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新农村建设的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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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这个中心任务,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现代农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本文依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拟对全市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成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简析:

一、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成果

1.现代农业建设加快,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

2007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3.33亿元,同比增长6.8%。2006年以来,全市规划落实现代农业规模化示范区20万亩,到2007年底已建成标准化农田1.57万亩,新增土地规模经营面积3.43万亩。今年夏熟粮、油生产喜获丰收,亩产水平接近上年,小麦收购价格又有新的提高,预计每亩收入可增加30元左右。为农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全市新建为农服务社9家,农资农家连锁店31家。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不断提高,全市新建内外资农业项目6只,其中外资项目2只,到帐外资1744.5万美元,实现农产品出口创汇2409万美元,同比增长159%。有10家龙头企业进入全国大中型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行列。农业科技转化进程加快,2007年引进、示范、推广新品种156只,建立测土配方施肥示范点9个,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20万亩。

2.农民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收入结构不断优化

2007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0476元,比上年增加1197元,增长12.9%,连续5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其中:工资性收入仍占主导地位。人均8025元,比上年增长13.8%,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达76.6%,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达到81%,起到了突出的拉动作用。家庭经营收入保持平稳增长。人均1506元,比上年增长9.7%,家庭经营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为14.4%。与此同时,随着农村“三大合作”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房东经济”的蓬勃发展,加上老年农民养老补贴收入增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征地补偿、土地流转返还等政策性收入的落实到位,农民财产性、转移性收入明显增多。2007年,张家港农民人均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达945元,比上年增长11.0%。其中,财产性收入为631元,比上年增长28.2%。

3.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改善

全市农村保留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完成,16个农村保留村庄整治试点村有13个通过验收。疏浚市、镇、村、组四级河道699条,长度357公里,总土方383万方。新增各类林地绿地1.6万亩,村庄绿化4000余亩,有28个村庄成为苏州市绿化村庄。全市村组道路“灰黑化”工程加快推进,在全省率先完成“公路村村通、公交村村通”工程,每个行政村2公里范围内均设有公交站点,农民出行更加方便。农村卫生、体育、文化设施配套不断完善,一批档次高、配套全、环境美的现代化典型村和农村新型社区相继建成。

4.农村改革取得实效,农村经济发展长效机制逐步形成

农业政策性保险已覆盖水稻、生猪、肉禽、林木等农副产品。财政对“三农”投入力度不断加大,2007年全市发放水稻、油菜种粮补贴992万元,农资综合补贴1480万元,农机补贴316万元。农村“三大合作”改革进展顺利,2007年底,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数量达到128家。其中专业合作社80家,专业协会31家,富民合作社17家。经济薄弱村帮扶工作成效明显。第六轮全市47个经济薄弱村全部完成了4000

平方米标准型厂房的建造任务,共计31万平方米,实现村级可支配收入3762 万元,村均80万元,全面完成了第六轮经济薄弱村帮扶任务,村级经济发展呈现新的活力。今年开始又对全市35个经济薄弱村实行第七轮帮扶任务。

5.农村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城乡统筹发展的特色更加鲜明

通过调整社会保险相关政策,集中扩面征缴,城乡社会保障覆盖率继续提高。全市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率和老年农民养老补贴覆盖率分别达到99%和99.7%。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惠及面继续扩大,参保率达99.5%。全市建成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191家,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健全,今年第二季度共为城乡7690户、14659人落实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含低保边缘对象)。低保标准逐年提高,从今年3月1日开始,城市低保标准从每月320元提高到36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月220元提高到260元。第二季度共计市镇两级补助金额达803.93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足额兑现,动态管理。

二、新农村建设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新农村建设需要较大投入与现有农村财力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在“建设”,而建设则需大量的资金投入。如在张家港新农村建设“十大工程”中的“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程”,包括各镇要建有“八个一”的文化服务中心,各村(社区)要建有“十个一”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等,都需要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投入。由于受资金及土地等因素的制约,目前全市仅有4个镇达到了“八个一”的要求,四分之一左右的村达到了“十个一”的要求。又如全市524个农村保留村庄的整治也需要大量的投入,从试点村的情况看,一个保留村庄的改造整治,特别是污水管网建设,往往需要几十万、上百万的投入,有的高达四、五百万元。不仅各镇财政不堪长此以往地投入,大多数村的财力也没有这样的承受能力;而生活在保留村庄上的农民,也有一部分因其收入有限而不能适应,因为他们也要为村庄整治而进行相应的家园整治(如装潢、改造等),并由此而增加了他们的生活成本,如自来水、煤气、蔬菜、家禽等日常消费支出,以致在经整治后的保留村庄内出现了有些农民毁绿种菜、违规养禽、家前屋后堆柴垒灶、用井水或河水代替自来水等各种“降本节支”怪招,让人啼笑皆非。

2.全面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和农村经济发展相对不平衡之间的矛盾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全市新农村建设的很多目标任务应在2010年完成,这对那些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来说是有一定难度的。从镇级经济看,强弱之差比较明显;从村级经济发展情况看,不平衡性就更大了:永联等党委村的经济实力普遍较强,完成新农村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已具备了良好的经济基础和财力保障;而尚处于第七轮帮扶之中的全市35个集体经济薄弱村,其村级可用财力大多十分有限,仅够维持村里的日常运转之需,没有多少财力可用于开展新农村建设,要想完成这一光荣任务就显得力不从心了。从农民的收入情况看,虽然全市农民的人均纯收入较高,年均增幅也较大,但平均数不等于大多数,全市尚有相当一部分农民的生活水平是比较低的,有的仅够维持温饱,即使他们享受到了农民养老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老年农(居)民养老补贴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等有关农村社保待遇,其保障水平也是比较低的。因而,如何不断加快经济相对薄弱镇(管理区)的发展,特别是进一步加大对集体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民的帮扶力度,就成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3.新农村建设对农民素质的新要求和部分农民老“传统”之间的矛盾

新农村建设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全体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健康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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