故的,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6.责任认定及处罚 ⑴进修、实习人员发生的调配差错由带教老师承担。 ⑵发错药、错量,由发药、调剂人员共同承担责任;发错患者,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汇总[1]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汇总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和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为严格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医疗安全使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修订我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定期检查制度 (一)科室主任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小组成员对药剂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各环节进行检查、督促。检查内容包括: 验收采购计划、入库药品、出入库登记、调剂使用等环节中的各种登记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等;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定期对各药房、临床科室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全面检查;检查使用数量及基数是否相符,各种记录是否完整、药品质量保管等情况。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一)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照年度采购计划,到具备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指定单位购买。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保持合理库存。 (三)购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自行提货且付款要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四)库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双人验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且清点到最小包装,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作好验收登记。 (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做到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簿记录,登记内容包括:

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六)在验收中如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要求双人清点登记,及时上报医院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保管、发放管理制度 (一)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对进出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 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第二类精神药品严加管理,单独保管,专柜专锁。 (二)药库应加强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每月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三)药房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人员要作好出入库登记。要做到两人复核。 (四)药房管理麻醉药品人员每月对所管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盘点,要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查找或者追回。 (六)按照规定保管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各种登记。 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调配、使用管理制度 (一)门诊调配使用管理 1、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开具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 2、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中药饮片调剂质量管理规定

中药饮片调剂质量管理 规定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中药饮片调剂质量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我院中药饮片调剂质量的管理,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合理、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中药饮片调剂质量管理由本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 三、药剂科负责我院中药饮片调剂质量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 四、直接从事中药饮片技术工作的,应当是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中药房负责人原则上要求具备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药饮片验收人原则上要求具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丰富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担任,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察、选择合法中药饮片供应单位。严禁擅自提高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采购中药饮片,应当验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验证注册证书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 六、医院对所购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购进中药饮片时,验收人员应当对品名、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合格标识、质量检验报告书、数量、验收结果及验收日期逐一登记并签字。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检查核对批准文号。

发现假冒、劣质中药饮片,应当及时移放不合格药品区封存,向上报告科主任按规定程序处理。 七、中药饮片调剂室应当有与调剂量相适应的面积,配备通风、调温、调湿、防潮、防虫、防鼠、除尘等设施,工作场地、操作台面应当保持清洁卫生。 八、中药饮片调剂室的药斗等储存中药饮片的容器应当排列合理,有品名标签,标签和药品要相符。中药饮片装斗时要清斗,认真核对,装量适当,不得错斗、串斗。 九、应当定期进行中药饮片养护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养护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当按《药品报损、销毁制度》相关内容处置。 十、调剂人员对所调配的饮片质量负有监督的责任,所调配的饮片应洁净、无杂质等。发现霉变或假冒的饮片应及时更换后才可继续调配。 十一、毒性中药饮片的称量使用专用戥称。所用戥称要随时检查,并经计量部门定期校验,保证戥称称量的准确性。 十二、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房处方调剂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应当由处方医生确认(“双签字”)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 十三、中药饮片处方原则上要求由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审核,中药士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调配,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核对发药(小包装饮片和配方颗粒的复核人员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即可);由于资源有限,中药师日常也参与审核和核对发药工作,但必须经过定

医院麻醉药品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XX医院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广州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标准操作规程》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为涉及的内容及与法规有矛盾的地方,以法规为准。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麻醉、精神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管理全过程。 第三条医务科、药学部、护理部、总务科负责本实施制度相关条款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和处方权 第四条设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人员及职责见附件1),负责院内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建立麻醉、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每季度由麻、精一药品管理小组对麻、精一药品各存放点进行检查、指导,并在《专项检查记录表》中做好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将检查结果列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 第五条各部门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第六条定期对我院执业医师、药师、护理人员及涉及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具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名单将以文件形式公布,药剂科在具体工作中应严格查对,不具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一律不得调配。 第三章毒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储存与基数设置第八条药库设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专库(专柜)。专库(专柜)设有

药品质量监控管理制度

药品质量监控管理制度 一、药剂科应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药品质量监控管理制度和措施,并认真落实。 二、检查药品库和各调剂科(室)药品质量管理情况,有无过期、变质药品和制剂,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定期对临床科室的备用基数药品、急救药品的保管和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与有关科室沟通,并做好相关登记和记录。 四. 药剂科应定期进行药品质量监控分析讨论,对期间发生的药品或制剂质量问题,及重大质量技术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做好落实,并有详实的记录。 1.抓好硬件、保证药品储存环境。 药房是药品集散的重地,药品的存放直接影响药品的质量。药房应设有空调、冰柜及密集药柜,药品要分类保存,创造良好的通风和适宜的温度环境,保证药品的质量。 2.人员管理 2.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素质 调剂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调剂工作的质量,影响到患者的生命安危。因此提高药剂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加强政治理论修养和理论学习,在不断学习中,提高药剂人员素质。 2.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药剂人员业务素质 由于新药的不断出现,用药日趋复杂,药物联用增多,中西药合用也进一步增加,这就要求药剂人员要掌握丰富的药学知识。为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

