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稿)门诊规定病种费用结算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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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结算清单管理制度

医保结算清单管理制度

医保结算清单管理制度医保结算清单管理制度1(643字)一、入院管理1.收到前来就诊的患者就诊单时,需认真核对患者住院信息与医保信息是否相符。

2.及时为患者办理医保登记手续,认真核对登记后的医保提示信息,并按照提示告知患者主治医师,进行相应业务处理。

3.参保患者缴纳住院押金1000元,出院结算时只负责个人费用结算部分,统筹部分费用先由医院垫付。

4.本院门诊慢病和特殊群体费用做到及时结算,特殊情况与医保、患者沟通协商解决。

二、外院单据管理1.收接外院单据时要认真核对单据和报告单是否相符,日期是否相符,与备案的病种是否相符。

2.接单据时要随时记好身份证号,电话,提醒报销时间。

3.接单据时要做到随接随传,以免单据丢失。

三、结算管理1.医保患者结算时做好费用审核,并将费用全部上传市社保中心。

2.认真核对医保结算单中的各项指标。

3.每天将结算的医保患者结算单进行整理。

四、上报材料管理1.每月初将上月结算的医保结算单及明细分类整理。

2.将上述表格、医保结算单报医保中心。

医保结算清单管理制度2(2199字)为贯彻执行《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长沙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方案》,认真履行各类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协议,进一步规范医保管理工作,结合医院具体情况,特修订本管理制度:一、医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任组长的“全民医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负责医疗管理工作的院领导主管医保管理工作,医疗保障中心、医务部、护理部、财务部、药剂科、信息中心、门诊办、入出院结算中心主任具体负责,医疗保障中心根据医保类别设专干经办相关医保服务工作,各科室必须由一名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医务人员负责医保管理工作,设各病房护士长和总住院为医保联络员,信息中心配备专人进行医保系统维护。

二、医疗保障中心负责制订医保政策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举办医保政策培训班,总住院医生、进修医生、住院医生、新上岗员工必须通过医保政策培训并考试合格才能上岗;总住院医生上岗前必须到医疗保障中心跟班培训,通过医保政策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1)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1)

济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将取消公费医疗制度,参加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实行新的制度后,有些政策和就医方式发生了变化。

为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能全面了解政策,方便就医,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一、参保范围按照《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二、参保缴费用人单位按照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9%向市、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按上月本人工资收入(以下简称缴费工资)的2%缴费,由所在单位按月代扣代缴。

职工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人每月应缴纳的10元门诊统筹资金和8元的大额医疗救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个人账户调整等方式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转。

三、个人账户金(一)一次性过渡补助金:即单位初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时往个人账户中注入一个月的工资总额或退休金总额。

(二)划入个人账户比例:职工个人缴费部分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按一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金按照本人月基本养老金(退休金)的部分。

用于在定点零售药店支付购药费用。

职工个人医疗保险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

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医疗账户余额可按有关规定继承。

四、普通门诊就医(一)门诊统筹:是指参保人在定点普通门诊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起付线以上部分纳入统筹报销范围。

参保人可选择一家市(部队)三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自己普通门诊看病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并持社保卡与之签订《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协议》,签约后即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医疗待遇。

签约注意事项:(1)参保人首次签约不受时间限制,只要正常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签约当日即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的相关待遇;(2)参保人拟选择的普通门诊和门诊规定病种定点医疗机构为同一级别的,应当选择同一家(门诊规定病种定点医疗机构为专科医院的除外);(3)变更下一医疗年度定点医疗机构的,参保人于每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请关注市社保局通知)持社保卡到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变更手续。

衡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管理办法

衡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管理办法

衡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管理办法为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减轻参保患者个人负担,特制定以下办法.一、特殊病种范围A类病种: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尿毒症、精神分裂症。

B类病种:高血压、脑血管意外并偏瘫、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糖尿病、肝硬化、系统性红癍狼疮、帕金森氏综合症、慢性心力衰竭、克隆病、痴呆、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中框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泛发型银屑病、血友病、癫痫、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肾功能不全.C类病种:血小板减少性紫殿、慢性活动型肝炎、浸润性肺结核、垂体瘤、冠脉支架术后1年、其他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认的罕见慢性疾病。

