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低能耗居住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_建筑节能审查要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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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设计图审查要点

建筑节能设计图审查要点

施工图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
1
一、总则
1. 2. 3. 4.为规范对施工图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的审查,明确审查内容,使
施工图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特制定本要点。

为方便施工图审查机构和设计单位使用,本要点将强制性条文用黑体字列入。

施工图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应包括相关专业的图纸、专项设计说明、计算书及节能设计表格等。

本要点分建筑、暖通、电气专业编制,分别用J、N、D表示。

二、审查依据
1.
2. 3.
4. 5.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4-037-2006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4-036-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国家和山东省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政策法规。

三、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内容及要点。

【最新公文】安徽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最新公文】安徽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安徽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一、总则(一)为指导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做好建筑设计文件的节能审查工作,特制定安徽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二)建设单位要把实施建筑节能标准作为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阶段的基本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企业违反建筑节能的强制性标准;不得明示或暗示有关单位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各种材料设备。

报送施工图审查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等,必须包括建筑节能的设计内容并且符合有关标准,不得擅自变更经过审查的设计文件。

(三)勘察设计单位要遵循建筑节能法规、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要把节能设计落实到建筑热工和机电设备等各个专业;不符合节能标准的设计为不合格设计。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违反建筑节能标准为建设单位搞另一套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把建筑节能设计作为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重点,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设计标准进行审查,在施工图审查报告中专列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

对不符合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颁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把好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关。

(五)本要点所涉及标准内容以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内容为准.二、审查依据(一)《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三)《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 34/1466-2011(四)《安徽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 34/1467—2011(五)《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六)《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七)《建筑幕墙》GB/T 21086-2007(八)《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九)《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376—2012(十)《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2004(十一)《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十二)《住宅建筑规范》 GB 50368-2005(十三)《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十四)《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2006(十五)《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2008(十六)《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 176-2009(十七)《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十八)《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十九)《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二十)《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2002(二十一)《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40—2010(二十二)《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 50362—2005(二十三)《节能建筑评价标准》GB/T 50668-2011(二十四)《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DB 34 854-2008(二十五)《汽车库照明节能设计规范》 DB 34/T1116—2009(二十六)现行国家、地方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技术标准和规程三、审查要点(一)建筑热工设计1。

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

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

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1. 序言建筑节能设计审查是保障建筑能源效率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在建筑规划和设计过程中,审查者需要关注多个方面,确保建筑设计符合能源效率和节能要求。

本文将介绍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的要点和注意事项。

2. 建筑设计要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的首要目标是确保建筑设计符合国家和地方法规的要求。

在审查设计文件之前,审查者需要了解相关法规和政策,确保设计符合以下要求:•建筑能源管理条例•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绿建评价标准3. 建筑能源模拟分析建筑能源模拟分析是评估建筑能源效率的重要工具,也是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进行能源模拟分析时,审查者应关注以下方面:•建筑能耗模拟:通过模拟建筑的能源消耗情况,评估建筑节能性能。

•建筑形状和朝向:建筑形状和朝向对能源消耗有直接影响,审查者需要确保设计中考虑了最佳的形状和朝向,以最大程度地降低能源消耗。

•外墙和窗户热阻:外墙和窗户的热阻是影响建筑能源效率的关键因素之一,审查者需要确认设计中采用了合适的隔热材料和窗户设计来降低能源消耗。

•建筑保温性能:建筑保温性能对能源消耗有重要影响,审查者需要确保设计中包含了适当的保温措施,例如保温层、隔热材料等。

•照明和空调系统:审查者需要关注照明和空调系统的设计,确保设计中采用了节能灯具和高效空调设备,并且合理规划了照明和空调区域。

•冷热负荷平衡:审查者需要确认设计中考虑了建筑冷热负荷平衡,避免能源浪费。

•可再生能源应用:审查者应关注设计中是否考虑了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如太阳能、风能等。

4. 建筑节能设计技术除了能源模拟分析,建筑节能设计还包括一系列技术措施,旨在提高建筑能源效率。

审查者需要了解这些技术,并对设计中的措施进行评估和审核。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高效隔热和保温材料的应用•双层玻璃窗户和低辐射窗户的选用•利用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减少照明和空调能耗•热回收和余热利用技术的应用•高效照明系统和控制技术的选用•太阳能和风能利用技术的应用5. 建筑节能设计审查流程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应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以确保审查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检查重点要点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检查重点要点

2 设计文件
施工图:执业资格章、设计单位出图资质章、 施工图审查机构章齐全 施工图审查意见书 设计单位回复意见书 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图纸会审与交底记录 节能计算书 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单、原施工图审查机构 审查意见、变更后节能计算书、变更备案文 件、建设单位和总监的确认记录
3 进场验收、核查、复验
输送效率
交换站均不少
于1个独立的供
热系统
5 各风口的风量 按风管系统数 ≤15% 量抽查10%, 且不少于1个系 统
6 通风与空调系 按风管系统数 ≤10% 统的总风量 量抽查10%, 且不少于1个系 统
序 检测项目 号
抽样数量
7 空调机组的水 按系统数量抽
流量
查10%,且不
少于1个系统
允许偏差或规定值 ≤20%
1Hale Waihona Puke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设备、阀门及附件,温控、计量及水力平衡 装置安装质量、风管严密性检验和漏风量测 试记录、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 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的安装质量、风 机盘管安装质量;风机规格、数量和及安装 符合验收规定。 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和集中排风系 统中的排风热回收装置的安装质量、电动两 通调节阀、水力平衡阀、冷(热)量计量装 置等自控阀门与仪表安装符合验收规定。
冷却塔水泵等辅助设备安装、空调冷热源水 系统管道及配件绝热层和防潮层及保护层、 冷热源机房、换热站内部空调冷热水管道与 支、吊架之间绝热衬垫,空调与采暖系统冷 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试运转 及调试符合验收规定。 监理检查、验收记录: 1、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验收合格,并签认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图像资料 3、施工中存在问题,有监理工程师通知及回 复单 4、监理日志、巡视记录 5、监理旁站记录、平行检验记录