计划,学习业务知识,组织业务考试,鼓励大家积极订阅杂志掌握药学信息;选派有经验的老药师搞好“传、帮、带、教”,经过不懈努力,提高药房人员专业水平。 2.3服务质量的管理 药房要求药剂人员收到处方后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合理用药,对临床诊断。详细检查处方的各项内容是否完整,检查药物的剂型、规格、剂量是否正确、有无超量及配伍禁忌。如有不符合规定的与医师联系更正。在调配时认真仔细、反复核对,实行双人复核制,复核正确后方可发给患者,发药时要细心交待用法用量,同时要根据药物的特性对患者要特别交待,从而使药物发挥最大疗效。 2.4药品实行中间库管理和分柜管理 具体药品承包到组,落实到个人,使每位药剂人员即分工又合作,层层把关,有利于随时进行药品抽查和检查。 3.药品的质量管理 药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安危,药房是药品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药房药品管理的好,就能避免伪劣假冒药品流向患者。 3.1加强效期药品的检查使用 随着新的《药品管理法》的颁布实施,药品的效期管理成为一项重点工作,针对这一情况,我们用微机建立效期药品一览表,由专人负责,每次进药均及时查对有效期,做好效期登记。通过微机设置预警系统,每日开机则提示近效期的药品,便于及时与医师联系使用或者与药房调剂使用。 3.2特殊药品管理 血液制品及低温保存的药品宜放置于冰箱,见光易分解的药品要避光保存,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疗效。麻醉药品的管理

药品各种管理制度

中药饮片采购制度 1、采购中药饮片严格按《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 范》及《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的规定执行。 2、库管人员根据库存与临床用药情况提出采购计划,报药剂科 负责人审核后交主管院长审批后,采购员从合法的供应单位购进中药 饮片。 3、购进中药饮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察、选择合 法、合格的中药饮片供应单位。严禁擅自提高饮片等级、以次充好, 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4、采购中药饮片,应当验证供货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首次还必须与原件对照)等相关资料,及产品所属 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所提供 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原印章,审查合格后归档保存以备查。 5、每年与中药饮片供应单位签订明确质量条款的“药品采购合 同”和“廉政协议”,供应单位保证所供药品是合法,质量合格的药 品。 6、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中药饮片包装上应有生产企业、品 名、产地、产品批号、生产日期、药品生产许可证号,实施批准文号 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验证注册证书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每批中 药饮片还需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7、中药饮片的购进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择、质量第一”的原

则,注重药品购进时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供应及时,合理使用。 8、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原印章的 《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9、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10、每年应当对供应单位供应的中药饮片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 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单位和供应方案。 药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加强药品的入库验收工作,是保证药品质量,减少差错,防止假、劣药进入医院,保证临床用药安全的重要措施。 一、药品验收目的保证入库药品质量,数量准确、质量完好、防止不合格药品和不符 合药品包装规定要求的药品入库。 二、药品验收质量的基本要求数量准确、质量完好、说明书符合规定、包装无损、记 录完整,交接清楚。 三、药品入库验收程序药品入库时首先进入待验区,由验收人员根据入库凭证内容核对后,再按批号逐批进行质量抽查,并填写记录,合格后交给计算机入库人员办理入库手续。 四、药品验收依据 1、二级质量标准国产药品(包括中外合资药厂生产的药品)均应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标准》验收。 2、《进口药品管理办法》直接从国外进口的药品必须依据《进口药品管理办法》规定 的质量标准,经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药品检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41857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一、西药管理 (一)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政党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二)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双签字后方可入库,交有关领导签字办理专帐付款。 (三)保管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管药品库房建筑必须坚固、干燥、通风。易燃易爆药品需保管入危险品库内。防火安全设施要齐备。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效其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药品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四)调配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双签字。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五)使用门诊药房供门诊病人使用,病区药房药品供住院病人使用。药剂人员必须把好使用关,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专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统计。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杜绝滥开方,开大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可拒绝调配。药剂人员应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介绍国内餐新药及其药理作用、性能、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的有关资料,使临床用药不断得以