二、申报条件(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患有上述慢性疾病,病情长、需长期治疗且达到确认标准(附件1).三、审批程序:(一)市本级初次申请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审批程序:1、适应范围:(1)患有属于特殊病种范围内的疾病且达到确认标准,初次申请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的人员。

(2)原特殊病种门诊待遇到期后需更改病种的人员。

2、申报时间: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日至20日。

3、审批程序:(1)申请:由本人(精神分裂症患者由专科医院负责)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治疗检查报告单,需加盖医院病案管理部门公章)。

或门诊病历原件(包括多次就诊记录、详细的病情记录、诊疗计划、检查报告单)。

身份证复印件。

(2)受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医疗生育保险科(以下简称医保科)受理。

属于特殊病种范围且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符合特殊病种范围,但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全部资料,补齐资料后予以受理.不符合特殊病种范围的不予受理。

(3)审核:a、医保科初审.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审核以申请人病历为主要审核资料,个人提供的相关检查报告,经医保科审查认定后,可作为补充资料上报.b、专家审核。

医保服务控制程序

医保服务控制程序

一、目的在保证医保患者合理就医需求的同时,严格执行相关的医保管理法律法规,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为就诊的医保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全过程及管理全过程的控制。

三、职责1.医保办负责医保患者医疗过程的管理。

2.医保办组织制定医保工作计划经院长、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医保办负责领导、组织、检查医保门诊患者的诊治和危重、疑难患者的会诊和抢救工作发现传染病患者时,要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定期召开医保系统会议协调各科关系,督促检查医务人员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医护常规技术操作规程。

确保医保门诊秩序良好,手续简便,方便患者就诊,不断提高医护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5医保办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宣教,消毒隔离,疫情报告等工作。

四、程序1.医保患者门诊就诊服务控制程序(1)挂号:医保人员就医时必须使用社会保障卡刷卡,挂号费用现金支付。

(2)建立病历:医院根据情况,在挂号室建立门诊病历,,以方便医师记录病案及医嘱。

(3)诊疗:参保人持挂号单、门诊病历到专科门诊由经治医师诊断病情,填写病历,并开具处方和检查治疗单。

执行门诊患者服务控制程序。

(4)缴费:医师诊断病情后,凭医师开具的处方和诊疗单到医院的划价收费窗口,使用社会保障卡或现金缴费。

(5)取药:缴费后凭处方和收据到所在的定点医疗机构药房取药;也可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用社会保障卡或现金支付药费并取药。

2.门诊规定病种治疗(1)登记办证:医保人员就诊范围在门诊规定病种范围内,中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填写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申赫认表,并携带申请人员花名册、参保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近一年来的住院病历、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及相关检查、化验结果等材料到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

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后,发给门诊规定医疗证,并根据本人意见,在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所作为定点医院。

定点医院在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

医保专职人员岗位职责(精选8篇)_专职医保管理人员职责

医保专职人员岗位职责(精选8篇)_专职医保管理人员职责

医保专职人员岗位职责(精选8篇)_专职医保管理人员职责第1篇:医保专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医疗保险专职管理人员工作职责1、负责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熟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法规。

2、负责制定详实的医保政策培训安排,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培训。

3、对药店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耐性解答,并进行业务指导,使之符合医保政策。

对不执行医保规定的有权向主管领导报告,并进行相应处理。

4、负责接受并协作医保中心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刚好反馈各种信息。

6、负责门店每季度考核与工作总结分析。

7、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2篇:居民医保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出纳人员岗位职责居民医保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工作 1.现金业务要严格根据《现金管理条例》对现金收、支的原2.始凭证仔细稽核,不符合规定的有权拒付。

