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广东省韶关学院三十一届校运会定向越野秩序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韶关学院第31届学校

运动会

定向越野比赛

主办单位:韶关学院体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韶关学院体育学院

协办单位:韶关学院定向越野协会

比赛日期:2011年10月22日

比赛地点:韶关学院校园

竞赛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仲裁委员会:

裁判委员会

裁判长:龚积水

副裁判长:卢仁煜李妮雅陈舒华

检录裁判:吴敏(裁判长)王雅萍栗秋杰梁少金场地裁判:梁惠东(裁判长)张海安周铨坤李斌场地安全裁判:张炜锋江锦标

终点裁判:张寿琼(裁判长)张小利高玉婷曾淑婷成绩统计裁判:吴艳萍(裁判长)陈露陈称娣张邦兴

点标裁判员:陈炎强张育华杨巧林黄呈心缪志广黄建文刘天祥王芳凌凌俊杰冼永佳张树云彭丛海黄慧芬苏彩洁江惠敏黄木连陈志杰叶惠昌

韶关学院31届运动会定向越野比赛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守则

运动员守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讲文明、讲礼貌、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三、遵守大会纪律,遵守竞赛规则,服从大会安排。

四、尊重教练、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群众。

五、认真对待各项比赛,公正、公平竞争,赛出水平、赛出风

格。

六、服从领队教练安排,严禁擅自离队。

七、比赛期间必须穿长裤,否则取消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

八、比赛期间要爱护绿化带,尽量绕道而行。

教练员守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大会各项规章制度。

三、尊重领导、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群众。

四、关爱队员、严于律己、注重安全。

五、严格要求、科学训练,提高训练水平,创新竞赛

成绩。

六、注意行为仪表,在训练、比赛和生活等方面作运

动员表率。

裁判员守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遵纪守法、维护公正、严格执行大会各项规章制度。

三、服从领导、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正确引导比赛。

四、热爱裁判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五、裁判员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团结协作。

六、作风正派、不徇私情、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七、执行任务时精神饱满,准备充分,服装整洁,仪表大方。

韶关学院31届运动会定向越野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韶关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韶关学院体育学院

三、协办单位

韶关学院定向越野协会

四、参加单位

1、甲组:生物科学系、农业科学系、食品科学与工程系、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文学院、外语

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政治与公

共事务管理学院、法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教育

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旅游与地理学院、韶州师

范分院、医学院。

2、乙组:社会体育专业以专业为单位(男、女各一队),体育教育专业以班为单位。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10月22日和10月23日在韶关学院举行。

赛事时间集中地点

第一场10月22日道平广场

第二场10月23日北区丹桂前

六、竞赛分组

百米个人赛: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

团体赛: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

短距赛: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

七、竞赛项目

(一)男子:短距离赛(3公里),团体赛,百米赛。

(二)女子:短距离赛(2公里),团体赛,百米赛。

八、运动员参赛条件

身体健康的本院系全日制在校学生。

九、报名办法

1、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各组别可报男、女运动员各6人。

2、运动员可报名参加所属组别的一项个人赛、百米赛。

3、报名时间及地点:2011年10月14日前派专人到体育学院办公室办理正式报名手续。

4、报名要求

(1)报名表:必须使用统一的报名表格。报名时,报名表内容盖有单位公章。

(2)报名后不得更改和补充;

十、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定向越野竞赛规则》及本届运动会定向越野比赛有关规定。

(二)地图:按国际定向运动地图规范(ISOM2000/ISSOM2005)最新绘制的彩色地图。

(三)运动员出发方式

1、个人赛:由计算机随机抽签按等间距编排,间隔时间出发。

(四)处罚规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比赛资格或成绩无效

1、代表队成员私自离开预备区者;

2、接受别人帮助或为别人提供帮助者,如指路、找点等;

3、比赛中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者;

4、赛前进入禁区(提前进入比赛场地熟悉情况)者;

5、比赛时教练(领队)私自进入赛场,取消该场全队成绩;

6、运动员未按规定批次出发者;

7、比赛时丢失成绩卡、地图者;

8、比赛时间超过终点关闭时间者。

(五)其他处理

1、比赛途中运动员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完成竞赛时,可自行退出比赛,退出比赛后必须尽快向终点报告;

2、出发前运动员因故退出比赛,教练应向终点递交书面报告。

十一、计分办法

(1)甲组别各单项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乙组各单项前六名分别按7、5、4、3、2、1计分。所有得分计入该单位该组别团体总分。

(2)凡代表学校参加本年度广东省教育厅主办的运动会上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所获得的金、银、铜牌一并计入各院系奖牌数。

(3)凡代表学校参加本年度广东省教育厅主办的运动会上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所获得的分数以相关分数一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