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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寓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学校公寓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学校公寓管理规定范文学校公寓管理规定是为了维护学生的生活环境和安全,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健康成长。

以下是学校公寓管理规定的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管理学校公寓,保障学生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根据《公寓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公寓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个人权益的保护和公共利益的统一。

第三条学校公寓的管理分为宿舍分配、宿舍使用、宿舍安全等方面。

第四条学校公寓的管理委托给学生事务部门负责,学生事务部门应定期巡视学校公寓,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五条学生住宿公寓必须遵守公寓管理规定,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宿舍分配第六条学校将按照学生意向和学业需要,合理安排宿舍分配。

第七条宿舍分配原则上以同一专业或同一学院为单位,保证同一专业或学院的学生住在同一房间或同一楼层。

第八条宿舍分配要做到男女分开,不同性别学生不能住在同一宿舍。

第九条学生宿舍的分配结果将在新学年开始前公布,并通过电子邮件或官方网站通知学生。

第十条学生可以在宿舍分配结果公布后向学生事务部门提出特殊要求,但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并经过审核批准。

第三章宿舍使用第十一条学生住宿公寓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入住,并使用自己获得的宿舍。

第十二条学生入住宿舍时,需填写相应的入住登记表,如有变动需及时通知学生事务部门。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内不得无故调换住宿,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换住宿,需提前向学生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核批准。

第十四条学生宿舍内不得擅自留宿他人,如确因特殊原因需留宿他人,需提前向学生事务部门申请,并经过审核批准。

第四章宿舍安全第十五条学生宿舍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第十六条学生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电器设备。

第十七条学生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电器设备。

第十八条学生宿舍不得擅自进行室内装修,如确有装修需求,需向学生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核批准。

第十九条学生宿舍内如有安全隐患,需及时向学生事务部门报告,学生事务部门应及时处理。

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切实维护住宿环境卫生安全,保障学生住宿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学生公寓。

第三条学院对学生公寓进行分配管理,实行学生公寓管理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员参与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学生公寓属于校内学生管理范畴,学院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具体公寓管理事务由学术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学院对学生公寓的管理按奖励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学生公寓的分配管理第六条学生公寓分为男、女生宿舍,同宿舍楼内的学生为一个管理单位;第七条新生入学时,学院进行宿舍分配,若学生有特殊情况,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再行分配。

第八条学生公寓内常年宿舍学生必须将自己的房间交由学院保存;第九条学院对学生公寓内常年宿舍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宿舍调整,节假日期间不得停宿。

第十条被取消学籍或退学的学生,不得继续在学生公寓居住,离校时必须腾空宿舍,交出相关物品。

第三章:学生公寓的管理要求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违规电器等危险物品;第十二条学生公寓内不得从事危害本人、危害他人、危害学校、危害社会等行为;第十三条学生公寓内不得大声喧哗,尽量保持安静环境,保障宿友睡眠;第十四条学生公寓内不得滋扰他人,不得网上游戏、收看淫秽、暴力影片等违法行为;第十五条学生公寓内不得改变房间结构、装修,不得随意占用公共区域;第十六条学生须遵守学生公寓的用水用电的相关管理规定,保持公共卫生;第十七条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不得违章私自留宿非公寓居住人员。

第四章:学生公寓的安全要求第十八条学生公寓配备消防设施,不得破坏和私拉乱接;第十九条学生公寓内禁止吸烟和饮酒,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第二十条学生公寓内使用电器设施必须经过学院指定的维修工作人员检修;第二十一条学生公寓内必须正确使用燃气设备,每个房间必须装有燃气报警器;第二十二条学生公寓内不得私拉电线、乱接电缆,严禁私拉乱接电视有线、电话线;第二十三条学生公寓楼内禁止存放垃圾,垃圾只能存放在指定的垃圾桶内,严禁随意丢弃垃圾。

学校公寓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公寓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公寓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公寓管理,维护公寓安全环境,提高学生居住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在校学生住宿的公寓,包括学生宿舍和学生公寓。

第三条学校公寓管理部门是负责学校公寓管理的主体,负责实施本规章。

第二章入住管理第四条学生入住公寓需提供学生证明、身份证明、住宿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第五条学校将对学生进行公寓分配,学生应按分配结果入住相应公寓。

第六条学生入住公寓前需进行公寓检查,并签署入住确认书。

第七条学生入住公寓后,需向公寓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入住手续完整。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八条学校公寓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系统,定期检查公寓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情况。

第九条学生在公寓内禁止使用违禁物品,禁止从事危险行为,如吸烟、酗酒等。

第十条学生在公寓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不合格电器,造成火灾等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学生在公寓内不得随意拆改房间设施,如需更改需向公寓管理部门申请。

第四章管理规范第十二条学生应遵守学校公寓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公寓规定,不得影响公寓居住秩序。