现金要日清月结,按日逐笔记录现金日记帐,并按日核对3.库存现金,做到记录刚好、精确、无误。

按期与银行对帐,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随时处理未达帐项。

收付现金双方必需当面点清,防止发生差错。

4.对库存现金要严格按限额留用,不得肆意超出限额。

妥当5.保管现金、支票、发票,不得丢失。

收费单据必需经审核员审核无误,严格根据规定程序报销,6.并由当事人签字(按手印)后方可兑换现金对领导交与的其他事务按规定办理。

7.居民医保会计员岗位职责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工作1.根据《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健2.全账薄,搞好会计核算,做到数字真实、科目精确、凭证完整、做到账账、刚好编制会计报表,日清月结,记载清楚、装订整齐、账实、账表相符。

3. 遵守各项收费制度、会计制度和有关法规。

熟识驾驭财务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保证专款专用。

仔细审核收费单据,严格根据规定比例报销,刚好领报上级拨4..付的基金对会计帐目及凭证要按期装订成册,《会计档案管理方法》根据8. 妥当保管。

记帐要刚好、精确,明细帐要按日登记,总帐定期登记,但不9.能超过三天。

门诊按病种付费治疗确认书

门诊按病种付费治疗确认书

以上__种 已享受, 患者签 名:
本表作为门诊按病种付费治疗的重要依据,床位医生需在患者每日治疗结束后让患者签字确认,不得提前签字和补签,对于经抽查发现补签和提前签字, 基金一律不予支付,并对医院处以该病种基金支付定额的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同时将患者纳入我县城乡居民医保骗保黑名单管理,本次诊疗相关费用基金支 付,由患者本人承担。
药物治疗
治疗方式确认
以上__种 已享受, 患者签 名:
以上__种 已享受, 患者签 名:
以上__种 已享受, 患者签 名:
以上__种 已享受, 患者上__种 已享受, 患者签 名:
以上__种 已享受, 患者签 名:
以上__种 已享受, 患者签 名:
以上__种 已享受, 患者签 名:
门诊按病种付费治疗确认书
定点机构:凉亭中心卫生院 项目 day1 日期 检查项目 针灸(含电针等) 推拿疗法 拔火罐 艾灸疗法 牵引疗法 针刀疗法 磁热疗法 其他中医药 适宜技术 患者姓名: day2 day3 day4 身份证号码: day5 day6 day7 day8 电话号码: day9 day10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2020年版)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2020年版)

XX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2020年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5)第三章门诊及其他医疗费用结算 (15)第四章服务质量考评 (18)第五章监督管理 (19)第六章附则 (23)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府办〔2017〕65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X府办〔2019〕24号)及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点医疗机构与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参保人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结算,适用本办法。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医疗费用结算实行分开列账、单独结算。

第三条基本医保基金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实行严格预算管理,不断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着力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利用,筑牢保障底线。

坚持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通过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权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基本医保基金结算实行“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奖励约束机制。

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协调推进医共体、医联体、卫生强基、高水平医院等方面建设,有效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第四条建立XX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算联席会议制2度,联席会议负责对年度总额控制预决算、市内住院医疗费用增长率控制目标、医院系数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核。

联席会议由市医疗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经办机构参与。

市医疗保障局负责牵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付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谈判协商机制,建立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评价制度,推动建立DRGs付费方式改革的体制机制。

北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结算支付明细表

北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结算支付明细表

附件1定点医疗机构对持社保卡结算费用的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附件2备注:以上住院类费用均需提供“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全额结账证明(见表6-3)”,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章。

附件3定点医疗机构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费用时提供的材料附件4社保所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费用时提供的材料附件5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结算医疗费用后需提供的材料备注:附件1、2、3、4、5中各项材料,都应符合卫生、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附件6表单6-1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公民身份号码诊断社保卡号转往医院名称:转诊类别:1-转诊2-中途转院转诊(院)原因:转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医师签字:定点医疗机构盖章:注:1.一式二份,一份由转出医院留存,一份交参保人员。

2.“转诊类别”按转诊情况打“√”。

3.中途转院时由参保人员将《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交转往医院。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监制6-2外院检查治疗证明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公民身份证号码诊断:外检医院名称:外检项目:外检原因:医师签字:定点医疗机构盖章:6-3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全额结账证明注:审核区留存。

