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化血红蛋白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产品技术要求lepu

糖化血红蛋白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产品技术要求lepu
糖化血红蛋白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产品技术要求lepu

糖化血红蛋白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中的糖化血红蛋白的浓度。

1.1规格

试剂1: 1×30mL,试剂2a: 1×9.5mL,

试剂2b: 1×0.5mL,试剂3: 2×50mL。

1.2主要组成成分

试剂1主要组分:

试剂2a主要组分:

试剂2b主要组分:

试剂3主要组分:

2.1 净含量

应不低于试剂瓶标示装量。

2.2 外观

试剂1应为无色或浅黄色澄清液体,试剂2(a、b)应为无色或乳白色澄清液体,试剂3(又称前处理液)应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清液体。外包装完好、无破损,标签完好、字迹清晰。

2.3 试剂空白

在660nm处测定试剂空白吸光度,应≤1.5;

2.4 分析灵敏度

测试5.0%的被测物时,吸光度变化(ΔA)应不低于0.0019。

2.5 准确度

参照EP9-A2的方法,用比对试剂盒同时测试40例线性区间内的不同浓度的血清样本。其相关系数(r)不小于0.990。每个浓度点在[1.0,2.0)%区间内绝对偏差不超过±0.24%;[2.0,16]%区间内相对偏差不超过±12%。

2.6 重复性

批内变异系数(CV)应不超过10%。

2.7 线性

2.7.1在[1.0,16]%区间内,线性相关系数r应不低于0.990;

2.7.2 [1.0,1.92)%区间内绝对偏差不超过±0.23%;[1.92,16]%区间内相对偏差不超过±12%。

2.8 批间差

对同一份样品进行重复测定,相对极差≤12%。

2.9 稳定性

取在2℃~8℃条件下贮存达到12个月后的试剂进行检测,应符合本标准2.2、2.3、2.4、2.5、2.6、2.7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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