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doc 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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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的安全

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适应四个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罐体容积大于一立方米,运输液态丙烯、丙烷、丁烯、丁烷、丁二烯以及它们的混合物的汽车槽车。

本规定所指的汽车槽车包括罐体固定在汽车底盘上的单

车式汽车槽车和半拖式汽车槽车,也包括罐体靠附加紧固装

置安放在卡车货箱内的活动式汽车槽车(以下均简称槽车)。

第三条槽车的设计、制造、检验、使用、运输和管理,除必须严格遵守本

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汽车设计、制造、检验、运输和防火的规定。

────────────┼──────────┤

│丙烯│22.0 │

├────────────────┼──────────┤

│丙烷│18.0 │

├────┬───────────┼──────────┤

│混合液化│50℃时,饱和蒸汽压大于│22.0 │

│石油气│16.5kgf/cm^2(表压)││

│├───────────┼──────────┤

││其余情况│18.0 │

├────┴───────────┼──────────┤

│丁烷,丁烯,丁二烯│8.0 │

└────────────────┴──────────┘

注:表中"混合液化石油气"是指丙烯与丙烷或丙烯、丙烷与丁烯、丁烷等

混合物。

第九条材料选择

(1)制造槽车与罐体和承压元件的板材、管材、棒材、和锻件,必须符合

化学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和第一机械工业部联合颁布的现行《钢制石油化工压力容器设计规定》第二章的规定。但制造罐体的钢板,应采用屈服点规定值低于40gf/mm^2的压力容器用钢或锅炉用钢,锻件应不低于现行JB755《压力容器锻

件技术条件》中的一级要求。

(2)采用国外材料时,材料的选用除必须符合该国相应的设计制造规模和

材料标准的规定外,还应取得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的批准。

(3)如槽车的装卸管道局部采用耐油橡胶管,其耐压强度应不低于60kgf/cm^2。

第十条强度计算

(1)槽车罐体的强度计算以及平盖、开孔和法兰等的设计,可按上述《钢

制石油化工压力容器设计规定》进行,但其安全系数应取为nB>3;罐体腐蚀裕度应不小于1mm。

(2)罐体的最小壁厚应不小于6mm。

(3)槽体还应根据《钢制石油化工压力容器设计规定》第四章的规定,按

承受lkgf/cm^2的外压力进行稳定性校验。

(4)槽车总图或罐体部件图上,应分别标明封头和筒体所允许的出厂实测

最小壁厚值Smin。

第十一条最大充装量

(1)每辆槽车应规定所允许充装的介质和允许的最大充装量。

(2)一般情况下,槽车允许的最大充装重量不得超过按下式计算所得之数值:

W:---QV

式中:W---槽车允许的最大充装重量(kg);

V---罐体的实测容积(L);

Q---重量充装系数(kg/L),按表2规定。

┌───────┬───────────┐

│充装介质种类│重量充装系数,不大于│

├───────┼───────────┤

│丙烯│0.43 │

├───────┼───────────┤

│丙烷│0·42 │

├───────┼───────────┤

│混合液化石油气│0.42 │

├───────┼───────────┤

│正丁烷│0·51 │

├───────┼───────────┤

│异丁烷│0·49 │

├───────┼───────────┤

│丁烯│0.53 │

├───────┼───────────┤

│丁二烯│0.55 │

└───────┴───────────┘

特定条件下,如果槽车在一次充装、运输和卸液的全过程中,确能严格控制

最大温差不超过30C,则允许按罐体容积的85%进行充装,但此规定不适用于

罐体兼作贮罐用的活动槽车。

(3)单车固定或和活动式槽车的满载总重不得超过原型载重汽车的允许满

载总重。

第十二条槽车的稳定性校验

槽车设计应确定合理的重心位置和轴荷分配,以保证具有可靠的运行稳定性能。槽车的稳定性校验可参照《机械工程手册》汽车篇推荐的方法执行。

第十三条设计资料的审批

(1)槽车的设计资料必须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和使用说明书。

(2)试制槽车设计图纸和设计计算书须经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并报主管部门和所在省、市、自治区劳动局备案。

(3)经鉴定合格后投入批量生产的槽车,设计图纸和设计计算书还须

随同技术鉴定书报请国家劳动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制造厂的审批

槽车制造厂必须具有足够的加工装备,技术力量和检验手段,经省级或省级

以上主管部门和所在省、市、自治区劳动局审查同意,并报请国家劳动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批准,在取得制造许可证后,方许制造槽车。

第十五条槽车的试制和鉴定

新型槽车,在批量生产前必须进行试制和试验。试制产品(不应超过3台)

须经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鉴定合格,并在经过所在省、市、自治区劳动局审查同意、报请国家劳动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批准

后,

方可批量制造。

第十六条修改设计的审批

槽车的制造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和经过批准的图纸施工。制造厂如需改变设

计(包括材料代用)。应经原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同意,重大的修改并须取得原设计图纸批准机构的批准。

第十七条罐体制造

槽车罐体的制造和检验,必须符合本规定和图样的要求。凡本规定和图样无

明确规定者,应遵照现行JB741《钢制焊接压力容器技术条件》和JB/z105《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材料检验

(1)制造罐体和承压元件的原材料和焊接材料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书。(2)投料前,应根据本规定和有关材料标准的要求,按炉批复验钢板的化

学成份和常温机械性能,并逐张检查钢板表面质量。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第十九条材料标记的移植

原材料下料后,制造厂应及时将材料标记(包括材料牌号、炉号、批号、编

号及厚度等)。或材料标记代号打印移植在每块制造罐体和主要承压元件的材料上。

第二十条焊接试板

(1)必须对每台槽车罐体做一块产品纵缝焊接试板,以便进行焊缝性能的

检验。成批生产的槽车,在焊接质量稳定的情况下,经所在省、市、自治区劳动局批准后,其产品焊接试板可以少做,但每10台至少做一块。

(2)凡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或国外材料时,在罐体施焊前必须制备焊接工

艺试板,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第二十一条焊接施工

(1)承担罐体和承压元件焊接操作的焊工,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总局颁布的现行《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的要求经考试合格,并持有有效的证书。(2)罐体的焊接施工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和焊接工艺规程以及图样的要求。自动焊对接焊缝的加强高度不应超过2mm。

(3)施焊后,应在焊缝附近的规定部位打上焊工代号钢印。

第二十二条焊缝的无损探伤检查

(1)罐体焊缝的无损探伤检查应由经过考试合格的检验人员进行。检查结

果应有详细记录。

(2)人孔和接管的所有焊缝均必须进行100%的磁粉探伤或者色检验,不得

有裂纹和夹层存在。

(3)罐体的对接焊缝,必须经过100%的射线检查合格。对于有超声波探伤

经验的单位,也允许用100%的超声波探伤来代替,但必须同时辅加20%以上的射

线复查,射线复查部位应包括焊缝的交叉部位和超声波探伤的可疑部位。

(4)焊缝的无损探伤检查方法和评定标准按现行JB741《钢制焊接压力容器

技术条件》的规定执行。封头拼接焊缝应按纵焊缝对待。

第二十三条罐体的焊缝热处理

(1)槽车罐体制成并经检验合格后,必须进行焊后整体消除残余应力热处理。

(2)热处理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罐体变形。热处理后,罐体内外表面

应清除干净,并不得再进行施焊。

第二十四条罐体的水压试验和内容积测定

(1)罐体的水压试验应在热处理后进行。水压试验的压力应为罐体设计压

力的1.5倍,保压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试验过程中不得有显著变形,不均匀膨

胀和渗漏。

(2)在进行罐体水压试验的同时或以后,进行罐体内容积的测定。

第二十五条安全附件的制造和验收

槽车上的各种安全装置和附件,如安全阀、液面计、压力表、温度计、液泵、阀门、紧急切断装置和灭火器材等的制造的检验,必须符合本规定和各有关规定及标准的要求,并必须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压力表和液面计还须有计量部门出具的检验证明。

