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表样2017-09-19
服务业企业统计报表【范本模板】
服务业企业统计报表(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上海市统计局印制2016年12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上海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号:202-1表组织机构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文号: 国统制(2016)153号补充资料: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详细名称(50)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季度季后7日、二季度季后7日、三季度季后10日12:00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四季度免报。
3。
“补充资料”由主表数据为空的调查单位填报。
4。
审核关系:(1)01=05+06+07 (2)01≥69 (3)08=09+10+11 (4)12=13+18+195.其他:本季:时点数,1季度指:3月31日人数;2季度指:6月30日人数;3季度指:9月30日人数。
1—本季:时期数,1季度指:1—3月;2季度指:1—6月;3季度指:1-9月。
财务状况表号:F203表组织机构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16)153号说明:1.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年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目录一、总说明…………………………………………………………………………………二、报表目录………………………………………………………………………………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表式………………………………………………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指标解释…………………………………………五、其他有关解释及说明…………………………………………………………………附录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分类目录…………………………………………附录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业务分类目录…………………………………………附录三:嵌入式系统软件产品目录、权数及计算方法…………………………………附录四: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联系企业名单……………………附录五: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一、总说明一、根据国家统计局、原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五部委联合印发的《软件产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国统字[]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号)的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统计工作职责。
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汇总表
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汇总表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企业情况下属企业总数一级子企业数二级子企业数三级及以下层级子企业数合计人员情况企业总人数(人)集团本级总人数一级子企业总人数二级子企业总统人数三级及以下层级子企业总人数合计计算机情况计算机类别企业计算机总台数(台)集团本级总台数一级子企业总台数二级子企业总台数三级及以下子企业总台数合计服务器(台)台式计算机(台)便携式计算机(台)共计截至2017年12月企业累计拥有正版软件许可情况集团本级总个数一级子企业总个数二级子企业总个数三级及以下子企业总个数合计国内国外国内国外国内国外国内国外国内国外操作系统(含随机采购预装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共计2017年正版软件采购情况(许可数单位:个;金额单位:万元)软件属性操作系统软件(不含随机采购预装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总计许可数金额许可数金额许可数金额许可数金额国内国外合计正版软件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开展情况是否明确了正版软件领导组织机构和具体管理职责部门,并明确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 是 否是否建立使用正版软件各项制度,或在企业原有相关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正版软件预算、采购、配置、安装和使用、验收、资产管理、责任追加等具体条款 是 否是否建立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明细台账 是 否正版软件授权证明材料是否建档保存(授权数或授权序列号、采购合同、采购发票等信息) 是 否是否开展或参加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宣传培训 是 否是否对子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是 否正版软件采购和管理是否严格按有关制度执行 是 否是否在有关内部制度中明确将员工个人行为与企业划分责任(例如明确员工擅自卸载正版软件、安装使用盗版软件为个人行为,企业保留追究员工个人责任权力等) 是 否填表说明:1. 企业层级按集团本级、一级子企业、二级子企业、三级子企业逐级划分。
2. 企业人数仅统计由企业签订了非临时劳务合同、统一配发计算机进行管理使用的人员,未配发计算机的一线基层人员可不纳入统计范围(如生产和建造工人、物流人员等)。
软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修订说明2016年9月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应用加快普及,软件企业业务不断发生变化,互联网平台技术服务业务比重持续提升;智能制造的推进,使工业软件的重要性也不断提升,这些都迫切需要在制度中体现。
本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制度”的修订工作,经过召开专家座谈会、征求专业司局和地方主管部门的意见,采纳了部分急需调整及较为成熟的指标。
修订的主要内容为:1、统计范围:提高纳入统计的规模标准。
