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学生课程学习成绩评定办法

合集下载

四川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教学,考核及成绩管理的规定

四川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教学,考核及成绩管理的规定

四川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教学、考核及成绩管理的规定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考核及成绩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课程教学1课程开设与管理(1)各研究生招生专业须在研究生入学后一月内,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订出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课程的学习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及培养计划的规定执行,如必须变动须经院系领导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2)各院系应认真遴选合格的教师担任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工作。

开设的所有课程,应有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应较好地反映本门学科的新进展、新成就。

教学大纲应包括四个部分:a.本门课程的作用和任务,课程的基本要求,课程内容的重点、广度和深度;b.本门课程各章节的具体内容;c.教学方式、安排、时间分配、考核方法和开课时间;d.有关参考书和参考文献资料目录。

(3)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一般不得安排校外教学活动或参加学术会议,二、三年级硕士生及博士生需到校外进行教学活动者,要对课程学习及论文工作作好安排。

2停课和调课(1)任课教师必须根据课表按时开出所任课程,如因故不能按时开课,须提前提出书面报告,经院系主管领导批准,报研究生院,以便做好停课、调课安排。

(2)因故不能按原计划完成课程教学任务,教师应及时报告院系,采取补课或请符合要求的教师代课等措施。

3选课(1)研究生选课须按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在导师指导下进行。

学校开设的公选课和医学类专业课须填写《选课单》,经指导教师和院系主管负责人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

(2)研究生申请选修的自选课程,应于上一学期放假前二周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和院系主管负责人批准后,由研究生所在院系与开课院系联系同意后通知任课教师。

研究生所选课程一经确定不得退选。

对所选课程无故不参加学习和考核者,该门课程记为零分。

4课程免修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某些实践、实验性较强的课程,不得申请免修。

其他课程如研究生要求免修,应由本人在开课前后两周内提出申请,并提供自学该门课程的书面作业或读书心得等证明材料,由任课教师审核,教研室同意,院系主管负责人批准,公共必修课须经研究生院批准。

学生学分绩点计算规则

学生学分绩点计算规则

学生学分绩点计算规则一、绩点的定义绩点是大学生综合学业成绩的量度指标,用于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

每门课程都有一个绩点,绩点的大小与学生在这门课程中所取得的成绩有关。

绩点的计算规则对学生的学业发展和未来就业都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学生应该了解绩点的计算规则。

二、绩点的计算方法绩点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学分和成绩来确定的。

学分是大学课程的学时排量,一般以学时为单位计算。

每门课程的学分都是固定的,一般是根据课程的难度来确定的。

成绩是学生在这门课程中所取得的成绩,在大多数学校中用百分制来计算。

绩点的计算方法是将每门课程的学分与成绩相乘,然后将所有课程的结果相加,再除以总学分,即得到绩点。

三、绩点的等级划分绩点的等级划分是根据学生的成绩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90分以上是优秀,80-89分是良好,70-79分是中等,60-69分是及格,60分以下是不及格。

根据绩点的计算方法,每个等级对应一个绩点,优秀对应的绩点最高,不及格对应的绩点最低。

四、绩点的意义绩点是学生学习成绩的一种量化指标,对于评价学生的学业发展和能力水平非常重要。

绩点的高低不仅可以反映出学生在各门课程上的学习水平,也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位授予、奖学金评选以及未来就业等方面。

五、绩点的影响因素绩点的计算是根据学分和成绩来确定的,因此,绩点的大小受到学生的学分和成绩两个因素的影响。

一方面,学分的多少决定了绩点的上限。

另一方面,成绩的高低决定了绩点的具体数值。

因此,学生在选择课程和努力学习的过程中需要注意这两个因素的影响。

六、如何提高绩点?提高绩点是每个学生都关心的问题。

要想提高绩点,首先要提高课程的学分,尽量选择一些难度适中、有趣并且与自己专业相关的课程。

其次,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成绩,多参加课堂讨论、作业、实验等活动,重视课程学习的过程。