第二十六条槽车的组装和气密性试验

(1)槽车的各种附件和管路,在与罐体组装前均须分别进行性能检验或试

验,合格后可进行组装。安全阀必须经过开启压力调试合格,并须进行铅封。(2)槽车组装后,必须进行整体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罐体的设计压力。

试验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二十七条整车检验和运行试验

(1)每辆槽车必须在制造厂内完成罐体、附件与车辆(或底盘)的总组装,

并经检验和试验合格后,方许出厂。

(2)试制的槽车,制造厂必须对其重心位置、轴荷分配及空载时的最大侧

向倾斜角度加以测定,并进行运行试验。

槽车的运行试验在空载和充水的条件下,在硬质路面上至少行驶1000公里。

试验项目包括:行车速度、制动及转弯性能、倾斜爬坡能力、附件性能及车辆稳定情况等。运行试验后,还必须在充有实际介质的条件下进行一定时间的试用。(3)批量生产的槽车,在出厂前必须进行整车车体检验。检验项目包括:

罐体质量、安全附件、车辆尺寸空载时的最大侧向倾斜角度和出厂文件等。

(4)槽车空载时的最大侧向倾斜角度不小于35℃。

第二十八条槽车铭牌

槽车的金属铭牌一般应固定在罐体上,内容包括:

槽车型号和名称;

充装介质;

设计压力(kgf/cm^2);

设计温度(℃)

容积(1);

最大充装重量(kg)

车辆满载总重(kgt)

产品编号;

制造日期;

制造厂名称。

第二十九条槽车的出厂文件

槽车出厂时必须带有下列文件:

(1)产品合格证;

(2)产品质量证明书;

(3)产品使用说明书;

(4)槽车总图和主要部件图。

第三十条槽车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槽车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应包括:

(1)底盘(或车辆)的各种附件的合格证明和检验证明;(2)罐体材料的牌号及化学成份、机械性能的复验结果;(3)焊接材料牌号及焊接试验检验报告;

(4)焊缝无损检验报告;

(5)罐体的焊后热处理报告;

(6)罐体的水压试验报告;

(7)罐体外观及几何尺寸检查报告;

(8)整车罐体检验报告。

第三十一条槽车的安全装置

槽车的各种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安全、可靠;各种漆色和标志应明晰、无损。

第三十二条安全阀

(1)槽车顶部气相空间必须设有一个以上内装式弹簧安全阀,其排放气体应在罐体上方。

(2)安全阀的设计必须考虑在罐内压力出现异常和发生火灾情况下,均能迅速排放。安全阀的排放能力应不低于按下式计算所得之数值:

q=1x37100A0.82

──

r

式中:Q--安全阀的排放能力(kg/h);

A--罐体的表面积(m^2)

r--安全阀全开压力时介质的汽化潜热(kca1/kg)。

在安装多个安全阀的情况下,其排放能力为各个安全阀排放能力之和。(3)安全阀的最小有效排放面积应按下式计算:

F=Q/C*a*p*sqr(m/z*t)

式中:Q--安全阀的排放能力(kg/h)

F--安全阀的最小有效排放面积(cm^2)

C--标准状态下介质的特性系数,随绝热指数而变;

a--流出系数。对全启式安全阀,取“a=0.60-0.071

p--最高排出压力(kgf/cm^2,绝压);。

m--气体分子量;

z--最高排出压力下,气体的压缩系数。在无法确定时,取Z=1.0;

t--最高排出压力时,气体的绝对温度(k)。

(4)槽车的安全阀必须设计成全启式。安全阀的开启高度与阀座喉部直径

之比应不小于1/4.安全阀的弹簧应能耐介质腐蚀。安全阀露出罐外部分的高度不得超过150mm,并应加以保护。

(5)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高于罐体设计压力,但不得超过罐体设计压力的l.10倍。

安全阀的全开压力,不得高于罐体设计压力的l.20倍。

安全阀的回座压力应不低于开启压力的0.8倍。

(6)每个安全阀在出厂前必须经过性能检验。检验可用空气或氮气进行。

检验合格后由检验人员进行铅封,并出具合格证明和检验报告。

第三十三条紧急切断装置

(1)槽车在罐体的液相管和气相管等主要接管口处均必须装设一套内置式

紧急切断装置,以便在管道发生大量泄漏时进行紧急止漏。

(2)紧急切断装置包括紧急切断阀、远控系统以及易熔塞自动切断装置,

要求动作灵活、性能可靠并便于检修。

(3)易熔塞的易熔合金熔融温度为70土5℃。

(4)油压式或气压式紧急切断阀应保证在工作压力下全开,并持续放置48

小时不致引起自然闭止。

(5)紧急切断阀自始闭起,应在10秒钟内确实闭止。

(6)耐压试验和气密试验

紧急切断阀制成后必须经耐压试验和气密试验合格。

受液化石油气直接作用的部件,其水压试验压力应不低于罐体设计压力的1.5倍,保压时间应不少于10分钟;其气密试验应分别在1.0kgf/平方cm和罐设计压力下,在水压试验之前和之后进行。

受油压或气压直接作用的部件,其耐压试验压力应不低于工作介质最高工作

压力的1.5倍,保压时间也应不小于10分钟。

(7)振动试验和反复操作试验

紧急切断阀在出厂前还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进行振动试验和反复

操作试验合格。

(8)紧急切断阀不得兼作阀门使用。在槽车行驶时,紧急切断阀应处于闭

止状态。

(9)每个紧急切断阀在出厂前必须进行试验和性能检验合格,并具有合格

证书和试验或检验报告。

第三十四条液面计

槽车罐体至少必须设有一套液面测量装置。液面测量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并具有足够的精度的牢固的结构。其露出罐外部分应加以保护。

槽车不得使用玻璃板式液面计。

第三十五条压力表和温度计

(1)槽车罐体上至少必须设有一套压力表(包括阀门)。压力表的精度等

级应不低于1.5级。表盘的刻度极限值应为罐体设计压力的2倍左右,并在对应

于介质温度40℃和50℃时的饱和蒸汽压处涂以红色标记。

(2)槽车罐体必须设有一套温度测量装置,以测量介质的液相温度。测量

范围应为一40℃-+60℃,并应在40℃和50℃处涂以红色标记。

第三十六条消除静电装置

槽车必须装设可靠的静电接地装置。接地链上端应与罐体和管道相连,下端

触地。槽车进入装卸罐区,其接地链应该提起。

第三十七条消防装置

(1)槽车的每一侧至少应有一只5公斤以上的干粉灭火器或4公斤以上的1211灭火器。

(2)槽车进入装卸罐区或停放时,排气管出口处必须带有防火装置。

第三十八条其他防护设置

(1)固定式槽车应加设后保险杠。后保险杠接于底盘上,并具有足够的

强度和刚度。后保险杠伸出罐体后端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100mm。后保险杠的宽

