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蓄银行票据协议付息贴现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第4号)《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8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2022年第7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签,现予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2022年11月11日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或电子形式的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第三条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承兑、贴现、贴现前的背书、质押、保证、提示付款和追索等业务,应当通过人民银行认可的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办理。
供应链票据属于电子商业汇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承兑是指付款人承诺在商业汇票到期日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贴现是指持票人在商业汇票到期日前,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转让至具有贷款业务资质机构的行为。
持票人持有的票据应为依法合规取得,具有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因税收、继承、赠与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除外。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再贴现是指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持有的已贴现未到期商业汇票予以贴现的行为,是中央银行的一种货币政策工具。
第七条商业汇票的承兑、贴现和再贴现,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公平自愿、诚信自律、风险自担的原则。
第二章承兑第八条银行承兑汇票是指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承兑的商业汇票。
银行主要包括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含票据承兑。
协议付息贴现业务使用范围包括
协议付息贴现业务使用范围包括协议付息贴现业务使用范围包括:一、双方的基本信息甲方:姓名/名称: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址:联系方式:乙方:姓名/名称: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址:联系方式: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甲方身份:根据法律规定,甲方为正规金融机构,有权开展协议付息贴现业务。
2、乙方身份:根据法律规定,乙方为有权经营、管理合法企业、机构或个人,有法定和合法的财务人员和签约代表。
3、甲方权利:甲方有权根据贴现客户的申请,在协议中约定贴现金额、贴现利率、贴现期限等事项,并且有权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按规定向甲方支付贴现金额及贴现息费。
4、乙方权利:乙方有权按照规定向甲方申报需要贴现的票据,并有权在贴现期限内收回贴现金额及贴现息费。
5、甲方义务:甲方应根据贴现客户的需求,为其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协议付息贴现服务。
甲方应根据贴现合同中约定的贴现金额、贴现利率、贴现期限,计算贴现息费和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6、乙方义务: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贴现金额、贴现利率、贴现期限,按时向甲方支付贴现金额并支付贴现利息。
7、履行方式: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应按照冲账、结汇或线上转账方式履行。
8、期限:本协议的履行期限为贴现期限。
9、违约责任:若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应根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贴现合同中签署且最终通过中国法律程序批准的条款应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规。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明确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并各自保证其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本协议是一份法律文件,各项条款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甲、乙双方应在此基础上遵守履行,如有异议需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处理。
(附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推荐下载】中期票据发行管理办法
【推荐下载】中期票据发行管理办法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遇到一系列的困难, 比如融资、偿债等。
应对这一类困难, 发行中期票据是一种办法。
那么, 我国有关中期票据发行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有何具体要求?针对这一关乎政府、企业与投资人三方的重要问题, 网的编辑将在本文中为大家讲解相关知识。
一、中期票据英文Medium-termNotes的缩写。
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公司发行中期票据, 通常会透过承办经理安排一种灵活的发行机制, 透过单一发行计划, 多次发行期限可以不同的票据, 这样更能切合公司的融资需求。
二、中期票据发行管理办法1、表达发行意向企业向承销银行表达发行意向, 金融机构开展前期营销和调查工作, 并将相关信息和初步营销情况上报总行公司银行部, 重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 财务状况, 企业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意向、条件和拟发行规模, 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与偿债能力等信息。
2、确立初步意向承销银行在初步营销并经企业同意后, 可与客户签订承销合作意向书, 并上报总行批准。
同时与发行人商定承销方式、发行费用等条款, 与发行人签署主承销协议。
3、开展尽职调查签署主承销协议(或联合主承销协议)后, 承销机构组成尽职调查项目小组, 对发行人历史沿革、股权结构、产品市场、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用途、发展前景等进行调查分析研究, 对发行人可能面临的各项风险及规避措施进行调查和披露, 对有关部门及投资者关注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和披露。
