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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规划及岳麓区规划发展

长沙规划及岳麓区规划发展

近期重要规划成果与未来重大市政工程
规划成果:

未来重大工程: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 长株潭一体化 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六桥三环城市骨架 省府生态新城 体育新城 新河三角洲 城市亮化工程 背街小巷整治




湘江生态经济带 建设火车新货站 武广客运专线长沙站 劳动路湘江大桥工程 水环境整治工程 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 建设长株潭轻轨 一港一站一枢纽
省府生态新城
生态新城以省政府新址为核心,涵括二环线以南、暮云镇以北、韶山 路以西、湘江以东,总面积约57平方公里。新城区将建设成为一个生态 环境优美、区域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经济实力一流的现代化生态 型城区,成为全省的政治文化中心,区域内正在建设“三馆一中心” (省群众艺术馆、省地质博物馆、省科技馆和省青少年活动中心)。
长株潭一体化
长株潭三市在空间上呈现‚品‛字结构,城市之 间的距离为35公里,就城市群的组合形态看在全 国是独一无二的。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基本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构筑以区域产业布局为动力,核心区城市功能空间为主体,外围 生态系统为基础,交通运输和环境基础设施系统为支撑,并能够 支持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发展目标实现的空间格局;提 出区域一体化的协调措施与政策建议。
2003年11月,《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年至2020 年)》得到国务院批准,成为今后长沙城市建设和发展 的指导性文件。 批复同意新版规划构筑的‚大长沙‛概念,规划区面 积从90版规划的960平方公里扩大到2893平方公里,将 长沙县、望城县部分区域纳入了规范范围,增加了长株 潭这一空间层次,形成‚一主两次四组团‛的城市布局。 到2020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264万人以内, 建设用地控制在253平方公里以内。

长沙县县城总体规划(文本说明书)

长沙县县城总体规划(文本说明书)

长沙县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说明书长沙县人民政府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目录第一章概况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与城市发展目标第三章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第四章规划区土地利用规划第五章县城性质规模与规划空间层次第六章县城总体布局第七章居住用地规划第八章公共设置用地规划第九章工业仓储用地规划第十章地形地貌利用与自然生态保护第十一章外围生态圈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第十二章景观风貌与城市形象规划第十三章综合交通规划第十四章城市给排水规划第十五章电力信息工程规划第十六章燃气工程规划第十七章环境保护与环卫设施规划第十八章县城综合防灾规划第一章概况第一节现状概况及历史沿革一、现状概况长沙县位于湖南省东部偏北湘江下游东岸,省会长沙市的东郊,毗邻株洲市、湘潭市、浏阳市、汩罗县、平江县等市县。

湘江从其西境流过;京广铁路纵贯南北,107国道、319国道、京珠高速公路、长永高速公路从其境内通过;黄花国际机场坐落于该县黄花镇。

长沙县总面积1997km2,其中耕地73.74万亩,林地135万亩,水面14.2万亩。

全县辖20个乡镇,495个居民组及村民委员会,总户数22万户,总人口73.6万人(不包括在长沙县工作、户口不在长沙县的4.73万人)。

至2001年底,县城人口规模已达6.3万多人,用地规模已达到15km2(其中工业区面积5.14km2)。

长沙县历史悠久,民风古朴,物华天宝,人杰地灵。

东汉祝良、三国桓阶、书法家怀素、教育家李文照及被章太炎先生誉为“无公则无民国,有史必有斯人”的革命家黄兴等,一个个都光照青史,名垂千古。

县内更有“六朝遗庙”陶公庙,及河图观、铁炉寺、龙喜故城址、常丰故城址、宋明窑址、仙人石、飘峰塔、左宗棠墓等历史遗迹,有黄兴故居、杨开慧故居、徐特立故居等革命纪念地。

本规划区属亚热带季风潮湿气候区,气候温暖潮湿,年平均气温16.7~17.38℃,最高气温40.6℃,最低气温-9.5℃,年均大于10℃的有效积温为5275℃。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 (2)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 (2)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目录九、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错误!未指定书签。

前言长沙,古称潭州,别名“星城”,素有“楚汉名城”、“屈贾之乡”、“革命圣地”之美誉。

悠悠湘江,巍巍麓山,见证着这座千年古城的变迁。

如今的长沙,是湖南省省会、全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中南地区重要的工商业城市和交通枢纽,更是着名的山水洲城、幸福之都。