此外,还可以积极参加各类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从而提升绩点。

七、绩点的计算规则的变动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绩点的计算规则也发生了变动。

四川大学《常微分方程》课程考评方式与标准

四川大学《常微分方程》课程考评方式与标准

四川大学《常微分方程》课程考评方式与标准常微分方程(Ordinary Differential Equations), 是本科数学专业的核心基础课程,授课对象为数学学院本科二年级学生。

它是学习泛函、偏微、微分几何等课程的基础,是数学在工程技术中发挥作用的拳头之一。

在工程力学、流体力学、天体力学、电路振荡分析、工业自动控制以及化学、生物、经济等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

通过本课程学习,不仅为后续课程打下基础,而且以穿插其中的在历史上成功利用微分方程解释实际现象的著名范例来培养学生用数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初步能力。

因此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一方面让课程内容紧贴工程实际,使学生从生活中去体悟教学的内容,另一方面让课程内容面向学科前沿、面向科研热点、面向新时代,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

基于上述思想,我们采用“大班授课、小班研讨”的教学方式,即由主讲教师设计课程改革方案并承担大班教学工作,研究生助教负责组织小班研讨及其他辅助工作。

小班研讨围绕课程内容,就常微分方程与动力系统的学科发展中相关的问题展开讨论。

同时将过去单一的“作业-考试”模式改为作业(Assignment)、报告(Presentation)、咨询(Inquiry)、讨论(Discussion)、专题论述(Essay)、考试(Test)的全方位开放式APIDET教学模式。

增强师生互动,把学生从应考能手培养成具有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的科研好手。

与这一教学模式相适应,我们对课程考试进行了改革,注意加强教学过程考核,全面检查教学内容的阶段完成情况。

尝试多种形式的考试评分办法,学生期末成绩由作业、课堂报告、课堂讨论、专题论述、半期考试和期末考试成绩来综合评定,避免由一次考试来决定学生期末总成绩。

半期考试和期末考试实行教考分离,即把教学和考试分开,任课老师不参与本课程的考试出题、监考和评卷。

具体方法与标准如下:1.平时作业:占期末总成绩的10%。

督促学生应按时完成平时作业,及时批改作业。

四川大学学分制条例

四川大学学分制条例

四川大学学分制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落实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我校教学改革,转变教学管理模式,建立学生自主成才机制,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和学生学习主动性,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品德好、素质高、基础厚、专业宽、能力强,能主动适应新世纪社会经济和科技文化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分制是相对于学年制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它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作为学习计量的单位,以在规定的年度内取得必要的最低学分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

第三条本条例的适应对象为四川大学所有文、理、工科类和部分医科类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二章开课第四条学校和院(系)根据本科生培养目标、规格要求和学分制特点制定模块式教学计划,作为开课与选课、修课的依据。

第五条各院(系)按照教学计划,每学期第6周前向教务处上报下学期教学任务书(主要内容包括开设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课程性质、先修课程、任课教师、选用教材、考试方式及时间等)教务处于第12周向全校公布课程表。

第六条各开课单位应认真审查任课教师资格。

未经试讲或试讲不合格的教师不得任课。

助教未经批准不得担任主讲教师。

教授原则上每学年至少应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含实验课)第七条学校加强对教学全过程的监控与督导,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和奖惩措施。

对不称职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要及时撤换。

对教改成绩突出、教学优秀的教师和成效显著的教学管理人员,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八条按《教育法》的规定,所有任课教师都应用普通话授课,195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必须使用普通话授课。

第九条任何教师主讲的任何课程,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修读人数才能开课。

具体的规定是:公共性课程或每年招生人数在40人以上的基础性、专业性课程,修读人数不少于30人;每年招生人数在20-39人的基础性、专业性课程以及少数特殊的选修课,修读人数不少于15人;个别专业的特殊情况,由所在院(系)提出意见,教务处单独审批。