将原统计范围“一是在我国境内注册(港澳台地区除外),主要从事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且主营业务年收入1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企业;二是在我国境内注册,主营业务年收入在500万元以上,并有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且该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三是在我国境内注册,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企业或其集成电路设计和测试的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60%以上,且主营业务年收入1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
”中规定的三类企业规模,分别修改为:第一类主营业务年收入500万元以上;第二类主营业务年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第三类主营业务年收入500万元以上。
2、企业基本情况表(1)基本格式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的企业基本情况101表式调整。
(2)删除省市、单列市、地市、产业基地、产业园、单列集团等代码,删除上级主管部门、ISO9001质量认证号指标。
(3)新增国民经济行业代码、区划代码、城乡代码、单位注册地址、企业集团情况、从事跨国经营活动情况、企业获授权的软件著作权情况指标。
3、企业主要指标年报表(1)“C071 利息支出”修改为“C071 利息净支出”。
(2)“T12 固定资产折旧”修改为“T12 累计折旧”,并新增“T121其中:本年折旧”。
(3)新增“C122 存货”指标。
(4)删除“C21 软件著作权数”指标。
4、月报表(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指标月报表增加“10212 工业软件产品收入”指标,将“10222 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收入”名称修改为“10222 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服务收入”。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表式
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表式企业基本情况2012年表号:电软统企1表制定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一、企业标识代码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110号组织机构代码:□□□□□□□□□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省市代码工商登记类型行业代码地市代码单列市单列集团控股经济出口基地软件园区自定义1自定义2二、企业基本情况A.企业名称:B.企业法人代表:C.母公司组织机构代码:□□□□□□□□□D.邮政编码:□□□□□□ E .企业开业时间:F.企业地址:G.填表人姓名:H.电话号码:I.传真号码:J.电子邮箱(E-mail):K.企业主页地址(HTTP):L.软件企业认证号:认证机关:M.系统集成认证号:认证机关:N.CMM/CMMI认证级别:认证号:认证机关:O.ISO9001质量认证号:认证机关:P.企业有无设立研发机构(在相应的□内划√):□有□无Q.公司股权结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三、企业开展业务情况序号代表业务(产品)主要应用或服务领域(请从下列选项中选择)123*主要应用或服务领域:(1)通用(2)安全(3)电子政务(4)企业管理(5)通信(6)金融(7)能源(8)工业控制(9)交通(10)教育(11)娱乐(12)医疗(13)其他企业主要指标2012年表号:电软统企2表制定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企业名称: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110号组织机构代码:□□□□□□□□□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代码指标名称单位本年完成代码指标名称单位本年完成C01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C12 资产合计万元A0 其中:软件业务收入合计万元C121 应收账款万元A0a (一)按业务类型分列—C13 负债合计万元A1 合计中:1. 软件开发收入万元C131 应付账款万元A2 2.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收入万元C14 年末所有者权益万元A3 3.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收入万元C15 年初所有者权益万元A4 4. 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收入万元C16 应交所得税万元A5 *5. 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万元C17 应交增值税万元A6 6. 集成电路设计收入万元C18 出口已退税额万元A0b (二)按服务模式分列—C19 研发经费万元A7 其中:软件外包服务收入万元C20 固定资产投资额万元A0c (三)按销售地分列—C21 软件著作权数件A8 其中:软件业务出口万美元C22 享受优惠政策已退税额万元A81 其中:软件外包服务出口万美元C23 固定资产原价万元A82 *嵌入式系统软件出口万美元T12 固定资产折旧万元C02 主营业务成本万元T13 生产税净额万元C03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万元T14 营业盈余万元C04 其他业务利润万元B1 从业人员年末数人C05 销售费用万元B11 其中:软件研发人员人C06 管理费用万元B12 管理人员人C061 其中:税金万元B15 其中:硕士以上人C062 差旅费万元B16 大本人C07 财务费用万元B17 大专以下人C071 其中:利息支出万元B2 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人D01 资产减值损失万元B3 本年应付职工薪酬万元D0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万元F1 附加指标1D03 投资收益万元F2 附加指标2C08 营业利润万元F3 附加指标3C09 利润总额万元F4 附加指标4C11 流动资产平均余额万元F5 附加指标5注:*A5、A82两项仅由行业代码归属到“E6205”的企业填报。
信息服务业统计表信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信息服务业统计表信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01统计登记号:表号:电软统企1表02企业(单位)代码:制表机关:市信息化办公室03主管单位名称 : 批准文号:国统函[2002]187号04企业(单位)详细名称:(盖章) 05 企业性质: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年月日注意事项:1、本报表数据保留一位小数。