度应略小于全车宽度,但不得小于罐体外径。

(2)槽车的电气线路应加以保护。装卸用的管接头、阀门、仪表等,应集

中布置,并设防护装置。

第三十九条槽车的涂色与标志

(1)槽车罐体外表面应涂银灰色。沿罐体水平中心线四周涂刷一道宽度不

小于150mm的红色色带。

(2)罐体两侧中央部位(此处色带留空不涂色)应用红色喷写“严禁烟火”字样,字高不小于200mm。

(3)槽车的其余裸露部分涂色规定如下:

安全阀——红色;

气相管——红色;

液相管——银灰色;…

阀门——银灰色;

其他——不限。

(4)在罐体一侧后端部色带下方的适当部位,喷写“罐体下次检验日期:x

年x月”字样,字高100mm左右。

第四十条槽车的充装、使用、运输和检验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及当地劳动、公安或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经常对操作,运输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第四十一条槽车的登记和发证

(1)新出厂的槽车,使用单位应持槽车的出厂文件到当地劳动部门接受检验,并办理槽车使用登记手续和领取汽车槽车使用证书。

汽车槽车使用证书应妥善保管,槽车出让时,应到发证机关办理转让手续;

槽车报废后,应及时到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2)对活动式槽车的使用应予严格控制,一般只限液化石油气每月用量在8 吨以下的单位使用。

(3)槽车还须在经当地公安局车辆管理部门或交通监理部门检验合格、发

给槽车号牌和行驶证后,方许使用。

槽车验车时,除应遵照公安局车辆管理部门或交通监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外,

还应符合本规定第四章的要求。

第四十二条充装前的检查

槽车的充装单位,必须有专人在充装前对槽车进行检查。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进行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1)槽车超期未作检查者;

(2)槽车的漆色、铭牌和标志与本规定不符,或与所装介质不符,或脱

落不易识别者;

(3)安全防火、灭火装置及附件不全、损坏、失灵或不符合规定者;

(4)未判明装过何种介质,或罐内没有余压者(新槽车及检修后槽车除外);(5)罐体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或附件有跑冒滴漏者;

(6)司机或押运员无有效证件者;

(7)车辆无公安局车辆管理部门或交通监理部门发给的有效检验证明和行

驶证明者;

(8)槽车罐体号码与车辆号码不符者;

(9)罐体与车辆之间的固定装置不牢靠或已损坏者。

第四十三条槽车的装卸作业

槽车的装卸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槽车应按指定位置停车、用手闸制动,并熄灭引擎。停车有滑动可能时,车轮应加固定块。

(2)作业现场严禁烟火,并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

(3)作业前应接好安全地线。管道和管接头连接必须牢靠,并应排尽空气。(4)槽车的装卸作业人员应相对稳定,并经培训和考试合格。装卸作业时,操作人员和槽车押运员均不得离开现场。在正常装卸时,不得随意起动车辆。(5)新槽车或检修后首次充装的槽车,充装前应作抽真空或充氮置换处理,严禁直接充装。真空度应不低于650mm汞柱,或罐内气体含氧量不大于3%。(6)槽车的充装量不得超过设计所允许的最大充装量。充装时须用地磅、

液面计、流量计或其他计量装置进行计量,严禁超装。充装完毕,必须复检重量或液位,如有超装,须立即处理。

(7)槽车充装应认真填写充装记录,其内容包括:槽车使用单位、车型、

车号、充装介质、充装日期、实际充装量及充装者、复检者和押运员的签名。(8)槽车到厂(站)后,应及时往贮罐卸液。固定式槽车不得兼作贮罐用。一般情况,不得从槽车直接灌瓶;如临时确需从槽车直接灌瓶,现场必须符合安全防火、灭火要求,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还应预先取得当地劳动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的同意。

(9)禁止采用蒸汽直接注入槽车罐内升压,或直接加热槽车罐体的方法卸液。

(10)槽车卸液后,罐内应留有0.5kgf/平方cm以上的剩余压力。

(11)凡出现下述情况,槽车必须立即停止装卸作业,并作妥善处理;

a.雷击天气;

b.附近发生火灾;

c.检测出液化气体泄漏;

d.液压异常;

e.其他的不安全因素。

第四十四条槽车的维护保养

(1)槽车必须加强日常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保持车

辆性能经常处于最佳状态。

(2)使用槽车的单位,必须制定槽车的维修与保养规定和计划,并严格执行。

(3)经常保持槽车的干净和漆色完好。

(4)必须经常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和附件(包括安全阀、压力表、液面计、

温度计、紧急切断装置、管接头、液泵、人孔、管道、各种阀门、接地链和灭火器等)性能是否正常或有泄漏和损伤等。凡有异常者,应及时进行妥善处理。(5)压力表每隔六个月至少校验一次,损坏或失灵者应予更换。经检验合

格的压力表应有铅封和检验合格证。

(6)装卸用耐油橡胶管每隔六个月至少进行一次气压试验。试验压力应不

低于罐体设计压力的1.5倍。如有泄漏或其他异常情况,应予更换。

第四十五条槽车的定期检验

(1)槽车的定期检验包括对罐体和各种附件的检查和修理。槽车底盘和车

辆行走部分的检查和修理按底盘说明书以及公安部门和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槽车的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验和全面检验两种。年度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每五年进行一次,但新槽车在投入使用后的第二年必须进行首次全面检验。年度检验如发现严重缺陷,应提前进行全面检验。(3)槽车的年度检验可由用户自己进行。槽车的全面检验应由当地劳动部

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进行。

(4)槽车的年度检验至少应包括下达内容:

a 罐体表面漆色、铭牌和标志检查;

b.罐体的内、外表面检查,注意有无裂纹、腐蚀、划痕、凹坑、泄漏、重

皮和剥落等缺陷或伤残;

c.按第四章的要求检查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液面计、压力表、温度计和

灭火器等安全装置,并进行相应的性能校验,不合格或失灵者,应予更换;d.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并最终按第26条的规定进行气密试验

合格。

(5)槽车的全面检验至少应包括下达内容:

a.进行年度检验所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

b.进行罐体外表面的除锈喷漆;

c.测定罐体壁厚;

d.对罐内焊缝及所有接管和人孔焊缝进行100%的表面磁粉探伤或者色探伤

检查,对有怀疑的对接焊缝并应按第22条规定的评定标准进行射线或超声波探伤

检查;

e.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并最终按第24条和第26第的规定进行水压试验和气密试验合格。

第四十六条槽车的检查和修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槽车的检查和修理单位,必须制定检修规程和质量要求以及必要的管

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检查及修理前,罐内液化气必须排空,并用氮气,水或水蒸汽置换干净,经检测符合卫生及动火规定。严禁采用空气置换。用水蒸汽置换时,应先拆下温度计。

(3)车辆部分需进厂大、中修时,罐体亦应经过上述处理后,方许进厂。

严禁槽车带液化气负荷进厂修理。

(4)罐内检修时,应有专人监护,并使用电压不超过12伏的低压防爆灯。

如需动火、应先办理动火批准手续、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罐体如经补焊,焊补处应进行射线及磁场探伤检查合格,并进行适当