市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点

市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点

市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点
市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要点:
1. 建筑形态和布局:审查建筑的形态和布局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最大程度地利用自然光照和自然通风,减少对人工照明和空调系统的依赖。

2. 建筑绝热和隔热性能:审查建筑的绝热和隔热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包括外墙、屋面、窗户等部位的绝热和隔热材料的选择和施工质量。

3. 供暖与制冷系统:审查建筑的供暖与制冷系统是否采用高效节能设备,是否能够合理控制室内温度,减少能源消耗。

4. 照明系统:审查建筑的照明系统是否采用高效节能灯具和控制装置,是否能够灵活调节照明亮度,节约能源。

5. 智能建筑技术应用:审查建筑是否应用了智能建筑技术,如智能照明、智能空调、智能窗户等,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6. 冷热源系统:审查建筑的冷热源系统是否采用节能的供热、供冷设备,是否能够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

7. 太阳能利用:审查建筑是否安装太阳能光伏系统或太阳能热水系统,以利用太阳能发电或供热,减少对传统能源的消耗。

8. 水资源利用:审查建筑的水资源利用情况,包括是否采用节水设备,是否设置雨水收集系统等,以减少对水资源的浪费。

9. 建筑材料选择:审查建筑所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节能环保的要求,如是否采用可再生材料、是否采用绿色建材等。

10. 建筑能耗监测与管理:审查建筑是否安装能耗监测设备,并建立完善的能耗管理制度,以实时监测和管理建筑的能耗情况。

以上是市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的主要要点,设计方案需在这些方面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以提高建筑的节能性能。

建筑节能工程检查要点

建筑节能工程检查要点

实验学校XXX分校建筑节能工程检查要点建筑节能工程检查要点前言建筑节能是指在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建筑的规划(包括布局、形状和朝向等)、设计、施工、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按照有关建筑节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对建筑物维护结构采取隔热保温措施,选用节能型用能系统(指与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安装的用能设备和设施)、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利用系统及其维护保养,保证建筑物(城镇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质量,切实降低建筑能源消耗,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等活动。

1 墙体节能工程1.1 一般规定1.1.1 本章适用于采用板材、浆料、块材及预制复合墙板等墙体保温材料或构件的建筑墙体节能工程质量验收。

1.1.2 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1.1.3 墙体节能工程当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

1.1.4 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1 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2 保温板粘结或固定;3 锚固件;4 增强网铺设;5 墙体热桥部位处理;6 预置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7 现场喷涂或浇注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8 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9 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

1.1.5 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1.1.6 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

2 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节能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要点及注意事项

节能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要点及注意事项

USD屋面(XPS)
BUR 膨胀珍珠岩 0.16
保温隔热性 极佳并长久保持 0.028
需高厚度方能达到XPS 标准,且保温隔热性能 随时间不断降低
屋顶结构负 自重40kg/m³ 荷
自重大(400kg/m3以上) 对大跨度建筑将增加结
构造价
施工方便性 施工简单、进度快、 施工复杂、进度慢、质
质量容易保证
六、要从小区不同类型的建筑中,按朝 向、体型、窗墙面积比、平面布置 和楼层高度归并选取节能最不利的 几栋典型建筑进行节能计算;同一 栋建筑既有公建又有居建部分,应 分别进行节能设计;
某工程节能计算书中归并计算栋数的分析
典型建筑筛选 归并原则:同建筑类型取朝
向最不利者; 类型近似,取朝 向、窗墙比最不 利者; 朝向相同、建筑 结构基本相同, 取窗墙比最不利 者; 选取高、中、低层数建筑各 至少一栋。
2、施工完成后,应进行粘结强度现场拉拔试验(满足《建 筑

XXXX项目节能外墙保温设计施工 补充规定(仅供参考)
XXXX项目节能外墙保温采用“EPS 薄抹灰系统”,由于饰面层粘贴面砖超 出现行设计标准和产品行业标准,则采 取以下措施:
▪ 一、EPS保温板,除达到产品行业标准外,
其表观密度应大于等于20kg/m³;厚度满足 节能计算要求并不低于30mm;
建筑物体型系数(S) 与室外空气直接接触的外表面积(包括下表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楼板面
积)与建筑物体积之比值:S=F0/V0 建筑物体形系数(S)≤0.35(条状)或≤0.40(点状)
注:1。楼梯间:开敞式(无外墙)不计体积;外墙面积按楼梯间与房间隔墙计 算。 有外 墙、窗但不采暖、空调封闭式楼梯间,计算其体积
三、《节能设计计算书》中设定的 墙体保温系统、窗型和屋顶、楼板 等保温作法要与施工图上标注内容 相一致,否则要按施工图作法重新 进行计算;

【施工】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

【施工】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

【关键字】施工X.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X.暖通专业施工图(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X.暖通专业施工图(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X.电气专业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要点:X.给排水专业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要点: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基本明确的几个问题(建筑专业)1、民用建筑的分类:①按GB50352-2005 3.1.1 民用建筑按其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

居住建筑——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

公共建筑——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

②根据上述定义,从建筑节能设计的角度可细化为:居住建筑:住宅(含公寓式住宅)、宿舍、附设在住宅内的幼托、老年公寓。

公共建筑:办公、科研、商业服务、文化、纪念、观演、体育、交通、医疗、学校(除宿舍外)、园林、独立建造的幼托建筑等。

③地下建筑根据使用功能可分别考虑:a.作为地下商场及娱乐场所,有采暖空调功能的按公共建筑计。

主要应考虑地下室侧墙和地面的热阻及顶板(注意防潮、换气)。

b.作为车库、设备用房、库房的,因其使用条件和建筑标准与一般民用建筑有较大差别,不考虑建筑节能设计。

2.工业建筑中涉及到的车间端头的生活间、办公楼、综合楼等分别按下列情况考虑建筑节能设计。

①由于车间的生活间,多数底层是为车间服务的工具间、设备间及出口等,上部为车间管理和技术服务用房,所占面积体积比例较小,可以暂不考虑建筑节能设计。

②独立的办公楼、综合楼、宿舍等,应分别按公共建筑、居住建筑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3.吊层由于重庆的地形特点,在建筑设计中,吊层情况时有出现。