第十三条学生应保持公寓卫生,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不得随意乱丢垃圾。

第十四条学生应遵守公寓宿舍规定,不得在公共区域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五条学生应遵守公寓用电规定,不得私接电线,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

第五章纪律管理第十六条学生不得在公寓内进行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如发现将按照学校纪律管理条例处理。

第十七条学生不得在公寓内发生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如发现将按照学校纪律管理条例处理。

第十八条学生不得在公寓内进行损坏公共物品等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如发现将按照学校纪律管理条例处理。

第六章处罚措施第十九条学校公寓管理部门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学生将采取警告、罚款、停住宿资格等措施。

第二十条学校公寓管理部门对严重违纪的学生将通报学校纪律处分委员会,予以处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学校公寓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进行适当调整,经批准后执行。

高校学生公寓规章制度

高校学生公寓规章制度

高校学生公寓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校园秩序,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为本校在校学生提供住宿的场所,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生公寓内禁止从事一切违法和不良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赌博、吸烟、酗酒、打架斗殴等行为。

第四条住宿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将依法进行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

第五条在学生公寓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危险品,如有违反者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学生公寓内,一经发现将视情况作出处理。

第七条学生公寓内的设备、设施和公共区域的维护,应由住户共同负责,如有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

第八条住宿期间如需离校,需提前向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请假,并按规定进行离校手续。

第九条住宿期间如有生病或突发事件,需及时向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第十条住宿期间应保持宿舍内外环境整洁,禁止在宿舍内乱扔垃圾或私自布置。

第十一条在学生公寓内严禁私设电器或进行违规电器改装,如需使用需提前向管理办公室报备。

第十二条住宿期间如有随身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好,学生公寓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严禁在学生公寓内从事商业活动,如有违反者将受到处理。

第十四条本规章经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住宿管理第十五条住宿学生需携带学生证件和身份证件到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并领取宿舍钥匙。

第十六条住宿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完成住宿手续,逾期未办理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住宿资格。

第十七条严格控制宿舍楼的进出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他人宿舍。

第十八条学生公寓内不得携带宠物,如有违反者将受到处理。

第十九条学生公寓内不得接待非住宿学生,如有需要,需提前向管理办公室报备并得到批准。

第二十条住宿学生需定期参加公寓内的安全教育和消防演练,提高安全意识。

第三章消防安全第二十一条严格遵守学校消防安全规定,禁止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使用电炉等易引起火灾的行为。

大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范文(4篇)

大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范文(4篇)

大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规划宿舍内部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大学生宿舍内,租赁的房间为学生的个人私人空间,其他公共区域为学生共同使用区域。

第三条宿舍管理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个人权益,营造和谐的学习生活氛围。

第四条学生宿舍的管理分为宿舍管理委员会、楼长、卫生长等各级管理机构,由学生自愿报名后组成。

第五条宿舍管理员应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引导学生形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增强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

第六条学生宿舍管理应通过宣传教育、奖励和处罚等方式,对学生进行规范引导。

第二章宿舍内部秩序第七条学生应遵守以下宿舍内部秩序:(一)保持宿舍内清洁卫生,不乱扔杂物,不乱涂乱画。

(二)遵守宿舍安全用电规定,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不合格的电器。

(三)保持宿舍安静,不听高音量音乐,不大声喧哗。

(四)文明使用共用设施,爱护宿舍公共财物,不私自移动、破坏、污损公物。

(五)不组织赌博、斗殴、吸烟、酗酒等违法行为。

(六)不乱堆乱放行李物品,不在窗台或阳台上晾晒衣物。

(七)不养宠物,不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八条学生应遵守以下卫生习惯:(一)保持宿舍内干净整洁,每天保持床铺整齐,不乱扔纸屑、瓜果皮等垃圾。

(二)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打扫卫生,清洁周边环境。

(三)按时倒垃圾,分类投放。

(四)保持宿舍内通风,定期清洗床单、被套等个人用品。

第三章财产安全第九条学生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不随意借用、挪用他人财物。

第十条宿舍内禁止存放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若有需要应交由楼长代为保管。

第十一条学生应保管好个人行李箱、钱包、手机等财物,不随意外出将财物留在宿舍。

第十二条学生离开宿舍一段时间时,应将门窗关好,切断电源,确保宿舍安全。

第十三条学生应保证宿舍钥匙的安全,不随意转借他人。

第四章宿舍管理制度第十四条为了加强宿舍管理,建立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制定以下宿舍管理制度:(一)每个宿舍成立宿舍管理委员会,由同寝室学生自行选举产生。

(完整word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完整word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桂林旅专学生公寓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生活、学习和休息秩序,营造一个文明、整洁、安全、有序的育人环境,制定本条例。

