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惠州市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与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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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惠州市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与费率
说明:1、2008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894元,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759元。
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申报,不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8277元;不低于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申报,即1136元。
2、按参加三个险种的最低缴费标准(综合医疗)单位应缴181元,个人应缴113.6元,合计294.60元,按参加三个险种的最低缴费费标准(住院医疗)单位应缴145.05元,个人应缴90.88元,合计235.93元。
3、按参加五个险种的最低缴费标准(住院医疗)单位应缴156.41元,个人应缴90.88元,合计:247.29元。
4、按参加五个险种的最低缴费标准(综合医疗)单位应缴192.37元,个人应缴113.6 元,合计:305.97元。
5、灵活就业人员:养老:181.76元,综合医疗:170.47元,合计:352.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