①吊层中有部分外墙紧贴挡土墙,计算体形系数时,此部分外墙不必计入外墙面积,但要核算侧壁热阻。

②若不紧贴,留有空间,应计算外墙表面积。

4.底部楼板的界定①首层架空(无外围护结构)的二层楼板,有地下室且地下室为自然通风、排烟的车库,设备用房的首层楼板,应按底部自然通风的架空楼板考虑。

②有地下汽车库,但车库为机械排烟和通风的,居住建筑可按楼板考虑;公共建筑由于无楼板性能要求,但有地面热阻要求,应按地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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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低能耗居住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_建筑节能审查要点目低能耗居住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节能审查要点目录1 总则22 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节能审查要求和程序53 审查要点73.1 节能设计文件73.2 建筑专业83.3 暖通专业143.4 电气专业173.5 给排水专业193.6 政府规定204 附录221 总则1.0.1 为规范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节能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使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和湖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特制定本要点.1.0.2 本要点适应于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工程节能设计文件的审查.1.0.3 为方便施工图审查机构使用,本要点将强制性条文逐条列入.1.0.4 本要点所涉及的内容主要依据下列标准和规范及政府文件,若下列标准和规范及政府文件有修订或补充时,应以修订或补充后的内容为准.1 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 42/T 5592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3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4 《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5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6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7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8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9 《民用建筑设计导则》GB 5035210 《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 15111 《建筑玻璃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及有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GB/T 268012 《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13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14 《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 23715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17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18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2019年10月19 《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1 《湖北省民用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节能专项审查要点》22 《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应用管理的通知》23 《关于加强无机轻集料砂浆外墙保温隔热系统应用管理的通知》24 《湖北省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技术管理目录》25 《湖北省建筑节能产品,技术和墙体材料限制,禁止使用目录》1.0.5 本要点所列审查内容是保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质量的基本要求,并不是节能设计的全部内容,设计单位应全面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的规定,无论是否属于审查内容,均应承担设计责任.1.0.6 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应根据本要点的规定进行审查,否则应承担失察责任.1.0.7 对于审查中发现的违反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规定的问题必须修改,否则不予通过.对于本要点中非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应严格执行,未能严格执行的应有依据.1.0.8 审查要点涉及的内容,在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中需保持一致,且符合标准要求,才能判定通过.2 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节能审查要求和程序2.0.1 核查初步设计审批文件中涉及建筑节能的审查意见.后,按表要求如实填写;2,表中建筑节能技术措施可自行填写,也可委托设计单位填写.3,填好的表格在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时同时递交.建设单位按规定审查合格后,在建设单位递交的《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中签署节能审查合格意见,并加盖审图机构印章.施工图审图机构在施工图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30日内,向工程项目报建所在地的市州,区建委建筑节能备案经办部门办理告知性备案手续.建设单位3 审查要点3.1 节能设计文件序号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3.1.1 节能设计文件《低能耗居住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设计文件基本内容要求1,施工图设计应有节能专项设计2,节能设计文件应包含节能设计说明,节能设计图纸,节能计算书和设备表.3,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满足要求.其中门窗表应说明门窗开启方式,门窗构造.4,节能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节能计算书,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中相关设计内容,结论,各项性能指标应表述一致.5,计算书应有计算人,校对人,审核人签字,并应有设计院盖章及签字,用印日期. 3.2 建筑专业序号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3.2.1 建筑体形系数限值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 559-20194.2.2 建筑物的体形系数必须符合表4.2.2限值的规定.建筑物体形系数的计算必须符合本标准附录A 的规定.表 4.2.2 建筑物的体形系数限值建筑层数气候分区≤3层≥4层建筑物体形系数A区≤0.55≤0.45B区≤0.50≤0.40 应在节能设计说明和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中明确建筑体形系数,并符合规定的限值. 3.2.2 遮阳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 559-20194.2.3 建筑物的东,西向和南向外窗及透明幕墙,坡屋面外窗应采取有效遮阳措施;当采用坡屋面外窗时,窗洞口面积严禁大于该层卧室,起居室及明卫生间面积之和的8%,并应采用活动遮阳措施. 1,应在节能设计说明和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中明确东,西向和南向外窗及透明幕墙,坡屋面外窗采取的遮阳措施,并符合规定的限值.2,当采用坡屋面外窗时,应提供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节能计算书. 3.2.3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 559-20195.0.1 建筑围护结构各部分的热工性能指标必须符合表5.0.1的规定.外墙的传热系数,热惰性指标应考虑结构热桥的影响,取各朝向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Kmi与平均热惰性指标Dmi.当建筑有凸窗时,对凸窗不透明的上顶板,下底板和侧板,应进行保温处理,且板的传热系数必须满足外墙传热系数的限值要求.分户墙,分隔采暖空调与不采暖空调空间隔墙的传热系数,必须取其主体部位与梁柱,剪力墙等热桥部位的平均传热系数Kmi.表5.0.1 不同体形系数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见附录1,在节能设计说明和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中明确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并符合规定的限值,外墙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都应取平均值.DB42/T 559-20195.0.2 不同朝向外窗的平均窗墙面积比限值必须符合表5.0.2的规定.