协助发行人制定募集资金的使用监管制度、偿债保障措施, 与发行人洽商具体的发行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期限、利率区间等。
4、完成申请及注册文件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 应会同发行人及有关中介机构按照交易商协会有关规定制作完成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申报及注册文件。
5、注册由主承销商将注册文件送交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买方付息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买方付息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推动我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细则》、《支付结算办法》及《xx银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操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买方付息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是指买卖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后,买方签发商业承兑汇票,并承诺由其支付贴现利息,卖方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到银行贴现,银行审核无误后,将票面金额支付给卖方,贴现利息由买方授权我行从买方在我行开立的账户上扣收的一种票据业务。
第三条此项业务基于《票据法》第61条第一款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据此将汇票收款人或承兑人确定为汇票未及时兑付时的追索对象来控制票据兑付风险。
适用范围主要包括钢铁、电器、汽车、石化产品销售等行业的企业。
第二章出票人的资格认定和要求第四条申请开办买方付息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出票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二)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并有一定的结算量;(三)资信状况良好,有一定资产规模和良好的经营业绩;(四)经营者品质良好,守信誉,在银行无不良记录;(五)无债权债务纠纷。
第五条出票人申请办理买方付息商业承兑汇票业务时应向我行提供如下资料:(一)商业承兑汇票申请书;(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企事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前三年度及近期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四)贷款卡;(五)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出票人所购商品和具体期限金额的确定(一)采用买方付息商业承兑汇票所购买商品应是畅销产品,出票人应选择畅销产品中规模较大的批发商或代理商予以支持,避免多头支持同一产品;(二)承兑期限、金额应根据出票人在承兑期间的销售量,回款量,以往信誉状况,结算情况进行测算,避免出现到期敞口无法补足的情况。
2023年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协议6篇
2023年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协议6篇篇12023年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协议一、协议签订方甲方:(贴现银行全称)乙方:(承兑汇票持有人姓名/公司名称)二、协议背景在本协议签订日起生效至协议项下事项履行完毕之日止,乙方持有(贴现银行全称)出具的承兑汇票共计(金额),鉴于乙方有贴现需求,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贴现服务。
三、贴现金额1. 乙方申请贴现(金额)的承兑汇票,甲方同意贴现该汇票;2. 贴现金额减去汇票的贴现利息、手续费后,实际支付给乙方的金额为(金额);3. 甲方保证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支付贴现金额给乙方。
四、贴现利率1. 本笔承兑汇票的贴现利率为(利率),计息方式为(按月/按季度/按年)计息;2. 贴现利息根据实际贴现金额、贴现利率和贴现期限计算,具体金额为(金额);3. 贴现利息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还款方式1. 乙方保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将贴现金额以及贴现利息一次性还清给甲方;2. 乙方如有提前还款需求,需提前(时间)通知甲方,且支付提前还款违约金;3. 若乙方未按时足额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逾期利息,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六、协议生效与解除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生效,至协议项下事项履行完毕之日止;2. 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法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出解决措施;3. 本协议如有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1.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协商达成一致,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贴现银行全称)乙方(承兑汇票持有人姓名/公司名称)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日期:日期:以上为2023年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协议的主要内容,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约定,确保协议事项顺利履行,维护双方利益。
愿此协议能促进双方合作,达到共赢的目标。
付息贴现三方协议模板
付息贴现三方协议模板付息贴现三方协议模板甲方(出贴现票据的银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贴现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丙方(背书人):身份证号码/公司注册号码: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协议:1. 贴现基本信息乙方出具的贴现票据种类、票号、票面金额、贴现利率、质押物等信息详见附件1。
2. 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1)对乙方提供的贴现票据进行审查和验真,认定贴现票据的有效性。
2)按照约定的贴现利率贴现乙方提供的票据。
3)在乙方计算出票据利息后,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贴现款项。
4)在票据到期后,按照约定从乙方处收取票据本金和利息。