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沙市先后六次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2003年11月,国务院批复的第六版总体规划——《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简称03版总规),对长沙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近年来,03版总规的实施面临新的形势与背景:一是2007年国家正式批准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求长沙在城市发展模式转变方面在全国起到示范作用,赋予了长沙新的历史使命;二是2009年国务院通过《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要求中部地区加快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对长沙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三是2008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准《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和《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要求长沙进一步发挥区域带动能力;四是长沙城市社会经济超常规发展,03版总规提出的2020年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大部分已经在2008年底提前实现,需要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使其更好地指导城市的发展;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已经实施,要求维护和强化城市总体规划的法律效力。

按照国家有关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的要求,长沙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本次总体规划修改工作:2009年10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关于修改《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的请示,经过部际联席会议审查,2010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关于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意见的函》(建规函〔2010〕330号)函复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长沙市开展《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的修改工作;2011年5月-6月,长沙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对总体规划修改方案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社会公示;2011年6月,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1年修改)的议案》;2011年9月,由湖南省住建厅组织召开了专家和省直职能部门审查会,会议通过了总规修改成果;2012年11月,住建部组织召开了总体规划部际联席会,会议原则通过了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成果;2014年4月4日,国务院下发国函[2014]45号,原则同意《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4年修订)》。

长沙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导则

长沙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导则

长沙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塑造统一和谐、丰富有序的城市建筑色彩景观,根据《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年至2020年)》、《长沙市城市色彩规划》及《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长沙市城市色彩规划总体目标1.贯彻本市构筑城市山、水、洲、城空间格局的规划指向,创建和谐、统一、有序的城市视觉形象景观。

2.深入专业挖掘本市历史文化色脉,并加以创新运用与推广,进一步弘扬城市历史文化特色。

3.优化城市视觉形象景深层次,形成“文明城市”良好形象。

4.创建长沙市城市建筑色彩规划科学管控工具,确保城市建筑色彩景观的合理建设与持续发展。

5.形成城市魅力色彩景观,创建“城市个性名片”,提升城市品牌战略地位。

第三条长沙市建筑色彩规划定位、主题词与主色调1.本市建筑色彩规划定位为通过合理运用与科学管控“长沙市基本色调”,形成切合长沙市“山、水、洲、城”的城市空间景观特征,顺应城市创意之都、宜居城市的全新发展定位的长沙市建筑色彩新景观。

2.本市色彩规划形象主题词确立为“碧水红城,魅力长沙”。

“碧水”是指湘江、岳麓山等城市代表性自然景观。

“城”指长沙城,同时“城”字也谐音“橙”。

“红城”二字谐音“红橙”,也喻指长沙市建筑色彩的主色调—“红橙”色调。

此外,“红”字还喻指长沙是红色革命经典的开创地和孕育中心,同时也切合湖湘文化中博采众长、优化思维、积极进取、锐意革新的精神内核。

以主题词为引导,规划分别对构成中心城区的以下三大区域确立了色彩主导风格:①长沙市中心城区中位于二桥(银盆岭大桥)以南、二环线以内的河东区域色彩主导风格定位为“古韵今晖、幸福长沙”。

即要充分诠释和展示该区域历史景观与现代景观相交织融合的风貌特色,深刻反映长沙市人民引以为幸福的城市魅力印象。

②长沙市中心城区中位于二桥以南、二环线以内的河西区域色彩主导风格定位为“玉带青罗、红典长沙”。

即要充分尊重与依托该区域以湘江和岳麓山为代表的,若玉带青罗般葱翠滋荣的自然景观,营造与自然景致和谐共融,并具备统一印象与良好品质感的区域景观。

南湖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南湖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第一章概况一、规划背景南湖新城范围内涉及《坡子街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仰天湖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南郊公园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这三个规划已于2005年审批完成。

随着城市建设的日新月异,长沙市城市面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十一五”期间,为了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提升城市整体功能与品位,使长沙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更加凸显,市委市政府适时提出了城市建设目标——重点建设好“一洲两岸”的“三个入城口”、“四个新区”和“十八项目”等重点工程,而南湖新城既是“一洲两岸”的范畴,又属于“十大项目”重点打造的片区,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南湖新城的建设,于2007年4月率先启动了“滨江南湖新城”和“岳麓滨江新城”的大型方案征集活动,本规划便是在方案征集的基础上,由天心区委托我院对原控规进行整合和深化。