表5.0.2 不同朝向外窗的平均窗墙面积比限值气候区属A区B区建筑层数≤3层≥4层≤3层≥4层外窗朝向南≤0.35≤0.40东,西≤0.25≤0.30≤0.35北注1公共楼梯间,电梯间及电梯机房,外走廊及一层公共门厅的透明外门窗不按本表规定执行.不同朝向外窗的平均窗墙面积比限值必须符合规定限值.每套套型同朝向平均窗墙面积比就是指套型内同一朝向所有房间,即包括起居室,卧室,书房,厨房,明卫生间及储藏间等各个房间的算术平均值. 3.2.5 外窗的传热系数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 559-20195.0.3 外窗玻璃可见光透射比应大于0.50,不同朝向,不同平均窗墙面积比外窗的传热系数,综合遮阳系数必须符合表5.0.3规定的限值.当外窗为凸窗且有透明侧窗时,其传热系数必须将外窗的传热系数规定的限值乘0.80的修正系数后采用;计算窗墙面积比时,凸窗的面积应按洞口面积计算.表5.0.3 外窗的传热系数与综合遮阳系数限值1,在设计说明,门窗表和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中明确外窗及阳台门的窗墙面积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并符合规定的限值.2,在设计说明的节能措施和门窗表中明确门窗的型材,玻璃材料及空气层厚度;门窗的材料应符合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的要求.3,当外窗为凸窗且有透明侧窗时,其传热系数必须将外窗的传热系数规定的限值乘0.80的修正系数后采用;计算窗墙面积比时,凸窗的面积应按洞口面积计算.凸窗的传热系数应符合修正后的限值要求.4,门窗表中的户门应明确保温措施.5,户门,阳台门等选用成品门时的热工性能指标应有出处,且应出自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规范,标准图集或有一定权威的资料. 3.2.6 建筑热工计算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 559-2019中第4.2.2,5.0.4,5.0.10条5.0.4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墙的传热系数,热惰性指标限值应取各朝向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Kmi与平均热惰性指标Dmi,其计算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2 当屋面和外墙外表面饰面材料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ρ>0.70时,必须将本标准5.0.1表中屋面和外墙传热系数的限值乘以0.90之后采用.屋面和外墙外表面饰面材料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ρ应从本标准附录D中选取.3 当屋顶和外墙的传热系数满足本标准5.0.1条的要求,但热惰性指标不满足本标准5.0.1条的限值要求时,必须按照《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来验算屋顶和东,西向外墙的隔热设计要求.4 对于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的项目,楼板的传热系数应满足本标准5.0.1条的规定;对于土建,装修分别设计的项目,楼板的传热系数应按本标准5.0.1条的规定对装修设计提出要求.DB42/T 559-2019中 5.0.4和5.0.10规定. 3.2.7外窗的气密性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 559-20195.0.7 建筑物1~6层的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 中规定的4级;7层及7层以上的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该标准规定的6级. 1,应在设计说明,门窗表和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中明确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并符合规定的限值.2,门窗立面图中的开启方式应符合气密性要求.3,气密性4级的指标为2.5≥q1>2.0m3/7.5≥q2>6.0m3/4,气密性6级的指标为1.5≥q1>1.0m3/4.5≥q2>3.0m3/ 3.2.8 热桥部位传热系数限值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 559-20195.0.8 屋面和外墙的热桥部位的传热系数必须符合表5.0.8的限值规定.当不符合表5.0.8的限值规定时,必须做保温断热处理.表5.0.8 热桥部位的传热系数限值气候分区热桥部位传热系数K[W/]D≤1.51.56.0A区屋面≤1.2≤1.3≤1.4≤1.7外墙≤1.8≤2.0≤2.1≤2.6B区屋面≤1.0≤1.1≤1.2≤1.4外墙≤1.6≤1.7≤1.8≤2.2 1,在设计说明和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中明确屋面和外墙的热桥部位的传热系数和断热构造,并符合规定的限值.2,节能设计说明中屋面和外墙的热桥部位的断热构造应明确构造方式,保温材料及厚度.3.3 暖通专业序号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 3.3.1 冷热负荷计算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 559-20196.1.1 采用集中供暖,集中空调系统和户式中央空调系统时,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必须对每个房间的冬季热负荷和夏季逐时冷负荷进行计算. 对于设有集中空调,供暖系统的工程,其冷热负荷计算应符合本条文规定.计算书中的新风量,室内设计温度等应满足本标准相关条款的要求;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等指标应与建筑专业一致;同时审查采用的室外参数是否与项目所在地一致;照明功率密度应满足《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43的相关要求. 3.3.2 电热供暖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 559-20196.1.3 不应采用直接电热供暖设备或装置,不应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供暖和空调系统的热源. 采用电热时,应采用蓄热系统,且不在用电高峰和平段时开启电热设备. 3.3.3 分户计量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 559-2019DB42/T 559-20196.2.7 室内热水供暖系统设计时应进行水力平衡计算,并应采取措施使设计工况时各并联环路之间的压力损失相对差额不大于15%.6.3.8 空调水系统设计时应进行水力平衡计算,并应采取措施使设计工况时各并联环路之间的压力损失相对差额不大于15%. 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提供供暖,空调系统的水力计算书,审查计算结果是否满足要求.3.3.5 暖通空调机组的性能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 559-20196.4.3 当采用冷水机组作为集中式空气调节系统的冷热源设备时,水冷型冷水机组的性能系数,能效比必须比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中的有关规定值高一个等级,风冷型冷水机组的性能系数,能效比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577中规定的第1级.6.4.4 蒸汽压缩循环冷水机组的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不应低于表6.4.4的规定值.表6.4.4 冷水机组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类型额定制冷量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水冷螺杆式11634.805.265.69离心式528~1163>11635.295.95注IPLV值是基于单台主机运行工况.6.4.6 当采用房间空调器作为房间空气调节系统的冷热源设备时,其能效比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2021.3,《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21455中规定的第2级,制热时其运行性能系数不应低于2.1.6.4.7 当采用多联式空调机组作为房间空气调节系统的冷热源设备时,其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多联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耗效率等级》GB21454中规定的第2级,制热时其运行性能系数不应低于2.3.6.4.8 当采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供暖热水炉,锅炉进行供暖时,其热效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665,《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500中规定的第2级. 空调机组的性能系数,供热设备的热效率应符合本条文规定,同时应标注在设计说明和设备表中. 3.3.6 地下水地源热泵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 559-20196.4.9 当采用地下水水源热泵机组作为空调冷热源时,必须根据水文地质勘察资料进行热源井设计.必须确保地下水水源热泵系统有可靠的回灌措施,保证使用过后的地下水全部回灌到同一含水层,并严禁对地下水资源造成浪费及污染. 