5)贴现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维护交易的诚信原则。
6)保证贴现交易过程中所获得的乙方信息和票据信息均为商业机密,并对其予以保密。
7)如乙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贴现款项,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停止支付利息。
(2)乙方权利和义务1)提供有效的贴现票据,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2)质押的质押物应当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3)按照约定贴现利率计算贴现利息,并按时向甲方支付贴现款项。
4)保证提供的所有贴现票据中未出现过欺诈、逃废债、司法纠纷等异常情况。
5)履行背书及转让义务。
6)如无法履行付款义务,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3)丙方权利和义务1)背书贴现票据并承担背书责任。
2)须对包括质押物等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3)如票据存在瑕疵,应劝告乙方进行修理或重开票据并与乙、甲双方协商解决。
4)保证交易过程中所获得的乙方、甲方信息和票据信息均为商业机密,并对其予以保密。
3. 履行方式(1)贴现款项的支付方式: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或现金。
(2)贴现过程中的手续费和税费由乙方承担。
4. 期限协议自甲、乙、丙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到本次贴现票据全部支付清偿之日止。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1997.05.22•【文号】银发[1997]216号•【施行日期】1997.05.22•【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票据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1997]216号)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南发展银行: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二日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业务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承兑系指付款人承诺在商业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本办法所称贴现系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金融机构的票据行为,是金融机构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本办法所称转贴现系指金融机构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再以贴现方式向另一金融机构转让的票据行为,是金融机构间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本办法所称再贴现系指金融机构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再以贴现方式向中国人银行转让的票据行为,是中央银行的一种货币政策工具。
‘票据贴现’和‘票据组合’业务新模式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票据贴现’和‘票据组合’业务新模式传统的银票业务已远远不能满足企业主的要求,银行需从电子票据、商票等维度入手,切实融入到企业的贸易过程之中。
下面为您重点剖析“票据贴现”和“票据组合”这两种模式。
票据贴现票据贴现是指资金的需求者,将自己手中未到期的商业票据、银行承兑票据或短期债券向银行或贴现公司要求变成现款,银行或贴现公司(融资公司)收进这些未到期的票据或短期债券,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以后的利息后付给现款,到票据到期时再向出票人收款。
1.“协议付息票据贴现”运作模式在商业交易中,买卖双方的交易地位随着商品的供求关系、双方实力变化而不断迁移,这也直接导致了票据贴现利息承担的讨价还价,银行夹杂在双方交易结算博弈中,作为执行者操作双方的利益分割。
①买方企业与卖方企业均在贴现银行开立存款账户,买方或者卖方向银行提出授信申请(如使用其他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则无需授信);②贴现银行根据授信业务有关规定对申请人实施授信,确定协议付息贴现业务授信额度,签订协议付息补充协议,确定双方付息比例;③买方企业签发票据,交付卖方企业;④卖方持票及跟单资料向贴现银行提出协议付息贴现业务申请,提交相关材料;⑤贴现行对卖方企业提供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及跟单资料进行审查,确保票据、贸易背景真实、有效;⑥贴现行按比例借记买方企业存款账户,确认贴现利息收妥后,将票面额扣除卖方应付利息后贷记卖方企业存款账户;⑦票据到期,贴现银行向承兑人发出托收。
2.“卖方付息票据贴现业务”运作模式卖方付息票据贴现是指商业汇票持票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转让给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票据业务操作模式。
①客户持商业汇票向银行提出贴现申请;②银行会计部门再次审核商业汇票的真实性,并由信贷审批部门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③银行审批同意后,客户当场背书转让汇票并办理相关手续;④银行根据贴现金额将相应的资金划转到客户的存款账户;⑤汇票到期,银行将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委托收款凭证寄送给商业汇票付款人开户行(或承兑行);⑥商业汇票付款人开户行(或承兑行)向贴现行划转汇票款项。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票据业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票据业务第一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票据业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票据业务票据贴现(一)业务介绍票据贴现业务是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之前,为取得资金贴付一定的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
(二)产品特色1.手续简便、高效快捷。
2.价格灵活、融资低成本。
3.机构遍及全国各地,拥有业务精湛,热忱专业的票据业务团队。
(三)业务办理流程1.客户提出业务申请,提交申请资料。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进行审查审批。
3.双方签订贴现协议。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客户放款。
票据承兑(一)产品介绍票据承兑是指本行作为付款人,根据承兑申请人(出票人)的申请,承诺对有效商业汇票按约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无条件支付汇票款的行为。
(二)产品特色1.可靠的银行信用保证,流通范围广。