2、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娱乐和休息的基本场所,同时又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重要阵地,公寓管理部门要不断提高教育、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管理制度,做好育人工作,加强公寓建设,逐步实现公寓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3、住宿学生须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增强文明意识和规则意识,注重个人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支持、参与公寓建设,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

4、在学校和后勤部门的指导下,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住宿管理1、学生住宿,须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住宿手续,持住宿单和交费收据,由管理员负责按照指定的房间和床位安置住宿。

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床位、家具和门锁或将床位、家具、钥匙转借他人使用。

2、在住宿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宿舍的学生,须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调整手续,不得擅自更换宿舍。

3、学生住宿应按照文明、整洁、安全、有序的管理要求,在日常生活中做到:文明住宿、讲究卫生、遵守公德、爱护公物、遵守公寓秩序、维护公寓安全,接受学校有关部门和公寓管理人员指导检查和教育管理。

4、每个公寓设室长一名,负责管理本宿舍公物、秩序、安全、内务和卫生等事务。

公寓成员要团结友爱,相互尊重、谦虚礼让、互帮互助,支持、协助室长搞好公寓建设。

5、严格执行学校作息制度。

公寓开关门时间为,早上6:00开门;晚上,周日至周四23:00关门;周五、周六(含节假日)23:30关门。

6、午休时间和夜晚熄灯后不准喧哗、打闹、吹拉弹唱、播放音像制品和玩电脑游戏等。

大门关闭后,不得随便外出,晚归者须说明情由并履行验证登记手续方可进入。

7、寒暑假期间,学校不主张学生留校,如特殊情况需要留校的,其住宿必须服从公寓管理中心的安排。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范文(3篇)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范文(3篇)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入住管理第一条:学生在入住宿舍前需持有效证件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登记手续,包括填写相关表格、提交相应材料等。

第二条:宿舍的分配原则为:同年级、同专业、同性别、同班级的学生优先分配在同一宿舍。

第三条:学生宿舍入住名额不可转让、借用,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分。

第四条:宿舍入住期间,禁止擅自更换宿舍,必要情况需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

第五条:学生离校或长时间离开宿舍时,需向所在班级或辅导员做好请假手续,宿舍须有其他同学看管。

第六条:宿舍内不得随意携带外来人员或无关人员,并禁止私自留宿。

第七条:学生在入住宿舍前需接受宿舍管理规定的培训,了解相关安全常识和消防知识。

第八条:宿舍内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毒害等物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处理。

第二章:卫生管理第一条:学生宿舍实行定期保洁制度,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每天进行简单卫生清理。

第二条:学生宿舍内外墙面保持清洁,不得涂写乱画,如有损坏需负责修复。

第三条:严禁将垃圾随意丢弃在宿舍内外,要定时倒掉垃圾,保持宿舍环境整洁。

第四条:宿舍内厕所、浴室要保持清洁,使用后要及时清理,保持卫生。

第五条:床铺要勤换勤洗,保持整洁,禁止在床上进食。

第六条:禁止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并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七条:使用学校提供的电器设备需注意安全使用,如有问题及时报修。

第八条:宿舍内禁止乱拉乱扯电线,不得私拉乱接电源。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一条:学生宿舍必须加强安全意识,防止火灾、盗窃等安全事故。

第二条:严禁在宿舍内烟花爆竹、明火等危险物品,禁止燃放烟花。

第三条:学生宿舍禁止饲养宠物,禁止养殖植物。

第四条: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改变线路布置。

第五条:如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学生需立即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如发生意外事故,学生须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第七条: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赌博、涉及违法行为或有悖道德规范的活动。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

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与秩序管理,保障入住学生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建立安全、文明、健康向上的公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遵守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维护学生公寓公共安全是每个入住学生的应尽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学生公寓入住的学生(含全日制学生中的本、专科生及成教生)。

第二章安全管理规定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

二、严禁在接通交流电情况下将台灯、接线板、随身听变压器、电风扇、充电器等容易造成火灾的电器放置于被褥、蚊帐、纸箱等易燃物品上。

三、严禁在学生寝室内使用或存放电炉、电水壶、电煮水器、充电式应急灯、电炊具等容易造成火灾危险的电热电器产品0四、离开寝室时应关闭电源和拔掉负载电器电源插头。

五、严禁躺在床上吸烟或乱扔烟头。

六、严禁在公寓内存放和使用蜡烛。

七、严禁在公寓内焚烧物品。

八、严禁在公寓内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腐蚀、有毒、具有放射性的物品。

九、严禁擅自使用煤炉、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器具。

十、严禁损坏和擅自使用灭火器和消防设施(灭火时除外)。

十一、万一发生火警时,学生要及时组织扑救,并立即报告管理员和保卫处,如火势较大,应及时拨打"119〃报警或拨打保卫处值班电话:********。

同时要组织同学有序撤离和疏散。

严禁拥挤或跳窗等行为,若故意隐瞒不报或谎报,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

十二、公寓管理人员要对其负责的宿舍寝室经常巡视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险情,问题严重时,应及时报告学院有关部门。

