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阳光政务 建设诚信政府
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政务诚信建设是当前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公信力、提升政府服务水平的重要基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务诚信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政务诚信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政务诚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政务诚信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务员的政务诚信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念和公仆意识,营造尊重法律、尊重公民、尊重事实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政务诚信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政务诚信建设需要有完善的制度保障。
各级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考核评价机制,将政务诚信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失信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同时,加强政务诚信信息公开,推动政务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优化政务诚信服务,提升便民利民水平。
政务诚信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政务诚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一网一门一证”政务服务,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四、加强政务诚信培训,提升公务员素质。
政务诚信建设需要有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作为保障。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政务诚信培训,提升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加强诚信意识培养,确保公务员忠诚履职、廉洁奉公。
五、强化政务诚信宣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政务诚信建设需要有广泛的社会共识和支持。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政务诚信宣传,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引导舆论关注政务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政务诚信建设的良好局面。
六、加强政务诚信监督,形成合力。
政务诚信建设需要有严格的监督机制。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政务诚信监督,依法查处失信行为,形成从严从快的惩戒机制,形成政府自身和全社会共同推动政务诚信建设的合力。
七、强化政务诚信责任,形成长效机制。
政务诚信建设需要有持续的推动力量。
各级政府部门要强化政务诚信责任,将政务诚信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诚信政府建设的对策
诚信政府建设的对策作者:杜丹来源:《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4年第09期政府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着示范和表率作用,政府公信力的建设对整个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因此,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应尽快“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要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研究如何提升政府公信力对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提高政府执行力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建设阳光政府,以公开促公信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保障公民知情权。
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各地设立专职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是不断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
通过网站、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方式,将教育、卫生、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以及公共政策决策、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全面、主动地对外公布。
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通过设置“政风行风”热线、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建立“省(市、县、镇)长信箱”、签订目标责任书等形式来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各地区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二)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保障公民的参与权基层民主是保障公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
一是推进基层事务公开。
村级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人、财、物等事务,通过公告、公示等形式及时、全面地向群众公布,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
二是规范民主决策程序。
凡涉及村级的重大事项必须依法实行民主决策。
决策程序各环节参加人数及赞成率必须达到一定的量化标准。
行不成决议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是健全民主管理制度。
不断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用制度约束干部群众的行为。
通过制度建设来积极推进村民自治,并不断提高村民的自治水平。
(三)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保障公民监督权一是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
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方案
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政务诚信建设是指通过规范政府行为、强化政府对公众的责任承诺、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打造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增加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信和合作。
政务诚信建设对于推动社会进步、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本方案旨在制定一系列措施,推动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通过建立健全的诚信制度、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提升政务诚信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
2.原则:公正公平、依法依规、科学决策、信息公开、服务至上、责任明确、监督有力、奖罚分明。
三、主要内容1. 建立健全的诚信制度•制定诚信承诺制度: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和公务人员在履职过程中签订诚信承诺书,明确行为准则和责任要求。