2.既减少了企业的资金占用,又节省了资金使用成本。
3.相对于贷款而言,融资成本低,符合企业利益取向。
4.机构遍及全国各地,拥有业务精湛,热忱专业的票据业务团队。
(三)业务办理流程1.客户提出业务申请,提交申请资料。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进行审查审批。
3.办理承兑手续后汇票交付使用。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规定为准,最终解释权属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第二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活期存款业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活期存款业务产品介绍1.个人活期存款是一种不限存期,凭银行卡或存折,按规定业务流程,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柜面或银行自助设备随时存取现金的服务。
2.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开户起存金额为1元,有卡户起存金额为10元,取款账户留存金额可为0。
存款利率人民币活期存款按季结息,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活期利率计息。
利息次日并入本金起息。
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到清户前一日止。
服务渠道1.开户服务渠道: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机构网点柜台。
2.存取款服务渠道: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机构网点柜台、ATM。
协议付息票据贴现业务
协议付息票据贴现业务协议付息票据贴现业务合同甲方(出贴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贴现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正、诚信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协议付息票据贴现业务达成以下协议:一、贴现方式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贴现申请及贴现价格,按协议价格向乙方提供贴现服务,并对贴现票据支付相应的贴现款项。
2.乙方向甲方提供抵押物,用于担保本次贴现业务。
二、贴现价格1.本次贴现业务的贴现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2.甲方将贴现款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贴现票据后,按照贴现价格扣除贴现息费、手续费后支付乙方。
三、贴现票据本次贴现业务的贴现票据是由乙方出具的本息和已经到期、未兑付的票据(包括但不限于本票、汇票、支票等)。
四、抵押物为确保本次贴现业务风险的可控性,乙方须提供抵押物,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对抵押物进行管理、处置等相关操作。
五、财务信息及结算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完整的财务信息并确保其真实性及准确性。
如存在虚假信息,乙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贴现款项按贴现票据背面约定的账户信息转入乙方账户。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根据贴现票据的情况,按照贴现价格向乙方提供贴现服务,并对贴现票据支付相应的贴现款项。
2.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对贴现票据及抵押物进行管理、处置等相关操作。
3.如乙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贴现款项,甲方有权采取追索、抵销等方式追讨欠款。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票据协议付息贴现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票据协议付息贴现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业务管理 (1)第三章附则 (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市场需要,加快我行票据贴现业务的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防范业务风险,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协议付息贴现(以下简称“协议付息”)指持票人在其合法持有的票据到期前,以背书转让的方式向贴现行申请贴现,贴现利息由协议约定的付息方承担,贴现行按票面金额或在协议条件下的相关金额向持票人提前支付票款的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票据是指商业汇票。
本办法所称贴现行是指为持票人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的我行分支机构。
第四条票据协议付息贴现业务的审查办理要求,除本办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其他比照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执行。
第一章业务管理第五条协议付息的贴现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经合法注册经营,在我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与出票人或者其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第六条协议付息的付息方可以为本地企业,也可以为异地企业。
付息方可以为买方、卖方,也可为协议中指定的第三方或其他方。
贴现利息可以由一方单独承担,也可由两方或多方共同承担。
付息方须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
第七条在协议付息业务办理前,应事先与贴现申请人和付息方签定《协议付息贴现三方协议书》(见附件1),并与贴现申请人签定《协议付息贴现协议书》(见附件2)。
第八条办理协议付息业务时,要严格遵守“先收妥贴现利息,再支付贴现金额”的原则。
第九条业务办理完毕后,贴现行须将《协议付息贴现三方协议书》、《协议付息贴现协议书》与相关资料一并纳入贴现档案进行管理。
第二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此前有关制度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一条各分行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附件:1.协议付息贴现三方协议书2.协议付息贴现协议书——2附件1:协议编号:号协议付息贴现三方协议书甲方(贴现银行):地址:电话:联系人:乙方(持票人):地址:电话:联系人:丙方:地址:电话:联系人: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银行买方付息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买方付息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1. 前言本文主要针对银行买方付息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进行说明,以帮助银行的经营人员了解该业务,提升其管理和服务水平。