2、企业注册所在地区、行业类不依照本企业的具体情形选择。
指标审核要点:1、02≥03+04+05;2、07≥08+09+10+113、14≥15+16信息服务业统计指标解释1.统计登记号:按照镇江市统计局颁发的《统计登记证》和差不多单位统计卡上的号码填写。
2.企业(单位)代码:按工商登记的代码填写。
3.主管单位名称:指法人单位行政直截了当隶属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名称。
4.企业(单位)详细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详细名称。
企业按工商登记的名称填写;事业单位按上级批准的名称填写。
在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企业(单位)的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并盖单位公章。
5.企业性质:按工商登记的名称填写,包括国有、民营、独资、中外全资、个体户等。
6.企业(单位)详细地址:依照本单位要紧生产经营活动地点的详细地址填写。
详细地址按邮政部门认可的单位所在地地址填写,应包括区(县)、乡(镇)、村街(路)名称和门牌号(室),不要填写通讯信箱号。
关于在固定活动房或破墙开店的单位,虽没有具体门牌号,按邮政通讯可达地址填写。
7.邮政编码:依照本单位要紧经营活动地点的邮政编码选择。
8.企业注册所在地区:依照本单位注册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名称选择。
9.行业类不:依照信息服务业单位从事要紧服务活动的性质分类填写。
互联网信息服务:指从事信息互联网服务的企业。
有线电视传输服务:指电视台及转播台的活动。
具体包括(1)电视(含有线电视台)节目的制作、节目主持、播放及其他辅助服务活动。
(2)专为电视播放的电视制作中心。
(3)有线电视网的治理。
天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
天津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16)一、总说明一、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基本状况,确保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更好地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健康发展,按照工信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特制定《天津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16)》(以下简称“软件制度”)。
二、《软件制度》的统计范围:一是在我市注册,主要从事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且主营业务年收入5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企业;二是主营业务年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并有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且该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三是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和测试的企业,且主营业务年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
三、上报时间:各单位统计人员按照《软件制度》的要求,将填写好的统计报表(生成的电子版,文件名为企业名称)于2017年3月20日前反馈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软件统计邮箱:tjrjtj@。
四、《软件制度》是我市统计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市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软件企业统计工作的综合要求。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组织实施,并严格按照本《软件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分类、指标内容和计算方法准确填写,按时报送,保证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软件制度》由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表号表名报告期别填报范围报送单位报送日期及方式年报电软统企1表企业基本情况年报(1)主营业务年收入500万元以上的软件企业(含软件认证企业)(2)主营业务年收入1000万元以上,并有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且该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30%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3)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和测试的企业,且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各相关企业3月20日前报电子版电软统企2表企业主要指标年报同上同上同上电软统企3表软件业务收入分类年报同上同上同上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表式企业基本情况表表号:电软统企1表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6]109号2016年有效期至:2018年10 月31 日101 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9-17位)102单位详细名称103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行业代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代码□□□□□主要代表业务(产品) 业务(产品)的主要应用或服务领域代码(选择)1 □□2 □□3 □□主要代表业务的应用或服务领域:01通用02安全03电子政务04企业管理05通信06金融07能源(含电力) 08工业控制09交通10教育11娱乐12医疗13 电子商务14其他领域105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区划代码□□□□□□□□□□□□城乡代码□□□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乡(镇) 