•完善诚信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进行奖励,激励他们更好地服务于公众。
•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公示、纪律处分和法律追责等措施。
2. 完善政务服务体系•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理各类政务事项。
•加强政务服务培训:提升政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对群众权益保障的培训,增强服务能力。
•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供在线申办、网上查询等便捷服务,满足公众需求。
3. 提升政府公信力•加强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政府工作信息、财务信息等,提高透明度。
•强化市场监管:加大对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
•推进廉政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健全反腐败机制,净化政治生态,维护政务诚信。
4. 健全监督机制•建立投诉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举报平台等,便于公众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加强内部监督:建立政务诚信评估机制,定期评估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的诚信状况,强化内部管理。
•推动社会监督:鼓励社会组织、媒体和公众参与政务诚信建设,通过舆论监督推动政府公信力提升。
四、实施步骤1.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与政务诚信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行为的规范和责任。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6〕62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工作的通知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6〕629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省阳光政务建设经验推介现场会精神,推广省交通运输厅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务体系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省直部门以上率下的引领带动作用,全面推进我省阳光政务建设工作,力争省直部门在2018年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2020年政务公开目标,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17年上半年省直部门要全面完成本部门本系统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领域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并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及时更新和定期审查。
将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各地、各部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公开属性,拟不公开的须说明理由;将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
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
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保密事项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意见。
选取若干地区、部门作为试点单位,围绕群众关切的重点政务服务事项,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用1年左右时间,总结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
二、创新政府系统决策运行监督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借鉴省交通运输厅四级决策监督运行机制,创新构建业务决策运行监督机制。
推行阳光政务,增强政府决策透明度
推行阳光政务,增强政府决策透明度增强政府决策透明度2023年,作为一个现代化国家,我们迈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
在这个时代中,政府透明度和信息公开成为了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
推行阳光政务,增强政府决策透明度,已成为各个国家都十分重视的问题。
阳光政务,顾名思义,就是政务过程承受阳光的照射,政府行政部门在制定和执行政策过程中始终保持公开透明。
这种做法将市民纳入决策制定的过程,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在这个信息时代,政府对于公众信息的开放和透明度也是当今社会前进的必然趋势。
推行阳光政务能够提高政府的决策质量。
在政府决策中,广泛听取市民的意见,将有利于政策的优化和改进。
通过开展公开意见征集、调查问卷等形式,政府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公众的需求和意见,减少决策过程中的偏差。
政策的公开透明也能够提高政府行政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协同,避免重复工作和资源浪费,从而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和实施效果。
阳光政务可以增加政府的公信力和合法性。
对于市民而言,政府信息的公开是对政府行为监督的一种方式,也是评价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标准。
通过及时公开政府工作的相关信息、决策过程和决策依据,政府能够赢得市民的认可和信任。
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感提高,将会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此外,阳光政务还可以增加市民参与政治、社会与经济事务的机会。
开展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如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将市民纳入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过程,使市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市民有了更多的机会参与决策,政府决策更加民主、科学,能够更好地体现社会的多元化和包容性。
然而,要推行阳光政务,还需克服一些困难。
首先是信息公开的技术难题。
尽管我们身处信息时代,但政府公开信息仍然存在技术门槛、数据标准化等问题,需要政府加大对信息技术的投入,提升政府公开信息的质量与效果。
其次是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完善。
要建立一套科学的政务公开制度,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政府的信息公开范围和要求,并确保公众和媒体对政府信息的监督权利。
提升政府公信力 打造诚信政府
提升政府公信力打造诚信政府作者:张洪林来源:《智富时代》2016年第12期【摘要】在现代社会中,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的核心,没有政府的诚信就没有社会的诚信。
提升政府公信力,必须确立阳光政府、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高效政府的新理念,树立诚信政府的新形象。
【关键词】公信力;政府诚信;对策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政府应该把加强诚信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作为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任务和紧迫任务。
因此,要使我国成为一个现代型的诚信社会,首先就必须加强政府的诚信建设。
一、政府诚信的涵义及其重要性所谓诚信,就是“诚实守信”。
“诚”即内外一致。
“信”即言而有信。
诚信结合在一起就表明诚恳厚实、遵守诺言、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诚信不但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治国理政、安邦定国的重要抓手。