6-4北京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清单(定点医疗机构名称)北京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清单定点医疗机构编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社保卡/手册编号:医疗参保人员类别:申报区:疾病编码:入院方式:住院号:No.出院科别:转归:是否中途结算:主要诊断:其它诊断:结帐日期:入院日期:出院日期:共天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签章:年月日北京市医保医院端业务组件结算版本(版本号)打印版本(版本号)(定点医疗机构名称)北京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清单(DRGs结算费用清单)定点医疗机构编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社保卡号:医疗参保人员类别:申报区:疾病编码:入院方式:住院号:No.出院科别:转归:是否中途结算:主要诊断:其它诊断:分组名称:(分组编码)结帐日期:入院日期:出院日期:共天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签章:年月日北京市医保医院端业务组件结算版本(版本号)打印版本(版本号)(定点医疗机构名称)北京市医疗保险住院类费用清单(急诊留观、门诊特殊病、家庭病床)实时结算:★上传No:个人(单位):社保卡/手册号:申报区: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签章:年月日北京市医保医院端业务组件结算版本(版本号)打印版本(版本号)6-5北京市医疗保险住院类费用结算单定点医疗机构名称:No.定点医疗机构编号:公民身份号码:社保卡号:录入人签字: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签章:结帐签章:操作员编码:操作日期:6-6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定额管理结算明细表特殊病种:定额结算时段:年月日至年月日备注:此表一式两份,参保人员和医保经办机构各一份结算日期: 年月日北京市医保医院端业务组件结算版本(版本号)打印版本(版本号)296-7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定点医疗机构名称:定点医疗机构编码:申报区:说明:1、交易笔数:申报时段内入库成功数据2、(2)=(4)+(5) +(6)联系电话经手人年月日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签章:第页,共页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监制306-8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类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住院类:住院、门特、急诊留观、家庭病床)(9)= (10)+ (11)(8)=(9)+(12)+(13)31联系电话经手人年月日医疗机构收费签章:第页,共页北京市医保中心监制北京市医保医院端业务组件打印版本(版本号)326-9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核表单位名称:打印日期:此表一式两份,医保中心和社保所各一份社保所联系人:联系电话:审核人:复核人:审批日期:年月日6-10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上传)费用审核表单位名称:打印日期:此表一式两份,医保中心和社保所各一份社保所联系人:联系电话:审核人:复核人:审批日期:年月日6-11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明细表第页,共页联系人:联系电话:6-12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结算支付明细表社保登记证编码:单位名称:参保人员报销地区:单位:元(保留两位小数)36376-13NO: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申报单位社保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打印日期:本次基金支付金额中含诊疗费支付金额:元,医事服务费支付金额:元,急诊加收支付金额:元,涉及单据共张。

【推荐】关于申请工会互助的请示-范文word版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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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关于申请工会互助的请示篇一:关于职工医疗互助申请补助的通知【001】杭州市企(事)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光荣传统,根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开展多种形式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互助活动,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杭州市总工会建立杭州市企(事)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本实施办法在基金会章程规定范围内运作。

第三条职工医疗互助对象为已参加杭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不享受杭州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企(事)业在职职工。

第四条职工医疗互助金按照“互助互济、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

市总工会拨付一定的资金,作为职工医疗互助补充资金;在工会经费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职工医疗互助工作经费。

第二章互助期限和交费标准第五条职工医疗互助以一年度为一个互助周期,起止时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交费标准为每人36元/年,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收交。

职工医疗互助金可由单位行政缴交,也可由单位行政、工会和个人共同缴交。

第六条在一个互助周期内,各单位工会可为本单位新增职工补办职工医疗互助手续(须在签订劳动合同三十天内办理)。

第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X〕27号)“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规定,各单位所交互助金可在税前列支。

第三章参加互助程序第八条职工申请参加职工医疗互助,由所在单位工会以团体形式组织参加。

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单位参加人数不低于90%,100人以上单位参加人数不低于80%。