四川大学绩点怎么算的

四川大学绩点怎么算的

四川大学绩点怎么算的
四川大学,简称“川大”,是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四川大学绩点怎么算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百分制与学分绩点的对应关系
分数:95—100;90—94;85—89;80—84;75—79;70—74;65—69;60—64<60
绩点:4.0; 3.8; 3.6; 3.2; 2.7; 2.2; 1.7; 1.0; 0
九级制与学分绩点的对应关系
分数:A; A—; B+; B; B—; C+; C;;C;;F
优;优—;良+;良;良—;中+;中;合格;差
绩点:4.0;3.8; 3.6; 3.2;2.7; 2.2;1.7; 1.0; 0
学分绩点的`计算公式为:
(1)一门课程的学分绩点=成绩绩点×课程学分
(2)学期或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所有课程(成绩绩点×课程学分)/所有课程总学分。

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管理规定

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管理规定

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和发扬我校的优良校风,严肃考纪,端正考风,推进课程考核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和规范化,客观科学地评价教学效果,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考核工作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和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应坚持公平、公正、求是、严谨的原则。

凡属培养方案规定的理论教学、实验和实践环节(以下统称课程)均应按学期进行考核。

凡本校注册学生均应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并取得相应成绩,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的学分。

第三条在分管校领导的指导下,课程考核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组织管理。

教务处负责课程考核工作的总体组织与质量监控;学院(部)是课程考核工作的主体,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考核方式和时间第四条课程考核由过程考核和期末考核两部分组成。

过程考核包括出勤、课堂表现、课内测试、创作设计、研究性学习报告、文献综述报告、实验报告、设计报告、调查报告、课程论文、课外作业、平时测验以及期中考试等,考核测评次数与课时数正相关;期末考核主要以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方式可以是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开闭卷结合考试、口试和上机考试等,其中重要的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原则上应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第五条每门课程的考核方式,过程考核安排及平时成绩、阶段成绩、期末成绩所占比例,应在本课程的考试大纲中明确提出,承担课程的学院(部)、教研室在每学期开学前应当召集任课教师集体讨论确定考试大纲在本学期的具体实施细则,并在开课时明确告知学生。

(一)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等必修课程和培养方案确定为考试科目的课程考核,原则上安排在考试周由各学院(部)统一组织进行。

专业培养方案确定为考查的课程一般在课程授课任务完成后,即可进行考核,由授课学院(部)具体组织实施。

(二)对应用性强、重在对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课程要尽可能采用非闭卷的方式考核,并减少笔试考核所占比重,着重于过程性、阶段性考核。

四川大学绩点对照表

四川大学绩点对照表

四川大学绩点对照表
四川大学是一所位于中国四川省的著名高校,学校也给学生推出了一种叫做“绩点对照表”的新型成绩评定制度。

它以一定的标准划分学生的成绩,可以帮助学生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同时有助于四川大学提高整体的学术水平。

绩点对照表的划分标准是:根据学生的实际考试成绩,将学生分成获得A+、A、B+、B、C+、C、D+、D、F八个标准。

A+为最高分,F 为最低分。

对应各科成绩,绩点分别是4.0、3.7、3.3、3.0、2.7、2.3、2.0、1.7、0.0,其中A+为4.0,F为0.0。

学校要求学生在每学期考试结束后,及时查询成绩,并在绩点对照表上作出相应的标记,在计算学生绩点时,把所有科目的成绩乘以该科目的学分,然后除以每学期的总学分,最后的绩点均按照分值对照表的标准给出,最后在网上打印绩点对照表,随时保存、查看绩点对照表,方便学生在考试成绩的变动中及时了解自身的学习情况。

绩点对照表不仅可以帮助学生了解自身的学习情况,更可以帮助学校更好地管理学生,例如对于学生的学习成绩有较高要求的学校,可以根据绩点对照表,将学生分类,达到激励和规范学生学习的目的;此外,学校还可以利用这一工具,更好地进行计算机和数据挖掘,分析学生学习表现和学术发展情况,建立一套更加完善的学术水平测评体系,有助于四川大学提高整体的学术水平。

绩点对照表是四川大学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和提高学术水平而
推出的一种新型成绩评定制度,它以一定的标准划分学生的成绩,既
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身的学习情况,又能帮助学校更好地管理学生,有助于四川大学提高整体的学术水平,受到广大学生的一致好评。