所谓政府诚信是指政府管理机关对法定权力和职责的正确履行程度,政府管理部门在自身能力的限度内实际的践约状态,包括政府管理部门的科学民主程度、政府管理部门行政的依法程度、政府管理部门作为公共权力代表的公正程度、政府官员的公信力等。
政府既是社会信用制度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维护者,又是公共信用的示范者,由此决定了政府诚信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一个政府信誉度和公信力的高低,不仅关系到其影响力和权威性,也直接决定着其执行力的强弱。
古人言:“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宝也。
”“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
”“政令信者强,政令不信者弱。
”诚信是立身之本,立业之本,治国之本。
中国战国时期商鞅“移木建信”的故事为后人传颂,周幽王失信亡国的教训为后人汲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政府诚信度也不断增强。
当前,在我国诚信建设中仍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政府诚信缺失的表现和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政府运行不够公开透明,公众权益得不到保障落实,社会公平、公正尚有欠缺。
阳光政务建设实施方案
阳光政务建设实施方案一、加强政务公开,提升政府透明度。
政务公开是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重要纽带。
我们将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全面公开,包括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批公开、财政预算公开等,让公众了解政府工作进展,参与政府决策,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民主化。
二、优化政务服务,提高服务效能。
政务服务是政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的重要公共服务,我们将通过整合政务资源,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行“一次办好”“最多跑一次”等服务理念,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强化信息公开,构建信息化政府。
信息化是现代政府建设的重要标志,我们将推动政府各部门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政府信息透明度和服务水平,满足社会公众对信息获取的需求。
四、加强政务监督,提升治理能力。
政务监督是阳光政务建设的重要环节,我们将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政府工作绩效评估机制,推动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确保政府工作更加公正、透明、高效。
五、营造良好政务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阳光政务建设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将不断优化政务环境,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为企业和群众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六、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阳光政务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我们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阳光政务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举措,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凝聚全社会共同推动阳光政务建设的强大合力。
七、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阳光政务建设取得实效。
阳光政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我们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检查,确保阳光政务建设各项举措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总之,阳光政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更加精准的措施,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阳光政务建设取得实效,为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务系统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政务系统的诚信建设也成为了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关系到政府形象、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二、意义。
政务系统诚信建设不仅是政府自身形象的体现,更是对公民诚信意识的引导和促进。
只有建立了诚信的政务系统,才能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公正、高效的服务,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三、目标。
1. 建立健全的政务诚信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政务诚信的监管和惩戒机制。
2.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增强公民对政府的信任感。
3. 加强政务系统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营造诚信文化氛围。
四、实施步骤。
1. 完善法律法规,明确政务诚信的标准和要求,建立健全的政务诚信管理体系。
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对政务诚信的认知和重视程度,培养公民诚信意识。
3.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政务诚信评估机制,对政务系统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对诚信表现突出的政务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进行惩戒。
5.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增强公民对政府的信任感。
五、保障措施。
1. 加大政府投入,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人力支持,保障政务诚信建设的顺利实施。
2.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工作。
3. 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发现并应对可能影响政务诚信建设的负面舆情,保障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总结。
政务系统诚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公民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完善的制度建设、加强的监管机制和良好的社会氛围,才能够实现政务系统诚信建设的目标,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型、服务型、创新型、阳光型“四型”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型、服务型、创新型、阳光型“四型”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行政管理体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增强政府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有效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推进法治型、服务型、创新型、阳光型政府(以下简称“四型”政府)建设,进一步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政府系统工作质量推动决策部署精准落实的意见》(X府发〔XX〕7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把群众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更新政务服务理念,创新政务管理方式,构建更多行之有效的服务群众的渠道、方式和机制,让政务服务更加高效、更加规范、更加贴心、更加阳光,加快推进“四型”政府建设,加快构建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阳光运行的政府,为决战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大美XX新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始终要坚持依法行政。