二、现状概况1、规划范围南湖新城地处湘江东岸的长沙主城核心南郊,属天心区管辖,其范围西滨湘江,东抵书院路,北起城南西路,南至南环线,临江面长约5.3公里,总用地面积357.11公顷。

2、地形地貌区内南湖路以北地势平坦,地坪标高在34-46米之间,其中大部分用地标高在35-39米之间。

棚户区较多,拆迁量大,尤其是南湖路以北,已建和正建的小区有创远景园、书院观邸和枣子园小区;区内南湖路以南有大量植被较好的山体,它们包括南郊公园、南郊公墓、革命烈士陵园和部分零星的山体,山脚和山顶的高差在30-50米之间,在山间不规则平地上分布有大量仓库用地(物资储运公司等),其中还有部分危险品仓库用地(长沙市液化石油气公司)。

另外,在山体之间和山腰也分布大量住宅,质量较好和规模成片的小区有都江新城、广厦新村、富绿新村、南国新城和华新小区等,基本集中于南郊公园东北侧;火车南站正在搬迁。

表1 现状用地汇总表表2 现状建设用地一览表3、人口本区现状总人口45377人,其中常住人口40923人,暂住人口4454人,人口密度1.27万人/km2。

城规作业长沙市总规解析

城规作业长沙市总规解析

六、生态保护与园林绿地规划
2.生态控制线规划 • 在规划区范围内划定生态控制线,范围包括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
护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湿地公园、坡度大于25%和相对高差大于50米 的山体、主干河流、重要水库以及对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具有重要作用的生 态廊道和隔离绿地。 • 除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旅游设施、公园、农村居民集中点、农林 牧渔生产必要的临时配套设施以外,禁止在生态控制线范围内进行其它建设 行为。
级,逐步形成快速、便捷的放射状对外公路系统,打通成渝经长沙至江西、福建的高 速公路通道。
2.城市规模
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 口规模629万人,城市建设 用地规模629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03-2020
三、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
1.城市空间结构
· 沿多条生长轴线拓展城市发展空 间,构筑“一轴两带多中心、一 主两次五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 。
• 一轴:湘江发展轴 • 两带:北部发展廊带和南部发展
与行业设置标准确定。在城郊区域,新建苗圃、花圃等生产绿地。
六 、 生 态 保 护 与 园 林 绿 地 规 划
七、综合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规划
1)铁路 2)航道与港口 3)机场 4)对外公路运输
规划建设成为现代化综合交通 枢纽。
在以长沙为中心、半径100 公里范围内,实现“1小时都 市圈”目标,即长沙到益阳、 湘乡、醴陵、湘阴等周边城市 不超过1小时
• 2)片区 岳麓片区;星马片区
· 3)组团
四、城市形象规划
按照“一主两次五组 团”的城市空间结构, 突出“山水洲城、一 江两岸”的城市总体 形象。
五、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保护要点 • 市域重点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古遗址(古墓葬)。中心城区重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说明(送审稿)长沙市人民政府二OO九年五月目录1 引言 (1)1.1 规划修编背景 (1)1.2 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 (2)1.3 本轮规划的目标与任务 (3)1.4 规划修编指导思想与原则 (3)1.5 规划基数 (4)2 区域概况 (6)2.1 区位条件 (6)2.2 自然概况 (7)2.3 历史文化 (8)2.4 经济社会 (9)2.5 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10)3 土地利用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2)3.1 中心城区目前规模偏小,有待快速扩展 (12)3.2 土地资源供求矛盾日益尖锐 (12)3.3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难度进一步加大 (13)3.4 城乡、区域土地利用尚需加大统筹力度 (13)4 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战略与目标 (15)4.1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15)4.2 主要经济发展目标 (16)4.3 人口和城镇化率 (18)5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2)5.1 土地利用生态保护度评价 (22)5.2 土地利用适宜开发度评价 (23)5.3 土地利用开发度-保护度关联分析 (25)5.4 土地利用功能区划分 (26)6 建设用地需求分析 (28)6.1 建设用地总规模 (28)6.2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预测 (35)6.3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36)7 耕地补充分析 (39)7.1 耕地补充潜力分析 (39)7.2 耕地补充预测 (42)8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43)8.1 耕地保有量 (43)8.2 基本农田保护 (46)9 土地利用生态格局 (47)9.1 生态控制区 (47)9.2 关键节点 (47)9.3 区域景观格局 (48)10 中心城区规模与布局 (50)10.1 中心城区发展规模 (50)10.2 中心城区主要扩展方向 (53)10.3 中心城区扩展范围 (53)11 规划指标分解 (56)11.1 湖南省下达给长沙市的指标 (56)11.2 指标分解内容 (56)11.3 指标分解结果 (57)12 关于规划修编过程 (59)12.1 规划修编工作流程 (59)12.2 规划修编组织 (60)12.3 规划修编前期研究 (62)12.4 规划大纲编制 (63)13 关于近期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项目 (65)13.1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65)13.2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66)13.3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67)附表 (68)1 引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下简称规划修编)和土地管理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规划修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