本文旨在规范银行买方付息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管理办法,促进银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2. 业务定义银行买方付息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是指银行根据客户的申请,对其持有的买方付息商业承兑汇票进行支付,同时扣除利息,将其贴现出去的一种金融服务。
该业务的基本流程如下:1.客户在银行提出购买买方付息商业承兑汇票的申请,并向银行支付一定的手续费;2.客户在购买买方付息商业承兑汇票后,可以将其进行贴现,银行在贴现的同时,会从买方获得利息收益;3.银行按照贴现利率计算出应从客户收取的贴现手续费,并根据协议约定的方式向客户支付贴现款项。
3. 业务流程3.1 业务申请客户首先需与银行开展业务,签订相应的业务合同,提供有关资料,并制定买方付息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
银行应认真审核客户的基本资料,并进行适当的风险控制和评估,以确定是否接受客户的业务申请。
3.2 贴现操作在接受到客户的买方付息商业承兑汇票后,银行将按照双方协议的要求进行贴现操作。
银行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利率、期限和金额等要素,计算出贴现前的应付金额,并通知客户进行确认。
3.3 费用结算银行在完成贴现操作后,按照协议中规定的方式进行费用结算。
银行应根据贴现金额和利率,计算出支付给客户的金额。
3.4 合同履行银行在完成贴现操作和费用结算后,应妥善保管相关的合同文件和贴现单据。
在买方付息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银行应根据约定的协议,将买方付息商业承兑汇票款项结算到客户的账户上。
4. 业务风险控制银行买方付息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必须加强风险控制和管理。
银行应按照风险控制原则,对客户资信进行审查,并在贴现操作中加强审核和管理。
同时,银行应还要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加强对业务操作流程的监管和控制,为保证业务的稳健运作提供保障。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储蓄国债(电子式)代销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储蓄国债(电子式)代销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已变更),银行•【公布日期】2006.03.21•【文号】财库[2006]20号•【施行日期】2006.03.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金融债券,国债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6月10日实施日期:2009年6月10日)废止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储蓄国债(电子式)代销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库[2006]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2004年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丰富国债品种、提高国债发行信息化管理水平,经研究,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近期开展储蓄国债(电子式)代销试点工作。
为规范储蓄国债(电子式)代销试点工作,维护投资人和试点商业银行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制订了《储蓄国债(电子式)代销试点管理办法(试行)》(附后)。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储蓄国债(电子式)代销试点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附件:储蓄国债(电子式)代销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储蓄国债(电子式)(以下简称储蓄国债)代销试点工作,维护投资人和试点商业银行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储蓄国债,是指财政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通过试点商业银行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试点商业银行,是指经批准办理储蓄国债代销试点业务的商业银行。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票据贴现业务管理办法实用文档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票据贴现业务管理办法实用文档(实用文档,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集团财务票据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持稳健经营、防范金融风险,规范**集团财务(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票据贴现业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上海票据交易所纸质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票据贴现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将商业汇票在距到期日10个工作日之前转让给财务公司,财务公司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
第三条票据贴现业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风险防范为前提,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资金融通为目标,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实现集团资金融通和运作效率的协调统一.第四条票据贴现业务的经营原则: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
第五条贴现票据的期限:纸质商业汇票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电子商业汇票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二章票据贴现第六条贴现申请人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经法人授权的独立核算的经营单位)的成员单位或其上游供应商.第七条向财务公司申请贴现的商业汇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有关规定;(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是在**财务公司有授信的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三)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须是在**财务公司有授信的集团内成员单位。