加强法治观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完善督查问责机制,公正、公平、公开提供服务,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均等化。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建立健全政府及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自觉接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和工作监督、州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始终要坚持便民利民。
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讲究方式方法,注重工作细节,努力把工作干到群众心坎上。
强化各级政府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营造尽心履责、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的干事创业氛围。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做好国家和省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
推行政社分开,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始终要坚持创新管理。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意见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0.31•【字号】邯政字〔2017〕56号•【施行日期】2017.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意见邯政字〔2017〕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营造诚信政府良好形象,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7〕1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为治理重点,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逐步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督导考评,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坚持守信践诺,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政府诚信行政水平,为建设富强邯郸、美丽邯郸提供坚实的社会信用保障。
二、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一)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在政府采购领域引入信用管理机制,各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要建立政府采购诚信责任制,编制采购人责任清单,构建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体系。
依法处理、曝光和惩戒政府部门在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
(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持续实施)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流程实行“四段式”流程化管理,建立完善的电子交易系统。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冀政办函〔2016〕30号)要求,将所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依规公开相关信息。
(市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2017年底完成)(二)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诚信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诚信政府建设实施方案1. 引言诚信政府建设是推动政府机构实现快速、高效和廉洁的治理,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的重要手段。
本方案旨在指导政府机构开展诚信政府建设工作,促进政府机构提升整体治理能力和形象。
2. 目标与原则2.1 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建设诚信政府,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增强政府内外部合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稳定、公正、透明、高效的环境。
2.2 原则•坚持立足本地,因地制宜。
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诚信政府建设方案。
•坚持依法依规,诚实守信。
政府机构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好公共服务职责。
•坚持科学管理,有效监督。
政府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提高工作效能和廉洁度。
•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政府机构要及时发布公开信息,接受社会、媒体和公众的监督。
•坚持诚信共治,齐抓共管。
政府与社会各界要共同参与诚信建设,形成合力。
3. 主要内容与措施3.1 加强政府机构自身建设政府机构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和廉洁度,确保政府机构能够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责。
3.1.1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完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合理分工协作,提高工作效能。
•加强内部培训和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职业能力。
•强化考核和奖惩机制,激励干部职工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水平。
3.1.2 推行廉洁政府建设•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推行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对公款的使用和管理监督。
•加强廉政教育和宣传,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和自觉性。
3.2 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政府服务是政府机构的重要职责之一,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是诚信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
3.2.1 实施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发布政府工作报告和年度计划,接受社会、媒体和公众的监督。
3.2.2 提升行政效能•加强政府机构的信息化建设,推行电子政务,提高办事效率和透明度。
市政务诚信先进做法
市政务诚信先进做法
市政务诚信具有重要意义,它能够保障政府行政服务的公
正性、透明度和可信度。
以下是一些市政务诚信先进做法的介绍:
1. 建立诚信评价体系:为了提高市政务诚信水平,一些地
方政府建立了诚信评价体系。
这个体系以政府部门的行政效能、廉洁性和服务态度为评价指标,通过定期评估来激励政府工作人员遵守诚信原则。