浅议岳麓新城规划建设以及其最佳容积率修正系数

浅议岳麓新城规划建设以及其最佳容积率修正系数

浅议岳麓新城规划建设以及其最佳容积率修正系数摘要:文章主要是借鉴《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中主城区容积率的确定方法,确定岳麓新城规划建设的最佳容积率修正系数,为岳麓新城建设的顺利发展提供对策。

关键词:容积率修正系数;岳麓新城;容积率中图分类号:tu98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12-0223-21 概况岳麓新城是长沙市内五区之一,位于古城长沙湘江西滨,分别与望城县的雷锋镇、星城镇、含浦镇及坪塘镇相邻,往西通过长常高速公路、三一九国道可与宁乡、益阳、常德紧密联系。

一直以来,岳麓区都是作为长沙市市区仅次于河东主城区的重要发展对象。

从《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所确定的“一主两次四组团”城市结构的次中心之一,到《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将岳麓新城河西片区作为主城区的河西部分,到正在公示的新版《长沙市城市总体规(2003-2020)》所提出的多中心——河西cbd 的概念,它是整个湘江河西体系的北端经济圈,处于河西龙头地位。

随着经济迅速发展,人地矛盾日益突出,尤其在人口密度较大城市的长沙。

而在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中,容积率作为一个开发强度的指标。

因此,研究如何合理的利用城市土地资源是城市规划工作的重要部分。

对于各项指标特别是容积率,规划师、开发商、政府所侧重的各不相同,而又相互关联。

政府比较关心土地出让收入,而开发商要获得最大的利润,规划师则注重城市环境质量及整体效益,三方的矛盾焦点聚焦于容积率上。

为了使三者利益相协调,城市规划中的容积率存在客观上的最合理值[1-3]。

以上三者之间的关系是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表现,它的解决可以达到三者之间的协调,做到可持续发展,其合理容积率的确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 容积率2.1 区域发展与地价从纵观来看,地价的增加是必然的趋势。

房价的变化是地价变化的原因。

近几年来,随着国内房地产业的发展,各个大城市房价的浮动都很大,一些城市甚至引发了泡沫经济。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1990-2010).pdf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1990-2010).pdf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1990-20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经请示建设部同意,长沙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1990-2010)》(简称上版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第二条上版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1、城市性质:长沙是湖南省省会,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中心,全国历史文化名城。

2、规划期限:近期规划至1995年,远期规划至2010年,远景设想至2030年。

3、城市规模:2010年市区非农业人口规模控制在160万人左右,市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155。

1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总面积966平方公里。

4、城市用地布局结构形式为“一主体、两翼、两组团”。

一主体为城市旧城区周围集中联片发展地域;两翼指马坡岭泉塘为东翼、望城坡天顶乡为西翼;两组团指捞霞组团和坪塘组团。

第三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其它有关法律;(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它有关国家规范标准;(3)《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及《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十五”发展规划》;(4)《长沙市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纲要》及《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纲要》;(5)《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1990-2010)》以及长沙市的实际情况。

第四条规划空间层次:长株潭、市域、规划区、都市区、主城区。

1、长株潭指长沙、株洲、湘潭三市行政区域。

2、市域包括长沙市区、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和浏阳市。

3、规划区包括市区全部,长沙县暮云镇、黄兴镇、榔梨镇、黄花镇、星沙镇、跳马乡、干杉乡、安沙镇、北山镇以及望城县全部,总面积2893平方公里。

4、都市区是由集中的规划建设用地及这些用地之间的自然环境共同构成的区域,以乡镇为基本单位,包括市区、长沙县星沙镇、暮云镇、榔梨镇、黄花镇、望城县高塘岭镇、坪塘镇、丁字镇、雷锋镇、星城镇、含浦镇、黄金乡,总面积1450平方公里。