街(村)、门牌号单位位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106 单位注册地址及区划区划代码□□□□□□□□□□□□城乡代码□□□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乡(镇) 街(村)、门牌号191 单位规模□ 1 大型 2 中型 3 小型 4 微型201 法定代表人202 开业(成立)时间年月203 联系方式长途区号固定电话电话分机号移动电话传真号码传真分机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网址205 登记注册类型□□□内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 中外合资经营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30 外资企业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151 国有独资公司206 企业控股情况□ 1国有控股 2 集体控股 3 私人控股 4 港澳台商控股 5 外商投资 9 其他213 企业集团情况(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 本企业是□1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2成员企业——请填直接上级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220 从事跨国经营活动情况□ 1有并购境外企业 2在境外设有分公司(含有研发中心及销售网点) 3在境外有研发中心(含有销售网点) 4在境外仅有分支机构(或销售网点) 5未从事跨国经营活动R01 是否有设立研发机构□ 1 是 2 否R02 系统集成资质级别: 认证号:认证机关:R03 CMM/CMMI认证级别:认证号:认证机关:R04 ISO27001信息安全认证号:认证机关:R05 企业拥有的获授权软件著作权数量: 件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 年月日填报说明:1. 本表涉及的填报目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和2016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具体参见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
2016年1-9月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及产量、销量数据统计分析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 新疆
111 24 65 120
259070 5430 75956 265279
22.6 8.1 17.2 -5.2
63229 361 29459 39684
13.0 -31.0 20.2 -15.9
193468 4155 36907 222219 单位:万元
27.3 37.8 19.8 0.2
单位名称 合计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其中:运营服务收入 本期累计 44900991 10692874 38600 33783 19227 500 1716513 195027 116497 6450000 3352925 4028837 177133 762743 83874 4397494 1389 604558 68412 9645926 270417 70445 841177 780478 1154 32107 同比增减% 13.9 19.0 7.8 -20.0 32.7 25.0 3.7 15.5 1.5 16.5 -7.2 11.5 29.5 19.2 16.9 17.1 13.4 17.3 24.5 15.8 13.7 6.5 29.6 8.1 42.1 -0.7
集成电路设计 本期累计 10998999 262585 1192050 62 4156 同比增减% 7. 3 12.1 3.1 -95.2 -8.8
(三)嵌入式系统软件 本期累计 59469249 821651 1520900 64460 16194 916 同比增减% 18.5 12.5 1.4 2.7 52.7 -46.1 2.3 15.8 4.6
科技服务业统计报表
1、科技服务业统计报表科技服务业单位基本概况表01法人代码:□□□□□□□□□02单位名称:0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04职务:05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06行政区划代码:□□□□□□07电话号码:□□□□—□□□□□□□□08传真号码:□□□□—□□□□□□□□09邮政编码:□□□□□□10主要业务活动:11行业小类代码:□□□□12单位属性:□□(每个单位根据主业填最相近的一种)(1)研究开发服务机构(2)科研设计服务机构(3)生产力促进服务机构(4)科技信息、培训服务机构(5)科技创业孵化服务机构(6)技术交易服务机构(7)科技投融资服务机构(8)科技咨询服务机构(9)科技测试服务机构(10)知识产权服务机构(11)技术推广服务机构(12)其它13隶属关系:□□10国家 20省 30市 40县(市、区) 90其他14主管部门(单位):15开业(成立)时间:□□□□年□□月16单位类型:□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是□否)□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17是否为法人机构□是□否18注册商标□有(上传)(仅限一个)□无19质量管理体系□有(□ ISO9000 □ ISO14000 □其它)□无20服务客户(10个)科技服务业主要科技指标统计报表(一)(汇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表号:SF401表制表机关:江苏省统计局文号:苏统(2007)124号审批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07]97号有效期至:2009年1月单位:万元指标间关系: 01≥011; 05≥011-02-03-04; 07>0; 09>10; 13≥131+132+133+134科技服务业主要科技指标统计报表(二)(汇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表号:SF401表制表机关:江苏省统计局文号:苏统(2007)124号审批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07]97号有效期至:2009年1月指标间关系:01≥011+012+013+014; 03≥031+032; 02+01-03=04; 06≥07; 08≥081+082+083+084科技服务业主要科技指标统计报表(三)表号: SF403表制表机关:江苏省科技厅批准机关:江苏省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07]97号二、说明及主要指标解释说明(一)为全面反映全省科技服务业发展规模、水平和行业结构等基本情况,为省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提供依据,特制定本细则。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主要指标月报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主要指标月报2010年月表号:电软统综1表制表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87号有效期截止时间:2010年12月31日填报单位(盖章):主管领导:填表人:联系电话:审核要点: 1.1011≥1020 2.1020=1021+1022+1023+1024+1025+1026 3. 1020≥1030 4.1020≥1040x6.8(参考)5.1030≥1041x6.8(参考) 6.1040≥1041+10427.1025≥1042x6.8(参考)报送时间及方式:每月10日前填报上月累计数据,加盖公章后传真至67531143。