2. 实施阳光行政:阳光行政是指政府行政工作的公开透明化。
政府通过建设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将政务信息及时、全面地向公众公开,包括行政程序、政策文件、预算报告等。
这种做法确保市政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 强化廉政教育:廉政教育是培养政府工作人员廉洁自律
意识的重要手段。
一些地方政府通过开展廉政教育培训,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提高其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
4. 加强行政监督:行政监督是确保市政务诚信的重要环节。
政府建立健全了行政监督机制,确保对政府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妥善处理。
同时,政府还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行政监督,推动政府行政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5. 加强创新驱动:市政务诚信的发展需要不断创新驱动。
政府鼓励创新思维和创新方法,推动市政务工作朝着高效、便捷和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例如,利用科技手段提高行政办事效率,推动电子政务的发展,降低行政审批的成本和时间。
以上是一些市政务诚信先进做法的简要介绍。
通过建立诚
信评价体系、实施阳光行政、加强廉政教育、强化行政监督和推动创新驱动,市政府能够提高行政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和诚信的服务。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凉府发〔2018〕27号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凉府发〔2018〕27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7号)精神,切实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一)建立专项督导机制。
定期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公务员进行政务诚信监督检查,开展考核评价。
对严重失信的县(市)人民政府在项目申报、资金安排、政府融资、示范创建等方面给予相应限制,对主要领导及相关公务员启动问责程序。
(二)建立横向监督机制。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将办理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情况作为政府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考量因素。
(三)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加强社会各方对政务诚信的评价监督,形成多方监督的信用约束体系。
完善政府失信投诉举报机制,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受理政务失信举报投诉。
(四)建立监测预警机制。
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依法采集、整理、监测、分析政府部门公共信用信息资源,根据相关评价标准对各地各部门政务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和预警。
持续推进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与建设,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与信用城市监测评价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推进。
二、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五)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法治、道德、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教育。
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近年来,政务诚信建设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政府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其行为举止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政务诚信建设是保障政府形象和权威,维护政府合法权益,实现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方面。
本文将针对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现实需求和实施方案进行探讨。
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现实需求1.提高政府形象和权威。
政府形象和权威是政府威信和公信力的重要体现,对于维护政府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政府必须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从而提升政府形象和权威。
2.维护政府合法权益。
政府的权利合法性是政府存在的前提,只有政府对社会有诚信保证,才能使公众承认政府的权利合法性,减少社会冲突,同时有效地维护政府权益。
3.增强政府公信力。
政府的公信力是其行政公正性和管理效率的重要体现,有效地维护政府公信力,有助于增强政府影响力和推动全社会信用建设。
4.促进经济发展。
政府在经济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保证政府职能的有效行使,提高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构建诚信经济、诚信政府,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助推因素之一。
二、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1.构建健全政务诚信管理制度。
政务诚信建设要从制度建设入手,首先要完善政务诚信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的政府诚信管理法规和管理文件,强化政府诚信的规范管理。
2.实施政务诚信评估机制。
依据政府部门在政策制定、执法检查、部门协调、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履职情况,开展政务诚信评估。
评估结果将作为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奖惩和激励的重要依据,督促政府部门加强对社会诚信的宣传、教育和实践。
3.提高政府公开透明度。
政府公开是增强政府透明度、提高政务诚信度的重要途径,政府部门应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平台,依法及时公开行政信息,通过公开信息加强政府部门与公民之间的沟通。
4.建设政务诚信文化。
要加强政务诚信宣传、教育和引导,普及社会信用理念,推动政务诚信文化的全面深入发展,营造政府守信用、得民心的良好氛围。
政务诚信 建设 实施方案
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政务诚信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保障。
为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水平和效能,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实施方案。
一、加强宣传教育,树立诚信意识。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政务诚信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民对政务诚信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同时,政府部门要以身作则,树立诚信意识,树立良好的形象,以行动来引领社会风气的改变。
二、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完善信用评价机制。
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诚信体系,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对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的诚信行为进行评价,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形成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机制。