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应根据水文地质勘察资料进行热源井设计,并应采取可靠的回灌措施,不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重点审查回灌措施. 3.3.7 地埋管地源热泵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 559-20196.4.10 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采用地埋管地源热泵机组作为空调冷热源时,必须通过场地状况调查和对浅层地能资源的勘察,确定地埋管换热系统实施的可行性与经济性;2 地埋管换热系统设计应进行全年供暖空调动态负荷计算,最小计算周期宜为1年.计算周期内,地源热泵系统总释热量和总吸热量宜基本平衡. 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应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和热物性测试结果进行地埋管换热器的设计,并应采取措施保证地源热泵系统总释热量和总吸热量基本平衡.重点审查地埋管换热器设计和全年总热量平衡措施. 3.3.8 装机容量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 559-2019DB42/T 559-20196.4.12 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能源计量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锅炉房,换热机房,必须设置供热量控制和计量装置;2 锅炉房,换热机房和制冷机房必须计量耗电量;3 锅炉房必须计量燃料的消耗量;4 集中供暖,空调系统必须计量补水量;5 集中空调系统的制冷机房,应设置能量计量装置;6 集中供暖,空调系统应在每栋建筑物的能源入口处设置能量计量装置. 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能源计量应符合本条文规定.机房耗电量应分项计量. 3.4 电气专业序号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 3.4.1 照明功率密度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559—20198.1.4 照明的功率密度限值不宜大于表8.1.4的规定.表8.1.4 住宅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房间或场所照明功率密度对应照度值现行值目标值起居室6.05.0100卧室75餐厅150厨房100卫生间100车库2.01.830职工宿舍4.03.5100 车库,门厅,电梯前厅等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3.4.2 照明控制《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97.4.4 居住建筑有天然采光的楼梯间,走道的照明,除应急照明外,宜采用节能自燃开关.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559—20198.1.9公共场所的照明,应采用延时自动熄灭或自动降低照度等节能措施.当应急疏散照明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时,必须采取消防时强制点亮的措施. 居住建筑的公共部位的照明均应采用节能开关进行控制. 3.4.3 照明光源的选择《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93.2.3 照明设计时可按下列条件选择光源5. 一般情况下,室内外照明不应采用普通白炽灯;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559—20198.1.5 照明光源应选用高效节能光源,不应采用普通白炽灯. 住宅建筑内的公共照明和居住小区内的道路灯光源应采用节能型. 3.4.4 镇流器的选择《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93.3.5 照明设计时按下列原则选择镇流器2 直管形荧光灯应配用电子镇流器或节能型电感镇流器;3 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应配用节能型电感镇流器;在电压偏差较大的场所,宜配用恒功率镇流器;功率较小者可配用电子镇流器;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559—20198.1.6 荧光灯,金属卤化物灯应配用电子镇流器或节能型电感镇流器,使用电感镇流器的气体放电灯应在灯具内设置电容补偿,荧光灯功率因数不低于0.9,金属卤化物灯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85. 荧光灯,金属卤化物灯应配用电子镇流器或节能型电感镇流器 3.5 给排水专业序号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3.5.1 太阳能热水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559—20197.2.2 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层及以下住宅商住楼商住楼 3.6.1 建设部规定1,外墙内保温浆体材料不得用于大城市民用建筑外墙内保温工程2,非中空玻璃单框双玻门窗不得用于城镇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3,非断热金属型材制作的单玻窗不得用于具有节能要求的房屋建筑4,50系列以下单腔结构型材的塑料平开窗不得用于城镇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禁止使用的材料不得使用.2,《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应用管理的通知》规定建筑总高度超过50米的公共建筑或层数超过18层的居住建筑,不宜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采用膨胀聚苯板和挤塑聚苯板作外墙外保温时,不宜粘贴饰面砖.其它外墙外保温系统粘贴饰面砖的最大应用高度为公共建筑不应大于24m,居住建筑层数不应超过八层.3,《关于加强无机轻集料砂浆外墙保温隔热系统应用管理的通知》附件《玻化微珠保温砂浆外墙保温隔热系统技术条件》规定玻化微珠保温砂浆外墙外保温4 附录4.1 不同体形系数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DB42/T559-2019表5.0.1 不同体形系数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建筑层数≥4层≤3层建筑物体形系数S≤0.35 S>0.35 S≤0.55 部位传热系数K,热惰性指标 D 屋面K≤0.50,D≥3.0 K≤0.40,D≥3.0 墙体外墙南北朝向建筑Kmi≤1.2,Dmi≥2.5 Kmi≤1.0,Dmi≥2.5 Kmi≤0.60,Dmi≥2.5 东西朝向建筑Kmi≤0.95,Dmi≥2.5 Kmi≤0.75,Dmi≥2.5 分户墙;分隔采暖空调与不采暖空调空间的隔墙Kmi≤2.0 Kmi≤1.8 楼板分层楼板K≤2.0 K≤1.5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K≤1.2 K≤1.0 K≤0.60 封闭式不采暖空调架空层的顶板或楼板,与公共建筑直接衔接的楼板K≤1.2 K≤0.60封闭式不采暖空调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顶板K≤1.2 K≤1.0 门窗通往封闭空间的户门K≤3.0 通往开敞空间的户门K≤2.0 阳台门下部的门芯板K≤2.0 K≤1.8 外窗按表5.0.2,5.0.3的规定限值注1 含出屋面楼梯间,电梯机房,老虎窗的屋面和楼层之间开敞式架空层的楼面.2 外墙包括出屋面楼梯间和电梯机房外墙,架空层中的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的外墙,坡屋面顶窗的外墙,半地下室,架空地面的外墙;分户墙包括学生及职工宿舍的分室隔墙;不采暖空调空间包括楼梯间,电梯间及管道井,储藏室,厨房和卫生间,车库,独立走廊等.3 分层楼板含保温坡屋面底部不住人阁楼的楼板;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楼板含底层非封闭式架空地面的地板;封闭式不采暖空调架空层的楼板,指楼层之间封闭架空层的楼板,还包括封闭式架空地面的地板. 4.2外窗的传热系数与综合遮阳系数限值DB42/T559-2019表5.0.3 外窗的传热系数与综合遮阳系数限值气候区属体形系数平均窗墙面积比Awd/Aw 传热系数K[W/] 综合遮阳系数SCw南/北/东,西A区S≤0.40Awd/Aw≤0.20 ≤3.2 ——/——/≤0.50 0.20<Awd/Aw≤0.25 ≤2.7 ≤0.45/≤0.55/≤0.40 0.25<Awd/Aw≤0.30 ≤2.5 ≤0.40/≤0.50/≤0.35 0.30<Awd/Aw≤0.35 ≤2.3 ≤0.35/≤不成立/≤不成立0.40<S≤0.45Awd/Aw≤0.20 ≤3.0 ——/——/≤0.50 0.20<Awd/Aw≤0.25 ≤2.5 ≤0.45/≤0.55/≤0.40 0.25<Awd/Aw≤0.30 ≤2.2 ≤0.40/≤0.50/≤0.35 0.30<Awd/Aw≤0.35 ≤2.0 ≤0.35/≤不成立/≤不成立S≤0.55Awd/Aw≤0.25 ≤1.9 ≤0.40/≤0.50/≤0.25 Awd/Aw≤0.35 坡屋面上的外窗窗地面积比≤0.08 ≤2.5 ≤0.40 B区S≤0.35Awd/Aw≤0.25 ≤3.2 ——0.25<Awd/Aw≤0.30 ≤2.7 0.30<Awd/Aw≤0.35 ≤2.5 0.35<Awd/Aw≤0.40 ≤2.3 0.35<S≤0.40Awd/Aw≤0.25 ≤3.0 0.25<Awd/Aw≤0.30 ≤2.6 0.30<Awd/Aw≤0.35 ≤2.2 0.35<Awd/Aw≤0.40 ≤2.1 S≤0.50Awd/Aw≤0.35 ≤2.4 Awd/Aw≤0.40 坡屋面上的外窗窗地面积比≤0.08 ≤2.6 注1当屋面保温层设置在坡屋面底部的阁楼楼板上时,坡屋面上的顶窗和天窗无热工性能要求.2公共楼梯间,电梯间及电梯机房,外走廊及一层公共门厅的透明外门窗不按本表规定执行. - 2 -。