第八条票据贴现期限的计算。
财务公司票据贴现期限从贴现之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
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前一日的利息计算。
票据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的,到期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贴现天数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
贴现金额的计算与贴现利息。
实付贴现金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贴现利息=票面金额*贴现天数*贴现率/360,贴现率根据市场利率确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办理邮政储蓄协议存款事宜的通知-银发[2003]218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办理邮政储蓄协议存款事宜的通知
正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办理邮政储蓄协议存款事宜的通知
(银发[2003]218号)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蓄局: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10月31日批复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与中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办理协议存款业务,据此,现就邮政储蓄协议存款有关利率问题通知如下:
一、邮政储蓄协议存款的期限为3年期以上(不含3年),最低起存金额为3000万元。
二、政储蓄协议存款的利率水平,存款期限,总结和付息方法,违约处罚标准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邮政储蓄协议存款在存款期内不得提前支取,存款凭证可用作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向商业银行融资的质押物,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办法执行。
三、中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办理邮政储蓄协议存款业务,须按月向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按银统310表的格式)备案。
四、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
二00三年十一月三日
——结束——。
2022-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题库综合试卷A卷附答案
2022-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题库综合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60题)1、下列属于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办法的是()。
A.增加资本B.降低风险加权总资本C.增加资本与降低风险加权总资本同时实施D.上述行为【答案】 D2、以下关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也没有单独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B.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不由总行承担,也没有单独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C.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不由总行承担,但具有单独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D.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但具有单独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答案】 D3、下列关于直接融资的表述,错误的是()。
A.直接融资是指政府、企业等货币资金需求者直接通过发行债券、股票等形式,从机构、个人等货币资金投资者手中融入所需资金B.直接融资中投资者和融资者都了解对方身份C.金融机构起“牵线搭桥”的作用D.直接融资没有金融机构的参与【答案】 D4、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的服务为()。
A.私人银行业务B.综合理财服务C.财务顾问业务D.理财计划【答案】 C5、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该法于()实施。
A.2007年3月16日B.2007年10月1日C.2007年11月1日D.2008年1月1日【答案】 B6、商业银行冻结单位存款的期限不超过()。
A.1周B.2周C.1个月D.6个月【答案】 D7、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一般只需支付少量保证金就可签订远期大额合约,这是衍生工具的()。
A.跨期性B.杠杆性C.风险性D.投机性【答案】 B8、关于公司债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A.公司债投资者大多为机构B.公司债风险与公司本身的经营状况直接相关C.债券信用级别越高,表示其违约风险越低,债券融资成本也越低D.公司债风险一般比国债要高,所以收益率一般低于国债【答案】 D9、公司资本制度要求,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由代表 (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商业票据贴现业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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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现流程 营销受理
贴现票据要求 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等商业银行的支行以上的机构(含支行)及其他经我行风险部批示允许办理贴现票据承兑行在授信额度内所承付的商业承兑汇票均可办理贴现;承兑期限超过6个月的票据无效(电票可达一年);注有“不得转让”、“质押”、“委托收款”字样的票据不能办理贴现;限制流通转让区域的票据,区域外的地区不办理贴现;属于已公布的被盗、被骗、遗失范围的票据不予贴现并扣留该票据;属于公安、检察、法院部门禁止流通和公示催告范围的票据不予贴现并扣留票据没有合法的交易合同和税务发票;超越权限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及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其他票据均不办理贴现
贴现流程 营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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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经办人员录入全部信息后,返回到“批次信息”建立界面,点击【提交审批】后,将业务提交至审查审批环节。