同时,建立政务诚信档案,对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的诚信记录进行动态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三、推进政务透明,提高服务效能。
政府部门要加强政务透明,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务服务的透明度和便利性。
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政务服务的效能,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公民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四、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政务诚信建设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对于违反诚信规定的行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形成严肃的工作纪律和规范。
五、加强合作交流,促进共建共享。
政府部门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交流,形成政府、企业和公民共同参与的政务诚信建设格局,促进共建共享。
通过建立政府、企业和公民之间的诚信互动机制,形成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推动政务诚信建设取得实效。
六、加强法治保障,完善诚信法规。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政务诚信建设的法治保障,完善诚信法规,强化对政务诚信建设的法律监督和保障。
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的诚信责任和义务,提高政务诚信建设的法治化水平。
七、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政务诚信建设的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广泛宣传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性和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打造诚信政府 推行阳光政务
打造诚信政府推行阳光政务(图)让市民监督政府工作市政府信息自动化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国政府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一项基本义务。
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社会公众关心的政府信息,让社会公众了解政府机关的工作情况,特别是依法行政的实际情况,可以使社会公众参与、配合政府的工作,同时也可以有效地监督政府,有助于树立透明、开放、清廉的服务型政府形象。
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服务,更好地为公民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基层服务,公开的同时也有利于创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22个政府部门率先“公开”全市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级网络单位为77家。
截止到目前,已有22家单位共公开了1100条信息。
这些部门是:市政府办公厅、市经委、市建委、市商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城建局、市房产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外经贸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3月底前,第二批实施单位要完成主动公开信息的网上公开和受理公开权利人的申请工作。
6月底前所有信息公开义务单位都要开展这项工作。
据了解,今年12月底前,市政府办公厅要组织开展一次贯彻执行《鞍山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专项检查评议活动,各单位要在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写出自查报告。
明年4月前,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政府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中,不少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
泄露这些政府信息,会造成妨碍国家安全、损害企业或者个人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生活秩序等严重后果。
因此,对于这类政府信息,政府机关将不予公开。
据了解,免予公开的信息包括:属于国家秘密的;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政府诚信建设情况汇报
政府诚信建设情况汇报
政府诚信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我国政府诚信建设在不断深化,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
首先,政府诚信建设在法治化进程中取得了重要进展。
我国政府诚信建设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强化法治意识,加强法治建设,推动政府行为依法规范。
各级政府部门加强了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推动了政府诚信建设的深入开展。
其次,政府诚信建设在信息化进程中取得了积极进展。
政府部门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便利性。
同时,政府部门还加强了信息安全保障,有效防范了信息泄露和滥用,为政府诚信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信息化基础。
再次,政府诚信建设在服务化进程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政府部门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推动政务服务向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同时,政府部门还加强了监督和评估工作,确保政府服务公平公正,为政府诚信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最后,政府诚信建设在责任化进程中取得了重要进展。
政府部门加强了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建设,推动政府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加强了政府对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政府诚信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总之,政府诚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共同努力,需要全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参与。
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加强研究,进一步完善政府诚信建设的制度和机制,推动政府诚信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建设法治中国、诚信中国作出更大贡献。
提升政府公信力建设诚信政府(三)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树立良好形象
亚当· 斯密
(1723—1790年)
亚当· 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 了“守夜人”的概念,并明确指出, 政府的职能有三:一是保护本国社会 的安全,使之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暴 行与侵略;二是保护人民,不使社会 中任何人受其他人的欺负或压迫;三 是建立并维持某些公共机关和公共工 程。
三. “开诚布公”提振政府公信力
(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树立良好形象
经济调节 保持经济总量平衡,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和优化,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减缓经济