第六条治安安全管理规定一、学生公寓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不得转让或出租本人床位或空置床位。

二、学生应自觉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午休时和熄灯后禁止大声喧哗、弹拉乐器、打球、踢球和进行其它有碍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动。

学校公寓管理规定

学校公寓管理规定

学校公寓管理规定第一节入住申请和分配1. 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公寓入住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个人信息、学籍证明、健康证明、申请理由等。

2. 公寓管理部门根据学生的申请情况、学校的分配计划以及公寓的实际空置情况,进行公寓的分配工作。

3. 公寓分配结果将以公示形式发布,学生如有异议,可以向公寓管理部门申请调查和复核。

4. 公寓入住申请一旦获得通过,学生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

第二节居住环境和设施1. 居住环境的维护是学生和公寓管理部门共同的责任。

学生应保持自己的居住区域整洁,不得随意乱扔垃圾或破坏公共设施。

2. 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安装气体和电器设备。

3. 学生公寓内严禁吸烟、饮酒等违反公共秩序的行为。

4. 使用公共洗衣机和烘干机时,学生应确保自己的衣物清洁,不得滞留或占用他人的使用时间。

5. 学生公寓内不得养宠物。

第三节安全与保障1. 学生公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烹饪。

2. 学生应注意个人和财产的安全,不得私自外借公寓钥匙、门卡等物品。

3. 学生公寓内配备了监控设备,学生不得随意干扰或毁坏设备。

4. 学生需保存好自己的贵重物品,遇到丢失或盗窃情况,应及时向公寓管理部门报告。

5. 发生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时,学生应按照学校公寓紧急预案执行。

第四节违规处罚1. 对于违反学校公寓管理规定的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应的处罚条款进行处理,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限制使用公共设施等。

2. 对于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公寓管理部门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学生的入住资格。

第五节其他规定1. 学生如需变更入住公寓的层次、房间等,需提前向公寓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经其批准。

2. 学生在公寓内组织活动,需提前向公寓管理部门报备,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 学生不得私自转租、转借公寓房间。

4. 学生公寓内的水电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按照学校的收费标准进行结算。

以上就是学校公寓管理规定的内容,各位学生应严格遵守,保持公寓的良好秩序和安全。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一、管理值班人员要加强责任心,做好楼内防火、防盗等安全保管工作,实行二十四小时负责制,不得擅自离岗。

二、来访人员一律在值班室登记、接待,严禁私自留宿。

除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外不准男性进入女生宿舍。

三、禁止在公寓内乱拉电线、多接灯头、接电扇,不准使用电炉、酒精炉、电褥或其他电热器具做饭、烧水、取暖、充电等。

违者处以50~100元罚款,情节较重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惩处。

四、禁止焚烧物品。

一经发现,没收相关物品,罚款50~100元。

造成事故由当事人赔偿损失,并给予纪律处分。

五、教学管理办公室和值班管理人员须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对违犯宿舍制度的同学通报批评,按规定处理。

安全值班人员须具备防火、防盗常识,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六、学生离院或房间调整时,须经管理值班人员检查验收,如有物品、设备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倍罚款。

七、学生不得在宿舍及宿舍楼内吸烟,宿舍熄灯后,严禁点蜡烛、油灯或使用其它电器照明。

违者罚款50元。

八、学生要爱护宿舍楼内消防设施,不准乱拆乱动,违者罚款50元。

九、宿舍内禁止电池充电,电池充电由值班室统一办理。

中学学生公寓管理制度范文(4篇)

中学学生公寓管理制度范文(4篇)

中学学生公寓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学生公寓的管理,维护公寓的正常秩序,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中学学生公寓是供学生居住的场所,学生在公寓内享有隐私权和休息权,但同时也需要遵守公寓的管理规定和纪律。

第三条学生公寓管理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目的是为了学生的安全、健康、和谐的生活。

第四条学生公寓管理遵循“依法规范、科学管理、精细服務”的原则。

第二章公寓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五条学生公寓设立管理委员会,由公寓管理员、保安人员、学生代表组成,公寓管理员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

第六条公寓管理员具体负责公寓的日常管理和服务,保安人员负责公寓的安全和秩序维护,学生代表协助管理委员会进行学生意见的反馈和沟通。

第七条公寓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经验和技能,保证工作的高效和规范。

保安人员应具备安全意识和紧急处理能力,并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岗前培训。

第三章学生公寓的管理规定第八条学生公寓入住申请:1. 学生须在公寓入住前提出申请,填写入住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明和相关证明文件。