论湖北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论湖北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论湖北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引言随着全球能源危机的日益严重以及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已成为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

作为中国的湖北省,也积极响应国家节能政策,加大对建筑节能的推动力度。

在建筑节能的各个环节中,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建筑的节能效果和质量。

本文将从湖北省的角度出发,探讨湖北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要点。

1. 法律法规依据湖北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要点首先应该基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

湖北省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湖北省建筑节能条例》、《湖北省建筑施工图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

审查人员应该熟悉这些法律法规,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查。

2. 功能分析和节能措施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明确建筑物的功能定位,包括建筑用途、使用人群等。

审查人员应根据建筑物的功能特点,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节能措施进行评估。

节能措施应符合湖北省的节能要求,并满足国家标准。

3. 建筑外围结构建筑外围结构是建筑节能的关键要素之一,审查人员应仔细检查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外墙、屋面、窗户等结构,确保其具备良好的隔热、保温性能,以减少能源的消耗。

4. 供暖、通风和空调系统供暖、通风和空调系统是建筑节能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审查人员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供暖、通风和空调系统进行评估,确保其设计合理、运行高效。

5. 采光与照明系统采光与照明系统对建筑的节能效果也具有重要影响。

审查人员应仔细检查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采光与照明设施,确保其满足湖北省的节能要求,并且能够提供良好的照明效果。

6. 建筑材料和设备选择审查人员还需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建筑材料和设备进行评估。

建筑材料应具备良好的节能性能,设备应选择能效优良的产品。

7. 其他要点除了以上几个重点,审查人员还应关注其他与建筑节能相关的要点,如建筑节能监测与管理系统、建筑能耗计算等。

结论湖北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是保证建筑节能质量的重要环节。

湖北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湖北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湖北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摘要:一、引言二、湖北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概述1.节能目标2.节能措施3.节能标准适用范围三、低能耗建筑设计要点1.建筑选址与布局2.建筑外墙保温设计3.门窗设计与选材4.屋顶绿化与植被覆盖四、节能施工技术及材料应用1.节能施工技术2.节能建筑材料的选用3.节能部品的应用五、室内环境质量保障1.室内空气质量2.室内光照与通风3.室内舒适度与节能六、节能监测与评价1.节能监测方法2.节能评价指标体系3.节能成果评估七、政策与法规支持1.国家政策2.地方法规3.激励措施与优惠政策八、结论与展望正文:一、引言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能源危机的加剧,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工作。

湖北地处我国中部,气候条件多样,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研究与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将从湖北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角度,探讨如何在建筑设计、施工、监测等环节实现节能目标。

二、湖北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概述1.节能目标湖北低能耗居住建筑的节能目标主要包括:降低建筑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高室内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2.节能措施为实现节能目标,湖北低能耗居住建筑采取了以下措施:(1)优化建筑体型、结构和材料,提高建筑热工性能;(2)采用节能门窗,降低建筑外墙传热损失;(3)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4)提高建筑电气设备的能效,降低用电负荷。

3.节能标准适用范围湖北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

此外,对于已有的居住建筑,也可参照本标准进行节能改造。

三、低能耗建筑设计要点1.建筑选址与布局建筑选址要充分考虑地形、地貌、气候等因素,利用自然条件实现节能。

建筑布局要满足光照、通风、保温等要求,提高室内环境质量。

2.建筑外墙保温设计建筑外墙保温设计是降低建筑能耗的关键。

应选用高性能的保温材料,合理设置保温层厚度,提高墙体的热工性能。

【建筑工程管理】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

【建筑工程管理】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

X.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X.暖通专业施工图(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X.暖通专业施工图(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X.电气专业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要点:X.给排水专业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要点: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基本明确的几个问题(建筑专业)1、民用建筑的分类:①按GB50352-2005 3.1.1 民用建筑按其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

居住建筑——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

公共建筑——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

②根据上述定义,从建筑节能设计的角度可细化为:居住建筑:住宅(含公寓式住宅)、宿舍、附设在住宅内的幼托、老年公寓。

公共建筑:办公、科研、商业服务、文化、纪念、观演、体育、交通、医疗、学校(除宿舍外)、园林、独立建造的幼托建筑等。

③地下建筑根据使用功能可分别考虑:a.作为地下商场及娱乐场所,有采暖空调功能的按公共建筑计。

主要应考虑地下室侧墙和地面的热阻及顶板(注意防潮、换气)。

b.作为车库、设备用房、库房的,因其使用条件和建筑标准与一般民用建筑有较大差别,不考虑建筑节能设计。

2.工业建筑中涉及到的车间端头的生活间、办公楼、综合楼等分别按下列情况考虑建筑节能设计。

①由于车间的生活间,多数底层是为车间服务的工具间、设备间及出口等,上部为车间管理和技术服务用房,所占面积体积比例较小,可以暂不考虑建筑节能设计。

②独立的办公楼、综合楼、宿舍等,应分别按公共建筑、居住建筑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3.吊层由于重庆的地形特点,在建筑设计中,吊层情况时有出现。