周期的波动,防止经济运行中的不健康因素。
三. “开诚布公”提振政府公信力
(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树立良好形象
•
市场监管
依法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是社会的公共安全问题(诸如环境污染、社会治安、食
品药品质量安全、重大灾情等问题)。
美国的经验:
1966年和1976分别通过《信息披露法》、《阳光下 的政府》赋予全体国民最大程度的知情权和政府官 员最小程度的隐私权。
公开政府采购制度:《信息自由法》要求政府将所有的采购 信息公开。 个人信用制度:美国根据1978年国会颁布的《政府行为道德 法》(1989年修订为《道德改革法》),规定“总统、副总统、 国会议员、联邦法官以及行政、立法和司法3大机构的工作 人员,必须在任职前报告并公开自己及其配偶的财务情况, 包括收入、个人财产等,以后还须按月申报”。
提升政府公信力 建设信用政府(三)
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
三、提升政府公信力的 途径和策略
(一)建设阳光政府,以公开促公信
十七大报告指
出:“要确保
权力正确行使,
必须让权力在 阳光下运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6.29•【字号】苏政发〔2023〕55号•【施行日期】2023.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3〕5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我省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提高诚信江苏建设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政务诚信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和引领,将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将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和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不断提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为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依法行政。
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服务的全过程,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
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要求,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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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阳光政务建设诚信政府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打造公开、公正、为民、高效的阳光政务是社会管理的要求和保障,也是建设诚信政府的基础。
几年来,我市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为主线,以建设综合服务平台为目标,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政务公开范围越来越广泛。
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已将《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规定公开的事项;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大决策事项;关系地区、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事项;四是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城乡建设及环境保护的各类规划调整的重大事项;政府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和评优评先、表彰、奖励事项和需要公示的其它事项向社会公示。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市各类公开主体共发信息3622条,其中市政府各部门发布信息3276条,占全市发布总量的90.4%;乡、镇政府发布信息346条,占总量的9.6%。
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政策咨询等方面问题,其中,已经公开的4条,占总数的100%。
二是政务公开内容越来越详细。
我市编织发布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详细公开各级政府及各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机关的职责范围,行政许可事项、具体经办部门、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办公地点等信息。
其中行政许可事项中,还公开了每一项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收费标准及依据、许可对象、办理时限以及办理程序,以及政务动态、法律法规及各“红头文件”和意见投诉及结果反馈等内容。
三是政务公开渠道越来越丰富。
我市除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
还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通过查阅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等处设置触摸屏、政府信息公开栏、政务公开板,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并且建立了农村“信息公开查阅网点”,及时向乡村基层群众公开市政府相关信息。
四是政务公开体系越来越健全。
我市加大信息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力度,全面提高电子政务水平,建成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构建比较完善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行政绩效管理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及民意诉求反馈系统等应用平台,在政府与群众之间营造了一个崭新的沟通平台,维护了广大群众对政府行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是政务公开效果越来越好。
我市采取网上、信函受理以及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增设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等措施,实现100%的要求公开的政务信息可在网上查询,100%的行政审批项目可在网上申请及查询结果,100%的政府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全部及时上网公开,受到群众好评。
对于公众在政务信息数据库中查询不到的信息,可以在网站上提出询问,由政务信息热线联络员将其转到相关行政机关进行解答,得到群众好评。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政务公开推行时间短,经验少,工作难度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仍是政府工作的“短板”,还不能完全满足公众的需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主动及时还不够。
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有的由于人员变动较大,造成工作脱节,不能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法规政策,特别是与公民有切身关联性的“红头文件”的公开存在滞后现象,有的还采取“不重要的选择性公开,重要的一律不公开”,真正群众想要知道、急于知道的内容却没有公开。
实质内容不公开,对于该大项中的小项的具体要求则不公开,而是要求办事人员到其指定的窗口购买符合其要求的范本。
有的还推诿敷衍,“你们自己去看政策文件不就都清楚了”。
某些行政部门还存在着需要领导签字后方能查阅的现象。
能不公开的就不公开,能少公开的就少公开。
各级政府网站更新不及时,许多过时废止的政府信息没有及时删除。
二是灵活方便还不够。
目前政务公开的方式还不能做到使各阶层公民都能方便地查询。
