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虫分类学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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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分类学基础知识(一)
昆虫分类学基础知识
昆虫是自然界中最昌盛的动物类群,其种类及数量极多。据报道,全世界现有昆虫1000万种,已描述的昆虫种类约110万种,约占整个已知动物种类总数的60%以上,并且每年仍以7000种的速度增加。
我国地域辽阔,环境复杂多样,生物资源极为丰富,是世界上昆虫种类最多的国家之一。据报道,我国的昆虫种类约占世界昆虫种类的1/10,按这个比率,我国昆虫种类应超过100万种,可是我国目前已记载鉴定的昆虫种类不超过8万种,还有更多的昆虫尚未被发现和开发,而且,有不少种类在未被我们认识之前就已灭绝。因此,查清自然界昆虫资源及区系是当代科学上一项重要的内容和任务。在这方面,我国的任务尤为繁重。
昆虫不仅种类繁多,数量庞大,而且分布范围之广也是惊人的,地球上的每个角落几乎都有它们的踪迹,其中有很多种类与人类有着极为密切的利害关系。人类在生产活动和科学实验中,不但有许多害虫和益虫要认识,而且有许多在生产上迫切需要解决的近似种类或易混淆的种类要区别。
昆虫分类学(insect taxonomy)是昆虫学(entomology)的一个分支学科,是研究昆虫种的鉴定(identification)、分类
(classification)和系统发育(phylogeny)的科学。在数以百万计的昆虫种类中,存在着血缘的远近和亲疏关系。亲缘关系越近,其形态特征和对环境的要求、生活习性以及发生发展规律也愈相近。而昆虫分类就是在这种亲缘关系的基础上,运用“分析、比较、综合、归纳”的科学方法,对地质年代中的化石昆虫与现存的昆虫种类之间,现存昆虫彼此之间以及近缘生物间进行对比研究,以了解种与种、类与类间的异同,反映不同类型昆虫间的亲缘关系,进而阐明昆虫的起源和进化,以及各类昆虫的系统发生,探讨种及种群的形成与变异,从而建立一个客观完整的分类系统来反映自然谱系的一门基础学科,其最终的目标是建立一个高度预见性的分类系统和丰富的信息存取系统,为人类开发和利用益虫(包括资源昆虫及天敌昆虫),测报及控制害虫,提供基础理论知识和科学依据。
第一节昆虫分类的基本原理
一、分类的阶元
昆虫分类的阶元(也称单元)和其它生物分类的阶元相同。分类学中有7个主要阶元:界(Kingdom)、门(Phylum)、纲(Class)、目(Order)、科(Family)、属(Genus)、种(Species)。为了更详细地反映物种之间的亲缘关系,还常在这些主要阶元加上次生阶元,如“亚”“总”级阶元等。例如在“门”下添加“亚
门(Subphylum);“纲”下添加“亚纲”(Subclass);“目”下添加“亚目”(Suborder)及总科(Superfamily);“科”下添加“亚科”(Subfamily)及族(Tribe);“属”下添加“亚属”(Subgenus)。通过分类阶元,我们可以了解一种或一类昆虫的分类地位和进化程度。现以马尾松毛虫Dendrolimus punctatus (Walker)为例,说明昆虫分类的一般阶元:
界:动物界Animalia
门:节肢动物门Arthropoda
纲:昆虫纲Insecta
亚纲:有翅亚纲Pterygota
目:鳞翅目Lepidoptera
亚目:异角亚目Heterocera
总科:蚕蛾总科Bombycoidea
科:枯叶蛾科Lasiocampidae
属:松毛虫属Dendrolimus
种:马尾松毛虫Dendrolimus punctatus (Walker)
从现代生物学的观点看来,物种(species)是由可以相互配育的自然种群(又叫居群)组成的繁殖群体,与其它群体有着生殖隔离,占有一定生态空间,具备特有的基因遗传特征,是生物进化和分类的基本单元,是客观存在的实体。种以上
的分类阶元如属、科、目、纲等,则是代表形态、生理、生物学等相近的若干种的集合单元;也就是说集合亲缘关系相近的种为属,集合亲缘相近的属为科,再集合亲缘相近的科为目,如此类推以至更高的等级。
除上述阶元外,还有“亚种”、“变种”、“变型”及“生态型”等分类阶元,这些都是属于种内阶元。
亚种(subspecies)是指具有地理分化特征的种群,不存在生理上的生殖隔离,但有可分辨的形态特征差别。
变种(variety)是与模式标本(type specimen)不同的个体或类型。因为这个概念非常含糊不清,现已不再采用。
变型(forma)多用来指同种内外形、颜色、斑纹等差异显著的不同类型。
生态型(ecotype)同一种在不同生态条件下产生的形态上有明显差异的不同类型。这种变异不能遗传,随着生态条件的恢复,其子代就消失了这种变异,而恢复原始性状,如飞蝗的群居型和散居型。
二、昆虫的命名和命名法规
按照国际动物命名法规,昆虫的科学名称采用林奈的双名法命名,即一种昆虫的学名由1个属名及1个种名两个拉丁字
或拉丁化的字组成。属名在前,首字母大写,种名在后,首字母小写,在种名之后通常还附上命名人的姓,首字母也要大写。属名和种名打印时用斜体字,手写稿时应在下面划一横线,命名人的姓用正体字排印,手写时不用划横线,如舞毒蛾Lymantria dispar(Linnaeus)。若是亚种,则采用三名法,将亚种名排在种名之后,首字母小写,亚种名也用斜体字排印,如东亚飞蝗Locusta migratoria manilensis(Meyen)。将命名人的姓加上括号,是因为这个种已从原来的Acrydium 属移到Locusta属,这叫新组合。命名人的姓不应缩写,除非该命名人由于他的著作的重要性以及由于他的姓的缩写
能被认识,如将Linnaeus缩写为L.。属名只有在前面已经提到的情况下可以缩写,如L. migratoria manilensis (Meyen);当属名首次提及时不能缩写。
一种昆虫首次作为新种公开发表以后,如果没有特殊理由,不能随意更改。凡后人将该种昆虫定名为别的学名,按国际动物命名法规的规定,应作为“异名”而不被采用。因此,科学上采用最早发表的学名,这叫做“优先权”。优先权的最早有效期公认从林奈的《自然系统》第10版出版的时间,即1758年1月1日开始。
在动物分类学上,对族以上的一些分类单元的字尾作了规定,如族、亚科、科及总科的字尾分别为-ini,-inae,-idae,-oidea。目以上阶元无固定字尾。首字母均应大写,正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