5、主城区包括城市主体(即中心城区)、河西新城、星马新城。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3]2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3]2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3〕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为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轻火灾危害,切实提高全市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2〕28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一)建立健全消防法制体系。

加快制定长沙市关于加强城市综合体和高层、超高层建筑消防审批管理的规范,对城市综合体和高层、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审批执行严格的消防安全标准。

进一步明确物业管理单位动用房屋维修基金维护自动消防设施相关要求、程序,有效解决住宅小区自动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

修订《长沙市公共消火栓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建设、管理、使用、维护的责任主体,设立市政消火栓建设专项资金,全面实行消火栓户籍档案管理制度。

修订《长沙市建筑工程配建停车场(库)规划设置规则》,调整提升配建标准,解决居民住宅小区车辆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问题。

(二)加强城乡消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按照《长沙市总体规划(2003-2020)》,科学编制、修订并严格实施城乡消防规划。

编制《长沙市消防专业规划(2012-2020)》,县级城区及国家级重点镇消防规划编制率达到100%。

2013年年底前,全市范围内建制镇消防规划编制率达到100%。

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消防保障体系,使城市消防布局以及消防站、消防装备、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进行,严格按照《长沙市消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完成消防站、消防装备、消防通信、市政消火栓和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戴德明、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戴德明、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戴德明、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城乡建设房屋拆迁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补偿【审理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11【案件字号】(2020)湘行终42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赵旻钟玺波林芝【审理法官】赵旻钟玺波林芝【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戴德明;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当事人】戴德明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戴德明【当事人-公司】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黄棋湖南金凯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黄棋湖南金凯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黄棋【代理律所】湖南金凯华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戴德明【被告】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上述两组证据均不能达到其证明目的,不予认可。

在旧城区改造的过程中,商业开发仅是房屋被征收后土地利用的一种手段,只要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确保了被征收人获得合法的安置补偿权利,就不能据此否定征收的公共利益目的。

开福区政府提供的作为产权调换的房屋,在发布涉案征收决定公告之前就已经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房屋系合法建筑,不存在征收过程中补办规划手续需要告知的情形。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质证关联性合法性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2-09-22 20:13:36戴德明、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湘行终424号上诉人(原审原告):戴德明,男,1953年1月20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开福区。

委托代理人:戴晟,男,1985年4月24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开福区,系戴德明的儿子。

委托代理人:谢顺英,女,1959年4月16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开福区,系戴德明的配偶。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

住所地: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开福区人民政府机关大院。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目录前言 (1)一、总则 (7)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8)三、城市性质及规模 (10)四、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 (11)五、城市形象规划 (13)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4)七、生态保护与园林绿地规划 (17)八、综合交通规划 (20)九、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24)十、防灾减灾规划 (26)十一、分区发展与规划控制导则 (27)前言长沙,古称潭州,别名“星城” ,素有“楚汉名城” 、“屈贾之乡”、“革命圣地”之美誉。

悠悠湘江,巍巍麓山,见证着这座千年古城的变迁。

如今的长沙,是湖南省省会、全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中南地区重要的工商业城市和交通枢纽,更是著名的山水洲城、幸福之都。

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沙市先后六次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2003 年 11 月,国务院批复的第六版总体规划——《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3-2020)》(简称3版总规),对长沙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近年来, 03 版总规的实施面临新的形势与背景:一是2007 年国家正式批准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求长沙在城市发展模式转变方面在全国起到示范作用,赋予了长沙新的历史使命;二是 2009 年国务院通过《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要求中部地区加快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对长沙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三是 2008 年12 月国务院正式批准《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和《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 2008-2020)》,要求长沙进一步发挥区域带动能力;四是长沙城市社会经济超常规发展, 03 版总规提出的 2020 年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大部分已经在2008 年底提前实现,需要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使其更好地指导城市的发展;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已经实施,要求维护和强化城市总体规划的法律效力。

肖立新、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二审行政判决书

肖立新、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二审行政判决书

肖立新、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09【案件字号】(2021)湘01行终7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周永戴莉黄姝【审理法官】周永戴莉黄姝【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肖立新;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当事人】肖立新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当事人-个人】肖立新【当事人-公司】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代理律师/律所】米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肖斌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米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肖斌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米强肖斌【代理律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肖立新【被告】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本院观点】关于被上诉人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具有作出被诉《拆除决定书》职权的问题,一审判决已作充分阐述,本院予以认可,不再赘述。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合法违法可撤销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拒绝履行(不履行)拖延履行勘验笔录证据确凿证据不足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另根据当事人陈述查明,案涉房屋上诉人并未实际居住,而是部分出租给他人居住使用。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被上诉人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具有作出被诉《拆除决定书》职权的问题,一审判决已作充分阐述,本院予以认可,不再赘述。