川大绩点计算方法

川大绩点计算方法

川大绩点计算方法川大(四川大学)的绩点计算方法与其他大学的计算方法类似,主要是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和学分来计算。

通常绩点是用来评估一个学生的学业成绩的,川大的绩点计算方法如下:1.绩点计算公式:绩点=(课程成绩-50)/10其中,课程成绩通过百分制评定,50分为及格线。

2.学分的计算:每门课程都有相应的学分,学分用来表示这门课程的学习工作量。

通常,绩点是根据学分和课程成绩计算的。

3.绩点计算方法:绩点的计算方法是将每门课程的学分乘以对应的绩点,然后将所有学分的绩点加起来,再除以总学分数,得到平均绩点。

例如,学生小明修读了如下课程:-英语:4学分,成绩85-数学:3学分,成绩75-物理:3学分,成绩80-化学:2学分,成绩90根据计算公式,可以计算每门课程的绩点如下:-英语:(85-50)/10=3.5-数学:(75-50)/10=2.5-物理:(80-50)/10=3.0-化学:(90-50)/10=4.0然后,将每门课程的学分乘以绩点,得到:-英语:4学分x3.5=14.0-数学:3学分x2.5=7.5-物理:3学分x3.0=9.0-化学:2学分x4.0=8.0将所有学分的绩点加起来,得到总绩点:14.0+7.5+9.0+8.0=38.5总学分数是4+3+3+2=12最后,用总绩点除以总学分数,得到平均绩点:38.5/12≈3.21所以,小明的绩点约为3.21请注意,川大的绩点计算方法可能会根据具体的规定和政策而有所不同,以上只是一个基本的计算方法的介绍。

在实际中,还可能存在不同课程的不同学分和不同计算方法,所以具体的绩点计算还需参考学校的规定。

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

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

四川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学院院务会2008年12月25日通过)第一章总则一、为了适应时代发展对法学人才的要求,造就出兼具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规定》、《四川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和精神,结合法学实务对本科生专业知识、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研究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的实际需要,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总结我院学生管理工作的经验,特制定本综合测评办法。

二、通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现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日常管理与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相结合,不仅能够准确、及时、客观地了解学校育人的成果,而且可以促进学生、家长、学校、社会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三、学生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三部分:基本素质、学习成绩、创新能力。

每学年(上一年9月1日至下一年8月31日)开始时计算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

综合测评成绩=基本素质分+学年学习成绩×70%+创新能力分基本素质分= 5+(J/Jmax)×5创新能力分= (C/Cmax)×20以上各项计分必须属实,所有计分必须向各本科年级日常记录小组的同学提供证明,日常记录小组的同学有义务及时准确地将同学们申报的活动项目记录入档;基本素质原始分和创新能力原始分没有上限,原始得分最高者分别为Jmax和Cmax。

本办法所称的日常记录小组是指各年级通过民主决策产生的,进行年级所有同学参加活动与表现情况日常记录的小组。

四、此测评办法须在“公平、公开、公正”的环境中进行。

具体测评流程由第六章“实施办法”规定。

本办法可在每学年初修订,修改部分从修订的该学年起生效。

五、本办法是评定奖学金、助学金,评定优生、优干等各类先进,推荐免试研究生和推荐就业的依据;如和学校规定相冲突的,则报学院党委、行政讨论后决定。

第二章分则一、基本素质测评(一)基本要求1、基本素质测评部分的固定基础分为5分。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制度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制度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制度12四川大学文件川大教〔〕116号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的通知校内各单位: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创新教育的基本任务。

实施创新教育学分制是学分制改革条件下创新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举措。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教育,学校修订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师生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⒈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⒉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⒊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⒋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四川大学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附件1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修订)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它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

本科生必须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创新教育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主要经过评定在校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学习与竞赛成果、特长与技能证书和其它活动项目等四大类十二个项目(附件2)而获得。

第四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1.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16周。

2.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部分栏目,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各一份。