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医保结算单医院模板供患者留存)

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医保结算单医院模板供患者留存)
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人员编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人员类别
医疗救助身份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单位名称
就诊医院
省人民医院
险种
就诊医院编码
医保结算级别
就医登记号
医疗类别
普通住院
住院号
科别
床号
住院天数
入院日期
出院日期
结算时间
入院第一诊断
出院第一诊断
本年累计
本年度总费用
住院次数
统筹基金
大额互助基金
大病支付
公务员补助费
其他基金
个人账户
本次发生费用类别
各类小计费用
占合计费用比例
甲类
乙类
丙类
自付金额
西药费
中药饮片费
中成药费
治疗费
诊查费
护理费
化验费
检查费
卫生材料费
手术费
床位费
一般诊疗费
挂号费
其它
合计
合规费用:
大写:
起付标准:
大写:
本次医疗总费用:
大写:
现金支付金额:
大写:
个人账户支付金额:
大写:
基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统筹基金支付:
大写:
大额/大病支付:
大写:
公务员基金支付:
大写:
医疗救助支付:
大写:
其他基金支付:
大写:
医院垫付支付:
大写:
医疗总费用:基金支付金额:实际报销比例:%
经办人:
经办日期:

西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单病种住院费用结算表

西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单病种住院费用结算表
42
住院费用金额
43
5万元以上范围内费用总额
44
限额结算医疗费用
45
扣除超基本医保范围外自费费用
46
限额总额
47
超定额费用
48
基本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金额(5万以下)
49
基本医保住院实结金额(5万以下)
50
统筹支付费用(5万以上)
51
个人账户支付金额
52
扣除服务质量保证金(5%)
53
实际结算金额
54
大额商保补助金额
16
费用
17
心脏射频消融术
25000/次
人次
18
限额
19
肾移植治疗
50000/次
人次
20
限额
21
胸部肿瘤手术治疗
32000/次
人次
22
限额
23
脑出血手术治疗
25000/次
人次
24
限额
25
恶性肿瘤(含颅内良性肿瘤)手术治疗
25000/次
人次
26
限额
27
重度烧伤治疗
20000/次
人次
28
限额
29
肝移植治疗
人次
6
45000/双腔
限额
7
人工髋关节置换术
35000/单腔
人次
8
63000/双腔
限额
9
人工膝关节置换术
40000/单腔
人次
10
72000/双腔
限额
11
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术
50000/次
人次
12
限额
13
脊柱内固定系统手术

单病种管理实施细则(3篇)

单病种管理实施细则(3篇)

单病种管理实施细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医改,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付费方式改革,进一步强化管理,优化程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有效控制过度医疗,减轻参合农民医疗负担,充分发挥新农合基金效益,确保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定点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根据省卫生厅《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按病种定额付费和门诊统筹总额预付制度指导意见》(甘卫农卫发…____‟____号)和市卫生局《庆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办法(试行)》(庆市卫____发…____‟____号),结合实际,制定我县新农合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新农合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以下简称单病种付费)是指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对参合患者的某一病种从确诊入院、检查治疗到治愈出院实行定额付费的管理模式。

第三条全县单病种付费管理工作按照市上统一规划,坚持科学论证,积极稳妥,逐步推进,____年第一季度完成调研和测算,从第二季度开始在全县范围内的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启动实施。

第四条全县单病种付费遵循分级定额,定额包干,变异控制,分级监管的原则。

通过逐步推行单病种付费,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促使医疗机构遵循临床诊疗路径,控制医疗成本,优化诊疗流程,减轻农民就医负担。

第五条全县县、乡两级新农合定点机构须执行单病种付费管理,参合患者的住院费用实行定额包干,并严格按临床路径和诊疗规范完成诊疗。

参合患者按病种支付定额自付费用,新农合定额补偿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县新农合局按定额标准拨付定点医疗机构垫付费用。