①吊层中有部分外墙紧贴挡土墙,计算体形系数时,此部分外墙不必计入外墙面积,但要核算侧壁热阻。

②若不紧贴,留有空间,应计算外墙表面积。

4.底部楼板的界定①首层架空(无外围护结构)的二层楼板,有地下室且地下室为自然通风、排烟的车库,设备用房的首层楼板,应按底部自然通风的架空楼板考虑。

②有地下汽车库,但车库为机械排烟和通风的,居住建筑可按楼板考虑;公共建筑由于无楼板性能要求,但有地面热阻要求,应按地面考虑。

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节能与绿色建筑部分)

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节能与绿色建筑部分)
8空调器(机组)室外机置于凹槽的深度及凹槽的宽度,空调机位支撑结构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9建筑物采用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时,自保温墙体保温隔热构造情况。10建筑节能保温范围示意图是否与设计图、模型一致,保温范围示意图是否明确采光、通风达标分析。
11主要部位节点大样图齐全且与专篇说明、模型等一致;复核保温构造的安全性与可行性。
节能设计专篇
1设计采用的标准、规范是否齐全、正确,版本是否有效,建筑分类是否正确。
2围护结构各部位选用保温材料的热工参数是否正确、选用的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和管理规定。
3非透光围护结构(包括凸窗上下侧板非透明部分、玻璃幕墙建筑的冷
序号
项 目
审查内容
热桥等)是否采取节能措施。
4保温体系及装饰材料是否满足消防安全和构造安全要求。
节能设计模型
1计算软件及版本是否有效。
2建筑朝向及选用标准是否正确。
3模型中围护结构(外墙砌体材料类型及厚度、热桥、保温材料类型及厚度、门窗大小和类型)与设计图说是否一致。
4模型中房间类型与设计图说是否一致。
5各围护结构部位保温材料的热工参数(包括密度,导热系数、蓄热系数、修正系数)及外窗热工参数(传热系数、太阳得热系数、"四性")
5建筑日照与光环境设计应符合4.3.7、4.3.10、4.3.14条规定。6建筑热环境设计应符合4.3.8条规定。
7建筑声环境设计应符合4.3.16、4.3.17条规定。
8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4.3.23条规定。
9绿色建材应符合3.0.7条规定。
10建筑装饰性构件应符合4.3.11条规定。
11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应符合4.3.20条规定。
是否正确取值。
6特殊部位建模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审查要点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审查要点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审查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9.09•【字号】鄂建[2013]18号•【施行日期】2013.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审查要点的通知(鄂建[2013]18号)各市、州、县住建委(建设局):为贯彻落实新颁布实施的湖北省地方标准《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559-2013),规范低能耗居住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查工作,保证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厅组织编制了《低能耗居住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低能耗居住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节能审查要点》和《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有关具体工作要求如下:一、设计单位应严格按湖北省地方标准《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559-2013)和《低能耗居住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附件1)的要求编制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确保设计质量。

二、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施工图报审时,应报送符合《低能耗居住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的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和《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附件3)。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根据《居住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节能审查要点》(附件2)进行审查。

经审查合格,出具合格书,并在《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上填写意见,加盖审查专用章。

四、各市、州、县住建委(建设局)应按照本通知附件2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工作流程,建立相关制度,保证节能设计审查工作的落实。