关于高新区城管大队作出《拆除决定书》是否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的问题。

根据《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内容,案涉房屋所在地在2014年建设时已属于城市规划区,依法应当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城市绿地率(%)
人均公共绿地(平方米) 都市区森林覆盖率(%) 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dB(A) 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dB(A)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 工业废水处理率(%) 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 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40
10 40 一、二级 100 53
• 长株潭城市群以及在此基础 上扩展而来的“3+5”城市群均 以长沙为核心
• 通过规划的安排,提升长沙 在整个区域中的服务和带动 能力
8
1. 修编背景
1.4 提升长沙城市核心竞争 力和可持续成长能力
• 确定长沙城市发展的长远目标 • 找到长沙提升城市职能的战略 地区
京珠高速
• 明确长沙未来发展的资源环境 底限,确立可持续生长的城市 空间结构
市域范围
1.2万平方公里
规划区范围
五区,两县的一部分
都市区范围
五区,两县的一部分 1450平方公里
主城区范围
河西、星马、中心城区
2893平方公里
14
规划范围与上版总规相比的主要调整
• 减少规划层次,将都市 区与规划区合并
• 都市区非法定概念 • 规划区保持行政区划 完整,便于实施管理, 并为远景发展预留空 间
装备制造业中心 经济职能
现有职能
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传统制造业基地 粮食生产基地
湖南省现代商贸中心
休闲娱乐和旅游服务中心 服务职能 体育产业基地
产业孵化和技术创新基地 专业性生产服务业基地 新兴国际服务外包城市 全国历史文化名城
国际性:旅游服务 全国性:装备制造和文化娱乐 区域性:交通服务和生产服务 全省性:综合服务和先进制造 地方性:物流基地

长沙市容积率管理技术规定

长沙市容积率管理技术规定

长沙市容积率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1、编制依据为贯彻国家城市规划管理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我市容积率管理,依据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1年修改)》(以下简称《总规》),借鉴国内外城市和地区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目前容积率管理需求,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总规》确定的都市区1范围内的地块容积率2上限控制,具体的地块容积率应通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

3、适用用地类型3本规定主要为居住用地(R)、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中的商业用地(B1)和商务用地(B2)、工业用地(M)的容积率管理提供依据。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中的娱乐康体用地(B3)、公用设施用营业网点用地(B4)和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公用设施用地(U)、物流仓储用地(W)等用地的容积率依照相关规划建设标准和行业规范确定。

注1:都市区范围以乡镇为基本单元,将规划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涉及的乡镇以及与城市建设用地远景拓展涉及的乡镇整体纳入都市区范围,都市区总面积1930平方公里。

注2:本规定中地块容积率是指地块内各类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地面以下的停车场和设备用房等除外)的综合与地块净用地面积的比值,为地块净容积率。

注3:本规定所采用的用地分类依据2010年12月24日发布,2012年1月1日实施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确定。

基于城市开发和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本规定在高强度开发地区提出商住综合体项目用地(CR)的容积率控制要求,中心城区除高强度开发地区以外的区域,不应再布局商住综合体项目用地。

第二章一般地区用地容积率控制1、居住用地(R)、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容积率控制1.1 强度分区本规定适用范围内用地共划分为三级强度分区(详见附图1)。

1。

2 容积率控制①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和商务用地各级强度分区上限容积率按表1和表2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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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前言 (1)一、总则 (7)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8)三、城市性质及规模 (10)四、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 (11)五、城市形象规划 (13)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4)七、生态保护与园林绿地规划 (17)八、综合交通规划 (20)九、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24)十、防灾减灾规划 (26)十一、分区发展与规划控制导则 (27)前言长沙,古称潭州,别名“星城”,素有“楚汉名城”、“屈贾之乡”、“革命圣地”之美誉。

悠悠湘江,巍巍麓山,见证着这座千年古城的变迁。

如今的长沙,是湖南省省会、全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中南地区重要的工商业城市和交通枢纽,更是著名的山水洲城、幸福之都。