贴现流程 营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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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提交审批】后,系统进行业务逻辑检查,校验所录信息是否合规。如果业务逻辑检查通过,则点击【确定】,进入审查审批环节;如果业务逻辑检查不通过,则需返回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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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现流程 营销受理
贴现利息 贴现利息的计算公式为:贴现利息=票面金额*(贴现期限/30)*贴现月利率实付贴现金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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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现流程 营销受理
贴现利息 票面金额100万,月利率4.5‰,贴现期限180天,贴现利息和实付金额分别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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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现流程 营销受理
市场营销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商业汇票贴现审批表》“贴现申请人为汇票合法持有人、符合资格要求、交易背景真实”
票据贴现是什么意思 种类有哪些? 贴现
票据贴现是什么意思种类有哪些?贴现票据贴现是许多企业常常使用的一种将票据转换为流动资金的方法,在这一过程中,企业间的不同需求得到满足。
票据贴现不仅适用与国内业务,同样适用与国际间的资金活动,因此十分便捷,并且安全性高。
那么票据贴现是什么意思呢?接下来请和小编一起做个了解。
票据贴现是什么意思种类有哪些?一、票据贴现是什么意思票据贴现是指资金的需求者,将自己手中未到期的商业票据、银行承兑票据或短期债券向银行或贴现公司要求变成现款,银行或贴现公司(融资公司)收进这些未到期的票据或短期债券,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付给现款,到票据到期时再向出票人收款。
票据贴现是对持票人来说,贴现是将未到期的票据卖给银行获得流动性的行为,这样可提前收回垫支于商业信用的资本,而对银行或贴现公司来说,贴现是与商业信用结合的放款业务。
票据的所有权人是银行。
二、票据贴现的种类及特点1、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当中小企业有资金需求时,持银行承兑汇票到银行按一定贴现率申请提前兑现,以获取资金的一种融资业务。
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银行则向承兑人提示付款,银行对贴现申请人保留追索权。
特点: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以银行的信用为基础的融资,是客户较为容易取得的融资方式,操作灵活、简便。
贴现利率市场化程度高,资金成本较低,有助于中小企业降低财务费用。
2、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是指当中小企业有资金需求时,持商业承兑汇票到银行按一定贴现率申请提前兑现,以获取资金的一种融资业务。
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时,银行则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当承兑人未给予偿付时,银行对贴现申请人保留追索权。
特点: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是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融资,如果承兑企业的资信非常好,相对较容易取得贴现融资。
对中小企业来说以票据贴现方式融资,手续简单、融资成本较低。
3、协议付息票据贴现协议付息商业汇票贴现是指卖方企业在销售商品后持买方企业交付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到银行申请办理贴现,由买卖双方按照贴现付息协议约定的比例向银行支付贴现利息后银行为卖方提供的票据融资业务。
协议付息票据贴现业务流程是什么
协议付息票据贴现业务流程是什么协议付息票据贴现是指卖方企业(收款人)在销售商品后,持买方企业(付款人)交付的未到期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到银行办理贴现,并根据买卖双方协商,分担支付票据贴现利息的票据贴现行为。
那么,协议付息票据贴现业务流程是什么呢?我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阅读愉快!
协议付息票据贴现业务流程是什么
1、买方或卖方企业向银行提出授信申请;
2、银行根据授信业务有关规定对买方或卖方企业实施授信;(对买方企业实施授信的,在授信额度内为其承兑银行承兑汇票或贴现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对卖方企业实施授信的,在授信额度内贴现其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
3、买、卖双方企业在业务银行开立存款帐户;
4、银行与买、卖双方企业签订《协议付息票据贴现业务协议》,买方授权银行将其承诺的票据贴现利息直接借记其存款帐户,卖方承诺承担的贴现利息自票据贴现款中直接扣收,实付贴现资金贷记其存款帐户;
5、卖方持买方交付的商业汇票向银行申请办理贴现;
6、银行按规定审查确认商业汇票和贸易背景真实性、合法性后,办理票据贴现;
7、票据到期,银行向买方企业办理托收。
以上便是我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问题复杂,欢迎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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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票据协议付息贴现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业务管理 (1)
第三章附则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需要,加快我行票据贴现业务的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防范业务风险,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协议付息贴现(以下简称“协议付息”)指持票人在其合法持有的票据到期前,以背书转让的方式向贴现行申请贴现,贴现利息由协议约定的付息方承担,贴现行按票面金额或在协议条件下的相关金额向持票人提前支付票款的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票据是指商业汇票。
本办法所称贴现行是指为持票人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的我行分支机构。