3.申请与认定、审批程序:22020年5月29日(1)学生按以下要求请相关部门或教师审核申请材料,并在”项目审核意见”栏目签字。

①A.B.F.G.H.I.J.L1项由各院系审核。

②E项由校团委审核。

③C.D.K项由项目指导教师审核。

华工GPA官方算法

华工GPA官方算法

华工GPA官方算法在华工,每门课程都有一个学分(Credit)和一个对应的等级(Grade)。

学分代表课程的学时数量,等级表示学生在该门课程中的表现水平。

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优秀(A+):95-100分-良好(A):90-94分-中等(B+):85-89分-及格(B):80-84分-不及格(F):0-79分1. 对于每门课程,将其对应的等级转换为对应的绩点(Grade point)。

绩点的转换规则如下:-A+:绩点为4-A:绩点为3.8-B+:绩点为3.3-B:绩点为3-F:绩点为02. 对每门课程,将其学分乘以对应的绩点,得到该门课程的加权绩点(Weighted Grade Point)。

3. 计算所有加权绩点的总和,得到加权绩点总和(Total Weighted Grade Point)。

4. 计算学分总和(Total Credit),即所有课程的学分之和。

5.最后,将加权绩点总和除以学分总和,得到GPA。

数学公式表示如下:GPA = Total Weighted Grade Point / Total Credit官方的GPA算法保证了对学生成绩的公平评估,符合学术规则和国内外教育界的标准。

这种计算方式对每一门课程都进行了权重的考虑,更加准确地反映出学生的努力和能力。

此外,华工还提供了一些额外的GPA计算规则。

例如,如果学生在同一门课程不同学期取得了不同的成绩,可以根据具体的规则进行GPA的计算。

此外,在获得多个专业学位的情况下,还会有其他特定的GPA计算方式。

总之,华工的官方GPA算法是基于学分和成绩的加权计算方式,旨在准确地评估学生的学业成绩和能力水平。

它是公平和客观的评估标准,能够反映学生在整个学期或学年中的学习成果。

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

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

四川大学文件川大教〔2008〕116号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的通知校内各单位: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创新教育的基本任务。

实施创新教育学分制是学分制改革条件下创新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举措。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教育,学校修订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师生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⒈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⒉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⒊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⒋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四川大学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附件1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修订)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

本科生必须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创新教育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主要通过评定在校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学习与竞赛成果、特长与技能证书和其他活动项目等四大类十二个项目(附件2)而获得。

第四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1.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16周。

2.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部分栏目,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各一份。

3.申请与认定、审批程序:(1)学生按以下要求请相关部门或教师审核申请材料,并在“项目审核意见”栏目签字。

①A.B.F.G.H.I.J.L1项由各院系审核。

②E项由校团委审核。

③C.D.K项由项目指导教师审核。

④L2项由体育学院审核。

⑤L3.L4项由教务处审核。

(2)各学院依据《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附件2),对申请创新教育学分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并在申请表内认定。

四川大学绩点对照表

四川大学绩点对照表

四川大学绩点对照表在四川大学,学生的成绩常常以绩点分数来衡量,绩点分数和标准分数有一定的关系。

为方便学生和老师,四川大学制定了一份《四川大学绩点对照表》,把标准分数和绩点分数进行有效的对比。

《四川大学绩点对照表》按照不同的标准分数分成不同的等级,分别是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比如,对于90分以上的标准分数,其绩点分数是4.0,而80-89之间的标准分数,其绩点分数是3.0,具体如下表所示:标准分数 | 点分数------------ | -------------90 - 100 | 4.080 - 89 | 3.075 - 79 | 2.770 - 74 | 2.365 - 69 | 2.060 - 64 | 1.755 - 59 | 1.350 - 54 | 1.045 - 49 | 0.740 - 44 | 0.335 - 39 | 0.00 - 34 | 0.0《四川大学绩点对照表》不仅方便学生了解自己的成绩,而且还有助于学校评估学生成绩和学术水平,也有助于学校统计学生平均成绩,以期得出更加准确的结论。

此外,《四川大学绩点对照表》还可以用于评估学生的素质,等级越高表明该学生的学习能力越强,对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会有更大的帮助。