的局部热处理。

(6)水压试验和气密试验,必须在全部检查和修理工作完毕后进行。

(7)槽车的检查和修理应有详细记录,并签字存查。检修后应按规定在检

修记录卡及槽车罐体的规定部位标明下次检验日期。

第四十七条槽车的运输

(1)槽车应配有固定的驾驶员和押运员。槽车的驾驶员

和押运员必须熟悉本规定和下述安全技术知识:

a 液化石油气体的物理、化学特性;

b.城市和公路运输安全知识;

c.槽车的技术性能、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防火灭火知识,以及发生事

故的处理办法;

d.能熟练使用车上的灭火器材和紧急切断装置。

槽车的驾驶员和押运员还必须经本单位安全技术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并发给证书。

(2)槽车行驶时除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外,还必

须遵守下达规定:

a.按当地公安、交通部门规定的路线、时间和车速行驶;

b.车上应有押运人员;

c 不准拖带挂车,不得携带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并禁止其他人员

搭乘;

d.车上严禁吸烟;

e.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必须注意标高,限速行驶;

f.当罐内液温达到40℃时,应采取遮阳或罐外水冷降温等安全措施。

第四十八条槽车的停放

(1)槽车或槽车的活动罐体,平时应按规定的位置,单独停放。充液的槽

车不得进入车库。

(2)槽车途中停放时,必须遵守下述规定:

a.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同时远离车辆;

b.不得停靠在机关、学校、厂矿、桥梁、仓库和人员稠密等地方;

c停车位置应通风良好,十米以内不得有明火和建筑物;夏季应有遮阳措施,防止曝晒;

d.途中停车检修时,应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不准有明火作业;

e.途中停车如果超过六小时,应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并按指定的安全地点停放车辆。

第四十九条槽车发生液化石油气大量泄漏或火灾时的

紧急处置措施

(1)槽车发生液化石油气大量泄漏时,应采取措施紧急止漏,一般不得起

动车辆;同时立即与有关单位和消防部门联系防火灭火,切断一切火源,设立警界区,断绝交通,并组织人员向逆风方向疏散。

(2)槽车因液化石油气大量泄漏而起火时,应采取措施紧急止漏和灭火,

同时立即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并将车辆移到不危及周围安全的地方。应设法控制火势蔓延和加强对罐体的冷却降温。

第五十条槽车的报废

槽车因罐体严重腐蚀、裂纹,或因事故而造成严重损坏或变形,经专门技术

鉴定证明,无修复价值或继续使用没有安全保证时,应报请当地劳动部门予以报废和注销。

第五十一条槽车的进、出口规定

(1)槽车的进、出口贸易合同应规定槽车设计、制造和检验所必须符合的

规范、标准以及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

(2)进口槽车的设计和制造,不得低于本规定的相应技术要求,并须按本

规定办理检验、登记和发证手续后,方许使用;出口的槽车,在出厂前须经国家劳动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检验合格。

第五十二条事故报告:

槽车在试验、行驶、使用、检验或修理中,如发生罐体破裂、燃烧、撞车、

翻车等重大事故或爆炸事故而造成罐体或附件严重损坏时,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总局颁布的《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办法》及时上报各级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劳动部门;其他一般事故应予以记录存查。

槽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停车,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当地

交通管理部门。

第五十三条各部门和各单位所制定的有关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设计、制造

或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均不得低于本规定的要求。

第五十四条各省、市、自治区劳动局可根据本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的

具体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并报国家劳动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备案。第五十五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国家劳动总局。

情感语录

1.爱情合适就好,不要委屈将就,只要随意,彼此之间不要太大压力

2.时间会把最正确的人带到你身边,在此之前,你要做的,是好好的照顾自己

3.女人的眼泪是最无用的液体,但你让女人流泪说明你很无用

4.总有一天,你会遇上那个人,陪你看日出,直到你的人生落幕

5.最美的感动是我以为人去楼空的时候你依然在

6.我莫名其妙的地笑了,原来只因为想到了你

7.会离开的都是废品,能抢走的都是垃圾

8.其实你不知道,如果可以,我愿意把整颗心都刻满你的名字

9.女人谁不愿意青春永驻,但我愿意用来换一个疼我的你

10.我们和好吧,我想和你拌嘴吵架,想闹小脾气,想为了你哭鼻子,我想你了

11.如此情深,却难以启齿。其实你若真爱一个人,内心酸涩,反而会说不出话来

耐波特吊索具安全检查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4872 耐波特吊索具安全检查规定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耐波特吊索具安全检查规定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目的 对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定期检查,保证吊运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生产部门、车间对起重吊索具(包括吊钩、吊卡、卡环、吊杠、钢丝绳、尼龙吊带、链条等)和起重工具(包括手拉葫芦、千斤顶、卷扬机等)及吊耳(主要指各种工具箱、电焊机箱、砂罐、砂箱等设备设施的吊耳)定期检查。

3、职责 3.1、各部门、车间设备员、材料员、安全员负责抽查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检验情况; 3.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本部门、车间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 3.3、管理部对未按照此规定的责任部门、车间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管理规定 4.1、起重吊索具在使用前、使用过程中的检查执行《钢丝绳、吊带、链条报废标准》中相应条款。 4.2、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每月定期由管理部会同各车间主任共同检查。 4.3、车间负责人、班组长负责吊索具的日常点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 制度

伍庙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保障学校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伍庙小学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 三、学校实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四、学校负责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每学期定期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五、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等对我校安全工作实施具体指导和监督。 六、学校协调村委会、派出所、医院等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为学校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校园安全管理 七、学校一日值守制度。 1.服从领导安排,严格执行《伍庙小学一日值守工作要求》,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处理好当班期间发生的事件。 2.值班人员警惕,忠于职守,突出重点,熟悉有关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行动有准则,执法有依据,并做好巡逻执勤记录。 3.遇有情况要迅速到达出事地点,处理措施要及时果断,注意工

作方法。重大问题随时向有关部门和校长汇报。 4.加强校园管理,学校值勤人员有权对进入学校的人员进行检查,非学校人员和非学校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证件,在值勤人员处登记后进校。进入学校应遵守校园管理规定,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5.为保障校园安全,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值勤人员检查。各类物品出校门,要持有关部门的证明,经值勤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出校。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车行走。携带大件物品出校时,经值勤人员检查后方可通行。 6.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包括会场、课堂、办公场所等)的秩序,服从管理,遵守公共道德,防止发生拥挤伤人等事故。违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 7.严禁任何人翻越围墙、大门,或将物资掷出围墙外。严禁打架斗殴、起哄、闹事和其它干扰学校的教学秩序的行为。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在场教职工及学生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学校或报警并协助调查处理。师生发现安全隐患,有及时报告的义务。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对学生和