咨询电话:67517607主要指标解释及填报方法1.填报单位(盖章):指报表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个数:指报表企业数量,有合并报表的,则按合并企业的数量填报。
3.主营业务收入:根据报告期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未执行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用“产品销售收入”的本期累计数代替。
4.软件业务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从事软件产品、系统集成和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和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增值服务、嵌入式系统软件、设计开发六项业务收入的合计。
5.软件产品收入:一是指企业在报告期从事开发研制销售软件产品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外购二次开发的软件产品,但二次开发的增加值必须超过购进价的30%;二是指系统集成中单独开据发票的软件收入;三是指软件企业承担其他硬件厂商委托开发研制的,但不需向硬件产品中镶嵌灌入,其嵌入式软件收入按照合同金额计算。
6.系统集成和支持服务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根据用户需求,在软件产品的支持下,将相关硬件设备组成一体的应用系统及开展相关的支持服务所获的收入。
7.信息技术咨询和管理服务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完成的协助需方评估各种软件和信息技术的顾问与监理服务,及针对信息技术提供的培训等服务所获的收入。
天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
天津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16)一、总说明一、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基本状况,确保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更好地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健康发展,按照工信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特制定《天津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16)》(以下简称“软件制度”)。
二、《软件制度》的统计范围:一是在我市注册,主要从事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且主营业务年收入5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企业;二是主营业务年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并有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且该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三是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和测试的企业,且主营业务年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
三、上报时间:各单位统计人员按照《软件制度》的要求,将填写好的统计报表(生成的电子版,文件名为企业名称)于2017年3月20日前反馈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软件统计邮箱:tjrjtj@。
四、《软件制度》是我市统计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市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软件企业统计工作的综合要求。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组织实施,并严格按照本《软件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分类、指标内容和计算方法准确填写,按时报送,保证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软件制度》由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表号表名报告期别填报范围报送单位报送日期及方式年报电软统企1表企业基本情况年报(1)主营业务年收入500万元以上的软件企业(含软件认证企业)(2)主营业务年收入1000万元以上,并有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且该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30%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3)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和测试的企业,且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各相关企业3月20日前报电子版电软统企2表企业主要指标年报同上同上同上电软统企3表软件业务收入分类年报同上同上同上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表式企业基本情况表表号:电软统企1表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6]109号2016年有效期至:2018年10 月31 日101 