对未经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本通知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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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1.0.1为规范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节能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使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和湖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特制定本要点. 1.0.2本要点适应于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工程节能设计文件的审查. 1.0.3为方便施工图审查机构使用,本要点将强制性条文逐条列入. 1.0.4本要点所涉及的内容主要依据下列标准和规范及政府文件,若下列标准和规范及政府文件有修订或补充时,应以修订或补充后的内容为准. 1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 42/T 559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 3《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 4《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 5《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 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7《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 8《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 50364 9《民用建筑设计导则》GB 50352 10《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 151 11《建筑玻璃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及有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GB/T 2680 12《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 1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 14《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 237 15《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 17《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 18《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2003年10月19《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1《湖北省民用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节能专项审查要点》22《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应用管理的通知》23《关于加强无机轻集料砂浆外墙保温隔热系统应用管理的通知》24《湖北省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技术管理目录》25《湖北省建筑节能产品,技术和墙体材料限制,禁止使用目录》1.0.5本要点所列审查内容是保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质量的基本要求,并不是节能设计的全部内容,设计单位应全面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的规定,无论是否属于审查内容,均应承担设计责任. 1.0.6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应根据本要点的规定进行审查,否则应承担失察责任. 1.0.7对于审查中发现的违反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规定的问题必须修改,否则不予通过.对于本要点中非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应严格执行,未能严格执行的应有依据. 1.0.8审查要点涉及的内容,在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中需保持一致,且符合标准要求,才能判定通过.
2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节能审查要求和程序2.0.1核查初步设计审批文件中涉及建筑节能的审查意见.后,按表要求如实填写; 2,表中建筑节能技术措施可自行填写,也可委托设计单位填写. 3,填好的表格在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时同时递交.建设单位按规定审查合格后,在建设单位递交的《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中签署节能审查合格意见,并加盖审图机构印章.施工图审图机构在施工图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30日内,向工程项目报建所在地的市州,区建委建筑节能备案经办部门办理告知性备案手续.建设单位
3审查要点3.1节能设计文件序号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3.1.1节能设计文件《低能耗居住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设计文件基本内容要求1,施工图设计应有节能专项设计2,节能设计文件应包含节能设计说明,节能设计图纸,节能计算书和设备表. 3,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满足要求.其中门窗表应说明门窗开启方式,门窗构造. 4,节能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节能计算书,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中相关设计内容,结论,各项性能指标应表述一致. 5,计算书应有计算人,校对人,审核人签字,并应有设计院盖章及签字,用印日期. 3.2建筑专业序号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3.2.1建筑体形系数限值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 559-2013 4.2.2建筑物的体形系数必须符合表4.2.2限值的规定.建筑物体形系数的计算必须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表4.2.2建筑物的体形系数限值建筑层数气候分区≤3层≥4层建筑物体形系数A区≤0.55 ≤0.45 B区≤0.50 ≤0.40应在节能设计说明和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中明确建筑体形系数,并符合规定的限值. 3.2.2遮阳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 559-2013 4.2.3建筑物的东,西向和南向外窗及透明幕墙,坡屋面外窗应采取有效遮阳措施;当采用坡屋面外窗时,窗洞口面积严禁大于该层卧室,起居室及明卫生间面积之和的8%,并应采用活动遮阳措施. 1,应在节能设计说明和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中明确东,西向和南向外窗及透明幕墙,坡屋面外窗采取的遮阳措施,并符合规定的限值. 2,当采用坡屋面外窗时,应提供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节能计算书. 3.2.3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 559-2013 5.0.1建筑围护结构各部分的热工性能指标必须符合表5.0.1的规定.外墙的传热系数,热惰性指标应考虑结构热桥的影响,取各朝向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Kmi与平均热惰性指标Dmi.当建筑有凸窗时,对凸窗不透明的上顶板,下底板和侧板,应进行保温处理,且板的传热系数必须满足外墙传热系数的限值要求.分户墙,分隔采暖空调与不采暖空调空间隔墙的传热系数,必须取其主体部位与梁柱,剪力墙等热桥部位的平均传热系数Kmi.表5.0.1不同体形系数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见附录1,在节能设计说明和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中明确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并符合规定的限值,外墙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都应取平均值.DB42/T 559-2013 5.0.2不同朝向外窗的平均窗墙面积比限值必须符合表5.0.2的规定.表5.0.2不同朝向外窗的平均窗墙面积比限值气候区属A区B区建筑层数≤3层≥4层≤3层≥4层外窗朝向南≤0.35 ≤0.40东,西≤0.25 ≤0.30 ≤0.35北注1公共楼梯间,电梯间及电梯机房,外走廊及一层公共门厅的透明外门窗不按本表规定执行.不同朝向外窗的平均窗墙面积比限值必须符合规定限值.每套套型同朝向平均窗墙面积比就是指套型内同一朝向所有房间,即包括起居室,卧室,书房,厨房,明卫生间及储藏间等各个房间的算术平均值. 3.2.5外窗的传热系数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 559-2013 5.0.3外窗玻璃可见光透射比应大于0.50,不同朝向,不同平均窗墙面积比外窗的传热系数,综合遮阳系数必须符合表5.0.3规定的限值.当外窗为凸窗且有透明侧窗时,其传热系数必须将外窗的传热系数规定的限值乘0.80的修正系数后采用;计算窗墙面积比时,凸窗的面积应按洞口面积计算.表5.0.3外窗的传热系数与综合遮阳系数限值1,在设计说明,门窗表和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中明确外窗及阳台门的窗墙面积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并符合规定的限值. 2,在设计说明的节能措施和门窗表中明确门窗的型材,玻璃材料及空气层厚度;门窗的材料应符合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的要求. 3,当外窗为凸窗且有透明侧窗时,其传热系数必须将外窗的传热系数规定的限值乘0.80的修正系数后采用;计算窗墙面积比时,凸窗的面积应按洞口面积计算.凸窗的传热系数应符合修正后的限值要求. 4,门窗表中的户门应明确保温措施. 5,户门,阳台门等选用成品门时的热工性能指标应有出处,且应出自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规范,标准图集或有一定权威的资料. 3.2.6建筑热工计算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 559-2013中第4.2.2,5.0.4,5.0.10条5.0.4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外墙的传热系数,热惰性指标限值应取各朝向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Kmi与平均热惰性指标Dmi,其计算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 2当屋面和外墙外表面饰面材料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ρ>0.70时,必须将本标准5.0.1表中屋面和外墙传热系数的限值乘以0.90之后采用.屋面和外墙外表面饰面材料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ρ应从本标准附录D中选取. 3当屋顶和外墙的传热系数满足本标准5.0.1条的要求,但热惰性指标不满足本标准5.0.1条的限值要求时,必须按照《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来验算屋顶和东,西向外墙的隔热设计要求. 4对于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的项目,楼板的传热系数应满足本标准5.0.1条的规定;对于土建,装修分别设计的项目,楼板的传热系数应按本标准5.0.1条的规定对装修设计提出要求.DB42/T 559-2013中5.0.4和5.0.10规定. 3.2.7外窗的气密性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 559-2013 5.0.7建筑物1~6层的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中规定的4级;7层及7层以上的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该标准规定的6级. 1,应在设计说明,门窗表和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中明确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并符合规定的限值. 2,门窗立面图中的开启方式应符合气密性要求. 3,气密性4级的指标为2.5≥q1>2.0m3/ 7.5≥q2>6.0m3/ 4,气密性6级的指标为1.5≥q1>1.0m3/ 4.5≥q2>3.0m3/ 3.2.8热桥部位传热系数限值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 559-2013 5.0.8屋面和外墙的热桥部位的传热系数必须符合表5.0.8的限值规定.当不符合表5.0.8的限值规定时,必须做保温断热处理.表5.0.8热桥部位的传热系数限值气候分区热桥部位传热系数K[W/]D≤1.5 1.56.0A区屋面≤1.2 ≤1.3 ≤1.4 ≤1.7外墙≤1.8 ≤2.0 ≤2.1 ≤2.6B区屋面≤1.0 ≤1.1 ≤1.2 ≤1.4外墙≤1.6 ≤1.7 ≤1.8 ≤2.2 1,在设计说明和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中明确屋面和外墙的热桥部位的传热系数和断热构造,并符合规定的限值. 2,节能设计说明中屋面和外墙的热桥部位的断热构造应明确构造方式,保温材料及厚度. 3.3暖通专业序号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3.3.1冷热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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