第四条票据协议付息贴现业务的审查办理要求,除本办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其他比照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业务管理
第五条协议付息的贴现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经合法注册经营,在我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与出票人或者其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第六条协议付息的付息方可以为本地企业,也可以为异地企
业。
付息方可以为买方、卖方,也可为协议中指定的第三方或其他方。
贴现利息可以由一方单独承担,也可由两方或多方共同承担。
付息方须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
第七条在协议付息业务办理前,应事先与贴现申请人和付息方签定《协议付息贴现三方协议书》(见附件1),并与贴现申请人签定《协议付息贴现协议书》(见附件2)。
第八条办理协议付息业务时,要严格遵守“先收妥贴现利息,再支付贴现金额”的原则。
第九条业务办理完毕后,贴现行须将《协议付息贴现三方协议书》、《协议付息贴现协议书》与相关资料一并纳入贴现档案进行管理。
第三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此前有关制度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一条各分行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附件:1.协议付息贴现三方协议书
2.协议付息贴现协议书
222
附件1:
协议编号:号
协议付息贴现三方协议书
甲方(贴现银行):
地址:
电话:联系人:
乙方(持票人):
地址:
电话:联系人:
丙方:
地址:
电话:联系人: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定义
协议付息贴现是指:乙方将其合法持有的商业汇票以背书转让的
方式向甲方贴现,贴现利息由丙方单方或丙方与乙方共同分担,付息方应在约定的期间内支付贴现利息,甲方收妥贴现利息后将票面金额或在本协议条件下将相关金额划付乙方指定账户的业务。
第二条付息方式及金额
经乙丙双方共同约定,按如下方式承担贴现利息:
(1)乙方:约定付息(金额或比率%,乙方授权甲方从票款中直接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约定付息(金额或比率%)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收到乙方的贴现申请后,依照甲方的有关规程办理业务,并在资料审查通过且贴现利息收妥后,将贴现款项及时划付乙方指定账户。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向甲方申请贴现应在甲方开立账户,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提交商业汇票及其跟单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如因上述问题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汇票金额、贴现金额、自贴现日起至清偿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委托收款的发生费用、为行使追索权而发生的取得拒绝证明和发出追索通知的费用,应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承诺申请贴现票据的背书是连续的、不存在限制转让、
限制追索权行使的情形。
(3)乙方向甲方申请贴现,双方应另行签订《贴现协议书》,贴现协议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承诺:乙方向甲方办理贴现时,贴现利息由丙方单方或与乙方共同分担。
(2)丙方应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账号:
(3)丙方承诺至少于乙方申请贴现前一日向上述账户预存贴现利息资金,并保证所存资金可以满足甲方在贴现日收取贴现利息的需要。
(4)丙方承诺甲方可以从丙方的上述账户扣划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贴现利息。
(5)丙方遵守上述承诺并受其约束,若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本协议他方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足额承担。
第六条贴现利率
贴现利率按甲乙双方在《贴现协议书》中约定的执行。
第七条其他
(1)乙、丙方共同承诺:保证在每一笔贴现业务办理之前,乙、丙方已对利息的单方或双方分担作明确的约定,不论乙、丙方就付息作如何约定,均不会影响利息的按时、足额支付。
(2)本合作协议是建立在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若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发生变动,导致甲方不得不终止本协议,甲方有权单方面决定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不承担由此可能对乙方或丙方造成的损失。
(3)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各方协商解决。
(4)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向贴现汇票的付款人或其代理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六份,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甲、乙、丙各执二份。
第九条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乙方: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丙方: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附件2:
协议编号:号
协议付息贴现协议书
第一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乙方提供商业汇票张,合计票面金额人民币 _____ __ 万元,向甲方申请办理贴现,经甲方审核,同意对商业汇票张,合计票面金额 ___ 万元(见贴现票据清单)办理贴现。
第三条乙方保证上述商业汇票真实、合法、有效,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和债权债务关系,如因上述事项不真实而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贴现利率为月利率___ %;甲方向乙方实际划款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小写)_______。
第五条甲方有义务在收妥贴现利息后的当日,将贴现款项划付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第六条《协议付息贴现三方协议书》中的约定为本协议的组成
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向贴现汇票的付款人或其代理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商业汇票清单
附件:
商业汇票清单
序号汇票号码汇票签发日汇票到期日承兑银行/企业
汇票金额(单位:元)
甲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