2. 公寓管理员审核申请材料,根据公寓安排情况进行分配。

3. 公寓管理员将学生编入公寓住户名册,制定公寓住户管理规范。

第九条学生公寓的费用:1. 学生公寓的住宿费用由学校统一收取,学生按时缴纳。

2. 学生公寓的水、电、燃气费用由学生自行缴纳。

第十条学生公寓的安全和消防:1. 学生公寓要配备合格的消防设施,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 不得在公寓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3. 不得私拉乱接电线,违反规定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的卫生:1. 学生公寓每天进行公共区域的清洁和卫生消毒。

2. 学生公寓及房间应保持整洁、干净,不得乱扔垃圾。

3. 学生应自觉参加公寓的卫生保洁工作,如不配合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二条学生公寓的秩序:1. 学生公寓禁止大声喧哗、吵闹,保持良好的邻里关系。

2. 学生公寓禁止赌博、吸毒、酗酒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寓制度的行为。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1. 安全环境要求学生公寓是学生们的住宿场所,为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确保学生住宿期间的良好生活环境,制定以下安全管理规定:1.1 公共区域安全要求•学生公寓的公共区域包括楼道、走廊、电梯间等,在这些区域内,学生须遵守以下规定:–严禁奔跑、打闹、推搡等行为,以免造成人员伤害。

–不得在公共区域内乱扔垃圾,要保持环境整洁。

–非紧急情况下,不得擅自占用或封堵公共区域,确保通行畅通。

–严禁随意更改公共区域内的电器设备配置,如防火设施、报警设备等。

1.2 室内安全要求•学生公寓的室内是学生们的居住空间,为了确保学生的居住安全,请遵守以下规定:–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烤箱等明火设备,以免引发火灾。

–使用电磁炉等电器设备时,应确保周围环境干燥且通风良好。

–留意电器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如短路、漏电等,及时停止使用并汇报维修人员。

–禁止在室内吸烟、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等,以防电器设备过载引发火灾。

–睡眠时,请确保床铺整洁,杜绝堆放杂物造成火灾的隐患。

2. 防盗防火要求为保障学生的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对防盗和防火做出如下要求:2.1 防盗要求•学生应提高安全意识,时刻关注财物安全,确保学生公寓内的财物安全。

•学生要随时保管好个人有效证件和重要物品,不得随意借给他人或将其放置于共用区域。

•外出时需关闭室内门窗,并确保门窗锁牢固可靠,以防盗窃。

•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学生公寓管理人员报告。

2.2 防火要求•学生公寓要求学生们养成良好的用电习惯,使用电器时要遵循以下规定:–不得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私拉乱接的电线充电。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确保插头与插座良好接触,避免插头发热、线路短路等现象。

–出门时,应及时关闭电器设备电源,以防止因电器故障引发火灾。

–不得随意改造电器设备,包括加装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电源插座等。

•学生公寓的管理人员要定期维修和更换老化的电线、插座等设备,确保电路安全。

学生公寓使用管理规定(3篇)

学生公寓使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维护学生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公寓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公寓。

第三条学生公寓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公寓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公寓的整体规划、建设、维修、分配、使用和管理,各学院负责公寓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

第二章入住与分配第五条学生公寓的入住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第六条学生公寓的分配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按照学生类别、年级、性别等因素进行分配;3. 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长生、优秀学生等。

第七条学生公寓的入住程序:1. 学生在入学时,根据公寓管理中心的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入住通知书;2. 学生凭入住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3.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对学生的入住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为学生分配公寓房间。

第八条学生公寓的入住要求:1. 学生应按照公寓管理中心规定的入住时间办理入住手续;2. 学生应如实填写入住登记表,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件;3. 学生应遵守公寓管理中心规定的入住要求,不得擅自改变房间布局。

第三章使用与管理第九条学生公寓的使用:1. 学生应爱护公寓设施,不得随意损坏;2. 学生应保持公寓环境卫生,不得乱扔垃圾、乱涂乱画;3. 学生应合理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接电线;4. 学生应遵守公寓作息时间,不得在宿舍内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第十条学生公寓的管理:1.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公寓的日常管理,包括安全、卫生、设施设备维护等;2.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应定期对学生公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应加强对公寓消防、用电、食品等方面的安全管理;4.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应建立健全学生公寓的维修、报修制度。

学生公寓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学生公寓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学生公寓日常管理规章制度为了维护学生公寓的良好秩序,提高学生生活质量和安全保障,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务必严格执行。

违反规定者将面临相应处罚。

一、公寓入住管理1.1 学生公寓的入住对象为全日制在校学生,入住前需提供本人有效证件及相关入住手续。

1.2 入住学生需按照规定入住,并每学年进行一次宿舍调动。

1.3 违反规定擅自调换宿舍或转让床位者,将受到警告、罚款或申请退宿等处罚。

1.4 室内装修应符合公寓规定,不得私自擅改,一经发现将责令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费用。