药房调剂差错防范培训记录

药房调剂差错防范培训 记录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药房调剂差错防范培训记录 时间: 地点: 人员: 主持人: 内容: 药品调剂差错会影响患者对卫生服务系统的信任,增加医疗费用。产生的原因是多因素的,如知识缺乏、行为不规范、精神不集中、系统的缺陷或缺乏等。熟练与非熟练的工作人员均可产生差错,涉及药师、医师、护士、辅助人员(如药房技要认员)、行政管理人员、药品制造商,以及患者和他们的监护人等。防止药品调剂差错,保证患者安全、合理用药是每个医务工作者应思考和关注的问题。药品调剂差错及防范措施分析如下。 1 调剂差错的原因分析 调剂差错的原因有多种,如药品名称不对或规格、数量不符及医师处方错误,药师把关不严发错药品,护士核对有误或配药时加错药品,一些患者及家属对药品包装上的用法与用量写法、理解有误造成严得后果,而药品外包装相似也是造成差错的主要原因。调剂差错不但会给患者及其家属造成身心损害,同时也会影响到责任者本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药剂人员加强处方管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是协助临床提高用药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 处方中部分药名易混淆 颜色相似

在同规格注射液中,丹参、曲克芦丁,特别是一些无色液体制剂,如柴胡、安痛定、硫酸庆大霉素等很容易混杂,所以发类似药品时务必打开盒盖检查,同时应注意保持针剂外包装盒完好,避免混杂其他药品,检查药品数量。护士在领取药品时应认真核对,配药时更应再次审核,防止差错发生。 包装相似 由于外观包装,或一个厂的系列产品其及药物名称的书写十分相似。虽然有些是同类药品,但在摆放时须分开放置。 有的药品包装具有特殊性 如:白内停滴眼剂、利福平滴眼剂等,内附药片或药粉,须先溶解然后滴眼。发药时应特别交代清楚。有的患者就不懂将药物溶于滴眼液中,只用不含药物的溶剂滴眼,这样既达不到局部用药的目的,又无治疗作用。 有特殊用法的药物需特别说明 如:高锰酸钾的水溶液浓度过高会烧伤黏膜,它用于坐浴的有效浓度是%,每天坐浴1次~2次,有的患者加入的水偏少,而且每日内坐浴次数过多,导致外阴灼伤。 电脑划价有误 划价员对药物的通用名、商品名了解掌握不够,或电脑输入药物名称、规格有误,审方发药时不注意核对原处方而出错。对于划价收费人员,在临床实践中,应多掌握药学方面的知识,及时与药师沟通。 部分医师处方书写潦草不规范 调剂人员辨认出错,例如:丹参片、甘草片、阿莫西林、阿司匹林等。调剂人员在审核时应注意处方药品与临床诊断是否相符,及时与开方医师沟通印证。

药品调剂管理制度(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药品调剂管理制度(新版)

药品调剂管理制度(新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提倡采购小包装、直接调配处方,以保证质量和方便患者了解全面药品信息、安全用药。 二、当药品原包装与处方需要的数量相差较大时,允许药房按处方协定量进行分包装。 三、药品分装应由专人、在清洁环境中进行,并有核对和分装登记。 四、稳定性差的药品不宜分装。 五、发给患者经分装的药品时,应尽量提供必要的书面信息。 1.处方项目填写是否完整,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诊疗科室、诊断、病历号、医师签名并盖名章、处方日期等; 2.是否系说明书适应证用药; 3.药品剂型、规格、数量、用量、用法、疗程等是否有误; 4.配伍禁忌、有害的药物相互作用、超剂量、重复用药; 5.是否有患者禁忌证。需特别注意儿童、老人、妊娠期、哺乳期、

药品调剂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26 药品调剂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药品调剂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提倡采购小包装、直接调配处方,以保证质量和方便患者了解全面药品信息、安全用药。 二、当药品原包装与处方需要的数量相差较大时,允许药房按处方协定量进行分包装。 三、药品分装应由专人、在清洁环境中进行,并有核对和分装登记。 四、稳定性差的药品不宜分装。 五、发给患者经分装的药品时,应尽量提供必要的书面信息。 1.处方项目填写是否完整,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诊疗科室、诊断、病历号、医师签名并盖名章、处方日期等; 2.是否系说明书适应证用药; 3.药品剂型、规格、数量、用量、用法、疗程等是否有误; 4.配伍禁忌、有害的药物相互作用、超剂量、重复用药;