油罐车管理规定

自用油罐车辆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各片区自用油罐车辆管理,为保证公司能够安全有序生产,保证工人人身安全,促使油罐车正常运行,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思想,本着节约成本,降低费用,规范管理的原则。现根据国家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油罐车司机除遵守《X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外,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驾驶员及行驶规定 1.油罐车司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B证及B证以上驾驶证,危险品行业从 业资格证,健康证明; 2.驾驶员是车辆安全的直接责任人,片区经理及车辆所在加油站站长对车 辆安全运行负监管责任,应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危货车辆。 3.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出车时必须携带有效的驾驶证、资格证、 押运证等证件。车辆证件必须齐全有效。 4.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安排,积极配合工作,认真完成各项 工作任务。严禁违章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疲劳驾车,树立良好的 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不野蛮形式,不开英雄车,因违章受 到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自负。 5.出车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检查接地线、灭火器、机械部件等是否正常。 驾驶员要认真负责所驾驶车辆的安全运输和保养。车辆配置的各种消防 设施及器材应放在去用防办的固定位置,不准随便转借,经常检查,保 证消防设施及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6.驾驶员执行运输任务前,应由站长开具派车单,承运表随车携带一趟一 填(接卸人必须签字)。过路费必须按趟按顺序粘贴,附在当天的派车单 上,月底由所在站站长和片区经理审核签字,否则不予报销。当日安排 的运输任务因特殊原因完不成的,应及时报告调运部,由调运部另行安 排车辆调运,以保证加油站油品不断档,若不及时报告,造成任何后果 由驾驶员承担。夏天(6——9月份)气温较高,早9:00至晚18:00严禁 在罐区接卸汽油,此原因除外。 7. 严禁将车辆交他人驾驶,未经批准,严禁车辆在外过夜,严禁无关人员 搭车,不得在驾驶中吸烟,发现以上违规行为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8.油罐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速度应保持安全车速80公里/小时以内,国道行 驶速度应保持安全车速60公里/小时以内,转弯时车速应低于30公里/ 小时,下陡坡及慢长坡不得空挡滑行。遇有雨、雪路况时,车速必须控 制在30公里/小时以内。严禁车辆在公路上强行超车、飙车、占道逆行等,临时停车或遇有故障时,在高速公路应将车停在停车带,车后150米处 应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在一般国道应靠右停放,车后150米处应设立明 显警示标志。 9.驾驶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

液化石油气槽车的装卸详细流程

一、准备工作 1、引导罐车对准装卸台位置停车,待司机拉上制动手闸,关闭汽车发动机后,给车轮垫上防滑块。 2、检查液化石油气检验单,检查罐车和接收贮罐的液位、压力和温度,检查装卸阀和法兰连接处有无泄漏。 3、接好静电接地线,拆卸快装接头盖,将装卸台气、液相软管分别与罐车的气、液相管接合牢固后,开启放散阀,用站内液化石油气排尽软管中空气,关闭放散阀。 4、使用手动油压泵打开罐车紧急切断阀,听到开启响声后,缓慢开启球阀。 二、正常装卸车程序 1、液化石油气压缩机卸车作业 ①气相系统:开通接收储罐的气相出口管至压缩机进口管路的阀门;开通压缩机出口管至罐车的气相管阀门。 ②液相系统:开通罐车液相管至接收储罐的进液管阀门。 ③通知运行工启动压缩机。 ④待罐车气相压力高于接收储罐0.2MPa~0.3MPa后,液体由罐车流向接收储罐。当罐车液位接近零位时,及时通知压缩机运行工停车,关闭罐车液相管至接收储罐的进液管阀门,关闭接收储罐气相出口管至压缩机进口管路的阀门,关闭压缩机出口管至罐车的气相管阀门。 ⑤将罐车气相出口管至压缩机进口管路的阀门接通,将压缩机出口至接收储罐气相进口管路的阀门接通,通知运行工启动压缩机回收罐车内气体,回收至罐车压力为~0.2MPa停车,并关闭上述有关阀门。 ⑥关闭罐车紧急切断阀。泄压后拆卸软管和静电接地线,盖上快装接头盖,取出防滑块。开走罐车,卸车作业结束。 ⑦按规定填好操作记录表。 2、液化石油气压缩机装车作业 ①气相系统:开通罐车气相管至压缩机入口管路的阀门;开通压缩机出口管至出液储罐气相入口管路的阀门。 ②液相系统:开通罐车液相管至出液储罐的出液管路的阀门。 ③通知运行工启动压缩机。 ④待出液储罐气相压力高于罐车0.2MPa~0.3MPa后,液体由出液储罐流向罐车。当罐车液位达到最高允许充装液位时,及时通知压缩机运行工停车,关闭罐车液相阀门和出液储罐的出液管阀门。 ⑤关闭罐车气相管至压缩机入口管阀门,关闭压缩机出口管至出液储罐气相入口管路的阀门。关闭罐车紧急切断阀。泄压后拆卸软管和静电接地线,盖上快装接头盖,取出防滑块。开走罐车,装车作业结束。 ⑥按规定填好操作记录表。 3、液化石油气泵卸车作业 ①气相系统:开通罐车气相阀至接收储罐气相管路的阀门。 ②液相系统:开通罐车液相阀至泵进口管路的阀门;开通泵出口至接收储罐进液管路的阀门。 ③通知运行工启动液化石油气泵。

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

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吊索具的配置、标志、使用、检查、报废等安全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的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过程。1.1 吊具是吊运物体的专用工具,它包括各种小型专用捆缚工卡具、吊环、吊耳、吊卡、吊钩、抬杠和抓斗、电磁吸盘等。1. 2 索具也称吊索。根据吊运物体的不同要求,有麻绳、尼龙绳、链条和钢丝绳吊2 职责2.1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吊索具的归口管理,负责吊索具采购供方的审批,对各部门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2.2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负责起重机械上配置的吊具的监督、检查、考核。2. 3 各设计开发部门负责在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设计产品吊运所必要的吊具、吊耳以及其他吊运结构。2. 4 工艺管理主管部门及各工艺管理部门负责根据产品生产工艺要求,设计产品吊运所需的专用吊具。2. 5 采购主管部门及各采购部门负责吊索具供方的调查、评价,负责吊索具的采购。2. 6 吊索具的使用部门负责吊索具的采购、制造、管理、使用、维护、检查、报废等过程的安全管理。3 管理内容和方法3.1 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要求3.1.1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组织

有关部门建立、实施吊索具的配备、使用、检查、维护、报废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吊索具的安全管理情况。3.1.2 使用吊索具的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吊索具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搞好吊索具的配置、管理、使用、维护、检查、报废等工作,确保吊索具的安全运行。3.1.3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购置、配备有关吊索具的技术标准,并在公司内有关部门中贯彻实施。3.2 吊索具的配置3.2.1 吊索具的采购3.2.1.1 订购吊索具必须到具有国家主管部门发给生产许可证的吊索具专业制造厂订购合格产品。3.2.1.2 各采购部门应按Q/SZ G55.36标准规定对提供吊索具的供方进行调查、评价,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参加对吊索具供方的调查、评价。3.2.1.3 各采购部门应按Q/SZ G55.10标准规定对吊索具的采购过程、采购合同、吊索具的进货验证等进行控制,确保采购的吊索具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3.2.1.4 订购的吊索具在交货时,吊索具的供方应提供吊索具的质量证明书,必要时应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3.2.1.5 采购的吊索具进厂后,应按相关标准等技术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采购主管部门采购的吊索具应由产品检验主管部门进行检验,其他部门采购的吊索具由本部门的安技员进行检验。3.2.1.6 对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大型吊具(如抓斗、电磁吸盘等),设备管理主管部门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校安全管理办法

学校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校安全工作,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校、学生、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上饶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暂行规定》、《上饶县学校安全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安全工作应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梯级分配、多方配合、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由学校和活动主办机构负全责的管理机制。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第二章组织领导和职责 第四条中心小学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下设保卫科,挂靠总务处,杨波任科长,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督查协调、联络及信息处理报告工作。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领导下的按“分片、分类”双线负责制:实行“谁分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包干、谁负责”责任制;实行校领导、处室包片,干部包校负责制。