二、公寓安全管理2.1 学生公寓内禁止使用明火,严禁私拉电线、乱堆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2 在公寓内发现设备故障、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向公寓管理员或相关部门报告。

2.3 公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发现违规行为将立即处理。

2.4 公寓内设备设施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应及时报修,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三、公寓卫生管理3.1 公寓内保持整洁,每周定时对宿舍进行卫生打扫,个人物品放置整齐。

3.2 公共区域禁止乱扔废弃物品,垃圾需分类投放,保持环境整洁。

3.3 公寓内禁止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违者将受到警告、罚款、申请退宿等处罚。

3.4 公寓内禁止养宠物,如有需要需提前向管理部门申请并获批准。

四、公寓生活管理4.1 入住学生应相互尊重,互相帮助,不得进行吵闹、打架等行为。

4.2 公寓内禁止聚众赌博、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如发现将立即报警处理。

4.3 入住学生应自觉遵守公寓管理规定,不得在宿舍内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4.4 入住学生应遵守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公寓访客管理5.1 入住学生的访客需提前经过学生本人同意,出示有效证件方可入内。

5.2 访客如需住宿,需提前向公寓管理部门登记并获批准。

5.3 访客在公寓内需遵守公寓规定,不得干扰学生正常生活和公寓管理。

5.4 入住学生应对访客的行为负责,如产生纠纷或损失需承担相应责任。

高校学生教育公寓管理规定

高校学生教育公寓管理规定

高校学生教育公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校学生教育公寓的管理,加强学生的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保障学生的生活安全和学习环境,提高教育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高校的学生教育公寓管理,包括公寓楼的管理、公寓配套设施的维护等方面。

第三条高校学生教育公寓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做到公寓管理规范、服务规范、考核规范。

第二章公寓管理第四条高校学生教育公寓的管理由公寓管理处负责,公寓管理处应设立管理团队、管理人员,制定公寓管理规程,并落实到每一位公寓管理人员。

第五条公寓管理处负责学生入住登记工作,确保学生信息真实有效,每位学生只能拥有一个住宿位置,并按照学生身份进行分类管理。

第六条公寓管理处应对学生进行宿舍长、楼长的选拔任命,宿舍长负责宿舍人员的日常管理,楼长负责楼层的日常管理,同时要定期开展学生管理培训。

第七条公寓管理处应建立健全学生公寓纪委,由学生自己选举产生,专门负责调查处理学生违纪行为,并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公寓环境第八条公寓管理处应加强对公寓环境的维护,保持公寓内外的干净整洁,定期进行公寓卫生检查,对于存在卫生问题的宿舍进行整改,并加强学生卫生意识的培养。

第九条公寓管理处应定期检查公寓楼和公寓配套设施的消防安全设备,对于存在消防隐患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维修,不得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允许学生入住。

第十条公寓管理处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学生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的帮助和指导,并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

第四章学生权益保障第十一条学生有权享受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公寓管理处应提供良好的公寓设施和基础设施,保证学生的居住环境安全、舒适。

第十二条学生有权享受公寓内部设施的使用,但应遵守公寓设施使用规定,不得损坏或滥用公寓设施。

第十三条学生有权要求公寓管理处严格保密个人学籍和其他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学生有权要求公寓管理处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如饮用水、热水等,公寓管理处应确保服务的质量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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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学生公寓是大学生学习生活和思想交流的重要场所,是发展促进人际关系,培养高尚思想品德,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的重要课堂,是高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为贯彻“教育、管理、服务”的原则和加强宿舍管理,给大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旨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我校学生日常生活的指导和管理,提高学生的基础文明素质,保护全体住宿学生的利益,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活跃校园文化,创造良好的生活育人环境,为学校教育教学提供保障。

二、学校要求住宿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宿舍管理规定,养成良好的学校生活习惯,体现大学生良好的道德规范和精神风貌。

三、本规定解释权归学生处。

第二章学生住宿秩序管理一、凡本校录取的学生,都必须入住学生公寓,因特殊情况不能入住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所在学院同意(盖章)后,报学生处审批并备案。

二、学生应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办理住宿手续;在学校指定的宿舍及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床位。

学生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学生的住宿进行调整,所涉及的学生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调整工作、拒绝安排其他学生入住或试图强迫室友从宿舍搬出。

三、学生宿舍每舍设舍长一名,负责本宿舍的安全、内务管理,并安排值日生轮流值日。

舍长由各学院选定。

四、学生宿舍要保持整齐、清洁。

宿舍卫生由学生轮流值日打扫,垃圾自行倒入垃圾筒内,不得将垃圾放在公共场所。

五、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晚归或夜不归宿。

六、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严禁男女互串宿舍。

七、学生要到接待室会客,来访客人、亲友须在值班室登记,不准进入宿舍会客。

八、贵重物品、钱卡、钥匙等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离开宿舍时及时锁门。

九、学生宿舍如发生火灾、盗窃、打架斗殴和突发事件,应立即找公寓管理员、值班老师处置,并及时拨打校园电话86512110向校保卫处报告。

十、学生患传染病时,要遵守医生诊断,按指定的地点住宿,确需回家休养的须有医生的诊断证明,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学院同意(盖章)后报学生处审批并备案。