在不同的等级中,学生的学习能力也有着一定的差别,从而能更加有效的评估学生的学习能力,以及学生的表现。

此外,《四川大学绩点对照表》还可以用于划分学生之间的竞争程度。

四川大学在不同等级中使用相应的绩点分数,以此作为标准,这样可以更好的区分学生之间的优劣,也能有效的激励学生,以追求更高的成绩。

最后,《四川大学绩点对照表》在四川大学的排名和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绩点分数可以按照不同等级对学生进行统计,从而更准确的估算学校的实力,也有助于四川大学发展更大的校园文化,有效的提升学习质量。

总之,《四川大学绩点对照表》是四川大学为了有效衡量学生成绩所制定的一份准则,它使学生更方便的掌握自己的学习进步,老师也可以准确的评估每个学生的学习表现。

四川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四川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四川大学网络继续教育学院四川大学是国家布局在中国西部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

由原四川大学、原成都科技大学、原华西医科大学三所全国重点大学于1994年和2000年两次“强强合并”组建而成。

学校现任校党委书记杨泉明教授,校长谢和平院士。

学校设31个学科型学院,建有研究生院、海外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网络继续教育学院。

学科覆盖了文、理、工、医、经、管、法、史、哲、农、教、艺等12个门类,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34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44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32个,本科专业133个,博士后流动站33个,国家重点学科4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

四川大学网络继续教育学院是国家2000年正式启动的“现代继续教育”首批试点院校。

四川大学网络继续教育学院传承四川大学“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之校训,弘扬“严谨、勤奋、求是、创新”之校风,遵循“以人为本,崇尚学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以四川大学“造就具有深厚人文底蕴、扎实专业知识、强烈创新意识、宽广国际视野的国家栋梁和社会精英”人才培养目标为己任,依托四川大学丰富优质的教学资源,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运用现代远程教学手段和教学模式,立足西部,面向全国发展网络继续教育,努力为地方经济和行业发展培养实用型在职人才。

经过近十五年的建设,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教学体系和教学保障体系。

四川大学网络继续教育学院报考须知一、报考条件1、具有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文凭者,可报考相应的专科(业余)专业;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或大专以上毕业文凭者可报考专升本(业余)专业;3、报考护理学专业者必须是具有护理学毕业证和护士执业证书的在职从业人员;4、药学专业专升本的报考条件为:具有国民教育系列药学类、化学类、生物类、医学类大专及大专以上毕业文凭者,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药学专业(专升本)。

①已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在职从业人员,并提供单位在职工作证明方可报名;②已取得初级以上(含药士)职称的医院在职从业人员,并提供医院在职工作证明和药学专业大专毕业文凭方可报名;③已取得医药商品购销员资格证书,现从事药品流通行业的在职从业人员,并提供单位的在职证明方可报名;④已取得初级职称(含技术员)以上,现从事药品研究生产企业的在职从业人员,并提供单位的在职证明方可报名;报考专升本层次的学生的前置专科文凭必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审核(或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指定的代理机构作学历认证),否则不予报名。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内各单位:为探索新形势下综合型大学实践教育教学新模式和新途径,加强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的规范管理,结合学校近年来创新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学校组织相关部处、学院进行了认真讨论,制订《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2. 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3.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4.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审核汇总表四川大学二O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附件1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强化我校本科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培养,促进大学生“进实验室、进课题组、进科研团队”,根据学校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的要求,结合学校开展创新实践活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在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中的经历和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意义或实用价值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审核评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范围1、参加各种学术性社团活动和兴趣小组活动;2、个人自主参与教师科研课题研究,参加学院、学校和国家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科学探索、科研训练等“进实验室、进课程组、进科研团队”等活动,达到一定时间,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认可者;3、参加社会实践、创业就业培训或实践;4、参加自主立项或教师的实验技术创新项目,参加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共享仪器设备操作等技能培训,参加小发明、小科研等创新实验活动;5、参加国际合作项目与海外研修计划,参加的学术报告会或学术讲座(包括海外文化讲座);6、参加国际、国家、省市、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实验技能竞赛;7、获得计算机证书与外语证书,获得国家级或国际注册资格证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或专业认证考试证书;8、获得科技成果、科技发明专利;9、发表论文、作品;10、经学校认定的其他活动或项目。