第六条凡参合患者入院第一诊断符合单病种管理的,一律纳入单病种付费管理,不纳入或中途退出者均计为变异病例。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控制单病种变异率(变异率为第一诊断符合单病种管理的病种,因各种原因未纳入或未完成单病种付费管理的病例数与第一诊断符合单病种付费管理的总例数的比值),县、乡分别控制在____%、____%以内。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及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及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及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0.12.30•【字号】京医保发[2010]74号•【施行日期】201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及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10〕74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街道(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0〕287号)精神,保障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就医和费用及时结算,现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及审核结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参保人员(一)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并主动出示。

参保人员就医及结算时的有关问题参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实施过程中就医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37号)执行。

(二)患“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须持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病种”诊断证明,到本人申请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见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单”);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领取。

参保人员按要求填写“审批单”后,持社保卡到户籍所在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病种”审批手续。

(三)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的城镇老年人、学生儿童应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填写《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报审批单》(见附件2)后,持社保卡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0-2-日间化疗(2022年)医疗质量与安全评价指标调查表-定稿版-V1

0-2-日间化疗(2022年)医疗质量与安全评价指标调查表-定稿版-V1

说明:1.日间医疗是指医疗机构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前提下,为患者提供24小时内完成住院全流程诊疗服务的医疗服务模式。

日间化疗属于日间医疗的一种服务模式,本次调查只统计住院时间≤24小时的病例数据。

2.日间化疗患者包括本机构内集中运行单元和分散运行单元收治的患者。

3.填报说明:如本年度出院病例中确实无导管相关性感染病例,则填写数值“0”,“0”作为感染率会被纳入统计。

如医院未统计或无法统计出院感染人数,则填“/”。

尽量减少“/”率,部分项目不允许“/”。

4.提示:本年度将会对填报项“/”率进行统计,并对上报结果进行抽样检查,请各医院真实准确统计所有调查数据,认真填写。

5.参加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医疗机构,请务必确保全国医疗质量抽样调查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所用医院名称完全一致!若名称不一致,请点击【申请账号】,输入手机号码进入【审核状态】页面,点击【修改】来变更医院名称,如不确定医院名称请登录绩效考核系统进行确认。

填报数据范围:出院日期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数据。

2022年度日间化疗医疗质量与安全评价指标调查表说明:专业调查表要求这些医院填报:综合医院填报和专科医院上报。

[填报指标]你院是否在2022年1月1日前开展日间化疗?(单选)○是○否【强制】流程控制[你院是否在2022年1月1日前开展日间化疗?(单选)]选择“是”,则系统显示下面的指标给用户填写。

否则,系统隐藏下面的指标,不显示。

[填报指标]你院开展日间化疗的运行模式是?(单选)○集中管理、集中运行○集中管理、分散运行○两者并行说明:《医疗机构日间医疗质量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院、科两级责任制,加强日间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由医疗管理或质量控制部门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集中管理、集中运行是指由集中运行单元集中预约排程,集中收治,出院后集中随访;集中管理、分散运行是指由分散运行单元(以专科病房为基础,从开展日间医疗的临床科室划分部分床位),按照日间医疗服务流程收治日间医疗患者,由开展日间医疗的专科病房自行完成患者日间治疗、治疗后护理及出院后随访等工作。

学院大学生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管理办法

学院大学生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管理办法

学院大学生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管理办法为贯彻和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驻长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原则1.健康公平、公正原则、广覆盖原则;2.合理有效控制、避免透支原则;3.预防为主、兼顾治疗、提高健康可及性原则;4.厉行节约原则;5.循序渐进原则。

二、组织管理学校成立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研究落实政策,综合协调处理问题,医保费统筹管理,监督使用情况。

办公室主要职责为:主要负责提供参保学生学籍认定,宣传组织动员,办理经费收缴拨付,学生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及重症门诊的办理、审核与报销,以及学生日常就医的指导工作。

领导小组主任由分管学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兼任,其成员由学生工作部(处)、总务处、财务处、系部学生工作负责人组成,普通门诊医保办公室由学生工作部(处)、总务处、财务处、长沙仁和医院和学院医务室各指定一名人员组成。