5.是否有患者禁忌证。需特别注意儿童、老人、妊娠期、哺乳期、肝肾功能不良者的用药是否有禁忌; 6.对于青霉素类等容易引起过敏的药品,应注意患者的皮试结果或有无药物过敏史; 7.处方字迹是否潦草难以辨认; 8.涂改并未加医师签名; 六、发现处方中有以上不利于患者用药的问题或其他疑问时,药师可拒绝调配,并联系处方医师进行干预,经医师改正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调配。 七、处方调配 1.仔细阅读处方,按照药品顺序逐一调配。 2.对贵重药品及麻醉药品等分别登记账卡。 3.药品配齐后,与处方逐条核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和用法,准确规范地书写标签。 4.调配好一张处方的所有药品后再调配下一张处方,以免发生差错。 5.对需要特殊保存的药品加贴醒目的标签提示患者注意。 八、特殊调剂:根据患者个体化用药的需要,药师应在药房中进行特殊剂型或剂量的临时调配,如稀释液体、磨碎片剂并分包、分装胶囊、制备临时合剂、调制软膏等,应在清洁环境中操作,并作记录。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 2.按照规定,医院药剂科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科室,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请领、发放、登记工作。 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与保管 1.按照国务院2005年11月1日颁布实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理》的规定,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须凭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印鉴卡,到指定供货公司购入。 2.其他精神药品的采购须从具有二类精神药品销售资格的供货公司购入。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由专人负责,按照医院的实际需要量购入。采购时由药品保管员和药品采购员两人采购,购入后交库房药品保管员保管,登记双人签字。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设有专柜、加锁,双人管理。 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必须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认定的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

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剂人员必须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认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权。由医务科负责管理。 2.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规定,使用规定颜色和格式的处方。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使用量按照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开具的每张处方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注射剂一次常用量。 (2)片剂、酊剂、糖浆剂不超过三日常用量。 (3)控缓释制剂不超过七日常用量。 (4)癌症疼痛病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不超过三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不超过十五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不超过七日常用量。 (5)精神药品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 (6)盐酸哌替啶注射液一次常用量,不得带出医院使用。 (7)为住院患者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为一日常用量。 4.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楚,调剂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发出并调剂和核发人员签字。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请领由各调剂室负责人负责,计算机打印出库单,发药人、请领人签字,请领单保存备查。 6.麻醉药品按照“五专”管理,及时登记使用消耗情况。

药品调剂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药品调剂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为提高调剂部门科学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处方管理办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1.药品调剂差错是指在处方调剂过程中发生的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或过失错误,并给正常工作、药品管理或患者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后果的情节较轻的行为;事故为已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不良行为。 2.药品调剂差错可分为内部差错和发出差错: ⑴ 内部差错:在药品调剂过程中发生的,被本人或科内其他人员发现后,及时更 正,未发生无法纠正的情况或药已发出而在患者未使用前追回的; ⑵ 发出差错包括以下情况: ①外部发现的发错药、错量(少发、多发、漏发)、发错患者、配伍禁忌 “十八反、十九畏” ) 和过期变质,不论患者使用与否,或内部发现而患者已用药的造成事故); ②分装药品:商品标签与内装药品不符的;数量不对而发给患者的; ③计价或审核错误,造成患者或医院经济损失的。 3.差错事故分级判定标准: ⑴ 事故:配、发错药品,已用于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 ⑵ 严重差错: ①配、发错药品,已用于患者,未造成人身损害的; ( 包括 ( 未

②药品过期失效、发霉、变质者,已发用于患者,未造成人身损害的; ③分装药品错误,已发用于患者,未造成人身损害的。 ⑶ 一般差错: ①配、发错药品,及时发现追回而未用于患者的; ②不按处方发药,多发或少发,经查出的; ③违反相关制度、规范、常规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4.调剂差错的预防:调剂处方严格遵循处方管理办法、岗位操作规程及“药品调配差错防范预案”。 5.调剂差错的报告及处理 ⑴ 药品调剂差错的当事人,在获知差错发生后,必须立即核对相关的处方和药品, 查找取药者,并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发现调剂差错的非当事人有义务立即通知当事人并向负责人报告。 ⑵ 部门负责人必须及时调查并填写《差错事故登记表》,一般差错每月汇总上报科主任,严重差错立即报告科主任,造成事故的立即报告科主任并按医院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 ⑶ 部门负责人根据差错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一般差错,到病房或患者家中更换、致歉,取得谅解;严重差错,除采取上述措施外,应请相关医师帮助诊治;造成事故的,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6.责任认定及处罚 ⑴ 进修、实习人员发生的调配差错由带教老师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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