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沙市先后六次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2003年11月,国务院批复的第六版总体规划——《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简称03版总规),对长沙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近年来,03版总规的实施面临新的形势与背景:一是2007年国家正式批准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求长沙在城市发展模式转变方面在全国起到示范作用,赋予了长沙新的历史使命;二是2009年国务院通过《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要求中部地区加快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对长沙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三是2008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准《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和《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要求长沙进一步发挥区域带动能力;四是长沙城市社会经济超常规发展,03版总规提出的2020年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大部分已经在2008年底提前实现,需要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使其更好地指导城市的发展;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已经实施,要求维护和强化城市总体规划的法律效力。

按照国家有关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的要求,长沙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本次总体规划修改工作:2009年10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关于修改《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的请示,经过部际联席会议审查,2010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关于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意见的函》(建规函〔2010〕330号)函复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长沙市开展《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的修改工作;2011年5月-6月,长沙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对总体规划修改方案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社会公示;2011年6月,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1年修改)的议案》;2011年9月,由湖南省住建厅组织召开了专家和省直职能部门审查会,会议通过了总规修改成果;2012年11月,住建部组织召开了总体规划部际联席会,会议原则通过了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成果;2014年4月4日,国务院下发国函[2014]45号,原则同意《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4年修订)》。

本规划自国务院批准之日起执行。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长沙市人民政府,由长沙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为了更好地普及此次总体规划成果,增强公众对总体规划的了解,特对《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4年修订)》的文本和图纸进行节选汇编,形成宣传简本,供使用者参考。

一、总则1.规划期限2013—2020年。

2、规划范围规划空间层次:市域、规划区、都市区、中心城区。

市域:包括芙蓉区、开福区、天心区、雨花区、岳麓区、望城区、长沙县、宁乡县和浏阳市,总面积1.18万平方公里。

规划区:市区全部、长沙县全部以及宁乡县玉潭镇、坝塘镇、菁华铺乡、回龙铺镇、夏铎铺镇、历经铺乡、双江口镇、金洲镇、城郊乡、白马桥乡、朱良桥乡和浏阳市永安镇、洞阳镇、北盛镇、蕉溪乡,总面积4960平方公里。

都市区:长沙市芙蓉区、开福区、雨花区、天心区全部,岳麓区除莲花镇、雨敞坪镇以外的区域,望城区的高塘岭镇、星城镇、丁字镇、黄金乡、雷锋镇,长沙县的星沙镇、榔梨镇、黄兴镇、黄花镇、安沙镇、干杉乡、暮云镇、跳马镇,总面积1930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长沙市芙蓉区、开福区、雨花区、天心区全部,岳麓区除莲花镇、雨敞坪镇、坪塘镇以外的区域,望城区的黄金乡、雷锋镇,长沙县的星沙镇、榔梨镇、黄兴镇、黄花镇,总面积1142平方公里。

规划空间层次示意图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1.城镇化水平规划至2020年全市总人口为1000万人,城镇人口为810万人,城镇化水平为81%。

2.城镇体系结构及职能分类职能等级结构:市域范围内形成1个中心城市(长沙都市区)、2个副中心城市(浏阳城区、宁乡城区)、若干个建制镇。

(1)中心城市——长沙都市区:长沙都市区是市域的中心城市,湖南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并将逐步建设成为我国中部地区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规划应强化综合服务职能,增强辐射带动能力。

(2)副中心城市2个——浏阳城区、宁乡城区:浏阳城区为浏阳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中心, 2020年城市人口50-70万人,建设用地50-75平方公里,工业以烟花生产及其辅助工业为主,相应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医药工业及先进制造业;宁乡城区为宁乡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中心,2020年城市人口50-70万人,建设用地50-75平方公里,工业以食品、机械、化工、建材等为主。