四川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教学,考核及成绩管理的规定

四川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教学,考核及成绩管理的规定

四川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教学、考核及成绩管理的规定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考核及成绩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课程教学1课程开设与管理(1)各研究生招生专业须在研究生入学后一月内,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订出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课程的学习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及培养计划的规定执行,如必须变动须经院系领导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2)各院系应认真遴选合格的教师担任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工作。

开设的所有课程,应有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应较好地反映本门学科的新进展、新成就。

教学大纲应包括四个部分:a.本门课程的作用和任务,课程的基本要求,课程内容的重点、广度和深度;b.本门课程各章节的具体内容;c.教学方式、安排、时间分配、考核方法和开课时间;d.有关参考书和参考文献资料目录。

(3)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一般不得安排校外教学活动或参加学术会议,二、三年级硕士生及博士生需到校外进行教学活动者,要对课程学习及论文工作作好安排。

2停课和调课(1)任课教师必须根据课表按时开出所任课程,如因故不能按时开课,须提前提出书面报告,经院系主管领导批准,报研究生院,以便做好停课、调课安排。

(2)因故不能按原计划完成课程教学任务,教师应及时报告院系,采取补课或请符合要求的教师代课等措施。

3选课(1)研究生选课须按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在导师指导下进行。

学校开设的公选课和医学类专业课须填写《选课单》,经指导教师和院系主管负责人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

(2)研究生申请选修的自选课程,应于上一学期放假前二周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和院系主管负责人批准后,由研究生所在院系与开课院系联系同意后通知任课教师。

研究生所选课程一经确定不得退选。

对所选课程无故不参加学习和考核者,该门课程记为零分。

4课程免修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某些实践、实验性较强的课程,不得申请免修。

其他课程如研究生要求免修,应由本人在开课前后两周内提出申请,并提供自学该门课程的书面作业或读书心得等证明材料,由任课教师审核,教研室同意,院系主管负责人批准,公共必修课须经研究生院批准。

四川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

四川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

四川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试工作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检查教师教学质量和考查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方式和手段。

为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和规范考试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主要适用于面向四川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生,由学校组织进行的各类课程考试。

其他由学校承办的各级各类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考试的目的与方式第三条课程考核是根据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既是客观地检查与评价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掌握程度以及应用与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全面地检查与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手段。

学生所修读的所有课程均应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才能取得学分。

第四条按照各门课程的特点,课程考核一般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课程的考核方式应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要求在教学计划上给予明确,课程教学大纲应注明该课程的具体考核方式(含成绩评定方式),并且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初明确告知修读本门课程的学生。

课程教学大纲必须经过开设该门课程的系或教研室审定,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实践性课程、操作性课程和讲座性课程等课程一般可采用考查方式,其他课程一般应采用考试方式。

第五条学校积极鼓励进行课程考核方式的改革。

考试一般可以采用笔试、口试和口笔兼试等方式进行。

其中,笔试可以采用闭卷考试、开卷考试两种方式进行。

开卷考试中,堂上开卷考试指指定地点、指定时间进行的开卷考试,堂下开卷考试指采用不指定地点做小论文形式进行的开卷考试。

堂下开卷考试应适当加以控制,原则上在期中考试和高年级选修课范围内采用。

期末考试中采用开卷考试方式的课程,一般以不超过各专业、各年级期末考试课程总门数的三分之一为限。

第六条课程考核要充分体现教学活动评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无论考试还是考查,课程考核的最终结果即课程的成绩评定必须将目标考核和过程考核结合起来,必须努力克服一次性考核决定课程成绩的情况。

教学活动中应加强对学生的日常考勤和平时考核,每门课程原则上都应进行期中考核。

大学本科学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学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实施办法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实施办法(修订)(2014-2015学年校政字1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是教学运行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学生学习、检查教学效果和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为规范课程考核和成绩管理工作,严肃考试纪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课程包括全日制本科生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计算学分课程及教学环节,其中,新生研讨课、国防教育、经典历史著作阅读、实践教育类教学环节在执行本办法的同时,还应执行该教学环节所对应的专门管理办法。