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9-17位)102单位详细名称103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行业代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代码□□□□□主要代表业务(产品) 业务(产品)的主要应用或服务领域代码(选择)1 □□2 □□3 □□主要代表业务的应用或服务领域:01通用02安全03电子政务04企业管理05通信06金融07能源(含电力) 08工业控制09交通10教育11娱乐12医疗13 电子商务14其他领域105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区划代码□□□□□□□□□□□□城乡代码□□□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乡(镇) 街(村)、门牌号单位位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106 单位注册地址及区划区划代码□□□□□□□□□□□□城乡代码□□□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乡(镇) 街(村)、门牌号191 单位规模□ 1 大型 2 中型 3 小型 4 微型201 法定代表人202 开业(成立)时间年月203 联系方式长途区号固定电话电话分机号移动电话传真号码传真分机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网址205 登记注册类型□□□内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 中外合资经营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30 外资企业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151 国有独资公司206 企业控股情况□ 1国有控股 2 集体控股 3 私人控股 4 港澳台商控股 5 外商投资 9 其他213 企业集团情况(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 本企业是□1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2成员企业——请填直接上级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220 从事跨国经营活动情况□ 1有并购境外企业 2在境外设有分公司(含有研发中心及销售网点) 3在境外有研发中心(含有销售网点) 4在境外仅有分支机构(或销售网点) 5未从事跨国经营活动R01 是否有设立研发机构□ 1 是 2 否R02 系统集成资质级别: 认证号:认证机关:R03 CMM/CMMI认证级别:认证号:认证机关:R04 ISO27001信息安全认证号:认证机关:R05 企业拥有的获授权软件著作权数量: 件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 年月日填报说明:1. 本表涉及的填报目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和2016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具体参见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
2017年大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技术人员数
软件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
软件开发人员构成
研发开发
人员数
工程和项目管理人员数
技术服务人员数
软件企业证书号
是否通过年审
软件著作权证书(件)
专利证书(件)
序号
主要软件产品名称
销售金额
市场占有率%
软件产品
证书号
省内
国内
国际
1
2
3
4
主要出口产品及国家
指标情况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7年大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优秀创新企业评选
申报表
填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邮编
企业网址
E—mail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企业负责人
电话
填表人
电话
企业注册资金
工商注册号
2015-2017
年平均增速百分比
企业年销售收入(万元)
总计
其中:软件业务收入
出口创汇(美元)
净利润(万元)
实际缴纳税金(万元)
软件研发投入(万元)
企业软件开发人员数
企业固定资产规模(万元)
企业成长
情况简述
(限500
字以内)
承担省市
项目情况
企业技术
创新情况
企业及产品
获得奖励情况
奖励证书请附复印件
申报奖项
理由陈述
专
家
评
委
会
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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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表式
企业基本情况表
表号:电软统企1表
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6]109号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 年月日填报说明:
1. 本表涉及的填报目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和2016年《统计用
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具体参见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
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代码参见本制度《附录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分
类目录》。
3. 本表中要求填写的代码不能空项,必须按照本制度中规定的有效代码填写,取值不
能出界。
4. 本表必须由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再进行企业表数据的录入工作。
5. 具体填报说明:
(1)组织机构代码(9位):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共有9位,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企业填报时,要按各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规定填写,也可参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书上的税务登记号后九位填写。
三证合一后注册的企业填报时,可按《机构信用代码》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17位填写。
(2)单位详细名称:企业以年末的企业名称为准,原则按企业公章的详细名称填写,不要填写简称。