十一、讲究公共卫生,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向走廊、楼梯及窗外泼水、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随地吐痰;不得随意在墙上、门窗上张贴广告、海报和涂画刻写;不得在楼内焚烧物品;不得在楼内乱拉绳索电线铁丝等;禁止在宿舍内养宠物等;严禁在公寓内吸烟、乱扔烟头。

十二、注意保持宿舍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高声放音响。

不得抽烟、喝酒、打麻将、严禁赌博。

禁止跨宿舍联网、联机,使用电脑需遵守作息时间,不影响他人休息。

十三、公寓内不准踢足球、打排球、篮球,违者没收;不得燃放烟花、鞭炮、吹喇叭和打击鼓等娱乐活动。

十四、住宿学生自行车要按照指定的地点摆放,禁止乱停乱放和将自行车、摩托车带入公寓楼内。

十五、宿舍内不准私接电源、电线,离开宿舍时请将电脑、充电器等拔离电源插座。

不准使用电暖气、电褥子、电热杯、电炉子、电饭锅、热得快等违章电器及各类酒精炉,严禁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不许在宿舍点蜡烛。

十六、爱护公物,不得私自搬挪、拆卸宿舍内的家具或设施,灯具、电扇、水龙头、脸盆、便盆等设施用具要爱惜和正确使用,损坏照价赔偿。

十七、宿舍内的卫生工具要妥善使用、保管,使用期内损坏、丢失需赔。

十八、学生在公寓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管理人员劳动,不得妨碍工作人员的正常管理工作。

十九、寒、暑假学生应按时离校(非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逗留、住宿)、返校。

二十、宿舍内设施需维修的及时报本楼值班室,门、窗玻璃损坏的需交费后维修更换。

二十一、学生公寓积极配合校团委和校学生会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活动,按规定的地方张贴悬挂字画,不准在宿舍内阅读、传播不健康的书刊、读物、音像制品等。

积极开展“文明宿舍”评比活动。

第三章学生宿舍卫生管理一、公寓公共场所的卫生由学生公寓保洁员清理,学生处负责督促检查;室内卫生由住宿学生轮流值日,以所在学院为主进行督促检查。

二、住宿学生每天起床后,应叠好被子,清扫地面,整理好房间。

三、住宿学生应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搞好个人卫生,并遵守以下规定:1.不在室内外墙壁上乱张贴字画、涂写刻抹、粘贴各类挂钩。

2.衣物、书籍、生活用品,按指定的地点整齐放好。

3.室内干净无烟头、无异味,墙壁、家具、门窗无灰尘、无蜘蛛网。

4.崇尚低碳生活,不浪费粮食、乱倒饭菜,不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不向室外泼水,不随地吐痰,不乱拉铁丝、绳子等物。

5.将室内垃圾倒入垃圾桶内。

四、检查1.学生公寓楼长每周检查学生宿舍卫生。

2.各学院组织辅导员和学生干部每周检查学生宿舍卫生。

3.校学生会宿管部每周四下午组织宿舍卫生检查。

4.学生处每月不定期抽查学生宿舍卫生。

5.每月末学生处将检查成绩汇总后,评出本月的最佳宿舍(平均成绩90分以上)和最差宿舍(平均成绩70分以下),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各学院,其成绩作为学生综合测评的依据。

对一学年累计3次及以上被评为最佳宿舍的,全体宿舍成员在学生综合测评时每人加0.2分;累计2次被评为最差宿舍的,全体宿舍成员在学生综合测评时每人扣1分,累计3次及以上被评为最差宿舍的,全体宿舍成员在学生综合测评时每人扣2分,并取消当学年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资格。

6.每学期末进行“文明宿舍”评比表彰(见“文明宿舍”评选办法)。

被评为“文明宿舍”的全体宿舍成员综合测评每人加0.3分。

一学年内两次别评为文明宿舍的,综合测评每人加1分。

7.学生因宿舍成绩加减分,每学年限1次,不累计;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加减。

第四章学生宿舍卫生工具配备一、配备标准:每间宿舍配备笤帚1把/学期;拖把1把/学年;铁簸箕一只/3年;纸篓一个/3年。

二、领取办法:每学期或每学年初,以宿舍为单位由舍长到本公寓楼长值班室领取。

三、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和爱惜使用卫生工具。

未达到使用期限而自然损坏且要求更换者,须以旧换新。

四、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将卫生工具保管好,遇到宿舍调整时,应将原宿舍卫生工具带到新宿舍,丢失自负。