第三条学生应当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学生的课程考核成绩和学分获得情况一并计入学生成绩单,作为其毕业、取得学位、参评奖助学金、出国学习交流等事项的依据。

未在指定时间内经本科教学管理系统选课的学生或课程累计缺课时数达到该门课程总时数的1/3以上的学生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课程考核。

第四条在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组织管理。

学校教务处负责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工作的总体组织与质量监控。

学院是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工作的主体,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课程考核的组成及考核方式第五条课程考核由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两部分组成。

其中,一般类别课程平时考核成绩占课程考核总成绩的比例为40%-70%,期末考核成绩占课程考核总成绩的比例为30%-60%。

实验类课程考核成绩各部分比例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放宽。

第六条平时考核包括课程作业、课堂表现和期中考试三个环节。

其中,(一)课程作业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要求参照《关于加强本科生课程作业管理暂行办法》(2013-2014学年校办字39号)执行;(二)课堂表现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出勤率、课堂讨论和课堂演示的综合表现给出成绩;(三)期中考试可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口试、课程论文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期末考核以期末考试的形式进行,一般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口试等方式,或上述方式相结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川大学学生课程学习成绩
评定办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网教院[2012]15号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课程学习成绩评定办法
(修订)
为了进一步完善网络教育的教学体系,加强学生的过程学习监控,根据网络教育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结合四川大学网络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课程学习成绩的组成
学生课程学习成绩由形成性考核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组成。

形成性考核成绩占课程学习成绩的35%,期末考试成绩占课程学习成绩的65%。

1、形成性考核成绩
形成性考核成绩是对学生平时课程学习过程的考核和评价。

根据我校网络教育的实际情况,形成性考核成绩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①课程网上作业成绩:占该课程学习成绩的25﹪;
②网上学习行为积分:占该课程学习成绩的10﹪。

③课程学习小组讨论和参与课程网上月导学:教师根据学生参与情况加分(最高分为5分)。

2、期末考试成绩
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是按照该课程期末考试卷面成绩的65﹪计算。

二、学生课程学习成绩的评定方式
(一)形成性考核成绩的评定:
1、课程网上作业成绩:为了帮助学生平时的课程学习,达到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四川大学课程教学教师将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在课程教学学期内将该课程作业分次布置在网上。

每个学生按照时间要求直接在网上完成,网上提交,由系统自动评阅判分。

2、网上学习行为积分:
①点击学习资源时间连续在线5分钟积分,10分钟积分,以此类推。

累计不超过6分。

②点击学习资源次数点击1次资源积分,累计不超过2分。

③课程论坛参与每个有效帖积分,精华贴积1分,无效贴不加分,累计不超过2
分。

3、课程学习小组讨论成绩:
学生自学小组的学习是远程教育的一种重要学习形式。

学生参加校外学习中心组织和安排的自学小组的学习情况将作为其形成性考核成绩的一部分,并由学生管理人员(班主任)负责学生的签到及考核工作(见附件一,存留备查)。

4、课程网上月导学和实时答疑成绩:课程教学老师根据学生参加网上导学和答疑情况综合评定学生网上成绩,并按照加分(最高分为5分)计入该门课程学习总成绩。

(二)期末考试成绩的评定:
期末考试成绩评定由阅卷教师或阅卷小组根据期末考试试卷阅卷要求及评分细则给分。

三、学生课程学习成绩评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1、各校外学习中心要按照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及时完成课程网上作业。

2、各校外学习中心要认真组织学生参与网上学习和课程论坛讨论。

3、各校外学习中心要按照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和完善学生自学学习小组,并组织和安排学生自学学习小组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讨论和学习交流活动,同时作好相应的学生签到及成绩考核评定工作(见附件一)。

附件一:《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学习小组学习讨论签到表》
四川大学网络教
育学院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主题词:远程教育课程学习成绩评定办法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印发
打字:杨怡校对:陈利印数:5份
附件一: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学习小组学习讨论签到表课程名称:校外学习中心名称:
层次:年级:专业:学习讨论时间:年月日
学生管理人员(班主任)(签名):年月日校外学习中心主任(签名):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