凡企业名称更名,而公章暂未换的,可用旧公章代替,但必须在本栏内予以说明。
凡企业有几个厂名和公章的,应该在第一名称后填写第二厂名或第三厂名。
军工保密企业的“企业名称”应填报本厂的第二名称(即可公开的厂名),不得直接填写保密厂名(即企业番号)。
(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5位):由五位码组成,具体编码填写,按照《附录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分类目录》编码填写。
企业填写行业分类时的要求:一是,企业行业的划分,主要依据企业的主导产品(业务)或主要传统产品来划分;二是,企业的行业划分要保持一定时期的相对稳定。
(4)主要代表业务(产品):(最多填3种)
企业根据本报告年度内实际开展的业务情况进行填报。
“代表业务(产品)”是指获得的软件业务收入占比或重要程度从高到低的业务,至少填写一种,填写的名称要尽量详实,便于主管部门了解企业的经营活动情况,不可填写软件产品、软件技术服务这种大类名称。
(5)单位地址及区划代码:指当地邮政部门认可的单位所在地址。
应包括乡(区、镇、街)、村名称和门牌号。
如果本企业所属的若干个车间或分厂设在不同的地址,以厂部所在地的地址为准。
区划代码和城乡代码,根据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中规定的代码填写。
(6)单位规模代码(1位):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的划分标准执行(详见本制度附录部分)。
(7)法定代表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
如有特殊原因可填企业现负责人。
(8)开业时间:指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
企业填写本栏“企业开业时间”时应注意:①筹建企业免填;②1949年以前成立的企业填写最早开业时间;③合并或兼并的企业,按合并前主要企业的最早开业时间填写;④分立企业按分立后各自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⑤与外方(含港、澳、台)合资企业,按合资企业所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企业主要指标表
表号:电软统企2表
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企业名称:批准文号:国统制[2016]109号
组织机构代码:□□□□□□□□□有效期至:2018年10月31日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填报说明和审核关系:
1. 带“*”的A3(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A82(嵌入式系统软件出口)两项指标仅由行业代码归属到“E6203”的企业填报。
2. 在填报“A1软件产品收入、A2 信息技术服务收入、A3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指标数据后,务必要依照《附录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业务分类目录》填报“软件业务收入分类”表(电软统企3表),要求逐一填列明细软件的代码、名称、本年收入、出口收入和1-2个主要国家和地区,否则,软件收入小计不予确认。
3.审核关系:
(1) C01≥A0 (主营业务收入≥软件业务收入)
(2) A0=A1+A2+A3 (软件业务收入=分项之和)
(3) A0≥A7 (软件业务收入≥软件外包服务收入)
(4) A0≥A8x6.4 (软件业务收入≥软件业务出口Χ6.4)
(5) A8≥A81+A82 (软件业务出口≥软件外包服务出口+嵌入式系统软件出口)
(6) A7≥A81x6.4 (软件外包服务收入≥软件外包服务出口Χ6.4)
(7) A3≥A82x6.4 (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嵌入式系统软件出口Χ6.4)
(8) C06≥C061+C062 (管理费用≥其中:税金+差旅费)
(9) C14=C12-C13 (年末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
(10) C08=C01-C02-C03+C04-C05-C06-C07-D01+D02+D03 (营业利润 =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11) B1≥B11+B12 (从业人员年末数≥软件研发人员+管理人员)
(12) B1=B15+B16+B17 (从业人员年末数=硕士以上+大本+大专以下)
(13) B1、B2、B3不能为0 (从业人员年末数、平均人数、本年薪酬不能为0)(14) A1、A2、A3分别等于软件业务收入分类(电软统企3表)中相应类之和
(15)允许C04其他业务利润、C07财务费用、C071利息支出、D01资产减值损失、D0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D03投资收益、C08营业利润、C09利润总额、C121应收账款、C131应付账款、C14年末所有者权益、C15年初所有者权益、C16应交所得税、C17应交增值税为负值。
(16)A8必须等于软件业务收入分类表(电软统企3表)中本年出口之和。
(17)A82必须等于软件业务收入分类表中“E3 嵌入式系统软件”出口合计。
软件业务收入分类表
表号:电软统企3表
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6]109号
有效期至:2018年10月31日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2016年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填报说明和审核关系:
1.本表要严格按照《附录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业务分类目录》规定的软件排列顺序、代码、名称填报,不得擅自更改。
本企业的各种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相加之和,应等于“A0.软件业务收入”。
2.本表中每项软件凡有出口的,均要填写“出口额”,出口额按“万美元”为单位计算,本企业各种软件出口相加之和,应等于“A8.软件业务出口”。
3.关于“出口主要国别和地区”栏的填报,本栏设有二格,要求凡我国软件对其出口量大的国家或地区均需填报一至二个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名,按《软件出口主要国别和地区及代码》表填写(见指标解释中附表),并对应填写向这些国家出口的金额。
4. “E3 嵌入式系统软件行业”填报时,在“本年收入栏”填报按权数折算的“嵌入式系统软件产品
收入”的同时,须在“备注栏”上填报整体硬件产品实际销售收入明细。
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的计算方式和分类目录,详见《附录三:嵌入式系统软件产品分类目录、权数及计算方法》。
5. 审核要点: (1)本年收入≥其中:本年出口 X
6.4
(2)其中:本年出口≥出口1+出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