第五章在校生寒暑假离校一、离校前,住宿学生要认真检查所在宿舍的门、窗、橱和照明灯具、供电线路等公共设施,需维修的及时报公寓值班室并登记,以便学校假期集中维修。

二、离校时,要将个人现金、存折及个人贵重衣物随身携带或妥善保管好,严禁放在宿舍内。

三、离开宿舍前,最后离开的学生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整理好室内卫生,关闭好水电开关,妥善放置物品,关好门窗,锁好门,把阳台晾晒的衣物放好,经所在楼长及辅导员检查同意后方可离校。

四、学生严格按照学校的通知按时离校,公寓将断电、断水后进行封闭式管理。

五、学生离校后,学校将对公寓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学生离校情况,宿舍内卫生和物品摆放等情况。

检查结果待新学期开学后进行通报。

第六章毕业生离校一、毕业生离校时,持离校通知单到学生处办理公寓的有关手续。

二、毕业生离校时要清理好宿舍内卫生,经楼长和辅导员检查同意后,把宿舍钥匙交回值班室。

所住房间的公物和设施不得损坏,凡损坏的,须提前报修,属人为损坏的应到学生处交纳赔偿金给予维修,否则,学生处将延缓离校手续。

三、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离校,离校后毕业生不得再在学生公寓居住,原宿舍内不得留放个人物品,否则按废品处理。

四、毕业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离校,仍需在公寓内住宿的,须持所在学院开具的证明,提前一天到学生处办理有关手续,到指定的房间住宿,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第七章学生宿舍门锁及钥匙管理一、公寓楼值班室负责保管楼内各房间钥匙、出入口钥匙、安全通道钥匙及部分设备紧急状态时使用的钥匙。

公寓内房间钥匙共两套,一套为备用钥匙,存放于值班室钥匙柜内;一套为学生日常使用,由学生自己保管。

二、新生房间门锁与钥匙由学生处统一配备,新生入学时到楼长办公室领取。

三、公寓楼长负责学生宿舍钥匙管理,建立宿舍钥匙领取借用登记表。

学生宿舍钥匙严禁外借。

四、学生不得擅自更换门锁或将钥匙转借他人;门锁已坏需要更换时,应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因故未带钥匙不能进入所在宿舍者,须持本人学生证到值班室登记,办理临时借用备用钥匙手续。

五、学生毕业、退学、休学离校时,须将宿舍钥匙交回公寓值班室。

第八章学生宿舍物品的赔偿一、公寓设施的自然损坏、老化及因质量问题需维修的,由学校维修科负责免费维修。

不属于正常维修范围内的项目应交纳赔偿金后予以维修。

二、下列情况需付费维修:人为因素致使公寓内的玻璃和纱窗破损、桌椅凳子断裂、水龙头开关断裂、桌面、柜子破损、插座因使用劣质电器或大功率电器烧坏、电风扇及各种插座破损、地面、墙面的污染和破损、洗刷池、蹲便器等部件损坏、管道破裂和下水道堵塞、门锁损坏,需学生付费维修。

三、宿舍内设施损坏、丢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找不到责任人的由宿舍成员共同赔偿。

学生宿舍物品赔偿明细表第九章文明宿舍评选一、“文明宿舍”标准(一)宿舍内务卫生标准。

按照《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检查评比,要求获得“文明宿舍”的每月均达到内务卫生优秀宿舍(成绩90分以上)标准。

(二)宿舍成员遵纪守法标准。

宿舍成员应自觉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和其他与公寓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宿舍成员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二、评比(一)内务卫生的检查评比由校学生会宿管部根据评分标准,星期四对每个宿舍进行量化打分,学生处每月进行汇总,评出每月内务卫生方面的“最佳宿舍”和“最差宿舍”,并将结果于次月的5日-10日在各楼栋进行公布。

学生处可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或抽查,检查和抽查的成绩也将按一定比例纳入当月的评比汇总。

“优秀宿舍”的标准为月平均90分以上;“最差宿舍”的标准为月平均70分以下。

(二)宿舍成员遵纪守法的检查评比由学工部(处)、学院、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进行。

其主要依据是学生处、学院和保卫处对学生日常行为的检查记录情况。

(三)本学年内有一次被评为“最差宿舍”的,不得参与文明宿舍的评选。

三、评比时间及程序(一)“文明宿舍”每学期评比1次,具体评比时间为本学期最后一个月月初进行,由学生处进行表彰。

(二)评比程序:学院推荐,学生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请校领导审批。

四、奖励对获得校级“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学校将授予荣誉锦旗,发给奖金或奖品。

五、组织分工(一)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全面负责组织、检查、评比、宣传、奖励等工作。

(二)各学院负责组织、发动学生积极参加文明宿舍的创建工作。

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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