三、保险待遇1.建立学校在册大学生学校医务室普通门诊统筹医疗保险互助基金库,统筹医疗保险互助基金来源由医疗保险中心按参保每生一个保险年度拨付50元安排经费预算及年度基金余额积累组成。

2.医务室建立门诊基本帐户和费用使用情况数据库。

学生门诊诊疗费用基金支付部分按以下比例报销: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70%,参保学生个人支付30%。

超出最高支付限额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学生个人负担。

3.特殊专科门诊,报医保中心批准,取得特殊病种门诊手册后按市医保中心有关政策报销。

急诊,急诊抢救死亡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在门诊急诊并在72小时内符合住院标准转住院治疗的,其急诊期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山东大学大学生医疗保险有关政策问答

山东大学大学生医疗保险有关政策问答

(三)缴费期和待遇享受期每年9月1日—10月31日为大学生医疗保险缴费期,自9月1日起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

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为一个医疗年度。

(四)缴费方式我校实行代收代缴的方式,各学院携《缴费学生花名册》经学校医院与卫生管理处审核后,统一交到学校计财处指定账号,然后再由学校统一上缴。

重度残疾、低保大学生,由学校经办人员持学生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到济南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免缴手续,经济南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开具的《济南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免缴费人员待遇认定表》,相关学生据此免缴医疗保险费。

五、问:医保卡的制作与发放方式?答:济南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汇总各高校大学生登记信息后,组织照相馆到我校统一照相。

由系统生成制卡数据交给制卡商,制作医保卡。

医保卡制作完毕后,济南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到我校,再由各学院将医保卡统一领回,然后发放到每一个参保大学生手中。

六、如何进行信息变更和续保缴费?答:大学生基本信息有误或人员类别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的,由我校经办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填写《济南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信息变更申请表》,办理信息变更手续(视情况,也可由学生本人直接前往办理变更手续)。

已经办理参保登记,享受待遇的大学生人员基本信息未发生变化的,以后年度续保缴费时不再办理登记手续,仍在学校缴费,人员类别发生变更的在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按新人员类别缴费。

七、参保后,大学生享受怎样的医疗保险待遇?答:大学生在规定的缴费期内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可享受相应大学生医保待遇:(一)普通门诊待遇根据我校学生的实际,我校制定了《山东大学学生门诊医疗管理暂行办法》,对我校学生的门诊医疗待遇进行了规定,比照济南市大学生医保的有关规定无论从报销的额度、就医医院的范围等都有较大尺度的放宽。

《山东大学学生门诊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参保大学生在校医院就医每次的挂号费优惠50%;药费门诊统筹经费支付60%,个人负担40%;检查费、治疗费门诊统筹经费支付70%,个人负担30%;参保大学生经校医院转诊至校外非营利性医保定点意外伤害门诊(未住院者)--—到校医院或校外医保定点医院(本市或异地)就医—--持以下材料:学生证复印件(仅复印有学号、身份证号的一页,一式两份);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一式两份);门诊病历(加盖急诊章,原件、复印件);费用清单(如没有,需手写并医院加盖收费专用章);原始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学院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学生身份、受何意外伤害及时间,辅导员及学院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交所在校区校医院具体经办人员办理报销手续。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太原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太原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太原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1.05•【字号】并政办发[2002]108号•【施行日期】200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太原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并政办发[2002]108号2002年11月5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太原市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并政发[2000]69号)、《太原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并政发[2001]45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太原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一条按照《太原市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和《太原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必须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并按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法定投保人,被投保的商业保险公司为保险人,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的职工,均为被保险人。

第三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筹集资金,统一投保,与商业保险公司签订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协议书。

商业保险公司负责赔付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

第四条根据《太原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每名参保人员每月缴纳2元(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中划拨缴纳),参保单位按人数每人每月缴纳3元。

第五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15日前从医疗保险财政专户提取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缴付商业保险公司,同时提供参保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

第六条当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达到赔付起点的90%时,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将有关医疗信息通知商业保险公司。

第七条商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所有的医疗费用支出情况要进行核实,被保险人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积极配合完成有关费用的调查取证。

