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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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Technical Criteria for
Biodiversity Impact Assessment in Nature Reserve
前言
为了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管的职能,妥善处理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生态系统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和《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标准,用于规范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工作。
本规范由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起草。
目次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构建指标体系的基本原则2
4.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2
A.对景观/生态系统的影响4
B.对生物群落(栖息地)的影响7
C.对种群/物种的影响8
D.对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10
E.对生物安全的影响11
F.对相关利益群体的影响12
5.生物多样性影响指数(BI)14
6.生物多样性影响程度分级14
7.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区评价指标权重值16
8.评价报告提纲17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云南省境内生态系统和野生生物类别的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保护区边界范围调整、保护区功能区划调整所开展的生物多样性评价,也适用于在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或确定为保护区生物走廊带、外围缓冲地带,并由保护区管理部门行使管理权的区域开展的一切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性活动所进行的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各地区(州)、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可参照本技术规范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若下列标准被修订,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
《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GB/T 14529-93)
3.构建指标体系的基本原则
✓科学性:以保护生物学、生态学和相关科学基本理论为依据,结合国际相关领域的行业规范,选取影响生物多样性的关键指标;
✓层次性:根据生物多样性的不同层次,系统地选取相应的指标;
✓全局性:考虑保护与发展的内在联系,反映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服务于各级政府的战略管理和决策需要;
✓客观性:系统、准确地反映生物多样性受影响的客观情况,尽量克服因人而异的主观因素带来的影响,同时也要考虑到学科理论发展的局限性;
✓预见性:根据专业知识,在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对各项评价指标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合理预测;
✓实用性:考虑到保护区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和评估的可操作性,应尽量采用易于获取或预测的指标、参数,并提供相应的参数测定技术。避免
复杂、冗长且难以获取的指标。
4.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
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的性质是在探明项目影响区目前生物多样性背景信息、分布格局、种间相互作用关系及其动态趋势的基础上,预测项目实施和今后运转过程中可能对当地生物多样性造成的影响(包括结构、功能两个方面)。承担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任务的专家需对项目所涉及的自然保护区及其周边地区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在明确自然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和完成生物本底(现状)评价的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进行预测性评价。评价内容应包含
以下A→F共6个部分。
在完成野外调查和内业工作之后,评估专家使用评分表,对各部分内容的每项评价指标按照项目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程度从小到大的梯度分别赋予由低到高不等的分值,由评估专家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生物多样性影响指数(BI)。
关于各个部分的评估指标权重值,需要针对项目影响区的主体生态系统类型(如森林、草地、湿地、水体等),邀请相关专家对三级指标打分,分别取其平均值之后确定。
评估的工作程序为:
1.项目建设方向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正式书面申请
2.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是否需要评估,如果需要评估
3.项目建设方向具有评估资质的相关单位提出评估申请,获得同意后
4.项目建设方和承担评估的单位共同向相关的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进
入该保护区开展实地考察的申请、并取得行政许可
5.承担评估的单位组织专家组对项目开展评估(包括内业资料收集、整理、
分析,实地考察、访谈等),项目建设方提供相关的资料和后勤保障服务
6.承担评估的单位按要求完成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并提交给相关的
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
A. 对景观/生态系统的影响
有关术语和说明:
1)评估区:根据具体项目性质,经评估专家组讨论确定纳入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的区域。
单位:hm2或km2。数据来源:遥感更新。
2)景观/生态系统类型:主要指森林、灌丛、草地、水域湿地、农用地、其它。
3)景观/生态系统类型的特有性:是指仅存在于指定区域内的景观/生态系统类型。
4)景观:狭义景观是指在几十千米至几百千米的范围内,由不同类型的生态系统所组成的、
具有重复性格局的异质性地理单元。广义景观则包括出现在从微观到宏观不同尺度上的,具有异质性或斑块性的空间单元。单位:hm2或km2。数据来源:遥感更新。
5)生态系统:是包括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所有生物和非生物之间,通过能流、碳流和营
养物质循环而互相作用、互相依存的统一整体,构成一个生态学的功能单位。生态系统可以是任何大小的复合体。
6)森林:一般是指以乔木或竹子为主,郁闭度大于(等于)20%的天然林和人工林。这里
将郁闭度为10%~20%的稀疏林地也包括在内。单位:hm2或km2。数据来源:遥感更新。
7)灌丛:指以灌木为建群层片,郁闭度大于10%,高度在2米以下的矮林地。单位:hm2
或km2。数据来源:遥感更新。
8)草地:指以生长草本植物为主,覆盖度在5%以上的各类草地,包括以牧草为主的灌丛
草地和郁闭度在10%以下的疏林草地和灌草地。单位:hm2或km2。数据来源:遥感更新。
9)水域湿地:指地表被水覆盖的自然或人工综合体。《湿地公约》中的定义:湿地系指不
问其为天然或人工、常久或暂时之沼泽地、湿原、泥炭地或水域地带,带有或静止或流动、或为淡水、半咸水或咸水水体者,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六米的水域。湿地包括沼泽、泥炭地、湿草甸、湖泊、河流及洪泛平原、河口三角洲、滩涂、珊瑚礁、红树林、水库、池塘等。单位:hm2或km2。数据来源:遥感更新。
10)农用地:指耕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耕地、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
耕种三年以上的滩地和滩涂。单位:hm2或km2。数据来源:遥感更新。
11)其它用地:包括各类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难利用的土地或植被覆盖度小于5%的土
地。单位:hm2或km2。数据来源:遥感更新。
12)斑块:斑块泛指与周围环境在外貌或性质上不同,并具有一定内部均质性的空间单元。
单位:hm2或km2。数据来源:遥感更新。
13)景观结构:是指景观的组分构成及其空间分布形式,包括景观的空间特征(如景观元素
的大小、形状及空间组合等)和非空间特征(如景观元素的类型、面积比率等)两部分内容。
14)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由自然系统的生境、物种、生物学状态、性质和生态过程所生产的
物质及其所维持的良好生活环境对人类的服务性能称为生态系统服务。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主要表现为提供保存生物进化所需的丰富的物种与遗传资源,太阳能、二氧化碳的固定,有机质的合成,区域气候调节,维持水及营养物质的循环,土壤的形成与保护,污染物的吸收与降解及创造物种赖以生存与繁育的条件,维持整个大气化学组分的平衡与稳定,以及由于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所形成的自然景观及其具有的美学、文化、科学、教育的价值。
15)土壤侵蚀程度:分为微度、轻度、中度、强度、极强度、剧烈六个级别,具体标准参见
水利行业标准《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96)。面积单位:hm2或km2。数据来源:地面监测与遥感更新相结合。
16)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指滑坡、泥石流、崩塌等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