第五条各校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一名教师具体负责。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确定一位安全工作联络员,并报中心小学备案。安全工作联络员要相对稳定,确须变动的要及时补报。安全工作联络员要及时了解辖区内安全情况,要迅速准确地传达上级和单位领导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要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学校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 (一)交通安全教育; (二)消防安全教育; (三)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四)用电安全教育; (五)实验、实习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 (六)体育运动安全教育; (七)网络安全教育; (八)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 (九)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学校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的能力。 第七条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学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教育递进层次。 幼儿园安全教育应使幼儿初步学习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接受成人有关安全的提示,学会避开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和保护自己。

液化气罐车安全管理制度(2021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液化气罐车安全管理制度(2021 版)

液化气罐车安全管理制度(2021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安全操作与使用的要求 (一)对人员的要求 1、凡从事液化气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省级有关部门进行专业培训,熟知其所运介质的理化性质和安全防护措施,了解装卸的有关要求,具备排除故障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并经考核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交通、消防和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的《液化气体罐车安全管理规定》; 3、严格按照液化气罐车日常检查的点项,对罐体的安全附件(安全阀、紧急切断阀、球阀、管接头、人孔、压力表、温度表、液位计、灭火器、导静电接地装置等)进行检查。检查的目的主要是看这些附件的性能是否可靠,有无泄漏或损伤等异常情况,以便采取防范措施; 4、在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单位配发的防静电工作衣、工作裤和工作鞋;

起重吊索具安全使用规定示范文本

起重吊索具安全使用规定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起重吊索具安全使用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规范起重吊索具的使用管理,防止发生起重事故。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使用起重吊索具的各相关部门、车间(含 外包队)。 3 内容 3.1 起重吊索具包括:吊钩、吊卡、卡环、吊杠、钢丝 绳吊索、尼龙吊带、纤维绳、麻绳、链条。 3.2 吊钩 3.2.1 吊钩在使用前,应检查吊钩上标注的额定起重量 不得小于实际起重量。 3.2.2 吊钩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吊钩的表面情

况,保持光滑、无裂纹、无刻痕、无锈蚀、转动灵活。 3.2.3 使用时要将吊索挂至吊钩底部。 3.2.4 不得使用铸造吊钩。 3.2.5 应特别注意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的磨损、裂纹等损伤情况。 3.2.6 吊钩的报废标准: a) 裂纹 b) 危险断面的磨损量达到原尺寸的10% c) 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d) 钩身扭转变形超过10% e) 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 f) 板钩心轴(销子)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报废销子。 3.3 吊卡 3.3.1 使用前应检查吊卡是否有裂纹、扭曲、变形等,

学校安全工作条例

学校安全工作条例 目录 1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组织领导 3 第三章宣传教育 4 第四章规章制度 5 第五章安全管理 6 第六章事故处理及奖惩 7 学校安全工作的落实 学校安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师生员工进行系统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其安全防护意识,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切实降低事故发生率;依法处理校内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要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学校主要领导、年级主任、教学处、后勤主任组成,组长由校长担任。组长对全校安全工作负责;副组长负责及时了解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迅速准确传达、落实上级和学校领导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定期向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年级主任对本年级工作负责;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负责;教学主任对所负责的功能场室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后勤主任对住宿师生及食堂安全负责;上课期间的安全由上课老师负责;值日行政对其值日时间内发生的安全事件应积极予以配合救护。全校教职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学校安全工作要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管理,行政管理部负责指导各责任人具体落实。 第六条学校安全工作还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公安、交通、消防、卫生等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共创“平安文明校园”活动。要聘请法制副校长指导学校安全工作。 第三章宣传教育 第七条要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

槽车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槽车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槽车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汽车罐车的使用、装卸单位,应根据本规程及省 级劳动、公安、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 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对操作、 运输和管理等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二、汽车罐车的使用单位,应按JT3130《汽车危险 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准运证,并按车辆管理部 门的规定,办理汽车罐车牌照。 汽车罐车的使用单位,应按劳动部颁发的《压力容器 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规定,携带有关资料到省级劳动部 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领取《液化气体汽车罐车使用 证》。 三、汽车罐车的押运员和驾驶员应熟悉其所运输介质

的物理、化学性质和安全防护措施,了解装卸的有关要求,具备处理故障和异常情况的能力。 汽车罐车押运员必须经培训和考核合格,由省级劳动部门颁发《汽车罐车准驾证》后,才有驾驶液化气体罐车的资格。 四、汽车罐车的使用单位,必须有本单位的持证押运员和驾驶员,并为押运员、驾驶员配备专用的防护用具和工作服装,专用检修工具和必要的备品、备件等。 五、使用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规程并按汽车罐车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并认真贯彻执行汽车罐车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经常检查安全附件(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液面计、温度计、紧急切断装置、管接头、人孔、管道阀门、导静电装置等)性能,有无泄漏、损伤等;按汽车日常检修和保养要求对汽车底盘及其走行部分进行检查和修理及时排除故障,保证性能完好。同

液化石油气的装卸操作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液化石油气的装卸操作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593-64 液化石油气的装卸操作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液化石油气的装卸,根据其输送方式的不同,装卸的方法也不同。 由炼油厂通过管路直接输送到储配站的液化石油气,可利用管道的压力压入储罐。 用罐车运输液化石油气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装卸方法进行。常用的装卸方法有:压缩机装卸法、烃泵装卸法、加热装卸法、静压差装卸法和气体加压装卸法等。 一、压缩机装卸法 1.原理 利用压缩机抽吸和加压输出气体的性能,将需要灌装的储罐(或罐车)中的气相液化石油气通入压缩机

的入口,经压缩升压后输送到准备卸液的罐车(或储罐)中,从而降低灌装罐(或罐车)的压力,提高卸液罐车(或储罐)中的压力,使二者之间形成装卸所需的压差(0.2~0.3MPa),液态液化石油气便在压力差的作用下流进灌装的储罐(或罐车),以达到装卸液化石油气的目的。 2.工艺流程 压缩机装卸、倒罐的工艺流程如图1-5-4所示。由图可以看出,当要将罐车中的液化石油气灌注到储罐中去时,打开阀门9和13,关闭阀门10和12,按压缩机的操作程序开启压缩机,把储罐中的气态液化石油气抽出,经压缩后进入罐车,使罐车内气相压力升高,罐车中的液态液化石油气在此压力作用下经液相管进入储罐。气、液态液化石油气的流动方向如图1-5-4所示。 图1-5-4压缩机装卸、倒罐工艺流程

起重机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Y-AQ-0009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起重机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of crane rigging

起重机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 加强起重吊具的安全管理,保证吊具处于安全状态。 2适用范围 公司内各部门起重吊具(钢丝绳、吊带、磁吸)的安全使用和检查。3起重吊具管理制度 3.1起重吊具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需求,至安全科负责统筹管理,资材科向有资质的生产或供应商进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吊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书。 3.2吊具发放前,必须建立吊具档案,由安全科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后由使用部门领取。 3.3生产车间设置若干吊具架,吊具不用时应整齐悬挂在吊具架上。 3.4员工在使用吊具前应进行检查,发现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安全科处理。

3.5安全科定期组织吊具的安全专项检查,发现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报废。 3.6生产科负责吊具的报废,报废标准参照《吊具报废标准》,不得以任任何理由复用。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20种)