济南城镇居民医保就医结算流程

济南城镇居民医保就医结算流程

济南城镇居民医保就医结算流程对于济南城镇居民医保就医结算流程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济南城镇居民就医结算流程(⼀)定点社区卫⽣服务机构门诊就医、结算流程⼀个医疗年度内,参保⼈在定点社区卫⽣服务机构门诊发⽣的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付范围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累计不超过200元的部分,由基⾦按照20%的标准⽀付,超出部分由个⼈现⾦⽀付。

参保⼈在定点社区卫⽣服务机构门诊就医,应出⽰医保卡,结算时,系统⾃动计算参保⼈应付费⽤。

(⼆)住院就医、结算流程1、普通住院(1)住院登记:参保⼈患病需住院治疗的,由经治医⽣开具住院单,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可凭医保卡、⾝份证明等办理住院⼿续。

(2)押⾦收取:参保⼈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医院可先收取⼀定数额的押⾦,但不得超过个⼈⾃负部分,出院结算时多退少补。

(3)出院结算:参保⼈出院时,应及时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个⼈负担部分(⽬录外部分、⽬录内先负担部分、统筹⽀付范围内按⽐例分担部分、最⾼⽀付限额以上部分)。

定点医疗机构应打印住院发票及《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住院费⽤清单、《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参保⼈住院费⽤结算单。

2、急症住院在同⼀定点医疗机构急诊留观转住院的,其留观期间的医疗费⽤与住院费⽤合并计算;不需收治住院的,按门诊对待。

危重病⼈在门急诊抢救⽆效死亡的,其符合规定的急诊费⽤由居民医疗保险基⾦按住院有关规定⽀付,不执⾏起付标准。

3、市内转诊转院已经收治住院的病⼈,本院因设备或技术所限诊治有困难的,要按规定为病⼈办理转院。

参保⼈向上⼀级医院转院时,应补齐转⼊医院起付标准的差额。

向下⼀级医院转院的,起付标准的差额部分不予退还。

4、异地转诊转院异地转诊转院应具备的条件:(1)本市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治疗的危重疑难病症;(2)经本市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级以上专科医院检查、专家会诊仍未确诊的;(3)接诊医院的诊疗⽔平⾼于本市诊疗⽔平;(4)接诊医院仅限北京、上海或天津的三级甲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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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费
35
6万~26万
40
10万以上
75
手术费
其他乙类费
?
小计
小计
检查费
丙类金额
22
大病
26万以上
41
起付标准
72
其他费
超限额金额
54
丙类药品
70
小计
总费用合计:
预交金额
本次门诊特定项目费用分类及金额
备注:1.数字代表接口文档中预结算序号
2.问号是不知道取哪个字段
68+69
本次门特费用总额(大写):12
本次进入补充医疗保险个人支付合规费用
66
本次进入补充医疗保险个人支付丙类药品费用
69
统筹基金支付
大病救助基金支付
个人账户支付
现金支付
13
14
15
16
公务员补助支付
建国前老工人基金支付
个人合规费用支付
丙类药品费用支付
17
18
67
70
补偿合计:13+14+17+18+67+7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费用结算单
定点医疗机构:NO:
姓名
性别
年龄
人员类别
工龄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6
人员编码
医疗保险号
上次账户余额
门诊号
本年度已次住院
本年度规定病种基金支付范围内医疗费已累计金额
就诊日期
病种
50
定额
本年度进入补充医疗保险个人支付合规费用累计
65+66
本年度进入补充医疗保险个人支付丙类药品费用累计
自理合计:15+16
住院费用分类
个人自付分类
补充医保再支付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费别
金额
费别
金额
个人自付费别
金额
个人分段自付
金额
起付标准
71
床位费
治疗费
超标准床位费
48
起付标准
24
分段
金额
西药费
材料费
乙类检查费
36
统筹基金
2万以下
38
0~6万
73
中成药费
特殊材料费
乙类治疗费
37
2万~6万
39
6万~10万
74
中草药费
诊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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