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工作的程序及要点【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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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工作的程序及要点第一步:接收资料。
严格来讲,一个完整的工程结算审核,需要的资料是很全面的。前期资料如果不够全面,会影响后面的审核进度,后期还需逐步补充提供。
最核心的资料有:施工(或采购)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完整有效的工程结算书、招投标文件、工程施工图或竣工图、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索赔与现场签证、认质认价单、相关会议纪要、与工程结算相关的文件、规定及计价依据等资料。
参考公司《造价事业部工作手册》,里面的资料根据审核实际情况,都可以要求提供。
其中重点提示,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或现场签证单要求连续编号,有些单位提供来的变更单,编号不连续,中间有中断的。这就需要注意,其中少的编号,有可能是不涉及费用的增加,也有可能就是涉及减少费用的(如设计通知取消某些项目),有时施工单位会故意不报。
实际工作中,虽然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就所提供的资料发表审核意见,但也应关注资料的完整性,对资料接收及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单号缺失等可能造成的资料不全的情况向委托方提出疑问,且在结算编制说明中对洽商份数,中间编号缺失情况进行说明。同时,应注意资料交接过程中交接双方的签字确认。
第二步:熟悉资料。
1、了解施工合同,熟悉结算条款,还要关注是否有补充协议。
首先要关注合同是总价合同还是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原则上应审核报审结算与施工合同约定结算编制方法的一致性,在根据结算资料判断其工程内容按施工合同所要求完成的基础上,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内容,在合同价基础上对调整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以及工程索赔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内容进行审核。
通常,固定总价工程结算额=合同金额±经审核的变更洽商金额
经审核的变更洽商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发包方指令(须有完成指令内容的确认资料)等。
如果是单价合同,则需通过研读工程结算资料重点关注:措施费是否包干?甲供材如何结算?变更单价如何确定?等内容,同时确认相关资料(甲供材料接收单、变更材料认价单等)是否完善。
对于单价合同,无论是采用模拟清单招标还是依据招标图编制清单招标的方式,结算时都应按照合同约定对竣工图或施工图各个分部分项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审核;如果有重计量的,可以以重计量为基础,只对重计量之外的部分进行审核。
2、审阅结算书,清楚送审总价是多少,结算书的结构是什么,每一部分多少钱。
有些报审的结算,是直接在原投标工程量上修改最终实际工程量,有些是合同价不动,在合同外增加或者减少相应项的工程量,本质是一致的,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
其它费用调整,一般都是根据合同约定,有的是人工费调整,有的是认质认价部分的材料价差调整,这些都要以合同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一般不给调整。税金的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
3、对比结算书和投标预算书的差异。
1)对比结算书合同内部分和投标预算书的差异,意义在于,看看合不合理,哪些地方值得怀疑和重点关注。因为一般来讲,根据招标图纸编制的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只要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重大变更(楼层加高、剪力墙结构变成框架结构等),按理说工程量不会发生巨大的变化。那么经过对比,看看结算书中哪项的工程量和投标时候的工程量相差较大,找出来,以后是要重点关注的。
2)变更、签证部分是单独发生的,应注意检查该部分组价原则及取费标准等是否与投标预算相一致,若投标预算有约定的下浮率,注意变更、签证部分是否也进行相应下浮等。
特别注意,也不是说结算工程量和招标工程量一致的就没问题了,例如:有时大部分报审结算工程量都和合同的工程量清单的一致,但是最后审减很多,这是因为招标清单编制时大部分量都是估算,而且估算的很大,到了结算的时候承包方就按招标工程量上报了。
除了对比量以外,此阶段还可对比单价。看看结算单价和合同单价是否一致,变更项目和合同项目类似的,其综合单价原则上应差异不大。有的结算,石膏板吊顶变更成矿棉板吊顶(两个价格差别不大),但单价却比合同内石膏板的单价高出很多,这也是值得注意的。
4、搞清楚结算范围。这一步始终都要关注,熟悉资料阶段要关
注,算量阶段也要关注。
为什么?因为招标阶段的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的施工范围,结算阶段的实际施工范围可能是不一致的。我们需要通过查看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相关变更资料以及询问发包方、委托方、踏勘现场等方式判断结算范围。很多工程都存在甩项不做的,有的项目被发包方中途分包出去了,也有土建主体施工和装饰施工不是一家承包方的,这样就很容易被浑水摸鱼,一定要搞清楚界面。例如,有的项目合同约定土建施工到地面找平层,而仅施工了垫层,有的墙面抹了灰,有的墙面没抹灰,最后都需要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询问搞清楚。
第三步:制定审核方案。
这是关键步骤。在以上熟悉资料的基础上,制定审核步骤,找出审核重点,做到心中有数,而不应只闷头算量。
到了审核阶段,是不是该直接算量了?不是,还要仔细阅读施工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等资料,有必要把重要条款摘抄到WORD文档里,写上合同第几条以便之后查询。主要关注以下内容:
1、合同结算条款,结算方式;变更价款的确定;综合单价的风险范围;材料、人工价差是否可以调整,如何调整;措施费如何计取;等
等,一字一句,好好理解。
2、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这个看似和结算无关,主要用于签证、变更项目的审核。比如某签证内容如下:“发包方指示我方人员接电表,用于施工场内电量计量,计人工10个工日”,发包方签字盖章了。费用要不要给呢,看合同,合同里写的接电表是属于发包方义务,则此项费用该计,如果写的由乙方负责,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那就不该额外计算。
3、各项违规违约责任和扣款。如延长工期扣款的约定、合同优惠幅度的约定等等。如果实际工期超出合同约定工期,应让承包方提供工期顺延的相应批文和签证。若无法提供,则原则上应先按承包方合同所约定的延误工期条款处理,待最终审定会商确定。
4、约定的程序性条款。结算审核的依据基础原则是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有的签证变更的签署不合规(或未按合同约定),原则上就不能计取费用。如没有签字盖章的签证,首先应判断其为无效签证。又如有的合同约定“工程变更如发生拆改损失应由执行方在批准变更14天内提出经济签证,经监理验证,发包人批准,列入结算。逾期不报以上损失不再补签证”,签证的时效性也可以作为审核的依据,应对不符合合同约定时间要求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授权人员签署意见的签证给与签证效力待定的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