目录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总则) (1) 1、学校安全例会制度 (3) 2、安全巡查制度 (3) 3、安全管理人员公示制度 (4) 4、门卫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 (5) 5、疾病防控制度 (6) 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 7、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7) 8、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8) 9、禁用刀具定期收缴排查制度 (9) 10、校内、校外大型活动申报制度 (9) 11、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 (10) 1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1) 13、学校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4) (1)“营养餐工程”实施过程安全管理规定 (14) (2)多媒体教室制度 (16) (3)图书阅览室制度 (17) (4)实验室制度 (19) (5)仪器室制度 (19) 14、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 (20)

15、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22) 16、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预案制度 (23) 17、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23) 18、学校班级安全公约 (24) 19、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25)

安全工作制度(总则) 为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生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把我校师生安全工作真为了真正落到实处,把我校师生安全落到实处,根据凉州区教育局和武南学区,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定以下安全制度。 一、各班主任和授课教师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须清醒地知道学校、班级安全是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全体教师应坚持时时事事向学生讲,时时,事事抓紧抓好安全工作的工作的制度,使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宋国泰,成员各班主任。要做好安排、检查、落实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实行谁失职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三、各班要开展并加强经常性的安全纪律教育和日常工作管理,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自救能力。 1、班主任每天对学生要进行日常行为规范及校记校规教育,培养学生遵守规章制度和养成良好社会公德的习惯。 2、要用文明、礼貌语言和行为占领学校的一切阵地,严格杜绝脏话和粗劣行为出现。 3、严肃门卫制度,值班教师要执行放学开门和锁门制度;正常教学时间任何一个学生进了校门后不得随意外出,不允许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内。 4、坚持按时上课,下课和自习辅导制度,特别是术科课,决不能给学生一安排而离开学生,一旦造成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6、学生放学由值班老师负责,班主任具体组织,送出校门。一旦出现偶发事件,值班老师应和学校、班主任联系、及时解决,且莫贻误。

槽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槽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槽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1、运输工具要求: 1)、运输车辆安全状况,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执行。 2)、运输车辆技术状况,严格按JT/T198《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中规定的一级状况执行。 3)、运输车辆标志,严格按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规定使用。 4)、车辆排气管,均要安装隔热和熄灭火星装置,并安装符合JT230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装置,切断总电源装置安装在驾驶室内。 5)、加强车况管理,定期检测经常检查,确保车辆电气线路、容器密封性、安全标志、静电导除装置完好。 2、车辆及设备要求

1)、车辆车厢底板应平整完好,周围栏板应牢固,在装运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应使用木质底板等防护衬垫措施。 2)、槽车牢固,其容器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的产品。 3)、定期检查、保养随车配备消防器材,发现问题立即更换或修理。 4)、专车专货,标志明显,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和设备管理规定。 5)、槽、罐车颜色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 6)、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密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外部压力和冲击力,保证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压力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现象。 7)、装运危险货物的槽罐要适合所装货物性能,具有足够强度和耐腐蚀能力,并根据不同货物需要,配备泄压阀、防爆板、遮阳物、压力表、液位计、导除静电及相应的安全装置;槽罐外部附件有可靠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检查表

编号:SM-ZD-50832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 检查表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检查表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检查表 说明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的刹车、方向机、喇叭及信号灯、压力表、温度计、满载报警系统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经常检查罐体有否缺陷和槽车接地链导电的连续性是至关重要的,严格掌握充装量,定期检验充装秤,杜绝充装过量现象。槽车严禁遇明火或受热源烘烤、阳光曝晒,以免超温超压而发生事故。不合格的槽车不得充装使用。 1 设备检查 1.1 槽车必须有总图和主要部件图、产品说明书、受压元件强度计算书、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 1.2 罐体焊缝不得有裂纹、气孔、弧坑和可见的夹渣。 1.3 罐体上设入孔,其直径不小于400mm。

1.4 罐体上有液相管床和气相管床,焊接牢固,使之在运输中不因运输介质的冲击而变形失效。 1.5 防冲板与罐体连接牢固。 1.6 罐体固定在汽车底座上的半拖式槽车,其罐体上V 形支座应用螺栓、螺母与汽车底盘大梁连接牢固可靠,并有防松动、防震措施。 1.7 驾驶室后窗封闭,室内应装设液化石油气压力表,温度计和满载警报系统。顶外有红灯信号。 1.8 槽车必须至少装设一套液面测量装置,一般装设磁浮筒式和固定管式液面计各一套。当两套液面计同时使用时,若其中一套损坏或失灵,应立即修复;若两套同时失灵,应立即停止使用槽车。 1.9 磁浮筒式液面计必须动作灵敏、可靠,所指示液面的高度与罐体内液面高度一致。 1.10 表盘刻度应涂色带:黑色带区为零位区,绿色带区为正常充装区,黄色带区为充装注意区。 1.11 仪表表面清晰,表面外应有表盖,开启灵活,关闭可靠。

-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吊具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吊具索具的正确选用和维护是起重安全作业的关键,为避免因吊索具的使用不当造成吊物坠落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起重用的吊具索具(包括:钢丝绳、吊带、C型吊钩、横梁吊钩、)等的采购和储存、使用、报废等安全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XXXXX有限公司 3.相关标准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 5972-2009) 4.职责 5.1 安全保障部对吊索具的采购质量负责。 5.2 生产部及各使用部门对使用的吊索具的使用、维护、管理负责。 5.3 安全保障部对吊索具的安全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程序 5.1 采购和储存 5.1.1采购的吊索具必须由有资质的厂家生产,具有合格证的产品。 5.1.2钢丝绳应谨慎小心地卸货,卷盘或绳卷既不允许坠落,也不允许金属吊钩或叉车的货叉插入钢丝绳。 5.1.3钢丝绳应储存在凉爽、干燥的仓库内,且不应与地面接触。钢丝绳不应储存在易受化学烟雾、蒸汽或其他腐蚀剂侵蚀的场所。 5.2 使用 5.2.1 操作人员在选用吊索具前必须确认吊物的重量不超过吊索具的许用起吊能力,并对吊索具的安全性进行自检,严禁使用起吊能力不明或已达报废标准的吊索具。 5.2.2吊带使用时不允许超载,吊运时远离火源,防止曝晒,棱角起吊物体应垫好。 5.2.6操作人员使用完吊索具后,应将其放于车间指定存放处,以便其它人员使用。 5.3 吊索具的报废标准 5.3.1 钢丝绳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及时报废: (1)达到或超过GB/T5972-2009规定的可见断丝数; (2)在一个捻距内发现两面三刀处或多处的谷部断丝时;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MicrosoftWord文档

精品word文档可以编辑(本页是封面)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南岭爱物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教学教学秩序,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学校安全应当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四:各级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保障学校安全。 泽州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教育部门)主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学校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指导、协调笔监督学校的安全工作; (三)依法查处违反学校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四)负责编制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规划。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关注学生的人身安全,支持学校 做好安全工作。 第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安全管理,依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应当接受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的保护工作。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 学校应当配合注册安全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并建立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队伍。 第八条:学校举办者对学校安全管理费用应当予以保障。 第二章学校环境安全管理