许多公民并不了解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以及通过怎样的渠道可以查询按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应该公开的政务信息;部分单位公开不规范,程序不严格,机制不完善;部分窗口单位服务流程烦琐,服务质量不高;另外仍有一些政府规章及政策的颁布虽然在报纸上进行了报导,但并没有刊登规章及政策的全文,只有导读性报导及分析。
三是信息对称还不够。
公众普遍关注的政府信息大致有三类:一是政府的行政管理成本和行政权力廉洁的问题,如财政预算、“三公消费”、腐败现象等;二是公共资源分配,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质量和公平问题,如教育、医疗、住房等公共资源和公共产品分配的公平问题;三是社会公共安全问题,如环境污染、社会治安、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重大灾情等。
有的对公众感兴趣的这些政府信息透明度不够,特别是公开的垄断行业信息、不是“雾里看花”,就是“犹抱琵琶半遮面”。
四是监督服务还不够。
对政务是否公开缺乏监督机制。
没有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的处罚规定具体的程序性规定,以及违反该规定的标准是什么,除了监察机关的监督以外,市民的监督权没有得以体现。
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政府建立起一套开放透明、能够集中民智、代表民意的公众参与机制。
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以上这些问题,做到政府部门的信息和政务真正公开,实行阳光政务,才能促进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与理解,才能为建设诚信政府打好基础。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一要全面客观。
在公开的内容上求“真”。
在公开的内容上做到“三个转变”:一是从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
凡是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如惠农政策的落实、土地审批等,要求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程序都要公开,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从定时公开向实时公开转变。
根据政务公开的不同内容来确定公开时间,对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长期有效的事项,实行长期公开;对经常性事项,如财务收支、收费等实行定期公开;对阶段性工作,分阶段进行公开;对临时性工作,实行临时公开,从而实现政务的实时公开。
三是从随意公开向全面公开转变。
明确规定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其他政务活动一律公开,并要求所有政务公开的情况要建立档案,保存公开的原件或照片。
对涉及面广、时效长、内容较为固定的事项,通过政务公示栏、发放文件和明白卡、收费表、政务公开手册等形式公开;对临时性、阶段性的事项则通过召开政务通报会、广播电视播放、黑板报公示等形式随时公开。
集中政府资源优势,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要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保密审查办法和依申请公开办法的基础上,完善决策公开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工作问责办法、信息发布协调办法、澄清虚伪或不完整信息办法等等。
事前公开是静态的权力配置、权力运行规则和流程的公开;过程公开是决策和执法两大类行为的过程公开;类别行政行为的公开。
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政府采购、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给付、行政救济等等,要依法依规公开;特殊行政环节的公开。
如听证、会议、评估等等。
纳入用人和绩效考核。
二要及时方便。
做到规范与便利,“一栏一台一网一会”四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
“一栏”是指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
县直单位的工作职能、服务承诺、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全部进行公示,各乡镇也把政务公开栏办到了人流集中的街头路口。
本着“群众想知道什么就公开什么、关心什么就公开什么”的原则,开展“点题式”政务公开,群众可在“点题栏”中将自己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写在栏内,待下次政务公开时就“按题”公开解答。
醒目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布“办事流程图”、“机构示意图”、“岗位职责图”,公开政府组织机构、办事指南,而且将政府文件、工作报告、人事任免、土地出让、征地拆迁、实事工程、常务会议纪要等在网站上全面公开,使之成为群众透视政府的窗口。
三要创新载体。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载体是互联网络形式。
随着信息化日新月异的迅猛发展,“网络问政”已成为公众实现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主要途径。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网络这一新兴媒体,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受众由客体变为主体,每个网民都可以是即时性信息发布员。
“大道闭塞,小道飞扬”,如果政府信息传递不及时,相关解释不充分,事态将被传言无限扩大,必将使政府处于被动尴尬位置。
因此,一方面要强化政府网站互动功能,要在政务大厅、客服大厅、图书馆和大型公共场所、“农村书屋”等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特别是要解决贫困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社区的网络载体建设。
要鼓励和提倡领导干部开微博和博客与群众沟通。
另一方面要把政府机关网站建设管理落到实处。
要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好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度等,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掌控好“第一时间”发布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实效性、预判性和规律性。
四要全程监督。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检查部门要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及时处理各类举报,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落实公开场所建设。
政务公开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公民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
同时,将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或公开不到位的,对违法违纪违规的,要严惩,决不能让监察结论成为“失效药”,让审计结果成为“稻草人”。
有些不公开的背后则是腐败。
从近年来各地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大多数都发生在那些基层群众毫不知情的领域,通过“暗箱操作”使权力游离于公众监督之外。
要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面对面”直接办事,使群众感到平等、亲切、公正、透明。
以积极的姿态倾听市民的意见和呼声,采纳合理化的建议,对市民提出的有关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在论坛上做好答复解释工作,充分发挥好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互通的桥梁纽带作用。
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自觉、主动地接受舆论监督,既是改进机关作风、打造阳光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执政为民”理念的本质体现。
要有积极地态度接受监督。
要以宽容、谦虚的态度对待媒体、民意代表和群众的批评和质疑,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正工作中的疏漏。