(3)建制镇71个,其中中心镇29个,一般建制镇42个。

规模等级结构:一个特大城市(长沙)、两个大城市(浏阳、宁乡)和若干个建制镇构成的城镇群体。

职能分类:建制镇按其职能分为四类:工矿型、交通型、旅游纪念型、集贸型。

工矿型规划3个:煤炭坝、道林、永和。

交通型规划3个:大瑶、青山铺、横市。

旅游纪念型规划14个:灰汤、花明楼、桥驿、开慧、文家市、大围山、黄材、铜官、巷子口、靖港、沙田、沩山、乔口、莲花。

集贸型规划51个(建制镇名略)。

市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表城镇人口规模 城镇个数 城镇名称特大城市>100万人 1 长沙 大城市 50-100万人2 宁乡、浏阳 小城镇 Ⅰ类 5-10万人 5 暮云、铜官、灰汤、大瑶、坪塘Ⅱ类 1-5万人 24 白箬铺、丁字、横市、跳马、江背、路口、福临、青山铺、金井、安沙、乌山、花明楼、煤炭坝、回龙铺、流沙河、社港、镇头、沙市、枨冲、沿溪、大围山、张枋、文家市、莲花Ⅲ类 <1万人 42雨敞坪、春华、果园、开慧、干衫、双江、高桥、北山、茶亭、东城、格塘、靖港、乔口、桥驿、永和、淳口、高坪、达浒、三口、澄潭江、古港、官渡、中和、太平桥、普迹、柏加、龙伏、金刚、道林、东湖塘、双江口、坝塘、偕乐桥、双凫铺、老粮仓、巷子口、龙田、黄材、大成桥、青山桥、沙田、沩山三、城市性质及规模1.城市性质湖南省省会,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2.城市规模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629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629平方公里。

四、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1.城市空间结构沿多条生长轴线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构筑“一轴两带多中心、一主两次五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

一轴:湘江发展轴两带:北部发展廊带和南部发展廊带多中心:一个城市主中心、两个城市副中心、五个组团中心一主:城市主体两次:岳麓片区、星马片区五组团:暮云组团、金霞组团、坪浦组团、空港组团、黄黎组团2.功能布局1)城市主体规划强化综合服务功能,“退二进三”,改善环境质量,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商务中心和商业中心,使之成为集信息、金融、商务、行政办公于一体,环境优美、设施一流、高效集约的“极核”。

2)片区岳麓片区:在保护好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和其它自然山水体系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科研院校云集的有利条件以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先导优势,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星马片区:以星沙国家级经济开发区、隆平高科技园为依托,扩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规模,利用其特有的对外交通优势,大力发展新型工业、高科技农业、航空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休闲产业。

3)组团暮云组团:利用其区位和资源优势,布局面向长株潭的旅游、商贸、体育等区域性公共设施。

金霞组团:结合城市主体内货运码头和火车北站的搬迁,布局霞凝新港和捞霞货运站、编组站,成为水运、公路、铁路的中转联运中心,并规划仓储用地、物流中心、循环工业基地。

坪浦组团:主要为岳麓山大学城的远期发展用地以及与之配套的生活居住用地。

同时发展教育研发和休闲度假等功能。

空港组团:依托黄花机场区域门户资源,打造以高端制造、高端服务、临空产业为主的新兴产业基地。

黄黎组团:依托高铁站和机场优势,发展商务办公、会议会展、文化娱乐和研发创新等功能。

五、城市形象规划按照“一主两次五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突出“山水洲城、一江两岸”的城市总体形象。

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1.保护要点市域重点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古遗址(古墓葬)。

中心城区重点保护历史城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地下文物埋藏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2.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规划保护8个历史名镇:靖港、铜官、大围山、黄材、沙田、巷子口、文家市和乔口;2个历史文化名村:彩陶源村、新开村。

3.历史城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的保护规划确定一个历史城区、两片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两片历史文化街区和四片历史地段。

历史城区1处:北至湘春路、东南至芙蓉路、建湘路、白沙路、西至湘江,总面积5.60平方公里,为明清长沙老城范围。

重点保护历史城区范围内整体风貌、重要街巷格局和历史街区等,控制建筑高度。

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2处:岳麓山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和古城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

岳麓山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东至橘子洲、南至麓山南路、阜埠河路、西至西二环、北至枫林路,总面积15.43平方公里。

在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内,对自然环境、人文景观及历史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保护,以岳麓书院、爱晚亭、屈子祠、麓山寺、云麓宫、三绝碑、黄兴墓、蔡锷墓、新民学会成立会旧址、七十三军抗日阵亡将士墓、湖南大学近现代建筑群为保护重点。

古城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北至五一大道,东南至白沙路、人民路、建湘路,西至湘江大道,总面积3.15平方公里。

重点控制天心阁至岳麓山北端和南端两条城市景观视线构成的扇形区域,该区域内严禁新建高层建筑,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保护旧城肌理和山水洲城城市空间格局。

历史文化街区2处: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潮宗街历史文化街区。

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西至湘江大道,东至三泰街,北至五一路,南至解放西路。

核心保护区面积5.07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10.87公顷,环境协调区面积7.98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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