第九条:学校应于公安、文化、卫生、环保、工商、城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协作机制。 第十条:学校周边区域建设、设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者其他危险品以及高压电设施设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与学校保持安全距离。 学校周边区域废水、废气、工业固体废物、各类噪音、放射性物质等污染物的排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第十一条:学校区域以及学校周边区域的山体、水流对学校建筑物、活动场所、通道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规划、国土或者水务主管部门应当进行定期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向有关部门或者学校发出禁止使用、通行或者限期整改、设置防护设施的通知,有关部门或者学校应按照通知设置有效的防护设施,并相应设置禁用或者禁行、禁止靠近等警示标志。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在学校附近设立学校标志,并在学校门前路段设置禁停、警款、限速标志的标线。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 第十三条:学校位于交通事故易发路段或者交通繁忙路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学生上学和放学时段安排警力,维护学校出入口道路交通秩序,学校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四条:在学生上学和放科学家时段,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学校周边的巡逻。 学校以及周边有敲诈、勒索学生现象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处理、整治,学校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五条:学校周边区域不得设立电子游戏场所、网吧。 学校周边设立的营业性歌舞厅等文化娱乐设施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液化气槽车充装安全操作与管理

液化气槽车充装安全操作与管理 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千米桥油库液化气装车场成立于2002年底,2005年7月我也由于新一轮竞争上岗,成为液化气装车场的一名液化气槽车的充装工。鉴于这三年来我在这个岗位上的实际工作经历,通过日常的实际工作经验的积累与相关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终于使得我在液化气装车这个工作中有了自己的一些独到的看法与操作准则,我愿在此与本岗位人员以及其它相关各岗位人员相互交流,以期达到取长补短、互学互助、共同提高之目的,来为干好本职工作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一、液化气装车场简介与操作人员配备情况。 大家都知道,液化气作为一种工业与民用燃料已得到日益广泛的使用,并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但是,由于它具有易燃、易爆等特性,在生产、运输和使用过程中极易发生事故。国内外也曾多次发生重大的液化气着火、爆炸事故,造成惨重损失。因此,加强液化气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操作和使用,减少事故的发生是当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首先对于液化气装车场这么一个甲级防火、防爆场所来讲,它首先必须具备一定的软件与硬件的基础要求。从软件方面来看,液化气装车人员就是这个软件方面的根本。作为液化气槽车的充装人员必须要经过专业的培训,取得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另外,从硬件方面来看,液化气装车场自开工建设到交付使用,一直秉承着一个宗旨:安全装车,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也正是因为秉承着这一宗旨,硬件方面也已经考虑到了十分周全。 a.大的方面来看,液化气装车场的总体布局中,整个装车场共有装车鹤位4处;配备了消防水栓4具、消防水龙带和水枪头各4套;可燃气体报警仪检测探头有3只;防静电接地仪5套;首末鹤位均配备了检修工作前给液相管线进行蒸洗的蒸汽线接口;各类消防器材一应俱全,推车式35公斤干粉灭火器4台,手提式8公斤干粉灭火器11只,灭火毯4块;做到了从数量上到使用功能上的合理配置,基本可以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防灭火的各种要求。 b.该装车场设置了两处槽车出入装车场大门。一处大门作为日常槽车进出装车场的正常通道,另一处大门则作为紧急疏散车辆人员之用。在正常使用的大门口设置有门卫值班人员,负责槽车出入时加装防火帽,发放司机或是押运员使用的防静电服装,并负责车辆的入场以及出场的车辆调度及车号登记工作。 c.正常进入装车场待充装槽车,均已在公司专业的液化气槽车验车场检验合格后,才允许驶入液化气装车场进行充装作业。现有的液化气装车棚亭下共有的4处鹤位,由于仅有两处已经更换为质量流量计,所以在用的鹤位为两处,可以同时进行2部槽车的充装作业。当已经经过检斤的2部空槽车进行装车作业时,还准许再进入一辆经过检斤的空槽车在装车场内停车待装;但是为了便于安全和操作不准许第四辆槽车进入装车场停驶待装。 d.另外,也是考虑到安全上的问题,所有进入装车鹤位的槽车只允许到装车鹤位前方挂倒档倒至装车鹤位,以防止车辆进入鹤位时刮

吊索具使用安全规定

为了加强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结合生产实际,公司制定了《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附:《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 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钢丝绳、吊带和链索的使用、检验和报废,特制定本规定。 2一般要求 2.1证书 2.1.1出厂合格证。 2.1.2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2.1.3产品使用说明书。 2.1.4 涉海单位使用的吊索具,应有经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认可的发证检验机构颁发的产品认可证书。 2.2检查周期 2.2.1日常检查:使用前后,应对钢丝绳类及金属附件进行目视检查。 2.2.2定期检查:应指定专职技术人员每个月对钢丝绳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使用频繁的应根据使用频繁程度,缩短检查周期,检查结果应作记录。 2.3管理记录 2.3.1 出厂合格证书和检验合格证书。 2.3.2 使用记录,包括登记、分类编号和内容(使用次数、使用情况等)。 2.3.3 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3钢丝绳类 3.1使用与维护保养

3.1.1吊车、绞车等钢丝绳的使用与维护保养 a) 使用前应进行日常检查,对不符合规范和标准的钢丝绳应及时更换; b) 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选择、更换、安装钢丝绳; c) 更换钢丝绳时,从卷轴到滚筒应防止钢丝绳扭结、弯折或沾上杂物。切断钢丝绳时应对其两端端口进行处理,以防钢丝绳松股; d) 钢丝绳在滚筒上应排列整齐。滚筒的死绳头应固定牢固,活绳头应留有一定长度,钢丝绳按要求卡好绳卡; e) 更换或安装的钢丝绳在使用前应保证起重机械的其它所有部件运转正常。钢丝绳在滚筒上稳定就位后,应使用额定载荷的10%以上负荷对机械进行若干次运转操作; f) 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因滑轮偏角过大而造成钢丝绳损坏。严禁超负荷使用,禁止用钢丝绳头穿细钢丝绳的方法接长后吊运物件; g) 根据钢丝绳的种类、用途和工作环境,进行适时地保养,涂刷润滑油或润滑脂,涂刷的油、脂应与钢丝绳厂家出具的技术资料相适应; h) 应指定专人管理,并对其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3.1.2滚筒大绳的使用与维护保养 a) 滚筒大绳由绳芯、绳股和钢丝三部分组成。选择滚筒大绳应考虑满足各类作业的需要,同时应与天车、游车滑轮槽及绞车滚筒槽相匹配。新绳直径应略大于所需滚筒大绳的名义直径,但不能超过其允许数值; b) 投入使用前应按厂家提供的资料和使用说明书进行检查,核对钢丝绳是否同资料提供的数具相符,是否同天车、游动滑车的滑轮槽和绞车滚筒槽相符合,钢丝绳的外表是否完好。并保存好滚筒大绳的证书资料; c) 影响滚筒大绳使用寿命的因素很多,工作人员应定期并合理地维护保养天车、游动滑车、绞车和挡绳器等部件,按技术要求定期进行倒换切割滚筒大绳; d) 倒换和切割大绳的科学依据就是按大绳使用记录仪上的数据来确定,当记录仪上的吨-英里达到预定值时则要倒大绳一次,当记录仪上的累计吨-英里达到预定数值时要切割大绳一次。但若目测发现大绳有明显的断丝或磨损,则应立即将受损这段大绳倒换或切割掉,并应做好每根大绳的所有倒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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